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内阁总理大臣记者招待会 2014年 7月 1日 (星期二) (暂译) 【开场发言】
无论发生怎样的事态,都要坚决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这是作为内阁总理大臣的我,肩负的重大责任。基于这样的决心,今天,内阁会议作出了为完善新安全保障法制基本方针的决定。这是自民党、公明党的联合执政党经过反复深入协商的结果。所有参与协商的人员都具有极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对此,请允许我致以衷心的敬意。
集体自卫权能否在现行宪法下获得认可?我们进行的并非如此抽象、观念性的讨论,而是针对有可能在现实中发生的事态,为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在现行宪法下应该做什么的讨论。
例如,在海外遭遇突发性冲突,我们的同盟国、有能力的美国在救助输送那些想要逃离冲突地区的日本人时,有可能在日本近海受到攻击。虽然那不是针对我国的攻击。但是,为保护日本人的生命,自卫队要守卫美国船只。本次内阁会议决定使之成为可能。
为了国民的幸福而制定的日本国宪法在此类事态发生时,却要放弃守卫国民生命的责任,这是我无法想象的。广大执政党党员与我共有这一想法,由此做出了决定。
然而,假设即使出现需要采取此类行动的情况,也必须仅限于无其他方式的前提之下,必要的最小限度之内。
现行宪法解释的基本想法,不会因本次内阁会议决定发生任何变化。不允许一般情况下的海外派兵,这一历来的原则也完全没有发生改变。今后也绝不会出现自卫队参加例如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战斗的情况。有人误解,日本会因保卫外国而卷入战争。然而,这也是不可能发生的。
日本国宪法允许采取的措施,仅限为保全我国的存立、为守卫国民而进行的自卫。今后也绝不会以防卫外国为目的而行使武力。反而,万无一失的准备,这本身就具有挫败企图对日本发起战争的巨大力量。这就是威慑力。
我认为,本次内阁会议决定进一步扫除了日本被卷入战争的可能。在此,我想再次明确强调:日本绝不会再成为战争国家。
我们绝不可重复战争惨祸。基于痛彻的反省,我国战后近70年一直坚持走和平国家的道路。
然而,那只是口头提倡和平国家,而未付诸实践。我认为,实现和平国家之路,是通过创建自卫队、修改日美安保条约、以及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PKO)等,顺应国际社会的变化,先人们果断采取的行动与努力的结果。
当初制定宪法时,我国就对甚至放弃为自卫而战进行了讨论。但由于东西冷战愈发激烈,吉田总理亲手创建了自卫队。此后,自卫队在守卫国民的生命和生活中,发挥无比巨大的作用,这都是不言而喻的事实。
1960年,对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进行了修改。当时,就出现了有可能会被卷入战争的大量批判。那甚至可谓是批判的中心论点。然而,增强的日美同盟威慑力,长年为日本及本地区的和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冷战结束后,在地区冲突多发的情况下,开辟了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之路。当时,也有人批判那是走向战争之路。然而,自卫队在柬埔寨、莫桑比克、以及南苏丹的活动,为世界和平做出了诸多贡献,并获得感谢与高度的评价。
至今为止,我们日本人在顺应时代变化的同时,在宪法所高举的和平主义理念之下,竭尽所能,对外交、安全保障政策进行了重新审视。每一个决断必定会伴随批判。但是,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始终不惧怕批判,并把对于和平的愿望化作负责的行动,将日本建设成为一个和平的国家。
日本坚持走和平国家之路,今后也绝不会发生改变。反而,这一步伐会愈发坚强有力。为此所做的决断,正是本次内阁会议的决定。
围绕日本的世界局势愈发严峻。我们必须预想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态,为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使之毫无疏漏。当然,最理想的是不发生那样的事态。正因如此,为了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日本要做出较之以往更多的贡献。
此外,任何冲突都不应诉诸武力,而应根据国际法通过外交渠道解決。我不断向国际社会呼吁法治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而且我认为,这种准备将成为抑制万一发生的巨大力量。
我正在考虑,根据本次内阁会议决定,成立制定相关法案的小组,为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即刻开始工作。进行充分的讨论,准备稳妥后向国会递交法案,请求审议。
我们所拥有的和平,并非他人的给予,而必须由我们自身开创并维护。今后,我也将通过认真细致的说明,为获得广大国民的理解而继续努力。并希望能与广大国民一起向前迈进。
我的开场发言到此结束。 【答疑】
(内阁广报官)
接下来进行答疑。
请提问者举手。由我指名,请先报所属媒体名称和姓名,然后提问。
首先,请干事社提问。 (记者)
我是北海道新闻的宇野。
对于本次内阁会议决定的内容,有人认为能够提高对日本攻击的威慑力,同时作为行使武力条件的“出现显而易见、从根本上威胁国民生命等情况”等,仍停留在抽象的表现层面。对此,有人指出,每次政权变更所作的判断会导致解释的扩大,而且并无明确的可控措施。就此,总理您是怎样认为的?
