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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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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评注杨奎松一篇旧文-钱文军
前言:偶然读到《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杨奎松教授发表于2003年6月的旧文《孙中山爱国不爱国?》因从未读过,便当作新文看待。或许此文写作时,网上所披露老孙1904年伪造出生证加入美国国籍之事尚未被揭露,其入籍登记的照片和移民局档案登记表皆拷贝原件,理应属实。加入美国籍是必须宣誓的,誓言中有“真诚地效忠美国”以及“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等语,倘若中美开战,因为誓词中还有自由宣誓之言,老孙当属于自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者。然而他却隐瞒此事,可见其心知肚明它是绝不能让世人知晓的,否则“大总统”就当不成了。如此“伟大的爱国者”颇显滑稽,无怪乎当今后继有人,一批入了外籍之明星人士都忙不迭跑回来高歌吟唱或著书立说,抒发他们极度爱国之情,彻底忘记了他们“自由宣誓”时那种亢奋与激动。老孙骗权,明星骗钱,美国评论家亨利.L.门肯说:“任何时候,当你听到一个人说他爱他的国家,这是一个信号,表明他在期待着为此获得报偿。”似乎有些依据。
然而杨教授是我敬重的学者,2001年偶然购得《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一书,初识这位作者。还在中国近代史被谎言所垄断的年代,以其体制内接触内部资料很多的优势,不动声色地披露许多真像,确实令人钦佩。读过几篇之后,就有些感觉:人家没有任何喜怒哀乐,仿佛是在说非洲远古的故事。俺于是瞎琢磨,可能学者风度就是如此,不似偶等凡夫俗子,屁眼里夹不住一颗芝麻。
今读此文,便很不爽。因为如此学术的效果,比那些赤裸裸拍马屁更能误导读者。其言下之意就是说,尽管孙中山那些出卖国家权益的事是真实的,也是应该理解的。直白点说,是符合历史进程的。“我们也不应当把爱国与暂时的妥协、退让和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的外交行为对立起来,斥之为不爱国。”如此一来,大清国割地赔款也不影响其爱国性质,老孙孜孜不倦要推翻它,属于“好人打好人,误会”。历史如此地不可知,怨不着那些“戏说”挺吸引观众的。
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为使读者能判读全貌,干脆,就以批注方式,把浅见夹在原文里,红字。又:我没读过杨教授所评论的两本书,故所有评注均无涉该两书,仅就杨文所论而语。特此说明。
孙中山爱国不爱国?
——兼评李吉奎《孙中山与日本》与俞辛焞
作者:杨奎松
来源:《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40期,2003年6月
来源日期:2011-1-3
本站发布时间:2011-1-3 10:24:03
阅读量:392次
孙中山和日本的关系,复杂且微妙。其原因很简单,孙中山奋起革满清政府命的时候,恰值日本开始对满清统治的中国实施武力扩张政策的时候。中日两国文化同源、一衣带水的紧密关系,使孙中山很容易把慷慨激昂地必欲实现大亚细亚主义的日本人视为同道,因而全力求助之。当年在此种条件下发生的种种情况,今人理解起来自然不那么容易。但是,历史从来就是复杂的,我们对历史的认识也不能简单化。
(历史的复杂性不能等同于对历史认识的复杂化。今日之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设身处地回归某一个历史时段中去的,必然不能摆脱今天的价值观,做到“客观”地评价历史。对于研究者个人而言,也就不可能摆脱所持有的价值观参与讨论任何历史时段的任何历史事件。甚至对于某个历史时段的事件取舍、偏重,都只能取决于所持有的价值观。甭管哪一段历史,杨奎松教授必然与孔庆东教授所论径庭,即便是与袁伟时教授,也不可能见解如一的。
正因此,我们不应该指望冥冥中存在一个“客观”结论,如果说有,那是在忽悠。如果要求某位历史研究者,无论专业学者还是民间兴趣者,对历史的认识复杂化,那种对历史的认识等于没认识,不如照样翻录历史资料陈列于众。对历史的考察理当复杂化,尽可能考察到一切可能的方面,还要判读资料的合理性,然后去伪存真。而所谓认识,就必须简单化,尽可能做到“快刀斩乱麻”,给出自我判读之结论。至于这个结论是否合理,那是读者的判断,认同此论者多寡,决定此论是否进入主流。当然,并非主流就是合理的,孤见很可能更合理,尤其是在研究环境存在权力压迫的状况下。)
一
我们从来都被告知,孙中山是“伟大的爱国者”。“爱国”这一概念,今天在中国已被用来泛指对祖国的关切与眷恋之情。(似乎并非如此,今日中国对于“爱国”这一概念,更多体现为“忠君”,也即迎合于权力。譬如这首著名的歌:《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谄媚到已经顾不得常识的地步了。倘若真如杨教授所认为,倒是福音。)此关切之深,达到不惜以个人生命来捍卫,并能举全国民众共同来争取,即可谓之为“伟大”。孙中山敢为中国近代革命之先驱,成功地推进了中国民族解放的事业,称其为“伟大的爱国者”,当不为过。(中国近代之革命,事实上带来的只有祸国殃民。也即鲁迅所论:“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中国民族解放的事业”,以人权状况论,甚至尚未达到世界民族解放的事业之“平均值”。毫无疑问,今日中国与老孙那时相比,在衣食足等方面已不可同日而语;但世界人生活水平改善的幅度还要大,横向比较中国人生活水平排位并不比那时高。而自由度显然连清末都不如,更不必说北洋时代。萧伯纳说:“革命从未减轻暴政的沉重负担;它只是将这重担换了一个肩膀。”辛亥以后中国的历史充分证明此语精准,革命并没有“推进了中国民族解放的事业”,若以此现状论及老孙之贡献,也还算可以。)
但是,我们对历史的讲授或说明,往往太过简单化。简单化到动辄只提供给读者一方面的历史,让其只知其一,不其知二。比如对孙中山,一般的传记和评说都只谈其如何爱国,如何伟大,却不谈其赤手空拳打天下时,为借助于外力帮助曾不得不向野心的日本军阀和财阀许愿出让中国权益的情况。没有人会去想一下,这样误导历史,会不会使后来人把政治与外交概念化、简单化,使人以为要爱国,就要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做到最激烈,对外若有丝毫妥协退让,便是大逆不道,应诛之讨之,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殊不知,中国近代史上的革命党,恐怕没有哪一个不曾接受过外国的帮助,没有哪一个能够在对外问题上真正做到彻底的。
