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宗道一等 编者按: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现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社长周南,曾亲身参与香港回归的全过程。香港回归九周年前夕周南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追忆了香港回归前后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揭密了许多鲜为人知故事 香港问题的正式谈判是一九八二年开始的。谈判初期英方团长是柯利达,开头8轮中方团长是姚广。从第8轮会谈开始,我继姚广之后,担任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从那以后,至第二十二轮谈到结束,双方的争论,都是围绕主权问题展开的。 高度自治”与“完全自治”之争 争论的问题的覆盖面很广泛,这里仅就几个比较重要的方面讲一讲。 比如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我们提出的协议文件草案当中,我们讲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虽然是特区,但是个地方政府,是我们领土的一部分,那就得直接隶属。英国方面竟然要求划掉,不隶属于中央政府难道还隶属于你大英帝国政府吗?不行,一定不能划掉!这样争论起来了。我们说“高度自治”,他就要求“完全自治”,现在我们同由西方支持的香港“反对派”之间还在争论这个问题。如果“完全自治”的话中央政府根本不能管了。香港有他们的潜势力啊,如果同意他们的说法,那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了。有一天时机成熟了,要宣布“独立”,我们都不能干预吗?我们是讲“高度自治”,并不是“完全自治”。他又说如果“完全自治”不行,要“最大限度自治”。“最大限度”是甚么意思呢?同“完全自治”又有甚么实质性区别呢?他又答不上来。后来,他们不但要求删去“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字样,并要求规定“香港以外”的任何“其它地方”,也就包括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事都没有否决权。我们也把他打掉了,我们说不行!我说:中国提出的“高度自治”的政府的内涵已经十分广泛,不能再宽松了。英方的修改意见实际上是要削弱,乃至割断中央与香港特区的联系,要把香港变成独立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政治实体”。后来,在《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中,又有个别人老调重弹,提出除《基本法》已经规定的一切“剩余权力”都应划归香港。这种主张也没有得到多数委员的支持。后来,还有人包括少数港人和某些外国人,要把“高度自治”曲解为“完全自治”,有人把香港说成是一个不需要中央管辖的“国际城市”。这些说法当然都是违反《基本法》的。《基本法》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的范围,并强调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也就是说,高度自治的范围只限于《基本法》规定的内容,而且这种高度自治的权利,并不是特区所固有的,而是中央根据“一国两制”的政策方针所授予香港特区的。这些规定,对正确理解香港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的涵义具有重要意义。 英方要求大陆与香港“绝缘” 又比如,他说将来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英国要把政治、行政管理权直接交给特区政府,而不经过中央人民政府,想绕开中央人民政府,来个“私相受授”。我说这怎么行!香港是英国从中国手中抢走的,按照中英协议理所当然地要交还给中国政府。要绕开中央政府,这又是甚么意思呢?难道香港不是属于中国的领土吗﹖这当然是不能容许的。所以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晚上的交接仪式上大家看到,他交给我们的国家领导人,然后我们再把高度自治权授予特区政府。