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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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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于成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错了吗?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早已被戴上“剥削階級世界观”帽子的话,当 代人虽耳熟能详,但起先究竟出自何人之口?哪部典籍?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笔者学识有限,虽然看过“四书五经”,但至今在“四书五经”中尚未看到这句 话。有人說是杨朱最先说的,其实,这是想当然而已。杨朱虽然说过“拔一毛而 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但却并没有直接说过“人不为己,天 诛地灭”。也许因为这句话太“反动了”,所以《辞海》没有收录。《辞源》虽 收有“天诛”,但却没收“地灭”、“天诛地灭”,当然更没有收“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笔者最早是在刘少奇所著《论共產黨员的修养》(刘少奇一九三九年七月在 延安马列学院的讲演稿)中看到这句话的。刘少奇在批判黨内个人主义者时說: “相信这样的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是自私自利的动物‘,’世界 上不会有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如果有,那也是蠢才和傻瓜‘。他甚至用这一大套 剥削階級的话,来为他的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辩护。在我们黨内是有这种人的。 “大概从刘少奇给这句话做了定性后,在中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便成 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代名词了。待到”×革“时期,在上演的现代京剧《红 灯记》里,日本鬼子鸠山劝李玉和背叛祖国时又说了这句话,这句话就更加倒霉 了。所以,商务印书馆于”×革“期间再版的《汉语成语小词典》在例释”天诛 地灭“时则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剥削階級反动腐朽的世界观,必 须彻底批判。“直到现在,人们也不敢在台面上说它的正确性。那么这句话真的 就是错话吗?笔者想就此谈点看法。
为了说清楚问题,不妨先从“誅”和“灭”两个词的含义说起。在《现代汉 语词典》里,“诛”是杀(有罪的人)、谴责处罚的意思。引伸作“没有”或 “无”讲。因为人死了就“没有”了,也就“无”了。“灭”是熄灭、淹没、消 灭、使之完全不存在的意思。所以,用“天诛地灭”來充当“人不为己”的谓語, 就铁定了“人”都是“为己”的,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含义顺理成章也 就应当理解为:人倘若不为自己打算、着想、谋利益,那不啻就要为天地所不容, 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温习历史,直面现实,仔细想想,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含义,这样 來理解并不错。诚然,中国古代孟子强调“人之初性本善”(《孟子·告子上》) 荀子则主张“人之初性本恶”(《荀子··性恶》)但在笔者看來,“人之初”, 其“性”既不“本善”,也不“本恶”,而是“本己”,即“为己”而已。婴儿 一落草谁也没教他,就知道张嘴要吃奶,正如作家魏金枝在《奶妈》中所描述的 :“这小东西,他一生下来,就没有奶吃,他就毫不客气地直着喉咙哭了。他哭 得多凶啊,张开没有牙齿的红嘴巴,皱眉头,一径哭着,将小脸挤得象一团凝结 了的血块似的,不时地在妻的手里一挣一挣地振动他的身体,似乎在喊‘要奶! 要奶!’”而这“要奶!要奶!”的喊叫声,不正是“人之初”即“本已”的佐 证吗?而自古至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 语)者如过江之鯽屡见不鲜和“天下为公”(《礼记·礼运》)者、“毫不利己, 专门利人”(毛澤東语)者的凤毛麟角寥若晨星,也再好不过的印证了“人不为 己,天诛地灭”所言非虚。
是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诚哉斯言。人的一生,特别是在从“冠礼”、 “婚礼”再到“葬礼”的几十年中,几乎是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意 识和行为结伴而行的。从呱呱坠地到能言能語;从上学读书到成家立业;从衣食 住行到生老病死;从赡养老人到抚育后代;从走亲访友到对簿公堂……几乎有操 劳不完的“为己”的事情,谁能时时处处事事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谁 能敢于站出来拍着胸脯宣称自己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恐怕连提 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也未必能躬行,遑论广大芸芸众生。诚如龚自珍 所言:即使“圣帝哲后”,所愿“亦不过曰:庇我子孙,保我国家而已,何以不 爱他人之国家,而爱其国家?何以不庇他人之子孙,而庇其子孙?”“忠臣何以 不忠他人之君,而忠其君?孝子何以不慈他人之亲,而慈其亲?寡妻贞妇何以不 公此身于都市,乃私自贞私自葆也。”(《论私》)很显然,在龚自珍看来, “为己”乃是人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基点,在公认的美德中,爱国并非爱他人之国, 忠君也不是忠他人之君,乃至人们孝其父母,爱其子女,贞于其夫,无不是“人 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表现,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就是說,古今中外,无论是伟人名人,还是凡夫俗子,概莫能外,皆有 “为己”的“打算、着想、谋利益”的本性。只不过其所具有的程度,表现的方 式和内容不同而已。比如趋利避害,只要他(她)大脑发育正常,没有不想为自 己获取更大利益(当然包括精神利益)而远避祸害的;比如热爱生命,只要他 (她)还有一线能够生存下去的希望,他(她)就决不会放弃生命,自投坟墓。 正如俗语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没有谁不期望自己“寿比南山,福似东海” ;没有谁不期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光宗耀祖……凡此种种,皆“人同此心,心 同此理。”
由此看來,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专利权拱手让给资产階級,并进行 口誅笔伐,实在是有悖于事实而不合时宜的。古诗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于“窈窕淑女”,倘若资产階級“好逑”,难道无产 階級就天生不“好逑”吗?孔子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魚馁而 肉败,不食。”倘若资产階級如此,难道无产階級就天生例外吗?……可见,把 “人不为己,天誅地灭”视为“资产階級反动腐朽的世界观”并进行“彻底批判”, 宛如当年唐·吉诃德大战风车,是非常幼稚可笑而不自量力的。
其实,“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不仅不是“剥削階級反动腐朽的世界观”, 还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呢!熟悉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经济 学理论无论有多复杂,其实都是建立在“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人的本性基础之 上的。倘若“人不为己”,就无法研究效率问题。而“为己”正是市场经济的由 来和发展的源头活水。因为,社会生活的核心是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最基本的 形式便是分工、合作和交换。通过分工、合作和交换,各得其所,从而使人们的 生活水平持续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持续不断发展,以致有了今天的市场经济。而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驱动“人不为己,天誅地灭”创获 物质财富的活动,通过价值规律的刺激,使参与市场竞争的“人不为己,天誅地 灭”的主体的利益趋于最大化。而且惟有此,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才有原动力,市 场各竞争主体的首创精神和主动性才会始终如一。
