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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界定产权之路

周其仁
经济观察报 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

谢谢论坛。对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改革开放,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的改革开放事实上酝酿了很长时间。我自己比较关注两个事件,因为这两个事件为后来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经验准备。

第一个是非常不幸的事件,就是1959-1961年间中国发生的饥荒,使较大规模人口非正常死亡。其中最早报告到北京的河南信阳事件,这个地区当时人口850万,根据时任行署专员的回忆录,非正常死亡人口当在百万以上。这是一个及其严重的事件,引起国务院和中央的强烈反应。有记录说,就在决策层讨论信阳事件处理的会上,周恩来总理受中央委托紧急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其中有一条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允许农民保留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里,给农民私人权利划下的第一道线。当时没有讲新政策执行的时间多长,也没有讲这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安排,因为根本来不及。差不多同时,大饥荒还逼出了波及全国多个省区的包产到户。回头看,60年代初的自留地和包产到户,为十几年后的农村改革准备了经验。

第二个事件发生在1962年,在广东省宝安县也就是现在的深圳。那一年,由于各种传言,说香港要开放关口,当然也由于国内的经济困难,就在宝安这个地方,曾积集了10万人口意图偷渡逃港,这些人来自全国12个省区、广东62个市县。这变成当年很大的一个事件,也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处理。据现在看到的资料,当时约6万人逃了过去,其中大部分被港英当局遣返回来,加上没有出去的人,当地政府做了安顿和疏散,并严格了出境制度。也在那个背景下,当地还提出过“利用香港、建设宝安”的政策,以边境的贸易活动来活跃市场,改善民生。也要回头看,这个事件埋下了未来开放的契机。

这两个事件对后来的历史都有深刻的影响。但是,仅有局部地区对灾难性事件的自发反应,不足以直接酿出中国的改革开放。因为逼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等形势好一点,还是可能又被改回去。这就是过去讲的:吃饱了饭,又要瞎折腾。事实上,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我国经济政策还是日子好过了就继续向“左”,比如靠政治运动促生产,“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等等,对外开放更谈不到。

真正中国的改革开放,元年还是1978年。因为这一年发生了思想解放运动,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最根本的,是整个执政党看待体制、制度和政策的思想方法改变了。邓小平当时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个思想路线就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因为达到这个层面,人们才会去想,中国选社会主义也好,选公有制也好,选计划经济也好,讲到底,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文化的要求,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这个出发点看问题,前人写下的本本,苏联实行过的制度,一定要接受我们自己实践的检验。选错了的就要改过来,不合适的就要调试。任何体制安排,不管出发点多么正确,逻辑多么有力量,做的效果不好就必须改。回头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得以进行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条件。没有思想解放,以后的一切都谈不到。

所以,恰恰在1978年以后,刚才讲到的那两个历史事件才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从农村看,包产到户在几年时间内席卷全国,一步一步得到合法化承认。其实,根据杜老的回忆,邓小平早在1960年就讲过,包产到户能多打粮,不合法,就让它合法起来。但1960年就没有这个政治条件,非要到了1978年后才行,虽然农民和许多基层干部对于用什么办法可以多打粮、少挨饿,早就是明白的。包产到户被合法承认了,就意味着从传统的全盘公有化体制里,清楚划出一条农户私人权利的界线。这样,经由一个承包合约,中国正式开始重建私人产权。这是所有社会主义“本本”上从来没有讲过的事情。中国的改革,就是这么起步的。

开放也是逼出来的。历史说,1977年宝安又一次大规模集积了逃港人口。当时广东的主政者习仲勋去调查,知道很多逃港农民跑过去两年就寄钱回来盖房子。为什么到香港有这么高的收入?答案就是扩大经济自由:农民不但务农,也可以打工,并开放市场,活跃生意。那时深圳靠香港边境有一个罗芳村,对面也有一个罗芳村,原来都是这边罗芳村跑过去的人建起来的,只是对面村民人均年收入比这边高出100倍!这样就逼出一个想法:能不能把门打开,划出一块地方,让香港企业开到境内来,这边的农民不逃港也可以打工?广东第一线提出这个构想,汇报到北京,邓小平赞成,至于用什么名字,邓小平说,就叫特区,因为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

回头看,包产到户、自留地、农民小自由,逃港事件,“利用香港、发展内地”等等,历史上都多次发生。但是,只要政治思想路线不对头,那些来自第一线的探索,顶多就是一个权益之计。既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普遍。所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逼出来的,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提出,才成为更主动、更系统的变革过程,成为“多方面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世界上还真有人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什么“华盛顿共识”指导出来的结果。我认为那是对历史的无知,因为那个时候中国人的绝大多数人并不关心华盛顿在干什么,也不知道那些人究竟说了些个啥。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把饭吃饱搞建设,怎样把过去死教条捆出的手脚解放出来。还有人要编“北京共识”和人家打擂台。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因为北京共识早在1978年就有了,纲领就是改革开放。

农村改革和特区开放,两端发力把整个神州大地卷进了改革开放的大潮。我这里发言的题目,不过是取一个角度来观察经济体制大变革的一条线索。过去全盘公有化的计划体制是一套权利界定,因为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在改革开放中重新界定。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是原本全盘归国家和集体的公有制,除了抽象的“全民”或“集体”为其所有者,所有具体的、有实际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里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权利地位?到底公有制里面可不可以再划分出一些权利界线来?改革开放找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公有制可以通过承包合约再把行为的权利——包括责任和义务——重新界定到个人的。农业承包,工商业承包,做的就是这个层面的权利界定工作。

第二个层面,是通过承包划出的私人使用权,又发生转让。就是说,从使用权演变为转让权。这当然引发更复杂的问题,比如可转让的范围、转让价怎样形成,等等。其实,全盘计划转向市场经济,真正的基础就是转让权。什么叫市场经济呢?一般讲就是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什么是价格机制?无非就是有人喊价,有人还价,而喊价应价都首先是一个权利,如果没有喊价权和还价权,教科书上写的“市场价格”又从何而来?于是,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二个层次就启动了市场经济,从使用权入手,进到转让权、定价权、喊价权和还价权,资源配置就再也无从靠苏联教科书那一套范畴运转了。

第三个层面,改革开放重新承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比如可以自由找工作,就是承认所有劳动者身上拥有的劳动能力,是他本人可控制、可拥有、可支配的。“企业家才能”更是一种生产性资源,个人可以合法拥有,可以和其他要素结合起来创业,办民营企业。这一条对中国生产力的解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各个方面都有人成为优秀的企业家。如果没有这层权利界定,当年的陈志雄就不能去养鱼,年广九就不能搞“傻子瓜子”。这在当时都引发大争论,要邓小平、胡耀邦直接干预才没有一棍子打下去。回头看,如果没有这个权利保障,怎么会有后面的局面?怎么会有这么多中国产品生产出来,销售到全球市场上去?谁想得到,柳传志领导的联想从计算所传达室打到纽约?马化腾这么个年轻后生就“抓”得住几亿中国QQ客户?马云立志为中小企业服务就真的心想事成?内蒙古大草原呢,有一个伊犁不算,又生出一个蒙牛?

第四个层次,就是无论承包来的、转让来的,或者重新确立的私人产权,都可以在自愿互利前提下放到一个合约里面来,形成“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过去的公有制非排斥私产不可,但股份制经济可以私产为基础,通过一个合约形成“公司”,也就是私产为基础的公产,来容纳相当一部分生产力。这是第四个层次,也是集积新生产力的权利安排。没有这个层次,资本市场从何谈起?至于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更要和全球范围的私产结合,学习、练习被叫做“公司治理结构”的那一套利益结合、制衡、共用的文明。

事实上,这四个层次的产权改革,到今天还有大量未解决好的问题,还引发不同意见。不过从大势看,这条路开始走出来了。绝大多数人愿意继续探索,并让国家、市场、法律、道德、舆论和公民意见的直接表达,一起发挥更好的合力作用,不断完善改革和权利重新界定的过程。特别重要的是,正如科斯所言,“清楚界定的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中国的产权重新界定奠定了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奠定了刺激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

应该准确地说,今天中国经济的主要特征并不仅仅是高速增长,而是开放下的高速增长。开放下的中国产品,没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是进不到别人国家里的,这与封闭经济自我循环的“高增长”,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中国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人们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国际上一种流行的意见说,中国就是劳动力太便宜,才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不少人也相信这个解释。对此我有不同意见。我的问题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劳动力难道不是更便宜,为什么那时中国产品远没有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从道理上看,劳动力便宜是要素有竞争力,但要素不会自动变成产品。把要素变成产品,要经过组织和制度,过去中国由于体制不对头,要素固然便宜,但组织和制度的成本及其高昂,结果就是产品并没有多少国际竞争力。

中国高速增长或者开放下的高度增长,真正的秘诀是什么?就是大幅度通过改革开放降低制度和组织的成本。这就使得廉价劳动力开始发挥作用,中国的农民、工人、技术员、企业家、地方和整个国家才能发力,才经由学习曲线的提升,把产品越做越多,越做越好,才在世界上占有可观的一席之地。这就是重新界定产权,经过制度成本的显著下降,对经济活动的绩效,带来的影响。

当然,中国改革开放有渐进的特点,就是哪个领域里的问题严重,或者比较容易启动改革,就先动一动,过不下去了就先改一改。这带来一个结果,就是权利界定不是全面并进,而是不整齐的,不均衡的,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的权利厘定和保障。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矛盾和冲突,特别是不同权利之间怎样取得平衡,成为改革的一个难点。从目标来说,产权设置必须是普遍的,绝不能保护了这一方,侵犯了其他方。经济自由也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否则不可能有持久的秩序,也不会为社会所接受。但是渐进改革的实际情况,却是有的走得快,有得走得慢。一些领域得改革,甚至停滞很长时间。

现在大量实际问题,包含环境污染,农地征用、矿产开采权、旧城改造、山林经营权确定,以及行政垄断行业进一步得市场开放,政府本身体制改革,等等难题,讲到底难都难在权利怎样进一步清楚界定。这些问题具体研究涉及很多细节,不是今天得题目。但它们的共同困难,是产权界定从来就不是完全靠民间自发活动就可以解决的。产权界定是稀缺资源的排他性制度安排,没有拥有合法强制力的国家的介入,不可能划清楚,更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性的难题:要求合法强制力提供产权界定的公共服务,但社会怎样约束、监督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私用,从而使产权界定过程变歪,远离普遍的、原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承认和保障体系呢?

中国的经验教训说,这个难题没有简单的解。邓小平以来许多领导人多次讲过,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无从推进。问题是,能够与我国经改匹配的政治体制改革,又谈何容易?从学术上看,这个问题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但我所知的优秀经济学家,同样也关心这个问题,如杨小凯临去世之前写的那些文章、笔记,中心关注点就是这个问题。我自己在国内做调查也碰到这个问题,比其他问题有更大的难度。当然总思路也可以说有了,那就是法治(the rule of law),即不是说一些人拿上一些法条去统治别人,而是所有的人,任何人,都要服从同样的准则,即法律目前人人平等——用同样的准则约束所有人的行为。今天上午几位前辈都讲到了这个问题,我相信这也是摆在未来的一个重大任务。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没有强大的国家不行。但强大的国家力量,怎么保证在公共服务的轨道里运行,限制权力即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是一个我们的历史传统尚没有很好回答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势必参与整个资源的权利重新界定过程,越来越成为继续推进改革的难点和要点。

现在的麻烦是,中国早已远离了饥荒,遭遇的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比过去为小,因为中国经济的表现至今在国际上相当抢眼。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何在,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认定,继续改革的未来收益很大,因为从局部的渐进的权利界定,成长为普遍的权利界定,一定会进一步扩大不侵犯他人的经济自由,从而走向一个普遍约束权利、普遍保障自由的现代国家。问题是,进一步改革的难度也远比过去为大。如何汇集新的动力,推进中国在30年改革开放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是未来要面对的问题,尤其是在座年轻朋友要面对的问题。谢谢各位。

(本文是作者在第十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的发言,文字稿经作者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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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做对了什么?

——在芝加哥大学“中国改革30年讨论会”上的发言

周其仁
经济观察报 2008年7月28日 星期一

本来我为会议准备的是另一篇论文。可是,6月3日科斯(R. Coase)教授的助手来信转述了以下意见:“他认为如果没有一篇关于邓小平的论文,这次研讨会将是不完美的”。来信还说,“你可能是提供这样一篇论文最合适的人选”。这当然不是我可以承受的荣耀。不过,我倒愿意说明,为什么自己愿意冒着不自量力的风险,也要尝试着完成已经97岁高龄的科斯——这次研讨会的发起人和主持者——指定要求完成的任务。

第一次看到科斯的名字,是在一本小书上。那是1985年夏天,北京四通公司的一位朋友悄悄给了我两本小书。翻开一看,是张五常著的《中国的前途》和《再论中国的前途》,由香港信报出版。但落在我手上的这两本,却显然是盗印的:开面很小,纸质奇差,有照相翻拍的明显痕迹;封皮上没有字,里面印有“内部读物”的字样。

不知道谁是张五常。可是翻开他的书,就不能放下。在《中国的前途》的第148页,五常这样介绍:“高斯对经济制度运作理解的深入,前无古人,且对中国的经济前途深表关怀”。书中提到了科斯的两篇大文,用产权(property rights)与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的概念阐释了制度和制度变迁的理论。那时我自己对市场交易没有多少感受,因此对“交易费用”不甚了了,特别是对把交易费用似乎假设为零的“科斯定理”,感到有理解方面的困难。但是,对于“产权界定(delineation of rights)”,却立刻觉得它有非凡的解释力。

为什么独对产权界定别有感悟?容我交代一点背景。我是1978年从黑龙江农村考到北京读大学的。此前,我没有机会上过高中,不过是1966年的一个初中生毕业生,经历了三年停课文革后于1968年上山下乡。等我拿到入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已在邻近俄罗斯的边陲之地上山下乡十年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邓小平时代的第一页,就是他于1977年8月做出的恢复高考的决定。这一页改变了我们一代人的命运。

1978年十月后的北京,是中国伟大变革的漩涡中心。我们为重新获得读书机会而奋发学习。不过在那时的北京城,似乎也摆不下一张完全平静的书桌。我们到西单看过大字报,传阅过当时一切可得的有关日本、美国、欧洲、香港、韩国、新加坡现代化情况的报道,也聚在一起收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新闻公报,以及邓小平对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的著名谈话。站在那个中国开放时代的端口,为了消化大量扑面而来的新鲜信息,我们在自发组织的读书小组里度过了无数不眠之夜。

不过,最打动我们的,还是在一个聚会上听到的安徽农村包产到户的消息。那是亲到现场调查的人带回的第一手报告:大旱天气增加的饥荒威胁,逼得农民悄悄把集体土地分到了户;结果,粮食大幅增产,但“包产到户”却不合法,农民只在底下秘密推进。这个故事让我们兴奋。在贫困好像与生俱来、无可更改的中国农村,原来也存在迅速改善生活的路径!我们的困惑是:为什么被实践证明可以促进生产、解决农民温饱的生产方式,却得不到“上层建筑”的合法承认呢?