他们甚至提出了更荒谬的说法,“为保持香港的繁荣,就必须继续保持英国对香港的联系,并使社会主义的大陆同资本主义的香港隔离和绝缘”。居然用出绝缘的字样,英文是Insulation,这个是有案可查的。我说你这样不是很荒唐吗?香港还算不算中国领土呢?这个绝对不行!他只好知难而止。还有比如外交问题,外交上,我们说香港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地区。凡是和中国建交的国家可以在香港设立总领馆或是领事馆,因为大使馆只设在首都啊。现在,好多国家在北京有大使馆,在商务侨民多的大城市,上海啊,广州啊,设总领馆。他不干了,他要求英国特殊。怎么特殊法?他们要求,英国在港不设总领馆,要设高级专员公署,就是High Commission。巴基斯坦是英联邦国家,坦桑尼亚也是英联邦国家,我在这些英联邦国家工作过,知道这个情况。别的国家都叫大使馆,英国在英联邦成员国却设高级专员公署,表示他的特殊地位。实际上他是个大使,但是他不叫大使而叫高级专员。我说你提这个是甚么意思啊。我知道的,你们只有在英联邦的成员国首都才设立高级专员。你能举出你们的非英联邦国家的外交代表叫专员或高级专员的例子吗?更何况香港未来只不过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又不是一个独立国家的首都。中国的首都在北京,不在香港。你们是不是想把未来的香港特区变成准英联邦成员国,或者是英联邦成员国?我看到当时伊文思跟他旁边的几个代表团成员交头接耳。当时他没料到我们会这样质问他,一下答不出来。商量以后答出来了。他说我们有一些国家也有商务专员啊。我说你这又胡扯了,商务专员是商务处商务专员,商务处是大使馆下面的一个单位,跟高级专员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你这样糊弄我们不行。后来他看这招也不行,那只好同意设总领馆。我说他步步为营嘛,只要有空子他就想钻。 陈云批示:警察署长必须由中国人担任 会谈中还涉及其它几个重要问题。 英方还提出将来香港的公务员,外籍人士不但可以保留,而且可以担任“最高级的行政官员”。甚么叫最高级行政官员呢?就是说除了特首一人之外,就是过去的董建华,其它的行政官员都可以由英国人来当。这岂不是架空了一名特首,实际上仍是由英国人来管治吗?我们当然不能答应。特区政府的官员,我们说可以保留一些外国人当顾问或者低级官员甚么的。这个问题呢,12条拟定的时候,开始没有完全讲清楚,后来政治局讨论以后,说应该讲清楚。除了特首以外的主要官员必须是在香港有长期居留权的中国人担任。这些“主要官员”就是指特区政府的这个司,那个司,相当于国内各省的厅、局长。那才能体现香港的回归,要不然还是外国人掌权,外国人统治啊!这次改过来。而且呢,我记得陈云同志在传阅这个文件的时候,还批了一句,就是警察署的署长也必须由中国人担任。警察署不是司级,比司低一点。但是警务权是刀把子啊,还让英国人干怎么行?这说明我们老一辈革命家对政权重要性的认识很清楚。前面讲过了,英国方面就想改这个东西,谈判中要求外国籍的人应该可担任行政的最高级职员。我们说这个不行,那就等于,除了特首是中国人之外,其它还是英国人,照样是英国管治,那不是又跟你撒切尔夫人的“主权换治权”一样了。我们就又把他打掉了。 小平一怒安天下 最后还有一个大一点的问题,就是在实行“高度自治”的同时,中央要保留必要权利,当时首先就提出国防、外交必须由中央直接管理,不包含在“高度自治”里。一个国家的国防、外交大权,这是主权很重要的方面。那么,既然国防、外交由我们中央掌握,我们就有权驻军。英方又百般抗拒,说你们不要驻军,你们驻军了以后,香港老百姓就吓坏了,都要移民了。我说你们能驻军,我们为甚么不能驻军?他说我们不一样啊,英国离开香港十万八千里啊,万一有甚么事我们来不了啊。你们就在旁边啊,你们不需要在香港驻军,你们在广州、深圳有军队就行了。因为中国近,所以不需要驻军。英国远,所以要驻军。这又是一个荒唐的逻辑。如果香港受到外国的侵略怎么办?他说万一发生这个事情,那你也得事先征求港府的意见,特区行政长官的意见。他同意了,立法会同意了,你可以暂时来一下,然后没有任务了就马上回去。这又是一个涉及主权问题重大的争论。我说:这个问题已经谈多次,你们反对驻军毫无道理。中央负责香港的防务,必须在香港驻军。驻军是主权的体现。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英方赞成与否,中国都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让步;而且驻军对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无弊,希望英方采取合作的态度,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我们在会场上跟他斗的时候,当中出了一个纰漏。