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阿伦特与“革命论”

     阿伦特与“革命论”


   施京吾


多年来,提及“革命”一词,中国人民差不多立刻就会产生一种肃然起敬、诚惶诚恐的感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这个词在中国总是以宏大政治叙事相勾连,诸如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革命、文化大革命。革命,在中国是不仅是正义的代言,在相当程度上还成为权力的表征。

比较而言,西方人对“革命”一词的使用要宽泛得多,具有高度的普遍性,不仅美国革命、法国革命是“革命”,工业也革命,产业也革命,非但如此,即便风起云涌的纳粹运动,西方人也时不时以“革命”一词加以形容——在西方语境中,一切具有颠覆性的行为都可以授予一座“革命”的顶上桂冠。

何谓“革命”?美国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写过一本叫《革命论》的小册子,对革命这个词的词源进行了一番考察。

阿伦特介绍到,“革命”这个词原本是一个天文学术语,它的精确意思是指“有规律的天体旋转运动”,革命“并非人力所能影响,故而是不可抗拒的;它既不以新,也不以暴力为特征。相反,这个词明确表示了一种循环往复的周期运动”。基于词义的基本含义,在近代以前作为政治术语使用时,它是保守的,指向的是“复辟”而非变革,如光荣革命,就是“指君权复辟前度的正当性和光荣”。

“革命”一词具有创新、开端和暴力的内涵始于法国革命,它保留了“不可抗拒”的基本形态,但内容上却因革命所产生的颠覆性,导致价值的巨大转变,从此,“革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不再温文尔雅——更不是绘画绣花。

有了这样一个词源的依据,阿伦特对法国革命的结果颇为抱怨,这个词起到实际作用与它的词源根据完全想反:法国不仅没有回到过去,把路易十六稳妥地安放在王位上,反而要了这位颇具改革意识的国王的性命。非但如此,整个革命过程显得愈加激烈,手段愈加残酷,直到大屠杀,许多法国社会精英都死于断头台上,如罗兰夫妇、宪法的起草人孔多塞、革命家丹东,当然还包括大屠杀的发动者罗伯斯庇尔、圣鞠斯特,而更多的则是无辜者的生命。

“革命”一词的写法没变,内容却有了根本性变化,在语言学上叫做“转义”。

如果革命的暴烈程度仅仅体现于法国革命,还不至于招致后人的强烈恐惧,往后一切暴力行为纷纷披上了革命的神圣外衣,俄国十月革命到中国文化大革命莫不如是。

阿伦特对法国革命多持批评态度,其中一个重要依据是,法国革命的目标由自由转向了富足,从“自由立国”转向了对社会问题的控诉。但我认为,她的这一解释,有把现代人的理性分析结果强加给历史实际过程的嫌疑。

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提出了历史分析的三个层面理论:一、事件的历史,是短暂的、表象的,以政治事件或政治人物为中心。二、事态的历史,有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段,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趋势等深一个层面。三、结构的历史,具有一个长时期的、对整个社会结构全面的分析和探寻中。这一理论,对分析法国革命显得颇有价值。

法国革命是欧洲由封建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过渡的一个结果,这种结果体现了欧洲各国在这一过渡过程中的结构性差异。

在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无疑是英国,经过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英国国家权力一方面初步实现了中央集权化,传统的贵族政治受到严重削弱;另一方面,中央权力并没有统一到君主手中,实现了三权分立的基本势态,中央权力因此具有了制约性。此外,英国贵族人口稀少,封爵贵族最高时期也不过几百人,这数百人无法对自己的领地实现全面管理,基层管理主要由乡绅维持。宗教改革之后,教会也被剥夺了传统的教区统治、管理权,因此英国的乡村自治水平特别发达。法国在这两个方面都落后于英国,一面是中央权力的集权化,经过“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锤炼,国家权力基本集中到了王室手中,全无分立制约迹象;另一面,贵族也没有完全丧失传统权力,其势力十分强大。这种格局,造成了王权与贵族权力之间的相互掣肘,王权集行政、立法、司法于一身,既没有约束却又受到贵族权力的强力限制。正是这种治理结构的混乱,导致法国在税收问题上,各种权力之间出现严重对立。

在显贵会议上,贵族们将矛头一致对准了王权,国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恢复召开已停止长达175年的三级会议。但三级会议的召开,无疑等于把第三等级强行拉入矛盾的漩涡,第三等级借此机会提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矛盾范围随之扩大,在第三等级、贵族和王权之间相互均产生了利益冲突,对整个法国的治理体系提出了挑战。