对此,亚当- 斯密曾做过最精辟的论述。他说:“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 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 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 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 974年版,第25页)又说:“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 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 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 不知道他自已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 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终在于使其 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限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 其他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达到的 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 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情况下更有意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同上书,第27页) 亚当- 斯密的论述表明,正是人的为己意识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欲望,造就 了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否则,如要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异于掏干 了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以致使它枯萎死亡。
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为“资产階級反动腐朽世界观”论者的一个主 要根据,就是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乃是“万恶之源”。不错,社会之不 美好,人世间的许多罪恶的发生,确实都与人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 意识和行为有关。但决不能因此就去否认或去消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正 像水火对人无情而人不能去消灭水火一样。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时正是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导致的“恶”才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对此,恩格 斯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曾以赞赏的口吻转述黑格尔的“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 现出来的形式”的观点:“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的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他们 就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们忘记了,当人们说人的本性是恶的这句话 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 33页)恩格斯从两方面来理解这一观点:“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 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 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階級对立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 权势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同上)很显然,在恩格斯看来,如果没有人的 “恶劣的情欲”作原动力,社会是很难发展的。
人类发展史显示,人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本性的生命力是相当顽强 的,它可以适应不同的社会制度,即使社会制度发生“天翻地覆”,它依然精神 抖擞,气概不凡。恩格斯曾经说过:“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雨果说, 当人成为野兽时,他比野兽更可怕 .这就是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时 候可以成为“天使”,有时候可以成为“野兽”。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 不为己,天诛地灭”所居于的社会制度。如在美国,寒冬腊月,大雪初停,人们 开门第一件事就是立即把自家门前人行道上的积雪打扫干净。此举绝不是美国人 批判“人不为己,天誅地灭”的结果,而是怕有人在其家门前的几米长的人行道 上滑倒跌伤,被告到法庭而要负法律责任。(2005年11月4日《报刊文摘 》)反观中国,在批判“人不为己,天誅地灭”长达几十年后的今天,人们的道 德水准不仅没有多少提高,反而江河日下。别说“管他家瓦上霜”,就是“自扫 门前雪”都懒得做,而且相沿成习,见怪不怪了。
如果一个社会,在制度安排方面确实能保障大多数平民百姓在“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时,凭着自己所播种的“真善美”,去收获应得的快乐和幸福,笔者 想,这时候人便大部份会成为“天使”。否则,反其道而行之,必然会使越来越 多的人成为“野兽”。记得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階級文化大×命”期间,人们一 方面在口诛笔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方面在行动上却处处按“人不为己, 天誅地灭”八个字去办。于是,为了有效保护自己,以免被千人所批,万人所诛 的“批斗”之灾落到自己头上,便相互揭发所谓的“反动言行”,结果弄得夫妻 离异、父子反目、朋友成仇的悲剧屡屡发生,几乎遍布神州大地。一时间,口诛 笔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歇斯底里,将人们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 的“兽性”统统释放出来,暴露无遗。成为揶揄嘲讽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的口誅笔伐的真实写照。更发人深思的是,最先批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 刘少奇,后來从某种视角來看,居然倒死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手里”, 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
理性直面地对待“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不仅有利于我们从头脑中清除大 救星的思想观念,加强法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从政治系统中清除培养接班人选择 接班人的制度安排,推动民×政治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凡是想要设计好的社会 游戏规则,必须立足于直面“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之本性之基础之上。唯 有如此,设计出来的社会游戏规则才能激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分娩出“天 使”,并能有效地抑制居于其中的“兽性”的迭出。从而使人人向善,使社会和 谐祥和。 |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施主:请端起酒杯喝酒,放下筷子砸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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