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暴力对社会与家庭的挑战 周宜地 青少暴力——看不见的“沙风暴”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在各种传媒中不断出现。据有关研究表明,90年代,青少年犯罪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两到三岁;不满14岁的少年犯罪比例明显呈上升趋势,在作案成员年龄中的比例,1991年为1·3%,1998年上升为1·9%。青少年犯罪现象,犹如肆无忌惮的沙风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中国青年报》卢勤的《心灵尘暴》一文对于这一现象,这么写道:正当人们享受着一天比一天富裕的生活时,一场看不见的“沙风暴”,正侵袭着孩子们的心灵,威胁着众多家庭的幸福。无疑,作者对青少年的现状有一种心急如焚的担忧。 一点也不危言耸听。 1999年9月1日,北京一个十三岁的中学生戴江,在上初二的第一天,用水果刀捅死比他高一个年级的男生何敏节; 2000年1月16日,西安南郊某中学13岁的中学生王李利,与几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同学,对另一位13岁的中学生刘星星施以暴刑,非法拘禁、针刺肌肤、拳脚相加,在严寒中被迫脱掉衣服挨皮鞭抽打,甚至逼迫喝尿。 2000年1月17日,浙江金华一个17岁的高二学生,用鎯头砸死生他养他的母亲; 2000年3月11日,石家庄市裕华东路高速公路北侧的草坪上,20余个青少年动用了砍刀、匕首、木棒、铁棍,进行了一场血腥的斗殴,造成两死四伤,参与斗殴的最大的年龄19岁,最少的只有15岁; 2000年6月27日,湖北省鄂州市一个叫小军的农村少年,挥刀自残,竟然将自己割得体无完肤,甚至边生殖器也割掉并弄碎; 2000年7月18日,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介绍,深圳市郊区一个叫龙梅飞的16岁女孩,投毒于粥中,毒死了父亲与弟弟。 2000年7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郊区的一个11岁男孩,上吊自杀。 …… 作案手段之殘忍,心灵之扭曲,无不令人触目惊心。 由此可见,将青少年暴力比作看不见的“沙风暴”,一点也不为过。 这些孩子,究竟怎么了? 从表面上看,以上案例中的起因,似乎不太可能引发成为血腥的暴力事件。 1999年9月1日,暑假结束后第一天上学的戴江,推上自行车准备回家。路过操场 时,被坐在操场 边台阶上的初三学生何敏节、黄万武等叫住。戴江知道这几个人不好惹,就没有过去,推着车走他的路。何敏节等人围了上来,说,“你怎么这样牛,叫你都不过来?”紧接着对戴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平白无故挨了一顿打的戴江气不过,越想越窝火,找了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了自己平白无故挨打的事,让爸爸到学校来一趟。听儿子说上学第一天就挨了打,父亲异常恼火,与几个朋友一道,立即赶到学校。在校门口等父亲到来的戴江,一见爸爸来了,就将在校门口一处冷饮摊买冰淇淋吃的何敏节与黄万武指给爸爸。爸爸的到来,使戴江立即腰板硬了,冲过去对何敏节就是一个耳光。戴江的爸爸走过去,揪住何敏节的衣领,拎小鸡似的,不住地搧何敏节的耳光。挨了打的黄万武跑了,何敏节抱头蹲在地上。戴江觉得仍不解气,从书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对准何敏节的后腰扎了两刀。何敏节连惨叫都来不及,头一歪就倒在地上,立即浸了一滩血。戴江的爸爸一见不对头,骂了戴江一声,抱上何敏节就往医院跑。但是,晚了,送到医院,何敏节就死于戴江那致命的两刀。 一桩很小的事,就这样引发了一桩血案。 2000年1月16日,西安那位13岁的中学生王李利与几个小女孩制造 的那起耸人听闻的施暴案,起因更可笑得多,仅仅因为被施暴的同学刘星星不愿意与她一块玩。也就是因为仅仅不肯与王李利一块儿玩,刘星星就遭到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施暴。被刘星星拒绝在一起玩耍 后,王李利立即找来几个与其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凶巴巴地将刘星星逼到家里,先是强行搜身,然后命令刘星星蹲下,一个女孩抡起巴掌就猛打刘的耳光,另一个女孩用针刺刘的脸与手。