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宗恕:中国“特供”食品供应商不完全名单

发布时间:2011-05-06 13:32 作者:吕宗恕、张晴、祝杨、沈念祖 字号: 点击: 1533次
       原题:“低调”种菜

  为确保供应安全的绿色食品,特供农产品基地应运而生。

  那个叫“海关大棚”的地方

  两米多高的围墙和铁栅栏环绕四周,五名保安把守……如果不是当地居民的提醒,很难找到这个名叫“海关大棚”的地方,更难以知道这是一个专供北京海关的蔬菜基地。“海关大棚”全称是“北京海关蔬菜基地暨乡村俱乐部”,占地两百余亩,其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王家场。

  知情人士透露,基地已与北京海关合作十多年,这里出产的瓜菜只供给北京海关。每周一、三、五早上北京海关的厢式货车来基地拉菜,一次拉过去的蔬菜最少也有数千斤。“海关大棚”只是众多政府特供食品基地中的一例,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在顺义有特供蔬菜基地的不仅是北京海关。而全国各省级政府的一些部门都有特供食品基地。


“北京海关蔬菜基地暨乡村俱乐部”戒备森严。 (南方周末记者 吕宗恕/图)



  这些特供食品堪称真正的绿色食品,其首要强调“安全”。2011年5月1日,南方周末记者进入到戒备森严的“海关大棚”。

  从“海关大棚”大门口进入,绕过花坛,可以看到一座外观酷似别墅的接待大厅。透过落地玻璃大窗,近处是一口鱼塘,远处绿色满目,果园里桃树、梨树已经挂果。

  基地里六十四座蔬菜大棚整齐排列,每座大棚入口处其实就是一间工人房,里面有简易床铺和凳子。墙上挂着一张“蔬菜生产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的告示板,技术提供方是顺义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标准化办公室。

  东西两组大棚之间各有一条南北向的排水沟,中间是一条能通行中型货车的水泥路,供平时运输蔬菜之用。除个别工人来自东北外,其他都是当地村民。通常,一个工人负责照料四座大棚,只要人不在,大棚一定上锁。

  业界曾一直流传菜农从来不吃自己种的大棚菜,原因是这些菜是农药灌出来的,化肥催出来的。而在“海关大棚”,工人们拍着胸脯保证——肯定没问题,“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绝对放心!”

  南方周末记者看到,“海关大棚”的采摘工人随手从瓜藤上摘下一条还挂着花蒂的黄瓜,不用水洗,甚至连毛刺也不用处理,就直接咬了起来。

  为了杜绝化学污染,种植所需肥料几乎一色鸡猪牛羊粪有机肥,即使打农药也是生物农药,且格外注重采摘安全期,“未过安全期的,哪怕烂在地里也不会采摘”。“种的都是绿色、无公害的大路菜。”该基地一位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所谓大路菜是指黄瓜、茄子、西红柿、笋瓜、豆角、圆白菜、空心菜、油菜等普遍食用的蔬菜。“我们种什么,他们(北京海关)就要什么。”

  特供,不仅在北京

  事实上,“海关大棚”只是特供食品一例,特供食品不仅存在于北京,也不仅涉及果蔬。

  特供食品存在的一种方式是地方一些部门拥有专门的基地,这些基地收获的所有瓜菜一律进机关食堂。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两年前,他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吃饭时,同行的人就透露该院在距离西安三十公里外的户县拥有自己专属的机关农场,专人管理,保证所有蔬菜瓜果绝对无毒无害。

  相比陕西等地仅种瓜菜之外,广东省某厅下属一培训考试基地的做法更加高超。据知情人士透露,十几年前开始,基地就雇用附近的村民到基地专门种菜、养猪、养鱼、养鸡鸭。

  如果没有条件自辟菜地,建立特供基地,要职部门也会尽可能选择可靠的食材提供商。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分布于全国的103家曾入选北京奥运绿色产品提供商后发现,除当年特供奥运之外,部分企业与政府部门至今关系密切。