关于孙中山曾试图用租让中国满洲地区权益或提供其他特权的办法,来换取日本军阀或财阀援助中国革命的情况,许多年前日本学者就先后撰文加以披露。对于这一说法,习惯于为尊者讳的一些台湾学者当年自然拒之唯恐不及了。奇怪的是,并未将孙中山奉若神明的大陆学者,很多人对此也始终抱以怀疑甚至否认的态度。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史料被披露出来,不信不谈到底是不成了。于是,经过十多年深入发掘史料和细心研究,我们在1990年代末终于看到了李吉奎教授的《孙中山与日本》与俞辛焞教授的《孙中山与日本关系研究》两本专著,内中对孙中山出让中国满洲权益的问题颇多讨论。[1]
李吉奎教授的讨论,基本肯定孙中山从甲午战争到五四运动前历次承诺出让满洲权益的言行是事实,并对此类言行一一持以批评的态度,甚至提出了孙早期“民族意识是淡薄的”的看法。[2]俞辛焞教授则坚持传统的观点,强调已经发现的所有这类史料,基本上都还只是从日本一方发现的,“正如法官对人命关天的重大案件做出最后判决一样,对事关中国国家主权的这一重大问题做出结论时,必须具备有关直证和旁证的材料,但现在缺少孙中山的直证材料”。当然,俞辛焞教授是训练有素的历史学家,他很清楚,既然这是事关国家主权的重大秘密交涉,作为直接责任者的孙中山,未必会堂而皇之地自己把这种直接的史料证据保留下来。因此,他其实并不认为李吉奎教授的考证和叙说真的存在史实基础或事实判断上的错误。他的解释是,即使存在这种情况,也不能简单地对孙中山的这种做法一概予以否定。第一,孙中山对日本的野心始终还是有所认识的,其“审时度势,果断地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是因为他必须优先考虑推翻国内政敌的革命任务;第二,孙中山即使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确实争取到了日本在资金和武器方面的一些援助,这对“革命的短期利益”是有帮助的。[3]
应该承认,俞辛焞教授的解释颇有些道理。说有些道理,是因为不仅中国,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革命者其实也都是一样,在他们势单力孤地开始其革命运动之际,多半都会向外国寻求帮助,也都或多或少地会得到外国的一些援助。列宁及其大批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在俄国十月革命前顺利回国,就直接得到了敌国德国的帮助和资助;中共早期更是因为在长达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从莫斯科获取主要活动经费,而曾被国民党指为所谓“卢布党”。对于这种事情,纯粹要看你打算从什么角度去理解。比如,基于“革命的短期利益”,这就未必有什么错。为此“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先安内而后攘外,自然也就无可厚非了。(杨先生脑子里“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依然成立。国家、民族的合法权益只要“以革命的名义”贱卖,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革命党所为“无可厚非”,那么,凭什么指责满清政府割地赔款是“卖国”呢?难道朝廷“‘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先安内而后攘外”就有可厚非了吗?只许革命党放火,不许其他人点灯,也算历史研究?更无须细论,满清所割之地皆其带来,系“入股”中华之原始投资,并没有连带汉人原有地盘。即便如此,其原始投资所余仍巨大,西藏、新疆、内蒙古、东北皆是,倒是老孙孜孜不倦掀起的革命潮,损去了外蒙古和唐努乌梁海172万平方公里,暂且不算藏南、滇西、帕米尔、西北疆、江东六十四屯、黑瞎子岛等合计约40余万平方公里,仍比满清“卖国”割掉的150万平方公里还要多!而且也是大清带来的幅员,谁在“卖国”?)因为无论是德国资助列宁,还是苏联援助中共,都不是无条件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被援助的革命党在关键问题上要站在援助提供国的一边。比如,德国就是希望通过帮助布尔什维克夺权,最终促使俄国与德国停战,以便德国能够集中力量对付协约国,而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也确实通过签订屈辱的布列斯特和约忍痛割地满足了德国的愿望。比如,苏联也同样要求中共在中苏外交关系问题上要站在苏联的一边。像在1924年春中苏两国政府谈判中,为推动解决悬案的外交谈判,共产党就对北京政府的对苏外交颇多批评,并且与国民党内的民族主义分子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他们坚持,中国方面没有必要坚持苏联必须从外蒙古撤兵,并且相信外蒙古人民应当享有民族自决的神圣权利。像1929年张学良在南京政府的支持下,发动中东路事变,试图强行收回控制在苏联人手中的中东铁路。一方面是举国舆论沸沸扬扬地支持这一“爱国”行动,另一方面中共中央则是反其道而行之,公开提出了“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并准备调动红军采取牵制南京政府的军事行动。比较上面的情况,我们不难了解,如果我们因为孙中山有过这样或那样“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的言行,就相信孙中山当时“民族意识是淡薄的”,并不爱国,那就如同说列宁或中共不爱国一样,大概是很难让人相信的。
二
如今争论孙中山在对日关系问题上,有没有不爱国的言行,多以争论《中日盟约》的真假为关键。怀疑及否认论者似乎认为,只要找到了日本史料上的破绽之处,
就可以澄清孙中山所受到的类似种种指责了。然而,事情真是如此简单吗?不要说中方直证材料无处寻觅,即使是围绕着日方史料的签字、印章真假问题的讨论,看起来也将旷日持久而不得结果。
