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半醉汉 于 2011-1-21 18:00 编辑
(一) 施善义取义成仁 高敬斋死里逃生
大别山默默无闻地雄居在淮南与江北之间,没人能说得清楚它已经存在了多少年。
虽然大别山也有连绵起伏,壮丽雄伟的景色,也有瀑布深潭,险峰怪石,也有奇花异草、珍禽异兽,但自古以来的交通闭塞,贫困落后,使它未能列入名山。
历来,人们都很少关注大别山。同样,发生在大别山里许多动人心魄得故事,也鲜为人知,很少有人关注。
大别山曾经发生过许多壮烈、动人的故事。尤其是红军暴动,成立苏维埃政权时期,很多惨烈,惊心动魄的往事不为世人所知。这些逝去的往事,已经被岁月冲淡,被时间淹没。许多历史真相,也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在掩盖、歪曲。
是非,被时空巧妙地变成了是是非非。甚至,忠奸善恶也被世人完全颠倒。
但历史记住了这些事,这些人。
这些尘封的往事,除了让人感慨,催人泪下,至今依然发人深省,依然意味深长,让人掩卷深思。
大别山西北麓,有个古老的集镇叫麻埠镇,当地人叫麻埠街。此镇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因修梅山水库,被掩没在水底。在此之前,麻埠镇是个繁忙的水陆码头,是当地的交通枢纽。大别山地区盛产木、竹、茶、麻等土特产,这些山货与外地流入山里的日用货物,大多都是在麻埠镇贸易集散。
虽然麻埠镇跟其它城市比,显得很小,几乎微不足道,但对深山里的人来说,这个集镇已经相当繁华,相当大了。故在当地,麻埠镇自古以来就有“小南京”之称。
离麻埠镇西南五十里有座不大不小的山峰,叫兰花山。
大别山地广人稀,绝大部分山岭,特别是小山岭都没有名字。凡是有名字的山岭,基本都有一个美好浪漫的故事和神奇的传说。
发生在兰花山的故事,却不怎么美妙。
兰花山三面环水,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脊与其它山峰相连,地势险要,风景秀丽。每到春天,这里遍山兰花竟放,清香幽远。再加上漫山遍野红的、黄的、还有白色的杜鹃花(即映山红),也恰在此时开放,把满山遍野装扮得艳丽无比。兰花山的形状奇峻陡峭,路转形逥,景色绝佳。那些在悬崖石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青松翠柏,姿态万端,令人叹为观止,委实是个踏青采风的好去处。
只因近年来战乱不止,加上年景不好,山里许多地方都有土匪出没,人们已经没了游山玩水的兴致。这兰花山也多年无人问津,逐渐被文人墨客们冷落了。
三面环绕兰花山的这条河有个美丽的名字,叫兰花溪。
兰花溪畔有个渡口,人们称它为兰花渡,是通往麻埠的必经之地。渡口不远处有个小客栈,大家都叫它兰花店。
兰花店跟山里大多数做小生意的人家一样,也是亦店亦家的格局,亦农亦商的经营。
兰花店店主姓施,名善义,夫妻二人,均三十多岁,是个本份忠厚人家。山里人成家早,他们虽然年轻,却已经有了三个小孩。大的是个女儿,小名兰子,大名施春兰。老二老三是男孩,小名叫大虎、小虎,没起大名。
施善义家的这个小客栈,兼做饭店和小杂货生意。
这一带人烟稀少且都是农户,因此顾客不多,只是在春秋收获茶麻、板栗的旺季,往来麻埠的客商、小贩们增多时,生意才有些起色。平时,施善义小两口则以种田、摆渡为生。
夫妻二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清苦平淡中自有一番田园之趣,享受着朴实清贫的夫妻恩爱与天伦之乐。
这天傍晚,施善义夫妇劳作归来,在厨房做饭,两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在堂屋兼客厅的外间里嬉闹戏耍。施善义一边在砧板上切菜,一边问身边正在做饭的妻子说:“哎,我说孩子他妈,小兰子去她姥姥家几天了?”
