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儒家文化的金融学反思 陈志武/文[1] 本文的一部分刊登在2006年11月13日的《中国新闻周刊》 几年来,儒家文化再次成为热门话题,这些讨论不只是限于文化圈内,而是直接涉及到小学、中学以及大学生每周花多少时间读经、多少时间学习现代知识的问题。此外,要求立儒为国教的呼声也不小,因此信不信儒已不是个人的选择问题,还是一个全社会以及整个国家的根本问题。实际上,一些新儒家学者声称要“以夏变夷”、“用中华文明整合世界”,国家已拨款数亿在国外设立孔子学校,以具体行动在世界推广儒家文化。中国这么大,世界更大,做一些这类事情,也未尝不可。但是,其成效将如何则可能是另一回事。 那么,文化到底是什么东西?儒家文化为什么会在中国出现?除了儒家外是否有别的更“好”的社会秩序安排?西方文明真的只是物质文明,而东方文明是更高尚的精神文明吗?“五.四”新文化运动给中国带来了自由、民主、法治的思想,让中国走近世界一大步。但是,现在人们发现,在当年打倒“孔家店”后,今天似乎又要重建“孔家店”,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还缺少什么才使个人权利、个人自由难以扎根? 文化显然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比如,今天的中华文化跟汉朝的汉人文化、唐朝的唐人文化、宋朝明朝的中国文化、甚至民国时期的华人文化都不一样,其他种族文化的动态变迁也大致如此。如果文化是不断变化的,那么是什么在推动变迁?为什么有的文化内容经久不衰而有的则时过境迁即消失?这里,我们试图从金融学、经济学的角度来回答这些问题,尽量从文化之外的视角来理解文化。我们会发现,文化内涵必然是因某种需要而生,同样会因为某种不需要而死。换言之,一旦文化的某种功能能由其它更受社会欢迎的东西取代,那么那项文化内涵的生命就会结束。我们会看到,随着经济和金融技术的发展,社会所需要的文化内涵也会变化。所以,简单意义上的文化复古不仅是一厢情愿,且没意义。 文化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 文化的内容当然很多很广,我们关心的不是像“川菜”“湘菜”这样的非制度性文化,而是规范言行的制度性文化以及影响人们作价值判断的处世文化。 此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不谈及儒家“三纲五常”中的“五常”等处世之道,原因是,像“仁、义、礼、智、信”这些道德规范是世界各文化的普遍价值,并非儒家文化独有,否则我们中国人出国之后就不会有与别人交往的任何基础。这些内容是今天的中国以及任何社会都应该教导的。 本文的反思集中在儒家“三纲五常”中的“三纲”以及相关的“五伦”社会秩序。家文化是各种文化的核心,也是儒家跟其它文化的核心差别的体现。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差别。 不管是远古,还是现代,任何人自出生即面对两种基本需要,一种是吃穿住行这些物质消费,即所谓的物质生活,“民以食为天”;另一种是心理或说精神需求,即所谓精神生活。从生存需要看,物质生活的重要性应该第一,精神生活其次。人的这两种基本需要既是文化的起因,也是文化的目的。 所有动物都有其文化,而一种动物的文化程度又跟该动物的个体独立生存能力有关。在所有动物中,人出生后的自生能力可能在最弱之列,婴儿一岁之前靠吃奶,即使一岁之后能吃一般食物、能走路了,在12、13岁前一个人还是难以独自谋生。相比之下,马的自生能力极强,小马出生一、两天内即可站立走路,也能很快自己吃草。但尽管如此,出生之后,小马还会追随母亲一、两个月,母马也会给以母爱,保护小马,形影不离,所以,连马也体现出一定的“家庭观念”,“家文化”。笔者小时候在湖南农村,最怕的就是还在抚育一群孩子的母狗,母狗为保护其孩子所表现出的凶恶,真是奋不顾身,任何人只要靠近她家的领地范围,母狗绝对会出来咬你!所以,狗的“家庭观念”也不弱。“家”作为基本生存单元是动物的共性。 当然,对于自生能力远比马弱的人类,家更是人种延续下去的最基本条件。任何今天还存在的民族,它必须有重视家庭的基本文化内涵,否则就不可能延续到今天。各类文化都重视家庭,这是人种生存的基本底线。 除了要满足今天的物质消费和精神需求外,一个人面对的更重要的挑战是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包括未来物质生活所需的收入的不确定性、身体健康的不确定性,还有未来精神生活、心理状态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风险事件可以是天灾人祸,比如,根据邓云特先生在1937年《中国灾荒史》一书中的统计[2],16世纪中国共发生过504起大水灾、旱灾、蝗灾、雹灾、风灾、疫灾、地震和雪灾,平均每年5次以上;17世纪……有各类大灾507次,18世纪共411次,19世纪407次,20世纪的头35年有101次大灾。这些记入史册的不包括小灾,也不包括时常发生的战争和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兵荒马乱时期个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当然会受到冲击。