1980年,以部分北京在校大学生为主、自发成立一个农村研究小组,立志研究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种种问题。由于全部有过上山下乡的亲身经历、其中还有几位本人就是农民出身,大家志同道合,心甘情愿地重新走进农村和农民的生活,观察、询问、调查、分析、研究和辩论,提升了对真实世界的认知水平。机缘巧合,这群“北京小子”的工作,得到了杜润生先生等前辈中国农民问题顶级专家的欣赏、指点和支持,把我们带入改革政策的制定过程。其中个人最离奇的经历,就是身为一个非党人士,也参加了80年代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几个政策文件的准备、起草、修订、成文的全过程——按规矩,这些党内文件一旦下发,是不可以让我这样的党外人士阅读的!仿佛在不经意之间,我们见证了历史:对于8亿中国农民来说,包产到户才是邓小平领导中国改革伟大活剧的第一幕。

一、中国特色的产权界定

包产到户并不是“新生事物”。调查表明,早在1956年下半年,浙江永嘉县就出现了包产到户——刚被卷入高级社的农民发现“大锅饭”带来出工不出力的消极倾向,就把集体土地划分到农户,以此约束集体成员努力劳动。后来我结识当年主政那个地方的县委书记李云河,他因赞成包产到户而被革职、遣返老家务农长达21年之久!1959-1961年间,包产到户出现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所有省份,其中仅安徽一地就蔓延到全省40%的生产队,农民把能够有效抵抗饥荒的责任田称为“救命田”。问题来了:既然包产到户不是邓小平主政中国以后才出现的现象,更不是邓小平自上而下“发明”或推行的一种土地制度,为什么要把农村包产到户改革看成邓小平伟大戏剧的第一慕?

答案要从包产到户本身寻找。“包产到户”的学名是“家庭承包责任制”(household contracted responsibility system)。在这套制度下,集体的土地分给农户,以农户承担一定的责任为前提。在开始的时候,农户的责任通常联系着“产量”——以相应土地面积的常年平均产量为基线,农户承诺将交多少给国家、多少给集体,以此交换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很明白,这是一个“增加的产量归农民”的合约,对生产积极性的刺激作用不言而喻。另一方面,承包到户的土地,并没有改变“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它们还是公有的,只不过按照约定的条件交给农户使用而已。

农民和基层生产队发明了家庭承包责任制,也证明了这套办法能够有效地增加产量、抵御饥荒。但是,农民和基层生产队并不能决定包产到户能不能得到合法的承认。这是苏式中央集权体制的一个派生物:任何经济组织、生产方式的变动,都被看成事关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的大事、因而都必须由最高权力当局决定。在中国,从“三条驴腿的合作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组成的超级人民公社,从要不要办集体食堂到可不可以由社员私养集体的母猪,一切皆由中央和中央主席定夺。可是,毛主席对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经营的办法抱有很深的成见。有记录说,虽然严重的饥荒也曾逼迫主席默许包产到户,但只要“权宜之计”产生了效果,经济情况有所改善,他老人家就一定高举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大旗予以无情打击。在整个毛泽东时代,包产到户屡起屡背。

自发的合约得不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对当事人的预期和行为就有不利的影响。我们看到,自发的包产到户固然可以让农民尝到增产和温饱的甜头,但此种好处究竟能不能持续?未来继续承包的条件有什么改变?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承包模式又可能被批判?——所有这些疑虑都影响着农户的生产和投资(农地保护和改良)决策。这是来自合约本身性质的一个实质性的困难:作为有待兑现的一组承诺,不稳定的预期无可避免地要增加合约的履行成本。

邓小平的贡献,是把国家政策的方向,转向了对促进生产力的自发合约提供合法承认与保护。这并不是这位伟大政治家一时心血来潮的杰作。据杜润生回忆,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谈到,“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见杜润生回忆录,第332页)。这说明,邓小平早就明白“合法承认”对特定生产关系(产权与合约)的意义。当历史把他推上了执政地位之后,邓小平就用“这样一种态度”来对待农民和基层创造的家庭承包责任制。

在邓小平路线下,农民家庭承包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家庭承包制由落后边远地区扩展到发达地区农村、进而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农村生产队;土地承包的期限由一年、三年、十五年、三十年扩展为“长期不变”;合约的责任从联系产量开始,逐步演变为联系土地资产。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不断得到更高规格的合法承认:从基层的秘密存在,到地方政府的承认,到中共中央政策文件的肯定。最后,2002年,中国的人大通过了《农地承包法》,确立了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法律地位。按照这部法律,全部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都长期承包给了农户;“集体”仍是农地在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其全部经济职能就是到期把所有农地发包给农民。随着承包户拥有续订合约的优先权,“长期不变就是永远不变”。

中国人创造的这个经验,让我们想起了科斯在1959年提出的一个命题:“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中译见《生产的制度结构》,第73页)。我们可以说,产权界定也是合约的前提——要不是双方或多方各自拥有清楚的资源产权,他们之间怎么可能达成任何一个合约?可是,中国的实践却提醒人们:恰恰是承包合约才界定出清楚的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因为在订立承包合约之前,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户究竟对集体土地拥有何种权利,通常是模糊不清的。这是不是说,农户的产权反而是经由合约才得到界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可以得出一个新的结论:合约缔结与产权界定根本就是不能分开的同一回事。

合约可以经由再合约(re-contracted)得到调整,而经由合约不断界定的产权也就可以不断进一步明确其经济含义、并逐步提升产权的“强度”。我们在中国看得清楚,后来被列入宪法保护范围的私人财产权利,最初就是从城乡公有经济的承包合约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私人承包获得的公有资源在约定条件下排他的专用权,不是私产又是什么?按照承包合约,超出约定产量的部分一般归承包人所有,这难道不正在创造更完备的私产吗?随着承包私产和超越承包形成的私产不断由少增多、由弱变强,公有制成员不断扩大对外缔结合约的范围,循序渐进地积累起更多的私产,也进入更丰富多样的市场合约网络。这套经由合约界定出清晰产权的办法,从农业扩展到非农业、进而扩展到城市,奠定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基础。

来芝加哥参加这次会议的时候,正是中国春小麦的收割季节。此刻在华北农村的田野上,有一副壮观的画面:成千上万台拖拉机和收割机,顺着庄稼成熟的路线跨村庄、跨市县、跨省份移动。这些拖拉机和收割设备,有私人的,有多个私人拥有并集合到一个合作社或一个股份公司的,也有“公司”承包给私人经营的。他们作业的范围,早就超越了一个个“集体”的狭小范围,惟有一个复杂的市场合约网,才把他们与数目更加巨大的农户、合作社、公司制农场的收割服务需求连到了一起。甚至政府也参加了进来,一道道紧急颁布的命令,不但要求沿途高速公路对这些农机分文不取,而且要求提供良好的服务。这是经历了30年改革的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产权与合约构成了所有活跃的生产活动的制度基础。

邓小平本人不一定看到过“产权界定”的理论表达。可是,邓的改革之道就是坚持产权界定并寸步不移。这套中国特色的产权界定,一直受到来自不同方向的批评。一种批评说,邓的改革逾越了“一大二公”经济的最后边界,因而背离了经典社会主义。这个批评忽略了继续维系一个不断支付昂贵的组织成本的体制的巨大代价,这一点,人们通过比较改革的中国与拒不改革的那些国家经济表现上的显著差别,就可以获得深刻印象。另一种批评认为,基于承包合约的产权改革远不如“全盘私有化”来得彻底和过瘾。这种批评则看轻了制度变迁所要付出的代价:只要过时的观念和既得利益缠住了相当多的人群,任何“激进和彻底的改革”在实际上寸步难行。甚至,制度选择的“最终目标”也受制于交易费用的状况。例如,这次我们大家到芝大开会,都要借助属于芝加哥市政的“公共通道”。为什么不把天下所有的“公路”都彻底化为“私路”呢?答案是费用。每人一条专用的道路显然太过昂贵,于是社会退而求其次,在保留“公路”的同时约束人们的行路规范。

邓小平不为任何批评所动。他始终坚持一点,无论如何也要容许中国人在实际的约束条件下从事制度和组织选择的探索和试验。任何产权、组织或合约形式,只要被证明可以促进生产的增加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邓小平就乐意运用自己的政治威望动员国家机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标题下为之提供合法承认。这看起来似乎只是一套非常实用主义的策略。但是,有了科斯以来经济学的进展,我发现在中国改革的实践经验里,包含着具有很高普适性的道理,这就是广义的交易费用决定着制度的存在及其变迁。

二、把企业家请回中国

2006年,我访问了浙江东部台州市松门镇的一家民营公司。创办人叫江桂兰,是位农家女,中学毕业后打工10年,1991年靠私人借贷来的20万元,办起了这家塑料制品厂。四年后,江桂兰在广交会上向别人转租来的六分之一展台上,与外商签订了第一个出口合同。又过了十年,江的公司已成为肯德基全球用餐具的主要供货商。等我到访的时候,江的公司有1000多名工人,每年出口600个集装箱制成品。

江的故事在今天的中国非常平常。比起华为的任正非、阿里巴巴的马云、吉利汽车的李书福、蒙牛的牛根生以及其他大牌明星般的民营公司老总,江桂兰过于普通了。不过,要是在改革前,江的公司就是比现在小一百倍也容易“举世知名”——在那个时代,任何“自由雇佣”工人的企业,绝对都有机会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而登上政治新闻的榜首!同样是私人办公司,从被看作“资本主义”的洪水猛兽,到被戴上“民营企业家创业”的挂冠,满打满算也只不过30年——中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人们当然要提到来自实际经济生活的压力。一方面,在“短缺经济”下商品和服务的长期匮乏,满足不了城乡居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单一公有制经济又容纳不了日益增长的就业要求,特别是不能吸纳包产到户改革后释放出来的巨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两方面压力的汇集,逼迫中国以更灵活的方式组织经济。

于是,在单一的公有制制经济的身边,出现了野草般顽强成长的“个体户”。当年北京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就是回城的下乡知青在路旁摆摊出售“大碗茶”。他们自我雇佣或利用家人劳力,靠私下筹集的小资本捕捉种种市场机会。一些个体户取得了成功,而日益扩展的市场要求他们进一步扩大生意的规模。结果,“个体户”开始越出了“家庭劳力加二、三个帮手”的规模,向着雇佣更多工人的“私人企业”方向演变。挑战来了:社会主义中国怎么可以容许“资本主义剥削”的复辟?

对传统思维而言,私人拥有生产资料,自由雇佣、特别是雇佣工人超过7人以上的企业,当然就是“资本主义剥削”,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这条马克思和前苏联模式划下的这条铁的界线,中国自1956年完成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也再也没有逾越过。现在,改革突破了传统戒条,是不是“走资”的疑虑笼罩中国。

同时高举改革开放与坚持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的邓小平,抓住了一颗瓜子破解难题。80年代初,安徽芜湖个体户年广久炒卖的“傻子瓜子”受到市场追捧,生意迅速扩张。1981年9月,年氏父子三人从雇4个帮手开始,两年内发展成一个年营业额720万元、雇工140人的私人企业。“傻子”当上了老板,争议也从芜湖一路到了北京。如何定夺小小一颗瓜子里面的大是大非?

我当时供职的农村政策研究机构是杜润生领导的,他组织了关于“傻子瓜子”来龙去脉的调查,并把有关材料报到了邓小平的案头。记得当时传回来的小平指示,斩钉截铁就是“不要动他”四个大字!其中,最了得的还是那个“动”字,因为这一个字就包含了“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制手段给予取缔和打击”的全部意思。既然历史经验显示过去那套做法效果不佳,小平的意思就是多看看、多试试,再也不准用专政手段对待像年广久这样的民营企业家。

邓小平的办法就是允许实践、并从实际出发来观察和分析。冷眼看“傻子瓜子”,并不难厘清其中的是非曲直:年广久雇佣的140名工人,原本都得不到国有公司的工作机会;年广久付给工人的薪水,不低于当地国有工厂的给付水平;这些工人原本或失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但收益还不如给年广久打工。更重要的是,“傻子瓜子”的市场成功,刺激了更多的瓜子供给——老板与老板的市场竞争加剧了,不但是顾客的福音,更是工人的福音!可是,“资本主义剥削”的公案又作何处理?

没有人指出,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是交易费用为零。马克思在理论上坚持,当资本在“流通领域”雇佣劳力时,双方交易遵循的是等价原则。在这里,一切商品包括劳力商品的价格等于价值,因此就排除了资本对劳力的剥削。奥秘发生在其后:当资本家带着雇来的工人进入工厂的大门以后,通过组织、指挥、命令工人生产出高于其劳力价值的产品;最后,企业主带着这些产品回到商品流通领域,再次通过等价交换而完成剩余价值的实现。

很明白,在上述各个环节,都没有交易费用这回事。不是吗?资本家似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顾客及其需求的各种细节,从而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资本家也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待雇的劳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从而决定以什么价格、什么合约形式雇多少要素;资本家甚至无需付出监督和管理的努力,就可以使团队产品自动大于团队成员个人产品的算术之和。在这个前提下——也仅仅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当然同意马克思的意见:“剩余价值”不但是“多余”的,而且还带有道义上不公正的剥削性质。

问题是,真实世界里的交易费用绝不为零。一般如商品和服务的买家与卖家,特殊如资本家与工人,他们之间在市场上的互相发现、订约和履约,都要付出昂贵的费用。交易费用不为零,就既不存在自动的“等价交换”,也不存在不需要经营、监督和管理的经济组织。从这点看,发现市场、协调供求、组织生产等项职能,绝不是“多余的”。资本家们获取的报酬,部分是投资于企业的财务资本的利息,部分是作为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服务回报。至于这些收入的水平高低,是由市场竞争——企业家与企业家的竞争、工人与工人的竞争、商品买家与买家的竞争、以及商品卖家的竞争——决定的。

资本家当然要利用自己的相对稀缺性谋求更高的收益。像任何市场中人一样,资本家也可能在履行合约的过程中,侵犯、损害各相关利益方——其他股东、各种债权人、工人、上下游供应商、产品经销商、甚至顾客——的利益。人们可以用“剥削”之名囊括所有这些侵权行为,但是无论如何,“剥削”并不是资本家的唯一职能,正如可能的假冒伪劣行径并不是商贩的全部职能一样。在真实世界里,人们节约交易费用的行为与增加交易费用的行为——两者皆可图利——经常混杂在一起。究竟哪一种行为主导了经济,取决于现实的约束条件——习俗、道德、法律及法律的实际执行。

那么,究竟怎样对待真实过程里的资本家呢?前苏联模式得出的了一个革命的结论——“消灭资本家,消灭一切剥削”。但是,这样一来,把资本家节约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的职能也一并消灭掉了。问题是,交易费用并没有随着资本家的被消灭而消失。社会主义经济仍然面临节约建设成本、生产成本、制度成本和组织成本的严重问题。结果,把资本家打翻在地的社会主义国家,只好由自己来扮演“总资本家”的角色,即用“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法权”(列宁)来管理国民经济。几十年的实践结果表明,中央计划体制不但运行成本奇高,也并没有完全消灭“剥削”——作为等级制替代产权与市场合约制度的产物,官僚特权替代了资本家的剥削;在“大锅饭”的体制下,多劳不能多得的,天天受到“不多劳却多得”行为的剥削。这个结果应该出乎革命家当初的预料,它当然要被反思。邓小平不允许把重新冒头的民营企业一棍子打下去,坚持多试试、多看看,意在探索把复杂问题分开来处理的路径。前苏联和中国自己的历史教训时刻提醒着中国改革的决策者,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非要把资本家连同创业精神、市场判断力、组织和协调生产的能力一起抛弃呢?

