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先粗口了,呵呵,我第一个贴子就是批判马克思价值论的,你看清楚了。但是舔马克思我也真的愿意。我看的第一本经济学书就是茅于轼的《生活中的经济学》,第二、三本就是张五常的《卖柑者言》,《经济解释》,都 ...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3 08:52
你看了很多遍不等于你看懂,你看懂了不等于你接受,你接受了不等于你完全认同。

你说你舔马克思也真的愿意,但是又很熟悉茅于轼张五常的作品,就好比某男人很熟悉许多性感美女,知道她们的很多生活细节,但是他是个同性恋,那么这么多性感美女对他来说就失去了意义。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你看了很多遍不等于你看懂,你看懂了不等于你接受,你接受了不等于你完全认同。

你说你舔马克思也真的愿意,但是又很熟悉茅于轼张五常的作品,就好比某男人很熟悉许多性感美女,知道她们的很多生活细节,但是他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3 09:58
大哥,你能不能多看些书,把问题思考得深入一些?这种口水与我们要讨论的价值论,已经很远了。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大哥,你能不能多看些书,把问题思考得深入一些?这种口水与我们要讨论的价值论,已经很远了。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3 10:42
我说艺术品拍卖增值的2000万不能说是拍卖师劳动创造的,你只会反问一句:为什么不能说是拍卖师创造的?,然后就没了下文,然后就扯开去愤愤不平说中国劳动力怎么不值钱。

拍卖这一件事都想不清楚,还怎么深入,看再多书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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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艺术品拍卖增值的2000万不能说是拍卖师劳动创造的,你只会反问一句:为什么不能说是拍卖师创造的?,然后就没了下文,然后就扯开去愤愤不平说中国劳动力怎么不值钱。

拍卖这一件事都想不清楚,还怎么深入,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3 10:57
我还是建议你再从头把你的贴子看一下,我举那个例子已经把你开头的“主要”驳反了。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比如,“主要”,“根本”。你举了一个农产品的例子,请问在这个例子中,“主要”是百分之多少?“根本”又是百分之多少?此其一。其二,如果举齐白石的画及举微软的OFFICE,你的观点会不会有所修正?百分比会不会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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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了几个问题,就算完成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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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力价值低,可以说重要的原因就是分工还不够细,不够专业。

交换是商品的交换,其实也就是劳动和服务的交换,分工越细,越专业,那么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就越频繁,交换量就越大,整个社会的生产率就越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就越高,经济就越繁荣活跃。让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最重要原因就是搞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人们自然会去发掘各种市场需求,然后以自己的专业服务来获得报酬。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整个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当然比我们细得多,所以整体效率就高,劳动力获得报酬高也是自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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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国民工资收入加在一起,除上国家的GDP,欧美最高55%,南美洲38%,东南亚28%,中东25%,非洲20%,中国8%,全世界最低。人均工资第一名是德国,30美元/小时,第二名是美国,22美元,泰国2美元,我们是8毛钱/小时,在全世界最后。我们的人均工作时间全世界最长,一年要2200小时,最勤劳的。---郎咸平。
以上数据,我没有考证,应该大致不差,刘植荣也有相关研究。
在这种状况,你自命为自由主义的人,视现实于不顾,一直在强调其它要素创造价值,是想导出什么呢?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3 08:44
这才是楼主要讨论的重点,邹峰没看出来。

其实答案很简单,这是由人口基数和产业链决定的。人口大国,农民又占人口大头,也只能靠低薪的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在国际贸易上取得一点竞争力。不然还能怎样?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09:29 编辑
这才是楼主要讨论的重点,邹峰没看出来。

其实答案很简单,这是由人口基数和产业链决定的。人口大国,农民又占人口大头,也只能靠低薪的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在国际贸易上取得一点竞争力。不然还能怎样?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14 07:49
中国人这么勤劳,工作时间这么长,报酬这么低,我也很痛. 但是这是现实,我们不得不接受,郎咸平义愤填膺痛心疾首的演讲只帮他赚到了更多稿费,演讲费,主持费,出场费,不能帮中国人提高报酬。

归结于人口基数和产业链也没错,但是最最关键的是我们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没有搞资本主义,而是在左翼思潮影响下搞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幸运的是邓小平又让中国人又从头开始搞资本主义,参与了国际化分工,所以有了现在的数据,要是像朝鲜一样,连现在的数据也拿不出来。工资占GDP很低,这个不是资本主义的错,而是因为中国政府的庞大和行业垄断,也就是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还是太低。

过去的左翼思维一直在影响着我们,据说早些年某地讨论发展旅游业,一个领导发话:我们要吸引外国人来旅游,赚外国人的钱才是真正赚钱,如果中国人来旅游,只是赚自己的钱,这个口袋的钱到另一个口袋,那有什么意义?我相信这种逻辑还存在于很多中国人的思维中。也就是说他们不认识到自由市场中的交换本身就会产生财富和增值,不管是中国人和中国人之间还是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本楼楼主就是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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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09:55 编辑

有意思的是:越是认为劳动创造价值,交换不带来价值,就越重视劳动而不重视交换。结果大家都去从事生产性的劳动,劳动力的供应就越大,就越不值钱,然后就愤愤不平说劳动力怎么这么不值钱。反之,越是认为交换带来价值,就越是有很多人从事交易创造财富,劳动力就相对缺乏,劳动力反而越值钱。

楼主如果这点想不明白,就别提经济学这三个字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和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边看资本论,一边还要批判剩余价值论,就好比抱着大便一边闻一边说真臭实在太臭了,这要多么变态才能做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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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min 于 2012-12-14 11:43 编辑

大哥,这些粗浅的道理还用你来重复?你自己重复的那些名词,你确定你懂了吗?“交换不带来价值,”你确定你面对的不是风车吗?
回到你最初那个贴子:
“这个中间当然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但是最主要的增值是来自交换。”。这个“最主要”你是怎么得出来的?我已经有数据证明,欧美国家,国民工资占GDP比重超过50%(这仅是工资,还不包括其它由劳动衍生出来的价值),你怎么说呢?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12:33 编辑

“这个中间当然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但是最主要的增值是来自交换。”。这个“最主要”你是怎么得出来的?我已经有数据证明,欧美国家,国民工资占GDP比重超过50%(这仅是工资,还不包括其它由劳动衍生出来的价值),你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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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占GDP高比例,只能说明他们政府公共开支小,国民要养的官员少,和交换产生增值有啥关系?