  曾是北京亚运会、奥运会及两会禽蛋提供商的北京留民营新世纪养殖场的孙先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北京市委派的专家到场里对水源、饲料和空气检测达标后,他们的产品就开始与北京市政府部门等直接对接,特供中央首长,至今已有十年,饲料及饲养条件都不同一般。而另一家食用菌企业北京绿兴特合作社曾在2008年与市政府机关下属一事业单位有过两三个月的专供合作。

  主产鲜鸡蛋的山东临沂市三益禽畜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主管刘先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从2004年开始与当地一些政府机关合作,每年供应两三百吨。同是山东,生产咸鸭蛋的微山湖荷花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家怀说,他们主要为国务院某局特供鸭蛋,合作已有10年。

  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汪经理透露,除供市场外,每周还给湖北省委机关食堂送一次鹌鹑蛋,每次几十件,已经送了三四年。

  同是湖北,京山轻机集团国宝桥米有限公司生产的桥米部分以团购形式提供给省政府、粮食局、农业厅等政府部门。桥米是湖北京山县独产的大米,质量上佳。

  而远在东北的辽宁省丹东市前阳五四农庄主产越光大米,越光米素有“世界米王”的美誉。该农庄负责人姚成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越光大米因口感好,质高量低,深得政府部门信赖,三年前,部分产品特供辽东本地政府及商检、海关部门,且与北京有关部门有过合作。

  低调的基地,高调的产品

  特供体系由来已久。建国之后,“特供”始自一份报告。中共中央转发原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在1960年7月30日拟订的《关于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问题的报告》中,把齐燕铭报告中的“在副食品方面给予照顾”改为“特需供应”,从此,“特供”成了一个神秘而令人羡慕的词语。

  2007年,北京市二商局干部高智勇曾撰文回忆,过去为保证绝对安全,涉及“特供”事务的业务干部与职工可由商业局选调,但保卫干部与化验人员,必须经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政治上是否可靠,出身背景、家庭成分都是审查所考虑的因素。同时,他们不仅要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特供”政策与组织纪律,还被要求深入研究服务对象的需求喜好,并在工作中落实。

  南方周末记者查阅到的《北京志·商业卷·饮食服务志》电子版第四篇“管理”中有如此记录,对中央各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外事活动的采用“特供”,是基于政治考虑,以做到绝对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体现高质量服务为原则。

  与很多特供基地低调运行相反的是,近年很多特供产品正成为特供产品提供商的“卖点”。

  2007年8月27日,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发表的一篇题为《副区长王忠海就特供农产品情况进行调研》文章提及,“设施草莓、波龙堡葡萄酒、平汤渫、白灵菇、‘卓辰’排酸牛羊肉、宏利肉鸭、长阳葡萄等一批农产品被国家机关选为特供产品”。南方周末记者从房山区有关部门得到了证实。

  也是这个月,“投资北京”网站在一篇题为《八十亩地:北京波尔多》的文章中说,波龙堡葡萄酒当选为2008奥运会候选用酒、政府机关特供酒。


与普通食品不一样,特供食品做到“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 (勾犇/图)



  “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

  知情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位于北京西山脚下的巨山农场是国家高级官员的瓜果蔬菜主要供应地。

  巨山农场隶属于首都农业集团,位于首都环境保护区的西山脚下,西邻八大处公园,北倚香山,东望玉泉山。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无公害污染,经农业部和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农场生态环境监测,农场水质、大气、土壤的质量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优级标准。

  一位浸淫特菜生产多年的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除了政府机关食堂外,一些官员家里吃的蔬菜瓜果也来自顺义区顺沿特菜基地。

  据了解,该基地是北京市有机蔬菜种植的典范,不仅国家标准委员会授予该基地“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且国家高层也曾到此视察。

  上述人士透露,他们生产的蔬菜每周向外边送一次,一共14个品类,约几十斤,其中有十种大路菜,比如黄瓜、豆角、茄子、西红柿、笋瓜、圆白菜、空心菜、油菜,还有三四种只有在高级西餐厅或酒店里见到的“特菜”,如小樱桃、黄秋葵、宝塔菜花、紫甘蓝。“迄今为止,该基地产品未检出任何问题。”上述人士说,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农业部调派陕西、山东等其他省份的检测机构到基地交叉检测,而区县农业、质检等部门隔三差五地取样化验,确保不出任何闪失。