邓小平把企业家请回了中国。他执掌中国后不久,就高度肯定了历史上“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容毅仁,并大胆决策划出一笔国有资本交付荣先生全权打理——这开启了“国有资本+企业家”的新经济模式。邓小平还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威,多次对“傻子瓜子”这个事件表态,不准再动用国家机器鲁莽地扼杀民营企业家。这位革命老人一次又一次耐心地问:允许这些企业家的存在,难道真的就危害了社会主义吗?

越来越多的人得出了正确答案。随着企业家的存在被广泛认为是“对的”(right),创业当企业家就再次成为中国人的一项权利(the rights)。改革以来,中国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通过了多部法律,并数度修订宪法,逐渐承认并保护了普通人自由缔约、创办各类企业、按投资要素分配收入的合法权利。据一项权威发布,到2007年底,中国的民营经济约占国民生产总值50%,非农就业的70%,税收的30-40%。这是改革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的。

三 、重新认识看不见的手

从1985年5月开始,邓小平连续几年推动“价格闯关”。这意味着,原来由国家规定和控制的物价,要放开由市场决定。此前,中国已形成了一种“价格双轨制”,即按计划指令生产的产品由国家定价,超计划增产的产品则按市场供求决定价格。这个过渡性的体制,在显著刺激增产的同时,也造成分配方面的混乱:同一个产品的“市场价”高于其“计划价”数倍甚至十数倍,以至于任何有“门路”的人,都有机会把计划轨道上的产品倒卖到市场上而大发横财。一时间,“寻租”盛行,公众反感。邓和他的同事们决心推进价格改革,解决问题。

价格改革之所以被称为“闯关”,是因为此前的波兰,因放开食品价格,影响工人生活,导致大罢工和波兰共产党的下台。中国“价格改革”的代价究竟有多大,能不能平稳推进,没有谁可以打包票。邓小平决心用自己的权威推进价格闯关。他甚至说,乘我们老同志还在,勇敢闯过这一关。

1988年7月,国务院宣布开放名烟名酒价格。这其实是一次试探性的前哨战。8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方案》。不料,会议公报发表的当天,全国各地就出现居民抢购食品和生活用品、又拥到银行挤提存款的风潮。十天以后,国务院宣布加强物价管理、不再出台物价调整项目、提升银行存款利息、全面整顿市场秩序。9月,中共政治局决定开展全国范围的“治理整顿”。第一波“价格闯关”搁浅。

事后我的理解,在累计发放货币过多的条件下“放开价格”,势必把原先“隐形通胀”转成为群众不可能接受的显形高通胀。这证明,即使得到了政治方面的强力支持,在高通胀环境下也难以顺利推进价格改革。中国进入了为期三年(1989-1991)的“治理整顿”期,政府用行政手段抽银根、压投资、管物价;经济增长减速,经济改革停滞。让中国和世界大吃一惊的是,邓小平在1992年春天再次奋力推进中国改革。他以一个88岁退休老人的身份,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特别提出了长期困扰中国改革的问题:坚持计划体制是不是就等于“姓社”(会主义)?走市场之路是不是就等于“姓资”(本主义)?他的答案石破天惊:计划和市场都不过是配置资源的方式,社会主义同样可以走市场之路。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中国于1992年再度勇闯价格关。是年,新放开的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达648种,农产品价格50种,其中包括在全国844个县(市)的范围内,放开了长达几十年由国家统购的粮食价格,并放开了除盐和药品以外全部轻工业产品的价格。到1993年春,中国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95%、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90%、以及生产资料销售总额的85%,全部放开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闯关”最终成行,“用市场价格机制配置资源”从此成为中国经济制度的一个基础。

经济学家通常会不遗余力地推崇市场价格机制。这不足为奇,因为有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传统的鼎力支持。可是,为什么邓小平也对“看不见的手”情有独钟?这位曾经指挥过百万野战大军、担任过中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的大政治家,分明拥有一双“看得见的手”!他难道不知道,扩大市场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范围,总要在某种程度上收缩“看得见的手”发号施令的范围?大权在手,又坚决推进价格闯关,这究竟是为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涉及三个层面。第一,苏联式计划体制的实质,是把整个国民经济办成一个超级国家公司。这个超级国家公司不得不承受巨大的组织运行成本:收集需求和生产全部信息的成本,决策和指挥的成本,以及发现错误并加以纠正的成本,等等。作为改革前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一员,邓小平多年负责处理国家一线事务,几乎就是这个超级国家公司的执行长。正因为对原有体制不堪重负的成本压力有切身感受,也对原体制的运行效率极不满意,才迫使邓小平比局外批评家更明白,权力过于集中的主要结果,恰恰是无法有效行使国家权力。历史把这位执行长推上了决策人的位置,邓小平决意改革,顺理成章。

第二,邓小平倡导的开放,启迪了一代中国人,也启迪了他本人。作为1978-1982年一位北京的在校大学生,我感受到那几年涌动的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想法、新冲动,无一例外都来自多年封闭后对外部世界的观察、比较和思考。无论欧美日本,亚洲四小龙,还是南斯拉夫匈牙利和波兰,所有当时在经济成就方面令中国羡慕的经济体,没有一个套用苏联计划模式的。这些经济体都允许“看不见之手”发挥基础的资源配置作用。他们的经验说明,价格机制并不是洪水猛兽,中国为什么不可以大胆试一试?

最后一个层面最为隐蔽。邓小平的哲学,是相信每个普通人都具有改善生活的持久动力。国家要富强,要推进现代化,就必须充分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所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才产生了上文提到的中国式权利界定和把企业家请回中国的改革政策。新的问题是,当改革开放释放了个人、家庭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之后,如何协调(coordinate)十数亿人口爆发出来的竞争致富冲动,就成为新的经济体制必须解决的问题。邓小平倾心于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是因为他认识到仅靠国家计划之手,根本不足以应对改革开放后如何协调整个中国经济的新课题。

叙述至此,我们也许要为一件事情而感到遗憾,那就是科斯教授从未访华,因此也没有与邓小平先生谋面的机会。不过,我猜想他们俩可能会互相欣赏。科斯在1937年创立的公司理论,出发点是覆盖整个经济的“完备的市场”,由价格机制配置一切资源——这也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理论出发点。但是,年轻的科斯早在1937年就发现,价格机制并不免费,因为完成市场交易的成本常常极其昂贵。为了节约由科斯在科学上首先定义的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内部似乎不用价格机制、靠企业家的权威和计划来协调的“公司(firm)”就应运而生了。

邓小平的出发点是另外一极,即囊括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超级国家公司。在这里,国家用“看得见之手”的权威和计划协调整个国民经济,固然因为消灭了一切市场交易而不再受到狭义“交易费用”的局限。但是,科斯定义的另一种成本即“组织成本(organization cost)”,却每日每时困扰着这个超级国家公司。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出发点就是降低超级国家公司的巨额组织成本。为此,他提倡分权改革战略,通过对重新界定权利的合法认定,激发了个人、家庭、基层组织和地方的积极性,还同时把企业家协调和价格机制协调一并请回到中国经济的舞台。

我们有幸目睹了历史性的一慕:一个实事求是的经济学家离开了“看不见之手”支配一切的理论原点,向企业家协调与价格机制协调并用的真实世界出发;一个实事求是的政治家离开了计划经济的教条,向市场与计划并用的体制前进——他们“会面”的地方不是别处,恰恰就是改革的中国!当然,在“看得见之手”与“看不见之手”之间,边界尚没有完全厘定,摩擦和冲突时有发生。但是,“两手”之间充满意识形态敌意、非白即黑的那一页已经翻过去成为了历史。新的认知是,计划组织与价格机制可以在一个经济体里共存并用,并以实际的运行成本为依凭来划清彼此之间的界线。

四、腐败的挑战

邓小平关于中国的许多预言都已经实现了。不过,有一点至今还是例外。1985年春天,我在随杜润生先生前往温州调查的路上,听到传来的邓小平指示,大意是中国不能出现百万富翁,不能走两级分化的道路。到达温州的时候,当地人也正在热烈讨论。他们提出的问题是:温州一些民营企业家的身家财产早就超过了百万,分明已是百万富翁,怎么办?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企业家的私人财产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于自己和家人的消费享受,大部分还是用于生产——如果把消费资料与生产资料恰当地分开来,温州和中国就“还不能算已经有了百万富翁”。既然如此,邓小平的指示就不算被违背了吧?

仅仅过了十年,个人的消费性财产超过百万的例子在中国就不胜枚举。数千万的世界级名贵跑车在中国热卖——那可不是“生产资料”。2000年的前后,全球顶极奢侈品的专卖店纷纷在北京上海深圳开张,市场说这里是成长最快的奢侈品市场。由于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力量,很多专业人士包括工薪家庭,也进入了百万富翁的行列。所有这些,可以不无理由地被看成经济成就的象征。但与此同时,官方统计和报道、国内外学界的调查、以及对社会生活的直接观察,都表明今天的中国还有不少生计艰难、平均每天收入不过1美元的贫困人口。

学者们用“吉尼系数”描述收入分配差距的状况,发现改革后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有拉大的趋向。这类测度可能忽略了一点,即“收入的获取是否合乎公义”并不是定量技术可以描述的。姚明的高收入是一回事,贪官们卖官鬻爵的收入是另一回事——公众舆论真正痛恨的是后者,因为其收入不合公义。可是,关于收入差距的测算并不能划分这个及其重要的区别。其实,真正威胁改革存亡的严重问题是,即使根据反贪部门公开发布的腐败案例,人们也看到利用公权力腐败——显然不合正义的收入——的趋势在中国有增无减。

除了当事人的道德水准外,贪污腐败的趋势到底与什么有关?对此,张五常曾提出过一个理论。在本文开首提及的《中国的前途》里,五常指出,就竞争稀缺资源而言,人类社会形成了两种基本的经济制度。一种以等级制特权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防止稀缺资源被彻底滥用。另一种就是产权制度,即以财产权利的界分来划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空间,以刺激生产、交换、分工与合作。张五常更推测,当第一种经济制度转向第二种制度即市场经济的时候,腐败将大量发生,因为原来的等级特权无可避免地要争取最高的“权力租金”。这个过程甚至可能形成一种独特的“秩序”,即“制度化腐败”(institutionalized corruption)。后来的中国经验的确表明,腐败不仅仅是改革启动的一种伴随物,也是瓦解公众支持改革的腐蚀剂、甚至是终极改革的致命杀手。转型经济怎样应对制度化腐败,是一项严重的挑战。

邓小平的答案是多手并举:道德教育、党的纪律和法治。我不认为还可以想出更多的办法来遏制腐败。问题是,在上述分权改革、重新界定权利、承认并鼓励民营企业家、大规模利用价格机制的每一个过程中,腐败不但形影相随,且有更快蔓延之势——腐败跑得似乎比改革还要快!1986年9月,邓小平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改革体制继续前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6-180页)。为此,他开始部署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远为复杂和困难。最主要症结是,经济改革触犯的经济既得利益,还可以用经济手段补偿,但政治改革触犯的既得利益,拿什么来做补偿?举一个例子,原来“享受低价好处”的居民家庭,一旦价格放开后受到损害,政府可发财政补贴给予补偿。但是,原来主管物价的政府部门,价格放开后就面临权力缩减、部门撤并、甚至官员下岗的现实威胁。对于一辈子管物价的官员来说,他身上的专用人力资本一夜之间全报废,他能接受吗?用经济办法来补偿“丧失权力的损失”吗?出价低,不可能被接受;出价高,国家财政不堪负担——等级制其实是非常昂贵的。听任掌权者自己补偿(贪污腐败是也)?公众不可能接受,而那样“补偿”的结果,一定是更舍不得放弃权力。那么,可以不予补偿就取消权力吗?可以,但改革因此就等于革命。

邓小平多次讲过“改革也是革命”。不过他面临另一项约束。作为“权力过于集中”的派生物,中国的党政骨干系统发达,但其他社会软组织发育不足,行政系统实际上负担着社会经济体系的运转。这本身就增加了消化政治体制改革副产品——重新安排官员——的难度。另一个连带的后果,就是国家权力体系一旦失稳,整个社会就容易动荡。所以,推进“也是革命”的政治体制改革,又不得不以“稳定”为边界。于是人们看到,1986年重新提上日程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并没有实质推进。一年以后的中共十三大,通过了酝酿已久的政治体制改革纲领,但没等到切实实施,“价格闯关”的失败以及随后发生的天安门广场事件,就再也没有给中国推进政改的机会。即使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也限于推动经济增长与经济改革,而并不是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邓小平未竞的事业。

五、小结

中国经济增长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为邓小平启动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无可更改的背书。如果用最多数人口的日常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作为评价标准,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开放一定会被写入历史。当然,伟大成就的成因是复合的,人们对此也常有不同的看法。我的观点是,正是改革开放大幅度降低了中国经济的制度成本,才使这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机会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经济。

有观察家以为,“廉价劳动力”是中国竞争力的根本。对此我的问题是,改革前中国劳力和其他要素的价格更为低廉,为什么那时候并没有影响全球市场的“中国制造”?更深入的分析表明,知识扩展才是中国经济成就的基础。不过若问,为什么中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中国人对知识的态度有了根本的转变?答案是,改革激发了中国人掌握知识的诱因,而开放则降低了中国人的学习成本。综合起来,早已存在的要素成本优势、改革开放显著降低制度费用、以及中国人力资本的迅速积储,共同成就了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其中,制度成本的大幅度降低,是中国经验的真正秘密。

邓小平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之路,也开启了中国经济增长之路。不过,他并没有完成中国的改革开放。无论在产权的重新界定,企业家职能的发挥,市场经济框架的完善、还是国家权力的约束与规范方面,中国都有面临大量未完成的议题。作为渐进改革策略的一个结果,很多困难而艰巨的改革任务留在了后面,并面临改变着的社会思想条件。就在科斯先生主办的本次研讨会举行期间,全球金融动荡和油价高企,正给全球经济增长带来前所为没有的新考验。受汇率、利率、资源价格和行政垄断部门等重大改革滞后的拖累,中国经济能不能顺利应对这场新的挑战,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未定之数。