《中日盟约》问题的经过在于,1915年1月日本政府以赞成袁世凯称帝为诱饵,要求中国接受其“二十一条”要求。包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延长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的租借期限至99年;聘用日本人担任政治、军事、财政顾问;中国所需军械半数以上向日本购买,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采买日本材料;由日本建造武昌至九江、南昌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湖州之铁路;日本对于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包括船厂)有贷款优先权等。注意到这种情况,有资料显示,孙中山马上于2月5日与陈其美一道,和日本人山田纯三郎等先行订立了《中日盟约》,内共11条,与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内容相近。如盟约规定:“中华海陆军聘用外国军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日本须助中华之改良内政、整顿军备、建设健全国家之事业”等。在发现袁政府刻意将消息泄露,引起国内外舆论强烈反应,日方大举增兵中国进行威胁,孙甚至更进一步于3月14日具名写信给小池张造,将此盟约送交日本外务省,恳切表示:贵政府与袁政府的交涉手段,只能暂时给日本带来收获,却必定会使日华之疏隔日益扩大。而《中日盟约》,则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两国友好问题。
(这个事件比较典型,有必要在此同杨教授商榷。首先,我们即使按照杨教授在篇首所述及的原则论事,也理应注意到袁世凯与孙中山此时处于同一个历史时段,对比二者言之当然就不存在以今论古的问题,只有屁股是否坐在“祖国、民族”之板凳上的问题。如果不采信李敖所论说是老孙唆使日本人提出“二十一条”的话,至少还可以阅读老孙1914年5月11日致日本首相大隈重信:“今日之日本,宜助中国革新,以救东亚危局;而中国之报酬,则开放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工商。”“而日本能助中国革命党,则有大利。”袁世凯有过类似表示吗?彼时老孙正在其后台黑龙会的庇护下活跃于日本,该会同年10月29日提交的《黑龙会备忘录》,这个文件存档在日本政府外交文书之中,证明它已经成为日本政府决策的参考文件了。文件全文详见黄纪莲编《中日“二十一条”交涉史料全篇》P3-P11。《备忘录》提议日中定立同盟条约共十条,构成“二十一条”基本框架。
文件分析了老袁对日态度:“从袁世凯迄今为止的态度来判断,我们知道他在对外交涉方面往往采取权宜的策略。虽然在外表上可能对我们表示友善,实际上他将依靠不同列强的势力作为对我们最方便的牵制而拒绝我们的要求。”接下去分析了列强无瑕东顾、老袁无力统一之有利条件,认为“如果我们不去洞察中国未来命运而盲目支持袁政府,与中国订立防御同盟,希望用帮助他镇压革命党人来充分实现我们的目的,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政策。”
在分析了中日结盟的必要性以及欧战结束后的国际形势,进一步建议:“我们应该使中国革命党人、宗社党人以及其他失意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骚动。整个国家将陷于混乱,袁政府将因之垮台。那时我们将从四亿中国人中选择一位最有势力、最著名的人物,帮助他组织新政府,统一全中国。同时我国军队必须协助恢复全国的和平与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这样中国人便乐于顺从新政府,而新政府自然信任并依靠日本。”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为孙中山量身定制的政策,“我们认为目前是我们唆使中国革命党人及失意分子起事的最适当的时机。这些人目前之所以不能进行积极的行动,是由于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如果帝国政府能利用这一事实,给他们以贷款,并教唆他们同时起事,极大的骚动和混乱,必将普及中国。我们就能出来干涉并轻易地调整关系。”
值得考虑的是,孙中山就是靠黑龙会扶持才得以成名并不断举事的。同盟会即在其魁首内田良平家中成立,内田本人以及日本法西斯主义精神领袖北一辉等均加入其中。如上文所引,同盟会实乃黑龙会乱华之工具,不能因其呼喊革命口号就认为其“无罪”。事实证明,孙中山确系“整个国家将陷于混乱”,以及引来日本、苏俄两国践踏中国的“先行者”。因为主张革命便无罪,甚至称“伟大的爱国者”,恰是现代观念之一种。这种“革命无罪”理念,正是中国至今痴迷于意识形态泥沼中的思想因素。恪守且专享革命成果,亦是权力坚决抵制普世价值的利益因素。这种“革命无罪”的价值观不能破除,“中国民族解放的事业”就永远是水中月镜中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历史研究倘若不能服务于现世,那就是“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很无聊的。)
对于日方史料的上述记录,台湾和大陆学者歧见颇多。但很少有学者考虑过,孙中山此种记录的有疑无疑,未必一定要把这一两件史料考据清楚才可能获致答案。事实上,不仅日本方面有诸多记录孙中山类似言论的史料,而且事实上孙中山也是有过类似的行动的。比起讨论个别可能有争议的史料来说,那些具体的行动本身或许更能说明问题。
比如1895年中国甲午战败,被迫与日本谈判《马关条约》,割地赔款之际,康有为等在北京上书建言变法强国,孙中山却看准清王朝自顾不暇,乘机在广州策动起义。策动起义也罢,毕竟也可以算是“爱国”的一种。然而,他为了起义,却数度前往交战之敌国日本驻广州领事馆,再三恳求日本政府为其提供武器援助,以帮助他推翻当时风雨飘摇的满清政府。
(此处似乎忽略了1900年8月,趁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孙中山在黑龙会干将宫崎寅藏、平山周等协助下,联络日本驻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民政长官后藤新平,密谋在广东惠州举事,义军直取闽南及厦门;然后日军借口出兵福建。约好事成后福建权益归日本享有,甚至有日本军人及游勇二百余人直接参加举事。美英得悉此事,出动军舰至厦门近海,威胁以武力制止日军行动。于是令日本内阁倒台,伊藤博文新内阁直接下令儿玉收兵,并禁止日本军人加入孙氏义军,限期驱逐老孙离开台湾。整个事件这才泡汤,惠、广等义军亦败,又牺牲一批部下。11月14日老孙返回日本门司,“对日本朋友和他们的援助大感失望”。)
比如1911年孙中山得知辛亥革命成功消息后,绕道欧洲回国,首先即电召日本友人在香港接船,然后与大批日本人同船抵沪。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就任临时大总统,不仅在财政、银行等方面求助于日本财阀,而且很快就任命了大批日本人,包括极力主张策划满蒙独立的日本浪人头目内田良平,来做自己的经济、法律、海军和政府等各方面的顾问。
