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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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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明初永乐宫闱虐杀案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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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zeonline
明成祖朱棣“靖难”夺位,在位22年,颇有乃父朱元璋之风。《明太宗实录》在卷末为“大行皇帝”盖棺定论时说到:“上外严内仁,而雄才大略……刚果裁制,事事数语而决……盖唐虞三代以来,若汉之高帝、世祖,唐之文皇,宋之太祖,其宽仁大度,聪明文武,闳达之规,乾刚之用,帝皆兼而有之,是以功烈之盛,前古鲜俪焉。”
抛开后世臣子的溢美之辞和官话套话,朱棣在性格上的刚猛决断是不争的事实。而在刚猛决断的背后,也隐藏着暴戾嗜杀、凶残病态的另一层性格。有人说,朱棣在晚年因病导致性情变化,其实不然。他的暴戾性格由来已久。
这一结论的最好注脚就是“靖难”后的“壬午殉难”,这其中最著名的又是“瓜蔓抄”和“灭十族”,原始史料和学人著述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说得很多了,这里不赘述。
虐杀案始末
朝鲜《李朝实录》中记录了成祖虐杀宫人的一段历史。明初沿袭元代遗俗,有向朝鲜索要美女的习惯。恭献贤妃权氏就是永乐年朝鲜进恭给皇帝的女人,深受成祖宠爱。永乐八年,权氏随皇帝亲征漠北,在“回銮”途中死于山东临城,最后葬于山东峄县(注一)。
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由权氏之死,引发了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这段史实在《明太宗实录》和《明仁宗实录》,以及其它中国史料中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朝鲜《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记载:九月己丑日,朝鲜派到明廷的通事元闵生从京师回到朝鲜王京,他带回了成祖的一份“圣旨”,这份圣旨实际上是皇帝对元闵生说的一段原话:皇后死后,我让权妃管理后宫的事。宫里另一个朝鲜来的吕美人当着权妃的面说:“那生了儿孙的皇后都死了,你还能管几个月!”非常的无礼。宫里有两个中国的宦官,还有你们朝鲜来的两个宦官,一个叫金得,另一个叫金良,他们四个人关系亲如兄弟。他们去一个银匠家里,借了砒礵给那个吕美人。永乐八年,回南京的时候,吕美人到良乡把砒礵磨成末,放在胡桃茶里,给权氏吃下去,人就死了。当初我是不知道这事。去年,权氏和吕美人的奴婢吵架,权妃的奴婢对吕美人的奴婢说:“你的主子下药杀了我的主子!”结果讯问之下,事实果然如此。几个参与的宦官和那个银匠全杀了,那吕美人,用烙铁烙了她一个月杀了。你回国后,把这事详细说了,也详细告诉权永均(权妃之父),那吕美人的家里人以后不要再让他们来了!(注二)