前年在深圳,我有幸听到张五常的如下见解:中国人在改革开放以来创立了“人类历史上最好的经济制度”。我自己得到的观察,不容许我像他那样的乐观和肯定。不过,30年来中国的经验的确证明,未来绝不是宿命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只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被实践证明做对了的事情,继续推进尚未完成的改革事项,未来的历史将有机会再次证明人们关于中国的乐观断言。

作者附记:

科斯教授指定的题目,是The Unfolding of Deng’s Drama,直译回来,就是“邓小平戏剧的展开”——在中文语境里是另外一回事了。于是改用便于理解的本文标题。考虑到报纸的发表习惯,原文注释全部删去,留在以后关于中国改革的学术论文里再仔细交代。本文草稿得到宋国青、汪丁丁、卢锋、薛兆丰、朱锡庆、梁红等人的阅读意见,对作者多次修订文稿帮助很大。英文稿在讨论会前夜才传到芝加哥大学,蒙97岁高龄的科斯教授亲自审阅,并通过他的助手多次传递老人家的评论意见。在7月14日开始的芝加哥大学“中国改革30年研讨会”上,科斯的致辞,张五常的主题报告以及R.Fogel、H.Demsetz、R.Mundell和D.North的评论,以及王宁、Roy Bin Wong,史正富、许成钢、张维迎、李俊慧、黄亚生、周燕、何东、朱锡庆等提交的论文、发言和讨论,不但增加了作者理解中国改革的视野和深度,更直接推动作者对本文的修订和补充。关于这次芝加哥学术盛会,作者和其他参与者应该还有文字报道与读者分享。这里谨对科斯及各位会议贡献者致以谢意,当然文中尚存的错失之处仍由作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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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30年感言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改革30年的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让我们觉得有很多话可以说。以农村改革为例,当年我们都在乡下生活过,恢复高考后上的大学,听说农村有了变化,不那么相信。因为多少年农村就没有大变化,贫困就像自然现象一样。后来杜老给了点条件,我们利用暑期到安徽农村调查,看到了改革引起的变化,更知道改革来得多么不容易。从此就卷入了农村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

  最重要的感受,是认识到无论有多大的问题和困难,基层总有一些解决的办法,总有一些自发的对付困难的努力。这点不会改变,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首先总有人吃了苦头,或者让人不满意,所以总有人试图去应对,尝试解决一下。真正有挑战性的,是这些分散的、自发的、零碎的努力,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汇聚起来,集中成为政策和制度。

  30年前的农村是什么问题?就是农民太穷、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那是离谱的贫困与短缺的并存。不是社会不需要农产品,急迫地需要,可就是没有供给,同时农民太穷,把整个国民经济都拖住了。这样老大难的问题能解决吗?

  你要是在乡下呆过,就知道同样的天气和技术,农民也能把那块小自留地种好。为什么呢?就是体制上有差别:自留地也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归农户管理,责任归农户,收成也归农户。就这点小小的不同,结果农民的行为就完全不一样。那么,能不能把自留地的面积扩大一点呢?其实,这就是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包产到户的由来,无非就是把生产队的土地划到每一家农户,承包给农户经营。包产到户早在1956年的浙江永嘉县就有了,问题是1959-1961年大饥荒之后,自留地得到了合法承认,但包产到户还是得不到。

  所以我们要晓得,不管中国经济遇到什么困难,要解决什么问题,首先自发应对的并不是经济学家,是身在其中的实践者。就像当年,农民穷难道农民不知道?农产品短缺难道城里消费者不知道?都知道。也总有人自发地试图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门槛,就是自发的民间努力能不能得到国家政策的合法承认。这非常关键,1956年支持包产到户的那位永嘉县委书记,倒是给了农民提供了政策承认,但他本人却因此“犯了错误”,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回乡当农民一直当到1979年。这说明,不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早就有,历史上有、现实也不断地冒出来,困难是合法承认的门槛太高。

  什么是改革?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并不需要什么人高高在上想出一套办法“指导”老百姓如何解决问题。政策制定者只要眼睛向下,各地自发的行为里有足够多的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中国农村改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这一点。农民穷、农产品短缺的问题早就知道,能解决的办法也早就有了,但过去就是多年不承认,有时不但不承认,还要斗、斗、斗,非把适合生产力的办法当资本主义去批,口号越喊调门越高,可是路却越走越窄。

  直到改革开放,思想路线端正了,决策人和决策机关眼睛向下,实行一种当年万里副总理讲的“事后承认主义”,先各地试验、地方承认,逐步被吸收为中央政策,最后立法承认。

  难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制度要发生变化,非要等到原体制的维护成本非常高,高到几乎转不动了,才有可能改。这样高昂的体制运转成本,还要广为人知,才能内生出变革的意识和实践冲动。决心面对现实的政治家,愿意用自己的政治权威,为自发的改革实践提供试验的保护和合法的承认——这就有“戏”了。从这点看,邓小平和他那个领导集体,对改革的贡献在历史上站得住脚。没有这个条件,底层自发的改革常常自生自灭,不能汇聚成制度变革的伟大力量。

  现在人们一般承认80年代那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历史地位。回头看那些政策文件,其实并不是用来教育农民的。农民早就知道包产到户管用,早就想搞、也多次自发搞了起来。一号文件主要是教育干部的,说服国家机器的方方面面,用党中央的权威肯定改革的路数,启动合法承认改革的程序。这个经验说明,离开了“官场”的一致认识,仅有底层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是远远不够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研究者、调查者、学者的工作,也帮了一些忙。因为制度变迁之所以发生,除了原体制的运行成本足够地高,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变革体制的成本要足够的低。降低这方面的成本,最重要的就是降低信息成本。中国这么一个大国,底层的实践丰富得很,这里有这个,那里有那个,到底实际状况什么样,有哪些可能的选择,解决问题的办法又引出了哪些新问题,非有系统而不是零碎的调查研究不可。机缘巧合,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参与了一点降低信息成本的工作,自己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关于制度变迁的知识。

  这样来看改革,有两个力量非常重要。一个力量早就存在,凡遇到困难、有需要解决的大问题,总有人想办法突破。讲到底,每个普通人、普通家庭、企业、基层和地方,总有改善生活、发展经济的愿望,因此总有人出头来面对困难抓新的机会。这个力量就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另外一个力量在“上层建筑”里,就是国家机器的方方面面,对底层的、地方的自发改进、改革的做法给予合法承认、保护、完善、提升,使之成为政策、成为国家制度。

  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上述两种力量连接到了一起,打通了经脉,使中国经济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和将来,中国的经济还会有问题,还会有困难,比如今年以来中国经济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是前几年没有碰到过的。怎么应对新挑战,事先没有完全确定的答案。这样,我们就有必要从改革30年的经验里吸取力量,在底层的自发努力与国家的权威运用之间形成制度变迁的合力,使分散的利益结合成为建设中国经济的伟大力量。

  注释:

  * 本文根据作者在2008年7月9日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举办的“《中国改革30年》新书发布暨2008经济问题点评会”上的发言整理。作者做了文字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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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论与中国改革

周其仁
南方周末 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从科斯说起:公司是市场海洋里的岛屿

计划经济的一个思想起源,是公司理论。马克思论述过,大公司内部有计划,而整个社会无计划,正是这个矛盾将把资本主义推向灭亡。那时的看法,是生产力越来越社会化,所以公司就会越来越大,直到覆盖整个经济,把大公司的内部计划变为全社会的计划。这样看,计划经济的理论,其实最早就是一个关于公司的理论。列宁讲得更清楚,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就是把全体社会成员都变成国家公司的雇员,整个经济就是一个超级的国家公司。

科斯回顾他的公司理论时,明确讲,他自己曾经受到列宁上述思想的影响,即国家也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公司。当然科斯提供了关于公司的经济学分析。他首先问:在“充分竞争”的市场里,既然可以用价格机制配置一切资源,为什么还存在内部似乎不靠价格机制运行的企业呢?科斯的答案,是市场的价格机制有成本。这个“成本”,不是原来人们都熟悉的生产成本,而是在生产成本以外、为了完成产品的交换而发生的交易费用。随着市场的扩大,交易费用要耗费很多资源。在一些场合下,把运用价格机制的“市场协调办法”,换成在内部不讲价钱、靠命令指挥的“企业协调办法”,可以显著节约交易费用。按照科斯的这个理论,公司无非是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组织。

非常有意思,科斯是从“完美市场”出发,发现了市场交易存在费用,然后走到了市场里的企业组织。不过,科斯可没有走到国家超级公司那么远,因为他的分析还顾及到另外一个成本,即“组织成本”——当公司把原本通过市场交易的活动集中到企业内部之后,公司组织的成本(包括决策、监督、管理的成本)就上升了。

完整地看,科斯的企业理论就是同时考虑两种成本:公司可以节约市场交易的费用,但又必须为此支付组织成本,当公司节约的交易费用与由此增加的组织成本在边际上相等的时候,公司与市场的边界就确定了。科斯用了他老师当年用过的一个形象的比喻,真实的市场经济好比大海,公司就是海洋中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岛屿。在科斯看来,在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并存的真实世界里,海洋不可能覆盖一切,岛屿更不可能覆盖全部海洋。

改革起点:运转不灵的超级国家公司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与科斯的出发点刚好相反。科斯从当代经济学的“完美市场”假定出发,发现了企业或公司存在的理由。前苏联和中国的体制改革,则是从实践上的计划经济,即一个超级国家公司的现实出发。这个超级国家公司,把所有经济资源掌握在自己手里,靠国家机器的政治权威、强制力和全盘计划来组织国民经济。虽然列宁掌权后有过一段“新经济政策”,就是国家仅仅控制经济命脉,而把大量小工业、小商业和小农业都交给私人和市场,可是那一段很短暂。斯大林推进了全盘国有化,把苏维埃经济组织成列宁在革命前设想的超级国家公司,内部靠行政命令组织计划经济,不给私人产权和自由市场活动留有合法地位。

轮到中国在更落后的一个农民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大框架也是学苏联。不过毛主席对苏联的高度集权也不甚满意,几次试验分权,把中央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回头看,那也只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权,就是一个超级国家公司外加许多地方政府公司。这当然还不能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因为在“一大二公”这样的问题上,毛主席一步也不让。真有哪里的地方政府把经济决策权放到私人手里,他老人家一定叫停,如1962年批“三自一包”,叫停“包产到户”。所以整体看,改革前中国虽然有分权,但绝不接受私人产权,也没有私人之间的自愿订立市场契约的合法空间。整个经济架构还是一个超级国家公司,不过内部则是一个程度不如前苏联那样“高水平”的计划经济。

这样看,社会主义改革的实际出发点,并不是交易费用太高,所以要靠扩大企业组织去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多少年来困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是超级国家公司的组织成本太高,计划经济失灵,资源配置的效率太低。千百万人在和平时期要改善生活,涉及多少供求的变量及其协调?靠计划经济、超级公司集权决策去对付,信息成本太高,而人们工作劳动的激励不足。1977年中国改革的前夜,开过一个国务院务虚会,反思为什么中国与西方主要国家的经济、技术差距被拉大了,主要结论就是过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越来越转不动。

改革发动:权力下放与农村包产到户

问题是,超级国家公司成立之后,一旦发现组织成本太高,究竟走哪条路线才能把经济运转的成本降下来,确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任务。科斯的理论发现,说的是市场里的交易费用太高,可以扩大企业组织来加以节约。但是社会主义改革面对的困难,完全自成一家:国家超级公司太大,组织成本太高,怎样才能有效降低呢?

方向似乎容易确定,那就是从覆盖全部国民经济的超级国家公司,转向给“市场的海洋”更大的空间、让看不见的价格机制之手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也许就是“市场化改革”战略的由来。但是,在铁板一块、一切归公的体制下,市场究竟如何重建,人类历史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和理论。

科斯在1959年的一篇论文里提到,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关键条件。这个命题包含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如果一件东西不是我的,那我哪里有权就把它卖给你呢?所以,交易要以权利界定为前提。既然市场经济以交易为内容,那么市场的前提就是清楚的权利界定。

中国的改革,在实践上是从重新界定权利入手的。在《邓小平做对了什么》一文里,我回顾了这个过程。原来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其实是一套权利界定,即人们可以怎样行为、不可以怎样行为的一套制度规范。在改革形势的逼迫下,权利被重新界定,正因为重新界定了权利,特别是重新承认了私人产权和转让权,市场关系才重新在中国发展了起来。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是扩大国有企业的自主权。那是基于四川的地方改革试验,把原来由国家经济机关控制的决策权,放到企业层面。这也是对外部冲击的一种反应,因为外资开始进入中国,它们可以快速作决定,但国企不行。什么都要批准,很大的国企连盖个厕所都要申报批准,所谓“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福建的国营厂长说,不是我们没有竞争能力,而是我们的手脚都被捆着,国家要先给我们松绑。新华社记者调查重庆钢铁公司的故事很有名,那里有一套设备是洋务运动时代的,能耗极大,如果把动力改一改,两年的能耗节约就可以把投资收回。可是报告打了多少年,还是没有批。所以当时改革的口号是放权、松绑。

有意思的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还没有在全局推开,农村的包产到户改革就提上了日程。前几天纪念农村改革30年的会上,当年主管广东农村工作的杜瑞芝讲了一句精彩的话:农村改革的第一动力是农民的肚皮!就是种地的人吃不饱饭,肚子饿得不行,逼着搞包产到户。也不是第一次,最早的包产到户是在温州永嘉县,1956年下半年高级社就开始搞的;1961年安徽省有40%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问题是以前每次形势一好转,临时政策就收回了。

中国路径:底层创新,政府承认

仔细观察1978年后的农村改革,同过去一样,是农民和生产队干部首先在底下改,自发地搞包产到户。不一样的地方在哪里呢?就是上层的政治思想路线有了根本变化,执政党痛定思痛,提出实事求是、反对本本主义、教条与僵化。在这条思想路线下,一些地方敢于率先承认底层的改革实践,至少不打棍子、允许试一试、看一看。一批地方看到了改革的效果,中央再用政策文件给予承认,最后立法承认,完成权利重新界定的合法化全过程。

这条“中国路径”非常有价值。因为权利的界定与重新界定,涉及到行为和预期,如果预期不稳定,人们就不会有长期行为。中国的办法是对底层改革先局部承认,然后不断重申“政策不变”、“长期不变”,最后时机成熟,推进立法,把改革重新界定的权利真正在法律层面“定”下来。

杜(润生)老在他的回忆录里提到,邓小平早在1962年就说过,“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很幸运,这样一种为政的态度,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成为主导路线。这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因为在底层、在第一线,总会逼出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问题是,它们能不能得到“上层建筑”的合法承认。得到了,重新界定权利就有了一个制度性的成果。得不到呢?底层经验还是个别经验,顶多是权宜之计,断然不能长久。

“上层建筑”不简单。思想和观念有很强的顽固性,何况各方的利益有矛盾,而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也常常不同。1980年中央会议讨论农村改革,省委书记那样的大官也因为观点不同而闹到不欢而散。“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是吴象同志当时的一篇大作,反映的就是底层自发改革要得到上层的承认不容易。所以,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知易行难的过程。