香港一些大的传媒,派了一些女孩子来当记者,女孩子好纠缠啊。有的还是奉命来摸底的。当时有些记者钻到各种会场上,找我们这个领导,那个领导。有的领导人没有参加香港问题的谈判,情况不太熟悉。人大开会的时候,找上我们的一位领导人,他不太了解情况。她们就问:香港老百姓怕驻军,你们中央是不是一定要在香港驻军?他就不经意地回答:也可以不驻军吧?大概讲了这类的话。第二天,香港各大报纸头版头条报道,中国的某某人讲香港不必驻军,是中国政府的意见。 正好那时小平同志接见香港代表团。谈话之前,可以允许记者进来在拉着的绳后面照相,然后退场。那天会前已经把这个事报告给小平,小平同志很生气。记者在退场的时候,要出门了,小平说:哎!你们回来!回来!等一等!我还有话讲,你们出去给我发一条消息,就说某某,某某讲这个……是胡说八道。你们给我辟个谣。香港怎么能不驻军呢?驻军是主权的体现嘛。为甚么中国不能在香港驻军?英国可以驻军,我们恢复了主权反而不能在自己的领土上驻军,天下有这个道理吗?驻军起码是主权的象征吧,连这点权利都没有,那还叫甚么恢复行使主权哪?必须要驻军。小平同志震怒了。 第二天一清早,我一上班,伊文思大使就来电话了,说奉政府之要求恢复要求紧急约见。我想是不是跟这个事有关哪?紧急约见我就见吧。他到了外交部,果然是这个事情。他当时说话很紧张,像唐朝的韩愈讲的,有点“口将言而嗫嚅”,有点心虚。因为小平同志生气了,他又奉政府之命来谈这个事。伊文思说:听说昨天邓主任在人民大会堂说Mr.X和Mr.Y胡说八道,我们很关注。他又不敢讲出具体人的名字。伊文思说邓主任讲话在香港各界引起极大的震动。他们还是很怕这个问题,希望你们中国政府慎重考虑,是不是不一定要在香港驻军。我说你们关注甚么,谈判谈了很久不就是为了这个问题嘛。我说你不要再讲了,我们讲了多次,这是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国防要中央管,就必须在香港驻军。邓主任已经发了脾气,你还讲甚么。他说我是奉政府之命来表示这个态度。我说你回去就说中国这个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没有谈判的余地。他就灰溜溜走了,从此就不敢再提了,真实地把我们说的话传回去了。所以这又是一场严重的斗争。我后来讲,这叫做“文王一怒而安天下”,此话是两千多年前孟子讲过的。后来小平同志又讲了:“在香港驻军还有一个作用,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是动乱,也能及时解决。” 节外生枝“三脚凳” 英国人从一开始就玩弄“三脚凳”。甚么叫“三脚凳”呢?本来是中英谈判嘛,英国侵占了中国,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谈判。但是他们想把香港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拉进来,使谈判形成二比一的形势。他们把香港立法局和行政局议员的代表弄到北京来。这是港督尤德干的事,英国政府也是同意的。开始,他们把香港政府的一个新闻处长曹广荣拉进来,搞变相的“第三方”。他是中国人,但是香港政府的官员,英国殖民地政府的官员。我们就不给他签证,不承认他。尤德也参加了英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是柯利达,首席团员就是尤德。尤德就忽然宣称,他是代表香港的。我们就把他驳回,说你可以参加,但是你参加只能代表英国政府,谈判只有“两脚凳”没有“三脚凳”,任何企图把香港同胞与全体中国人民割裂开来,似乎中国反而不能代表香港同胞的说法,都是极为荒谬的。“三脚凳”就是弄个“以华制华”啦,说甚么这个问题我们两家谈了不算,还须要香港人同意,才能算数,想拿香港来否定我们。我们立场坚定,英国没有办法了,只得同意。后来柯利达在回忆录中说,港督尤德在谈判的过程中曾多次亲自出马并策动香港社会中的亲英人士出面,反对向中方让步和妥协。他实际上成为英方强硬派的代表。杰弗里.豪当时在回忆录里也说:“英国这边(包括香港)分为两种观点。香港的多数非官守议员(即立法、行政两局中由英方任命的不担任政府职务的议员),在锺士元博士(受到资深的官员,比如夏鼎基的支持)的带领下,甚至冒着谈判失败的危险,坚持认为中国只是虚声恫吓,主张不惜冒谈判破裂的风险,对中国施加压力,逼我们接受他们的建议。他们是受到了港督尤德谨慎的支持的。另一派是由柯利达领导的伦敦“中国通们”。理查德德.卢斯和我同他们的观点一样,认为中国人并不是虚声恫吓,而对抗只会给香港带来灾难。” 后来一九八四年三月,香港立法局又通过一项由一名外籍议员罗保提出的动议,要求中英有关香港问题的任何建议,在没有达成协议之前,必须首先提交香港立法局辩论。