而后逼迫刘脱了衣服,用皮带使劲抽打刘的背,最后又要刘到室外受涷“清醒”,后又拉进房里绑住手脚轮番痛打。并且,几个孩子还用尿液与脏雪拌胡椒粉、辣椒面让刘吃。前后施暴长达3个多小时之后,又逼刘星星写下欠她们700元钱的条,并不许刘星星告诉其父母,才嬉笑着放了她。 看上去,这简直就是一场玩笑。但是,就是这样,这几个13岁的花季少女在玩笑式的过程中,完成了一次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青少年暴力行为。 用鎯头砸死生他养他的母亲的那个浙江金华的高二学生,所完成的罕见的暴行,几乎是一个平静的过程。事后,他这样回忆了发生在2000年1月17日的一幕: 那天中午,吃过午饭,我见母亲开着电视机,正在卧室里织毛衣。我想走过去看几眼电视,母亲象往常一样,又开始了数说我:“我告诉你,考不上大学,我不会给你第二次考大学的机会。期末考试不到前10名,我就打断你的腿。反正你是我生的,打死了没关系。”我心里很委屈也很忿恨,我觉得我已经很用功了,她怎么还这样说我?我一声不吭,拎起书包往外走,走到门口,看到了一把鎯头,于是,我拿起鎯头冲进卧室…… 于是,惨不忍睹的一幕发生了,一个母亲倒在了自己亲生儿子的鎯头下。 深圳市郊那个不足16岁的龙梅飞,原只想毒死她的父亲,原因是她父亲经常打她。为了逃避挨打的厄运,她毫不经意地将老鼠药放进一家人都要吃的米粥之中,根本没去想要吃这一锅粥的是全家人。当然,她自己没有吃放了毒药的米粥。最后,母亲与哥哥被抢救过来,父亲与弟弟却死了。龙梅飞再也不会挨父亲的打了,但她也永远见不到父亲与弟弟。 青少年暴力,不仅仅对于他人。自残,也是青少年暴力的一种发泄方式。鄂州那位17岁的农村少年小军的自残,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 引起小军自残的,也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原因。因为与同学打架,小军读初三时就被学校开除。这样,呆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小军性格变得抑郁、内向,不肯与他人交流自己的情感。今年3月,小军学会开车。6月5日,小军向父母提出买车办证跑营运,父母考虑到经济与安全问题,没有应允。于是,小军闷闷不乐,情绪十分低落。6月27日,小军离家出走,被父母找回家。回家后,小军说要洗澡,将自己关在房里,烦躁地在房里转来转去,忽然,他一手持柴刀,一手持菜刀,疯狂地将自身砍得体无完肤,并且将整个生殖器割下砍碎。自残虽然没有造成死亡,但是,进行植皮、阴茎再造术,估计需要花费3万多元。 十堰市郊区那个自吊身亡的11岁少年的悲剧,说起来让人更不能理解。他要上吊的想法,纯粹是因为好奇。那天,父母出门之前,他就流露过想尝试上吊的滋味。他说,电视里那些上吊的人,挺好玩的。父母将他狠狠地骂了一顿,就出门干活去了。没想到,等父母回来一看,儿子已经吊死了。 那么,这些孩子究竟怎么了? 青少暴力:肇事者有肇事者的理由! 认真剖析一下一系列青少年暴力事件,我们会发现,这些肇事者有他们肇事的理由。 13岁的戴江,原本是一个好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尊敬老师,与同学的关系也不差,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好学生,最终要经受两年半的收容教养。原因在哪里?表面上看,是小戴江的一念之差。但是,追根溯源,我们不能不看到,现在的校园,相信武力、暴力的学生为数不少,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现象,不能说对小戴江没有影响。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打电话让父亲来学校,也不会一见父亲来了就腰板儿挺直了,以弱小的身体上前去搧何敏节的耳光。毫无疑问,支配他报仇的,是来自父亲的“力量”。可见,正是这种力量——武力、暴力至上的潜在影响,使小戴江最终铸成了终生之错。 王李利与几个13岁的小同学对刘星星的施暴,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这些稚气的施暴者几乎异口同声的说是逗她玩玩。用“逗她玩玩”来解释对一个同学毫无人性的施暴,别说刘星星及其父母难以接受,作为旁观者,大概也不会接受。但是,用法律的眼光来分析这一案例,又怎能找到合乎情理的作案动机呢?那么,我们只能接受这种“理由”——“逗她玩玩”。我们必须看到,这一表面上看似不能成立的理由,认真分析一下,就能找到可以成立的根据。