重新界定权利可以激进,也可以渐进。中国改革的历程大体上是一步步来的。就是今天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的,似乎与几十年前一模一样。只是所有权的内涵改变了,无非通过承包合约,把农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直至承包期内的转让权,一项一项都界定给了农户。农地的集体所有权还在,不过在这个所有权的“箱子”里,还剩下一个内容,就是定期把农地发包给农户,除此之外别无所为,“集体”也因此就成为一个消极的所有者。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积极的是承包者即农户。

有朋友批评如此承包制不彻底,说还是维护了一个所有权意义上的集体,因此也就给基层权力人物侵犯农民利益留下一块制度的基础。这个批评有道理。可是如果当年不走包产到户这一步,中国农村根本就走不出来。先走了这一步,后面沿着进一步界定产权的路子,总还可以继续走下去。比如承包制还算集体资源的一种经营方式,但农户的承包所得,就可以是清清楚楚的合法私产。这说明,“不彻底的”承包制,也是重建“彻底的”私产制的一座可行的桥梁。这个改革的逻辑,不但在农业承包中是成立的,也是农村非农业活动,直到小城镇、大城市的国有工商业承包改革中,也都是普遍成立的。这是后话,按下不表。

承包制是权利重新界定的一种中国形式,也是超级国家公司从高组织成本的困境里走出来的一条现实通道。从公有制的承包经营,到包括私产制在内的多种产权制度的形成,终于奠定了中国走市场经济之路的基础。

“剥削”疑云:承认雇工的合法性

产权不是拿来说的,而是要拿来用的,特别是用来保障与他人的合作,通过交换形成专业化分工。这里头有一个事情比较麻烦,就是雇工。随着农业大锅饭的终结,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农业里面用不了,要进入商业和工业,于是出现了雇用工人的现象。这涉及到传统社会主义的敏感点。原本搞超级国家公司,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资本主义剥削,当时的政策,私人雇工超过7个工人就是资本家,就是剥削阶级。

这是继包产到户之后,改革碰到的第二件大事。这个事处理得比较成功,基本办法就是先看,不贸然做决定,更不准一棍子把这个打下去。

当时抓住的案例有几个。一个是广东高要县的陈志雄,承包养鱼,有三百多亩水面,靠家庭劳力和几个帮手就不够了,雇工超过7个人。这是不是就是资本主义呢?很多人开始讨论,后来胡耀邦亲自过问,要求把情况弄清楚,不同意见可以辩论,但不要打棍子,还决定在《人民日报》上公开讨论。这样的问题原来是不能讨论的,真放开来讨论,发现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第二个安徽芜湖的年广久,有名的“傻子瓜子”,雇工六十多人,工资水平比当时当地国有企业的工人工资水平高,只是没有那些福利,而被他雇去的人原来也并没有端上国企“铁饭碗”。当时的调查,最重要的发现是,由于年广久炒瓜子成功,很多人就跟着炒瓜子,互相竞争,你炒瓜子要雇人,他也要雇人,雇主之间增加了竞争,对工人就有好处。杜老亲自组织了调查,把情况摸得非常仔细:到底雇了多少人,发了多少薪水,给国家交没交税,老板总共得多少利润,都查清楚,然后把不同意见的论据也搞清楚,整理了一个材料报给邓小平。记得传回来的邓小平指示,就是五个字——“先不要动他”。这个“动”字大有讲究,过去批资本主义,不但用批判的武器,而且常常是“武器的批判”,就是用专政手段来对付。这次小平说不要动,就是不准沿用旧法。在“不要动”的前面有个“先”字,我们的理解是为了让党内不同意见有个缓冲余地,至少可以看一看、试一试,最后下结论也不迟。

看来看去,社会主义承认私营企业并没有什么真实的危险。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一步。其实邓小平重新执政不久,就重新起用荣毅仁,也就是过去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办法是国家出资办中信公司,但把管理全权交给荣老板。实际上是国有资本加上企业家的能力——这是过去不可能想象的事情。另外,包产到户后民间自发生成了很多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邓小平一直说看一看,不要动,这么一个政策取向大概维持了二到三年。1986年的中央5号文件开始宣布,可以把私人企业放到社会主义的框架里来处理。中国的工商登记开始有了“私人企业”这一类别。开始很多人不敢公开去登记,觉得还是戴个红帽子比较安全。只有温州是个例外,据说那个登记条例一出来,温州当天就有百十家民营企业去登记,有的拿证的时候流下了眼泪,觉得终于有一个合法地位了。其实就是开公司,炒瓜子、做鞋这样的事情。这是中国改革的第二次飞跃,不但承认劳动者基于自己劳动能力的财产权,还可以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市场合约包括雇工合约来组织经济、发展生产。

惊险的价格闯关

邓小平的改革政策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在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发展起来以后,及时发动价格改革。逻辑是这样的:当一个超级的国家公司分解成许许多多分立的公司,加上新形成的民营公司,整个经济就不能再靠计划和命令来指挥,要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协调功能。从1988年春天开始,邓小平开始推进价格改革。中国把价格改革叫作“价格闯关”,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原来苏东国家比如波兰,改到价格体系就出了大问题。这是一个大的关口,没有坚定的政治支持过不了这个关。

邓小平坚决推进价格改革。这一点难能可贵。通常讲,经济学家理解和相信价格机制,总的说来比较容易。但大权在握的政治家,要相信价格机制一般就比较难。因为所谓“看不见的手”会把看得见的计划之手,在不经意之间就替代了。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地方,审批之手、权力之手就没有什么用。邓小平当过中央总书记,指挥过千军万马,分明拥有强有力的 visiblehand,应该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看得见之手。像邓小平这样的大政治家以及他的同事们,对价格改革不遗余力地支持和推进,是改革最不容易的地方。没有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价格改革很难成功。可是,要政治家支持价格改革,又谈何容易?

当然,1988年那一波价格闯关的发动,并没有成功。那年中央政治局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的决定一发布,全国就发生了抢购和挤兑。主要的教训是在货币太多的情况下,放开价格就把隐形的通胀变成显性的通胀,群众无法接受。不过,邓小平并没有因此就把价格改革当做不能再碰的禁区。他耐心地等了几年,直到把超发的货币收拢得差不多的时候,到1992年他又推动价改。中国价格改革的大步推进,是在1993年完成的,连最厉害的粮食价格都放开了。这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奠定了一个基础。

概略一点看,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通过重新界定权利、激活市场合约、确立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调机制,就是这么三个要点,把传统社会主义的超级国家公司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个改革过程,社会没有发生大的震荡,经济活动和生产不但是连续的,而且在连续中保持了高增长。中国正是通过改革开放,成为一个有全球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

靠法治约束权力

回头谈科斯的公司理论。他的出发点是离开当代主流经济学的那个“完美的市场(perfectmarket)”,科斯不相信有完美市场这回事,因为他发现了交易费用,而形形色色的企业组织与合约形式,正是为节约交易费用才活跃在真实的经济世界里。科斯理解的公司,就是通过内部下命令、搞计划和战略、有老板和经理、靠看得见之手指挥,从而节省了市场的交易费用。但是,科斯也不相信公司越大越好,因为他还发现了大公司不能不面对的“组织成本”。至于超级国家公司,即把整个国民经济组织成一个统统不用市场价格机制、只靠命令指挥的中央计划经济,那固然能把所有交易费用都省掉,但这种“节约”活动的本身也要付出代价,因为超级国家公司的组织成本会史无前例地高。这样来看科斯的理论,就是坚持从成本的约束出发,分析真实世界里的市场、企业和政府。“成本”是一种现实约束条件,非下功夫调查不可。离开成本约束,“理想的模式”从完美市场到超级国家公司,都只不过是想象而已。

中国改革的出发点,不是完美市场,而是超级国家公司或者说完美的计划经济。因为搞了多少年,固然没有市场经济里的那些麻烦,但面对的是计划体系内部的麻烦——信息成本高、激励程度低。所以,改革的基调是从国家超级公司即计划经济出发,走向更多利用市场价格机制。那么,改革是不是要走向“完美的市场”呢?谢天谢地,因为有了科斯的工作,人们知道天底下根本没有那回事。现实的体制出路只能在两个极端的中间,既不是超级国家公司,也不是所谓的完美市场。

改革的难度在哪里呢?就是离开了完美市场和超级国家公司这两极,中间还有一个伸缩余地很大的体制选择空间。中国从超级国家公司走出来,靠的是重新界定权利。问题是,权利的重新界定是一个过程,其中有一个关键,邓小平提出来了,但并没有解决,这就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界定和约束。因为过去的超级国家公司是政企合一、政经合一,改革下放权力,把行政权和经济权一起放下去了,新问题是,下放的权力靠什么去约束?离开有效的约束,行政权力进入了市场,腐败就不是个别官员的道德问题,而是制度性的问题了。行政权力广泛地搅进了市场交易,怎么解决?

邓小平做过很多探索。1980年就讲党和国家体制的改革,1986年他重提这个话题,讲得非常清楚,一是说如果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是守不住的;第二条,如果不搞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不能继续下去的。就是说,在经济改革发动以后,一定要适时发动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要点是把超级国家公司的那部分行政权力,重新约束起来。1987年中共十三大通过了政治体制的改革纲领,但是1988年价格闯关失败,接着发生的北京风波,就没有实施政改纲领的机会。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再推改革,主要推的还是经济改革、市场化和加快发展。所以政治体制改革,是邓小平的未竟之愿。

超级国家公司不纯粹是一个企业,它同时还是一个权力(power)系统,不仅仅是“产权(propertyright)”关系那样简单。“权力”的含义是合法强制力,不受竞争的市场的约束。所以权力的重新界定,比产权的重新界定要困难得多。我的看法,超级国家公司通过分权之路走向市场的途中,是不适合用一个合约的理论框架来处理的。一些经济学家习惯用市场性合约理论来处理,用什么委托代理模型、地方政府竞争等等,我认为他们可能看漏了一项关键的约束,就是合法强制力不受合约的约束。现实中的中央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虽然看来很像公司行为,但是里面有一个因素,即权力因素、合法强制力的因素,并不是市场合约可以对付的。譬如收入分配不公,公众的意见很大。但收入问题不单单就是差别问题,更根本的是凭什么造成的收入差别?姚明的收入高,是一回事,但是武汉火车站那个腐败站长的收入高,是另外一回事。利用倒票获取的不法收入,来自权力即合法强制力,并不是市场竞争力量可以节制的。

“分配不公”就是凭借合法强制力赚钱。要明确,这个问题不是单靠经济改革可以解决的,更不能把这些活动“化装”成市场竞争。我们要肯定,中国的改革从超级国家公司那么一个极端走出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了农民承包,有了民营企业,有了国企的改革,也有了一个按照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些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改革并没有完成。最大的挑战是,政企合一的超级国家公司,在放权以后,产权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去约束,但放出来的行政权力却要靠法治才可能加以有效约束。这是更困难的改革。

土地、垄断国企与价格改革是难点

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的改革在策略上是渐进的,或一些学者概括的“增量改革”,以区别于俄罗斯的“大爆炸”。也许有点道理吧。不过渐进改革要坚持“进”并 不容易。突出的就是上文讲到的行政权力分权后进入市场,一旦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就不容易再改了。这里的困难,不再是认识上的,或纯粹意识形态上的,而是非 常坚硬的、实在的既得利益。目前的观察,凡是难度大的改革,都与此有关。

比如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最早发生,但到今天还有一些要害问题没有解决。农地农用的体制基本顺了,就是承包到户、长期不变、落实转让权,可以基本适 应生产力的要求。但是,农地一旦转为非农业用途,还是那个国家征地制度普照天下。为什么农民的土地一旦转为非农业用途,就一定要国家强制征购,然后要由政 府把土地批租给市场呢?这是最明显的行政权力进入市场的例证。现在大量的社会冲突都发生在这个领域。为什么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就不能直接进入土地市场 呢?讨论了多少年,局部试验的经验也不少了,还有更多地下、半地下的做法,为什么就是迟迟不能完成全国范围的合法化?我认为找不到别的理由,就是权力搅市 场的收益太高,既得利益方绝不肯自动放弃。

像大都市周边的农民“小产权”房,是全世界都没有见过的:房子是私人财产,但底下的那块宅基地却不是私人财产。几亿农民进城,城市用地当然要增加, 但乡下作为福利分得的宅基地,农民却无权转让和交易,那份土地资源的配置,因此也就不受市价的指引。结果中国快速的城市化不但没有更集约地利用土地,反而 造成土地的更不集约的利用。一方面城市地价高悬,一方面农村有大量未加利用的建设用地。如此的“土地危机”,是改革没有适时推进的必然结果。最近国家开始 推进林地产权的重新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改革。类似的水权、矿权等等的重新界定,尚有大量文章可做。

再比如,民营企业有很大发展,近年还通过了“非公经济三十六条”,但大型垄断国企还是偏多偏大。毕竟改革30年了,现在凡是国家搞赔钱的,一定会 改。问题是剩下的“高盈利”部分,在市场禁入或限入条件下赚取的高额利润,对国民经济整体而言究竟是什么含义?当下没人讨论这样的问题,反正有天文数字的 盈利,高歌猛进,似乎只有继续做大做强这么一件事情。

价格改革究竟完成了没有?大部分价格由市场决定是事实,但一些关键的价格还是行政定价。汇率、利率、能源如油煤电,近年凡严重困扰国民经济的,看来 看去都与价格机制未能发挥作用有关。经验证明,价格管制不但影响资源数量的配置,还要影响商品服务的品质。没有进一步的价格改革,很多乱象难以根除。

总之,中国改革成就伟大,任务艰巨。只有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前进。现实的现象和问题纷繁复杂,本文借用公司理论的简单框架,认识过去,面对未来。以上这些看法,供各位批评。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本文是作者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广东人文学会纪念改革开放30年研讨会上的发言,文字经本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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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未完成的产权改革史

  记者:马国川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09年1月19日 星期一

  从完达山到北京

  经济观察报:你早年在黑龙江下乡十年,对于底层社会有切身的了解,这对你后来的经济学研究有什么影响?

  周其仁:我是1968年从上海到黑龙江上山下乡的。那时黑龙江的国营农场由军队管理,叫生产建设兵团。去了先在农业连队劳动,后来被分到完达山里狩猎八年,到1978年邓小平决定恢复高考才考到了北京。十年下乡,使我有机会对中国农村的真实状况有了直接的观察和体验。如果说这对我后来研究经济有什么影响,我想最主要的就是脑子里有很多挥之不去的问题。

  在完达山狩猎的年月,深山老林里就是我和师父两人,差不多样样自给自足。我们住的茅舍是自己盖的,吃的食物不是从山上打来的,就是小菜园子里种出来的。我的师父可能干了,懂得各种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在野外就是倾盆大雨之下也有本事点出一堆火来,他甚至还能自制洗衣用的“肥皂”和猎枪子弹!可师父的生活实在很穷,每件衣服都是补丁,至于山里人民公社的农民家庭,那就更是一贫如洗。比起我远在上海的父母,师父和农民们的本领显然更为高强——我的父母只懂一点专业,从来不会自制肥皂——可若论收入水平来,样样都会干的师父比只懂一点点的父母要穷多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当时的说法,那是因为城乡差别。可是,为什么城乡之间有如此大的差别,我得不到现成的答案。

  经济观察报:你在上山下乡期间读了些什么书?这些书对你的疑问是否有所帮助?