而早些时候,英国的几名保守党议员在英议会上提出的议案宣称,中英双方就香港问题达成的解决方案,如事先没有获得港人采纳,则英议会将不予通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两者是相互配合与呼应的。这是英国人再一次玩弄“三脚凳”。 小平再批“三脚凳” 一九八四年六月,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锺士元,立法局非官守议员邓莲如、利国伟等人又以“为民请命”的姿态来北京访问,说对中央的“一国两制”政策缺乏信心。二十三日上午小平同志接见了他们,教训了他们一顿。小平同志说:“欢迎你们以个人身份来北京走一走,看一看”。强调的是“个人身份”,不能代表港人。他又说:“香港问题我们会和英国解决,这里只有两脚凳,没有甚么‘三脚’。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我们不会受任何方面的干扰。”“你们说对香港人没有信心,其实是你们个人的意见,概括起来就是你们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政策不信任,那就只能让外国人来管理。”“你们说的,就是港人治港不可能,这实际上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理 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影响下的精神状态。”邓小平还让他们“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多了解中华民族”。 之后,锺士元、邓莲如两个人态度都软下了。邓莲如连忙打了几句圆场,说她也是中国人,是爱自己的国家的等等。此后,“为民请命”的论调才有所收敛。在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之后,锺士元的态度有点转变,参加了《基本法》起草和特区筹委会等工作。邓莲如则被英国政府封爵,进了英国上议院。 英国控制香港100多年,培植了很多代理人,传媒又基本上控制在他们手里啊,再加上香港的市民当中,有不少是历次运动中从内地跑出去的,对中国共产党是有点成见的。他们就利用这些,制造所谓“民意”,有些报纸就整天在那发表文章说:我们香港人欢迎英国继续统治,中共来了就不得了,香港就要毁灭,如何如何,要英国人不能让步。港督尤德几次带领香港行政和立法两局的非官方议员,或由两局议员单独组织的代表团到伦敦向英国政府“请愿”,要求英国政府“不要对中国作太多让步”,说英政府“不应冒险同中国去签定协议”,英国应该“坚持在一九九七年后在香港保留相当稳定的地位”,否则就是“出卖了香港”等等。这些人都是英国授意和安排的,扮演御用的所谓“港人民意代表”。他们自称完全是“自发的”,“同英国没有瓜葛,甚至有时候是对立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就是在会外打“民意牌”,配合会场上的斗争。英方不遗余力操纵他所影响下的传媒和动员一些社会人士,制造各种反对香港回归中国的“舆论”。有的说,香港是一只能生金蛋的鹅,中国收回香港,等于杀鹅取卵。有的说,中国收回香港,港人就将丧失香港未来的信心,因此要求维持香港现状,由英国继续统治。因而提出要求“续约”,即要求英国延续对香港的管治50年或更长的时间。还有人甚至说邓小平改变了中国在50年代制定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是极“左”。小平同志说“我们不能做李鸿章”,是指中国政府领导人不能做李鸿章那样的在外国侵略面前做丧权辱国的投降派。这是一个比喻,他们竟然说邓小平不懂中国近代史,提出的荒谬理由是代表清廷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的是另一名清朝官员,“而不是李鸿章本人!” 前些时候在中国内地也出现了一种“时尚”,有人大作其历史人物的翻案文章(为订正某些史实而进行的严肃的学术研究不算在内),要改写中国近代史,说林则徐抗英不对,因为当时中国不是英国的对手。引而申之,似乎岳飞、文天祥、史可法这些人都错了,都成了“不识时务”的蠢人,而秦桧、琦善、西太后等等都成了大好人,照此说来,岂非8年抗战也错了,倒是汪精为之流的“抗战必败”论反而对了?这叫甚么逻辑?有的甚至想让人们相信:似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搞错了,是“多此一举”。这岂不应了龚定庵所讲的“欲灭其国者,必先亡其史”了吗?无怪乎某些西方反华势力为这种论调喝彩。