又比如1915年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对德宣战为名,出兵强夺了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胶东半岛及其胶济铁路,(此处稍有差误,应该是1914年的事。8月13日日本驻北京代办即警告北京政府,不得接受德国直接交还胶州湾的提议;10月6日占领济南;11月7日占青岛。山东大部分被日占。)孙中山当即委派党务部长居正前往刚被日军占据的青岛去成立在日军庇护下的“中华革命党东北军”。为此,孙中山全力疏通日本官方,很快得到了日本占领军的支持,获得了大量的武器弹药,并任用了大批日本浪人、学生,甚至日本军人。这支以日军占领区为后方的革命军,一度攻占了山东昌乐、安邱、高密、益都、昌邑及寿光等县。只是由于袁世凯很快去世,日本政府改变态度,孙中山才没有能够在日本浪人和军人的直接帮助下,取得更大的发展和战果。
了解到孙中山在《马关条约》签订前后向敌国日本求援,辛亥革命一成功就大量聘用日本人做自己的政治、经济、法律和军事顾问,以后更公开依靠日本侵略军的支持来反对当时中国的中央政府袁世凯政府,人们固然可以继续研究《中日盟约》的签字、印章之类的真假问题,并各执己见,但如果试图用否认其真实性来使人改变对孙中山这一时期对日态度的看法,至少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三
如何理解孙中山当年的这些做法呢?俞辛焞教授强调要注意到孙中山之对日有策略上的考虑和态度上的变化,反对从“思想认识论”的方法出发,把历史人物的言论行动与其思想认识的水平简单地等同起来,但是他却并没有真正跳出他所批评的这个“思想认识论”的框框。说“孙中山对日本侵华有一贯明确的认识”,进而推断说孙出让满洲权益之类的言行是基于“革命的短期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的策略手段,也就是把用人物言行来推断人物思想的方法倒过来,用人物思想来倒推人物言行的动机罢了。[4]何况,俞教授关于“孙中山对日本侵华有一贯明确的认识”这一判断,说起来其实也只是根据孙中山的一些只言片语所推断的孙中山的思想认识而已,其未必比李吉奎教授等人从孙出让满洲权益的言行,所得出的孙民族意识淡薄和对日侵略本质认识不清之类的推断更加有力。
当然,说“孙中山对日本侵华有一贯明确的认识”,对不对呢?至少也不能说错,因为俞教授确实找到了一些李吉奎教授等不大注意的孙中山对日求援期间批评或警惕日本的片断言论。但俞教授和其他许多为孙中山辩护的学者忘记了一点,即“孙中山对日本侵华有一贯明确的认识”,却并不等于孙中山对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有一贯明确的概念。
研究历史,最要紧的方法,是要把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放到它们当时所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当中去。孙中山所处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正是中国刚刚开始接受西方民族国家的观念,准备重塑中华国家的那个对主权和领土概念正在熟悉和形成过程中的十分混乱的过渡时期。同其他中国的志士仁人一样,孙中山最初不可能有一以贯之的明确的主权和领土概念,是可想而知的。更何况,孙中山最初成长的中国,还是一个典型的专制帝国,国家及其权利,从来都是少数人之私,或予或夺,任由其便。正如慈禧辛丑年对列强之作为,爱国也好,卖国也好,在其眼中,都与国人无关。
如果要拿我们今人的观点来看当年的孙中山,李吉奎教授所说孙中山最初革命时“民族意识是淡薄的”,自然是有道理的。回避或者隐瞒孙中山当年不那么“爱国”的事实,实在大可不必。对历史上的问题,关键在于理解。此即所谓不为古人讳,但为古人解,这是我们做历史研究的一条原则。关于这一点,陈寅恪先生有过一段很精辟的话可以记在这里。他说:今人研究历史,首先要能“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同情”。在这里,“同情”两个字或许容易给人以太强的感情色彩,因此我更愿意用“理解”一词来对其稍加限制。即对历史上的人或事,应在理解的基础上表一种同情。用这样的观点来看孙中山当年对日本的态度,我们应当能够发现,这种理解的同情态度也许比什么都重要。因为众多学者之所以极力为孙中山辩诬,不承认孙中山曾经不那么“爱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是在用今人的观念来要求古人。他们以为,既然孙中山最早高举起“民族主义”的大旗,提到了列强瓜分的危险,他自然也就是最爱国的。问题是,在当时的孙中山看来,无论是暂时出让满洲权益,还是引入日本顾问,借助于日本援助,与爱国并不矛盾。因为,孙中山当时内心里想要去爱的那个国,既不是满清统治的大清国,也不是袁世凯后来闹帝制丑闻的那个假民国。
习惯于把国家看成一家一姓,或一党一派的私物,相信这个国是你的,那个国是我的,牺牲你的国,不等于牺牲我的国,在近代民族主义生长过程中绝难避免。专制皇帝如此,革命者也莫不如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近代任何民族国家的形成,都需要经历相当的过程。不仅要经历一个大多数人经过民族主义思想启蒙,逐渐认同自己的特定国民身份,进而自愿履行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义务的情感归属过程;而且还要经历一个对现代意义上自己国家主权和领土范围的认识和界定的过程。想当然地把我们今天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理解与当年孙中山的理解混为一谈,只能是对历史的不求甚解,是不了解我们今天所谈论的“民族意识”,并非与我们这个民族与生俱来,而是要经过许多年的生长和发展才可能成形的。
(今日之“民族意识”,恰恰是不宜提倡的,因为人类文明或曰历史进程已经到了“全球化”的阶段。严格地说,马克思先生那时所主张,也是一种“全球化”。所不同的,他主张的是在一种专制体制下的“全球化”,属于暴力征服,与殖民主义的“全球化”差异仅在于“谁来主宰世界”。而现世的“全球化”,是在尊重民族自主权利、国家间地位平等的“全球化”,可以说是一种以人权价值观为驱动的国际民主体制。“民族意识”正在逐渐淡化接近消失。如果说上世纪前二三十年“民族意识”仍具有进步意义,日寇入侵时更具有正义性,那么上世纪后半叶它的历史使命逐渐淡化。本世纪以来,“民族意识”只是一种陈腐、落后的东西,民族这个概念的发祥地欧洲已经驶入一体化的快车道,就连此意识浓厚的俄罗斯也开始加速融入欧洲的历程。“民族意识”只剩下落后、保守之人群还在津津乐道,其实质,无非权力维持自身延续、笼络人心的需要。
杨教授对于孙中山出让国家领土主权以换取自己夺权的“理解”,捎带着也就“理解”了所有革命党。但很可惜站不住脚。用所谓“经历一个对现代意义上自己国家主权和领土范围的认识和界定的过程”来为孙中山辩解也是牵强的,只消注意黄兴、柏文蔚等真正辛亥元老当时即宣布停止反袁一致对外,共御日辱。而老孙坚持挟日威打倒袁世凯。黄兴不得不致信冯自由,让他劝老孙“慎勿驱虎进狼”,孙仍坚持联日倒袁。我们难道还需要以“用今人的观念来要求古人”为借口去“理解”老孙之作为吗?总不成黄兴等也具有“今人的观念”吧?