这些都是人们想规避的系统风险。 在个人层面,生病、交通或工作事故、房子起火等意外事件也会引发财产收入、精神状况上的损失,还有娶媳、嫁女、盖房、养老等这些大开支项目,都是个人一辈子要应对的不好预测的风险或大额开支事件。此外,在创业、生产投资上也会面对大大小小的不确定性,有可能血本无归,有可能收成不好。 这些因自然、社会以及个人自己带来的难以避免的风险事件让人充满忧虑,这就逼着人们去寻找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手段,否则一个家庭、一个民族生存下去的概率就会远小于100%,社会也不能安宁。大致讲,人类有两种途径规避未来风险,其一是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通过提高物质生产力和精神供给量来增加人类整体生活水平,这当然能提升个人度过风险事件的能力。物资供应有结余时,即使一时发生天灾人祸或生产歉收,也不至于给人造成致命的危机。“硬”技术创新的贡献即在此。 其二是通过个人之间的经济交换、精神交换达到互保、互助、资源共享的效果,以此提升社会共同的避险能力,使个人能更好地度过经济紧张、精神压抑时期。任何社会中,个人间的收入风险特征以及能力都会不同,使他们能通过交换而达到互保、互相配置资源的效果。在精神生活方面也如此,不同人会在不同时候出现喜怒哀乐,为人际间的感情交换提供了基础。 问题是,如何进行交换?在经济利益方面,金融产品就是让不同人(买方和卖方)实现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状态之间的物质交换(当然,在未来也许可以有实现不同时间和不同状态间感情交换的证券)。例如,借贷合同是让贷方今天把钱借给另一方使用,但到期时借方要还本付息,其效果是贷方把今天的收入转移到未来花,借方则把未来收入转移到今天花。其它诸如人寿年金、医疗保险、人寿保险、养老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虽然合约的支付安排不同,但道理都是实现不同人在不同时间、不同状态间的利益交换。可问题是,这些金融品种直到近代才发展。那么,在古代以及传统社会里,类似这样的金融保险交易和精神感情交易靠什么方式进行呢?这是一个交易风险或者说契约执行问题,如果大家都担心另一方会赖账、不履行其交换义务,那么互保互助交易就无法发生。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所推出的文化与制度基本都是为了保证这些交易能顺利进行。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能力低下,靠狩猎、采摘野果谋生,其收成的风险太高,打猎时可能连续多日一无所获,没食物供给,生存挑战必然是每天的首要问题。如果那时期生产和生活都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那么人的生存能力会极低,人类可能很快灭种。所以,原始部落就成为规避生产风险、规避天灾人祸、提供原始精神消费的基本组织。尽管部落公有制淹没了个人的空间、也没有独立的家,但在当时生产能力的约束下,原始部落可能是最理想的经济互助体和社会共同体。那时没有正式金融契约交易,但部落里共享一切,其实就是基于隐性利益交换的原始社会保险安排。 到了农业社会,可以圈养家禽,在固定地方重复种植粮食,这两类生产技术革新大大提高人类生产力,使物质供应大增,降低了饥饿的频率。在这种情况下,人类文化也发生变化,人们没必要再继续部落公有制这种经济互助组织。毕竟,为了支持公有制达到分摊未来风险的效果,每个人需要牺牲太多的个人空间和个人自由。只要生产力有所突破,让个人的独立生存能力有实质性提高,人们必然会寻求新的、扩大个人空间的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一种全新的文化也会应运而生。这就是阿玛塔亚.森所说的“发展就是使个人更自由”,也是人性所向。 在农业社会,外部化的法治没有建立,与陌生人交易的成本还太高,商业特别是金融保险、借贷、证券业都不发达,还没有市场提供的互保互助交易。所以,在走出部落公有制之后,还必需找到一种新的保证经济交易、精神交易能顺利进行的安排。这时,家族、宗族就成为主要的经济互助体和社会共同体,亲情与血缘成为保证互保、互助交易能顺利进行的自然基础,家族像是一个非正式的内部金融市场。以家庭为基础性存在单元当然没把个人充分解放出来,不等于个人完全自由了,但 “家”可能是那种时代里让个人达到规避未来物质风险、精神风险的最可靠安排。 在任何社会里,家庭有两个主要功能,一个是经济互助,一个是社会功能即精神互助。其经济功能包括两方面,第一,在家庭内部存在各种隐性金融契约关系,父母在后代身上有投资,所以后代有隐性“回报”责任;兄弟姐妹之间则你欠我的、我欠他的等等;这个家欠同族上另一家的,等等,相互间存在许多说不清、也说不完的隐性债务、保险责任。第二,因血缘关系,“家”能大大减少各成员间利益交换的执行风险,减少交易成本。 为了支持“家”的经济互助和精神互助功能,社会就必须有相配的家庭、家族文化,帮助实现这些错综复杂的隐性金融契约。这就是儒家以及其它源自农业社会的传统文化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2500年前儒家文化产生的背景。 