随着第三等级的利益问题成为各方冲突的核心,原先的冲突双方——贵族与王权迅速联盟,结成了利益群体,利用各种方式阻挠、削弱第三等级的利益诉求,这样,第三等级只能转向更加庞大的社会底层寻求同盟,造成利益诉求的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民众越来越多,冲突也随之加剧。

从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出,革命的对象是由王权而向封建贵族权力变化的过程,进而触动了法国王权统治基础,即托克维尔所说的“旧制度”,革命的理由则是由利益转向权利的过程,它以《人权宣言》为标志,全面提出了现代国家的公民政治权利,由此使法国革命在性质上具有了正面意义——是一次权利解放的革命。

自由立国的基础是建立在普遍权利之上的,法国的政治权力却高度集中,缺乏英国乡村的自治能力,第三等级从不参与国是,公众权利严重不足,同时还丧失了社会底层与社会上层之间的社会纽带,经济问题是这一结果最直观的反映,当革命行动延烧到社会底层的时候,试图准确驾驭革命方向,恐怕就是一厢情愿的事了。

革命爆发于法国,是它的结构性腐朽的结果。当英国于1721年经议会选举出第一位内阁首相的时,法国在1789年却连如何召开三级会议的程序都忘记了。法国社会结构提供了引发革命的动力,法国式的革命既不会发生在英国也不会发生在美国,这两个国家大部分民众都从不断的变革中得到了益处,革命失去了动力,不再是社会前行的必要之举。

考察一个历史事件是否具有革命性,需要对革命的理由、对象和性质三个方面进行考察,纯粹的暴力行为应该被毫不犹豫地驱逐出“革命”的话语领域。对象不清、理由不充分、性质含糊和后果难堪的“革命”,它的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它的真实面目、它的最大可能往往是:披着革命外衣的可怖暴力事件。

有意思的是,一些思想领域内的学者,却脱离上述三种分析方式,不分彼此地祭出“告别革命”的大旗,貌似中庸平和、温情脉脉,实质体现了思想能力的不足。究其原因,从根本上还没有跳出政治领袖对“革命”的定义,依然因袭中国式革命话语,不仅简化历史材料的分析,也基本剪除了材料的历史特性。既然“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成为界定是否具有革命性的唯一依据,暴力便成为革命躯干上的唯一性质——革命就不能不变成一个令人恐惧的残酷行动。被拔去羽翼、仅存暴力的革命,它被“告别”自然会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

在没有任何前提的情况下倡导“告别革命”,结果也是令人忧虑的,它将毫无疑问地滑向犬儒主义和活命哲学——任何一种不允许反抗的法律都是暴政的法律。我们并不面对一个纯粹的世界,强权政治非但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现代性反而使之转化为后现代极权主义,对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文化、精神的摧残,已经远远超过一场革命造成的破坏,放弃革命的权利,无异于向强权自动投降,尽管阿伦特并不赞美法国革命,可她毕竟还是承认:革命具有最古老的合法性——以自由对付暴政。

维护革命的正当性也就是维护权利的正当性——维护革命的权利,绝不意味轻易开启革命的闸门,它只能是穷尽一切变革可能的终极选择。既然革命没有绝对地排除暴力手段,革命征途中也将会出现许许多多不可测因素,不会每时每刻都处于可控状态之下,甚至还可能导致社会的失序,因此——革命,无论如何都不该成为一件轻易拿起的武器。

载上海《新闻晚报》2013年5月11日,七日谈,原题为《“革命问题”刍议》,开头部分发表时略有改动。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从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出,革命的对象是由王权而向封建贵族权力变化的过程,进而触动了法国王权统治基础,即托克维尔所说的“旧制度”,革命的理由则是由利益转向权利的过程,它以《人权宣言》为标志,全面提出了现代国家的公民政治权利,由此使法国革命在性质上具有了正面意义——是一次权利解放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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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似乎存在语病,虽然意思可以理解,却不如直接表述为,革命的对象已经变成了旧制度,它经过了针对王权到针对贵族权力的过程,相应于此,革命的理由也因为经过利益转向权利的过程而变成了权利解放,......
今天,我就是高瑜
谢谢梦子兄指谬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原来革命是天文学上来的,怪得不词根是旋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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