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如何涨工资

农民工"老工人"如何涨工资?
2007年8月23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陈云发  选稿:汪长纬        

   日前,深圳上百名外来农民工上书政府,盼望在物价上涨较快的因素下,能夠有一个政策保证他们的工资也相应地获得提高。(见8月7日《新民晚报》“早间点击”版)我觉得这是一个亟待有关部门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说来令人难以相信,在深圳这个物价比上海贵、大批富人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地方,外来农民工得到的最低工资,有的竟只有每月530元、570元,多一点的是612元,最多也仅为850元,这么低的工资在深圳这亇地方如何“消费”?而随着近期方便面也涨价,他们惊呼连这个也吃不起了。若是遇到生病什么的,他们就难以再在深圳落脚了。

  其实,农民工的增加工资问题,还远不仅仅是这一点。大家知道,由于中国还有大量的中西部不发达的贫困地区,因而,廉价劳动力的资源极为丰富,几乎不愁招募不到工人。而另一方面,由于用工制度、户籍制度等原因,大批农民进城务工以后,并未取得“城市工人”的身份,他们可以随时被解雇,而且工会组织基本上不管他们或管不了他们(一些小企业或私营业主的经营单位如餐馆之类根本没工会)。这样就出现了一亇完全有利于用工者的劳务状况:即他们可以永远以最低工资水准使用农民工,而根本不必执行各级政府规定的社会调资政策。举例说:如果一位(或一批)农民工在某企业务工3年、5年成为熟练工了,成了“老工人”了,则业主便面临要给农民工增加工资薪酬,或者政府规定全社会要增资。这个时候,业主便可以裁员,将已干满3年的熟练工辞退,而重新到劳务市场招募新的低薪酬的农民工,而这新招募到的低薪酬农民工,除了包括了刚从农村进城的农民以外,也可能是干了3年5年未获加薪而被裁员(或被逼辞职)的熟练工。这样,这一部分农民工可能尽管在城里打工10年或20年,但他们的薪酬永远将处在低水平,而且老了以后就只能被迫返乡,养老金、退休工资与他们都无关。所以,“铁饭碗”虽然打破了,但农民工这种新工人的“饭碗”和增资问题却并没有获得保障;同时,也使企业主们拒不执行国家的调整工资政策获得无限空间。某些品质恶劣的业主可以以“试工”为借口,频繁轮换使用“试工者”们,因为职工试工期间是不必付足工资的。我有一位熟人就曾应聘到一家民企当总财务,当初说好每月工资5000元,但需“试用”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谁知她在那家企业干了4个多月,老板便开始刁难,5个多月后,便把她辞了,然后企业再去招聘新人。而在她之前,老板的这种“试用”游戏已干过五、六回,所以老板永远能以低薪酬使用高级管理人才,而“打工者”则饭碗也不保,何谈按时增加工资问题?

  当然,发达的大城市中某些农民工为主的工种例如“保姆”之类,由于供不应求,工资逐年增加,一位小保姆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而伺候月子的“月嫂”、“月姐”则可高达每月3000元,陪侍病人的保姆每月也高达1500元到2000元。目前,发达城市中企业及服务行业体力劳动者中农民工的薪酬却明显偏低,而与此同时,在苏南农村乡间务工的熟练农民技术工,例如泥水匠、木匠,每天工资已达到70元或80元,还管一顿午饭(上门为农家个人干活管3顿饭),如果每月干满30天,则每个农民工的薪酬能达到每个月2400元左右,这些农民工就不会再进城务工了。所以,发达大城市并不一定永远保证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廉价熟练技术农民工。

