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 民众应理解

环球时报: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 民众应理解2012年05月29日09:24    原文:http://news.qq.com/a/20120529/000968.htm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昨天被宣布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消息再次触动了公众关于腐败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从全国范围看,腐败官员落马的消息的确不断冒出,给人贪腐者“前赴后继”之感。没少抓,但像是抓不完。这究竟怎么回事?


  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有人说,只要“民主”了,腐败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然而这种看法是天真的。亚洲有很多“民主国家”,如印尼、菲律宾、印度等,腐败都比中国严重得多。但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
  这跟中国“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有关。但现实是,市场经济冲击了它的落实,敷衍甚至背叛它的官员从各种制度的缝隙中不断漏出。中国是全球化很深入的国家,发达国家廉洁的高标准已被中国公众见识,这些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下的信息强行压缩在中国舆论场上,痛苦和纠结因此无法释怀。
  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其困难。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实行高薪养廉,美国的参选者很多是富人,一般人当了官后积累名望和人脉,卸官后可以通过各种“旋转门”把这些积累全变成现金捞回来。而这些路在中国都是死的。
  给官员大规模提薪,中国舆论断不会接受。官员退下来后一转身利用影响和人脉赚大钱,制度就不允许。让富豪们去当官,更让人觉得“变味”。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
  整个中国社会现在都有些“潜规则化”,医生、教师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业也在流行“潜规则”,很多人的法定收入不高,但有“灰色收入”。
  哪里是“潜规则”的边界,这点并不清楚。这也是当前腐败案较多,而且有些是“窝案”的原因之一。民间流行“法不责众”的说法,一旦有哪个官员相信了此说,并且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时,他就已经十分危险了。
  必须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这可以极大增加腐败的风险和成本,起到必要的震慑作用。官方必须以减少腐败作为吏治的最大目标。
  民间须坚决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官方推进反腐败的动力。但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写这些话,决不意味着我们认为反腐败是不重要的、可以拖延的。相反,我们认为反腐败确应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头号问题,它也是整个国家的共同追求。
  然而我们认为,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它既是腐败官员自身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它还是中国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问题。
  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但它的胜利同时取决于其他战场上对各种障碍的肃清。中国不会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独官员们很清廉的国家。即使一时是,也持久不了。反腐败是中国的突破口,但这个国家最终只能“综合前进”。
边走边看
只能说,相比之下,本坛所有的乌搞高手,都弱爆了。
边走边看
弱爆了,弱爆了。

不过说出来了,也好。
参加交流
自詡以救黨為使命的軍方高幹辛子凌最近提出的政改方案,就有一條是到現在為止,已經貪污的不作追究,確保所有貪官污吏的利益,只要他們不反對政改。
土家野夫:根据某报的腐败适度一说,我认为以此类推,可以增加强奸适度法,意思是浅尝辄止,九浅一深,可以免罪,甚至可以视为犯罪中止。请教一下微博上诸多律师大佬……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本帖最后由 老爺叔 于 2012-5-30 14:40 编辑

我认为以此类推,可以增加强奸适度法,意思是浅尝辄止,九浅一深,可以免罪,甚至可以视为犯罪中止。……
老木匠 发表于 2012-5-30 13:59


此方面乃木匠兄強項,亦關注重點。 “九浅一深 ,浅尝辄止。” 專業術語!

然所言極是,正如秋雨大師口頭禪,任何事情關鍵在一個 “度”。
社會走向開放和發展過程中,貪污似乎難免,因而在社會轉型時如何處理大範圍的官僚系統貪腐問題,設定一個煞車是必要的。
在五六十年代,香港警察的貪污極為嚴重,七十年代經濟起飛時,這種貪腐已不可容忍,因此 ICAC 成立,遭到警察部門強烈反抗,最後定出一個日期,到此為止,既往不究,但這是對普遍警察的小額敲詐勒索,政府大貪官不在此例,第一個被 ICAC 逮捕的就是英國人警方頭子,相當于今天政法委書記。
所以網開一面和嚴格打擊缺一不可。
是执政者害怕法制而已。
法制了,还有他们的活命吗?
要民主,还是要法制,对上下双方都是要命的事。
6# 老爺叔

谁提出要“根治”了?厕所的苍蝇允许有两个,可以理解。苍蝇满天飞就不正常了。“适度”的代名词是放纵,城管执法“适度”吗?强拆截访“适度”吗?打击卖淫嫖娼“适度”吗?
說得是,應該制定一個 “度”,譬如全國每年貪污總額控制在 495億美元以下,按此定額分到各省個部委,各省也制定出自己的額度,譬如某縣委分到 9000萬,某反貪局分到 450萬,某城管大隊分到 70萬,這樣就便於管理,便於控制,防範與未然。
所謂 “政改” 不就是 改善政府管理,提高執政水平 嗎?
自詡以救黨為使命的軍方高幹辛子凌最近提出的政改方案,就有一條是到現在為止,已經貪污的不作追究,確保所有貪官污吏的利益,只要他們不反對政改。老爺叔 发表于 2012-5-30 10:39
辛子凌会有如此“高论”,百思不得其解 。
提出这个说法的人真他妈的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