成祖此话其实是在暗示朝鲜要杀掉这位谋害权妃的吕氏留在朝鲜的家人!李朝太宗李芳远立即召集大臣河仑、南在、李稷、六曹判书及子当等商量如何应对。李芳远问:“最近元闵生带回皇帝的旨意,已经把吕氏家族的人抓了起来,但是权氏只是个妃子,吕氏的身份也是美人,虽然两人身份尊卑不同,但并不是正妻和小妾的关系。而且下药杀人的事并没有实证,如果我们揣测皇帝的意思,将吕氏满门抄斩,我于心不忍。”南在和李稷回答说:“先关着,等权永均从明廷回来后得到皇帝的明确指示再定不迟。” 李芳远同意这种观点。然后又征求其他大臣的意见。右代言韩尙德说:“权氏并不是皇后,怎么能依据弑君之罪灭吕氏三族呢?如果按故意谋杀论,那惩罚又太轻了。依据谋反大逆的罪名灭族怎么样?” 李芳远说:“皇帝对元闵生说:‘我让权妃管理后宫的事。’尊贵是够尊贵了。” 河仑说:“根据律法,在宫中发生争斗的都要处死,何况这种谋杀之罪!上招致皇帝的大怒,下使我朝鲜蒙羞。她的父母虽然没有参与杀人,但他们生出这么个孩子,就是他家的祸害。我的意思是,这种大变故,不能迟缓,应该立刻杀之,好向皇帝有个交待。”李芳远于是下了决心,只罪及吕氏母亲一人。李芳远说:“吕氏的罪责,根据律法,属于谋大逆。但大逆之罪,不能杀她的母亲。把吕氏的母亲贬为贱民,其他的都放了。” 李芳远让义禁府鎭抚卢湘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河仑、南在、李叔蕃等,河仑说:“殿下的仁慈之心非常好,但吕氏的罪责是弑逆之罪,肯定会连累父母,她父亲既然已经死了,那就杀了她的母亲,已警告后人。而且咱们这么做了,皇帝知道后一定会说:朝鲜很体谅我的想法而惩罚之。否则,我们如何向皇帝交待?”南在、李叔蕃也说:“只听元闵生的一面之辞就杀人不好,等权永均回来后再说,确知皇帝的想法后再定如何?”卢湘把众臣的意见禀告了李芳远,李芳远不忍心施以法外之刑,释放了吕氏家族的人,只继续扣押吕氏的母亲张氏。几天后,又将张氏释放。之后,朝鲜派遣使臣赴京师向成祖谎报已经杀了吕氏之母张氏。(注三)
当年十二月癸酉,权永均从明廷南京回国,又带回了皇帝的亲口圣旨:“吕氏做此不义之事,勾结宦官金得买了砒霜,混在药里让权氏吃了,又让她吃面茶,结果人死了。我已经把吕氏宫中的人全杀了!”(注四)
按说事情到此应该告一段落了,结果几年后再起波澜——
永乐二十二年七月十八日,成祖于第五次北征“回銮”途中于榆木川“宴驾”。仁宗登基后把成祖一位朝鲜妃子的奶妈金黑送回朝鲜,这位奶妈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
原来,权妃之死和吕氏被杀背后还有一个阴谋。朝鲜一个姓吕的商人的女儿(《李朝实录》中称为贾吕)被送进皇宫,她因为与那位后来被杀的吕美人同姓,想拉拢关系,遭到拒绝后心怀不满。后来诬陷吕美人鸩杀权妃。后来这个贾吕与一个姓鱼的宫女与宦官有奸情,被成祖发现,两人畏罪自杀。皇帝大怒,把贾吕的下人抓起来讯问,结果这些侍婢经不住拷打,居然招出了要谋杀皇帝的口供。这下子可了不得了,因此被连坐杀害的人有2800多人。最可怕的是,皇帝每次都要亲自看着这些人被剐杀!就在杀戮最狠时,刚刚建成的北京紫禁城奉天、华盖和谨身三大殿因雷击起火被烧为灰烬。宫中人都以为这次非常之变能使成祖就此住手,没想到他不为所动,继续杀人!(注五)
以上是故事的大致脉络。来源均为朝鲜的《李朝实录》,其原文附录于文后的注释中(记录贾吕一段,还有更多关于明初宫人殉葬等的记录)。
下面我们就对这几次惨绝人寰的屠杀进行一点考证——
必须说明,上述记载全部来自朝鲜的史料,还没有人在明代官方和私家史料中发现记载。
考证之一
