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胡逢祥:现代中国史学专业机构的建制与运作
内容提要 现代中国史学研究机构之建构,无疑是受西方近代科学及其学术制度影响的结果。它酝酿于清末,兴起于民国初年,几经曲折,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渐确立起基本框架与运作模式。纵观其时国内的史学研究机构,其形式虽参差不一,基本类型则不出两种范围,即国家行政建制与高校建制。此两种建制,在工作目标、运作模式和功能上,各有特点,同时又相互影响。按“现代性”要求对其建制理念与实践作一审视,探其渊源,较其异同得失,采其长而避其短,对于推进和完善今日学术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学术研究氛围,当不为无益。
关 键 词 现代性 史学机构 建制 运作 清末民初以来,随着中国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其文化体制也经历了一个从解体到重构的转型过程,由此对中国现代学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现代史学专业机构的建置与运作,便是其中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对此,学术界近年来续有论著加以讨论,然目光所聚,仍在北大国学门和史语所等少数几家机构。本文试图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从现代学术制度的建构层面,对其体制沿革、运行模式和功能等状况展开考察,以求对之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本文所指“中国现代”的时间段,主要为二十世纪上半叶。]
一、从北大国学门到中研院史语所
中国学术界之有建立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自觉意识,可追溯到清末新政时期。光绪二十八年(1902)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即将大学堂之功课分大学院、大学专门分科和大学预备科三个层次,规定“大学院为学问极则,主研究不主讲授,不立课程”。翌年制定的《奏定大学堂章程》(1904年1月正式发布)复改大学院为通儒院,召大学堂毕业生入内深造,作为“研究各科学精深义蕴,以备著书制器之所”。凡欲入院从事相关研究者,须提出申请,经分科大学教员会议讨论通过,该院同时也接受非分科大学毕业而经考核合格的生员加入深造;通儒院生平时不上课,“但在斋舍研究,随时请业请益,无讲堂功课”,以五年为限;每至年终,由本学科教员会议对其研究情况作出考评,凡成绩不合格或品行不端者,可饬令退学;研究二年后,如欲兼他职或因事移居京外之地,经分科大学监督审察,以为于学业无妨者,仍可允其继续以此身份从事研究;学业满,其论著或研究成果经评审合格,方准毕业并给予奖励。[ 璩鑫圭、唐良炎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36、339-340、389-390页。]其规制已颇类后来的研究生院,惟因当时条件所限,未能真正付诸实施。
民国肇始,百废待举,此事再度引起了人们重视。不但1913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重新确认:“大学院为大学教授与学生极深研究之所”,院内“不设讲座,由导师分任各类,于每学期之始提出条目,令学生分条研究,定期讲演讨论”。院生学习“不立年限”,如“自认研究完毕,欲受学位者,得就其研究事项提出论文,请求院长及导师审定,由教授会议决,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658-659页。] 一些社会有识之士也纷纷发出了效法西方制度筹建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呼吁。至其设想的建制,大多不出两种模式。
一为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式。该会最初由一些民间学会组合而成,获英国皇家特许后,尽管得到政府的某些支持,但仍属独立的自治性社团,其制定章程、任命会员,均无待政府批准。在体制上,它并未建立自己的科研实体,而是通过指定研究项目、资助研究、制订计划,以及会员与外界联系和开展研讨会等方式,来实现其基本工作目标的。1921年陈训慈在《组织中国史学会问题》中设想建立的史学会,其基本职能包括了组织整理旧史、编订新书、探险考察、保存古物、建设图书馆及博物馆、参与编写近史(指清史和当代年鉴等)等,并建议动员各方力量,“筹集经费,建筑会所,然后逐渐扩充”。[ 陈训慈:《组织中国史学会问题》,见《史地学报》一卷2期,1921年。]从体制上看,便接近于此。
一为法兰西学院(L’Academie Francaise)式。该院创始于1634年,其初本非官方机构,主要从事辞典编纂和语言文法研究。法国大革命中一度停止活动,重新恢复后,成为官方主办的国家最高实体性研究机构,发展至五个学院,从事人文学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艺术等研究。马相伯等人倡议设置的函夏考文苑,即属此类。1913年初,马氏曾联络梁启超、章太炎等公开提出创建“函夏考文院”之议,主张仿法国“阿伽代米”(Academie)之制,成立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从事语言文字、哲学、考古、数学、动植物、艺术等研究。“该苑不干政治,上不属政府,下不属地方”,以表彰学术、振兴道德和导引社会为任。成员“定额四十名,由苑公举。所举须有精当佳作已行于世者乃可。无其人,不如虚其位”。[ 马相伯:《为函夏考文苑事致袁总统条呈》,见朱维铮等著《马相伯传略》所附“函夏考文苑文件十种”,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2页。]为实施这一计划,他不仅初步拟定了一份包括十五位“苑士”的名单(加上他本人及章太炎、梁启超、严复四位发起人,共十九人),还为选择苑址和筹措开办经费到处奔波,要求当局将遵化州东陵和天津军粮城南排地两处荒地,以及山海关南秦皇岛附近之海滩浴场拨归经营,以所得充其运作基金。[ 见马相伯《致总统府秘书厅》、《致赵(秉钧)总理》、《致国务院》、《致张仲仁》、《致某某先生》等件,同上,第163-167页。]然终因当时北洋政府一再敷衍和不予实际支持,无功而返。[ 关于马氏提议筹建“函夏考文苑”的过程,详可参看方豪《马相伯先生筹设函夏考文苑始末》、陆永玲《站在两个世界之间——马相伯的教育思想和实践》、张荣华《“函夏考文苑”考略》等,均见上引书。]