“怎么?想她了?这丫头不是昨天才去的吗?”施善义的妻子说。
憨厚的施善义笑着说:“是吗?我怎么觉得她像是走了好多日子似的?”
妻子嗔怪地笑道:“一个大男子汉,婆婆妈妈的把孩子看得这么重,跟个女人似的,真没出息。”
施老板笑道:“这就叫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你懂什么?”
小俩口正在说笑,风尘仆仆的高敬斋飘然而至。
高敬斋近四十岁,高高的个子,清瘦文雅,看样子象个教书先生。
其实高敬斋是个大富商、大财主,他家住在离此西南一百好几十里地外的茶埠镇,每年他都要在这个时候到麻埠镇去一次。做为一个生意人,他要了解一下当年茶、麻、木、竹外售的行情和日用百货进购的价格。
高敬斋每年来回都要经过这里,喜欢在兰花店歇歇脚,吃顿饭。时间赶不上的话,就在这兰花店住上一宿,是施善义家的熟客。
高敬斋进门后直奔厨房,行囊未放,先向施善义一抱拳:“别来无恙?老弟,家里的生意还好吗?”
“呀!高老板!稀客!” 施善义一见高敬斋,十分高兴,连忙帮高敬斋解开背在身上的行囊,并给他端来一瓦盆洗脸水。说:“洗洗脸,快坐下歇歇。”
高敬斋洗好脸,施善义妻子业已给高敬斋沏上茶,她热情地说:“高老板,我说今早怎么我家屋檐上的喜鹊直叫呢,原来是有贵客要来啊。快请坐,快请坐。你尝尝,这是我刚刚采制的新茶,是你最喜欢喝的野茶。”
“哈哈!好好,谢谢。”高敬斋含笑接过茶杯,品尝了一下,说:“香,真香!这野茶比家茶的味道好多了。”
接着,高敬斋走到外间,把两个孩子从外面抱进来。他打开包袱,从里边取出瓷制的小马、石人、泥猴等一大堆小玩意拿给他们,把两个小孩喜欢得活蹦乱跳。
高敬斋又打量一下室内外,奇怪地问:“大兄弟,兰子呢?怎么半天没见她人影啊?还能这么早就睡了?”
施善义妻子答道:“兰子的舅舅昨天来,把小兰子接到姥姥家去啦。高老板,你看,孩子们每次都要让你花钱。”
高敬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失望,说:“这算什么花钱哦,你们看,我给小春兰也带了个小玩意。”
高敬斋从包袱里找出一个银项圈,递给施善义。
憨厚的施善义一看,这银项圈比一般的项圈大,链子上还带着一把精美的大银锁!他慌忙推辞:“高老板,你这个礼物太金贵,它也不是我们穷人家孩子用的东西。这玩意我决不能收!”
高敬斋笑笑,说:“它在你家可能算是件金贵的东西,可在我手里,也就跟你抽袋烟差不多,你就别客气了。再说,我是送给我干女儿小春兰的,也不是送给你的啊?”
施善义夫妻二人都被他说笑了,高敬斋以前多次说过,要认小春兰做干女儿。
这时候,外间又来了一胖一瘦两位客人。
施善义连忙出去接待客人。
胖客人对施善义说:“掌柜的,来一盘炒肉丝,烧一碗咸鱼豆腐。”
施善义说:“好嘞!请坐,请坐。只是,只是小店没有肉了。”
瘦客人说:“哦,那就换成炒鸡蛋,再来一壶酒。”
“行,行,二位先喝茶,一会就好。”
天色渐晚,施善义边说边为客人点上油灯。
高敬斋喜欢拉家常,就在厨房里的小桌上与施善义把盏对饮。施善义妻子则忙里忙外地给外面的客人添酒加菜。
施老板问:“高老板,那长江里的大轮船真是铁做的吗?”
高敬斋笑道:“当然。”
施老板怀疑地问:“还有哪个什么叫火车的东西,据说一天能跑好几百里地,是真的吗?”
高敬斋说:“当然是真的。我告诉你,那家伙比千里马还快!”
