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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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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文资料,这么严密的五等爵制,无疑只能说是一种理想化的等级制度。西周金文至今不见有子男这两个爵位,说明这两个爵位是后人添加的。从字面上看,子和男很容易和小宗的小子混同,侯伯之下,宗法分封出来的就可能是子了,子亦即男,所以这两级到后来还可以被大夫和士代替,主要的原因,我看来还是因为按照宗法亲疏划分的等级爵位到了子男这两级,就可能因为庶子很多的原因,就可能与社会等级的大夫和士混用,说到底,对于大宗的周王及诸侯来讲,这些庶子小宗,在亲疏层面的等级方面,只能做到子男,而且可以多如牛毛,在社会等级方面,可以做到略等于大夫和士,也可以多如牛毛,这就导致了专记大宗要事的金文基本无法反映这两个等级的存在。至于楚子许男之类,可能从亲疏关系而言,他们只能达到周族的子男一级,也就这么延续着叫到了春秋时代。
西周金文,有关公侯伯三个级别的爵位,随处可见,而且,即使《诗经》、《尚书》,也随便翻翻就能找到一大摞。根据尚书,公侯伯明显在宗法关系上都是周王有着极其贴近的亲属,早期还要是周王的长辈才能作为公和伯,候则是兄弟,以后才是子息,这样分析下来,西周的侯爵制度,最早是和宗法等级密不可分的,公或叔可能是王的长辈,伯可能是王的庶兄或堂兄,侯则可能是王的庶弟和庶子,这些人构成了周代等级社会的最核心部分,因而也就一再见于金文。
杨宽先生说,礼记等书记载的五等爵制是一种理想化的爵位制度,但是不是全部虚构出来的,而是有所依据的理想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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