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刘景轼:论郭沫若《青铜时代-驳[说儒]》
论郭沫若《青铜时代·驳(说儒)》
刘景轼
一、论“不言” 殷高宗是商朝继盘庚之后的一位英明之主。文治武功,政绩卓著,史称“武丁复兴”。在他少年时期,久劳于外.深知民间疾苦。及其当国。励精图治,不拘一格,选用人才。举傅说于版筑(筑墙泥工)之间,委以国事,使佐天下、殷国大治。君臣相济、有口皆碑。只是在即位时“谅阴三年不言”。在文献中,或谓“居丧守制”。或谓 “默以思道”。两说相辅相成。历来学者大多相承。并无别论。但郭沫若在其《青铜时代·驳(说儒)》中,独标新议。他根据胡适前期论述以及《卜辞》进行分析,以为三年之丧,并非殷制,是孔子所创。指出“‘高宗谅阴三年不言’是病态。在近代医学上称之为‘不言症’,为例并不稀罕。据我看来.殷高宗实在害了这种毛病。所谓‘谅阴’、 ‘谅闇’大约就是这种病症的古名。健康的人要三年不言,那实在是办不到的事。”彷彿力除陈言,持之有故。考之经传,稽之典籍,综合文义,衡情析理。愚以事或未必。
姑且先把“三年之丧”抛开来说,留给下文论述。且看文献记载: 《国语.楚语》“武丁于是作书曰‘以余正(主持)于四方(天下),余恐德之不类(才德声望不相称),兹故不言。”《尚书.无逸》“其惟不言,言乃雍(和),不敢荒宁(苟且偷安),嘉靖殷邦”《史记.殷本纪》 。“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佐。三年不言、政事决于冢宰(宰相)。”非常清楚说明“不言”的原因了。鄙见所谓“不言”应当作为“无言”或“沉默寡言"来理解,不能当作简直不能说话的哑巴来看待。退一步言,诚如郭氏“瘖哑症”的解释,真奇怪!殷高宗不前不后不早不迟.偏偏在他父亲死后.于他嗣位之时,不多、不少,恰恰害了三年哑症。世间事宁有如此巧合。蹊跷得很,使人大为不解! 揣情度理。试问宗室臣僚能让一个哑巴当国三年,君临天下么?殷代王位继承的习惯是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交相为用。不是立子、立嫡、立长不可逾越,毫无变通的余地。非要哑巴一直把国王当下去不可。
另如:春秋时.楚灭息(国名.在今河南息县).息夫人不死。楚王纳之以归,息夫人三年不言不笑(事见左传)。难道息夫人不言。未必也害了。“哑症”不成! 以彼例此。情见乎词,触类旁通。显然郭氏忽略文理与史实,专门从生理上、医学上去研究,发出创见,大胆怀疑,大胆否定。可惜把“不言”两个字绝对化。把“不言”当作“不能言”,作为根据,又推想殷高宗没有动手术就自然痊愈了。凭空造语,难以信服。
二、《卜辞》之所未见不是历史之所无有 “三年之丧”按照郭氏引证胡适前期主张,并非肯定殷制。但在后期胡氏却又在其《说儒》中承认属于殷制。愚以一个人的言论,后说理应优于前说。再从郭氏所举《卜辞》是对吉凶体咎占卜之词。殷人尚鬼、以祀为重。《卜辞》四例。“王卜贞……”皆系国君对祭祀天地,祖宗神灵、选择良辰吉期的零星记载。不是殷代全部历史。决不能凭此臆断殷制就无三年之丧。父母死、子孙居丧服孝成为定制。自无占卜的必要。即或出殡,安葬也许占卜,即或占卜亦无加 “三年之丧”的按语的理由。以《卜辞》有限骨片的文字,未必网罗尽致,完备无缺。或者埋在地下来经发现,或者既已出土未经收藏,或者已经收藏尚未著录。没有见到与根本没有不是同义词,纯属两码事。奈何用未知的地下文献来推翻已知的经传史籍?无非突出他“谅阴”“谅闇”大约是不言症的古名的妙想。这种奇见,未免武断,望文生义,没有提供任何实据,当系一人之私言,想当然耳。
“谅阴”语出《论语.宪问》。《尚书.无逸》作“谅闇”。《礼记.丧服四制》作“梁暗"。《伪孔传》作“亮阴”。郑玄、许慎、何晏各家注释及各书原文通作天子居丧守制,追悼默哀,谨言慎行,严肃持重的态度。所谓“君子之道,闇然而日彰”是也。这些著书人和注书人天南地北、古今不相及,时代不同,决不可能谋面协商,相求相应、串通起来。郭氏最后补充《卜辞》“今夕王言”“今夕王乃言”更是不攻自破,说明武丁能言,有时说话,有时不说话的铁证。