  周其仁:记得到乡下后不久,父亲就开始不断从上海给我邮寄书刊。那时还是文革时代,就是“新中国”的出版物,绝大多数也成为非法,市面上的书少得可怜,可读的就更少了。没办法,家父就把一部郭大力、王亚南翻译的《资本论》寄到了完达山。那本书很旧了,纸发黄,还是竖排本。翻译用的中文,与时下流行的中文又有很多不同。论经验基础,这本巨著讨论的是西方工业化发达的经济,开门见山第一句话讲到“庞大的商品堆积”——可在我生活的那个地方,方圆几十里全是寂静的山林,离我们最近的一家小杂货店也要在四十公里以外,而里面的商品也很少。我不过是一个初中毕业生,应该读不了《资本论》的。可是很奇怪,还是把这部书读了下来。我想马克思本人不会想到,他的著作会在100多年后被一个远离现代工业文明、在深山打猎的中国青年阅读,并为这个年轻人开启了接触西方思想文化的一丝门缝,带来了一个不同的参照系,使这个中国青年开始朦胧地打量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

  我还读了斯密的《国富论》,那也是郭大力和王亚南翻译的。记得是1973年,家父从上海买到后邮寄到我那个没有电灯的山中窝棚。翻开来,卷首是批判性说明,可以不加理会的。也许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山之作,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当局再“左”也不好意思禁止吧?读下去,我被这本书吸引,慢慢就知道,“分工水平”才是理解经济现象包括富裕程度差别的一个关键。

  经济观察报:下乡十年,当地的农村有什么变化吗?

  周其仁:总有一些吧。不过很多所谓的“变化”,就是“张书记开沟李书记埋”那一套,很热闹,更辛苦,可是财富并没有增加多少。知青下乡最大的贡献,我看还是改善了当地教育。因为相对来说,城市下乡知青的文化程度总还是高一点,知青当了农村中小学的老师,培养教育了当地的孩子,后来出了不少人才,带头走向外面的世界,这是知青带给当地最大的变化吧。

  经济观察报:在满清时期,东北地区是流放犯人的地方。后人写的《东北流人史》说,流人对当地的最大贡献就是提高了当地的文化水平。

  周其仁:知青又何尝不是“流人”?在知青之外,还有其他历次运动中的“戴罪之人”,对当地的提升知识文化的帮助也很大。1977年我准备参加高考的时候,因为自己没上过高中,要自学补习。很幸运,那时我已经到了农场场部工作,遇到一个下放的右派,是水利工程师,他利用晚上教我高中数学,至今我还记得他是怎么给我讲“log函数”的情形。

  经济观察报:1977年邓小平决策恢复高考,第二年你考入大学,算是脱离了底层社会的生活。

  周其仁:遥想1978年早春时节,我站在北大荒农场的一只高音喇叭下面,一边听着恢复高考的消息,一边盘算着如何填写志愿。本来不用任何犹豫,心目中最好的学校就是北大,而我对于只凭考试成绩、不论其他的竞争是向来不怕的。无奈1977年黑龙江省的“土政策”规定,除了1966年的老高三学生,其他凡超过25岁的一律不得报考。那一年我已经28岁了,北京大学要不要我这样岁数大的学生呢?远在千里之外,我觉得毫无把握。思虑再三,只好放弃填写北大,最后按第一志愿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录取。

  经济观察报:那时大学的气氛很活跃。

  周其仁:1978年10月后的北京,是中国伟大变革的漩涡中心。大学的气氛非常活跃,许多同学都有过丰富的社会阅历,大家刻苦读书,又不拘泥于书本知识。我常到其他学校去旁听课程和讲座,结识了不少校外朋友。在一个聚会上,我们听到了安徽农村包产到户的消息。那是亲到现场调查的人带回的第一手报告:大旱天气增加的饥荒威胁,逼得农民悄悄把集体土地分到了户;结果,粮食大幅增产,但“包产到户”却不合法,所以农民只好秘密进行。这个故事让我们兴奋,原来农村也存在迅速改变的路径!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被实践证明可以促进生产、解决农民温饱的生产方式,却得不到“上层建筑”的合法承认呢?

  当时,北京城里争论激烈。反对者责问包产到户的“方向”,支持者辩说包产到户大幅度提高了产量。我和《未定稿》的编辑王小强合作,写了一篇文章论证包产到户。该文起于一股不平之气:为什么增加产量的一定就违背“方向”了呢?文章写出来后,没有地方可以发表。当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耕今先生把我们的文章推荐给1980年全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记得会上一位什么权威专门找到北京农科院院长的秘书赵晓冬,质问这两个人是不是共产党员,赵答:不是。权威说,你总是共产党员吧,可不能理这两个家伙!

  经济观察报:真是够刺激的。

  周其仁:也许是下乡十年的经历,对农村的实际生活有直接的观察与体验,所以那些教条化的理论,一概不能吸引我们的兴趣。当时,类似我这种情况的老三届学生不少。气味相投的,就聚到一起读喜欢读的书,讨论喜欢讨论的问题。后来,我们自发组织了一个业余读书小组,大家关心学问,也关心时事,聚在一起度过了许多难忘的时光。

  很巧,当时人大经济系的资料室有位老师叫白若冰,没有上过大学,但对理论问题有浓厚的兴趣,也参加我们同学的读书活动。白若冰的父亲跟杜润生是战友,他去看杜润生的时候转述了我们读书会上争来吵去的一些话题。杜老当时官居国家农委常务副主任,竟然也对我们的议论有兴趣,把我们这些“毛孩子”约去交谈,听我们那些意气风发而又难免书生气的见解。1981年的早春,以部分北京在校大学生为主成立了“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立志研究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由于全部有过上山下乡的经历,其中有几位本人就是农民出身,大家志同道合、心甘情愿地重新走进农村和农民的生活。“发展组”得到了当时中共中央书记处两个研究机构的领导人邓力群和杜润生的支持。杜老在会上说:“农民不富,中国不会富;农民受苦,中国就受苦;农业还是落后的自然经济,中国就不会有现代化”——他是为了这么一桩伟大事业后继有人,才支持我们青年人自发汇聚起来的。杜老还要大家记住他的话:“开头不易,坚持难,坚持到底更难。”这是多少年后我们都忘不了的。

  走上农村调查之路

  经济观察报:“发展组”成立的时候,农村正涌动着改革大潮。

  周其仁:“发展组”成立后不久,国家农委开具介绍信,还给了一点调查经费,我们就利用暑假到安徽滁县地区做农村调查。这个地方是1977年后全国又一轮包产到户的发源地之一。我们跑遍了定远、凤阳、嘉山等地的农村,详细调查包产到户的起因、做法、效果和面临的新问题。当地干部和农民向我们介绍这一改革的艰难历程,回顾历史上自发的包产到户怎样成为他们的“救命田”,要求包产到户长期化、合法化。现实告诉我们,一场深入的农村改革势不可挡。调查结束,“发展组”撰写的研究报告,得到时任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赞赏。他批了一大段话,说这个报告对包产到户后的农村问题讲得一清二楚。后来还听到传达,他在中央会议上专门谈到,中央的经济决策必须以系统的调查研究为基础,要求各中央国家机关从有过下乡经历、又考入大学的年轻人中,抽选一大批来做调查工作。因为这个讲话,1982年的夏秋之际,“发展组”就成建制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我们尚未正式毕业就已经被“分配”了。

  经济观察报:也就是说,你们就成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

  周其仁:是的,正式毕业后,我们进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从此,农村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就成为我们的工作。“发展组”在建制上是农经所的一个研究室,但研究调查工作由杜老的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直接领导。1985年,“发展组”的部分成员组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隶属国家体改委,留下的研究骨干继续研究农村问题,到1986年正式组建了“发展研究所”,直属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这两个机构是一套人马,主任都是杜润生。所以,我们从大学毕业前开始,就一直在杜润生指导下工作。杜老拥有厚实的农村、农民和多方面的科学知识,一辈子注重调查研究,对新情况、新问题永远抱有强烈的求知欲望,他思想开放、待人宽厚,尤其对年轻后生,从来就是循循善诱。正是这些合金般的品格组合,使杜老拥有无与伦比的感召力和协调力。他从不在乎年轻年老,不在乎级别高低,不在乎身份来历,只要有好的观察、独到的想法,他就愿意听、愿意与你讨论。正是杜老的坚持,一批年轻人才被吸收到中央农村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来。

  经济观察报:那也是你们离政治最近的一段时光。

  周其仁:我是一个非党人士,不懂政治,很喜欢舒尔茨的一句格言,“关心时势,不热衷于政治”。不过机缘巧合,在杜老领导下参加了80年代五个中央农村“一号文件”起草的全过程。有一年文件搞出来以后,通过了相关程序,杜老精心修订文字,最后指派我和另外一位年轻人到国务院印刷厂担任最后的校订。平时很调皮的我们,也知道责任重大,工作很仔细。等到文件付印,我突然想到,这份党内文件印出来后我应该是不可以过目的!真的感谢那个时代,农民、基层和地方的改革创新源源不断,而执政党决策层由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主导,主政者思想开放、求知若渴,力求在可靠的经验基础上决定经济政策。我们这些年轻人生逢其时,在村庄田野和中南海之间来来回回,调查、访问、整理、汇报,不经意之间就走进了一个书本上没有的学问天地。

  经济观察报:从农发组到发展所,都同中国政策的决策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调研报告可以直接送到中央领导人的办公桌上。为什么当时的一些决策者这么看重一个主要由年轻人组成的研究机构呢?

  周其仁:我理解首先是因为分权改革的需要。大家知道,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毛泽东去世以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开始了分权化改革的新历程。分权化改革要求决策者的眼睛向下,了解分散于各地实践的真实信息。但是,分权改革也使掌握真实情况变得越来越困难。八十年代中期后的北京和各个省城,形势讨论会层出不穷,就是因为改革推进之后,怎样准确估量形势变化成为正确决策的关键。在那个背景下,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信息和判断。从这个意义上也许可以说,分权改革开发出了一个决策信息的
“市场”,发展组/发展所的年轻人生逢其时,提供了一点农村社会真实情况,也提供了一点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创出了一小块招牌。

  经济观察报:所以在八十年代,发展组/发展所很有知名度,而且颇有些神秘色彩。

  周其仁:知名度不是炒出来的。一方面,这个研究团体在农村调查这一件事上坚持了近十年,另一方面也主要是借光于那个伟大的改革年代。因为八十年代中国农村的改革有声有色,才使发展组/发展所的文章越做越气派。另外,我刚才也讲到,分权化改革战略本身要求有一个独特的信息和分析的市场。可能是刚刚开始的缘故,决策研究还不是那么普遍的,所以就有点你说的“神秘色彩”吧。

  中国走出一条新路

  经济观察报:从大学期间你就开始参加农村改革调查,前后持续了近十年。通过农村改革调查,你对中国农村改革有哪些认识?

  周其仁:那时的农村调查,是直接为中央制定农村政策服务的,所以除了农民和基层组织的经济行为,国家行为也进入了我们的研究视野。观察和参与给我最基本的概念是,农村包产到户改革是自下而上搞起来的。早在“上层”采取任何政策行动之前,分户承包集体土地的改革早就在农村底层开始出现了。我们现在知道最早的包产到户,发生在1956年下半年的浙江永嘉县,当时也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支持。但是,高层不能接受,结果是县委书记李云河被革职,遣返老家务农长达21年之久!1959-1961年间,包产到户出现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所有省份,其中仅安徽一地就蔓延到了全省40%的生产队,安徽农民把责任田称为“救命田”。所以,包产到户是被逼出来的。搞来搞去种田的农民连饭也吃不饱,那还不要改革?前几天原来农口的老人纪念改革30年,曾在广东省负责农村工作的杜瑞芝,人称“小杜主任”,讲了一句很好的话,“农村改革的第一动力是农民的肚子”——饿得不行被逼着要改革。

  经济观察报:既然农村改革在1978年以前已经数度出现,为什么我们说改革是从1978年开始的呢?

  周其仁:农民自发的改革要有合法承认。因为包产到户在本质上是一个合约,农民和生产队约定,农民负有什么样的义务,集体给农民什么样的权利,农民及其集体又对国家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这个过程就是重新界定权利,即重新确定了一套行为的规范,各方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既然是合约,就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大家关心承包合约能不能长久,如果自发的改革得不到合法化的承认,那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动不动又变了,农民就不会有长期稳定的预期。

  经济观察报:但是,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业文件中,仍然明令禁止实行包产到户啊。

  周其仁:是的,那里还有“不准包产到户”的字样,但作为一个执政党的指导思想路线,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有了根本的变化,开始纠正错误的思想路线,重新强调实事求是。在这条思想路线下,人们可以想,过去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模式,讲到底都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的手段,绝不能倒过来,为手段而手段。前人写在本本上的东西、苏联做过的事情,不能变成教条。被实践证明是选错了的,要改过来。任何体制和政策,不管讲起来多么头头是道,效果不好就要调整和改变。这是中国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思想基础。

  从农村看,包产到户在几年内席卷了全国,一步一步得到了合法承认。其实,邓小平早在1962年就讲过,包产到户能多打粮,现在不合法,就让它合法起来。但1962年还没有这个政治条件,非要到了1978年后才行。回头看,这个合法承认过程也很有讲究。先是自发试验、由地方肯定。比如万里在安徽肯定包产到户,赵紫阳在四川肯定责任制,周惠在内蒙肯定两定一奖制,等等。至于那些不愿意承认包产到户的地方,中央也不强制,由他们去比较。等到很多地方都承认了包产到户以后,中央才开始承认。中央的承认开始也是一种局部承认,说哪些地区、在哪些条件下才可以包产到户。等到大多数地方的农民都选择家庭联产承包,中央文件才给予全面的承认。后来,更把政策承认升格为立法行动,全国人大通过了《农地承包法》。

  经济观察报:你的意思是,包产到户开始是农民的选择,得到地方和中央的事后承认?