在中国现代,真正把这种理想变为现实并成功运作的,当首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1917年,蔡元培出长北大之初,为实践民国初年所颁《大学规程》有关建立大学院,以供高年级学生入内研究的设想,曾在校内设立文、理、法三科研究所。然行之三年,结果大不如人意,乃复思改组,于1922年1月正式成立了北大研究所国学门。
国学门的体制,从组织结构看,包括三室五会,“三室”谓登录室、研究室和编辑室,“五会”即歌谣研究会、明清史料整理会、考古学会、风俗调查会和方言研究会。就其工作性质与目标而论,实为一“兼具多种功能的学术机构”。[ 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兴起——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为中心的探讨》,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页。]全面地看,其功能至少包括三大方面:
首先是为文科高级研究人才的培养进修提供条件,具有类似今日研究生院的功能。其《研究规则》称:“凡本校毕业生有专门研究之志愿及能力者,又未毕业及校外学者,曾作特别研究已有成绩者,皆可随时到本学门登录室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入所研究。而“研究生遇必要时,可要求本学门主任与有关系之各学系教授会,代请本校教员及国内外专门学者指导研究”。
其次是专业研究机构的功能。事实上,申请入所的,不仅有研究生,也可以是本校教师和校外学者,或为教师与研究生共同组成的课题组,[《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研究规则》,《蔡元培全集》第四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版,第574页。]而由国学门提供一定经费,其《组织大纲》规定:“本所各门设奖学金额若干名,每年给予国币若干元。”[《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组织大纲》,同上第495页。]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则由编辑室负责编辑出版。
第三是组织学术社团开展日常活动的功能。国学门的五会,不仅是研究室,同时又多兼具社会学术团体常设机构的作用。其中歌谣研究会原先就是一个学术社团,并入国学门后,会员一度遍布全国十多省;1923年和1924年相继成立的风俗调查会和方言调查会(后改名方言研究会)也都向校内外公开征求会员,并允许不在北京的人可作为“通讯会员”加入;考古学会的情况与此相类,只是专业性更强,成员不及前两者面广罢了。
国学门之所以采取此种多功能的体制,自有其实际的考虑。在蔡元培看来:“清季的教育制度,于大学堂以上设通儒院,可以算是一种研究学术的机关。但这是法国法兰西学院、英国皇家学院的成例,专备少数宿学极深研究,不是多数学者所能加入的。外国大学,每一科学,必有一研究所;研究所里面,有实验的仪器、参考的图书、陈列的标本、指导的范围、练习的课程、发行的杂志。”[《北京大学国学研究所一览序》,《蔡元培全集》第五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版,第341页。]他的观点,显然比较倾向于仿效后者。而从国学门的实际运作看,似乎又在尝试建立一种能够同时包容法兰西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长处的新体制。此外,从当时北大财力有限,而学生及社会学术资源却相对较丰富的实际出发,采取这种研究所与学会相结合,以少数专家引导组合分散于社会的相关学术力量加入新国学运动的做法,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工作能量和迅速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当国学门高举“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大旗,席“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声威,迅速在学术界崛起之时,国内一些高校受此鼓舞,纷纷起而效之。1923年4月,东南大学国文系议决设立国学院,并制定了系统整理国学的计划书(后未正式实施)。1925年底,厦门大学也开始筹建国学研究院,并于次年,在北大教师沈兼士、林语堂、周树人、顾颉刚等人的加盟下,按照国学门的模式,制定了厦大国学院《研究院章程》和《办事细则》,设立了考古学会和风俗调查会等机构。而1928年1月正式成立的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 此研究所主任开始虽为傅斯年,但实际事务却多由顾颉刚操办,以致顾在致胡适的信中称自己“又有实无名地当了研究所主任”(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42册第351页)。详参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兴起》第282-283页。]不但主事者中顾颉刚、董作宾、商承祚、容肇祖等多出自国学门,在组织体制上,其所设之考古、语言、历史、民俗四学会,亦多仿自国学门。