再看当时指责袁世凯的文字。例如1915年5月孙《复北京学生书》,除了诬陷说老袁“此次交涉,实由彼请之”以外,还把老袁已经成功拒签了的“第五号五项”拿来说事,指责“袁氏以求僭帝位之故,甘心卖国而不辞,祸首罪魁,岂异人任?”亦可知他明知“卖国”是怎么回事,他自己所干的事情更甚于所谴责袁世凯的罪行。杨教授上文也承认老孙签订的《中日盟约》“与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内容相近”。实际上若将老袁实签的《民四条约》已废弃了“第五号五项”,老孙称袁“甘心卖国而不辞”,难道不知道自己签订的《中日盟约》“卖国”更甚?现在还为之辩解只能用“岂有此理”来描述!
到1915年还来谈论老孙的“领土观”是否不切实际?辛亥举事时,武昌义军确实仅言及“十八行省”,所举亦“十八星旗”。随即改变,要取大清国全部地盘,中华民国亦采纳“五色旗”为国旗,意味着“五族共和”。远的不说,1912年老孙僭位成“临时大总统”,所定行政方针“五统一”就包括“民族统一、领土统一”两项。1912年3月孙批准的《临时约法》“第三条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此处“二十二行省”已明白无误地将东三省和新疆省列入领土范围之内了。同年8月28日,老孙在袁世凯举行的宴会上演说:“以中国之力,练兵数百万,足以保全我国五大族领土,外人不敢侵略我边圉,奴隶我人民”,说明他此时已认同了中国领土概念包括满族故土。
若孙真如吹嘘的那样,亦当知自己无权任意支配法定领土之权益的。肆意为之,实乃践踏法律之行为,至少不应该为这种当时即违法的行为辩解。退一步说,我们姑且认同老孙的“恢复中华”领土观有理,那么满清所割之地亦不在“恢复中华”幅员之内,凭什么说满清政府“卖国”?我们无妨再读1915年5月8日袁世凯之言:“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今日本最后通牒将第五号撤回不议。凡侵及主权及自居优越地位各条,亦经力争修改,并正式声明将来胶州湾交还中国。其在南满内地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我警察法令及课税,与中国人一律。以上各节,比初案挽回已多。于我之主权内政及列国成约,虽尚能保全,然旅大南满安奉之展期,南满方面之利权损失已巨。我国国力未允,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英朱使关切中国,情殊可感。为权衡厉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事实正如此,日本所提出之“二十一条”,确被老袁坚拒“第五号”以及“拖延”、“泄密”两策挽回大部。所签“民四条约”各条项,得失皆如老袁所归纳的,并非舆论所吵吵的那般“卖国”。
袁世凯是被迫签订“民四条约”,已不是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且与之称帝毫无关联。正如老袁5月14日《密谕》所分析:“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为奴,万劫不复。”对比一下,孙中山主动呈请日本签订的《中日盟约》却把老袁抵制掉的“第五号”各项悉数奉献给日本了。为一己夺权之私,不惜牺牲国家权益直至陷入“亡韩”境地,若仍可“理解”,老袁为保权是否同样也可以牺牲这些国家权益呢?老袁成功抵制了日方大部分要求,却被诬为“卖国”;老孙主动奉献老袁抵制掉的东西,却被捧成“爱国”。中国人的国家观、是非感,被革命史家搅合得乌烟瘴气、忠奸混淆,可见一斑。
除了前面所述《黑龙会备忘录》之外,日驻华公使日置益12月3日致外相加藤高明密电开篇即道:“帝国政府近日攻陷青岛,我方军事行动初告结束。帝国威力,重震海外。同时。欧洲战局尚酣,无暇顾及远东。今正值对中国提出要求之良机。”下文更称:“我国运发展上正值千载难逢之良机。”可见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完全是根据形势之有利作出判断,扯什么支持袁世凯称帝纯属无稽之谈。日置益密电还详细分析了各种利弊关系,提出“引诱条件和威压手段”两种建议,分析了可行性,没有哪怕是一丝一毫涉及老袁称帝的文字。当日,加藤外相复电,已经有了“二十一条”之第一到第五号文稿,责令日置益再研究。各种乱七八糟的史论找到日置益涉嫌赞同袁世凯称帝的片言只语,就拿来大做文章,欲加之罪的禀性彰显无疑。可大量日方文字资料明白表示要支持老孙造反以期作乱中国,都被忽略不计了,却不乏诡辩之辞。中国哪有什么近代史,大抵是些迎合权力需要的宣传品罢了!)
以当年清王朝签订不平等条约为例,难道所有那些主权丧失和领土租借都是列强威逼索取的结果吗?深究历史,我们可以看出,相当一些问题的造成根本上就是清王朝缺乏主权领土意识,害怕麻烦,主动放弃的结果。像领事裁判权的让予,协定关税办法的提出,最初都是清廷图省事的自以为得计之作。包括最初在广东沿海租让一两个小岛给洋人屯货暂居,不也是不愿意开放口岸,害怕洋人进城的结果吗?堂堂国家之代表清廷上下尚且如此认识,一个单枪匹马,一意以整个国家为敌的造反者,又如何会为自己的革命设定不切实际的斗争目标呢?