儒家文化的今与昔 也就是说,在没有市场提供的各类保险、借贷、股票、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成家生儿育女,而且最好是生儿子,就成了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具体手段,即所谓“养子防老”。生儿女既是父母对未来的投资,又是为未来买的保险,儿女是人格化了的金融品种。父母也许爱子,也许不爱,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儿女长大后要“孝”,这是保证父母投资有所回报的关键。“养子防老”是保险和投资的概念,而“孝”则是儿女履行隐形“契约”的概念。以“孝”和“义务”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孔孟为了降低这些隐形利益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安全而设计的。正如谢幼伟先生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所说,“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谓‘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作用之大,地位之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 于是,由“三纲”、“五伦”建立并延伸出来的家秩序、社会秩序就很关键了,臣必须服从于君,子必须服从于父,妇必须服从于夫,弟必须服从于兄。这些服从关系是无条件的,也不管有理还是无理。按照梁漱溟先生的说法[3],“就是把社会中的人各就其关系,排定其彼此名分地位,而指明相互间应有之情与义,要他们时时顾名思义。… 伦理关系即表示一种义务关系,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者”。儒家文化的核心是按照天然的长幼以及男女将每个人编入一个等级组织中,然后,根据出生位置给他课以一辈子不变的责任与义务;不管是成年之前,还是之后,甚至儿女、弟弟都六七十岁了,每个人在这个层次秩序中的地位不变,永远是在长者说话时幼者只有听话的分,只能低一等或几等,永远没有自我。从儿女出生开始,通过《三字经》等经典将他们嵌入“孔家店”,扣上“三纲”包袱,让他们任何时候都会因不服长者的意愿而内疚得无地自容。这个“孔家店”只有一个目的:保证父母、兄长以及其他长者的投资有回报。 人出生之前是无法选择家庭和出生顺序的,所以,以长幼定名分、责任所实现的利益交易是非自愿的交易。而强制性的交易有悖于个人权利。 不以个人权利但以名分界定的等级结构,的确让中国社会在2500年中基本不变(改朝换代除外),但这种文化也阉割了中国人的个性,阉割了我们的创造力。阉割了个性的结构或许稳定,可代价是中国长期处于温饱和饥饿之间。就以这些年的留美学生为例,我们这些学生以及毕业后留美工作的人,虽然专业水平较高,但跟美国人、印度人、欧洲人相比,儒家文化让中国人往往缺乏个性,习惯于听话,但不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顺从”、“听话”的习惯当然让我们只适合打工。 国粹派喜欢说西方文明是物质文明,而中华文明则是更高境界的精神文明,其根据似乎是西方近代工业科技发达,物质生活丰富,而中国却到近年才解决温饱。—— 这种逻辑值得商榷,原因很简单,西方物质生产比东方发达并不必然意味他们的精神文明就落后,而东方的物质生产落后也并不必然意味我们的精神文明就先进。会不会是东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落后呢? 我们可从三方面看这个问题。第一,精神生活丰富的前提是精神食粮供给丰富,学术和文学艺术又是其主要源泉。中国的学术两千多年围绕儒、法、墨、道家打圈圈,佛教在汉代逐步进入中国后,曾推动过唐宋时期文学、诗词等领域的发展,也出现过宋明理学的发展,但总体上没离开对早前经典的解读和再解读,并且这些哲学与文学发展基本限于士大夫的小社会内,对绝大多数为文盲的社会的精神生活影响有限。正如著名的新儒学代表人物张君劢在20世纪30年代所感言的:“然秦后两千年来,其政体为君主专制,养成大多奴颜婢膝之国民。子弟受大家族之庇荫,依赖父母,久成习惯。学术上既受文字束缚之苦,又标‘受用’‘默识’之旨,故缺少论理学之训练,而理智极不发达。此乃吾族之受病处。”(张君劢:《明日之中国文化》第84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并没像西方那样有系统组织的宗教,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儒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在这种缺乏正式的理性与非理性生命观的社会里,大众的精神世界只好由“牛鬼蛇神”迷信来支配,看不出这种精神文明高级在哪里。反倒是汉代进入中国的佛教、明代进入的天主教以及其它基督教扩展了我们的精神资源。退一步讲,“中庸之道”扼杀的不只是物质文明上的创新能力,而且也激发人们不要在精神资源上有“出众”的创新突破。 