你这里的工资,肯定应该还包括很多银行家,投资人,公司老板,大银行大公司高管的高收入,而不是仅仅一线工人的工资收入。

你如果把中国官员们,垄断国企高管的消费和灰色黑色收入全部算进去,中国的工资占GDP自然也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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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楼主要讨论的重点,邹峰没看出来。

其实答案很简单,这是由人口基数和产业链决定的。人口大国,农民又占人口大头,也只能靠低薪的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在国际贸易上取得一点竞争力。不然还能怎样?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14 07:49
姐姐,我说的是国民工资占GDP的比重。说的是邹峰哥哥说的“主要”。老实说,这些东西我也搞不懂。财富是如何产生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搞得懂,学说有几百种,可是在你和邹峰眼里却很简单。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这个中间当然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但是最主要的增值是来自交换。”。这个“最主要”你是怎么得出来的?我已经有数据证明,欧美国家,国民工资占GDP比重超过50%(这仅是工资,还不包括其它由劳动衍生出来的价值),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4 11:51
那这样吧,你认为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如何衡量?你先定义一下。不然,就没法说了。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12:15 编辑
那这样吧,你认为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如何衡量?你先定义一下。不然,就没法说了。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4 11:54
好吧,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就是体力劳动。所以我说:“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指马克思的说的劳动。交换,其实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还带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要有人买下来再卖给更需要的人,比如微软开发软件,是先买入编程人员的劳动力,创造出市场所需要创新软件,然后卖到市场上,获得很高的利润。在马克思那里,这种高级的劳动就成了剥削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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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财富是怎样产生的?
陈志武

    说到财富,我们会认为一个国家富不富,关键取决于其自然资源的多少。小时候上学,我们学到中国“地大物博”,并认识到正因为有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所以我们中国是多么富有。到了美国,我们发现美国也是“地大物博”,而且更富有。当然,相比之下,日本的自然资源有限,尤其是新加坡,它是靠填平一片海水、一块空地从无到有人造出来的。可是,到2002年,美国的人均GDP为3.63万美元,日本为2.8万美元,新加坡为2.47万美元,而中国人均GDP为4 600美元(按实际购买力计算)。这些数字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一国的财富并不完全取决于其自然资源。一个国家可以地小,物也不博,但它照样可以很富;同样地,一个国家可以“地大物博”,但并不一定就很富。这种现实显然对我们从小就学到的财富观念构成冲击。那么,一国的财富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为什么世界各国贫富悬殊呢?既然中国、美国、俄罗斯与印度都“地大物博”,那么是什么使这些国家的财富状况千差万别呢?
    财富观
    就像许多同代人一样,1979年我在中南工业大学(现在改为中南大学)读书时选择的是计算机工程专业,1983年在国防科技大学读研究生时选读的是网络系统工程。那时,大家要么学数理,要么学工程,正是“地大物博”财富观在专业选择、职业取向中的具体应用,以为只要中国有更多的工程师制造出更多的机器,从而就更“物博”了,财富就更多了。直到近几年,人们还是认为像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这类社会科学既不造物,又不生财,所以普遍被认为不重要。现在,比较一下各国的贫富悬殊现状才发现,原来“地大物博”、物资丰富只能给一个国家提供优质的“先天条件”,但这些并不是“先决条件”。日本、美国与新加坡的经验说明,一个国家更重要的财富是其能促进财富创造的制度机制及与其相配套的自由金融创新体系,这种制度财富是无形的,但它比有形的“地大物博”更重要、更“值钱”。
    此话怎讲呢?就从亚洲多国和地区近几十年的经济增长模式看起,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日本,八九十年代的韩国、中国台湾与新加坡,然后到近十几年的中国大陆,都是以出口为导向,而不是靠内需来发展本国经济。正因为如此,在近几年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大家都在讨论如何在国内扩大内需,为下一波增长寻找原动力。当然,讲到这里,我们自然要想:在众多发展中国家因本国内需不够而都在靠出口、靠“外需”来为其经济提供原动力的时候,世界上必须有些国家“内需过剩”,迫使它们靠进口来满足本国过剩的内需。那么,我们要问:这些国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内在动力使其内需过剩?是什么东西让它们产生这么多内需?这些东西中国是不是可以借鉴?
    一个简单的答案可能是:因为这些国家很富。美国之所以内需过剩,我们可能说是因为它有像位于纽约曼哈顿这样的栋栋高楼、有微软和GE这样的大公司,让美国财富过剩,因此消费需求自然也过剩。可是,所有这些财富都是极为表面、极为脆弱的,因为如果一夜间拿掉美国那些经济制度机制,撤走那些金融证券工具,废掉对私有财产和无形产权的保护,那么所有大楼和公司的价值都会一落千丈,那些过剩的内需也就不复存在了。
    以纽约著名的帝国大厦为例,该大厦分为零售层、写字楼层和宾馆层。按照“地大物博”的财富观,由于其建设费用很高、存在的历史长,等等,因此这栋楼作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该很高。但是,客观地讲,不管这栋楼的建设投资是多少或者历史有多久,其财富价值(或者任何有兴趣买下这栋楼的一方愿意出的价格)都会由帝国大厦在未来多年能产生的现金流的折现总值来决定。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越高,这栋楼所代表的财富就越高。有了这种评价资产的财富价值的观念后,我们就更能理解财富的脆弱性:几乎所有的美国财富都以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式存在,这些资产的价值又都取决于它们未来所能带来的现金流,但这些现金流的多少最终受制于制度机制和金融创新。因此,当你拿掉这些制度与经济体系时,那些资产就不值几个钱了。
    为看清为什么一国的财富不只是由其自然资源决定,我们不妨把国民经济看成只有两组群体组成:厂商(公司)和居民(消费者)。如果要使经济快速增长、使国家富强,厂商必须有激励、也愿意去扩大投资、扩大生产;当厂商利润增长时,居民的收入就会增加;当居民得到更高收入后,他们就会增加消费;这些增加的居民消费又反过来进一步刺激厂商去扩大投资、增加生产。这条经济增长链的任何环节都必须“运作正常”、缺一不可。比如,假如居民在收入增加后不是去增加消费,而是把更多收入储蓄起来,那么除非国外需求很强(靠出口来增长),否则经济增长链到这一步就被卡住了。
    我们要说明的命题是:经济增长链的内在动力决定于制度机制与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之所以决定了厂商的原动力,是?为金融证券市场决定了企业的融资途径、融资程度与融资成本,关于股市、债券等市场对企业发展的约束作用大家谈论已经很多,这里就不多说了。金融创新之所以对个人消费者很关键,是因为这些创新可以帮助挖掘居民的消费潜力,调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14:10 编辑