此外,关于自卫队的活动,可以期待其敦促对于并不想当世界警察的美国,在以尖阁诸岛为首的东亚地区进一步切实发挥所需作用,同时也有人指出,这有可能进一步提高队员卷入战斗出现流血的可能性。总理您对此是如何看待的? (安倍总理)
我认为,无论是本次的三个新条件,还是至今为止的三个条件,基本思想几乎完全一致。而且,这就是可以行使武力的条件。本次的三个新条件,我反复说明,基本思想几乎没有发生变化,我认为,用词表现也基本没有发生变更。
本次内阁会议决定,是在现实中有可能发生的事态下,以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为目的的。只为自卫,在必要的最小限度之内才允许行使武力。这至今为止的宪法解释的基本思想,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三个新条件未对宪法的规范性进行任何变更,而成为对宪法规定的自卫权发动的明确可控措施。
此外,本次内阁会议决定并非使集体自卫权的行使成为可能。而是需要完善国内法,进而重新在国会进行审议。除此以外,在实际行使之际,也与个別自卫权的行使相同,需要征得国会的认可。由于我国是一个民主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需要慎之再慎,慎重其事地进行判断。
根据本次内阁会议决定,为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态,推动法制的完善,使毫无疏漏的应对成为可能,使威慑力得以增强。我认为,通过这些举措,通过增强威慑力,能够进一步确保我国的和平与安全。 (内阁广报官)
接下来,请其他干事社提问。 (记者)
我是富士电视台的西垣。请多多关照。
我想就北朝鲜问题提问。今天,在北京举行了日朝局长级磋商。关于北朝鲜成立特別(调查)委员会对包括绑架受害者在内进行所有的全面的调查一事,究竟如何保证其实效性?此外,这是否值得解除日本单独采取的制裁?请总理谈一下您的看法?
还有,与之相对,韩国外长尹炳世于30日在韩国国会答辩时表示,日本为解决绑架问题而进行的包括解除制裁在内的谈判,会对日美韩在核问题上的合作产生影响,对此,总理您是如何看待的? (安倍总理)
日朝政府间磋商,现也正在北京举行。我会在代表团回国后认真听取其关于北朝鲜方面的特別调查委员会的说明报告,仔细看清情况后再做出恰当的判断。因此,目前尚不适合回答今后如何应对这个问题。
关于包括日朝关系在内的北朝鲜问题,我们平时就与美国、韩国保持紧密联络。我国今后也将继续保持这种合作,因此认为日朝政府间磋商不会对日美韩之间的合作产生不良影响。 (内阁广报官)
接下来,请干事社以外的媒体提问。请举手。
请中间的那位女士提问。 (记者)
我是美联社的山口。请多多关照。
本次通过的容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決定,会使日本的国防政策发生重大转变。由此,总理您希望今后把日本建设成为怎样的国家,是否有具体愿景?这是否意味着成为所谓的普通国家?
