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细节笔记之茉莉

乱七八糟的看了几本草木书。有些解惑了。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在古书里,有些花木是很少出场的。比如茉莉。现在知道了,原来,它不是中国的花。“茉莉原产印度、阿拉伯一带,中心产区在波斯湾附近,现广泛植栽于亚热带地区。也名没利,末丽”。哦,难怪。之前我是养过一盆茉莉的,很便宜,才五块钱,买菜时顺便带回来的。我是个植物白痴,只晓得昼夜浇水。现在,这盆茉莉的残尸。还在我家阁楼阳台上。沦为一盆杂草了。准备留着盆栽个蒜苗什么的。后来看见书上说茉莉嗜肥土,所谓“清兰花,浊茉莉“。要是早点埋点鱼肚肠就好了。

茉莉长的小家碧玉,并不以色迷人,小说里登场的茉莉,多是取香。朱文颖写过一篇《浮生》,是翻写芸娘和三白的故事。黄昏的时候,芸娘就会倚在窗边,翘首盼卖了画的三白归家,一边看对面的卖茉莉的老婆子在忙活,树影映的人面皆绿。恩,这是实景,沧浪亭附近,是有几棵苍莽大树。而在明清年间,也确实有类似习俗。午后,有小贩沿街叫卖茉莉花,主妇们买来串了花球,或用铜丝串结成飞鸟,鱼等图案 。悬挂在碧纱厨里。茉莉在白天是含苞的,而到了夜来,则依次开放,平增香氛。李时珍《本草纲目》里写“其花皆夜开,芬香可爱。女人穿为首饰,或合面香。亦可熏茶,或蒸取液代蔷薇水。”哈哈,还记得芸娘在荷花花芯里放茶叶的段子么,茉莉熏茶肯定也是家常事吧。不过,说起来,花茶过去都是北方人爱喝的,因为茶叶吸味敏感,保留不易,长途运输中很容易变味,所以干脆就熏成花茶了。南方人只喝绿茶。过去老北京的茶叶店卖茉莉双薰,都是薰好的茶叶外,再撒几朵新鲜茉莉花,大一点规模的茶叶店,店堂上就种着茉莉花。

在成都时,常和他们喝茉莉花茶。五块钱一杯,用盖碗喝,尘土弥漫的小路边,大树浓荫下,老房子屋檐下,坐着一两个穿短褂的闲人,哈哈,是茶摊主人,你要了花茶,先帮你用半杯水沏着,醒一下,最后用滚水冲开,不然,一开始就满杯水的话,那花会给烫死。至于,那个碗盖,是用来撇开花沫的,这些,都是Y说的。大家一边喝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翻刚淘来的旧书,小J给我看他的萨罗特,我不喜欢,他说你都没有仔细逐行看,我说可是她的省略号太多了呀……很怀恋那个城市,和我的朋友们,还有我的茉莉花茶时光。

至于茉莉水的记载,李渔那里有,他说希望女人都在沐浴后,涂抹一点香露,妙在似花非花,似露非露,似有似无之间。这个香露里就包括茉莉水。这种花露,掺了油以后,就是头油,晨起擦一点,可以保养头发的。还记得《红楼梦》里那几个小姑娘为了头油,和干妈干架的事么?至于,“喜出望外平儿理妆”里,用的是草茉莉的花粉。草茉莉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紫茉莉,我们这里叫做晚饭花,随处可见的,紫的,黄的,白的,杂色的,缤纷烂漫。晨夕开放,余时闭合,小时候我喜欢收集它的花籽,象小地雷似的,有时会抓到形态类似的西瓜虫,吓一跳。

插个闲话,刚才我在想,汪曾琪的《人间草木》里,为什么没有写到草茉莉呢,这是江淮常见的花种啊。后来突然想起来,他写过,在《晚饭花集》的序里。他说这种花很野,撒籽即活,无足珍贵,但是家常亲切,平淡中孕育活泼的生命力。这点,和他的小说是相通的。啊,这正是它的亲民可爱处。草茉莉结籽之后,状如小赤豆,破开之后,里面有细腻的白粉,拿它上妆,匀净,润泽,比铅粉好。 再说回木本茉莉吧。它可以拿来酿酒,《金瓶梅》里,众妻妾聚餐,喝的就是茉莉花酒。这种花酒的酿制很诗情,是在装满白酒的瓶子里,液体上方一寸处,悬挂茉莉花串,然后密封保存,隔月乃成,开瓶时香气袭人。还可以做成茉莉香饮,方法是把一个涂了蜜的碗,倒扣在另外一个放了茉莉花的碗上,任由花香熏润蜜汁,半天之后取下,冲服,就是一碗香冽的茉莉饮了。古人的生活,真的是很精致的。