《李朝实录》中关于权氏之死牵出吕氏被杀的记载,依据现有证据,没有破绽。爱妃“被害”,以成祖暴戾嗜杀的性格,杀点人实在不算什么。此外,依据《李朝实录》记录,此事来龙去脉清晰,时间、人物基本对得上。《明太宗实录》记载权妃死于永乐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李朝实录》太宗十一年(永乐九年,1411)三月己丑:“光禄卿权永均(权妃之父-引者)回自京师,启曰:‘去庚寅年十月二十四日,显仁妃(朝鲜对权妃的称谓)权氏以病卒于济南路”。
根据《李朝实录》,当时朝鲜有几位“皇亲”——光禄卿权永(亦作允)均,少卿郑允厚、吕贵真、李文命,鸿卢寺卿任添年、少卿崔得霏。他们都是因为女儿做了成祖的妃嫔而得到明朝政府任命的“闲职”。《李朝实录》太宗十一年(永乐九年,1411):“四月壬辰,林整赉来礼部咨曰:‘奉圣旨:光禄卿权允均、少卿郑允厚、吕贵真、李文命、鸿卢寺卿任添年、少卿崔得霏合的俸,因路远关不将去,着王就本国关与他。钦此。’”可见,这几位“皇亲”只拿俸,不干事,而且人也是住在朝鲜。更重要的是,这几个人里有一个姓吕的——光禄少卿吕贵真——此人极有可能就是那位被杀的“吕美人”之父!而下面的史料更证明其时此人已死,与《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九月辛卯记载的吕美人“父旣死矣,宜杀其母”的记载正合。《李朝实录》太宗十一年(永乐九年,1411):“八月己酉,使臣黄俨访显仁妃权氏母家。自是于任添年、郑允厚、崔得霏家皆设宴以慰……乙卯,内使黄俨往祭吕贵真之墓……”
两年后,此时吕氏“谋害”权妃尚未事发,太宗十三年(永乐十一年,1413):九月丙戌,朝鲜还曾派遣“皇亲”李文命之子李茂昌、吕贵真之侄吕干等赴京师。 (《李朝实录》太宗)
第二年(太宗十四年,即永乐十二年,1414)八月乙巳,朝鲜再次派遣“皇亲”权永均、任添年、崔得霏、李茂昌赴京师。这一次,去的人里面还有吕贵真之侄吕干。(《李朝实录》太宗)其时,吕氏“谋害”权妃已经事发,但朝鲜政府还不知道。因此仍然把这个实在不该出现的吕干派了去。而且《李朝实录》在这条记载中用了一个非常暧昧的提法,权永均、任添年、崔得霏、李茂昌均直书“赴京师”,而吕干则书“吕干与焉”。都是皇亲,为什么不“一视同仁”?这也从侧面反应出其人的特殊,证明此人与被杀的吕美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其实,早在权永均、任添年、崔得霏、李茂昌、吕干出发前,朝鲜曾派遣“漆原君尹子善当”赴京师问候皇帝起居。《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1414):“六月癸卯,遣漆原君尹子当如京师,钦问起居也。”
八月乙巳是初五,吕干等出发去京师,九月己丑是十九,尹子当的通事元闵生在这一天回到王京向国王汇报了吕氏“谋害”权妃的事情。按照这个时间,吕干等人应该和元闵生错过了,双方没有在京师见面。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即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癸酉,权永均、任添年、李茂昌,崔得霏等回自北京,启曰‘帝谕永均曰:吕氏不义,与内使金得谋买砒霜,和药饮之,再下面茶,以致死了,朕尽杀吕氏宫中之人。’”文中没有提到吕干,不知是在京师被杀,根本没有回来,还是《李朝实录》未记其名。
考证之二
现在再来看一下本文“注五”(见文后附录)记录的事情。这段记录中有些与现存史料证据有印证,有些则存在疑问——
《李朝实录》说,吕氏“谋害”权妃的幕后黑手是朝鲜进恭到明内廷的“贾人子吕氏”,即“贾吕”,并由其人引发凌迟2800多人的血案。那么这个“贾吕”是什么人?
