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志强:请还叶挺将军一个清白——处决高敬亭案的真相
发布时间:2014-06-28 08:20 作者:童志强 点击: 8659次
新四军第4支队司令员高敬亭被处死一案,是抗日战争初期发生在新四军中的重要事件。由于涉及此案的档案始终没有完全公开,造成对高案的解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坊间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叶挺于1939年5月13日应约前往安徽省政府所在地立煌,5月24日安徽省政府主席廖磊向第五战区诬告第4支队,五战区转报蒋介石,蒋介石批准“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叶挺带着蒋的批文抵达合肥青龙厂将高敬亭关押,然后召开斗争大会,叶挺说“对高敬亭要严肃处理,要枪毙”,6月24日由叶挺带来的警卫班将高处决。如此描述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新四军军长叶挺和国民党廖磊、蒋介石联手将高敬亭处死。鉴于此事涉及叶挺将军的令名,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历史真相,还叶挺将军一个清白。
高敬亭其人
了解高敬亭的经历有助于对高案的解读。高敬亭原名高志员,1907年8月出生于河南省光山县(今属新县)城郊一户贫农家庭。受黄麻起义影响,高敬亭积极投身到开创鄂豫皖根据地的革命洪流中,于1929年3月加入中共。1931年5月张国焘到鄂豫皖边区后,高敬亭受其赏识,被越级提拔到根据地党政军最高领导层,此后历任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委员、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25军政治部主任、豫东南道委书记、皖西北道委书记、红28军政委等要职。
在中国革命史上,高敬亭是一位有重大历史功绩但又犯有严重错误、带有浓烈悲剧色彩的人物。他的身上充满着矛盾:他参加革命的资历在鄂豫皖根据地并不算高,但在很短时间内就“乘直升飞机”升任到重要领导岗位;他对敌斗争勇猛顽强,却又热衷于在革命队伍内部搞“肃反”,被称为“肃反专家”;红25军长征后,在失去上级的情况下,他独自领导艰苦卓绝的鄂豫皖边区3年游击战争,坚持大别山红旗不倒,保存了红28军这支成建制的红军武装;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却能在游击战争实践中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战略战术;他对国民党反动派有着杀父灭妻的深仇大恨,却能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转折关头顺应历史潮流,根据对形势的分析和对中共新政策的正确理解,主动同国民党地方当局进行岳西谈判,成功达成鄂豫皖边区的国共合作;他一生错杀过不少无辜同志,但最终还是被自己的同志错杀。他是迄今为止中共党内最后一名以“反党”罪名被“肃反”处死的高级干部。他的错案经历了38年的风风雨雨之后,终于在1977年4月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毛泽东生前的批示宣布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平反文件明确指出:
高敬亭同志参加革命后,在毛主席党中央领导下,在坚持鄂豫皖地区的革命斗争中是有功的,虽在四支队工作期间犯有严重错误,但是可以教育的,处死高敬亭同志是错误的。遵照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的批示,中央军委决定对高敬亭同志给予平反,并恢复名誉。
对造成高案的责任问题,毛泽东生前对此也有互相抵牾的说法。1953年毛泽东在视察安徽时的一次谈话中论及此事时,曾当面对中共安庆地委书记傅大章说:“这是戴季英搞的鬼。”解放初,戴季英担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1952年亦因“反党反中央”罪名被整肃关押,“文革”后才平反。
而时隔22年之后的1975年,晚年毛泽东在处理高敬亭女儿要求澄清其父问题时,汪东兴有报告说,查到项英在给中央的电报中称,“白崇禧电奉委座电令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毛就此批示:“请军委讨论一次,我意此案处理不当,其责任我怀疑主要是项英。”但当时如果上级不同意杀高,很难想象会允忍项英擅自处死这样一名高官,而且竟然还是以蒋介石批准的名义。如果确系项英的责任,皖南事变后华中局高干会议批判项英时岂不是现成的一发重磅炮弹?