此外,提高威慑力,成为进一步为国际社会做贡献的国家,在维护和平过程中,有可能伴随着牺牲,总理您认为国民需要做好怎样的思想准备?而且,本次決定会对普通国民、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请回答。 (安倍总理)
本次内阁会议决定,是在围绕我国安全保障环境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从为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应该做些什么的观点出发,发表的为完善新安全保障法制的基本方针。我认为,通过威慑力的提高、为地区及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较之以往更为积极的贡献,能进一步确保我国的和平与安全。
宪法所高举的和平主义,今后也将继续坚持下去。日本战后一贯坚持走和平国家的道路,今后也绝不会有所改变。我认为,本次内阁会议决定反而能使这一步伐更加坚强有力。此外,关于本次内阁会议决定的基本思想,也就是积极和平主义,在与海外首脑进行的会谈中我都会进行说明。并将翻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语言的简单说明,交与他们,从而获得了许多国家的理解。
而且,我们的自卫队,此时此刻,也正在例如索马里海域执行反海盗任务。还在东海上空、海上,执行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在执行任务中有时会伴随着危险,但为守卫国民的生命,他们默默地执行着各自的任务,我要对他们表示感谢,并对他们的勇气致敬,他们是我的骄傲。我坚信,今后他们会继续为守卫日本国民、守卫生命而开展活动。 (内阁广报官)
请下一位提问。 (记者)
总理,您好,我是毎日新闻的竹岛。
在总理您刚才的发言中提到了要成立制定相关法案的工作小组,本次发表的基本方针会在国会进行怎样的讨论,我想这是广大国民所关心的重点。灰色地带、国际合作、集体自卫权,这三点将以怎样的日程进行法律修正,对此,总理您是如何考虑的? (安倍总理)
我认为必须立即着手修改法律。本次内阁会议决定,并不意味着自卫队就可以在您刚才所说的灰色地带、集体自卫权、或是集体安全保障领域开展活动。为之开展的法律完善,就像刚才我所说的那样还仅是一个开端,关于完善法律,我们要与执政党进行包括日程在内的紧密合作。
由于接下来才刚刚开始起步,因此现阶段,还无法具体回答您到什么时间结束。 (内阁广报官)
接下来,接受下一个提问。由于时间关系,这是最后一个问题。竹内先生请。 (记者)
我是日本电视台的竹内。
原本,集体自卫权问题,是总理您对其持有疑问而开始着手的,请问疑问的原点或是契机是什么? (安倍总理)
在小泉政权时代,制定了有事法制以及国民保护法,当时,我担任官房副长官。那时,不拘泥于已时隔战后60年,仍开始重新审视为守卫日本的独立及国民生命的法制中存在缺陷这一现实。
其中还残留了一些问题。那就是本次提到的灰色地带,例如在进行集体安全保障、联合国维和活动的过程中,自卫队如果遭到袭击,可以获得一起活动的他国部队的救助,但反之却不可,这是否合理呢?或者,NGO人员实际遭遇险情,自卫队却无法保护他们,这是否可以呢?此外,数位美国高官认为,美军及美国有义务按照安保条约第5条守卫日本。然而,假设为守卫日本担任警戒的美国舰船遭到袭击,在附近可以进行保护的日本的自卫舰却无法对其进行营救,或者不采取任何措施去保护那艘舰船,那么美国国民对日本的信赖以及与日本一起守卫日本的意愿是否还能持续呢?我曾经被告知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
在愈发严峻的安全保障环境下,正是要通过形成毫无疏漏的态势,强化威慑力,做到滴水不漏,使日本及本地区成为更加和平稳定的地区。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作出了本次内阁会议决定。
我,作为总理大臣,为了守卫国民的生命与和平的生活,肩负不可回避而必须直面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责任。也正是出于责任的考虑,作出了本次内阁会议决定。 (内阁广报官)
由于已经超过预定时间,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