明初,皇帝有向朝鲜索要“处女”的习惯,此外,还索要会做饭、酿酒的“妇女”——《李朝实录》世宗六年(永乐二十二年):“七月辛巳,奏闻使元闵生、通事朴淑阳先来启曰:皇帝谓元闵生曰:‘……朕老矣,食饮无味……权妃生时,凡进膳之物,惟意所适,死后,凡进膳、造酒若濣衣等事,皆不适意。’内官海寿立于帝傍,谓闵生曰:‘将两个好处女进献。’帝欣然大笑曰:‘并将二十以上、三十以下,工于造膳、造酒侍婢五六进来。’”
《李朝实录》世宗八年(宣德元年,1426):“三月丙午,使臣尹凤、白彦……钦传宣谕:‘选拣会做茶饭的女仆进献。’”“七月壬辰,遣上户军金时遇赉奏本三道如京师。一奉谕选送女儿五名,并开列生年月日及父职事姓名籍贯;二选送会做茶饭的妇女六名进献……”
永乐、宣德朝,皇帝曾多次下旨向朝鲜索要“女儿”,朝鲜称之为“处女”。但朝鲜每次进献,《李朝实录》中都会有相关的记录,其家人的信息也都找得到记载。比如上面说到的权妃、吕美人、包括“皇亲”任添年、李文命、崔得霏的女儿。但我们现在在《李朝实录》中找不到任何“贾吕”及其家人的记录。此外,当时进贡的少女,应该都是朝鲜“官员士人”之子,如,《李朝实录》太宗实录:“在城及各道、府、州、郡县文武两班并军民之家,尽情选拣到女儿一名,待候进献。今先将女儿生年月日及父亲职事、姓名、籍贯开坐,谨具奏闻。一、奉善大夫宗簿副令黄河信女子,年十七岁,辛未五月初三日亥时生,本贯尚州……”上面刚引用过的李朝世宗八年(宣德元年)三月丙午条也说,挑选的女子要写明“父亲职事”,这就说明其身份应该是“官员士人”,如果不是“文武两班”,“职事”一说就无从谈起。再者,明初“重农抑商”政策非常严厉,即使是番邦贡女,皇帝纳商人之女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得出结论,这位进入成祖后宫的“贾吕”不是朝鲜进贡给皇帝的“处女”。
那么“贾吕”会不会是朝鲜进贡的“做饭、造酒”的“妇女”?抑或是陪嫁的“侍女”(《李朝实录》太宗实录:“八月己丑,使臣黄俨、海寿,以韩氏、黄氏还。韩氏兄副司正韩确、黄氏兄天录时金德章根随,侍女各六人,火者各二人从之”)结论也是否定的——本文“注五”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帝怒,事起贾吕,鞫贾吕侍婢”,如果“贾吕”自己的身份就是“侍女”,她又何来“侍婢”。而成祖在向朝鲜索要做饭女子的时候用了“侍婢”一词,也说明做饭女子的身份本就是侍婢,不可能还有“侍婢”。
那么,“贾吕”既不是进贡的“女子”,又不是“做饭造酒妇女”或“侍女”,其身份就非常可疑了,她是朝鲜什么时候进恭的女人?又是什么时候进入成祖后宫的?她是以什么身份进入的?这诸多可疑,导致其事迹可疑,而由其引发的屠杀事件也一并可疑起来。我们没有铁证说其人其事子虚乌有,但至少可以怀疑。
成祖当时是不是真杀了2800多人。我们现在不好确认。但从一些侧面证据看,成祖当时突然异乎寻常地对佛教感起兴趣。
《李朝实录》中说:“鱼、吕之乱方殷,雷震奉天、华盖、谨身三殿俱烬。宫中皆喜以为:“帝必惧天变,止诛戮。”帝不以为戒,恣行诛戮,无异平日。”如果确有其事,那么此事发生的时间就能定位在永乐十九年前后。