试想一下,在我们的孩子生活的环境里,有多少打打杀杀的电视之类的“教材”在引导他们,让他们不知不觉地将残酷的打杀视为好玩?能说这其中没有一点联系吗? 浙江金华那个致母亲于死地的高二学生,受到15年徒刑的惩罚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他的作案动机说得十分明白。母亲对他的要求太高,要考上北大、清华,至少也要考上浙江大学。因为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母亲经常打骂他。甚至偷看儿子的日记,监视儿子打电话,还以影响 学习的理由不准儿子担任班干部。因此,儿子说,我没有一点秘密,我很压抑。每天就是学习,我厌倦了,太单调,活着没意思。他说的这一切,已经用不着多做分析,他走上犯罪之路,其实是一种必然。还有深圳市郊的龙梅飞投毒一案,她的理由就是报复,对经常打她的那个父亲的报复。那个已经死了父亲,大概至死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对女儿的毒打而导致女儿的犯罪。 至于那两起自残的案例,原因更明显。一个是精神压抑症引起的自残,一个是好奇产生的恶果。但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这只是表现在青少身上的结果,而产生这种结果的种子,毫无疑问,不在他们本身。 我们必须承认:是我们种下了“沙风暴”的种子 孩子们以他们的暴力行为向社会与家庭的挑战,让我们震惊,让我们发出尖叫:“孩子们怎 么了?”但是,责任又在谁呢? 我们必须承认,是我们种下了“沙风暴”的种子。 那位为儿子打架助阵,导之何敏节死亡,最终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父亲戴立权,为此做了最明白的注释。从他一听说儿子上学第一天就挨了打而异常恼火,到发现儿子有自己助阵之后扬手打何敏节不仅不加以制止,反而亲自上阵,拎起何敏节不停地搧耳光,他已经很充分地扮演了一个将儿子引向犯罪的教唆犯的角色。现在学校里流行崇尚武力、暴力之风气,不正是那些与他一样的父亲以及周围的人所教唆的罪过吗?如果他得知儿子挨了打之后稍微理智一点,先对儿子了解一下情况,采取别的办法处理这一事件,向校方或其家长反映一下情况,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反过来看,如果被剌死的何敏节不是那种人们惹不起的角色,没有动不动就拳头出击,以武力服人的恶势力行为,这一悲剧也不会发生了。不管怎么样,戴江仅仅只是没有听从他们的呼喊,没有顺从他们,怎么也不应该拳头出击。在他们身上,难道不也是一种崇尚武力、暴力的表现吗?而这种行为,其祸根在哪里,难道不显而易见吗? 王李利与那几个“逗她玩玩”而对刘星星施以暴行的13岁小女孩,当她们以成年人都难以想象的酷刑摧残与自己一样大小的刘星星时,又是什么东西在支持她们这么干呢?没有别的原因,只能是一种可怕的崇尚武力、暴力的潜意识在作怪。而这种潜意识,肯定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形成的。 对于用鎯头砸死母亲和用老鼠药毒死父亲与弟弟的那两个少年,法律已经给予了他们应得的惩罚。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他们的父母以那些不能为儿女所承受、所容忍的行为强加给儿女时,他们其实就是在导演儿女犯罪,就是在为自己挖掘坟墓。 浙江金华的那个高二学生,事后反复说活着没意思,对于一个才17 岁的少年,如果不是经历了特别的压力,大概是难以有这种心态的。由于他母亲对他过高的期 望,过大的压力,亲子之间感情贫乏得只剩下考试与成绩,时刻处于“一级战备”状态,战争一触即发,发生暴力行为难道不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至于深圳那位不足16岁的龙梅飞,她之所以投毒于米粥,肯定是她对父亲无时不给予的毒打的一种反抗。俗话说,逼急了的狗还会咬人,何况龙梅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现在,该追究我们——社会与家庭——的责任了。 这种追究,首先应该是一种反思。对于孩子,对于我们自己,都必须进行反思。要反思过去,也应反思未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遏制已经出现的这场青少年暴力的“沙风暴”。 有这么一个例子,也许最能说明我们必须反思的必要。 前几年,武汉大学一位十八岁的大学生。