  另外,基地里所有蔬菜档案跟人口管理一样详细。“何时下种,谁育的苗,哪天定植,谁打的农药,打了多久,采摘安全期是哪天,谁采摘等等,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南方周末记者所拿到的一份《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年度考核表》显示,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环节中,“任何一个关键控制点不合格,即取消其特需资格”。

  为方便“特供”农产品质量监管,2002年9月,北京市农委增设直接管理“特供”生产的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服务中心,级别相当于正处级。各区县农委主要负责人被指定为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县“特供”农产品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做到“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

  特供产品更是施行淘汰制度。2004年7月5日,北京市农委专门下发《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第八条说,市特需中心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家每年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单位取消其特需农产品供应资格。

  虽然特供产品要求严格,但受访菜农仍希望能被选中。“一旦入选,既是荣誉,也是资本,日后的产品不愁销路。”


来源: 南方周末 | 来源日期:2011-05-06

吃了还要保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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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作者
先吃死这些汪吧。
既然要“保秘密”为什么记者又可以进去?
特权?。。。特供?。。。垄断部门小众化福利?。。。
关于印发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郊区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特需食用农产品安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ΟΟ四年七月五日
  

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监控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特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中央首长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监控内容
  第二条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内容包括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检测三个方面。
  (一)生产环境的监控。监控的重点是产地的生态环境,具体分为:
  种植类产品产地生态环境优良,其大气、土壤、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
  养殖类产品产地生态环境良好,其空气环境、畜禽饮用水、水产品养殖的水质和底质等符合《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二)生产过程的监控。监控重点是生产资料、生产操作规程、生产记录,具体分为:
  种植类产品: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使用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整地播种、施肥、浇水、喷药及收获等生产环节严格遵守种植技术规程并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记录真实、完整;
  养殖类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选种、饲养、疫病防治、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屠宰加工等生产环节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生产记录真实、完整;
  (三)农产品的检测。对供应的每批种植类产品进行快检,对畜、禽、鱼等养殖类产品注重活体抽检;不定期的对特需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检测的重点是针对当前特需农产品安全质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全项检测和重点项目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对定量检测的重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家意见,每年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特需中心)负责全市特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供应的特需农产品质量实行全面监控;
  (二)组织有关部门对特需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监测;
  (三)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指导并协助完成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检测和对特需农产品生产单位的选定、考核工作;
  (四)负责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的归案工作。
  第四条 北京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受市特需中心委托对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主要职责是:
  (一)对特需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查;
  (二)按照市特需中心的要求对特需农产品进行全项检测和重点项目检测,并及时提供检测结果;
  (三)按照市特需中心的要求对产品检测结果和监控记录归档管理。
  第五条 区、县农委(局、总公司)是本辖区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一名主管副主任负责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向市特需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特需农产品;
  (三)与特需农产品生产单位签订《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确保特需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对相关特需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监控;
  (五)负责相关特需农产品申报材料、监控记录、检测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四章 特需农产品选定
  第六条 特需农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一)种植类产品质量符合A级绿色食品标准(指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二)养殖类产品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指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三)鼓励特需农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并优先选择已取得GAP、HACCP认证的农产品。
  第七条 特需农产品的选定程序:
  (一)区县农委(局总公司)向市特需中心推荐,填写《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推荐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市特需中心与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实地考察,确认产品合格后报请市农委批准,呈报中办警卫局审定。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八条 市特需中心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市特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每年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考核。依据专家实地检查结果、区县农委(局总公司)的监控记录、检测机构监控记录和产品检测报告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以及服务水平进行考核。首次考核未达标的由特需中心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供应特需农产品,对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单位取消其特需农产品供应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特需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二ΟΟ四年七月十日起试行。
  附件: 1.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专家组名单 2.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程序 3.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责任分解表 4.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5.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检测委托协议书 6.特需农产品重点检测项目一览表 7.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推荐表 8.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年度考核表 9.种植业/养殖业企业生产记录



【 文件附件】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专家组名单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程序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责任分解表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检测委托协议书
特需农产品重点检测项目一览表
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推荐表
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年度考核表
种植业企业生产记录
【 文件级别 】 市级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 颁布日期 】 2004-07-05
【 来源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Piano and Forte
这个就是贡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