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刀大律师等燕谈大小律师:陈瑶光享有继承权吗?
中评社台北4月2日电/联合报报道,“两蒋日记”引爆蒋家遗族继承权纠纷,又起波澜。自称是蒋介石的女儿陈瑶光昨天委托律师发出声明,指她是蒋介石仅存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包括“蒋中正日记”在内的蒋介石遗产,与其他继承人共享继承权。
陈瑶光的母亲陈洁如是蒋介石的前妻,两人结婚七年,没有生育,收养陈瑶光。陈洁如与蒋介石于一九二七年离婚,之后蒋介石再娶宋美龄。
“两蒋日记”是蒋介石、蒋经国的日记,对中国近代史极具研究价值。二○○五年一月,蒋经国之子蒋孝勇遗孀蒋方智怡以蒋家代表身分,与美国史丹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约,交付胡佛研究所保管,后来计划交由“中央研究院”出版。
但蒋家第四代蒋友梅去年底跨海发表声明指出,两蒋日记的法定继承权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公有,蒋方智怡却擅自与胡佛研究所签约,侵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蒋友梅希望蒋方智怡出面协助,全体继承人与胡佛研究所重新签约。
长住上海的陈瑶光,委托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张冀明律师发表声明指出,她是蒋介石的养女,在法律上是蒋介石的女儿,也是合法继承权人之一;对于蒋中正日记的处理,有权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参与,她希望能藉此机会“以正视听”。
陈瑶光说,她深信出版“蒋中正日记”,将重现父亲在风烛残年对母亲陈洁如“未尝须臾忘怀”的真情,以及对女儿的关爱与眷念。
为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她已委托律师发函“中央研究院”和胡佛研究所,提醒这两个机关尊重她的合法继承权,“凡涉及处分蒋介石遗产的任何举措,均须取得我和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
陈瑶光在声明中表示,《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书》云:克谐以孝。蒋介石的后嗣向来彼此尊重,她以蒋介石仅存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分,呼吁相关单位“勿伺隙而率意无恐,俾使先父毋扰于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