笔者认为,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平反结论是客观公允的。之所以会产生高敬亭案,与其在抗战初期所犯的严重错误确有直接关系。
抗战开始以后,高敬亭领导的红28军和豫南红军游击队合编为新四军第4支队,高敬亭出任支队司令员。原定4支队下辖第7、第8两个团,第7团由原红28军改编,第8团由周骏鸣领导的桐柏山游击队改编,高又从第8团中分出一部成立第9团。1938年3月中旬,全支队在皖西集中后向皖中进发。由于高敬亭对中央的决策有抵触,所以部队下山后,他大部分时间都以养病为由住在后方,部队交给支队参谋长林维先和政治部主任戴季英率领在皖中游击,但不准向皖东敌后挺进。
高敬亭的错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错误之一,是排斥中央派到4支队的政治工作干部。
上级原定由延安派来黄麻起义领导人之一的郑位三担任4支队副司令员(对内为政委)、萧望东任政治部主任,结果高敬亭坚拒郑位三在4支队任职,向驻在汉口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和长江局再三指名提出,要从延安另换戴季英来取代郑位三。中共中央代表团和长江局为求得4支队顺利改编和迅速出动,只得致电中央屈从高敬亭的要求。于是,郑位三和萧望东被调离4支队。拒绝上级派来的干部,向中央讨价还价,高敬亭此举无疑触犯了中共纪律底线。
1938年2月,戴季英从延安被派到高部。戴季英,湖北黄安人,也是黄麻起义领导人之一,红25军时期曾是高敬亭的上级。本以为戴季英是高敬亭指名要来的,两人一定能搞好关系,谁知戴抵达当晚,就与高发生了争论。戴季英在会上传达毛泽东和中央的指示,要部队迅速确立新四军番号,东进安徽合肥以东敌后抗战。但高敬亭却另有计划,暴露出留恋大别山的思想。戴季英以中央使者自居,疾言厉色地斥责高敬亭:“趁早把你自己的计划搁在一边,必须统一执行中央的这个指示!”两人的关系很快就闹僵了,以致后来矛盾激化成外来的政工干部一度逃离4支队的“新开岭事件”。
错误之二,是违抗军令,抵制东进。
1938年11月中旬,新四军军部按照毛泽东指示,派军参谋长张云逸到江北,传达中央和军部指示,争取和推动高敬亭部东进。
张云逸到江北后,与戴季英一起到安徽战时省会立煌,同安徽省政府主席、第21集团军总司令廖磊会商,双方指定皖东地区为4支队活动范围,划无为县为江北新四军与皖南军部的联络通道,廖磊还批给新四军一个江北游击纵队的番号,任命戴季英为纵队司令员,由省府供给给养。这个会商结果是有利于新四军东进和发展的,却遭到高敬亭的反对。1939年1月27日,项英在致延安电中转报张云逸来电:“高敬亭仍在现地收编土匪、扩大部队,企图在怀桐庐一带创造根据地,对党及上级使用他认为是限制他发展,因此正对党及军部极不满”,“自己不愿东进,亦不能派队伍随张行动,争取可能极少。”
1939年4月底,叶挺率军政治部副主任邓子恢、军参谋处长赖传珠等人从皖南过江。行前,叶挺与项英、袁国平讨论高敬亭问题时,商量“顶好尽到教育责任”,将其挽救过来。叶挺到江北后,项英怕他压不住台,于5月4日以毛泽东的名义致电高敬亭,鼓励4支队克服困难,迅速东进:“你们要解决困难与壮大部队,就要迅速东进,积极作战,以胜利达此目的。这不仅是为了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而主要的是为了使4支队得着更大的发展前途。党中央同志均热烈希望你们、信任你们能向这一前途迈进。”
叶挺一行于5月10日抵达皖中舒城,在支队连以上干部会上,叶挺传达了中央和军部有关东进的指示,命令部队限期开进至皖东敌后地区。会上全体指挥员一致表示执行中央和军部的命令。高敬亭迫于大势所趋,也举手表示同意。但是当叶挺走后,部队开始移动时,高敬亭却命令第7、9团停止东进。高敬亭抗拒军令、藐视上命、抵制东进的行为,在战时应为任何军队的军纪军法所不容。
错误之三,治军无方,驭下不严。
杨克志、曹玉福原是红28军时期高敬亭的秘书和警卫员,4支队成立时被分别重用担任主力第7团团长和政委。在部队奉命东进的关键时刻,发生了杨、曹两人于1939年5月20日率兵叛逃,并登报公开反共的严重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在没有证据证实杨、曹叛逃系高敬亭指使的前提下,高敬亭对此至少负有驭下不严的直接领导责任。由于高对下亲疏有别,分配不公,以致第8团团长周骏鸣、团政委林恺多次向中央要求脱离与4支队的隶属关系,对4支队的团结和整体战斗力的发挥,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中共早就开始关注高敬亭问题
回到叶挺与高敬亭案。首先从叶挺到江北的时间行止来分析:叶挺是1939年4月27日过江到的皖北,途中经无为、庐江等地逗留,布置工作,于5月10日到舒城第4支队驻地召开干部会议贯彻党中央和军部东进命令,会后即赴皖东。此事从邓子恢自传中更可得到证实。邓子恢是和参谋处长赖传珠一起跟随叶挺军长过江的,他在自传中写道:“我们到江北后,沿途视察部队,传达中央和军部的指示,部队情绪很高,干部也赞成,因此,我们就在4支队司令部召集高干会议,决定部队东开计划,当时高也赞成。会后我就同叶军长前往淮南路东。”(《邓子恢自述》,人民出版社2007年11月版)可见说叶挺于1939年5月13日应约前往安徽省政府立煌纯属子虚乌有。