所以资本家的“剥削”其实是高级脑力劳动和风险投入的报酬,他的“工资”就是他的冒风险的高级脑力劳动带来的利润,而且资本家有了交换带来的高利润,就可以给有贡献的高级员工发高工资。这些员工可以拿着高工资享受,也可以用工资积蓄投资创业,发现新的“交换”需求,这样整个社会就越来越富裕繁荣,工资也越来越高。

政府官员不劳动创造财富,垄断行业不冒商业风险就获得很高收益,他们到处吃喝游玩开会讲废话养女人,这才是才是真正的剥削。中国这样的剥削多了,工资占GDP的比例当然就低了。

马克思的理论就是,工人工资低,那是被资本家剥削了,所以要消灭资本家,消灭剥削,让劳动者的劳动获得更高报酬,其结果就是像朝鲜:所有人被剥削得光光的供金胖子一家享受。

朝鲜没有了资本家,没有了马克思的“剥削”,结果劳动者报酬更低了,连饭也吃不饱,说明了劳动者的报酬不是资本家决定的,和资本家贪婪不贪婪也没有关系,而是由劳动力市场决定的,当劳动力市场只有一个买家(金家)的时候,其价格一定是最低的。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本帖最后由 jianmin 于 2012-12-14 14:41 编辑
好吧,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就是体力劳动。所以我说:“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指马克思的说的劳动。交换,其实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还带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要有人买下来再卖给更需要的人,比如微软开发软件,是先买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4 12:02
好吧,你把终于把“交换”也归为劳动的一种了,在“你的定义”里,劳动分为两种,一种是体力劳动,也就是马克思的劳动,另一种是脑力劳动,也就是交换。那么,人类的所有增加价值中,是否全都是你说的这两种“劳动”贡献的呢?
  其实,你相信的茅于轼一直反对这种观点。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jianmin 于 2012-12-14 14:42 编辑
(转贴)财富是怎样产生的?
陈志武

    说到财富,我们会认为一个国家富不富,关键取决于其自然资源的多少。小时候上学,我们学到中国“地大物博”,并认识到正因为有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所以我们中国是多么富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2-12-14 12:07
陈志武是学金融的,他多是从金融的角度来观察社会的,对待财富也是一样,他是从金融的角度来说明财富的。他的书中都有说明的。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16:14 编辑
好吧,你把终于把“交换”也归为劳动的一种了,在“你的定义”里,劳动分为两种,一种是体力劳动,也就是马克思的劳动,另一种是脑力劳动,也就是交换。那么,人类的所有增加价值中,是否全都是你说的这两种“劳动 ...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4 14:25
那么你到底是什么观点?交换是剥削还是劳动,还是都不是?其实,这样来讨论就是名词之争了,意义不大。

总的来说,带有创新,冒险,资金投入的脑力劳动,其回报一般要大于没有风险,只投入简单体力的劳动。就是我说的“交换”带来的增值比“劳动”创造的价值要高。你一定要我说百分比,那每个具体的产品项目都不一样,我没法给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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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anmin 于 2012-12-14 19:34 编辑
那么你到底是什么观点?交换是剥削还是劳动,还是都不是?其实,这样来讨论就是名词之争了,意义不大。

总的来说,带有创新,冒险,资金投入的脑力劳动,其回报一般要大于没有风险,只投入简单体力的劳动。就是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4 15:05
在这些问题上,我还能有什么观点?最基本的经济学教科书上都有。我前面在34楼已经回答了你:“你上面这些观点如果不过于绝对,其实我们观点就没有差别。比如,“主要”,“根本”。”
可你非要找一个风车,并且还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稀世真理,把别人假想成一个什么什么样的人怎么怎么样,其实这些东西只要有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4 23:13 编辑
在这些问题上,我还能有什么观点?最基本的经济学教科书上都有。我前面在34楼已经回答了你:“你上面这些观点如果不过于绝对,其实我们观点就没有差别。比如,“主要”,“根本”。”
可你非要找一个风车,并且还 ...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4 19:18
你看了很多书,你学了很多经济学的东西,懂得很多经济学知识,这些我都不怀疑,但是你会在看到底层的中国人受到的苦难以后,就会去把这些经济学常识放在一边,把理性思维和判断扔到脑后,去听那些左派人士的言论,他们喜欢违背经济学常识,说一些诉诸情绪的话,这些左派言论的特点就是听了很过瘾,但是一点都没用,你被他们一感动,你的经济学就白学了。

