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为人,而不是上帝或者恺撒,因为人有软弱的权力,有恐惧的权力,有生活得更好一点的权力,还有回避的权力。当个人面对道德的时候,最后一种权力尤为重要。” ——真是遗憾,我经常发现有人热衷于谈论权利,同时却连“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也弄不清楚。这里的“权力”,似乎全都是“权利”之误。而不管误了没有,“人有软弱的权力,有恐惧的权力”都是非常费解的。在某些特殊情境下,软弱也许会转化为一种权力,但这不等于软弱本身是一种“权力”或“权利”;恐惧也是如此。我只知道,民主社会应该尽最大可能让人获得“免于恐惧的自由”,而不是声称“人有恐惧的权力”。确切地说,“软弱”或“恐惧”只是人的本能和局限,我们必须尊重这种局限,但再怎么尊重,局限与权利总不能混为一谈罢? 嘿嘿,结尾读到了对老吴的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