联系到近来某些“台独”份子搞甚么“去中国化”,以及日本极右翼份子篡改“历史教科书”等行径,岂不是个足以发人深思?看来改写历史的目的,大多数是着眼于为他们所追求的现实政治目的服务的。 无中生有“跛脚鸭”’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一日举行第12轮会谈,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开始进入第二个议程—一九九七年之前的安排问题,就是小平同志讲的要保证过渡时期香港的局势保持稳定,以便顺利实现一九九七年的平稳过渡问题。 小平同志担心英国在这个期间制造混乱,认为需要成立一个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有问题就可以在那商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问题,可以反映到中英两国外交部或两国政府再来解决。 我们根据小平同志的意思拟了个草案,开始的名字叫“中英联合委员会”。英方一看,大吃一惊,用柯利达回忆录的话,就如“晴天霹雳”一样,没想到中国还有这么一手。英方无论如何不同意,他们说:你们搞个“联合委员会”进驻香港,那不就等于一九九七年之前香港就由中英共管了吗?我们对英方反复解释,不是甚么“共管”,委员会只不过是为了贯彻中英《联合声明》和处理跨越一九九七年的重大事务。好说歹说英方就是不同意。他们硬说“中英联合机构”进驻香港以后就会变成“第二权力中心”,港督就成了“跛脚鸭”,走不动路了。香港老百姓有甚么官司、有甚么问题就不找港府,找联合委员会去告状了。 这个问题一直僵持到一九八四年七月,柯利达这时候也有点着急了,因为到九月谈判就将达到满两年的期限了。怎么办呢?他建议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再到中国访问。当时我也认真考虑了这个问题,跟我们代表团讲,英国外交大臣快来了,这个僵局怎么打破?英国人的顾虑无非是怕我们干预香港政府的日常事务。我们把这个机构的任务讲清楚点,它不干涉香港政府的日常事务,而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条款研究讨论,涉及平稳过渡的问题作出决定。另外时间上也还可以给英国照顾一下,联合机构晚一两年进香港,一九九七年之后让它再存在一两年,给英国人一个面子下台阶。 那时候,中国的总理赵紫阳也比较急,因为英国外交大臣来了要见他。他就找我,去他家里谈个事。我就把我的想法跟他说了。他说我看可以这么做,不过这个事太大了,要小平同志亲自作决定才行。他叫来秘书,让安排专机,第二天一早飞北戴河。他对我说,你跟吴学谦一块去。我说我不去了吧?吴学谦去就可以了。他说不行,你是直接负责的,你要汇报这个设想。到了北戴河,小平同志听了汇报以后,稍微考虑了一下,说“中英联合机构”进驻是必须的,名称可以改变,进驻时间早晚可以松动。大家可以互谅互让,但必须进驻。晚两年进驻也无所谓。你们争取按此方案谈出个结果来。 接着小平同志讲,《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定一九九三年公布,太晚了,应该早一点,改成一九九○年。然后他又讲过渡时期要注意五个“不要”:一、不要动摇港币的地位。二、不要滥用卖地的收入。根据小平同志的这条指示,我们后来在谈判中提出两点:一是考虑香港经济发展的需要,给港英政府一定的权力批出超出一九九七年租期的土地,但是每年不许超过50亩,如果超过必须双方达成协议才行。二是土地批租收入必须对半分,一部分归港府的财政,一部分归土地基金委员会,由中方派人参加管理,放在银行里存起来保值增值,将来交付特区政府。经过艰苦的斗争,中英双方就此终于达成协议。三、不要增加将来特区政府的财政负担,搞一些大而不当的基建项目。这样才有后来机场问题的斗争,这个机场就是现在大屿山机场。四、不要带头转移资金。五、不要自搞一套治港班子强加给特区政府。前面4条是经济方面的,最后一条很重要,是政治方面的。事后证明,小平对香港的事情很清楚,而且看得准、看得深、看得远。 我们听完了小平同志的指示,就赶了回来。第二天,七月二十八日,杰弗里.豪一行到了北京,住在钓鱼台。 头一天中午,我约请柯利达、高德年等人共进午餐。吃午饭的时候,我打出底牌,但比在北戴河商定的“要价”高一点。我说,现在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这个问题需要早一点解决。我们考虑再三,提出一个方案来。联合小组必须进驻香港,除了明确规定任务之外,进驻的时间可以晚点,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年、一九八七年三年在外边,到第四年,即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进驻香港。