我的风车能唤醒你的经济学常识,不会被马克思的屁眼和郎咸平的屁话牵着走,也是有意义的。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你看了很多书,你学了很多经济学的东西,懂得很多经济学知识,这些我都不怀疑,但是你会在看到底层的中国人受到的苦难以后,就会去把这些经济学常识放在一边,把理性思维和判断扔到脑后,去听那些左派人士的言论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4 22:52
拿了一个简单之极的东西,却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并且拿这个东西到处扫,四处套,不肯再深入思考一步。这是你喜欢的胡适最讨厌的人。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拿了一个简单之极的东西,却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并且拿这个东西到处扫,四处套,不肯再深入思考一步。这是你喜欢的胡适最讨厌的人。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5 08:54
你除了反问几句:"为什么不行?""就这么简单?",就是搬一些郎咸平的,或者说我说的都是简单常识不值一提,也没看到你有什么深入的思考。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5 18:11 编辑

如果还是以艺术品拍卖为例,假如某人在10年前买入用10万块买入某画家的画,现在这个画家出名了,这幅画初步估值在1000万,他把画委托给拍卖行,结果以3000万价格被人买走。卖画的人支付给拍卖行200万佣金,拿着2800万走了。这个2800万里面已经扣除代表拍卖行和拍卖师的劳动的200万,所以几乎就没有包含什么别的劳动了,这个从10万到2800万的增值,除了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的因素外,可以看成是需求和交换带来的,也可以看出是他当年投资10万的回报或者获利。

投资这个事情,其实既不是体力劳动,也不是脑力劳动,因为投资成功与否,不在于花了多少体力或者脑力,最关键的是投资者的眼光或者说对未来的预测能力,当然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或者叫运气的东西。事实上,用3000万买入他画的人,也是预计在未来这个画有继续增值的空间,才会去买。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最关键的问题是否认了资本的作用,认为投资获利是剥削行为,是可耻的,不道德的。这个10年前买画的人,谁也没有剥削,还让拍卖行轻松赚到了200万,还给国家交了几百万的税。十年前卖画的人,可能用这10万块投资别的行业,成了亿万富翁。投资拍卖行的人,让想卖画的人顺利卖掉了画,让想买画的人买到了画,让拍卖师轻松赚到了10万了,大家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谁也没有剥削谁。

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会通过交换和互相满足需求来不断创造新的财富,劳动可以创造财富,资本更可以创造财富,而且这种财富创造活动是双赢多赢的,可以让各方获利皆大欢喜。我们传统思维中常常把经济活动看成类似赌博一样的零和游戏,某人赚到钱,肯定是有人输掉钱了,有人获利了,肯定有人被他剥削了。

对不起,我又说了一些简单的常识。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如果还是以艺术品拍卖为例,假如某人在10年前买入用10万块买入某画家的画,现在这个画家出名了,这幅画初步估值在1000万,他把画委托给拍卖行,结果以3000万价格被人买走。卖画的人支付给拍卖行200万佣金,拿着2800万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5 13:16
这个至少靠谱一些,一般认为生产的三要素是,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三要素在一个好的市场之中合理配置,这样就最有效率,也即能产生最多财富。
但是,你说,“资本(比劳动)更可以创造财富”,似乎是随口说出来的。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你除了反问几句:"为什么不行?""就这么简单?",就是搬一些郎咸平的,或者说我说的都是简单常识不值一提,也没看到你有什么深入的思考。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2-15 10:25
尽管我懂得也很少,但仍然可以看出来你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2-12-15 19:57 编辑
这个至少靠谱一些,一般认为生产的三要素是,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三要素在一个好的市场之中合理配置,这样就最有效率,也即能产生最多财富。
但是,你说,“资本(比劳动)更可以创造财富”,似乎是随口说出来的 ...
jianmin 发表于 2012-12-15 14:45
劳动力,资本,土地三要素,好像是针对农业生产的传统说法。在信息时代,信息和服务产业中土地已经几乎不构成要素了,劳动力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小,有了现代金融业,资本也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创意和模式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周其仁:挥之不去的问题——《产权与制度变迁》序

除了关于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篇文章之外,收入本文集的论文,全部是基于中国改革的实际经验,研究中央计划经济制度——公有制产权结构——的改革与变迁。这是近20年来我研究经济的重心所在。利用此次结集出版的机会,我要向读者简要交代一下问题的来龙去脉。
  
  1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说过,经济问题总是与选择联系在一起的。Milton Friedman (1962), Price Theory. 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 Chicago. Chapter 1.可是,当我开始对经济问题发生兴趣的时候,惟一可观察的经济制度似乎没有任何选择性可言。是的,在中央计划公有制的体制下,生产和投资由政府指令控制,不可以自由择业,人力以外的要素也不能自主流动和重组。至于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更事关“方向和道路”,普通人问津不得。在那个时代,“选择”——这里指的是普通的私人选择——在制度上没有合法性。
  要非常深入地观察和体验才有机会让我们发现,即使在不容自由选择的经济体制下,私人选择仍然顽强地存在。拿我自己1968—1978年间在黑龙江下乡时期看到的一些现象来说吧。同一个农民在“公地”与在自留地里的劳作态度判若两人,他是不是在作选择?同样的天气、地亩和劳动力数目,实施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劳动效率大相径庭,不是劳动者在作选择又是什么?还有那朝令夕改、有时候近似胡来的“生产和投资决策”,难道可以归为公有制经济管理者的“文化水平”或“个人性情”?若是,为什么在管理者私人消费的领域,我们完全看不到类似的荒唐?
  说起来这是我学到的关于人的经济行为的第一课:在看似不容选择的经济制度下,人们仍然在作选择。当时我还没有可能发问:在一切资产都归公的产权制度下,为什么个人——农民、职工和管理者——仍然可以在事实上从事生产性的选择?在由“公家”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的制度下,为什么私人仍然在事实上决定着向公有生产体系提供多少劳动、努力和辛苦?我的问题其实是:这种看似不合法的、在长久的岁月里微不足道的“权利”,是怎样在公有制经济里扎根的呢?
  