革命的最高目标就是夺权。(太对了!所以无论什么下三滥的手段皆可以用,等到抢得天下为王,再由各色御用文人编故事,生造一个“伟光正”出来。)要夺清廷之权,根本上先要找到国内大批志同道合、不满清廷者做革命的动力。但直至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签订割让辽东及台湾的《马关条约》,除了康有为等并未成事的所谓“公车上书”之举和极少数官绅士大夫建议拒和、迁都的密奏外,国内各地及其各界人士,何曾有过任何对清廷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不满的抗议行动呢?拿我们今人的眼光去想象甲午战争及其随后的“瓜分狂潮”一定带来了强烈的民族危机感,既无助于了解康梁维新派何以仍对包括日本在内的列强各国颇多期望,也无助于了解孙中山最初的革命何以完全不拿清廷的“卖国”做文章。十分明显,这个时候孙中山最关心的还不是日本与其他列强侵略的危险,而是如何利用国内满汉矛盾,运动带有“排满兴汉”色彩的南方秘密会党来帮助自己推翻清廷的统治。(似乎不对吧?孙中山第一个革命纲领《兴中会宣言》就有:“近之辱国丧师,强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难道还算“最关心的还不是日本与其他列强侵略的危险,而是如何利用国内满汉矛盾”?若不以此为据,哪里募得到款招得来兵?)其从1894年创立兴中会,到1905年创立同盟会之后,十余年里始终高举“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也清楚地反映出他这时的中华国家观,并没有与大清帝国完全重合。其中满蒙地区是否已确定无疑地列入其必欲保全的未来中华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之中,就颇成问题。
既然孙中山相信革命的目标首重“驱逐鞑虏,恢复中华”,那么,凡有利于“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者,孙中山都会举双手赞成。即使它可能会对现存的大清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有所损害,也没有妨碍。同样的情况,当孙中山发现袁世凯当政的民国徒有虚名,非彻底推翻不能建立起真正的民国时,他自然也就不会在意借助于日本人之手来打击北京政府了。这也是为什么孙中山会在中国甲午战败之际向敌国日本求援,而1915年又会在日本占领军支持和武装下对北京政权发动军事进攻的重要原因。对此,唯一可以做出的解释只能是,孙中山确实不爱国,因为这个国在他眼里并不是自己的国,而是满族统治下的大清国和袁世凯统治下的假民国。他想爱的,则是其计划中且日思夜想的,按照他的主张并由他的党所领导的那个“中华民国”。(本自然段所做结论大致合理,并不完全。难道《中日盟约》损害的中华权益,就不包括孙记“中华民国”吗?合理的解释是:革命领袖实乃私欲熏天,为一己夺权根本不在乎国家、民族蒙受多大损失,遭受多少磨难的。接着上文杨教授所述老孙派居正到山东借助日本人势力组建“中华革命军东北军”的话题,居正感觉力不从心,电邀黄兴赴鲁协助指挥,黄兴未接受,柏文蔚应邀前往。孙密电居正:“(柏氏)果到青岛,请当日人面与之会见,叩其服从弟(孙自称)命令否?如彼唯唯,则兄应以总司令地位临之,使就范围。否则当托萱(野长之)兄设法去之,毋使纷扰。”不惜借日本人之手除掉存异议的革命党同仁柏文蔚,老孙恰是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所言:“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如此而已。)
四
用自己理想中的中国,来代替现实中的这个中国或那个中国,以至于有意无意地把党派利益与国家利益相重合,这使得近代中国为本党牺牲彼“国”的现象层出不穷,也使得谁能真正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的问题长期争论不休。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共之争时尚且如此,更遑论处于中国民族国家尚在萌芽,民族主义初起之际的孙中山?
为有助于理解孙中山当年对日行为逻辑的内在合理性,我们不妨再比较一下至今仍会受到一些台湾学者批评的抗战时期共产党“不爱国”的问题。他们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共产党为保存实力“游而不击”和在敌后扫除异己势力的问题上,同时也有批评共产党不惜“出让”民族国家利益的问题。比如,1941年4月13日,苏联和日本签订《苏日中立条约》,事实上承认了伪满洲国。这件事自然引起当时的中国政府,即重庆政府的严重不满,然而共产党人却对这一条约明确表示欢迎。[5]同样的情况,1945年8月14日苏联利用出兵中国东北之机,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了同意外蒙古独立和租让旅顺港等有损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共产党方面对此条约也明确予以过肯定。[6]如果我们相信当时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不带任何党派色彩的父祖之国的话,那么,共产党的态度自然很难被看成是“爱国”之举。然而,如果我们站在共产党人的角度,也就是相信未来共产党统治的中国才能真正代表其父祖之国利益的话,那么,共产党的态度又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事情很清楚,共产党人并非不爱其父祖之国,当它准备建国伊始,中共中央马上就向苏联政府提出了要求外蒙古回归中国的强烈愿望。此举尽管未能成功,他们还是通过外交努力,很快就收回了被国民党租让出去的旅顺军港及交由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此后,意识形态相同的共产党中国与共产党苏联之间更是摩擦矛盾频频,终至关系根本破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十分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却也还是因为共产党坚持“爱国”,因为他们相信,非如此则不足以维护中国的国家权益。
(这样“高层次”的辩护令人不能接受,“内在合理性”根本不知从何谈起!前面已经说了,孙中山积极主动向日本人奉上《中日盟约》之时,袁世凯正在以“拖”和“抗”的办法对付“二十一条”。难道主动出卖领土主权反倒具有“内在合理性”,而软磨硬抗维护领土主权却成“卖国”了?这算什么逻辑?同理,“游而不击”可以“很容易理解”,那么苦战抗敌是否难于理解?若没有以22次大会战吸引日寇大军,你有可能“游而不击”吗?当年,老毛一风闻“日蒋妥协”、“投降倾向”就紧张,何也?没有日、蒋血战就没有共党的发展余地,他心知肚明。
如果没有北洋诸将抗拒苏俄肢解中国的阴谋存在,例如吴佩孚坚决不允许苏俄利用援助贿赂谋取外蒙古及中东路权益,怎么“理解”老孙都无所谓。明明是苏俄在老吴那里讨不到便宜,这才有老孙引俄入室发表《孙越宣言》;老吴顶住越飞撤换顾维钧的无理要求,全力支持顾维钧据理力争,这才有《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签字。而老孙则完全站在俄国人那边,先是致函加拉罕:“请您时时想到,我准备着,现在也有可能遏制贬低您和您的政府的任何企图。”有老孙无耻的拆台相配合,加拉罕的态度蛮横了许多,甚至在1924年4月10日致电老孙,拟将交涉案卷移粤,与老孙开谈。终因老孙之“元帅府”不伦不类,没人拿来当政府看待,获得国际承认的中国政府在北京,这才不得不与顾签订此约。老孙却发声明:“中俄协定之成立,其中俄国对于中国放弃其从来获得之特权,及废止从来破坏中国主权之条约,皆俄国根据其革命主义所自愿抛弃,绝非伪北京政府所交涉而获得。”替外国主子张目已经不遗余力!