  周其仁:正是。记得有一次向万里同志汇报,万里就讲我们就是奉行“事后承认主义”。农民和地方做得对的,就用国家的权威性给予合法性认定。包产到户从一年不变延长成三年不变,后来是十年不变、三十年不变,最后说长期不变就是永远不变。这个过程创造了产权改革的一个全新的经验。因为全盘公有制以后,究竟怎样重新界定农民私人的权利,是一个全人类都没有经历过的难题。

  经济观察报: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周其仁:中国找到了这么一个办法。土地还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但把土地的使用权、种植权、收益权,最后连转让权都一起承包给了农民。这就走出一条路,在法理和意识形态严格禁止私人合法拥有生产资料的环境里,经由一个承包合约,重新界定出农户对土地的权利。科斯在1959年说,清楚界定的权利才是市场交易的关键前提。这听起来不难理解:要是一个东西不是你的,你怎么能拿出去卖呢?但是我想对科斯说,中国的经验表明,合约的过程同时就是界定权利的过程,两个过程是一回事。否则,“清楚的权利界定”是从哪里来的?就是说,农民和基层自发的产权界定,加上地方和中央给予的合法化承认,共同成就了产权的重新界定。这个经验非常有意义,我甚至认为对整个人类都有意义,因为将来再走错路也不怕。担保不了哪天又有人要胡闹,再误入“一大二公”的死胡同,那至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走出来,预备下了一副可用的解药。

  经济观察报:你多年来的研究重心就是公有制产权的改革与变迁,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接触产权理论的?

  周其仁:经济学家喜欢说,没有选择,就没有经济问题。可是,当我开始对经济发生兴趣的时候,可观察到的经济制度似乎没有任何自由选择可言。在中央计划公有制的体制下,生产和投资由政府指令控制,人们不能自由择业,生产要素不能自主流动和重组;至于生产组织形式的选择,更事关“方向和道路”,普通人不得问津。在那套体制下,有什么选择可言呢?

  但是,在黑龙江下乡时,我观察到的,却说明看似不容自由选择的体制之下,人们还是顽强地在进行选择。那个现象,就是同一个农民在“公家地”与在“自留地”里的劳作态度判若两人——那可是同样的天气、同样的土地和同样的劳动力——劳动者在选择努力的投放程度。这是我学到的经济行为的第一课。当时我还没有可能问:在一切资产都归公的制度下,本来是由“公家”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可是,为什么私人仍然在事实上决定着向公有生产体系提供多少劳动、努力和辛苦?那些不合法的、看似微不足道的“个人权利”,究竟是怎样在法律上一切归公的经济里扎根的呢?

  问题还没有清楚地提出来,公有制经济就开始了改革。农村的包产到户之后,城市国有企业出现了松绑、扩大自主权、承包以及改制,私人企业开始以“个体户”的名目重新出现,“外资”则在沿海地带登堂入室。几十年前被国家权力消灭了的私人产权,重新出现并生气勃勃地成长。为此,中国数度修订了宪法,以便与新的产权结构相适应。这不能不引起我的思考:在清一色的全盘公有制的内部,怎么就产生出改革公有体制的力量来?

  经济观察报:那么,私产权利究竟是怎样从国家维护的公产制里产生出来的?

  周其仁:计划公有制从法权上铲除了私产,主流意识形态几十年一贯地坚持“斗私”。可是,恰恰就在这样硬的约束条件下,产权改革还是在中国发生了,私产还是得以重建。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要认知这一点,思想和学术的开放有重要意义。1979年,我在旁听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组织的外国经济学说讲座时,第一次知道舒尔茨传统农业转变的理论,并以自己下乡的经验加以衡量与验证。后来,大约是1986年,我从当时四通公司发展部的朋友那里得到了他们私自影印的张五常的两本小书,通过他的中文转述,知道了科斯、阿尔钦等现代产权经济学家提出的问题与基本概念。根据我对这门理论的理解,“产权”并不像许多赞成或反对产权理论的人自以为的那样,是从人性为私的假设里自动推导出来的。产权是在竞争环境里对谋取自我利益的个人实施的一套制度性约束,而不同的产权约束对一个经济的整体交易费用水平有重要的影响。

  当时,我对“交易费用”概念的感受不深,但对“产权界定”从看到的第一眼起就受到很大的思想冲击,因为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把多年来我自己观察和感受到的中国农村经验讲清楚了。为什么“自留地”?为什么“包产到户”?无非都是产权界定的中国称谓,内容是一致的,就是通过产权约束的变化改变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激励。这个理论简单,远离教条主义,因为它在方法论上特别强调对约束条件的仔细观察和调查。

  经济观察报:1986年你和戴小京合作执笔完成的研究报告《农民、市场与制度创新》,着眼点是什么?

  周其仁:那个研究报告记录了我们对农村产权改革的认识。该报告首先提出,农户的土地经营权需要有相应的“法律表现”,如果“所有制的革新变化得不到相应的法律肯定,倒退也就难以制止”。同时,根据从包产到户推进到统购统销体制全盘改革的实践,这个报告还认为,农民家庭土地经营权的重建,使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转体制变得不适应,因而需要根本的全盘变革。

  1987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姆塞茨教授的学生肖耿到发展研究所访问,我请他尽可能多带一些产权与交易费用的原版文献来。此后两三年,我们阅读肖耿带来的、以及我们能寻觅到的科斯、阿尔钦、德姆塞茨、诺斯和巴泽尔等人的作品。至今我还是分外怀念那时的生活方式:背上一书兜文献到农村调查,在观察、访问、座谈、收集资料之余,就是阅读和讨论。车马途中,则是思想神游的大好时光。当时我不能读英文,几位同事就翻成中文为我当“拐棍”。1990年秋,经GareJohnson教授的推荐,我到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做访问学者。

  经济观察报:做访问学者期间,你主要关心的是什么问题?

  周其仁:差不多还是自己在国内关注的那些问题。在芝大的一年,除了修一门本科级微观经济学和旁听了贝克教授给研究生上的入门课,我主要就是在图书馆内阅读。那时崔之元在芝大的政治学系,他很博学,我开玩笑管他叫“图书馆动物”,因为他熟悉芝大图书馆里任何一个角落的图书和刊物。之元给我很大的帮助,几乎每天都把有意思的读物介绍给我。不过对我影响大的,还是从传统农业转变理论基础上搞起来的人力资本理论。其中,最重要的收获是接触了巴泽尔(YoramBarzel)的工作,特别是他在1977年发表的关于美国奴隶制的经济分析。为什么美国南部和西印度群岛的奴隶社会中偶尔也有奴隶通过赎买而使自己变成自由民呢?巴泽尔的回答是:奴隶主行使其法律所有权的费用基于一个重要事实——奴隶的生产价值讲到底是由奴隶本人控制的。为了减轻这种费用,一些奴隶主就利用定额制来刺激奴隶劳动并降低奴隶主的监督费用,使一些能干的奴隶终于积累起足以赎身的钱财。巴泽尔的这项研究靠近我的问题:私产何以在排他性极强的全盘公有制里诞生?但是即便是在奴隶制下,奴隶人力的“私产”,也是在没有遇到国家强制力反对的条件下发生的。

  经济观察报:做访问学者之后,你又进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研究生项目,后来获得博士学位。这期间研读最重要的收获是什么?

  周其仁:一个收获是,我认识到经济增长的一种基本要素——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在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这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是一样的。所谓市场经济,就是法律正式承认私产、特别是私产的转让权利的制度。这决定了人力资源在不同经济制度下得到不同的利用和发挥。我以为这是一个理论支点,有助于解释公有制下人们的行为,有助于解释公有制的改革,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解释在国家强制性剥夺和消灭私产制之后,私产为什么还能够得以重建。

  怎么理解自留地和包产到户?为什么把地划给农民,他们的积极性才发挥了出来?很简单,因为农民身上的人力资产只有他们本人才能完全开动,他要不想好好干,任谁拿他也没办法。为什么社会主义的改革,最后还是要把私人产权请回来?因为最重要人力资产总在人身上,努力、积极、责任、创造、学习等等,天然归个人控制。法律可以不承认私人产权,但那样的话,一个社会的人力资本就不能充分发挥,全社会都受损。

  经济观察报:你的求学也是由“问题主导”的?

  周其仁:早就知道,自己当不成象牙塔里的学问人。也许这是经历决定的,因为我们这一辈人,先深入了社会,有了很多观察和思考,然后才有机会接受科学训练。这样,很自然就格外关心真实世界里的问题,倾向于到书本知识以外的世界里求解。所以我对在想象的约束下表现高超智力的学问没有什么兴趣,虽然那差不多是美国当代经济学的主流。中国文化传统也有一点影响,比如“行万里路、破万卷书”。经济学是经验科学,观察是基础的基础。对世事知道不多,观察很少,怎么可以成事?当然从演化的角度看,也许这样“问题主导”的求学方式有利于我这样的人避短扬长吧。

  重新“接地气”

  经济观察报:1996年你受邀回国到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任教,去国五六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变化,你是不是感到有些隔膜?

  周其仁:隔膜还谈不上,1993年后为了毕业论文,我也数次回国实地调查。但毕竟“离土”已经六年,自己的“实感”被岁月磨去不少,希望有机会补补课,接一点“地气”。好在回国不久,机会很快就来了。杜润生先生要我到山西参加一项从黄河引水到太原的大型工程的研究工作。水工,历来是中国经济史上的一个重点,多年之前我就有过兴趣。在当代,水成为“国家的公共资源”,产权界定的模糊无从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结果是到处喊“水资源危机”,同时到处浪费水资源。显然,这是一个不应该放过的题材。1996年秋,我就和宋国青教授带了几位学生,直奔黄土高原而去。

  经济观察报:这项研究进行了多长时间?有什么收获?

  周其仁:差不多持续了三年多。因为有约定,至今我们还没有公开发表过一个字的报告。但是借着这项研究,我们对水权、水价、水市场、“国家工程”的决策与执行、以及国家工程的建设体制,对竞争、垄断(包括所谓自然垄断)等等问题,都有了一个比较透彻的理解。

  这里得到的认识是可以举一反三的。譬如1998年以后我开始着手研究电信问题,最早的“感觉”就是与“自然垄断”有关的。基础电信网络似乎与大的供水系统一样,只能有一个网路才能保持技术上的“最优”。所以不少人认为,最顺理成章的体制,就是这类产业由政府独家专营。但是我们在山西供水工程的调查研究中,恰恰对所谓“自然垄断”带来的巨大成本有极深的感受。这提醒我们,理论上“最优的”制度安排,本身并不是没有代价的。问题是,黑板经济学家对真实的成本或代价所知甚少,所以他们推导出来的“最优”,一旦加入真实的成本之后,究竟还有多优,往往是个大问题。正确的思维,是对不同制度安排的不同费用进行比较:允许独家垄断有代价,打破独家、引入数家竞争也有代价,关键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三网合一、数网竞争》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事先不知道的是,中国为了进入WTO,正酝酿电信业的又一波开放。因为写了一系列电信问题的评论文章,结果我就成了“电信问题专家”。

  经济观察报:网络产业经济问题和“水工”问题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

  周其仁:其实,无论农村问题、水工问题还是电信问题,对我来说,区别只在于经济行为的技术约束和制度约束有所不同。至于人的经济行为本身,基本逻辑是一致的,所以通用的经济学就可以了,本不再需要什么特别的“专家”才能够加以解释的。刚才讲到,在电信开放的论战中,我对网络产业经济问题的认识其实来自于“水工”。后来放胆去“碰”教育、邮政、股市、医疗等话题,分析的基本线索都是一样的,只是各业的具体约束不同,“碰”起来多彩多姿,各有各的意思。

  经济观察报:在“水工”之外,你还走进企业,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此前你似乎一直关注农业问题,好像对企业研究用力不多。

  周其仁(笑):这是一种误解吧。对公司研究的兴趣可算由来已久。你刚才提到的那篇研究报告,就是1980年代农村调查研究的一个理论小结,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数亿中国农民卷入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在组织上不能只靠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庭,更不能靠基于行政命令和强制力的国有组织,而要靠基于市场契约的公司。

  经济观察报:作为西方文明的一个主要体现,基于市场契约的公司文化非常发达,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没有公司,有的只是工厂。

  周其仁:计划制下的工厂并非基于市场契约的公司,而是行政结构的一个附属部分。即使回到计划体制建立之前,我国传统的组织文明也存在一个缺陷,那就是行政等级维系的国家组织比较发达,靠血缘亲情维系的组织也比较发达,惟独基于自由契约的市场组织远不够发达。所以,中国的现代化——特别是把数亿农民卷进来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不但要面对计划体制的组织遗产,而且要面对传统历史的组织遗产。最重要的,是发展基于契约的市场组织。有了这个认识,我对“公司”的兴趣就经久不衰。在美留学期间,我对科斯的企业理论下过功夫,为回国以后开展的企业调查做了一些“家庭功课”。大约从1996年起,我就陆续获得进入中国企业调查的机会,包括济南的小鸭洗衣机厂、上海几家纺织系统的公司。我还“混”入联办投资管理公司,和那里的同事搭伴调查公司,前后参与了近20家公司的融资和改制的调查研究。

  经济观察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改革的焦点。你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发现了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促进了你对产权问题的思考?

  周其仁:我看到,传统国企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个就是从来不承认“公产”要以公民的私产为基础。另外一个,就是通过行政命令、而不是靠自愿的契约把各种要素组织起来的。问题是,离开了在清楚的私产基础上发展的市场合约,难以支持分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全盘公有化时代,财产的惟一主人是抽象的“全民”,而不是任何一个活生生的自然人,因为任何私人都不得合法拥有生产性资料的财产权利。公有企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大量资源处于“公共领域”之中,刺激了形形色色的私人攫取行为,却无从充分动员保卫公有资产的力量。

  经济观察报:2004年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对几家内地公司提出的质疑,在网民和媒体的持续关注下,最终上升到对整个中国产权制度改革的争论。你也参与了和郎咸平的争论。

  周其仁:产权改革并不是哪一个好事之徒策划出来的。如果传统国企有竞争力,谁想改也改不动的;如果其他的办法可以解决问题,“产权改革”根本就提不上日程。我对很多无谓的争论没有兴趣,因为常常只有热闹、却没有认识上的进步。但是,当有的舆论从指控个别公司改制侵吞国资,升级为“所有产权改革都在侵吞国有资产”,甚至声称不但要“结束‘国退民进’的产权改革”,而且要“改变国家政策的方向”,把中国变成“大政府主义的国家”,我觉得就不能不站出来回应。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东北国营农场上山下乡以后,我对那种名义上是全民的财产,但实际上人们连对眼看发生的浪费和挥霍都无能为力的体制,早就有了实际的体验。那样的体制不改,中国经济怎么会有希望?

  在国企的改制过程中,确有外部投资人、企业经营者与国资的管理官员利用权钱交易侵吞国有或者集体财富的事情。我一直在揭示这种攫取行为,认为这是改制走向邪路的现实危险。这里面的规律是,凡是含糊不清、未得到清楚界定的权利,总有人千方百计地下手“攫取”。传统公有制一天不改,花样百出的资产攫取就一天不会停止。要终结攫取,只有根本改革那种名不副实的传统公有制。因此我认为,叫停改革,不论主观动机如何,实际效果只能是延长国资被攫取的时间、增加国资被攫取的机会和数量。正确的选择,是坚持改制的方向,同时增加改制的透明度,提升改制的程序合理性,尽最大可能减少改制中的攫取损失。

  改革三十年:产权的重新界定

  经济观察报:古人云“三十而立”。到今天,中国改革也迎来了自己的而立之年。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你如何看待这改革的30年?