  2
  
  问题还没有清楚地提出来,公有制经济就开始了举世瞩目的改革。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农村发生了大规模的包产到户,城市出现了国有企业的松绑、承包和改制,私人企业开始以“个体户”和其他名目重新出现,“外资”经济在沿海大城市登堂入室。几十年前被国家权力消灭了的私人产权,重新出现并生机勃勃地成长。80年代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度修订,以便与新的产权结构相适应。
  机缘巧合,我从大学期间就开始参加了由杜润生先生指导的农村改革调查,前后持续凡9年。关于这段难得的经历,我在1993年为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出版的《农村变革与中国发展》的前言里做了回顾。这些调查在当时是为中央政府制定农村改革政策服务的,因此除了农民的经济行为,国家行为也进入了我的研究视野。观察和参与给我的基本概念是,农村包产到户的改革是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这和许多关于改革的歌功颂德并不相一致。事实是,早在“上层”采取任何政策行动之前,分户承包集体土地的产权改革早就在农村底层开始了。令我好奇的问题是:在清一色的公有制内部怎么就产生出改革公有体制的力量?更一般的问题是,私产权利究竟怎样从国家维护的公产制里产生出来?
  用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来回答上述问题似乎是容易的。既然人性为私,私产制当然就自发地、大规模地成长起来。问题是,要是人性为私的假设可以解释公有制产权改革的起源,那么,同样的人性假设怎样容得下公有制的建立呢?到后来我才想明白,经济学关于人性假设的重点并不是人性为私,而是“人在约束条件下尽可能追求他的私人利益”。因此,“人性为私”本身并没有多少解释力。我认为要紧的是理解人的经济行为面临的约束条件。我坚持问:在同样的人性假设下,为什么经济制度即产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私产在公有制下得以重建,究竟是在什么样的约束条件下发生的?
  长期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以下三重约束不能忽略。第一种约束来自国家行为:计划时代的国家机器以“消灭和改造私产”为目标,而即便进入了改革时期之后,中国政府——与英国撒切尔政府或俄罗斯叶利钦政府都不同——也从来没有提出明确的私有化纲领,倒是一再明令反对私有化。第二,计划公有制像任何一种现实的经济制度一样,造就了它自己的既得利益。当经济制度在产权结构的层次发生变革的时候,这些既得利益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损害。例如,废除了人民公社工分制之后,所有与工分制的专门知识联系在一起的谋利机会就一下子消失了。第三,计划公有制不但在名义上属于全体现存人口,而且还属于将要诞生的全部未来人口。是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使社区内的每一个成员——包括将要合法出生的成员——都有权分享土地权益;全民所有制不言而喻地“包”下了全部公民的生老病死,且曾经承诺为未来全部新增加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在计划公有制下,人们——包括将要出生的人——具有的某些与生俱来的权利,要经受改革的冲击。
  这三重约束条件应该有助于说明:为什么计划公有制一旦建立,就可以维系很长的历史时期;为什么在公有制下私产非常难于建立;以及为什么在改革中产权变革在思想上容易被忽略、在实践中容易被拖延。但是,悖论性的事实是,恰恰就在上述三重约束下,发生了以私产制重新出现为标志的产权结构改革。人们对此也许评价不同、见解相左,但基本事实大家没有疑义。
  问题因此就更加具有挑战性。在私产的基础上,我们不难在市场经济里看到由自由契约形成的各种共用产权、甚至共有产权。要是国家采取断然行动——像苏联、中国和其他国家发生过的大规模国有化的经验显示的那样——将全部私产归公也不是很大的难事。问题是,在国家从法权上铲除一切私产并坚持反对私有化的情况下,产权改革还是在中国发生了,私产还是得以重建。这是怎么发生的?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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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所说,思想终究要受到经济学语言的束缚。舒尔茨(1980)《低收入国家的农业生产力经济学》,《报酬递增的源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页。因此,对产权改革的认知而言,思想和学术的开放具有决定意义。1979年,我在旁听北京大学厉以宁老师讲授的课上知道了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转变”的理论(后来在《经济学译丛》上读过一个摘要);尔后,一个法国人写的《美国自由主义经济学》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向我们通俗地介绍了产权理论。大约在1985年,我从当时北京一家民营公司的发展部得到了他们私自影印的香港大学张五常教授的两本著作——《中国的前途》和《再论中国》;尔后,1986年秋季我在厦门大学访问期间又从一位至朋好友手中拿到了原版《卖橘者言》。这三本书——以及此后可以找到的张五常教授写下的文字——是我学习产权理论的启蒙著作。根据这门理论,产权不是从人性为私的假设里自动推导出来的——像许多赞成或反对产权理论的人自以为的那样。产权是私人谋取自我利益的社会性制度约束,这项约束可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增长的业绩,因为不同的产权约束对一个经济的交易费用水平有决定性的影响。
  在《中国的前途》的后半部,收录了张五常为英国经济事务社写的一篇英文论文的中译稿。在这篇写于1981年的文稿中,张五常白纸黑字“推测中国假以时日将会采纳一种近似私有产权的产权结构”张五常:《中国的前途》,香港信报出版社1985版,第206页。。当时让我深受触动的地方,是张五常提出此项推测(prediction)——而不是预测(forecasting)——凭借的是一套简明的理论。他首先把科斯的交易费用概念扩大为“制度费用”,接着就将制度费用一分为二:维持经济制度的费用和改变经济制度的费用。然后,张五常仔细阐释为什么计划体制的制度费用极端高昂,仅仅是因为改变制度的费用——主要是信息费用和既得利益的反对——奇高无比才得以长期坚持。但是,在邓小平的开放政策下,改革制度的费用显著下降了——这一点张五常在风云际会的香港看得一清二楚——因此他推断原来的计划体制必有根本改变。
  对“张氏推测”的基本根据——开放降低了改革计划公有制的费用,从而使原本非常昂贵的体制再也无法继续维持——我认为说服力很强。惟一我认为需要继续思考的,是原来高昂的制度费用——节约它可以产生一部分收益——本身就不断刺激人们寻找节约它的可能性。例如,我所知道的包产到户,最早发生在1956年的浙江永嘉——那时的中国显然还谈不到开放。这是不是说明,改革的动力早在原体制内部就产生了?