其次再说:纵然勉强承认“三年之丧不属殷制”。试问一个制度能够忽然从天而降吗?事非偶然,万不可能。一定是积累长期经验教训的结果,相沿成习、约定俗成,然后定成制度。它是由渐变到突变.由内而外,由点而面发生变化的,只能说在建立制度之后才普遍通行。如果硬说没有三年丧制就无三年之丧的出现.恐怕于事不合,理有未备。犹如铜器早有发现,到了青铜时代以后才大量发展,广泛应用。物理人情,其义正同。“哑症”的设想漏洞百出,疑竇丛生,不能求证,根本无法成立。科学的论证是用已知去求未知,未闻以未知去否定已知。以虚代实,本末颠倒。
三、孔子不是“三年丧制”的创建人 孔子是否创建三年丧制?郭沫若与胡适早期言论相同,表示肯定。后来胡适自我否定。而郭氏坚持其说。认为大约是孔子“托古改制”。这个“大约”很有问题,值得探讨。孔子生活在春秋群雄割据时代,鲁国既是小国,又是弱国。孔子仕鲁,为大司寇攝行相事,后来周游列国,又恨道之不行,于是返鲁,删诗书、定礼乐。注意!定《礼》《乐》,不是制《礼》作《乐》。何谓定?是渊源于夏商周三代之礼,去繁就简,拾遗补缺,纳之中正,进行核定。不信请看《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之时,周室微,礼乐废,诗书缺。追序三代之礼”。“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其他典籍大多类此。一目了然,不辩自明。三年丧礼是三代相因相承。孔子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见《论语.述而》)。可见既不是他的创制,也不是他基于淑世心切的善良愿望“托古改制”。如果硬说“古之人皆然”“天下之通丧”是孔子煞费苦心,无中生有。(原文是“如一定要与圣人圆个讹”)这就与孔子尝谓“杞不足徵,宋不足徵……吾能徵之矣”那种注重实据的精神,根本格格不入。孔子首创自由开放的学风开启了学术繁荣的局面,要是他瞒天过海,言之无据:能不被各种学派,特别是比他稍后主张薄葬的墨子随而媒糵其短,揭穿他的底蕴吗?从孔子的人格,居处恭、执事敬和客观形势来讲,都不会出此下着。自然孔子是三年之丧的拥护者、宣传者、教育者。鼓吹“三年无改于父母之道,可谓孝矣”与“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等言论,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到是事实。
至于郭氏提出:“王已经自行贞卜,自行稽疑,自行主祭。古者,祭神必有酒肉乐舞。王用不着说是亲预其事了"。这何尝“三年不言”“三年不为礼”“三年不为乐”何尝是“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作三年木偶昵?不言之辩,既如上述,兹不赘言。且说“三年不为礼乐”与“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吧。这里的礼是指不为喜庆之礼,表示谢绝应酬交际,婚嫁聘好暂时停办。这里的乐是指禁止宴乐歌舞。并不是哀礼哀乐完全废除。假设死了人连丧葬祭祀,举哀行礼,一概取消。岂不是与草木同腐,鸟兽同群,成为野蛮世界了吗?。百官总已,以听冢宰是宰相对国王负责,顺意承旨,总理政务,权柄不得超越人主之上.稍不留意,便涉篡弑之嫌。何尝是作三年木偶昵?为政不在多言,视于无形,听于无声,君权自在。郭氏精于训诂,固执其说,把“礼乐”与“不言”解释得过于死板,失诸偏颇。是以有慨乎“学而不思则罔”。以蠡观海,谨就管见,就教于郭氏与史学界诸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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