叶挺既然没去立煌,当然也不可能从立煌带回蒋介石批准处决高敬亭的公函。事实上,蒋介石批准杀高的电报,是在6月23日即反高斗争大会的第三天傍晚才转来的。(朱克靖《第三天》,载新四军政治部《抗敌》杂志第10期)
应该指出,从对一些史料的分析看,由于种种原因,中共中央对原红四方面军留在鄂豫皖的余部及其领导人高敬亭,确实不是十分信任。1937年春,西路军兵败陇西之前,徐向前、陈昌浩奉中央命令返回延安,途中徐向前将陈昌浩安排在老乡家中养伤,只身返延。陈昌浩病愈后并没有先回中央,而是返湖北省亲,其间曾到鄂豫皖边区寻找红四方面军旧部。1937年9月9日高敬亭、何耀榜在给中央的长信中披露了一个史实:“此外,于9月5日收到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和总指挥及西北革命委员会于8月24日寄来的一个很简单的信,是陈同志送来的。”能够以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总指挥和西北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和资格写信的,只有张国焘、徐向前、陈昌浩3人。经查实,1937年8月24日前后,张国焘、徐向前两人均在陕北洛川参加政治局扩大会议。再查陈昌浩行止,他当时确曾去过鄂豫皖边,但到了英山后即无功而返,遂去延安。估计此信是他在英山托人寄送到高敬亭处的。
然而高敬亭汇报信中涉及的“陈同志送来的”这封信,却引起了毛泽东的特别关注。毛泽东于9月15日致电在南京的林伯渠,特地关照:“8月24日陈同志给他们的信送来中央审阅。”尽管“陈同志”来信头衔显赫,但此时红四方面军由于西路军失败而实力大损,张国焘也因长征中另立中央事在延安被批判一蹶不振,原红四方面军高级将领都在接受学习和教育,所谓的“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和总指挥及西北革命委员会”早已不复存在,难怪毛泽东要对此信产生疑问而要亲自审阅。而曾显赫一时、担任过红四方面军总政治委员、西路军军政委员会主席的陈昌浩,在回到延安后不久,即从中共政治舞台上销声匿迹。
高敬亭的山头主义思想及行为,也确实让延安对他很不放心。1937年12月28日,毛泽东致电在武汉的周恩来、项英:“高敬亭率部可沿皖山山脉进至蚌埠、徐州、合肥三点之间作战,但须附电台并加强军政人员。”1938年2月1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在致毛泽东、张闻天等人电中又指出:“关于鄂豫皖28军即新四军第4支队问题,必须帮助高敬亭同志才能使4支队进步和迅速出动。”5月2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徐州失守后华中工作的指示中也指出:“用一切力量争取高敬亭支队在党的领导下,使之成为这一区域的主力。”
1938年4月中旬,张国焘在武汉投向国民党,并到处发信联络其旧部反水。鉴于高敬亭是张国焘到鄂豫皖后考察提拔的干部,长江局特地委派在湖北威望极高的董必武专程赴皖中舒城,向高敬亭当面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鼓励他坚定立场,革命到底。同年6月下旬,因与后任支队政治部主任戴季英的矛盾激化,高敬亭扬言要在第4支队搞肃反,消息不胫而走,引起部队骚动,以戴季英为首的外来政工人员连夜逃离,是为“新开岭事件”。此事惊动到地方党委,7月3日,中共安徽省工委书记彭康在给长江局的报告中说:“4支队问题,最近发生一严重事件。戴同志已离开政治部,其他政治部工作人员也离开了……这事表示高已走到登峰造极。这对于统一战线,对于抗日,对于安徽的工作,都会发生莫大的影响,因此须得有一个断然的解决。”
直到叶挺过江前的1939年4月18日,中共中央中原局代理书记在给中央书记处的电报中,还提出对高敬亭的3种处理方案:“推动他到延安学习或择地养病为上策;给以副指挥名义,4支队改为纵队,由其他同志带为中策……撤销高的职务为下策。”当时新四军共有4个支队,在上级的电文中,唯独对皖北的高敬亭第4支队反复出现“教育”“帮助”“推动”“说服”“争取”“改造”“处置”等字眼,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下面。中共中央长江局、中原局、安徽省工委,以及项英、张云逸、戴季英、周骏鸣等新四军将领,都向上级发过对高敬亭不利的报告。
项英并非与高案无涉
高敬亭是新四军军部领导下的支队司令员,身为新四军最高决策领导人的项英,对高敬亭的问题不可能无动于衷。以下大量史实可以证实项英与高案的关系:
如1939年3月2日,项英、周子昆报中央并转中原局电中指出:“我们正在解决高敬亭问题,你们有何意见?”