  重要的是,“张氏推测”让我领教到,在说明复杂无比的真实世界的过程中,经济学理论——当然要好的——将助我们有如神功。1987年,UCLA德姆塞茨教授的入室弟子肖耿到我当时供职的发展研究所访问,我请他尽可能多带一些产权与交易费用学派的文献——特别是张五常推崇的那几篇作品——给我们看。在肖耿带来的文献当中,有四页阿尔钦当时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撰写的“产权”词条的手稿。开门见山第一句,“产权是由社会强制执行的对资源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阿尔钦的清晰而直白的陈述惊醒了我:既然选择即权利,那么在公有制下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上存在的私人选择,是不是表明即便在计划公有制内,“私产”也从来没有完全被消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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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定答案可以在产权经济学的学术传统中找到。此后两三年内,我们在发展研究所的产业企业研究室里有一个读书小组,大家分头阅读肖耿带来的和我们自己寻觅到的科斯(Ronald Coase)、阿尔钦(Armen Alchian)、张五常、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诺斯(Douglass North)等人的论文。至今我还是分外怀念那时的生活方式:背上一书兜文献到农村调查,观察、访问、座谈之余,就是阅读和讨论;车马途中,则是思想神游的大好时光。我当时还不能读英文,几位同事就翻成中文为我当“拐棍”。几年后,这些译文由上海三联出版社出版,应该是内地关于产权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一本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产权与制度变迁经济学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1990年秋,经约翰逊(Gare Johnson)教授推荐,我到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做访问学者。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除了修一门本科级微观经济学和旁听贝克教授给研究生上的入门课之外,我主要就是在图书馆内阅读。对我影响最大的,当然是舒尔茨关于传统农业转变的理论以及尔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力资本理论。据说,自从舒尔茨1960年在就任美国经济学会会长的演讲中提出“人力资本”概念之后,数十年间,仅芝大经济系就有四分之三的博士论文与人力资本相关。这也难怪,资本问题向来是古典经济学的基础,而人力资本理论则显然已经成为新增长理论的核心。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源于他尊称的“美国大经济学家”欧文·费雪(Irving Fisher),这样我就顺藤摸瓜找来费雪的著作阅读,从中体会重要的思想传统在几代学人之间延续和发展的妙不可言。根据费雪(1906),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而资本不过是资产的市场现值。至此大梦初醒:有了费雪的概念之后,再也不需要“资本与劳动”的分析框架了。说“资本与劳动”云云,岂不就等于说“资本与资本”?
  只是受到我自己关心问题的牵制,我对人力资本理论的其他运用——例如计量教育、培训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兴趣不大。我被“资本的私有权利不仅限于财产……人力资本也包含着权利”舒尔茨(1977)《由经济史拓展经济学》,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25, Supplement (1977), 245—250。这样的命题深深吸引。因此,芝大经济系另外一位教授罗森(Sherwin Rosen)——新劳动力经济学的领导人物——的提示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他指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产权性质上的差别很大,在自由社会中,人力资本的所有权限于体现它的人。”Sherwin Rosen (1987), “Human Capital”,(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The New Palgrave, A Dictionary of Economic。
  在芝大图书馆我最重要的收获也许是接触了巴泽尔(Yoram Barzel)的论文。他对交易费用的定义——为获取、保护和转让产权而支付的费用——很特别,比科斯本人的定义宽(“因市场交易而发生的费用”),但比张五常的(“制度费用”)则窄。更特别的地方是,巴泽尔坚持用仔细审核过的历史和现实的实例来研究抽象的产权问题。他的论文每一篇都很精彩,而对我而言思想冲击力最大的是1977年关于奴隶制的经济分析。“An Economic Analysis of Slavery”,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0(1977). No.1: 87—110。为什么美国南部和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社会中偶尔也有奴隶——在法律上他们是奴隶主的财产——通过赎买而使自己变成自由民的呢?巴泽尔的回答是奴隶主行使其法律所有权的费用来自于一个重要事实——奴隶的生产价值由奴隶本人控制;为了减轻这种费用,一些奴隶主就利用定额制来刺激奴隶劳动并降低奴隶主的监督费用;在定额制下,一些能干的奴隶为自己积累起最后足以赎身的钱财。
  比较起来,巴泽尔的这项研究更靠近我的问题:私产何以在具有强制性反对力量的压制下和平地得到界定。我读过的其他关于“私产起源”的研究例如奈特(1942)关于公共道路利用的分析,德姆塞茨(1967)对蒙特哥奈斯的海狸聚集地从原来的共同财产转化为私产的研究,阿姆拜克(1977)研究的加州淘金热中通过私人创造的法律界定了私产、特别是确定了人力资产和个人所包括枪支的权利,还有巴泽尔本人(1989)关于北海油气田确定所有权的研究,见Yoram Barzel (1989), Economic Analysis or Property Rights, Chapter 5,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不存在强制反对力量的约束条件,因而私产可能自发地对变化的经济机会作出反应。但是,即便在巴泽尔的强制奴隶制的实例里,看好定额制的当事人还是可以采取单独的私人缔约行动——那里还没有与私产的产生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强大的国家力量。
  在诺斯对更长期的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国家才正式作为新的有效产权兴起过程中的重要力量。根据诺斯的研究,17世纪的荷兰和英国顺利完成了从土地公产制向私产制的转化,民富国强从此而起;差不多同期的西班牙被既得利益——养羊团——拖住了土地制度改变的步伐,国家就在竞争中落伍。诺斯认为国家对待新兴产权组织的差异可以解释这个重大的历史分叉点。阅读诺斯的论文的时候,我集中想的问题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国家——诺斯定义的“惟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组织”——对待有效产权组织的不同态度?更一般的问题是:离开国家的保护,新兴产权不可能普遍化;但是什么力量可以迫使国家严守保护产权的立场,而不是很容易地进一步侵犯产权?我在读书笔记上把这个问题称为“诺斯难题”。虽然诺斯将他的理论发展成一个复杂的体系,但我认为这项难题并没有解决。
