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感谢各位帮我解惑!敲这则小文虽然缘于“一时兴起”,但无形的镣铐在潜意识中不停地晃悠。“怕”,已成了条件反射。若是依我想的照实写来,怕(又是个怕)是这里的管理员也是在口中念念有词要打我屁股(当然只能是在精神上)的同时将帖子撤下。说到这里,就觉得自己格外理解鲁迅,理解他后来之所以那么不喜欢胡适,或说简直就是有点厌恶了。说到这里,又想起了不久前有人在这里发帖,理直气壮地说做一百回鲁迅易,而做一回胡适就难。真可谓“大言不惭”。坦白说,对这个帖子我仅是瞅了一眼帖名,就不想看,因此那作者姓甚名谁,看过即忘,不留丝毫印象。这也并非闵某的傲慢。说这种大话狂话的人,其实正是与胡适精神相违背的。记得胡适教别人做学问时总是说,最好是小题做大,千万不要大题做小。想想这是大实话,应该说凡写过几个小稿子的人都不难明白。然而偏偏至今就还有人一边在那恭维胡适,一边却正说着要令胡适反感(可以说有证据表明),不,反对的话。真是莫名其妙。还想起有人在这个地方骂鲁迅研究者林贤治是疯子。怎么要骂林是疯子呢?与上面所说相同,我也仍是只看了个帖名,就不想看下去。林贤治的水平,林贤治的思想,真不知这个自以为“正常人”是否能及十分之一二,甚或更低。还是在林出版的书中抄两节话吧: 胡适与新月社批评家于1929年发起的“人权”运动,是以承认国民党的“僭主政治”为前提的。关于这样一个政府,第一,它是从“清党”运动的血泊中上浮起来的,明显是反动的,野蛮的政府;二,它不是在共和原则的基础上选举出来的,是根本不合法的政府;三,从建制的情况看,它是赤裸裸的一党专政,以党代政,党在国上的独裁政府。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竟指望这样的政府改善人权,实行法治,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又说: 正是蒋介石汪精卫取决于武力进行血腥清党之后,胡适倡言曰:“所以我们为国家民族的途计,无论党内或党外的人,都应该平心静气考虑一条最低限度的共同信仰,……即是汪蒋两先生提出的‘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的坦坦大路。”这里,胡适明显参与了党国政府的政治欺骗。1934年,在有关新式独裁(相当于“新权威主义”)之争中,胡适又倡言曰:“政府应该明令中央与各省的司法机关从速组织委员会来清理全国的政治犯,结束一切证据不充分的条件,释放一切因思想或言论犯罪的拘囚;并且应该明令一切党政机关不得因思想言论而受逮捕拘禁人民。”“他们(按,指‘因思想言论而受逮捕拘禁的青年人’)的新闻有错误,政府可以命令他们更正;言论失当,政府与党部可以驳正。……” 又说: ……这时罗隆基复引西洋的经典与事例,为之论证、争辩,要求“政府守法”。“法”为政府所订,何“守”之有?不指政府存在之荒谬,乃指政府所属执法者越职侵权,正是罗隆基本人之所谓“顾小失大”。所谓“大”者,当是对政府现行统治的挑战。舍此而讨论如何“保障人民权利”,“达到法治目的”,倘非欺世,便属空谈。(以上所引出自林贤治《守夜者札记》第22、23页,青岛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骂林贤治疯子者,你可否有比林的这本《守夜者札记》更“正常”的著作。正是天下笑人者,实则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