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减薪与北姑花柳 张五常

董特首施政,手起刀落,高官减薪百分之十,每年合共节省六百二十万。这总数虽然低於任老弟的薪酬,却高於区区在下的稿费。正感烦恼,晚上与医生朋友共膳,听说道,香港的公立医院每年替患性病者免费治疗的总支出达七千万,而大部分求诊的是北姑与寻芳客。

有点不相信,跟著与一位被减薪的可怜老友谈及此事。此谦谦君子对北姑之说比我知得清楚。据云,七千万这数目可信,因为凡持双程证来港的小姐皆可免费诊治性病,又因为怕她们难为情,不用排队,诊後可免费取大袋西药回家。持双程证来港的北方佳丽理应是来接生意,不知道她们拿得的西药会不会有「剩馀」价值,托人带进国内去销售,替神州大地作些贡献?

高官减薪的总值不及北姑花柳的补贴的十分之一,是目前香港经济不景的小插曲,思之怆然。虽然是小插曲,也是香港经济的大画面的写照。北姑花柳那方面,表达著福利经济已进入了轨道,前去有难,转轨则不仁不义矣:性病传染,怎可以不替天行道,帮助一下出不起钱求诊或因为要付钱而不求诊的人?

高官减薪那方面,反映著既得利益的顽固。这不是批评公务员:把我们放在他们的位置,面对减薪我们也会是顽固的。只是有些政府的主事人能审时度势,知道情况严重,果敢决断,而另一些政府则慈善为怀,望天打卦。

说句衷心话,我不明白为什麽董特首凡事慎重考虑,做什麽都不大刀阔斧,以团结合作为至上的,但在二十三条的推行上却是那样一意孤行,坚强不息,漠视团结?在午餐中我问那位被减薪的可怜老友他对二十三条的看法。他说不会对香港的言论自由有任何影响,因为这法例只限於推翻国家的行动,动手动脚的那一种。我问:「若如是,为什麽会搞得那麽糟?为什麽处理得那样风声鹤唳,使国际舆论小看了我们?难道我们真的不怕国际评级下降,使外资不来,来了的转移阵地吗?」

後来在报章上读到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的几句话,不胜感慨。我想,除了白痴,香港没有谁会试行通敌卖国,武装起义。政府为何不站出来衷心直说:「二十三条写进了《基本法》,职责所在,我们是要做一点事的。但这是法律的问题,是大律师的学问,请大律师公会选出几个有法律学问的高人,写出二十三条来供大众参考。」既然没有谁意图叛国,这法例理应可以写得皆大欢喜。不容易写,但有法律学问的可以办到。是的,最好请法律学者执笔。

应柔却刚,应刚却柔,是我不同意香港特区政府处理问题的地方。应小却大(八万五是例子),应大却小(公务员减薪是例子),我也是不同意的。应私却公(医院、学校是例子),应公却私(不便说出来),我又不同意。书生之见,不足道也。

回头说北姑花柳,既然我们有财政困难,政府何不立例:凡有性病求诊者,罚款二千!

庄子者,蒙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