  在芝大——以及随后几年在UCLA——的研读使我受益匪浅。最重要的收获是,我认识到经济增长的一种基本要素——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在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这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是一样的。构成各种经济制度之间差别的,是正式的法律(包括非正式的习俗)和非正式的制度是否承认——以及怎样承认——在实际上总是控制在个人手中的人力资产的私有权。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人力资源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有不同的利用和发挥。我认为这是一个认识上的支点,有助于解释我熟悉的计划公有制下人们的多种行为,有助于解释公有制的改革,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解释在国家强制性地剥夺和消灭私产制之后,私产——个人在经济资源的多种用途中进行选择的权利——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得以重建。
  当我再次重读科斯的著作的时候,已经看过他关于自己学术思想形成的讲演。Ronald Coase (1988) “The Nature of the Firm, 1. Origin, 2. Meaning, 3. Influence”, 4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3—47.这样,我就把他的企业理论也当作国家理论来钻研。“分析经济组织的交易费用方法,可以向上从几个参加者扩展到‘政府’甚或国家本身上。”张五常(1987)《经济组织和交易费用》,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是的,列宁提出的如下理论曾经是计划公有制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可以像一家超级公司那样来组织社会生产,而全部社会成员将成为国家的雇员。据说年轻的科斯反复考虑了上述理论后的结论是:要使国家运用公司制的命令、计划和权威来协调全部社会生产,因为消灭了市场活动而节约了巨大的交易费用,但这家惟一存在的“公司”将不得不支付高昂的“组织费用(organization cost)”。科斯自己的企业理论是关于“市场里公司存在”的理论:公司因为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而存在,但必须为此支付组织费用;当上述两种费用在边际上相等时,公司就确定了其边界。对于我来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用组织费用(或者张五常的“制度费用”)来分析消灭全部市场关系的国家——计划公有制——的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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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小结一下。机缘巧合,我的学术生活与两类选择紧密相连:一方面我不断观察到计划公有制下人们形形色色的选择行为,另一方面我自己不断选择可以解释这些行为的经济学理论。也许因为头脑和心智被真实世界里有待解释和说明的现象充斥,我对在想像的约束条件下表现高超智力的学问一概没有兴趣。事后看来,这样“问题主导”的求学习惯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选的学术传统和理论都非常集中。考虑到我们这代人的独特经历——在校接受正规训练与观察、参与社会实践在时间顺序方面数度错位——上述法门非常有助于我辈避短扬长。既然大家都承认知识分工的作用,所以选择很窄的题目求一得之见,是一个适合于我的选择。
  下面简要概述本文集收入的各篇论文的主题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化”写于1993—1994年间,主题是对我自己参加的农村改革调查作一个理论的小结。该文认为社会主义产权改革比“诺斯难题”还要困难的地方,是“在国家职能曾被过度滥用的约束条件下如何重建产权秩序”。我试图通过解释土地集体产权的变革经验来回答这个问题,主要的发现是:在名义上一切归公的人民公社体制下,私人产权从来没有完全消失,并通过“部分退出权”——在法权上已经归公的人力资源将劳动和管理的努力投向集体制以外的地方——加重了国家控制的集体土地制的制度成本,从而迫使国家在体制选择政策方面“调整和退却”——从基层和地方开始——直到在全国范围重新承认私人的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承包所得形成的农民私产。
  这项研究的不足之处,现在看来主要有两点:(1) 在农民和国家之间确实存在关于产权制度选择的信息交流——它们互相作用和影响,但是我当时无以名之,用了诸如“交易”、“谈判”之类并不贴切的概念。很显然,这里既没有原本意义上的“交易”,也没有农民或农民组织与国家代理人之间的谈判。实际的情形是,农民采用了一种新的产权形式,例如自留地、承包制等等,然后,国家决定是否以及怎样承认这些新的产权形式的合法性。(2) 根据土地私人使用权的重新确立,我乐观地推断——虽然不是非常肯定——土地产权的改革可以继续按照同一个逻辑向前推进,而没有估计另外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在土地使用权改革以后,土地的收益权和转让权的清楚界定可能长期被拖延。去年我重新研究农民收入问题,发现在农户的私人土地使用权大体确立后,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停滞不前。参见《农民收入是一系列事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论文,以及在《21世纪经济评论》上的连载。
  “农民、市场与制度创新”写于1986年,收入本文集是为了记录我对农村产权改革认识的变化。这份研究报告的着眼点是财产权利,反映了当时我们在观察和理论选择中已经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另外,根据对当时改革统购统销体制遭遇的困难的分析,该报告认定农民私人土地使用权的重建将要求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体制——产权制度和工商业组织——要有根本的变革。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完全解决,显然是运用“交易费用/制度费用”加以分析的上好题材。另外,该报告还有一个地方值得一提,这就是当时提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需要相应的“法律表现”——甚至已经指出“所有制的革新变化得不到相应的法律肯定(如农村承包经济牵动几亿人的根本利害,但至今仍无一个完备的法律),倒退性变化也就难以制裁”(见本书第66页)。这比Hernando de Soto——他和他的秘鲁同事们非常强调产权具有正式的法律表达对资本形成的意义——最早提到这一点的著作还早了几年。Hernando deSoto (1989) The Other Path, (2000) The Mystery of Capital. Basic Book Press.
