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医生:医疗卫生体改关键2007-04-03 08:20: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网友评论 99 条 进入论坛作者:熊先军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 董朝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一段时间以来,医患矛盾激化,许多人感叹医生群体道德滑坡,“加强医生监管”的言论也沸沸扬扬。一个极端的思路是,把医生的经济收入与他们的业务量脱钩;据说这样能够斩断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利益链,让医生脱离“铜臭味”而回归“白衣天使”。 其实,与任何职业群体一样,医生群体也是“经济人”。如果医生的行为于社会不利,不应归咎于医生群体的道德滑坡,而应归咎于现存制度的不合理。当前医疗卫生体制的缺陷,不是对医生管制太少,而是不合理的限制太多。对医生职业的过度限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国有医疗体系内部僵化的人事管理体制。在国有医院,医生实行准公务员管理,其工资核定、职务提升、工作调动等都按照国家干部管理的程序进行,而不是由医生根据医疗服务市场供求自己决定。这种管理方式可能扭曲医生的劳务价格,工资不能体现其劳务价值,不能满足其合理目标收入。 其次是对国有医疗体系以外的医生劳动力市场的限制。有关政策对行医自由度和私立医疗机构的准入进行了过多限制;有关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更对私人医疗机构加以歧视。例如,以“区域卫生规划”为理由限制私立医疗机构准入,不允许医生同时在两家或多家医疗机构行医等。这些对医生劳动力市场的过度管制,保护了国有医疗机构的行政性垄断地位。 对医生劳动力市场的过度管制,扭曲了医生的劳务价格,导致了医疗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脱节。近15年来,中国人均卫生费用迅猛增长,人均医生数量却几乎没有增加。近几年全国毕业的大中专医学生中,只有约四分之一进入了医疗卫生岗位。同时,尽管国有医疗机构给出的工资不能反映其劳务价值,中国仍有90%的医务人员选择留在国有医疗机构。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有医院中的医生在受到过多限制的同时,也依靠国有医疗机构的垄断地位,掌握并滥用了两种重要的权力:一是稀缺公共医疗资源的使用权;二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医学相关产品使用的推荐权,具体表现即为“红包”和回扣。 斩断利益链能否消除回扣和“红包”的现象,值得怀疑。毕竟,医生手中掌握着那两种重要的权力,如果他们发现无法依靠手中的权力谋取他们的目标收入,就可能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最终,那种政策会因为监管成本太高,效果太差而无法实施。 因此,要解决医患矛盾,与其加强对医生的管制,不如“解放医生”;其核心就是破除国有医疗体系中僵化的人事制度,打破国有医疗机构对医生劳动力市场的需方垄断,让市场决定医生的劳务价格。 从目前的情况看,医生劳动力的“解放”,将会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谈判能力,也许会抬高医生的工资;但是破除垄断后,医疗服务行业将能够吸收更多的劳动力,激烈的就业竞争会制约医生工资的增长。最终,医生的工资不管是上升还是下降,都是医生亲自参与市场谈判的结果,能够反映医生劳务价值的市场均衡价格,因此能被医生所接受。 果如此,从主观说,医生通过非正当行为牟利的动机就减弱了。更有意义的是,尽管这时候医生还是拥有医疗相关商品的推荐权,但由于医疗服务市场中供方主体分化成为许多能够独立决策的医生,竞争更加激烈,医生通过推荐医疗相关商品谋取经济利益的空间大大缩小。尽管这时公共医疗资源还是相对稀缺,但私人医疗机构将对国有医疗机构形成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减轻了公共医疗资源的稀缺性。 总之,医生劳动力市场形成后,医生能够凭借他们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自由追逐经济利益,同时市场竞争的压力又挤压着他们的利润空间。最后,跟任何行业一样,医生也只能够(并且应该能够)获得一份被社会所承认的公平的报酬。 大多数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开放医生劳动力市场,让市场决定医生的报酬是可行的。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医生是自由职业者,即使在英国这样的公立医疗机构占绝对优势的国家,自由的医生可以个体开业,也可以通过与国有医院签约,为国有医院服务。 目前,在中国真正实行自由行医还需要做几个方面的政策调整:一是在国有医疗体系内部,取消对医生的准公务员管理,实行工资决定市场化、职称认定行业化、医生基本保障社会化;二是对私人医疗机构执行无歧视的准入政策和补偿政策,让私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三是不再把医生束缚在一个医疗机构,允许他们作为自由职业者,同时在几个机构行医。原载: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