施老板说:“听说城里店铺点的都是洋油灯,一盏灯就能把整个店面照的雪亮?”
“对,洋油灯又叫煤油灯,比蜡烛亮得多。不过,还有一种灯叫汽油灯,比煤油灯还亮,下次我给你带一盏来用。”高敬斋与施老板碰杯,满饮后说:“老弟,这些玩意都落伍啦。现在,很多大地方,城里用的都是电灯,那玩意更亮,一个小灯泡,晚上点起来跟白天一样,比什么灯用起来都方便。”
施善义羡慕地说:“嘿嘿,城里人就是有福气。”
二人谈的正欢,施老板妻子在打发走客人后,站在外面对施善义发话了:“当家的,你出来一下。”
施老板谈兴正高,酒兴也正浓,他一边给高敬斋斟酒,一边应道:“什么事?你说就是,这儿又没外人。”
“你出来,出来跟你说!” 施老板妻子的口气很生硬,大不似寻常温柔模样。
施善义歉意地对高敬斋笑笑,有点不好意思。他自嘲地说:“这娘们今天怎么啦?高老板,你先慢慢用酒,我去去就来。”
高敬斋笑道:“你请便。”
这俩口子在外面小声叽咕了很长时间,高敬斋不由疑心大起。
过了好一会,他夫妇二人方面色凝重地一起走进来。
施善义神色严峻,郑重而为难地对高敬斋说:“老哥,我今天晚上不能留你住在我这里了,你准备一下,赶紧走吧!”
高敬斋大为不解,他奇怪地问:“哦,为什么?!”
施善义倔强地说:“你别问,你抓紧时间上路。”
高敬斋惊异地问:“你怎么了?这附近又没有客栈,这么晚,我到哪里去过夜?”
施善义叹道:“唉!好哥哥,你被土匪盯上了!他们今夜要动你的手!”
高敬斋一愣,问:“何以见得?你们又怎么知道的?”
施善义妻子接过话说:“我先问你,你身上是不是带了很多钱?”
高敬斋满腹狐疑地点点头。
施善义妻子说:“这就不会错了,高老板,你要赶紧走!”
前不见村,后不见店,山路崎岖,在这月黑风高的夜里,怎么走啊?高敬斋犹豫不决。
“我实话跟你说吧,刚才在外面吃饭的那两个人,就是土匪的眼线!他们的切口我懂点,说今夜晚要来抢你,你要是再不走,只怕就来不及啦!”
施善义的妻子说得十分决绝。
“啊!”高敬斋大惊。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又是在这荒郊野外盗贼土匪经常出没的地方?他咬咬牙,说:“好吧,那我走。”
施善义慌忙从墙角找来一把猎叉递给高敬斋,他郑重说道:“高老板,一路小心,万一有什么意外,有它也比空手强。”
高敬斋苦笑着无奈地接过叉子,他背上包袱,极不情愿地向施善义夫妇一抱拳:“老弟,后会有期。”
在夜幕中,高敬斋落荒而去。
第二年春,美丽的兰花山兰花依旧,杜鹃如初。
高敬斋旧地重游,又兴致勃勃来到兰花山。
他带着管家老陈和三个伙计来看望老友施善义,还特地在麻埠镇买来了两盏汽油灯送给他,以践前诺。另外,心细的高敬斋还准备了一些精美的餐盘、酒具送给施善义,要在生意上帮帮他的忙。
当然,他依旧少不了也给孩子们带了些小礼物。
其实,高敬斋真正惦念的人,是施善义的女儿小春兰。
小春兰虽然只有五岁,但聪明伶俐,又温顺听话,长得更是可疼可爱。
高敬斋有两个儿子,他十分想有个女孩,但高夫人体弱多病,早已不能再生育。高敬斋也不愿纳妾,但心里面总是为家里没个女儿耿耿于怀。自从见到小春兰后,他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孩子。
高敬斋几次像是开玩笑,其实是很认真地在施善义面前说:“老弟,把你家这个闺女抱给我做女儿吧?”
“好啊,那是她修来的福气啊。”
施善义每次总是这么回答他。
“哈哈,你能舍得吗?”