  “产权改革与新商业组织”写于1996年,基础是一年之前受世界银行的邀请到乌兹别克斯坦——苏联的一部分——“传授”中国农村改革的经验。这使我有机会对苏联的农业经济有一个直接观察和思考的机会。我对苏联的“大农业”的理解,在实地考察、利用文献进行调查中还加入了我自己在中国东北国营农场的生活经验。这样,我大体有了一个可以与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和面临“大市场”改革的困难相比较的基础。这篇文章的结论与“渐进主义改革成功了,而激进改革失败了”的流行认识很不搭调。
  “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是我在UCLA听德姆塞茨企业理论课的读书笔记,旨在清理有关理论和学说。德姆塞茨对交易费用概念有过清晰的阐释,但他却不同意科斯用交易费用解释为什么在市场里存在企业。Harold Demsetz (1997) The Economics of the Business Fir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中译本见梁小民译《企业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比较再三,我选择科斯的合约理论,只是将我从芝大到UCLA研读的有关人力资产的产权特征的理解加入,得到“一个特别合约”的认识。这篇笔记,也是我1996年回北大任教以后开始的企业研究的一个大纲——虽然我已经知道计划公有制下的“企业”完全是在非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对于我来说,好的理论不仅是解释世事的武器,而且也可以为观察真实世界——它实在过于复杂了——提供指引。
  “‘控制权回报’与‘企业家控制的企业’”写于1997年,是基于浙江乡镇企业横店集团产权关系的一个实例分析。通过这项研究,我了解到填写在“企业所有权性质”栏目里的信息并不能反映真实的产权关系。在同样的“公有制”名称下,私人人力资产——我主要考察的是企业家人力资产——的实际产权状态可能完全不同。我观察到的“横店模式”——连他的创办人都愿意称之为“社团所有制”——其实已经是由企业家个人、而不再是由社区政府控制的公司了。企业家个人获得了公司控制权,但并不分享相应的剩余索取权——这种特别的企业制度提供了一种我称之为“控制权回报”的激励机制。我认为,在转型中一部分“公有制企业”的市场成功,可以用“控制权回报”机制来解释——正如可以用它来理解这类“企业家控制的企业”面临哪些更长期的制度性挑战。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企业家人力资本”继续关于公有制企业的研究,但把重点转移到公有制企业的改制经验。很明显,我利用了以往关于集体土地制改革的认识,但是也注意到非土地资产的如下两大特点:(1) 由于对“最小的经济规模”敏感,企业改制没有办法照搬改革集体土地制的经验——在那里,按照人口/劳力平均承包回避了企业家问题;(2) 因为企业资产的质量远比土地难以监察,因此土地制改革的经验——维持所有权公有的名义、但通过承包合约把使用权界定到私人手里——在企业改制中难以照办。在这些新的约束下,天然属于私人的人力资产的产权界定,就成为公有制企业改革的真正起点。(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本项研究把观察到的丰富的企业改制经验,一概放到这一支点上来加以处理,结果发现改革的逻辑非常顺理成章:随着产品市场的竞争传导到要素市场,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相对价格上升;随着企业控制权从行政当局手里转向企业家,剩余索取权在政府机构与企业家私人之间界定的改革终究被提上了日程。我们看到,不论我们喜欢与否,为了激励、制约已经落到企业家私人手里的企业控制权,企业家人力资产的产权从潜在的转成公开的、从非法转成合法、从无价转成有价、从当期转成长期、从不可转让转成可以转让。毫不夸张地说,公有制企业正在经历一场产权革命。
  但是这项研究也让我知道,仅仅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很难看到公有制企业改制中那些敏感的细节——对于制度变迁的科学研究来说,这些细节异常重要。在尝试了多种调查办法之后——我已经在另外一本文集的序言里向读者交代过了周其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序,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我把心一横,用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到联办投资管理公司兼职,前后参与了近20家公司的调查、咨询、融资和改制顾问的工作。对于我这样一个从事经济调查出身、几乎是不可救药的经验主义者来说,这段经历让我学到了关于企业的扎实学问。遗憾的是,这些调查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按照行规我们是签署了保密函才走进公司大门的。我当然要遵守这些条约,不可以发表有关报告。好在如科斯所说,经济调查的具体材料可以用一把火烧掉,只要抽象和简化运用得当,从案例调查得到的认知可以一般化。
  “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发表于2000年,应该是大量实例研究后的一个抽象小结。因为自己屡次中了“以名责实”之计,本文决定对问题作一个根本清理: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没有可追溯的私人产权,也不是在市场合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两点根本不同于市场里的企业。要分析这样的经济组织,我认为过去流行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和时兴的“委托—代理”模式都不是最合适的框架。选择的结果,我用“事实上的(de facto)产权和法律上的(de jure)产权的不一致”作为分析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模式。面对事实上的人力私产,公有制企业不得不寻找制约私人谋求私利的制度。但是,在法律上(和意识形态上)消灭了私产制,公有制企业至多只能用国家租金制来替代“私产+合约”的制度。结果,大量公有制企业的资源处在“公共领域”之中,诱发了形形色色的私人攫取行为。该文的一个结论是,要不要承认个人私产的合法地位,是公有制企业内生的制度性问题。
  收入本文集的最后一篇,“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是1996年我为天则研究所《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集)所写的书评。因为受到这个出色的研究项目的鼓舞,我借机阐述对科斯研究方法的见解。当时我就知道,把科斯的方法与实证经济学的方法——用可观察的事实验证理论假说——也作出区分,是要引起商榷的。不过该文提到研究经济的3个要点——到引人入胜的真实世界找问题、重点研究约束条件以及努力把认识一般化——却一直指导着我自己依托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产权与经济制度的变迁。
  本文集的论文,除了一篇之外,分别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经济研究》和《国际经济评论》发表。在结集出版之际,谨向这些杂志的编辑和读者,以及出版本文集的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编辑致以诚挚的谢意。
  
  2002年4月23日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