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过的六中全会提出,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公平正义”;并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这是执政党在制度建设上,向大众、尤其是向弱势群体的重大倾斜。这种倾斜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并引发出对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的广泛讨论。 讨论中,胡锦涛总书记所提出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被频繁引用;与之对照的是“特殊利益集团”这个词语。 那么,什么是“特殊利益集团”? “特殊利益集团”这个概念在学理上比较模糊,所以见仁见智,什么样的阐述都有。但有一点是相似的,大多数人都将其与权力的腐败、或权钱交易联系在一起;归纳起来,大约有这么几类: 某些处于权力与资本之间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以及某些与公共事业联系紧密的服务性部门。这些事业单位并不具有对老百姓的行政管理权力,却能深刻地影响公众的生活;它们并不持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合法资本,却又掌控着大量的、可以蜕变为资本的公共资源。 蜕变是从“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是按法律办事!)开始的。上世纪80年代,我们将中国经济改革的成败,寄希望于市场经济;到90年代,更进一步,我们更是将中国的前途命运寄托于市场经济。正是这种期望,使中国迅速地完成了从“意识形态崇拜”到“市场经济崇拜”的过渡。 让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在经济领域当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当“市场经济”走出市场、走进公共领域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教育领域的产业化呼吁和尝试,医疗机构从创收指标到全面市场化;甚至,一些准政府职能部门也开始了“算经济帐”。这些事业单位,在获取了“市场权力”之后,轻而易举地将公共资源变为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这结果是,许多贫困农民竟然负担不起自己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教育,大学的学费占到人均GDP的60%—70%,而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大学学费仅占人均GDP的6-7%;医药、医疗的高收费更是数百倍于过去的年代。一次感冒、一次阑尾炎手术,竟然要花费数千元……为这类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买单,严重地影响了大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方式;可以说,今日中国老百姓的不安全感,主要来自这两方面,可见其对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破坏有多大。 另一个最招人怨的“特殊利益集团”,是个别掌握了公共权力的政府职能部门蜕化成的某种与国家和人民利益背道而驰的“自利性组织”。这种政府管理部门的“部门利益化”,对社会的危害性,甚至超过了贪污腐败,因为它能合法地依据某些地方法规、部门规定对公众实施公开掠夺;这是最无风险的掠夺,即使上级查出,也不会追究个人责任。 在刚刚结束的200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的网上报名中,每一个公务员位置有近百人竞争,个别热门职位的报考比例竟然超过1:3000。媒体用“惨烈”来形容争当公务员的竞争。公务员之所以成为热门职业,就是因为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诱人的工资收入和高福利待遇。 可以肯定地说,中央政府并没有给政府部门以远远高过社会平均收入的公务员待遇。这些公开的高收入恰恰是灰色的、是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将职能变为权力,将权力置换为金钱的非法收入。十多年前,只是主管财政、人事的要害部门才会令人趋之若鹜,许多清水衙门是无人问津的;而今天,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金饭碗”可端,可见,“特殊利益”的扩大化和公开化; 最庞大、最能影响国家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特殊利益集团”,是某些“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如金融、电力、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它们长期或占有雄厚的国有资产、或盘踞在公共资源高地而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从而享受到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前些时媒体披露过一个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月薪高达8000元。普通收费员如此,那么,这类特殊利益集团的中高层到底攫取和占有了多少公众财富?! 这些年,政府主持过无数次旨在保护公众利益的“价格听证会”,但由于涉及到一个个掌控着雄厚国有资本或公共资源的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尽管参与听证会的公众代表与整个舆论激烈地反对,但“听证会”的结果却无一例外的都变成了“涨价会”。在强势的国有垄断资本集团面前,社会是无奈的,权力的无奈的;或者,并非权力无奈,而是在听证会之前,就已经被资本融通了、收买了…… 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这个利益集团把社会的公共资源变为自己的高收入、高福利;靠着空前的资源垄断和资本规模,“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对国计民生的影响越来越重:由于它能给其它经济成分提供更多的投资、投机的机会,从而使其他经济成分对国有垄断资本的依赖越来越强。今天,中国人的经济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这个集团,而许多大数额的权钱交易,也是在这个巨大的平台上完成的。 随着“国有垄断资本集团”在中国经济领域“被依附性”地位的加强,它不仅影响和规定了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同时还试图影响和规定未来中国的政治走向。它的利益追逐正在从经济转向社会政治领域;这些年,要求政府放权的呼声,大多是这个集团发出的。他们从初期向政府索要经营管理权(那是“国退”的第一步!)到最近十年,在转型、转制的形势下、在“国退民进”(此“民”是民营企业家的民,而非人民的民)的口号下,干脆索取国有企业的产权。 那场在经济学家公开地、甚至可以说轰轰烈烈参与下的MBO(即管理层收购)运动,不就是将数以千亿在法律上属于公众的国有资产,变为这个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了吗?! 我们在谈论“特殊利益集团”的时候,不能只看到权力的参与和权钱勾结,还要看到那些国有的或民营的资本,即使它们不与权力相勾结,对社会而言也绝对是强势。“国有垄断资本集团”不掌控政府权力,但它对其它经济成分的发展、对公众生存方式的影响、以及对权力的渗透,都是举足轻重的;还要说明的是,这个利益集团的高层不仅享受着严格的、政治官员的行政级别待遇,其中许多人本来就是政府官员出身。因此,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对权力体系的渗透、影响,对制定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左右,有着先天的优势。可以说,在这个超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面前,社会的呼声和权力的制约是软弱无力的…… 因此,面对着一个个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公众不仅不该呼喊“国退民进”,反而要敦促权力的作为;同时,还要逐步地拓展社会的自治领域,这样社会就可以代替国家分担一些责任,顾一些国家顾不过来的事,将社会监督作为权力制约资本的重要补充;当然,在社会自我防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的今天,我们首先应该呼吁一个负责任、有作为的政府…… 《瞭望东方》2006年11月7日15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