“瞧你说的,她要是到了你家,那她就是大家小姐了啊!既能描龙绣凤,还能念书识字。可在我家她只能砍柴喂猪做农活,受一辈子苦。到你家她是糠箩跳到了米箩,我为什么舍不得?”
每次高敬斋在他们面前说到想抱养小春兰的话,施善义俩口子都是满口应允。虽然他们只是像是开玩笑似地在嘴上说说,但高敬斋对此 事却很认真。总是牵挂于心,一心想真正办成这件事。去年来兰花山没见到小春兰,高敬斋一直遗憾至今。
高敬斋一行来到兰花渡,但渡口旁边的兰花店已经人去物非,惨不忍睹。原先施善义家的三间房屋,只留下被焚烧后凄凉的废墟。映入眼中的,只是荒草中裸露的几堆触目惊心的残墙断壁。
高敬斋大惊失色,去年春夜施家夫妻逐客,无奈夜奔的情景闪现在他的脑际。想到当夜晚土匪找不到自己必然会迁怒于施善义时,高敬斋顿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慌忙带着老陈与伙计,四处打听施善义一家人的下落。
多数人摇头不知,或是不敢说。
在远处路边一个草棚旁,一个老太太声泪俱下向高敬斋哭诉出事情的原委。
“惨啊!这帮要遭天杀的土匪,硬是活生生把这家人都给砍死啦!房子也烧了,唉,可怜那两个小崽子尸首都凉了,小手里还都攥着个泥猴哇!这帮要被天雷打的强盗,活生生就把那个老板娘的两个奶子给割啦!作孽啊!多好的一家人啊,也不知土匪为啥要跟他这样的老实人家过不去啊?”
高敬斋一听,顿感如雷击顶,肝肠寸断。
他立即明白,施老板是因为那天漏风放走自己,而得罪土匪,于是丧心病狂的土匪将其一家人全部屠杀!
苍天无眼啊,好人竟得此恶报!
高敬斋踉踉跄跄地来到兰花店的废墟前,在凄凄的冷风中,他泪痕满面,痴呆呆长跪在地,任人再劝,也不起身。
管家老陈忍着心酸劝慰高敬斋说:“老爷,你这样过度悲伤也不是个事。你就是跪断双膝,施老板一家人也不能死而复生。我们还是打听打听,看看施老板的家里面还有没有别的亲人了。要是他家万一还有个老的小的活着,是老人,我们就给他养老送终,是孩子,我们就把他抚养成人,这才是知恩图报。”
老陈的话,把高敬斋在沉痛中惊醒,他忙说:“对!对!老陈,你提醒得好!他家的大女儿小春兰那天不在家,是去她姥姥家了,快!我们去找他舅舅!”
高敬斋终于在附近人家的口中,打听到小春兰舅舅的家,住在二十多里外的柳树湾村。他急急忙忙带人来到柳树湾,找到了小春兰的舅舅,也找到了六岁的小春兰。
这丫头命大,因碰巧外出而幸免遇难。
小春兰的舅舅没见过高敬斋,但他听姐姐说过高敬斋与姐夫家的关系。一听高敬斋要领走小春兰,感叹过后,自然是满口答应。
高敬斋叫管家老陈带人先回去料理家里的生意,他留下一个伙计做帮手,暂住在春兰舅舅家为施善义隆重重新举办丧事。
他在兰花店的几堆残墙前,请石匠打造了一座高大精美的石牌坊,上刻“天地寒心兰花渡”七个大字。牌坊两边,有高敬斋亲书的石刻对联:“兰花渡口,天地寒心生血案;大别山中,良善无辜化冤魂。”又在牌坊后边修了一座大坟,把当初草草掩埋的施善义一家四口合葬在一起,在坟前立个大石碑。高敬斋亲书碑文,记其事,述其谊,情真义切,催人泪下。
至今,当地人说起“天地寒心兰花渡”的往事,亦肃然动容。
把这些事情办好,已近半年,高敬斋隆重祭奠后,带着小春兰走了。
高敬斋的老家,原来在茶埠镇西乡六十里外的高家湾。后来为方便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方便经营生意,高敬斋决定举家定居茶埠镇。他在镇上买下一处宅基地,建造了一个公馆式的新宅院。后来,茶埠镇的人们都把他家称为高公馆。