《太宗实录》永乐十九年夏四月庚子(初八):“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李朝实录》说成祖“帝不以为戒,恣行诛戮,无异平日。”而《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九年夏四月壬寅(初十),也就是火灾后的第三天记有皇帝的“罪己诏书”,其中有一句:“因三殿灾敕谕文武群臣“……或刑狱冤滥及无辜而曲直不辨与?……”)
永乐十九年前后,成祖曾多次派使臣去朝鲜赏赐佛教经书,并派司礼监太监黄俨去朝鲜索要铜佛。其事俱见《李朝实录》的记载。
而在永乐二十一年,由成祖御制的《金刚经集注》由内府刊印颁行。他亲自为此书撰写了序言。他写到:“朕惟佛道弘深精蜜,神妙感通,以慈悲利物,以智慧觉人,超万有而独尊,历旷劫而不坏。先天地而不见其始,后天地而不见其终。观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盖可见矣。是经也,发三乘之奥旨,启万法之玄微。论不空之空,见无相之相。指明虚妄,即梦幻泡影而可知;推极根原,于我人众寿而可见。诚诸佛传心之秘,大乘阐道之宗,而群生明心见性之机括也。夫一心之源,本自清净,心随境转,妄念即生。如大虚起云,辄成障翳;如宝镜蒙尘,随韫光彩。由此逐缘而堕幻,安能返妄以归真?惟如来以无上正等正觉,发慈悲至愿,悯凡世之沉迷,念众生之冥昧,为说此经,大开方便。俾解粘而释缚,咸涤垢以离尘,出生死途,登菩提岸;转痴迷为智慧,去昏暗即光明,是经之功德广矣大矣。虽然,法由心得,非经无以寓夫法;经以人传,非言无以着夫经。爰自唐宋以来,注释是经者,无虑数十百家,虽众说悉加于剖析,而群言莫克于折哀。朕夙钦大觉,仰慕真如,间阅诸编,选其至精至要,经旨弗违者,重加纂辑,特命锓梓,用广流传。俾真言洞彻,秘义昭融,见之者如仰日月于中天,悟之者若探宝珠于沧海,岂不快哉,岂不伟哉。呜呼!善人良士,果能勤诚修习,虔礼受持,缘经以求法,因法以悟觉,即得灭无量罪愆,即得获最胜福田。果证人天,永臻快乐,功德所及,奚有涯涘哉!谨书为序,以示将来。永乐二十一年四月十七日”
考证之三
本文“注五”引文中的事迹其实真假搀杂。其中说到的“韩氏”和“黄氏”的事情有一部分在《李朝实录》中就能找到印证——
《李朝实录》太宗实录:“永乐十五年四月初四日,通事元闵生回自京师,言本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权婆婆、黄俨等对闵生等说道:‘恁回去国王根底说了,选一个的当的女儿,奏本上填他姓年纪来。’听此,于是在城及各道、府、州、郡县文武两班并军民之家,尽情选拣到女儿一名,待候进献。今先将女儿生年月日及父亲职事、姓名、籍贯开坐,谨具奏闻。一、奉善大夫宗簿副令黄河信女子,年十七岁,辛未五月初三日亥时生,本贯尚州……”“八月己丑,使臣黄俨、海寿,以韩氏、黄氏还。韩氏兄副司正韩确、黄氏兄天录时金德章根(跟)随,侍女各六人,火者各二人从之,路旁观者,莫不垂涕。”
《李朝实录》太宗十七年(永乐十五年,1417):“十二月丁亥,通事崔天老回自北京,启发曰:‘帝爱重韩氏,遣内官善财赉赏赐到辽东。’”
《李朝实录》太宗十七年(永乐十五年,1417):“十二月辛丑,卢龟山、元闵山等回自北京,十日朝见。帝见臣,先笑宣谕曰:‘汝等来矣,黄氏服药乎?’”