要是以花喻人的话,我倒觉得芸娘的气质有点象茉莉,反正是一种白色香花吧,看上去无甚大姿色,骨子里却很精灵可人,静心品玩,暗香自来。我这话,要放过去可不是什么恭维,中国人最喜欢把什么附加成精神图腾,比如蘅芜啊兰花啊,就高级,屈原曹操抢着戴,而茉莉桃花都低级。基本规律是,越难伺候的,越高级。那叫余什么的家伙,写《板桥杂记》的,说女人喜欢把茉莉簪头上,茉莉“开于枕上,媚夜之妖葩”,所以,是妖草。简直是欲加之罪。李渔算是客气的了“茉莉一花,单为助妆而设,其天生以媚妇人乎?”只是看作小女人气,也罢了。


茉莉也是常用人名,说起来很怪,叫茉莉的人,都是很可爱,而且满有主见的。还记得《阿拉丁》里那个茉莉公主么?一定要排除众议为自己寻如意郎君,绝对不苟且一生。还有梁静茹的英文名字就叫茉莉,想起她的《美丽人生》MV,一手执烟,一边眺望田野远景时的自在佻挞,很低调的自主独立。

比较阴森的是马尔克斯笔下的茉莉,他说“茉莉是种会走路的花”,他写它附在鬼魂身上,凡着夜里闻着它的气味,就可以循着找到魂魄,太恐怖了。他好象是拉丁人里比较喜欢茉莉的。小时候他家里的庭院里,种过这些。张爱的《茉莉香片》是苦的,正如其名,触鼻香浓,茶烟迷离,只可惜尝起来就是苦的。真要附会起来,我觉得茉莉的香,象暗恋,若有若无,似去还留,清淡致远,不离左右,小时候常读的一首席慕容,到现在还记得“ 茉莉好像没有什么季节在日里在夜里时时开着小朵的清香的蓓蕾 想你好像也没有什么分别在日里在夜里在每一个恍惚的刹那间” 。



木本茉莉不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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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笔记之薄荷

喜欢薄荷的气味.线形的,凛冽的寒香.让人想起:刷过牙的吻,雨后的玉兰树,还有四川的那些雪山下的海子。买薄荷糖都买最强口味,号称冰点的那个系列。入口时,辛辣不能言语的感觉,很爽。还有吃糖以后,不能呼吸,吸一口气都会囟门疼痛的感觉。也很爽。我总是随身带一个小铁盒子,里面装着薄荷糖。在茶社的时候喜欢点薄荷茶,另外再要一杯冰块,喝到一半时丢进去,绿意盎然,好象杯底匍匐着一个热带雨林。很奇怪,自己在家里,用药店里买来的薄荷,就只能冲出褐色的,滋味暧昧的玩意。象是走到半路的中药。然后才想起它确实也是一味解热怯湿的药材。

小说里写到薄荷的很少,没有咖啡,茶,红酒和柠檬水的出场频率高。除非是东南亚或香港小说。亦舒笔下有个满让我难忘的场景,是男女主角离婚后,在山顶喝薄荷茶,刚下过雨的紫藤花架下面。惆怅旧情如梦。喝透心凉的薄荷,满应景哈。甜是一种清浅的味道,薄荷可以使之层次丰富,结婚时发的喜糖,就是徐福记的薄荷巧克力。蜜里调油多乏味,又甜又辣,不是更有甜趣么。喜欢薄荷的还有一个车前子,小时候他家天井里种过猫薄荷,他喜欢拿玻璃杯冲薄荷茶,然后细观茶色。推算了下,老车同志年幼时,该是文革时期,所以用的玻璃杯是印着炼钢工人的。在文章里他写过“工人师傅的脸都给印绿了!”我觉得他一定是心性调皮,特别留恋细节的小孩。呵呵。汪曾琪也言及过薄荷,是在越南吃鱼片,哈哈,那边人常常是生食伴点薄荷就吃,吃一口鱼,含一片薄荷去前味,然后再用清净的舌尖去品下一口,这个薄荷好象逗号的用法一样。这种吃法,在安妮宝贝和独居蓝猫的游记里也有谈及。

