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台湾首个政府代为强拆改造小区完工

台北市也是台湾首件公办都市更新(拆迁改造)案日前完工。台北副市长张金鹗在昨日视察时表示,这次都更案,政府代拆做得很好,创造多赢,不仅是都更强心针,也是最佳示范。去年3月底,台北市“文林苑”政府强拆事件影响极其恶劣。
张金鹗视察时说,此案最大特色,除了是第一件由市政府主导完工的公办都更案之外, 也是由市府执行代为拆迁的首件案例。文林苑事件后,都更被污名化,政府也被质疑无法代拆,不过这起都更案代拆结果很好,创造多赢,不仅是强心针,也是最佳示范。张金鹗期盼藉此重拾民众对都更的信心。

“文林苑事件”始发于2009年,文林苑被定为都更案一部分,但事主王某表示不介入都更,向台北市当局提出申诉,但被驳回。后又向法院状告台北市当局在未通知户主出席公听会的环境下,违法将户主划入都更户。法院依证据判王家存心不收集会会议通知,因而未出席公听会,判王家败诉。在所有拆迁户都搬走的环境下,王家继承上诉,直至2011年上诉被驳回。此时建商已按照图纸把屋子卖出,但因王家恪守而不能动工,因此申请市当局依规代为强拆。在协商未果的环境下,2012年3月底王家被强拆。强拆一年后,由于王家状告台北市政府的诉状仍在法院,重建工程仍无法开工。此事给台北市政府在都更一事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台北都市发展局指出,这起都更案当初也有一名住户拒绝协商,在更新事业计划核定后,认为权利价值被低估,而不愿配合拆除作业,导致重建工程推迟,建商依“都市更新条例”第三十六条申请市府执行代为强行拆除,市府历经三次协商,仍无法与所有权人达成共识,最后在为顾及其他多数同意户的权利下,在2010年6月9日执行台湾第一件代拆案,代拆过程创下多赢范例。
都更处指出,此更新地区之前多是加强砖造的老旧建筑,环境简陋且不符合抗震标准,消防救灾动线不完善,公共安全堪虑。因此,台北市政府公开遴选实施者,以公、私合作方式打造安全优质居住环境,完备消防救灾动线。
拆迁改造后,原本低矮的平房改建为18层、14层两栋大楼,户数由10户增加为118户,市政府分回39户,将作为公营住宅利用,预计11、12月开放民众申请,明年3月入住。
关于该由市府还是法院执行都更代拆,张金鹗说,“立法院”应尽快完成《都市更新条例》修法,以排除民众疑虑。而在修法完成前,争议性都更案应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过程顺利,市政府就可以执行代拆。
都发局总工程司高文婷表示,想申请公营住宅民众需符合每户年收入不足新台币126万元;无自用住宅;户籍在台北市;以及年满20岁以上、46岁以下条件。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