至于“黄氏”失贞的事情,多半也确有其事。而殉葬,在明初,虽然《明实录》中没有记载,更没有细节的描述,但英宗去世时的“遗诏”确有停止“殉葬”的遗命。殉葬的细节大概也就是《李朝实录》中的样子吧。
《李朝实录》世宗九年(宣德二年,1427):“十月甲申,上曰:‘昨日头目黄哲云黄俨死后,被斩棺之罪,妻与奴婢,没入为公贱。曩尹凤亦曰:吕氏毒杀权氏而被凌迟之刑,然非其罪也,俨诉之也。然则俨当太宗皇帝之时,专主宫壶,诬陷吕氏之失,灼灼明显。吕氏之死,实本国之耻,而今稍雪矣。’”
黄俨是否参与此事,不好断定,而中方史料中也没有明确记载其结局。但此人曾党结汉王高煦。落得“斩棺之罪,妻与奴婢,没入为公贱”的下场也属正常。
杂考——朱棣晚年疾病
《李朝实录》:“初,帝宠王氏,欲立以为后,及王氏薨,帝甚痛悼,遂病风丧心,自后处事错谬,用刑惨酷。”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八年秋七月丙子(初十):“贵妃王氏薨。妃有贤德,事上及仁孝皇后恭谨。始终处宫闱之内,肃雍有礼,蔼然和厚,综理庶事,丝毫不紊,甚为上所重。上晚年有疾,见或急怒,宫人惧谴,妃委曲调护。盖自皇太子、亲王、公主以下,皆倚赖焉。至是以疾薨,上恸悼之,辍视朝五日,赐祭,谥昭献,命丧葬悉如洪武中成穆贵妃故事。”
笔者在文首已经说过,成祖的暴戾性格并不是晚年有病造成的,而是由来已久。但他晚年患病肯定是加剧了这种暴戾嗜杀。
《明太宗实录》:“晚有疾,鲜御外朝,政事悉付皇太子决之……”
《李朝实录》世宗三年(永乐十九年,1411):“五月戊子,通事林密还自京师,言以三月十八日至北京,帝以风痹不视事已久,太子受朝。”
朱棣得的是什么病?《李朝实录》说他“病风丧心”,现在大多解释为“失心疯”,宋苏洵在《谏论》中说:“人之情非病风丧心,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从这个角度解释是通的。但“病风丧心”还有另一种解释——《素问·平人气象论》:“尺不热,脉滑曰病风。”是指由患风邪(风湿)而引起的病症。可以理解为因“病风”而“丧心”,也就是由病痛引发情绪波动。《明太祖实录》中也说“上晚年有疾,见或急怒”。
明人陆粲《庚巳编》卷9《盛神医》条中曾明确记载成祖患有“风湿病”(《明史·方伎传·盛寅》亦采此说):“盛御医寅,字启东,吴江人。少从隐士王宾学医,永乐中以解户赴京时,上患二肢痹弱,侍医以痿症治之,累年不效。或以寅荐,召至,待命阙下。一内侍微疾,请切脉,辞曰:‘未见至尊,安得先及公乎?’内侍服其言,入奏云,此医人大有分晓,因道寅语。即传宣入便殿,指上脉,扣头曰:‘此风湿也。’上大然之曰:‘吾逐胡出塞,动至经年,为阴寒所侵致此,吾谓是湿耳,诸医皆误,汝言是也。’药进立效,遂授官。”
《李朝实录》也说成祖“以风痹不视事”。
白居易《病中诗十五首》中对于“病风”的症状有很传神的描述——《初病风》:“肘痹宜生柳,头旋剧转蓬。恬然不动处,虚白在胸中。”《枕上作》:“风疾侵凌临老头,血凝筋滞不调柔。”
由风湿病引发的肉体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成祖因此“见或急怒”,不但宫人动辙得咎,连皇太子、亲王、公主以下都要借助贤妃王氏的曲意回护才能幸免。从这一点说,本身就暴戾嗜杀,晚年除去亲征漠北已不理国事的成祖是干得出“亲临剐之”的事情的。但是不是真有2800多人,又是不是皇帝每次都“亲临”,则不好判断了。不过,笔者凭记忆,古代凌迟有最少12刀的规定,要亲自看着2800多人被活剐,其时间肯定相当漫长。永乐十九年后,成祖还有两次亲征,未必有这么多时间现场欣赏吧。