小熊宝宝出过一个系列的香水,好象有柠檬和柑橘,但是一直没有等到薄荷的。不过,香水里加薄荷的很多,涂在皮肤表面,会有阴凉的感觉。这个夏天,因为雨水多,湿气重的缘故,螨虫横行,全身都起了过敏性皮炎,累累的红疙瘩,视之可怖。唯一可喜的是,药膏也是加了好多薄荷的,抹在身上有凉意。我妈又贴了伤湿止痛膏,现在,家里空气里都是薄荷的森然味道,象是一个中药房似的。薄荷味的作家是库切,奈保尔,和毛姆。精确的辛辣,低温,一口毙命的快感,鲁迅是薄荷药膏。张爱是薄荷茶。亦舒是薄荷香水。
“薄荷味的作家是库切,奈保尔,和毛姆。精确的辛辣,低温,一口毙命的快感,鲁迅是薄荷药膏。张爱是薄荷茶。亦舒是薄荷香。”
——呵呵,鬼魅附体的比喻。
黎MM的读书笔记,光这些题目就叫人喜欢不尽。一篇篇读来,文中好多书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只能黓默欣赏黎MM好文而已。
一直追着看黎戈的笔记系列,鞠躬感谢。
“冰点”的辛辣不知道是怎么提炼出来的,薄荷的自然味道并不刺激,大多是甜丝丝的凉爽。我同时种了马约兰(薄荷之一种)、荷兰薄荷和猫薄荷,前两种都发了芽,长到六片小叶时,摘心,手指一捻,已经有淡淡的薄荷味,忍不住深深嗅了一鼻子~~~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谢谢慧慧

李兄:我一个云南的朋友也说,薄荷怎么会辣呢,是甜的啊,可是成品里的薄荷都是辣的..........猫薄荷,说是猫闻了后会醉,也不知是不是


这是紫花猫薄荷,香香甜甜的~~~此外,还有柠檬猫薄荷,有柠檬味。

这是搜来的:

猫薄荷對貓咪有興奮作用,但對人卻有鎮靜的功效,所以Catmint可用來泡香草茶,幫助睡眠及緩解緊繃的情緒,另外功用還包括減輕胃痛、腹瀉,以及幫助傷口的癒合等等。當然還可以用來泡個香香的熱水澡。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我正随手从小铁盒里,拈出一颗薄荷糖,放到嘴里
软的,不过舍不得嚼,先抵在舌上,等它融一会~~~~~~
以前我不叫这名
是不一样。
人家是咋练的呢?
我注意了一下,黎戈喜欢用短句,短句的特点是节奏感强。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关于标点和句子的一点想法

最恨的标点是引号,


比较喜欢只用逗号和句号的人,文字不是抹布,还是挤干了又干净的时候比较舒服

基本上我用的是貌似短句的长句,多用逗号剁几刀

心情不好,文气比较弱的时候,碎步的短句也多,那样的文章我都不愿意重读,看着丧气


习西文的人,用长句的多,这是个力气活,搞不好读者和作者都力竭

自信不足,或是脑力不强大的人,用破折号和省略号也多,因为他接不上自己的思路了,只好把车停下,推上坡去。诗人改写散文,用省略号的多,长期跳跃思维,落地不易,需要缓冲,试看茨维塔耶娃随笔

[ 本帖最后由 黎戈 于 2007-10-27 15:22 编辑 ]
茉莉啦,薄荷啦,有点“博物学”的味道。博物学似乎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一种传统。孔子说读诗经,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屈原的《离骚》也有一大批稀奇古怪的香草。
比较喜欢“关于标点符号和句子的一点想法”,尽管其中有一两个见解似乎有问题,但文字实在是喜欢。
读黎戈之文的感觉,就是黎戈“很张爱玲”。这个说法黎戈未必喜欢也未必接受,可我读书有限,觉得中国“才女”的典型非张爱玲莫属了。

哪里敢博物

吾生有涯,能解惑足够了

张爱当然是我的一个重要营养源,虽然现在几乎不再读,哈哈,

我的文,都是自己的一点小家子气的碎碎念
"基本上我用的是貌似短句的长句,多用逗号剁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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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兄注意句中的“剁”字。简单的一个字,一句话有了动感。你我都不会用的,我们能力不到,有点怯。可黎戈的文字中多了去了。还有其他细节,多留个心,就是周先生说的“植在心里”。
标点符号,真是个有趣的话题。很多作家都有自己的标点习惯,但未必有清醒的自觉。——或许,自觉过度了,又减少了自然。
在小文《引用的尊严》里,我忙里偷闲,说过几句和标点有关的话,转贴在此:
……在标点符号家族里,逗号最为貌不惊人,不求闻达,除了干些连缀作用的普通营生外,从来不敢存什么鸿鹄之志,不像省略号经常试图营造“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不像破折号偶尔摆出“且听下回分解”的悬念,更不像惊叹号充满表现欲和呐喊气质。说到惊叹号,我意外发现,我极少用到它,日常写作,平均五万字也未必劳驾它登场吼一嗓子。之所以如此,想来与我为人为文的胸襟气度有关,一个像我这样充满“卑之无甚高论”意识的怯懦作者,用一次省略号都战战兢兢,都得自问“配还是不配”,让我用一次惊叹号,更是非得先喝上三两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