又如,1939年3月14日项英、周子昆致延安电中指出:“高敬亭显然进步极慢,对东进至今怀疑,对执行党的路线可说极差,若操之过急,又会生变,而且无效,故季英初采取推动政策是对的。但亦不能因此对高客气,硬说是他坚决执行了党的路线,使之或骄或疑,都会发生不好影响。”
再如,项英1939年4月21日报中央及军委并转中原局电中,有“高敬亭无改变,近日又想将部队调回后方,曾见廖磊请假”,“戴工作有成绩,下面已有对高不满”等语。
上述电报都是项英在叶挺过江之前发给中央的,它们真实反映了项英对高敬亭错误的深刻分析和解决高敬亭问题的迫切心情。即在叶挺到江北后,项英对如何处置高敬亭仍有具体意见。1939年5月11日,项英致电中央:“高部人数最多,五千多,问题不解决可影响发展,这对江北有大关系。”
2010年4月笔者在台湾访学期间,于台北“国史馆”查到1939年5月26日叶挺、项英联名发给重庆蒋介石的电报,要求蒋介石“拟请将高敬亭撤职以示警诫,团长杨克志、副团长曹玉福畏罪潜逃,恳准予通缉”。叶挺当时人在江北,而电报的抬头明确注明发自皖南泾县。从电报分析,5月20日杨、曹叛逃,情况汇报到江北指挥部,指挥部经过确认无误,再向皖南军部报告,项英于5月26日以叶、项名义向蒋介石报告要求撤高的职并通缉杨、曹,此电无疑证实项英并非与高案无涉,处理高案不可能绕过新四军最高决策者项英,同时也进一步证实,说叶挺在此之前就已经拿到了蒋介石批准杀高的公函是多么荒唐。
处死高敬亭其实是中共内部的事情
1984年4月,笔者赴武汉参加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第三次年会,在饭桌上,我与来自河南郑州大学的一位新四军老同志相邻而坐。经交谈得知,他叫李资平,抗战初期参加新四军,在军部搞机要工作,1938年冬随张云逸参谋长到江北,先后担任江北指挥部和第4支队机要科长。我当时正在写高敬亭传,因安徽民间有一种传说,谓高敬亭被枪毙两小时后,中央来电才到,叫送延安学习,但为时已晚,于是我向李老求证此事。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我:“此说不确。中央来电内容是同意枪决,就是我收的电报。”以后,又从中共六安地委党史办陈忠贞主任那里获悉,戴季英已平反,被安排在河南省委宿舍养老,由家乡一个族中姑娘陪伴照顾生活。于是我借开会、出差路过之机多次到郑州戴府采访,在谈及高敬亭之死时,戴老几次强调:“是党中央批准枪毙高敬亭的,叶挺亲自给我看的电报。”他并反问我:“高敬亭这么高的职位,如果不是党中央批准,谁有这么大的胆敢动他?”尽管有李资平、戴季英两个当事人的口述,但因没有看到第一手的文献,长期以来,我只是作为研究高案的重要线索留存待核。
但是,新四军司令部于1939年形成的《反高敬亭斗争之经过》等大量史料证明,高敬亭确实是共产党、新四军以“反党、反中央、反革命”的罪名自己决定要杀的。笔者虽然认定项英与高案有涉,然而并非就认为项英要对高案负首要责任。当时江北指挥部不能与延安直接通电,杨、曹叛逃这样的大事,江北指挥部必须要向皖南军部禀报。同理,项英决定要撤高敬亭的职,也一定要向中共中央请示,这是中共铁的纪律和干部制度所决定的。只有在延安批准撤销高敬亭的职务后,项英才会向蒋介石发报。因为新四军当时名义上编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高敬亭是国民政府军委会任命的少将支队司令,必须要走这个形式。1939年6月4日,高敬亭在青龙厂被江北指挥部扣押审查。10天后,中共中央书记处于6月15日致军部电中明示项英:“中央决定派徐海东去皖整理4支队,担任副指挥兼4支队司令。不日由延安同胡服一起赴皖。望你在配备干部时注意。”足以说明此中关系。