但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国学门三室五会的建制,虽然显示出现代学术制度开创者们大刀阔斧,试图通过某种综合机制全方位拓展其学术影响力的雄心,然终因工作兼顾面太广,以当时大学有限的财力和人力资源论,在实际操作中不免时常捉襟见肘。如其设立的考古学会,本拟购地从事古迹发掘,但限于财力,以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不以搜求古器物和调查古迹为主,以待“经费稍有余裕,再行组织发掘团”,[《研究所国学门古迹古物调查会启事》,见1923年6月14日《北大日刊》。]直到1930年,才有机会对河北易县燕下都古城作了发掘。而歌谣研究会发动全体会员采集的歌谣谚语二万余首、故事和风俗调查数千篇,也“以经费不充足的缘故,没有印出来”。[顾颉刚:《闽歌甲集》序,《闽歌甲集》,台北东方文化供应社1969年影印本,第2页。]更主要的,由于其主干多系兼职人员,研究工作之外,还承担着大量的教学任务,遇事剧之时,未免难于专一。对此,傅斯年后来检讨说:大学设研究院,虽有学生人力资源比较丰富的优越条件,但其“不及专作研究院机关之便当处甚多。凡一事之需要较大量的设备、大规模的组织者,在大学各科并立的状态之下,颇难得一部分过分发展;而在专作研究之机关中,可以较少此样的限制。又如需要长期在外工作者,不是担任教科之教授所便于长久负荷的。此等事若依绝对的需要,也很应该在大学中作,因为大学的教师也正需要此等历练,不过在教书的任务之下,这事总不是可以为常的;若在专事研究的机关中,毫不受此等限制。”[傅斯年:《大学研究院设置之讨论》,《傅孟真先生集·下编甲· 时论》,台湾大学1952年版,第307页。]这番话,实际上透露了他对现代学术机构专业分工日趋细化的一种感受,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采取的运作机制,也是在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后作出的抉择。
中研院史语所的创办,按照傅斯年的说法,本是一桩“无中生有”的事业。[ 傅斯年1928年11月14日致陈寅恪信谈及筹办史语所之事,曾有“此研究所本是无中生有,凡办一事,先骑上虎背,自然成功”之语。见《史语所档案》元字9号之1,转引自杜正胜《无中生有的志业——傅斯年的史学革命与史语所的创立》,《新学术之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七十周年纪念文集》(上)第1页,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98年印本。]盖中研院筹建之初,原拟先设理化实业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和观象台等四机构,而以历史学和考古学分属社会科学所和地质所开展工作,其中并无史语所的位置。旋经傅斯年等力争,才同意增设。1928年10月,史语所在广州正式成立,下设文籍考订、史料征集、考古、人类及民物、比较艺术、汉语、西南语、中央亚细亚语和语言学等九组。次年春迁北平后,复调整归并为历史、语言、考古三组,由陈寅恪、赵元任、李济分任主任。1934年7月,又将原属社会科学所之民族学组划归史语所,成立人类学组,由吴定良主持。
史语所的工作方针,与北大国学门及中大语言历史研究所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国学门之工作,按其最初计划,主要是整理学术和整理学术材料。前者要求“将古人学说,以科学方法为之分析,使有明白之疆界,纯一之系统,而后各见古人之面目,无浑纯紊乱之弊”,其入手之途径,首先在“培植能任整理之人才”。后者至少包括了征书、编书、辑书、校书、刊书、搜求古器物等六大项。[ 马叙伦拟:《北京大学研究所整理国学计划》,《新教育》1921年三卷4 期。此计划书原载1920年10月19日 《北大日刊》,题为《北大整理国学计划书》,未署拟稿者名。]然其后來的操作重心,则落在搜集和拓展国学新材料,特别是通过各地会员或实地调查,广泛征集民歌、方言、风俗资料和古器物,以及新发现史料(如明清档案)的整理等方面。这一工作方向,在厦大国学院和中大语史所得到了进一步凸显,由顾颉刚起草的《〈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周刊〉缘起》即强调:“我们知道学问应以实物为对象,书本不过是实物的记录……所以我们要掘地看古人的生活,要旅行看现代一般人的生活。”[ 见该刊第一卷第1期,1927年1月。]《〈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发刊词》也声称:“我们要实地搜罗材料,到民众中寻方言,到古文化的遗址去发掘,到各种的人间社会去采风问俗,建设许多的新学问!”[ 见该刊第一卷第1期,1927年11月。]史语所之以“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1928年10月),见蒋大椿主编《史学探渊》,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502页。]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理念,及其在现代田野考古和语言实验、人类学调查等方面的大规模实践,无疑是前者事业的深度拓展。
然而,从运作方式看,两者却有着明显差异。国学门的组织系统虽有操作灵便和易于向外扩张的特点,但总体上却显得较为松散,这不仅表现在各会员(尤其是通讯会员)及校外通讯研究生与之所处的若即若离关系上,对入所教师和研究生的管理,按《研究规则》,也仅在入所资格审查、研究成果评定和发布等环节有较集中的反映。而作为机构主干的专业人员,又因兼任着大量教学事务难以全力投入。这就意味着,其整体运作和各项学术计划的组织实施,全赖参与者对学术事业的自觉和献身精神,而不是制度性的管理或约束。特别是由于此种体制当时尚未与学术职业化的现代制度完全接轨,或者更直接地说,其成员中不少只是业余加入或兼任者,他们在热心参与国学门学术活动的同时,自不得不另谋生计,这就势必导致其成员流动性的增大和聚散不定。因此,国学门虽能凭借其在学术界的号召力,一时间动员不少外围力量投入比较有规模的材料搜集和整理工作,却很难将这种“集众”式的学术活动引向持久深入。