“爱国”抑或“卖国”泾渭分明,偏偏要去喋喋不休唠叨“理解”老孙的理由,这就不是什么“其‘审时度势,果断地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是因为他必须优先考虑推翻国内政敌的革命任务”能解释得过去的。中共当年也有“民族矛盾高于阶级矛盾”之说道,时过境迁到今日,学识渊博的教授们反而弄不明白了。窃以为,无论怎样研究历史,首先须得弘扬正气。历史无论受到何种发展层次之限制,总归必有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倒退同时存在。学者们玩学术,总会有故作深沉之态,以显示风度之儒雅。这不足怪。然而玩到为邪恶辩护,贬损正义的地步,就很不好玩。那已经不是老孙的国家观的问题,而是评论者自己的国家观失去了“内在合理性”。杨教授一直是本人钦佩的学者之一,其著述亦读过几部,受益匪浅。没料到本文会有这类论述,跻身“向左转”的队伍里去了?)
其实,在历史著作中以“爱国”或“不爱国”作为一种道德尺度,来评判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政治斗争各方的是非优劣,是一种极不科学的做法。“文革”后一部名为《苦恋》的电影招致禁演,据说就因为其中表现了一些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知识分子对“我爱祖国,祖国却不爱我”的痛苦与困惑。而这段话所以说不清道不明,恰恰在于它不仅混淆了“祖国”与“国”的区别,而且头一个“祖国”与后一个“祖国”也远非同一个意思。这也就正如今天世界上的华侨,大都热爱自己的祖国,但他们中有些人却未必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如果我们简单地把“祖国”和现实中的“国”混淆起来,就会因为他们的这种态度就把他们视同为“不爱国”。这当然是不恰当的。
必须指出的是,历史上几乎任何取得了中央政府资格的党派政府,通常都会以煽动“爱国”心的办法,来作为动员民众和取得自身合法性基础的一种重要政治手段。当年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政府是如此,日本军国主义政府也是如此。我们绝难依据是否响应某个时期政府的爱国主义号召来判断历史人物的爱国与否。因为,从对父祖之国的角度而言,这种爱国其实未必就是真爱国。与此相反,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力主欧洲各国共产党引导工人群众抵制战争,鼓吹失败主义,停战后更宁愿割地求和;一些德国科学家二战期间帮助敌国美国制造足以摧毁自己出生国的原子弹等等,这些看起来近乎卖国的做法,其实又未必是不爱国。历史有时就是这样复杂。(也未必有多复杂。爱正义,爱人权,理应不会爱错的。“国”处于正义那边,处于人权那边,也不会爱错的。亚里士多德早就告诉我们:“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推而广之即可。)
那么,我们今天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个“爱国”甚或是“爱国主义”的问题呢?霍布斯鲍姆的如下看法也许能为我们提供一种参考。他说:“爱国主义最原始、最革命性的概念,乃是以国家为基础而不是以民族主义为基础,因为这种概念来自主权人民,也就是说,国家是以人民之名来行使治权。”爱国主义者们“所效忠的‘父祖之国’(patrie)并不是现存或先前存在的国家,而是经由人民的政治选择所创建的‘民族’,这些人民借由民族的创建,打破或至少是疏离了他们与旧权威的关系”。 “在这个定义下,民族乃是全体公民的集称,他们拥有的权力使他们与国家利害相关,因此,公民才会真心觉得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即在民众的眼中,这个国家理应与过去私利与特权的国家相区别,即应当是公益和公利的代表。[7]换言之,理想意义上的“爱国”或“爱国主义”,首先就要确定:这个国家是否是经由人民自己的政治选择,并事实上是经由人民自己来行使治权的,代表全体国民自己利益的国家。
五
“以人民之名来行使治权”,这是近代几乎所有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革命党人势必要高唱的口号,也是自孙中山以后凡中国革命党人都必定要高揭的一面旗帜。正是因为必须打出人民的名义,因此,随着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日益觉醒,那种把一家一姓或一党一派的利益简单地混同于民族国家利益的做法,也就不可避免地会逐渐受到制约了。
民族主义的觉醒未必会为民主政治开辟道路,但立志于创建民族国家的各个政党,不得不以人民的名义进行鼓动和号召的现实,却自然而然地会激起国民要求参与和监督国家政治外交事务的强烈愿望。民族主义的动员幅度越广,国民对国家大政方针,特别是对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的重大外交事务,关心参与的渠道和程度也就会越多。所谓国民外交运动的兴起,也就难以避免。由于广大国民开始具有监督和参政的渠道,过去那种个人的,乃至于党派的民族主义意识,自然要受到整个国家的,也就是国民整体民族主义意识的影响和制约。换言之,随着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日渐发展,由一家一姓或一党一派根据自身利益需要来处置国家主权和领土问题的历史,势必会开始发生改变。任何对公认的父祖之国的利益的严重背离,都难免会直接危害到其政权(甚或政党)的合法性。孙中山1919年以前十年对日秘密交涉的做法,到“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后骤然停止的这种变化,就清楚地显示了来自民族主义觉醒的强大社会舆论压力的作用。
“五四”以后的孙中山在对日问题上发生怎样了的态度变化呢?在此之后,孙中山固然也还曾向日本要求过援助,但却再也不曾有拿涉及主权和领土一类的国家权益做交换的记录了。(又是令人不可理解的诡辩!难道向苏俄做交换就不算“拿涉及主权和领土一类的国家权益做交换的记录”了?老孙有自白,言述了他乞求苏俄援助的理由,根本就是美英日等国没有援助他罢了。用“有奶便是娘”来形容,并不为过。一切只为实现他的总统梦,至于给国家、民族带来多少祸害,那是顾不上的。读老孙临死前不久在日本发表的“大亚洲主义”演说,为日本军国主义捧场到了何种地步?完全是“大东亚共荣圈”的另一种表述,对于日寇后来全面侵华,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戴上一顶革命帽子,什么腐朽都变神奇了,这种历史观至今还在毒害国人。)不仅再没有这种记录,而且孙中山还开始公开声讨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以及1895年的《马关条约》,斥责日本占据胶东半岛,甚至要求日本应于旅顺、大连25年租期满后,即1923年以后即应“退出满洲各地”。[8]和1918年以前孙中山所留下的那些以满洲等权益为诱饵要求日本援助的种种记录相比,这一变化实有天壤之别。
