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贴所言,作为聊天可以,但写成文章,未免不够严谨。 比如:“外来农民工得到的最低工资,有的竟只有每月530元、570元,多一点的是612元,最多也仅为850元”。“像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农民工的最低工资仅530元,这就太丢脸了,这样低的薪酬是不折不扣的残酷剥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何不管一管?” 估计这530、850的数字是这上百名员工的情况。作者实在太随意乱用“最低工资”的概念了。“最低工资”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深圳2006年的最低工资关内是810、关外是700。楼主的数字只能说这些企业没有遵守最低工资的规定,并不能说深圳最低工资只有530元。政府已经规定了最低工资,而且按照法律每年上调一次。所没做好的是对企业的监管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宣传。 再比如:“当然,发达的大城市中某些农民工为主的工种例如“保姆”之类,由于供不应求,工资逐年增加,一位小保姆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而伺候月子的“月嫂”、“月姐”则可高达每月3000元,陪侍病人的保姆每月也高达1500元到2000元。目前,发达城市中企业及服务行业体力劳动者中农民工的薪酬却明显偏低,而与此同时,在苏南农村乡间务工的熟练农民技术工,例如泥水匠、木匠,每天工资已达到70元或80元,还管一顿午饭(上门为农家个人干活管3顿饭),如果每月干满30天,则每个农民工的薪酬能达到每个月2400元左右,这些农民工就不会再进城务工了。所以,发达大城市并不一定永远保证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廉价熟练技术农民工。” 作者想说明什么呢?月嫂、保姆也是农村转移来的,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有那么高的工资?这时候怎么不说政府管一管呢?用一个假设的每月干满30天能收入2400元来说明农民到发达城市还不如在农村,实在只能适用于个例。那些只能拿到最低工资的人未必是熟练技术工。市场是开放的,每个农民工都可以自己衡量怎样合算,而当企业招不到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涨工资。不知道怎么又要政府干涉。 再看最后的结论: “有关部门应相应地要制订政策,政府要对新工人的饭碗、薪酬如何逐年提高有明确规定”??不知道每年调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明确规定的政策?政府做这个还不够? “对企业轮批裁员以政策加以限制”?“给予处罚?限制招工?”政府不是万能的,更不能让它万能,企业所钻的这个空子根本没办法堵。 “同时,随着城市生话消费水平的提高,应及时规定提高最低工资的额度。”拜托,了解点常识不麻烦吧?“我认为深圳这种富裕城市,最低薪酬至少应规定为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有严格的计算程序的,不是谁觉得多少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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