这其中,除了经费拮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外,组织体系的松散显然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相比之下,史语所的建制和管理则要规范得多。其聘任的成员,虽分专任、兼任(为史语所与他单位合聘,并分担相应的费用)和特约(即通信研究员)三类,但一般情况下,对在编人员均实行严格的专任制而不许在外兼职。即使是作为史语所常务筹备委员的顾颉刚,在史语所正式开办后,因未能辞去中大教职,也被改聘为特约研究员。据李方桂回忆:傅斯年办所有一原则,“即凡是在史语所工作的人都不准在外面兼课,但是陈寅恪先生和赵元任先生一定要在清华兼课,他不得已,为了请到这两位杰出的人才,只好退让一步,说:好!只有你们两位可以在外兼课,别人都不许!”[ 李方桂:《让你做你想要做的事》,见王为松编《傅斯年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113页。] 1929年史语所迁往北平,傅斯年因担心所内人员到各高校兼课而影响各自研究,特事先作出“所外工作,一致取消”[ 《历史语言研究所第十七年度报告》,国立中央研究院文书处编《国立中央研究院十七年度总报告》,1928年发行。]的规定。后因北大情况特殊和自己到该校史学系兼课,才不得不网开一面,但仍对此作了限定:只许在北大兼课,时间限为二小时(一种科目),“所任之课必是自己目下研究之范围内者”,且不编讲义,只做论文,以供《史语所集刊》用稿。并解释之所以允许到北大兼课,是因为可借此为史语所选拔后劲和促进相关人员撰写论文。[ 傅斯年:《致杨杏佛》,见傅斯年档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藏档号元6-8。转引自尚小明《中研院史语所与北大史学系的学术关系》,《史学月刊》2006年第7期。] 不仅如此,他还十分强调:“研究所工作之异于个人工作者,即在前者能合众力以为大举,后者但凭个人之才力与际会而已。今日治物理化学,固不能凭一人之力独立治之,今日治历史语言之学,亦何不然?材料寻求、工具施用,均待团体而成,故合众工作乃真研究所之工作,此非谓研究所中不办个人之工作,特谓研究所诚不能忽集众工作耳。”[ 《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报告书第一期》,史语所档案,转引自潘光哲《蔡元培与史语所》,《新学术之路》(上)第194页。]并从建立“集众”工作的机制出发,对所内一般人员的专业主攻作了严格的分工。钱穆在回忆中即提到,傅主持史语所工作,“凡北大历史系毕业之成绩较优者,彼必网罗以去,然监督甚严。有某生专治明史,极有成绩,彼曾告余,孟真不许其上窥元代,下涉清世”。[ 钱穆:《师友杂忆》,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8页。]因为在傅看来,惟有如此专门,才有可能把学术研究推进到一种精深的地步。
此外,在运作目标上,两者的取径亦有所不同。大致说来,国学门从中国现代学术方处起步阶段的认识出发,比较偏重于新型人才培养和材料积累等基础性工作,史语所则主张采取精英战略。这一分歧,在中大语史所已见端倪。时顾颉刚承国学门之绪,在中大积极开展民俗学资料的搜集和编刊,但《民俗丛书》刚出一、二册,傅斯年便出来指责其“无聊”和“浅薄”,认为层次太低,与之期望中“大学出书应当是积年研究的结果”不符。[ 顾颉刚:《致胡适函》(1929年8月20日),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42册,第365页。]至史语所筹备期间,更因此而与顾颉刚发生冲突。据顾氏晚年追忆:“傅在欧久,甚欲步法国汉学之后尘,且与之角胜,故其旨在提高。我意不同,以为欲与人争胜,非一二人独特之钻研所可为功,必先培育一批班子,积叠无数资料而加以整理,然后此一二人者方有所凭藉,以一日抵十日之用,故首须注意普及。普及者,非将学术浅化也,乃以作提高者之基础也。此意本极显明,而孟真乃以家长作风凌我,复疑我欲培养一班青年以夺其所长之权。予性本倔强,不能受其压服,于是遂于破口,十五年之交谊臻于破灭。”[ 见顾颉刚1973年7月日记,转引自顾潮《顾颉刚与傅斯年在青壮年时代的交往》,《文史哲》1993年第2期。]针对顾的观点,傅曾公开表示:“我们不做或者反对所谓普及那一行中的工作”,史语所的工作“只要有十几个书院的学究,肯把他们的一生消耗到这些不生利的事物上,也就足以点缀国家之崇尚学术了”。[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见蒋大椿主编《史学探渊》第501、503页。]至其目标,不仅应“发达我国所能欧洲人所不能者”,“同时亦须竭力设法将欧洲人所能我国人今尚未能者而亦能之。”[ 傅斯年、顾颉刚、杨振声:《致蔡元培、杨杏佛》,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卷七,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页。]在给胡适的函中,他还曾信心十足地立下誓言:“斯年等实现理想之奋斗,为中国而豪外国,必黾勉匍匐而赴之。现在不吹,我等自信两年之后,必有可观。”[ 傅斯年:《致胡适》(1928年4月6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76页。]按照这一思路,他很快就组成了一支人数不多的学术精英团队,并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制定了一系列重大研究计划,试图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其“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的理想。