从1939年5月26日项英致电蒋介石要求撤销高敬亭的职务,到6月24日高在皖东青龙厂被处死,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叶挺虽为军长,但并非中共党员。当时在皖东有中原局领导下的鄂豫皖区党委领导人郑位三、彭康,还有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和党的前委以及军队负责人张云逸、邓子恢、罗炳辉、郭述申、戴季英、周骏鸣、林恺等一批高级将领,对如何处理高案这样的大事,他们经过深入的讨论,持有一致的意见,并向上级汇报。项英也不可能不请示延安,而且也有足够的时间请示。从前述当时参加反高斗争的朱克靖题为《第三天》的报道中得知,在最后第三天的斗争大会上,张云逸、叶挺、邓子恢等人先后发言。叶挺在会上说:“我相信中国共产党对高敬亭的错误行为和不正确的意识,是尽了很大的纠正和教育的责任的。中共数次派遣重要代表指示你的工作和纠正你的缺点,你都置之视若无睹,充耳不闻,实可为你的命运惋惜。”完全是党外人士的口气。会上还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开除高敬亭党籍的决定,宣读了新四军军部关于开除高敬亭军籍的决定。继撤销职务之后,再来个党籍军籍双开,这就更加说明此时党中央和新四军军部对高敬亭已不再采取教育和挽救的立场。试想,战争期间公然违抗军令,罪莫大焉。何况高敬亭还有“张国焘余党”的嫌疑,反高斗争时的罪名之一,就是批他为“张国焘的高足弟子”。联想到原红四方面军参谋长李特、红5军军长黄超,只因想去苏联申述,就被秘密处死于新疆(此二人“文革”后已获平反),中共中央当时决定弃高也属正常。
1939年6月下旬高敬亭被枪毙不久,叶挺还在江北尚未返回皖南军部,项英于7月16日在云岭召开了全军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会后以大会名义向延安发去“致中共中央政治局诸同志”的报告,在肯定新四军取得大江南北抗战胜利成绩之后,报告“同时指出正由于反党的高敬亭之罪恶行为影响江北的发展和胜利”,最后向中央表示:“在前后十天之中,全体代表皆以布尔什维克的一致和热烈的发言贡献了实际斗争的经验,并充分开展了自我批评,一致拥护中央军委对反党的高敬亭的决定与办法,揭发高之反党的罪恶,指出谁违反党的路线和决定,谁是个人利益高(于)党谁就变成党的罪人。”这个给中央的报告,是在项英主持下完成并批报的。由此看来,当时中共中央军委确实有一个处置高敬亭的决定与办法,罪名即为“反党”,可见李资平、戴季英的口述证词并非虚妄之言。
实际上,对处理高敬亭的问题,叶挺、江北指挥部和项英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叶挺在结束江北之行返回皖南军部后,项英于1939年8月致中央军委电中,极力赞扬和充分肯定叶挺的江北之行说:“此次解决高敬亭,叶最坚决,起作用很大,也很努力,在政治上对党均有极大进步。”明显是居高临下地表扬叶挺在高案中执行党的指示的坚决和努力。还有,经项英批发的新四军司令部致中央军委《反高敬亭斗争之经过》的汇报中,对“争取整个部队到党的领导下”的“反高”斗争同样也持绝对肯定和高度评价。
综上所述,高案的处理决定,是在矛盾激化之后,最终由党中央拍板的。其中,皖南项英是遥控者,江北叶挺、张云逸等人是执行者,延安党中央是最后决断者。重庆蒋介石“所请将高敬亭处以枪刑照准”不过是顺水推舟,乐见其成罢了。3年游击战争期间,国民党重金悬赏高敬亭的人头而不可得,现共产党自己要求杀高,岂有不准之理?
(作者系文史学者)
|
来源: 《同舟共进》2014年第6期 | 来源日期:2014-06-20 | 责任编辑:张白烨
转帖自共识网 |
| [tr][/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