高家大少爷叫高自清,长春兰一岁,二少爷高自云与春兰同年小六个月。施春兰一到高家,跟高家的两个少爷一起进学堂念书。高敬斋世代书香,自己也中过举人,他对孩子们的学业自是非常重视,每天都要查问作业,有时还亲自给他们讲解唐诗宋词。这三个孩子本来就都很聪明,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习成绩突飞猛进。高自清先先一年上了中学,高自云与春兰念第二年随即一起考上茶埠镇中学。
多年来,高敬斋家里面上上下下的佣人,都称小春兰为大小姐。施春兰一到高家,就随高敬斋姓了。人们都知道高敬斋对这个抱来的女儿,看的极重,视为掌上明珠。用管家老陈的话说,叫做“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飞了”。 钟爱之情,胜于两位少爷。
在春兰上中学的第二年,高敬斋叫管家老陈传下话,要公馆里的下人们记住,从今往后,一律改口,称呼春兰为施小姐,而不称大小姐了。在“小姐”这个称呼前面,冠上了小春兰的原姓,下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
原来,高敬斋原意是把春兰作女儿的,随着春兰一天天长大成人,高敬斋看着她和高自清经常在一起耳鬓厮磨,那种亲密无间的亲热感染了他。高敬斋改变了主意,想把春兰说给高自清做媳妇。
一来,高敬斋实在舍不得春兰将来离开高家,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春兰已经到了说婆家的年龄,也有人上门提亲,都被高敬斋拒绝。把春兰嫁到别人家,实非高敬斋所愿;二来,高太太比高敬斋更喜爱春兰,打心底里认上春兰,想让她嫁给高自清,做自己的大儿媳妇。
当然,最重要的是春兰与高自清相处得十分融洽,真正是情同手足。高自清大一点,已经知道关心爱护自己的弟弟妹妹了。因为高自清知道这个妹妹的父母是父亲的救命恩人,她家里的亲人是为了搭救父亲被土匪杀害的,所以他更疼爱这个妹妹。
春兰的娘家已经没有别的直系亲属了,高敬斋主意打定,和夫人一筹划,便差人到兰花山柳树湾村,把春兰的舅舅请来商量此事。
春兰的舅舅一听,自然是喜出望外。能攀上这门亲事,那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好事啊,
于是,高敬斋隆重请大媒,选吉日,下彩礼,张灯结彩,按乡下规矩,热热闹闹地定下这门亲事。
春兰知道自己悲惨的身世,高敬斋也没瞒她,这些年春兰的舅舅也常来走动。但春兰对于男女间终身大事还不甚明了,听到大人们把自己定给高自清做媳妇这个消息,不由怦然心跳,羞喜交加。
她自小和高家两兄弟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整天生活在一起,从无他念。如今她一直视为亲哥哥的高自清,忽然要成为她的“男人”了,怎不叫她又羞又怕?
高敬斋看在眼里,乐在心头。
春兰在十七岁那年与高家两兄弟同时离开家乡。
春兰考上汉口师范,高自清上了武汉中山大学,高自云别有怀抱,考上了黄埔军校。
高家一门三及第,一时间成为当地美谈。人们在羡慕之余,都敬重高敬斋教子有方。茶埠镇的学究学子以及商界、政界名流们,为褒奖高敬斋,决定给高家送一块匾额。
那天,高公馆大门前街坊云集,在鞭炮声中,人们敲锣打鼓给高敬斋送来一块披红挂彩的黑底金字大匾额,匾上“一门三及第”五个大字金灿灿赫然夺目!