同时为了照顾你们,一九九七年之后再过两年半,到二○○○年一月一日联合小组结束。我说这是中国最后的方案。如果你们还不接受,我们就撤回方案,撤回方案的后果你们负责。柯利达一听到这个情况,马上意识到中国要摊牌了,不能不严肃地考虑。他在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我睡眠不足,从家出来第一个夜晚就主要跟杰弗里.豪和高德年一起在飞机的后舱里,为联合联络小组起草的职权范围进行反复修改,对跟能豪饮茅台的周南先生共进午餐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他的信息令我顿时清醒过来。他对中方有一些重要的会议即将迫近,会影响到香港问题谈判。那就暗示着悬而未决的问题必须在未来的2天到3天内解决。否则,中国人就会收回原先所提出的方案,谈判就会失败。他们准备接受我们为联合联络小组所制定的某些职权范围,也准备让联合联络小组晚两年进驻香港,并从一九九七年开始延期三年。但是,他暗示他们想要一个迅速的回答,问题要在外交大臣见邓小平之前解决。 柯利达马上从2号楼跑到他们住的楼,把这个情况向杰弗里.豪和港督尤德等人作了汇报。据杰弗里.豪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他一听,说不要在屋子里谈,屋子里可能有中国安的窃听器,到外边找个大树底下谈。那时候是七月份,骄阳如火,热得不得了,他们不得不忍受炎热。杰弗里.豪认为这是中国底线,不能再拖延僵持了。尤德不同意,说要逼中国做更大的让步,最好能打掉联合小组。尤德属于少数派,多数人认为搞不好要破裂,认为应马上向伦敦发报提出建议。因此那天下午的会谈,柯利达缺席,我们想他大概是跑回英国驻华使馆发电报去了。第二天,姬鹏飞请吃饭,第一道菜刚喝了个汤,英国那边来电话又把柯利达叫回去。我想是英国政府回电了,结果果然是这样,撒切尔夫人同意跟我们达成妥协,只是还要他们争取更好的结果,所谓更好的结果就是要再晚些年才让联合小组进驻香港。我们说一九八八年进去,英方提出要一九九三年才进去,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就拒绝了。英方又提出联合小组要再晚几年结束工作,想拖到二○○二年,我们也拒绝了。杰弗里.豪没办法了,但是他要跟撒切尔夫人交账啊,结果他见中国总理的时候,说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让联合小组进驻香港,时间太早了,再松一松,就七月一日吧。我们想,只差半年时间,也无所谓了,就同意了他的建议,这样双方达成了协议,确定联合小组自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进驻香港,而不是一九九三年才进驻。杰弗里.豪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撒切尔夫人知道了有关情况之后,也同意了这项妥协,但仍对英方未能将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推迟到一九九三年以后感到失望。” 我们一达成协议,马上报告小平同志。小平同志就坐专列回来见杰弗里.豪,见之前找我们去汇报。我就讲了这个经过,他一听很高兴,说:那好了,大问题都解决了,等会我见他的时候就可以讲欢迎英国女王来访了。小平同志高兴地接见了杰弗里.豪,他在自己的回忆里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他说:小平先生接见时,先开个玩笑,他说你看我在北戴河都晒成非洲人了,然后说,我们的周南部长助理和你们的伊文思大使工作都很出色啊!现在已经基本达成协议了。杰弗里.豪凑了个趣,他说:“中英谈判如果没有周南就像中国的正式宴会没有茅台酒一样。”小平同志哈哈一笑,说协议正式签署之后,中国政府欢迎英国女王来访,并讲了他在北戴河对吴学谦和我讲过的“五不要”。杰弗里.豪保证中方担心的事不会发生。但小平同志还是有点不放心他说:“还可能出现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还可能出现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问题。”后来事态的发展,证实了小平同志的预见。 柯利达在他的回忆录中讲:在中英会谈过程中有许多转折点,一九八四年七月份的这次事件“无疑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在此之前,人们怀疑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可以接受的协议,谈判似乎有可能破裂”。