应当指出,在不少人看来,上述精英战略的确定,似乎只是傅斯年个人办事风格和学术取向的反映,但细加推敲,实不尽然。李济在谈及此事时就说过:民国初年,学术界对当时国内不能以现代科学方法研究自己历史、语言,而坐看本国文化资源大量被“欧洲人搬了去乃至偷了去”的现状,普遍存在着强烈的“不满”与“不服气”,史语所的创建,则把这种不平之气导入了正轨。并认为“以历史语言研究所为大本营在中国建筑‘科学的东方学正统’,这一号召是具有高度鼓舞性的”,由此“唤醒了中国学者最高的民族意识,在很短的时间内聚集了不少的运用现代学术工具的中年及少年学者”。[ 李济:《傅孟真先生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济文集》卷五,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4、165页。]可见它当时确表达了不少爱国知识精英的心声。其次,就当时史语所的特殊地位而论,也不得不在这方面较国学门有所更张。盖国学门只是一所大学的研究机构,在可支配资源等方面都不免受到这一特定范围的制约。而史语所作为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中研院的一员,一方面其所拥有的学术和人才资源要较国学门优越,另一方面也理应向外界提供代表国家最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这就决定了它必须在运作上始终坚持高端的精英战略。
后来的事实表明,史语所的上述举措确收到了预期成效,仅数年之间,它就组织实施了内阁大库档案整理,安阳殷墟考古发掘,两广、江西、两湖、云南、四川、安徽南部、陕西中部等地方言调查,以及东北、西南等地少数民族文化调查,取得了多项突破性的成就,由此很快在国际学术界争得了自己的发言权。这一成功的范例,标志着中国现代史学专业研究机构的建制和运作已开始与国际接轨。
二、史学专业机构的两大基本类型与职能
1920年代中期后,随着国内史学专业研究机构渐趋增多,逐步形成了两大基本类型。
一為地方性研究机构。
此类机构的数量不多,其中影响最大者为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该院属国家行政系统主办的科研机构。当中央研究院筹建之时,原拟在各地设立一些相应的下属机构,并提议由蔡元培、李煜瀛分头先筹建浙江和北平分院。后因蔡元培不主张采用分院制,1929年正式成立的国立北平研究院遂成为隶属于教育部的地方独立科研机构,而拟议中的浙江研究院则始终未能付诸实施。
北平研究院初建时,其组织架构分事务和学术两大系统,前者包括总务、出版、海外三部(1935年将总务、出版两部合为总办事处);后者设天算、理化、生物、人地、群治、文艺、国学七部,每部下设若干研究所或研究会(1935年取消“部”,而由研究院直管各所或会)。研究所和研究会的区别在于:“研究所有机关性质,有研究人员及办事人,每日办公。研究会则仅集多数专门人才,与私人研究之余,在一定时间共同集合,以交换心得及讨论进行方法”。即一为实体性机构,一为学会团体。院长李煜瀛称:“此二者本系二种组织,在本院合二为一,实为各国所无,亦为新环境使有新结果之定例。”不难看出,这种体制实明显地脱胎于北大国学门。
史学研究会原属人地部,成立于1929年11月,最初成员包括白眉初、李宗侗、吴敬恒、汪申、沈兼士、沈尹默、马衡、马廉、徐炳昶、陈垣、翁文灏、陆鼎恒、张继、齐宗康、刘慎颚、乐均士、萧瑜、朱希祖,及院长李煜瀛和副院长李书华等二十五人,由李宗侗任常务会员兼干事。[ 以上均见《史学研究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国立北平研究院编《院务汇报》一卷第1 期第22页,1930年5月。]其中除少数为政要人物外,多系北平各大学及文化机构在职人员,“大都散处各地,在会中实在工作的人却很少”。[ 《〈史学集刊〉发刊词》,见北平研究院《史学集刊》第一期,1936年4月。]工作计划原定为编纂《北平志》、《北方革命史》和《清代通鉴长编》三项。后因实际工作主要集中于《北平志》和考古发掘(1930年春即与北大考古学会和古物保管委员会合作从事燕下都遗址发掘)两方面,故自1931年起,复将人员分为调查编纂和考古两组。[ 或以为史学研究会成立时即设有考古组。然据《〈史学集刊〉发刊词》,“(民国)二十年本会聘徐旭生(炳昶)先生为考古组主任,同时成立考古和调查编纂两组”。吴丰培在《记1935-37年的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载《北京社会科学 》1986年 第2期)中也重复了这一说法。故应当说,在此之前,史学研究会虽有考古活动,但并未明确建立常设的考古组。]前者主要围绕《北平志》的编纂,通过查阅档案报刊,实地考察和摄影、绘图、拓印等,广泛搜集资料,辑成北平地区最近世史料五十六册,并着手编纂庙宇、金石、风俗、戏剧等志稿。至1935年7月改为历史组,聘顾颉刚为主任,[ 关于史学研究会历史组成立时间,一说为1934年(王世民说),一说为1935年初。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称顾于1935年3月得李书华电,知被聘为历史组主任,正式到组办公为7月1日。而《国立北平研究院院务汇报》第六卷第6期(1935年)所刊《史学研究会工作报告》则径称“本组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改组成立”,顾颉刚主编的《史学集刊》第一期“发刊词”亦谓“二十四年七月本会聘顾颉刚先生为历史组主任,正式成立历史和考古两组”。可见此前当属筹备阶段。]经过重新调整布局,加大了《北平志》的编纂力量(由张江裁、许道龄、刘厚滋、吴世昌等承担),至抗战前夕,共调查北平内外城及西郊庙宇九百十处,照相二千余张,测绘平面图七百余幅,拓碑一千三百余品,访问笔录八百余份。[ 《北平研究院十年来工作概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卷宗号5-6797。]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国史整理工作,由顾颉刚负责标点出版《史记》(白文本),白寿彝负责宋元学术史研究,冯家升、吴丰培承担边疆史料整理。编刊了《北平金石目》、《北平史表长编》、《北平庙宇碑刻目录》、《北平岁时志》、《北平史迹丛书》、《北平庙宇通检》、《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太平天国诏谕》、《南北响堂寺及其附近石刻目录》、《清代西藏史料丛刊》第一集、《清季筹藏奏牍》,以及《史学集刊》三辑。审定出版了梁廷枏《夷氛闻记》、王芷章《清升平署志略》、张任政《金陵大报恩寺塔志》、郭伯恭《永乐大典考》和《四库全书修纂考》等。后者以徐炳昶为主任[ 据《〈史学集刊〉发刊词》,徐炳昶被正式聘为史学研究会考古组主任在民国二十年,即1931年。],自1933年起,由其率领何士骥、常惠、张家懿等赴陕西渭水流域展开大规模考古调查。1934年2月,又与当地政府合组陕西考古会,着手发掘宝鸡斗鸡台遗址,先后持续三年,在史前和周秦汉考古方面均有重要发现。其中戴家沟东侧部分的发掘成果,后由参与者苏秉琦整理成《斗鸡台沟东区墓葬》于1948年发表,在考古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