高敬斋喜不自禁,拱手迎上前去,连声推辞说:“这个万万不可的,乡亲们,考上大学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况且现在是民国了,金榜题名,状元及第这些话都是老黄历啦。”
一个长者说道:“高老爷,虽然现在是民国了,但考上大学也就等于是过去的状元及第,起码也等于是考中了举人。你家这三个孩子一齐考上大学,这也是我们地方的骄傲。何况其中还有一位女公子,这可是了不起的事情啊!你家的喜事,已经是我们这一带城里和乡下的新闻美谈。高老爷,你就把匾额挂起来,不要薄了乡亲们的面子。”
“不敢,不敢,高某在这里谢谢乡亲父老的美意!”高敬斋长揖一躬,略一思忖,说:“但现在是民国,要按新规矩办。这样吧,老陈,你拿张大红纸来。”
老陈连忙拿来一长大红纸,又取来笔砚。
高敬斋把红纸铺在匾上,拿起大号腕子笔,饱蘸浓墨,在红纸上潇洒地写下“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然后,他真挚地对送匾的人们说:“乡亲们,你们的情意我领下了!现在,我要请工匠把这个匾重新做一下,换上国父孙先生‘天下为公’这四个字,把它挂在咱们的学堂里。让我们这大别山山里小地方的学生们,也要有心怀天下的大志,也要有大公无私的襟怀,学堂才是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的地方。”
高敬斋的一席话,让乡邻钦佩,大家都点头认同。
表面上,高敬斋也为“一门三及第”的佳话高兴,但实际上高敬斋却心事重重,有一种隐隐的担忧。
当晚,高敬斋把高自清、高自云、施春兰三个孩子一起叫到客厅进行训诫。
高敬斋和夫人正襟危坐在客厅的太师椅上,高敬斋面色严峻地对他们三人说:“你们三人都给我听好了,在外场人看来,我们高家是轰轰烈烈,树大根深。其实不然,我们高家骨子里很单薄。从你们曾祖起到我这一代,已经是三代单传了,我也只有你们两个孩子。春兰的命更苦,我就不说了。对你们这次上大学,上军校,我有话要交代。”
高自清、高自云和施春兰都点点头,应声“是”,但不知道老爷子今天这么严肃,到底想说什么。
高敬斋略带忧伤地说:“年轻人外出求学,长长见识,多点阅历是好事。但你们不要好高鹜远,忘乎所以。现在时局动荡,正是多事之秋。各党各派,各种主义,名目繁多。正所谓良莠不齐,正邪混杂。你们三人,切不可误入歧途。君子不党,我不许你们参加任何党派!辛亥革命前后以来,国家从康梁变法到袁世凯称帝,从三民主义到军阀混战,哪个党?哪个人不是为自己?国民革命我也出过力,戊申安庆战役,我还给光复会的熊成基司令筹过款,买过枪。回头看看,没意思。这国民革命是成功了,但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当官的发财,老百姓受穷。”
高敬斋一一看了孩子们一眼,接着说:“将来,你们要是有志气的,就在家乡办几个学校,学校可以开启民智;有能耐的可以办几个工厂,工厂可以惠及地方。要是没本事,只要能安分守己做点学问,老老实实过日子,我也就知足了。君子安贫,达人知命,你们切不可给我在外面惹事生非!”
三人都一起点头称是。
高敬斋从怀里拿出一个怀表,递给高自清,说:“这块表,是熊成基当年送我的,上面‘天地正气’四个字,是孙中山先生手迹,还是他请在上海的德国工匠刻的。你是老大,我把它交给你了。你们要记住,凡事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他这番话,是怕孩子们在外面走上邪路,惹是生非。
高敬斋并非多虑,以前孩子在自己眼皮底下,什么事情都能看得见,可以随时提醒和管束。如今他们离家远走,像出笼的小鸟一样自由了,这虽然可以培养他们的自立能力,但潜在他们身边的危险也随时可能出现。而且,他们未必能意识到。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高自清、高自云、施春兰三人这一走,真给高敬斋找事了。
高自清和施春兰在学校很快就信仰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第二年他们秘密参加了共产党地下组织。
而高自云一到黄埔军校就加入了国民党。
他们都大了,都胸怀大志,都想治国平天下,要为国为民干一番大事业。
内院起火,这是高敬斋始料不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