  中央已提出要让全体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这非常正确。我认为有关部门应相应地要制订政策,对新工人(打工的农民工或城市工人)的饭碗、薪酬如何逐年提高问题要有明确规定,如企业“轮批裁员”问题就可以以政策加以限制,“铁饭碗”当然不可取,但一家企业如果一边大批裁熟练工,又同时招募一批新员工,这就有问题,明显是为了逃避加薪增资而滥用廉价劳动力,就应给予处罚或限止其招工。同时,随着城市生话消费水平的提高,应及时规定提高最低工资的额度。像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农民工的最低工资仅530元,这就太丢脸了,这样低的薪酬是不折不扣的残酷剥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何不管一管?我认为深圳这种富裕城市,最低薪酬至少应规定为1500元。深圳发生上百外来工要求加薪一事,值得全社会深思。http://pinglun.eastday.com/p/20070823/u1a306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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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发,男,1942年8月生,上海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戏剧家协会会员。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1968年8月大学毕业分配入伍,先在陆军第38军连队当兵,后调军队报纸任记者、编辑。1975年8月转业返沪,先在经济部门(纺织行业)任职,后进入《新闻报》任社会版主编、部主任,1988年1月调入上海市文联任《上海戏剧》杂志社副社长、副主编,1998年5月重返《新闻报》任"星期刊"主编、部主任。1999年1月,《新闻报》改为一日三刊(报)后,先后任《新闻晚报》(晚刊)副刊部主任、三刊(报)专副刊中心负责人,《新闻午报》副总编等。
  著有《历代名优传奇》(与人合作)、《越剧之星--钱惠丽》(长篇报告文字)、《中国古代女杰的故事》、《天子挽歌》(台湾亨利出版社)、《神手奇影》、《吟啸菊坛--大写尚长荣》(长篇人物传记)、《儒林外史作者对我说》(《儒林外史》研究论著)等。另有剧本《梦断萨迦寺》(戏曲剧本)(获得第九届田汉戏剧奖二等奖)、《难忘玫瑰红》(话剧剧本)获得第十一届田汉戏剧奖一等奖(与另一人合作)等。散文共百余篇及报告文学、杂文、评论及学术文章二百余篇。
Email:chenyunfa1942@sina.com 与网民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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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一个热门的话题,转发一篇奇谈怪论,供大家探讨。
    工人应该拿多少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恐怕连最邪恶的资本家也不会反对让工人那高工资,因为那会培养潜在的市场,他们反对的无非是给自己的工人加工资。毫无疑问,工人与资本相比处在劣势,所以政府应该加以干预,这种干预以保证市场正常运行为度,比如赋予工人以组织起来的权利、罢工的权利、集体谈判的权利。但政府凭什么给工人规定工资呢?有权利,必有义务,难道钱由政府出不成?政府的钱又来自何处呢?靠税收?收谁的钱?据说中国20%的人掌控了80%的财富,即便实行均贫富,难道社会总财富会因此水涨船高吗?如果不会,那么投资积极性会受挫,最终的代价恐怕还是资本家和工人共同承担。大概没人会疯狂到认为人民币可以随便印制吧?
    陈先生以工人中最为弱势的两类人(农民工和老工人)说事。其实他并没有论述老工人应该如何加工资。在经济更不发达的时代,老工人干的活可能更累,但创造的价值只可能那么低。国家富裕了,应该考虑到他们,但这种考虑只能是平衡各种利益的考虑,包括但不限于财力和物价上涨的考虑,否则只可能是朝三暮四的把戏。据说北方某地退休工人集体上书,其中举出一个例子,某厂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在退休后的工资竟然越来越比不上他在环卫局工作过的妻子。这种计算恐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白痴想法。即便那位高级人才曾经为国家做出过卓越贡献,凭什么他的退休工资也得高于其妻子,他在职的时候是不是他的妻子应该上书大呼不公平呢?您别说,类似的事过去还真是常常发生,现在依然时有发生。课题得奖,奖金发放就得遵循基本公平的原则,没食堂师傅的辛勤劳动,不吃饭或不吃好饭,你们这帮知识分子哪来的气力做贡献呢?所以,应对那位退休工程技术人员(还曾是领导干部)的呼吁,讲公平嘛,就是把他妻子的工资降下来,做到企业、事业、国家机关退休人员的一碗水端平。咱们也别替国家打算盘了,简单的算术就会告诉我们,他那家的总福利不会增长。当然,也可以给他加退休工资,实际上就是多向他的孩子增税,在这种情况下,他家也不会更富裕。如果政府只加工资,不加税,那样的结果其实是耍猴,随便印制的人民币必会抬高物价,他的实际福利也不会增加。
    再谈重点,即农民工,请问这上百名上书者为什么不离开深圳呢?如果深圳有黑砖窑,那是非打击不可,如果不是,意味着他们是自由的,他们不离开是因为他们没有更好的出路。那他们为什么不写信感谢深圳给他们以比在老家务农更好的机会呢?他们要改善自己的生活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问题的解决只可能靠水涨船高,起码靠劳动力供给的自然缩减。陈先生举的大城市保姆行业乃至于“民工荒”就是例证。否则加的工资必定会体现在物价上。那又算什么事?
   “深圳发生上百外来工要求加薪一事,值得全社会深思。”为什么这些人会把政府当作无所不能的神仙?我们的社会主义教育是不是混同于均贫富的小农思想了?汪士铎曾言“四民之中最易作乱者农”。乱了半天难道农民真的得利了吗?我们的知识分子又何以说话不经过大脑,自封为人民代表,简直把人民币当草纸呢?“像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农民工的最低工资仅530元,这就太丢脸了,这样低的薪酬是不折不扣的残酷剥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何不管一管?我认为深圳这种富裕城市,最低薪酬至少应规定为1500元。”2006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9569元,月平均工资为2464元。难道不“丢脸”吗?《新闻午报》副总编的收入是多少?该报清洁员的收入又是多少?恐怕差距不止15倍吧?陈先生能不能从身边做起,推行和谐,为您所在的政党提高执政能力做出贡献呢?最“反动”的恰恰是靠共产党吃饭的。这也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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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光荣与梦想》就知道了,我们正在重复美国二十年代的错误,直到经济大崩溃后才醒悟:消费能力不增长,产品增长最后只能导致发展链条断裂。
风吹掉了我的帽子,太阳却照样升起
     中国农村的经济水平与城市反差太大了。我认为,这种状况不能改变,农民工就永远是供过于求的,也永远是廉价的。真正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也将是不可能的。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主贴所言,作为聊天可以,但写成文章,未免不够严谨。