类似的机构尚有福建省研究院所设之文史组。1939年3月,福建省政府为发展本省科研事业,筹建省研究所于长汀厦门大学内,聘厦大校长萨本栋兼任所长,其下先后设自然科学、医药卫生、农林、工业和社会学五部(1942年改为所)。次年9月沈铭川接任所长后,陆续搬迁至福建永安,并改所为院。1945年12月再迁至福州。该院历史组隶属于社会科学研究所,始设于1942年6月,初期工作目标为“中国近代史之整理与编辑,计分南明史之研究与太平天国史之研究;关于西洋史学之译述与介绍,计分西洋史学名著之编译及东西交通史料之迻译”。1944年王亚南出任所长,将所内机构调整为政治、经济、文史三组,而以历史组归并于后者,由王自兼组长,并聘协和大学傅衣凌和云南大学朱杰勤等为特约研究员,将工作重心转向中国社会经济史和福建文献研究。1946年1月傅衣凌正式加入社科所为专任研究员,并任文史组长。这一阶段,除傅等人在福建农村经济史,以及明清经济史如徽州、洞庭、陕西等地商人、福建海商和手工业生产形态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外,还计划开展福建少数民族调查等工作。[ 《中华民国教育年鉴》,宗青图书出版公司1991年影印本,第9册第806-808页。另可参见章振乾、张来仪《王亚南与福建省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载邱文生主编《永安抗战进步文化活动》,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和《傅衣凌自述》(载高增德等编《世纪学人自述》卷四)。]
这类专业研究机构的建制基本上都采取了中研院史语所的模式,如在人员编制上,福建省研究院就规定以“专任为原则,必要时得聘请兼任研究人员及特约研究人员,协助研究工作之进行”。[ 同上第808页。]北平研究院虽然前期采取研究所和研究会并用的体制,但事实上,其中有的研究会只是某研究所在筹备期间的称呼,一俟条件成熟,即行改建为所。抗战前夕史学研究会之改会为所[ 关于史学研究会改为研究所的时间,有人以为在1936年,然《史学集刊》第4期(1944年8月)登载的“本所纪事”则称“至(民国)二十六年七月改为研究所,聘徐炳昶先生为所长。经费、工作人员及分组,一切仍旧”。今从之。],以及抗战胜利后北平研究院下属二级机构一律设为研究所,便都体现了这一科研建制规范化的趋势。与此同时,还应看到,该院设立的研究会,不但圈子小,成员固定,且学术层次普遍很高,故较之国学门属下的学会,内涵已有相当变化。尤可注意者,1945年春起,该院还积极筹划将院内各学会或研究会改造为一个国内高层次的学术会议组织,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北平研究院会员制,规定由院务会议推荐和院长聘任,“在国内外有重要发明或著作之学术专家,及国内主持学术机关满十年以上者”中召集会员,共同研讨学术及有关北平研究院发展之重大问题。1946年3月和1948年9月,该组织先后二次举办会议,其参会会员按学科分十组,凡九十人,其中史学组为徐炳昶、陈垣、陈寅恪、顾颉刚、姚从吾、张星烺、董作宾、汤用彤和李俨九人,[ 《国立北平研究院第一届会员题名录》,《科学大众》(中学版)1948年 第6期 。]皆国内一时之选。这项制度,对于建立一种面向全国的院内外对话以推进学术的新机制,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為高校系统研究机构。
这一时期的高校史学研究机构,按其不同的设立背景,大致可分三种情况:一为高校自设,从北大国学门、清华国学研究院、厦大国学院、中大语史所、北平师大历史科学门到1930年代以后各高校建立的众多文科研究所史学部,皆属此类。一为国外基金会资助的教会大学研究机构,比较典型的有依托美国“霍尔(Charles Martin Hall,1863-1914)基金”资助的燕京大学国学研究所、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和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等。[ 有关这方面情况,可参见陶飞亚、吴梓明著《基督教大学与国学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一为地方政府或社会筹资建立,然为数甚少,如云南大学之西南文化研究室。该机构系1942年由云南省政府和地方银行资助在云大设立,聘该校文史系方国瑜及姜亮夫、徐梦麟、陶云逵、楚方鹏、费孝通、方臞仙等七人为研究员,另聘名誉研究员顾颉刚、徐旭生、胡小石、张印堂、罗莘田、游国恩、向觉明、闻在宥、凌纯声、徐益棠、汪典存、王文萱、邓永龄、陈碧笙、白寿彝等。次年费孝通、方臞仙二人去职,又聘白寿彝、陈定民为正式研究员。其工作以“研究西南文物为宗旨”,范围以云南、西康、贵州为主,次及四川、湖南、两广,以及安南、缅甸、暹罗、印度、马来半岛。下设二组,其中历史组“研究西南文化发展史及相关诸问题”;民族组“研究西南民族生活及相关诸问题”。研究项目主要为西南开发、西南移民、西南地理沿革,以及西南宗教、民族史、边疆地理、边区人民、西南边裔等,在资料搜集,调查氏族,出版文献丛刊、集刊、研究报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见云南省档案馆藏,全宗号16-2-115。]