这是一位勤于思考,很有思想的大学生。有一年的寒假结束后,他从家乡返回学校。在武昌下了车之后,碰上一位自称是山东某杂技团的人。他说,他们单位赴广州演出,他因为要在武昌办点事,中途下了车。没想到钱包被扒手扒了,现在无法到广州去。他还将自己的工作证拿出来给这位大学生看,以证明自己说话的真实。最后,他请这位大学生借的点钱给他,他到了广州之后就将钱寄来。很明显,这是一幕骗局。对于这种人,用不着与他多说,一走了之就行 了。可是,这位大学生的思维与我们想的完全不一样,他将身上仅有的36元钱全部给了那位讨钱的人。 他说,他要进行一次试验,证实一下人世间的真伪。在他看来,人世间太少真诚,太多欺诈。他想证实一下自己的判断。 结果当然是令人失望的,他永远失去了那36元钱。更重要的是,他还失去了对人的一种信任。 谈起这件事的时候,这位大学生一脸悲衷与无奈。他说,怎么会是这样的呢?过一会,他又说,怎么会不是这样的呢? 认真地想想这个大学生的人生试验,至少能给我们这么一种启示:我们今天面对的一代青少年,已经不是从前那种只听大人说话,自已很少思想的青少年了。对于这样一代青少年,我们应该怎么办?也就是说,我们的孩子生存的环境变了,他们的思维方式也变了。据《中华周末报》2000年6月16日一篇文章介绍,大连市14岁的少年王阳,4 月15日来到检察院早诉科,要求为自己更换新的监护人。他说,我是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平日父母对我不好,非打即骂,这个家我再也呆不下去了,我要求更换监护人。且不说王阳提出更换亲爹娘的理由、方式、行为是否适合,但是,这个案例至少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新鲜的问题,当代的青少年的思维方式确实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不承认这一点是不现实的。对于这样一代新的青少年,我们没有一个新的认识就不可能去正确地引导他们,弄不好还会适得其反。以上的许多例子,已经足以说明这一点了。 对于我们自己,也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反思。我们所处的时代,早已不是从前那个思想禁锢,言论一律的时代。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已经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五光十色。正确的与错误的交错生存,鲜活的与腐朽的相互影响。我们自己本身就充满矛盾与不安,就在为接踵而来的信息而应接不睱。怎么把握自己,是每一个人随时面临的严峻话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以怎么样的言行去影响我们的孩子?难道不需要反思与考虑吗? 纵观我们自己与孩子两个方面的现实存在,我们至少应该从以下方面认真准备一下,才有能迎接青少年暴力对我们提出的挑战: 首先,我们应该给我们的孩子一个学习的机会,让孩子们掌握文化知识。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必须懂得许多社会规则,法律的,道德的,等等。只有懂得这些规则,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才能适应这个社会。而要想懂得这些规则,有文化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上述案例中,许多人就是因为书读得太少,缺乏文化知识,才盲目地走上犯罪道路。深圳市郊的龙梅飞,就是一个连一天学都没有上过的文盲。有一个调查资料表明,在犯罪青少年中,99%以上是未受正常教育的。这就足以说明,我们的社会与家庭对孩子们的教育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其次,我们应该以一种正确的言行去引导孩子们的行为,而不仅仅喊一些离我们现实很远的,永远正确的口号。是的,我们应该在青少年中提倡高尚的、远大的理想,去学做离现实很远的雷锋。但是,我们最最重要的是要让我们的孩子看到,在我们身边有可以模仿的,很现实的榜样,要懂得做人最起码的规则。如果连尊老敬贤、有礼貌、要诚实、正常的是非辨别能力等为人的起码条件都不具备的话,却要孩子们去记住远在天边的崇高理想,那不是一种十分可的事吗?当我们的孩子一方面听着我们的老师说要学习雷锋,一方面却发现我们的老师在为奖金、房子争得不可开交;当我们的孩子一方面听着我们的父母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一方面却看到我们的父母为了与邻里的一点小事而在编造谎言,不敢设想,在这种环境中能成长出诚实的雷锋式的好孩子。