  周其仁:改革开放是逼出来的。过去全盘公有化的计划体制其实是一套权利体系,当这套体系运转不下去的时候,它就要被重新界定。这就是改革。所以,我们也许可以把产权的重新界定,作为观察经济体制变革的一条主线。概略地说,我国产权制度变迁是分为四个层面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原本全盘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公有制,除了抽象的“全民”或“集体”,所有在其中工作、生活的有实际行为能力的个人,其实受到一整套具体的权利制度的约束。比如,农民在生产队里种地,每天要由队长敲钟集体出工,谁也不能自行其是。这就是一套权利规范。集体出工,吃不饱饭,怎么办?中国改革找到了一个朴素的方法,就是通过承包合约把行为的权利——包括责任和义务——重新界定到农户。农业承包以及后来的工商业承包,其实就是在这个层面把权利重新界定了。

  经济观察报:第二个层面呢?

  周其仁:第二个层面,通过承包划出的私人使用权,又发展成可转让的权利。就是说,从使用权变为转让权。这当然引发更复杂的问题,比如转让的范围、转让的规则,以及转让价格的形成。其实,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资源的转让权为基础的制度。一般讲,市场经济就是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那么什么是价格机制呢?无非就是有人喊价、有人还价,然后成交或不成交。这里,“喊价”和“应价”首先都是一个权利,要是没有喊价权和还价权,“市场价格”又从何而来?价格位置资源又从何谈起?所以,中国产权改革的第二个层次,就是重新界定了转让权,包括定价权、喊价权与还价权。在转让权的基础上,资源配置就开始上了市场经济的轨道。

  第三个层面,改革开放重新承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比如可以自由找工作,双向择业选择,就是承认了劳动者不但拥有他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且可以由他本人决定是不是
“卖”出去。“企业家才能”也是一种生产性资源,个人可以与其他要素的所有者订立合约来创办民营企业。这一点,对中国生产力的解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如果没有这个层次的权利界定,当年的陈志雄就不能去养鱼,年广九也不能搞“傻子瓜子”。这在当时都引发了大争论,要邓小平、胡耀邦直接干预才没有一棍子打下去。回头看,如果不承认这个权利,怎么会有后来的经济局面?怎么会有这么多产品生产出来、销售到全球市场上去?谁想得到,柳传志领导的联想能从计算所的传达室打到了纽约去?马化腾这么个年轻的后生就
“抓”得住几亿中国QQ客户?马云立志为中小企业服务就真的心想事成?

  第四个层次,无论是承包来的、转让来的,或者重新创造出来的私人产权,都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一个合约,形成“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过去的公有制绝对排斥私产,但股份制却以私产为基础,通过一个合约而形成“公司”,也就是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来容纳相当一部分生产力。没有这个层次,资本市场从何谈起?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那一套学问,就是如何实现“私产公用”的经验与理论总结。

  经济观察报:你所说的这四个层次,就是中国不断地重新界定权利的过程。

  周其仁:中国值得庆幸的地方,是逐步从僵化的教条走了出来,从实际出发,选择重新界定权利的道路。至于这个权利界定过程,先走哪一步,再走哪一步,是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边试、一边看,最后把稳定的权利变成法律,变成了一套长期的章法。

  不应忘记,邓小平在推动中国改革开放方面的巨大贡献。在我看来,邓小平做对了三件事:第一,他把国家政策推向了为促进生产力的自发创新活动提供合法承认的正确方向;第二,重新把企业家请回了中国经济舞台;第三,重新认识“看不见的市场之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如果用最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作为评价标准,邓小平领导的中国改革开放会被写入历史。

  经济观察报:但是对中国为什么会取得如此成就,人们有不同的解读。比如国际上一种流行的意见说,中国就是劳动力太便宜,才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不少人也相信这个解释。

  周其仁:我一直不同意这个解释。我提出的问题是,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劳动力难道不是更便宜吗,可是为什么那时中国的产品远没有今天的国际竞争力?从道理上看,劳动力便宜是要素有竞争力,但要素不会自动变成产品。把要素变成产品,要经过组织和制度,过去由于体制不对头,中国的要素固然便宜,但组织和制度的成本极其高昂。中国在开放下的高度增长,真正的秘诀就是通过改革开放大幅度降低制度和组织成本。这就使得廉价劳动力的因素开始发挥作用,中国的农民、工人、技术员、企业家,地方和整个国家才一起发力,并经由个人学习曲线的提升,把产品越做越多、越做越好,才在全球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说,重新界定产权显著降低了制度成本,刺激了持续的经济增长。正如科斯所言:“清楚界定的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中国的产权重新界定奠定了市场经济的基础,也奠定了刺激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

  改革与腐败赛跑

  经济观察报:在你看来,中国走的是一条渐进的产权界定路线,这样的路线有何利弊?

  周其仁:重新界定产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哪一个方面的问题严重了,就先动一动;过不下去了,就先改一改。这也带来一个结果,就是权利界定不是全面的齐头并进,而是不整齐、不均衡推进的,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的权利厘定、约束与保障”。这样,改革就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矛盾和冲突,需要在不同的权利之间重新建立平衡。这是中国改革的一个难点。从体制目标来说,产权安排必须是普遍的,不能保护了这一方,就侵犯了另外一方。经济自由是有边界的,起码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否则不可能有持久的秩序,改革也不能为社会所接受。问题是,渐进的改革过程,却在有的方面走得快,有的方面走得慢,一些关键领域的改革,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滞后。

  现在大量的实际问题,包含严重的环境污染、农地征用、矿业开采、旧城改造、山林经营权确定,以及行政垄断行业、政府职能转变等等,似乎很难取得突破。这些问题难就难在权利怎样进一步得到清楚界定,其中最困难的一点,是产权界定的自发活动,能不能及时得到拥有合法强制力的国家的承认?没有强制执行的“产权”,不可能成为市场秩序之源。

  经济观察报:这里面有一个悖论性的难题——要求合法强制力提供产权界定的公共服务,但社会怎样约束、监督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私用而使产权界定过程变形呢?

  周其仁:这的确是一个关键。中国的经验说,没有简单的解。当然总思路也可以说有了,那就是法治,即所有人,任何机构,都要服从同样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此约束所有人的行为。这是尚未解决的一个重大任务。中国要自立于世界,没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不行。但是强大的国家权力,怎么保证在公共服务的轨道里运行,怎样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是我们的历史传统没有很好回答过的问题。改革遇到的挑战是:权力参与、渗透到了产权重新界定的过程,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腐败。

  经济观察报: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就意味着限制权力即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也就是说,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周其仁:邓小平1980年就讲过“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但那时还缺乏可操作的细节。到了1986年,经过8年的改革,他看到了不改革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便很难深入,改革的成果也得不到保障,就开始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中共十三大通过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但还没等到实施,“价格闯关”的失败以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就再也没有给中国推进政改的机会。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主要也限于推动经济增长与经济改革,而不是政治体制改革。所以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邓小平未完成的事业。

  经济观察报: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但是在一些人看来,民主、法治并没有那么紧迫,中国不是已经利用“后发优势”发展起来了吗?而且相对于民主、法治这些似乎有些空洞的目标来说,经济发展也更为重要。

  周其仁:“后发优势”是存在的,但也要当心杨小凯讲过的“后发劣势”。小凯不是不知道发展中经济可以利用后发优势,比如技术、资本、信息等方面到从先行发达的国家那里“借光”。但他想到更深的一个层面,就是由于存在着后发优势,能够分享“后发红利”,所以反而对制度改革掉以轻心,以为不改不是也很好吗。这样掩盖问题,实质改革提不上日程,等到毛病发作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经济观察报:杨小凯始终对“中国经济奇迹”有一点保留。

  周其仁:产权的选择要受到很多其他制度安排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国家或政制的影响。因为国家是惟一掌握合法暴力的权威机构。如果国家行为不上轨道,私人产权就难以上轨道,整个市场的基础就怎么也不牢靠,或者歪歪斜斜的,难以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可靠基础。小凯当然看到中国经济成长的成绩,但他也认为,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说,国家、私产、市场等这一套协调分工水平不断提升的制度基础已经很稳固了。正是在这一点上,小凯对“中国经济奇迹”有一点保留。他后来关注宪政经济问题,提出“国家机会主义”的概念,区别所谓“好资本主义与坏资本主义”,特别是上面提到的警告世人要当心“后发劣势”,都是由此而来。

  事实上,因为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转型时期的的腐败非常严重。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不少披露出来的故事令人不寒而栗。中国面临腐败和改革赛跑的挑战:如果改革的进展不能遏止腐败的蔓延,腐败不但可能吞噬改革的成果,而且将瓦解公众对改革的支持,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成为终结改革的致命杀手。

  经济观察报:现在似乎丧失了进一步改革的动力。

  周其仁:现在的情况是,中国早已远离了饥荒,遭遇的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比过去为小,而中国经济的表现至今在国际上相当抢眼。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何在?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认为,继续改革的未来收益很大,因为从局部的渐进的权利界定,到发展成为普遍的权利界定,将进一步扩大不侵犯他人的经济自由,从而走向一个普遍约束权利、保障自由的现代国家。问题是,进一步改革的难度也远比过去为大。如何汇集新的动力,推进中国在30年改革开放后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是未来要面对的议题。

  经济观察报:在面对未来的时候,人们往往习惯于回顾过去,近年来社会上就兴起了反思改革的思潮。

  周其仁:反思在什么时候都有意义,不过不要把实践证明做对的事情再“反”掉。对于过去的改革还来不及完成的事情,我们要面对,积极创造条件解决。这样,中国就会继续保持活力,保持发展。无论如何,十几亿人要进入中等发达经济的水准,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不会平平稳稳的。

  经济观察报:继续推进改革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如何推进仍然是一个问题。

  周其仁:从历史经验里学习,是很有意义的。比如早期的农村改革说明,难度再大的问题,底层也总有人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包产到户并不是北京的领导人、领导机关或专家发明的,而是处在现实约束下的生产队里的农民先干出来的。什么叫改革?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30年的改革,尤其是早期农村改革经验,也许为我们指明了未来改革的道路:尊重基层的创新实践,把国家权威用对方向,降低人们对制度变化的心理障碍、认识障碍,使得分散的、矛盾的个别利益合成一个建设中国现代化的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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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我挺喜欢的,明天花一天时间把这本书看一遍。
呵呵,这本书是他历年文章的合集,而并非系统成书,所以重复的地方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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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相对价格发挥更大作用

周其仁
《财经》杂志 总第223期 出版日期:2008-10-27

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之下,中国要趋利避祸,开门见山第一件事,是让相对价格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对价格”无处不在:汇率是不同货币之间的相对价格,利率是当期消费与未来消费(投资)之间的相对价格;万般商品服务,互相总有个比价——麦子的市价值多少化肥?少喝几公升牛奶可买一个豆浆机?大都市一亩土地之价,还等于一万亩农民的宅基地吗?这些都是比价,也就是相对价格。全球经济大调整在即,缺乏灵活的相对价格指引,“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太危险了。

或有读者问,举世都喊政府救市,你却主张让(市场)相对价格发挥更大作用,岂不是不合时宜?当然知道不合时宜,否则,也不用黎明即起写文章了。先容我辩一句:“救市”也离不开相对价格的指引!君不见山姆大叔的财长大手救华尔街,有的完全不救(雷曼兄弟),有的救部分(贝尔斯登),有的全救(AIG)。凭什么差别对待?救助对象的相对价格不同使然。只不过那个相对价格没有标明在市,不容易看见就是了。

无论政府、企业,还是家庭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问题是,何为利,何为害,利利比较何者为大,害害相权何者为小,皆需要相对价格的指示。不让相对价格发挥作用,人为压制相对价格的变化,势必造成利害信号的失真,结果,趋利动机被引向“趋害”,避祸愿望被驱赶到“避利”,不免事与愿违,甚至南辕北辙了。

这几年的经验教训丰富。说说汇率吧。有专家指出,汇率稳定对出口企业和行业非常重要。此说有理。因为出口生意要根据预期的汇率变动,来算盈亏、谈合同条款、决定是否扩大生产规模。汇率稳定,做上述决定比较容易,有利于生产活动。但是,汇率稳定有一个前提,就是货币的币值稳定。不单是一个货币稳定就够,而是挂到一起的不同货币的币值都要稳定。离开此前提,货币不稳却非让汇率不变,足以酿成大祸。

不是吗?远的不提,新世纪前后的美元,币值贬得利害。居民借钱高消费,政府借钱外打伊拉克、内补低收入无房族。过瘾是过瘾,可哪来那么多钱的呢?这个问题问任何人都不如问两年前去世的弗里德曼,因为他的答案最明白可靠:那一时看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美元,归根到底是美国政府印出来的。

挂美元、“钉”美元的汇率制度,由此大“难”临头。想想看呀,美元发得那么不靠谱,挂美元的汇率怎么可以“固定”?别的暂不去说,上世纪90年代,中国断掉了财政向央行透支的制度之根,加上多年改革开放的累计成果,人民币币值稳定且有走强之势。可是,汇率体制却还是固定的。说来也是奇迹:走贬的美元与走强的人民币,怎么可以固定汇率挂住而纹丝不动呢?

此“不动”,原来仅是名义汇率而已。在这个名义不变的汇率之下,用币值稳定且走强的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制造品,一旦转为用走贬的美元计价,立马“贵”出许多。更妙的是,中国人越干得欢,制造业的生产率越加快进步,中国货在贸易对手眼里就越是物美价廉,结果当然是中国制造品的出口货量越来越大。数万亿美元——顺差、直接投资加上抛劣趋良的外汇——涌入中国,迫使央行释出大量基础货币。2004年以来,从“局部过热”到房地产价格暴涨,到股票市场离谱的井喷行情,最后到CPI指数冒升到十年之最,其源盖出于此。

固定的名义汇率终究守不住。勉强守,人为抑制相对价格的变动,最后还是有报应。讲到底,只要人民币发得比商品劳务的增加快,终究会把物价总水平拉上去。2005年,我写“成本急升的挑战”,就是观察到沿海出口行业的原材料、能源和劳动成本升得很急。殊途同归,出口生产成本急升与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汇率升值,作用是一样的,都会把中国的出口压下来。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固定汇率的制度安排,容不得挂住美元的人民币自己走强。

差别在于信息费用,因为无数企业还是看着名义汇率做决定。滔滔而来的“人民币不升值”舆论,也让不少市场中人真的相信固定汇率一定守得住。他们按此下单,预期未来的市场前景并决定扩张的规模。等到发现汇率最后还是守不住,打击就从天而降。这里的教训是,即便名义的相对价格“固定”了,实际的市场力量最后还是要作出强制性的调整。向前看,汇率机制的改革还是不能停。不是单单升值,也不是单单贬值,而是让人民币对美元及其他货币的比价,更有弹性和灵活性,好叫产业界放弃幻想,早对无可避免的变动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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