但这次事件之后,“已经可以看到达成一项历史性协议的前景了”。 乾坤旋转瑞珠还 大问题解决了,剩下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民航问题、国籍问题,很快基本达成了协议。在双方代表团领导下,又设置了一个临时的专题小组,商谈并提出有关具体问题的具体措辞,然后再交给负责起草文件的工作小组定案。 至此,中国在一九九七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就剩下了一个公报的形式问题。英方不愿意写这是主权回归,它提出的文本说:“联合王国将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继续管治香港,并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终止它在香港行使的一切管治权利。”而中方则强调这是核心问题,一定要说明:英国将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把香港交还给中国,中国将于该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商量来商量去,英方提出要搞一个条约;而中方则说不搞条约了,搞中英联合公报的形式,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最后英方接受了中方的建议,仿效尼克松总统访华时签署的《上海公报》的做法,采用了联合公报的形式,在主权问题上采用了各自作出声明的表达方式。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英国开始不愿意写将香港交还给中国,坚持了一下,后来也不得不同意了。 中英两国代表团逐句商定了《联合声明》的最后文本以及三个附件。一九八四年九月,中英《联合声明》由我和伊文思草签,从谈判开始到结束,正好两年,完全符合小平同志一开始提出的要求。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正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恢复行使主权。小平同志出席了签署仪式。 为甚么能够达成协议?后来小平同志讲,首先是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有实力的国家,有实力做后盾。外交谈判历来是这样,没有实力不行。不是说“弱国无外交”么。更何况我们还作了采用另一手的准备。撒切尔夫人在她写的回忆录《唐宁街岁月》中说:“协议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我们的胜利,因为我们是同一个不肯让步,而且在实力上又远远超过我们的大国打交道。”第二,就是我们“一国两制”思想对头。因为回归无非是两种方式,和平的方式非和平的方式。“一国两制”可以采取和平的方式,有关各方比较容易接受,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充满了斗争。一个是国家的实力,一个是正确的方针,两者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如果只有一个正确方针,没有国家的实力为后盾,他们可以不理睬我们。如果只有实力而没有正确方针,也不可能和平解决。最后一点原因,小平同志曾说,谈判之所以成功,还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谈判当中中方坚持了原则性又有必要的灵活性,对谈判成功起了积极的作用。记得在中英谈判的后期,除了正式谈判之外,我有时候也找英国代表团团长伊文思吃饭,他请我,我也请他。有一次我问他:大使阁下,你应该清楚在涉及主权的问题上,中国是不会让步的,你们为甚么还在谈判当中多次提出那些无理要求呢?这次他倒是讲了一句老实话,他说:我们要是不提出来,怎么知道你们一定不会同意呢?国与国之间的谈判历来都是这样的,任何一方总是想争取对它来说是最有利的结果,如果对方过早让步了,就上当了。英国人是如此,我们也总是把比我们底盘更高的“要价”拿出去,来争取比我们底盘更好一点的结果。这才是为国家着想。不能人家一要,或施加一点压力,就甚么都给,那还行啊? (参加整理编写的还有傅铮铮、金筱、吴惠娟、黄丽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