计自1943年至1949年,先后出版《西南研究丛书》十余种,包括张印堂《滇西经济地理》、方国瑜《滇西边疆考察记》、徐嘉瑞《云南农村戏曲史》、方树梅《明清滇人著述书目》、陈修和《越南古史及其民族文化研究》(以上五种均出版于1943年)、李田意译《缅甸史纲》([英]Harvey原著)、张镜秋译《僰民唱词集》(两种译著均出版于1944年)、李拂一编译的《泐史》和《车里宣慰使司世系考订》(两者均出版于1947年)、徐嘉瑞《大理古代文化史》(出版于1949年7月)等,内容广涉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历史、地理、经济、文化和邻国史等各方面,其中影响最大者为李拂一的两部编译著作及徐著《大理古代文化史》,而方国瑜、张印堂等人所著,亦包含了大量实地调查的可贵资料,为建立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西南学”研究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关于《西南研究丛书》具体介绍,可参见万亚《珍贵的文献——〈西南研究丛书〉评介》,《东陆学林》第八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高校系统研究机构的运行体制,初时多奉北大国学门为圭臬,前述厦大国学院和中大语史所都表现出这样的特征。及至清华国学研究院“出世”,始在高校机构中树立起一种新的模式。该院创建于1925年,至1929年6月停办,先后延续四年。体制上,它并不像国学门那样致力追求学术功能的多样化,而是“略仿旧日书院和英国大学制度”,建立起一个比较单纯的高层次人才教育机构。其《章程》明确规定:“本院以研究高深学术,造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其目的专在养成下列两项人才:(一)以著述为毕生事业者;(二)各种学校之国学教师。”导师梁启超也一再对学生说:“设研究院之本意,非欲诸君在此一年中即研究出莫大之成果也,目的乃专欲诸君在此得若干治学方法耳!”并称“研究院的目的,是在养成大学者,但是大学者不是很快很短的时间所能养成的”,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首应培养做学问的能力和良好习惯,“如果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并且要得精深结论,必须有相当的时间,并受种种磨炼,使其治学方法与治学兴趣都经种种的训练陶冶,才可以使学问有所成就”。围绕着这一目标,在学生的招收、学习和毕业等环节上,它都制定了一套相当规范的操作制度。
首先,学生入学须经严格的考试,“投考手续约分二步:第一步报名,听凭审查资格,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准考证一纸。第二步持此证应考。考题分三部:第一部,经史小学,注重普通学识,用答问题;第二部,作论文一篇;第三部专门学科,分经学、中国史、小学、中国文学、中国哲学、外国语(英文,或德文,或法文)、自然科学(物理学,或化学,或生物学)、普通语言学入门。考生于其中任择三门,作出答案,即为完卷。”考生在报考时,应根据自己选定的专业方向,按照《清华学校研究院选考科目表》正确填报应考门类,每个专业方向均须考六门(六份卷子),内容涉及三至六个学科。
其次,对学生的管理也相当严格。在学期间,学员“须按期到院,常川住宿,屏绝外务,潜心研究”。其研究采用个人自修和专任教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学员一旦根据兴趣与志向择定导师(如研究课题需要,也可确定同时兼受几位教授指导)后,“不得更换,以免纷乱”。同时规定,教授除承担指导学生从事专题研究外,还须定期进行普通讲演,“所讲或为国学根柢之经史小学,或治学方法,或本人专门研究之心得。此种普通讲演,凡本院学员,均须到场听受”。为了促使学生潜心研究,在国学院第二次教务会议上,还特作出了暂不刊发杂志的决定,理由是:“1、杂志按期出版,内容材料难得精粹,若以照片祝词等充塞敷衍,于本院名声有损无益;2、学生研究期限暂定一年,研究时间已苦无多,若再分心于杂志之著作及编辑,必荒学业;3、佳作可刊入丛书,短篇可于周刊及学报中分别刊登。而编印丛书,由教授指导学生为之”。这一点,与北大国学门一开始就汲汲于学术期刊发布的做法也是不同的。
第三,学生毕业,发给正规的学历证书。凡“学员研究期满,其成绩经教授考核,认为合格者,由本院给予证书,其上载明该学员研究期限及题目,并由清华学校校长及教授签字”。[ 上引均见孙敦恒《清华国学研究院纪事》,《清华汉学研究》(第一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2、285、286、273、289、274页。]
这些都表明,清华国学研究院实施的是一种相当正规的研究生学历教育。
反观北大国学门,虽也兼具研究生教育的某些功能,但基本着眼点则在学术研究本身,而非通过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来培养专业人才。其《组织大纲》第一条即强调,研究所之设,目的在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继续研究专门学术之所”,[《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组织大纲》,《蔡元培全集》第四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94页。]也即造成一种学术研究的新机制。而从操作实际看,其整个运转实以研究项目的实施为中心展开,研究生主要被作为一种科研力量,通过项目备案、联系指导教师、发放奖学金和成果认定等环节,或者在校外以“通讯研究”的方式,纳入其工作程序之中。故1925年6月蔡元培在谈到国学门三年多的工作时,强调的也是在搜集、整理、发表研究成果方面的成就,称“若能广筹经费,多延同志,来此共同研究,将来学术上的贡献,一定可以增进”。[《北京大学国学研究所一览序》,同上第五卷,第342页。]而并不及研究生培养之情况,可见其关注重心之所在。