第二,或许,有没有以宗教或者理性学术支撑的精神文明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把生活重点放在精神追求上,而不是过分追求物质生活。中国人追求的精神生活或许不是宗教性的,而是家庭温暖和亲情。但是,人之间的友情是一件非常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有不同偏好、不同性格,即使是同父母的兄弟姐妹,性格与喜好也难以相同,他们除了知道彼此是兄弟姐妹而“应该”有亲人关系外,不一定有心灵深处的相通,不一定有出于“自愿”的友情。家庭成员间会因为名分以及相应责任而彼此相依赖,相交往,可是这不等于他们的关系能超出原始情感而达到更高的心灵沟通境界,就像包办婚姻中夫妻知道彼此有责任,是夫妻,但他们之间可能没有“爱”的体验。难以想象在人的个性与自由空间都被压抑的社会里,情感与心理世界能够天马行空,飞翔到朴素感情之外。 第三,中国文化的核心重点在于维护“家”的经济功能,轻视其社交与情感功能,这必然抑制中国文化的精神文明内涵。从某种意义讲,连温饱问题都没完全解决的农业社会里,“家”的第一功能当然应该是实现家庭成员间的经济利益交换,所以儒家文化里“孝”、“顺从”、“听话”排在第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也在这里,一旦经济利益交换是“家”的最主要功能,人们容易先看到利益,后才是亲情,或者只看到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夹在“家”中,你搞不清亲戚对你好是真好,还是出于利益。在现实生活里,笔者在湖南家乡看到更多的是因为利益大打出手的儒家家庭,而不是突出亲情、突出情感关系的温情脉脉的儒家世界。那种理想化了的儒家世界在中国还没实现过,从内在逻辑上可能也很难实现。说到底,在儒家文化抑制物质文明发展的情况下,传统中国始终没完全走出温饱的挑战;在那种境况下,说精神情感世界里能达到文明顶峰,那只能是奢望。 传统学问对中国社会的研究太多停留在研读经典上,好像研读经典就是了解真实的中国。显然,《四书五经》讲的是“应然”,但“实然”可能是另一码事,就好像不能说基督教《圣经》里的世界就是西方社会一样。书本里的儒家伦理社会当然温情脉脉,充满诗情画意。而真实的中国传统社会里,虽然不“言利”,但实际连“家”里也以利益当头。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儒家“刚性”的“孝”可能反而迫使家庭关系以利益交换为主。 我们可从今天的中国来看到这一点。中国今天实际上包含了许多不同亚文化的社会。去年,杜俊林同学协助笔者对北京、丹东、徐水县以及三个河南村——九连城、牛庄、宋庄作过一次调查,各地随机抽样300多人,这些地方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当然是北京最高,丹东市次之,徐水县第三,九连城、牛庄、宋庄最低。 许多家庭交往、社会交往呈现经济交易的内涵。比如,在现代社会中,送礼往往是象征性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大礼”反而是有目的的。但在传统社会中,送礼是一件很认真的事,而且要大,因为"礼尚往来"不只是为了“情”,更多的是一种借贷利益交换。村里人遇到婚嫁、迁入新居等大事时,都会大摆宴席,然后收受礼金,相当于帮助缓和大开支给主人带来的困难;此后,等对方也有类似大事时,再送去相应数量的礼金。 对六个地方的抽样调查结果是,北京人之间的借贷和礼物往来最少,丹东和徐水次之,农村人之间的借贷和礼物往来最多。因此,前者已不是传统社会,但后者仍然是。特别是在农村,借贷和礼物主要发生在亲戚之间,亲戚之外很少。由此可见,在农村,亲戚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很重,家庭、家族仍然是经济互助中心。 当问他们“你为什么要生小孩?”时,北京只有12%的人说“养子防老”,而三个村平均有69%的人说“养子防老”,丹东和徐水在这两个极端之间。 当被问到“你是不是因为爱小孩而生孩子?”时,北京有55%的人说“是”,而三个村平均只有16%的人说“是”,丹东和徐水仍然在两端之间。 通过对总样本的计量分析发现,收入越高同时又买了某种金融保险品种的城市人更容易说“生儿育女是出于感情”,而不是为防老等经济目的。 这说明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发达城市,有了满足生活需要的收入同时又利用保险品种、投资基金等把夫妇未来的经济风险安排好之后,他们更多把“家”看成是感情交流、满足精神需要的社会单元,原来由“家”胜任的经济功能逐渐由金融市场承担,“孝道”责任逐渐由“爱”取代,经济与金融发展正在改变这些社会的文化。相比之下,在农村,家庭关系仍然以经济交易当先,“养子”继续是规避未来风险的主要手段,而“家”的情感功能就弱,那里更需要儒家伦理来维系隐性经济交易,于是,那里更保留了儒家价值观。 那么,中国未来的文化走向会是什么呢?是朝着像北京、上海等发达社区的文化发展,还是要恢复儒家传统、走回传统乡村的价值体系呢?社会文化的走向是个人难以设计的,而是由社会的需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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