[原创] 中国历史的足迹与潜规则

井田制      井田制的社会体制下主要有两种人,一是贵族,再一就是庶人,贵族是不种田的,由庶人代为耕种,贵族的田就称为公田,导致井田制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庶人在耕种公田时不积极,导致贵族收入减少以致不能支付其所用,从而导致了社会制度的变革,进入了分封制,这时时间已经到了公元前495年。

分封制
     
分封制的真正改变在于将原来的 直接剥削劳动力改变为收租,即田地已经完全私有,而统治阶层只收取粮食,这有点象今天的包产到户,包给你二亩地,无论你产出多少,统治阶级只收其一定数量的粮食,这解决了以前出勤不出力的问题。
        但是分封制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分封采用的是家族分封,这就导致了家族间发展的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家族其经济实力经过发展后比皇帝的实力更强,这时这种制度也走到了末路。

郡县制

郡县制将国家依托家族管理的模式转变成了国家直接干预的管理模式,原来封地上的管理者是世袭的,而现在是国家委派的,这事是从秦始皇开始的,郡县制的实行,极大的加强了国家的力量,地方政府几无自由,由于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是皇帝任命的,而主要官员所任用的人也须经中央允许,这就形成成了高度的集权,但是,秦始皇也意识到了这事的危险性,即这么多官员都出自中央任命,中央有多大的能力不让这事跑偏呢?于是出来了严刑峻法,后人把秦法称为苛刑。

帝制
     帝制。秦也称帝国,但帝制的真正完善是在汉武帝刘彻手中完成的,虽然在秦以后重要官员都由中央任命,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对于权力与利益的欲望,国家常常处于动荡之中,如何从根本上让人们没有这种觊觎最高权力与更大利益的心理,这时刘彻想到了礼制,即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纲常,而这对于统治人们的思想是极具功效的,因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儒家思想从此往后就成了二千多年中国的正统思想。

帝国更替
      但是完善的帝制制度并没有让从刘彻以后的哪一个姓氏一直在帝位留到今天,频繁的皇位更替比帝国制度似乎有更强大的生命力。“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发问,越来越成为一种周期性运动。但是每一次朝代更迭并没有带来社会本质上的任何进步。
       有两个特征是在所有更替中存在着:代替与小人物。也即朝代更迭的大多是小人物发动的,更迭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皇位。

潜规则
     从井田制到帝制,对于老百姓的统治越来越严酷,但并没有哪一种制度能真正达到统治阶级的目的,原因在于从郡县制以后,尤其是帝制开始的国家运行规则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公开的规则,这主要是教化道德,而另一部分是潜规则,主要是涉及到所有参预者的利益分配,显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过得好比有一个好名声而过得不好更重要,这样,参预者们为了取得更多的利益,就把潜规则演绎的无以复加,如旧时交皇粮,是老百姓的义务,不按时交是要治罪的,但官员们就是不畅开门收,或收的速度极慢,结果百姓就吃了官司,百姓为了不吃官司,只好给官员们上好处,以按时交粮。这就是合法的伤害别人的权力,而这种权力从表面上看是国家授予的。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如提拔干部,更是如此,这样的矛盾越积越深,最后就导致了整个朝代的覆灭

一点反思
     从井田制到今天的集权制,一路走来,总是前一个矛盾解决了,后一个矛盾就出现了,而每一个矛盾都会导致一个社会的瓦解,潜规则由于涉及所有参预者的利益,已经成了一种大家都认可的规律, 原因究竟在哪里? 但是在今天,我们看到美国这样一个社会,如果从五月花号算起,历经400年不变,究竟是为什么?民主?法制?
        其实从历史的长期发展来看,解决信息失真的问题才是所有制度能够得以长寿的根本原因。井田制下如果那些偷懒的庶人能真正得到有效的惩治、勤劳的人能够得到真正的奖赏,这个制度未必就会比今天的包产到户差到哪里去;分封制下如果天子能及时得知分封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天子还是有这个能力的;一个人的能力并不会由于采取了郡县制就突然增长很多,如果将官员任命信息提供由全民解决,信息何以失真?帝制下道德教化为什么不与信息的全民共享同时在全国推广?以致于小人物的命运总是操控在个别官吏手中从而使得官逼民反?为什么在帝制下潜规则成为官员们发财的基本手段?所有这一切,都是信息的不公开所致,而信息的公开并共享、每个人对于信息的评价的基本权力的保障,就决定了人们要有平等的地位,这时,作为一种信息社会化的保证制度,民主与法治才走上了前台。其实,真正的实质就是全民对于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有发言权与评价权。
神马都略懂一点,神马都略偏一点。
本瓜逐条批来,还望神马都略包涵一点。
井田有没有过的问题,除了儒家从孟子开始一直瞎叨叨着,到底是神马样子的田制还是王制(王土之制),一直就没有说清。作为王土,井田是经济学层面的田制,还是带有原始村落痕迹的王土王有的领土层面的制度,一直以来,就没有很好的分析过。把传说中井田当作土地财产制度来研究,因而也就是在立论开始,就是一片迷糊——作为土地财产的井田,它的财产所有权是彻底的私有,还是最终的王有?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搞清楚过,就在那里孟轲云我也云,说到底,好事者谈的不是井田,井田只是一种传说,好事者谈的是孟轲。
在另一方面,井田还是不能和郡县连为一体的,井田是田制,一定要和秦制挂钩,那就只有军功授田才可以挂靠。《商君书》说,一个甲首可以换田一顷,《史记》说商鞅坏阡陌,其实就是指他以军功授田,杀死一个甲士,就能得到五夫百亩的一顷之田,那是不得了的田数,战国的小康水平(按照孟子等人的说法)就是一百亩土地。那么没有军功之前,土地归谁所有呢,国家可以用来赐授,那就是在说明王土王有,到了秦朝(国),就是王国所有制了,这样,才能不断地拿出土地来按军功授受。
郡县制想找到和三代,比如周制相关联的,那就只有都鄙制、乡遂制。这些个制度,找一个不很恰当,但还能说明点问题的比方,就是而今城里按照街道里委统辖人口,农村按照乡镇统辖人口。那时(周代)采用国野分治的制度,国设都鄙,大意就是按照上只角、下只角的分法,靠近城市中心的,设都,城市郊外的设鄙,一如当朝城市设区,郊外设县,不过这还是国。那时把国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国,用今语说,就是城里,另一部分,就是国之外,叫野,今语就是乡下,野设乡遂,乡遂管的,就不是国人了,而是野人了,也就是可能在籍礼要终极其亩的农夫,因为他们可以参与国王的籍礼,也不会是郭老老说得铁板钉钉的奴隶,但套用今语,就是乡下人,那时更干脆,就直接叫了野人。有人说鄙人的自卑性,原来就来自都鄙之制,本瓜认为很有道理,下只角来的,就鄙贱了不少,曹刿说肉食者鄙,其实也很有点上只角看不起下只角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