最后再说一句闲话——《明太宗实录》卷274中说朱棣“性不嗜酒”(红格本2478页),但从朝鲜史料中记载他专门向朝鲜索要善于“造酒”的侍婢的记载。其“矫情”不攻自破。
康涛
十一长假撰于浦园
注释
注一:
《明史·后妃传》:“恭献贤妃权氏,朝鲜人。永乐时,朝鲜贡女充掖庭,妃与焉。姿质穠农粹,善吹玉箫。帝爱怜之。七年封贤妃,命其父永均为光禄卿。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凯还,薨于临城,葬峄县。”
《李朝实录》太宗十一年(永乐九年)三月己丑:“光禄卿权永均回自京师,启曰:‘去庚寅年十月二十四日,显仁妃权氏以病卒于济南路,仍殡于其地,令济南民蠲役守护,将欲迁之合葬老皇后也。用均曾拜光禄职,未受诰命,至是锡之。其待遇之厚,倍于前日。帝赐言之时,含泪伤叹,至不能言。’”
注二: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九月乙丑:“尹子当通事元闵生回自京师……闵生奉传宣谕圣旨:‘皇后没了之后,敎权妃(即显仁妃-原注)管六宫。的事来这吕家(即吕美人-原注)和权氏对面说道:有子孙的皇后,也死了,尔管得几个月?这般无礼。我这里内官二个和尔高丽内官金得、金良,他这四个,做实弟兄,一个银匠家里,借砒礵与这吕家。永乐八年间,回南京去时,到良乡把那砒礵,硏造末子,胡桃茶里头下了,与权氏吃杀了。当初我不知这个缘故,去年两家奴婢肆骂时节,权妃奴婢和吕家奴婢根底说道:“尔的使长,药杀我的妃子。”这般时纔知道了,问出来呵果然。这几个内官银匠都杀了,吕家便着烙铁,烙一个月杀了。尔回到家里,这个缘故备细说的知道。和权永均根底,也说吕家亲的再后休着他来。’”
注三: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九月辛卯:“钦问起居使尹子当回自京师。上御便殿,引〔见〕河仑、南在、李稷、六曹判书及子当等,上曰:‘近因元闵生之言,囚吕氏亲党,然权氏为妃,而吕氏为美人,虽有尊卑,而非嫡妾之分。且其酖杀暧昧,而吾等远体皇帝之怒,遽然族诛,予所不忍也。’在与稷曰:‘姑囚系,以待权永均之还,知帝指意决之,亦未晩也。’上然之,徧问诸相,右代言韩尙德曰:‘权氏未为皇后,岂可以弑论,而夷三族乎?谋故杀人,律则轻矣,以谋反大逆论,而孥其族何如?’上曰:‘帝谓元闵生曰:吾以权氏管六宫之事。尊则尊矣。’仑曰:‘考诸律文,凡争斗于宫中者亦死,况肆行如此之谋?上致天子之怒,下贻本国之羞,其亲戚虽不与谋,然生此尤物,自是家祸。臣谓,闻如此之变,不可缓也,宜速正王诛,以答天意。’上意遂定曰:‘虽诛止一人可也。’上曰:‘吕氏之罪,考之于律,则大逆也。大逆之罪,不可诛及其母。以吕氏之母定为官贱,余皆释之。’命义禁府鎭抚卢湘,告于河仑、南在、李叔蕃等,仑曰:‘殿下之至仁甚善,然吕氏之罪,弑逆之大者。弑逆之罪,必及其父母,父旣死矣,宜杀其母,以惩后人。且以是达于帝则必曰:体朕心而罪之。不然则其于天意之所向何如?’在与叔蕃等曰:‘只以闵生之言,杀之未便,待永均之还,知帝之指意而后,处之何如:’湘具以启,上不忍以律外之刑加之,释吕氏亲族,只留其母张氏。”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 九月丙申:“释吕氏之母张氏。”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十二月辛卯:“元闵生回自京师,启曰:臣奏已刑吕氏之母,帝然之。”
