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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5-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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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改所得税法通过史上最大加税案 高调开征“富人税”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被喻为台湾“史上最大加税案”日前过关,给富人加税、一般民众减税,以马英九政府达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立法院”5月16日三读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新增“富人税”,年所得净额超过千万(新台币,下同,约合207.5万人民币)者,将适用的最高税率从40%提到45%,同时,为改善所得分配,也将个人扣除额(个税起征点)从新台币7.9万调高至9万(约合人民币18673元),同时对股民及银行保险业加税,并把金融营业税恢复到5%。
贫富差距催生“富人税”
这是台湾史上最大的加税案。台湾“财政部”估算,相关增税方案可为“国库”增加约800亿元税收,扣除减税部分,还是能增加600多亿元收入。台湾《联合早报》称,台湾岛内有9000多名年所得净额千万元以上的富人,增收45%的“富人税”后,加上对股利所得者与银行、保险业增税,当局全年净增税收预估增加650亿元。
一般而言,富人税是指政府向高收入人群加收个人所得税。调整富人税率有望缩小贫富差距,但或许也会造成企业资金外移、冲击台湾经济。5月23日,有调查显示,近九成的受访年轻人,权衡之下,仍然赞成调高富人税。
为了配合台湾“行政院”提出的“财政健全方案”,“立法院”16日三读通过配套修法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现行综合所得税课税级距由5级调整为6级,增加综合所得净额超过1000 万元部分,适用 45%税率规定,以期望增加“富人税”能达到量能课税及适度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
另外,薪资所得扣除额和身障扣除额由现行10.8万调高至12.8万元,单身标准扣除额则由现行7万9千元调高至9万元、而夫妻合并申报的标准扣除额由15万8千元调至18万元。
同时,现行《所得税法》采两税合一完全设算扣抵制修正为部分设算扣抵制,将股东的股利扣抵率由100%降至50%;非台湾境内居住股东获配股利净额中,已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部分税额,仅得以其半数抵缴该股利净额应扣缴税额。
此外,“立法院院会”16日也三读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案,将金融营业税由2%恢复为5%,但保险业可扣除理赔准备再行课税。此部分每年预估在财政健全总增加的650亿元中可以占到200亿。
据《台湾醒报》报道,这是近年来少见的大规模加税措施,却在“立法院”仅一个会期,快速获得三读通过。此次税改草案过关被台湾“财政部长”张盛和称为“财政史上的一大步”,让台湾“财政健全”指日可期。“立法院财委会召委”赖士葆表示,此次加税案受到台湾上下的支持,有机会在今年的六七月实施。
此前,台湾数据显示,岛内贫富悬殊在2011年达到历史顶点,最富有家庭比最贫困家庭的收入高出96倍。2013年,台湾人均负债93万元,“台湾从钱淹脚目,变成了债淹脚目”。甚至有观察家分析,近期台湾一系列反政府游行示威,很大部分是贫富悬殊种下的恶果。
台湾的税率不算低,只是依据现行税制,针对富人的高税率并没有把富人的税收上来。近年的税收统计显示,年收入净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家庭,平均股利收入占了63%,薪资收入仅占23%。而作为摇钱树的股票,其交易所得却是全部免税。因此,甚至有岛内学者指出,不合理的税制是台湾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直接导致税收干涸、财政吃紧,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欧债危机、经济不景气,使得马英九第二个任期伊始即表示未来税收改革新方向是逐步落实所得多、缴税多的原则。但台湾近年一直受高额债务困扰,马英九连任后即面对“开征富人税”的巨大民间压力。
包括郭台铭在内的一些富豪支持“富人税”减轻了马英九的压力。今年2月25日的国民党中常会上,马英九在听取“财政部长”张盛和报告后表示,当过家的人都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有限的条件下,政府要将开源节流的每一项盘点清楚,设法让政府预算编得出来,并且创造更多财富;至于“财政部”提出将开征“富人税”,则已经有好几位富人站出来表示支持。
富人避税手段花样多
台湾“财政部长”张盛和形容,税改草案过关是财政史上的一大步。他在接受岛内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富人都表示乐意多缴税,并点名指出,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台达电董事长郑崇华及东森房屋董事长王应杰等企业老板都表示愿意多缴税,而且也捐赠很多,其作为令人敬佩。
借财富重分配,消弭台湾贫富差距,是马英九当局开征富人税的重要原因。台湾的富人此前也并非不缴税,开征富人税是将所得税由40%上调至45%。虽然也有不同声音,但事实上,富人加税,富人的呼吁也是不可忽视的促成因素。郭台铭呼吁课征富人税,提出针对前300名富人多增加所得税的版本。张忠谋公开表示,希望师法美国总统奥巴马向富人加税,且提出台当局应封锁富人正当避税路子。
台媒报道,岛内富人避税手法五花八门。台湾一会计师说,夫妻互相赠与豪宅,是富人间资产配置及避税的常用方式。还有富豪为了避税,用公司名义持有豪宅,可藏富于公司,且只要公司董事长由父亲变儿子,公司持有的豪宅也就归于儿子,不须缴赠与税。
台湾政治大学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还指出,富人节税管道很多元,包括成立公益基金会、到维京群岛设公司或把资产移到境外等,赚的钱进口袋却享受优惠税率。
“富人税”离中国大陆有多远?
《台湾经济日报》评论社指出,台湾早在2006年已经有专为“富人”而设计的课税机制,如最低税负制(年收入逾600万元才是纳税目标)以及2011年6月实施的奢侈税,这些都是因社会难耐富人独享轻税的不平氛围而诞生的新税。
其实,在西方国家,“富人税”同样是政府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之一。南方周末网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了最近几年西方国家推行“富人税”的案例。
2012年,西班牙政府对年收入30万欧元以上者,征收所得税税率由过去的45% 提高到52%。意大利也向那些年收入高达50万欧元和30万欧元的人群增收3%的附加税。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3年增值税方案中提出并实施,将个人年收入40万美元、家庭年收入45万美元以上者的最高所得税率从35%上调至39.6%。
2013年12月,法国最高法院通过了向高收入人群征收75%个税的法案,向收入在100万欧元以上的人群征收75%的富人税。2014年1月,英国在野党工党表示,若该党赢得2015年大选,将对月收入在15万英镑(约合25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征收50%的高个税。
而在中国,“富人税”离得却是有点远。据《时代周报》消息,目前我国全部个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随着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日益加大,关于个税改革的呼声也愈发强烈。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来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夯实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基础。《国际金融报》称此举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富人税”下重拳的表现。
根据福布斯最新发布的2014年全球亿万富豪榜,中国内地上榜富豪人数达到创纪录的152名,仅次于美国。
“当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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