比如:“外来农民工得到的最低工资,有的竟只有每月530元、570元,多一点的是612元,最多也仅为850元”。“像深圳这样的发达城市,农民工的最低工资仅530元,这就太丢脸了,这样低的薪酬是不折不扣的残酷剥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为何不管一管?”

估计这530、850的数字是这上百名员工的情况。作者实在太随意乱用“最低工资”的概念了。“最低工资”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深圳2006年的最低工资关内是810、关外是700。楼主的数字只能说这些企业没有遵守最低工资的规定,并不能说深圳最低工资只有530元。政府已经规定了最低工资,而且按照法律每年上调一次。所没做好的是对企业的监管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宣传。

再比如:“当然,发达的大城市中某些农民工为主的工种例如“保姆”之类,由于供不应求,工资逐年增加,一位小保姆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而伺候月子的“月嫂”、“月姐”则可高达每月3000元,陪侍病人的保姆每月也高达1500元到2000元。目前,发达城市中企业及服务行业体力劳动者中农民工的薪酬却明显偏低,而与此同时,在苏南农村乡间务工的熟练农民技术工,例如泥水匠、木匠,每天工资已达到70元或80元,还管一顿午饭(上门为农家个人干活管3顿饭),如果每月干满30天,则每个农民工的薪酬能达到每个月2400元左右,这些农民工就不会再进城务工了。所以,发达大城市并不一定永远保证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廉价熟练技术农民工。”

作者想说明什么呢?月嫂、保姆也是农村转移来的,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有那么高的工资?这时候怎么不说政府管一管呢?用一个假设的每月干满30天能收入2400元来说明农民到发达城市还不如在农村,实在只能适用于个例。那些只能拿到最低工资的人未必是熟练技术工。市场是开放的,每个农民工都可以自己衡量怎样合算,而当企业招不到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涨工资。不知道怎么又要政府干涉。

再看最后的结论:

“有关部门应相应地要制订政策,政府要对新工人的饭碗、薪酬如何逐年提高有明确规定”??不知道每年调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明确规定的政策?政府做这个还不够?

“对企业轮批裁员以政策加以限制”?“给予处罚?限制招工?”政府不是万能的,更不能让它万能,企业所钻的这个空子根本没办法堵。

“同时,随着城市生话消费水平的提高,应及时规定提高最低工资的额度。”拜托,了解点常识不麻烦吧?“我认为深圳这种富裕城市,最低薪酬至少应规定为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有严格的计算程序的,不是谁觉得多少就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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