孙中山为何会突然改变了过去的做法?当然是因为“五四”爱国运动。“五四”运动在全国范围轰轰烈烈地爆发;参与“二十一条”对日交涉的外交官被殴、官邸被焚;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迫于国内民众压力拒签和约(?);学生、商人乃至工人空前动员,对野心日本同仇敌忾,罢课、罢市、罢工,并实行抵制日货运动。所有这一切,不仅标志着中国国民中民族主义的极大觉醒,而且标志着过去一向由一家一姓或一党一派操纵的秘密外交时代,已经开始要步入国民外交的时代了。从此之后,任何一个合法的政党组织,都再难背着国人牺牲父祖之国的重大权益而不受惩罚了。孙中山当机立断,改弦更张,既是情势所迫,也是顺应潮流,转而引领民族主义运动的一种有远见的政治谋略。当然,它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孙中山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意识开始明确起来了。
这之后,孙中山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上有过的最大的妥协,大概只有1923年《孙文越飞宣言》一件了。(何止?整个“新三民主义”完全按照苏俄旨意炮制,乃至于苏俄钦差们皆喜出望外。这个主义之影响与祸害,远不是《孙越宣言》可比的。古往今来,没有哪个汉奸劣迹比老孙更出格。中国人要想从“革命无罪”的桎梏中解脱,还孙中山本来面目实乃第一要务。
如果杨教授忽略了,1924年11月29日,孙在日本神户答英资《告知报》记者问:“日人方面近传现愿对于日本占领东三省土地之问题暂不置论,确否?”孙答曰:“良确。但此并非含有许日本处于与其他列强不同地位之意味。……至于日本在东三省之地位,彼认为与香港、澳门相同,目下并不要求归还。”类似表态甚多,例如答头山满关于孙所谓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否包含收回旅大时,孙答:“旅大收回一层,余实未想到此,惟香港、澳门则有意收回。”是否也属于不再对日妥协?)为了取得苏俄的援助,孙中山当时声明同意在中国政府无力阻止白俄利用外蒙反对苏俄的情况下,“俄国军队不必立时由外蒙撤退”。但十分明显的是,孙中山坚持了外蒙主权应当属于中国的前提条件,并迫使越飞明白承诺:苏俄无意“使其与中国分立”。[9]也正因为如此,当1924年春中苏外交谈判时,孙中山对共产党人力主应予外蒙古人民以民族自决的充分权利的宣传,曾明确表现出强烈不满的态度。
当然,孙中山很快就去世了,我们无法预料在此之后的孙中山是否就绝对再不会为“革命的短期利益”,乃至于政权的暂时巩固,而“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了。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即我们无论如何不应当拿我们今天对国家及其主权领土之类的观念,来评判历史。同样的情况,我们也不应当把爱国与暂时的妥协、退让和暂时牺牲部分国家权益的外交行为简单地对立起来,斥之为不爱国。历史需要分析,更需要理解。
原载《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40期,2003年6月
[1] 李吉奎:《孙中山与日本》,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俞辛焞:《孙中山与日本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1996年。以下本文所述有关孙中山与日本关系的史实及资料,均来自该两书之叙述,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2] 李吉奎前引书,第6页。
[3] 俞辛焞前引书,第328页;俞辛焞:《〈孙中山与日本〉评介》,《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4期。
[4] 俞辛焞前引书,第305—312页。
[5] 《中国共产党对苏日中立条约发表意见》(194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卷,第75—76页。
[6] 对于这一条约,中共中央除了在当时通过报刊文章表示过肯定的态度外,直到1949年建国前夕刘少奇访苏时,还有过明白的肯定。刘在给苏共中央政治局的报告当中写道:“苏中友好同盟条约,在过去已给予中国人民很大的帮助,在今后新的中国政府继承这个条约,对于苏中两国人民,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民,将有更伟大的贡献。”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5页。
[7]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3—104页。
[8] 李吉奎前引书,第511页。
[9] 《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第52页。
后语:通观全文,为孙中山辩护的手法较之他人更高一个层次。即:承认事实,全面辩解。可以看得出杨教授本文立论于“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层面上,以中庸之道为路径,颇具学者风度,故其影响力更胜一筹。解读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历史,应该意识到:革命有罪,造反无理。至少我们可以从太平天国开始这一百六十余年看见,革命、造反给国家、人民造成的灾难是无以伦比的,其结果只是乌合之众被野心家所骗,败固蒙难,胜亦遭殃,没有例外!
孙中山其实不过是位政治拾荒者,他根本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背着个破筐到处捡,无论中外凡用得上者就捡来。老孙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是1904年9月在纽约由王宠惠、薛仙舟等留美学生出谋,老孙笑纳的。本身即如陈炯明所言,“三民主义及其发表之政纲,类皆东抄西袭,绝少独立之思想,一贯之理论,而于国情亦未适合。”他自己就没有弄懂个中含义,更谈不上照此办理。例如,成立中华革命党时硬逼党员宣誓效忠自己;随心所欲“牺牲部分国家权益”;在桂林独断专行改掉法定国旗;把国民党乃至中华民国当成“我的孩子”等等,哪里有一点民主、共和的影子?且其骨子里充斥大汉族主义,所谓“民族主义”也就时而变幻之。得了苏俄援助,便遵其旨意涂改三民主义,谓之“新三民主义”。孙中山浪得虚名,果然应验了“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那句老话,不仅是国民党的悲哀,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鲁迅说:“中国的人民,是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使他们又变成洁净的人物的。”孙中山首当其冲,是近世第一位被洗干净双手的“洁净人物”。不还其本来面目,无异于继续帮他洗手,那样的历史研究,还不如不研究为好。(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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