注四:
《李朝实录》太宗十四年(永乐十二年) 十二月癸酉:“权永均、任添年、李茂昌,崔得霏等回自北京,启曰“帝谕永均曰:吕氏不义,与内使金得谋买砒霜,和药饮之,再下面茶,以致死了,朕尽杀吕氏宫中之人。”
注五:
《李朝实录》世宗六年(永乐二十二)十月戊午:“使臣言:‘前后选献韩氏等女,皆殉大行皇帝。’先是,贾人子吕氏入皇帝宫中,与本国吕氏以同姓,欲结好,吕氏不从,贾吕蓄憾。及权妃卒,诬告吕氏点毒药于茶进之,帝怒,诛吕氏及宫人宦官数百余人。后贾吕与宫人鱼氏私宦者,帝颇觉,然宠二人不发,二人自惧缢死。帝怒,事起贾吕,鞫贾吕侍婢,皆诬服云:‘欲行弑逆。’凡连坐者二千八百人,皆亲临剐之,或有面诟帝曰:‘自家阳衰,故私年少寺人,何咎之有?’后帝命画工图,贾吕与小宦相抱之状,欲令后世见之,然思鱼氏不置,令藏于寿陵之侧。及仁宗卽位,掘弃之。乱之初起,本国任氏、郑氏自经而死,黄氏、李氏被鞫处斩。黄氏援引他人甚多,李氏曰:‘等死耳,何引他人为?我当独死。’终不诬一人而死。于是,本国诸女皆被诛,独崔氏曾在南京,帝召宫女之在南京者,崔氏以病未至,及乱作,杀宫人殆尽,以后至获免。韩氏当乱,幽闭空室,不给飮食者累日,守门宦者哀之,或时置食于门内,故得不死。然其从婢皆逮死,乳媪金黑亦系狱,事定乃特赦之。初,黄氏之未赴京也,兄夫金德章坐于所在房窓外,黄俨见之大怒,责之,及其入朝,在道得腹痛之疾,医用诸药,皆无效,思食汁菹。俨问元闵生曰:‘此何物耶?’闵生备言沈造之方,俨变色曰:‘欲食人肉,吾可割股而进,如此草地,何得此物?’黄氏腹痛不已,每夜使从婢以手磨动其腹,到一夜小便时,阴出一物,大如茄子许,皮裹肉块也。婢弃诸厕中,一行众婢,皆知而喧说。又黄氏婢潜说:‘初出行也,德章赠一木梳。’钦差皆不知之。帝以黄氏非处女诘之,乃云:‘曾与姊夫金德章、邻人皂隶通焉。’帝怒,将责本国,勑已成,有宫人杨氏者方宠,知之,语韩氏其故,韩氏泣乞哀于帝曰:‘黄氏在家私人,岂我王之所知也?’帝感悟,遂命韩氏罚之,韩氏乃批黄氏之颊。明年戊戌,钦差善才谓我太宗曰:‘黄氏性险无温色,正类负债之女。’岁癸卯,钦差海寿谓上曰:‘黄氏行路之时,腹痛至甚,吾等见则以乡言言腹痛,必惭而入内。’及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诀,韩氏泣谓仁宗曰:‘吾母年老,愿归本国。’仁宗许之丁宁,及韩氏旣死,仁宗欲送还金黑,宫中诸女秀才曰:‘近日鱼、吕之乱,旷古所无。朝鲜国大君贤,中国亚匹也。且古书有之,初佛之排布诸国也,朝鲜几为中华,以一小故,不得为中华。又辽东以东,前世属朝鲜,今若得之,中国不得抗衡必矣。如此之乱,不可使知之。’仁宗召尹凤问曰:‘欲还金黑,恐泄近日事也,如何?’凤曰:“人各有心,奴何敢知之?”遂不送金黑,特封为恭人。初,帝宠王氏,欲立以为后,及王氏薨,帝甚痛悼,遂病风丧心,自后处事错谬,用刑惨酷。鱼、吕之乱方殷,雷震奉天、华盖、谨身三殿俱烬。宫中皆喜以为:‘帝必惧天变,止诛戮。’帝不以为戒,恣行诛戮,无异平日。后尹凤奉使而来,粗传梗槪,金黑之还,乃得其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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