这一问题,可以说是当今对孩子们负面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崇尚权势,崇尚武力,崇尚金钱。放眼一看,遍地皆假。假话、假货、假钞、假事、假党员、假市长,纯粹一个假风盛行的社会。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已经得到无数事实的证明。如果说我们这一代已经无可救药,那么,还是救救孩子吧!给孩子们一个稍微清洁一点的成长环境吧。 第三,应该尊重孩子,应该与孩子们多一些沟通,再也不要一切都去包办与代替孩子们了。也许是我们被父母包办惯了的原因,现实生活中的父母几乎都 有一种包办与代替孩子的爱好。“老子说了算”式的对孩子的包办与代替,屡见不鲜。上述案例中这种父母,就是最好的代表。为孩子定的目标是必须考上大学,而且是北大、清华,至少也是浙江大学。为了这一目标,不准孩子交朋友,不准孩子打电话,不准孩子看电视,不准孩子当班干部,否则就拳头、棍棒相见。这种包办与代替,无论其目的、用意是如何的好,也是平常人难以接受的,更何况是已经有自己的思想的高中学生。我们应该懂得,每一个人都具有天才的某一方面的才能,我们的责任是让孩子们能发挥自己的某方面的天才,而不是强迫孩子做一个父母要他做的人才。捆绑是不成夫妻的,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当然,责任不完全是父母与家庭的,我们的父母也许是出于无奈。因为,我们处于这么一个时代,让人成才,或者说对人材的承认,面非常窄,路非常少。好象只有上大学,只有当官,只有发财,才被 认为有出息,才被认为是人材,也才有可能日子过得舒暢。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让每一个人能比较自由地发挥自己具有天才的那方面的才能的社会。我们的社会,离这个目标似乎还很远。但是,这不能作为我们的借口。因为,任何借口都不可能 阻止青少年暴力的“沙风暴”的到来。 再有,我们应该学会引导孩子。要想让社会清洁如水,那也是不可能的。无论到什么时代,也不可能没有真善美、假恶丑之分。我们的责任是对孩子们说,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哪些是美的,哪些是丑的,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在引导中让孩子们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起自己的人格。我们父母自己,在孩子面前,也不要装扮成永远正确的圣人,要敢于告诉孩子,父母也是人,父母也有优点与缺点,要学习父母身上好的东西,缺点是不能学的。还要告诉孩子,你们也一样,不可能永远正确,肯定有犯错误的时候。犯错 误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学会克服自己的错误,发扬自己的优点,尽量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好人。比如说上述案例中的那个自残的孩子,如果他的父母与他多 一点沟通,给他多说一点道 理,也许,就不会是那么一个结果了。还有那位想体验上吊滋味的孩子,如果他的父母不仅仅是对他臭骂一顿,而是诱导他认识哪些是可以去尝试的,哪些是不能尝试的或者是必须有大人在身旁时才能尝试的,也许悲剧就可以避免了。总之,对于父母,引导孩子是一种责任,也是一门艺术。 关于青少暴力,关于社会与家庭对青少年暴力的责任与关系,是一个太大太深 的话题,不是一篇小小的文章所能解决得了的话题。说穿了,这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孩子有孩子的义务与责任,社会有社会的义务与责任,家庭有家庭的义务与责任。只有方方面面尽到自己的责任了,才能比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沙风暴”来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对“沙风暴”的危害不看重,不关注。 让我们重温一下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吧:救救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