以上比较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北大国学门作为科研本位式的学术机构和清华国学研究院作为研究生教育机构之间的差异。这两种体制,一度并行于我国高校系统,应当说是各有所长。但值得注意的是,自二十年代后期起,我国高校研究院所的建构与实际运作开始越来越多地趋向选择清华国学院的模式,如燕京大学国学研究所、辅仁大学研究院等。以辅大为例,其1933年发布的《研究院章程》和《入学简章》不仅把培养“专门人才”的学历教育确定为主旨,还对招生入学考试(至少四门,包括国文、外语、专业、研究方向及口试等)、在校学习期限(至少二年)和学分(包括论文,至少应达三十二分以上)等都作了严格规定。
这一趋势之形成,并非偶然。事实上,北大国学门成立之时,我国现代大学教育制度尚处于初建阶段,不但大学数量极少,高校毕业生也十分有限,其粗放型的研究生训练方式当与此背景有关。但到二十年代后期,国内大学教育已有了相当发展,据有关统计,1916年全国公私立大学仅北京大学、北洋大学、中国大学、山西大学、朝阳大学、大同学院、复旦公学等七所。至1927年,国立大学增至十七所,省立大学增至九所,经政府承认的私立大学亦达十所,总计十年之内,其数增至五倍以上。随着大学毕业生的增多,要求在毕业后继续进行专业深造的人数也逐年上升,这就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定基础。由于国学门对研究生的训练,主要采取了以研究项目管理为目标的方式,对于那些校外“通讯研究生”,更缺乏严格的督责,这就不能不影响到训练的效果。据统计,1922至1927年间,经国学门审查合格的研究生至少有四十六人,但最后能提交论文的仅十人,成绩为十四种,[ 陈以爱:《中国现代学术研究机构的兴起》,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只占了不到22%的比例。相比之下,清华国学研究院由于形成了一套与西方现代教育制度接轨的规范化研究生教育制度,成效十分显著,其先后招收的四届学生共计七十余名,成才比例甚高,其中不少很快成为蜚声我国文史哲和考古学领域的著名专家和领军人物,因而备受社会关注,自然也易成为其他高校研究生教育模效的对象。
此外,随着各类研究机构的增多,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当局为规范其运作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制度,也对此起了相当的引导作用。1928年5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整理学校系统案》,将在高校建立研究院,“为大学毕业生及其有同等程度者而设,年限无定”的条款明确列入其中[ 见李友芝等编《中国近现代师范教育史料》第二册,1983年内部印本,第654页。]。次年公布的改进高等教育计划又规定,国立大学具备下列条件者,始得设此类研究院所:“(甲)每年除大学各学院经常费外,还有确定的研究经费的;(乙)图书、仪器、标本等设备比较充实的;(丙)校内教授对于某种学术有特殊贡献的。”[ 教育部教育方案编制委员会编印:《改进全国教育方案》第93页,1929年。]凡不符要求者,均不予批准,甚至取缔。如1929年,教育部获知扬州有萧汉与几位地方学校校长联合建一国学研究所,设文字学、孔学、经学、考古学、诸子学等课程,自上年起收费招生,规定学习期限为一年,其入学者既无资格限制,机构自身亦无资金等完善办学条件,即明令其停办。[ 《私立扬州国学研究所呈请立案的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卷宗号5—2313。]而1934年5月发布的《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更对该类机构的建制、功能、研究生招生和学习年限等作了详细规定。其所显示的政策取向,与清华国学研究院先前实行的制度正相吻合。于是,一些有实力的大学乃纷纷据以建立研究院所,以为高级专业人才学历和学位教育之机构,连北大国学门几经变故,也于1932年改为研究院文史部,1934年后又按《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改组成了文科研究所。至此,我国现代大学研究生教育机构乃由原先各校的自主设置逐渐转入须经教育部统一核准始得办理的规范运作轨道。
与此配套,国民政府还于1935年年4月公布了学位授予法,并于当年及1937年分别开始实施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制度,从此结束了国内仅有教会大学授学位的历史。至于《博士学位评定会组织法》及《考试细则》两项修正草案,虽经1940年至1942年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几次讨论而获通过,规定博士学位分为文学、理学、法学、教育学、农学、工学、医学等七科,须硕士毕业后继续在研究院从事研究二年以上、成绩合格者,或在国内外获高级学位后在大学讲师以上职务满三年以上,经教育部审查合格者方能授予。但上报行政院和考试院后,却迟迟未能付诸实施。[ 《三年来学术审议委员会工作概况》,1943年3月铅印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卷宗号5—1347。]
抗战时期,虽国势维艰,但大学史学专业研究机构的建设步伐却未见停顿。1941年7月,教育部史地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确定各研究院所史地部门分工合作办法”一案,对当时高校研究院所史地专业研究生培养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认为目前各大学研究院所下设的“史地学部数量过少”,建议“酌量增设”,同时通过“发行联合刊物,交换研究员生,扩充研究生员名额,举行联合论文宣读”等方法,加强各院所相互间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在这一提案的推动下,中央大学、东北大学和武汉大学等相继增设了史地研究机构。[ 《史地教育委员会三年来工作总报告·三十一年度工作检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卷宗号5—467。]至1942年,经教育部核准在案的这类机构至少已达九个,兹列表以见:
机构名称 在研学生数 沿 革
西南联大历史学部 4 北大和清华均于1935年经教育部核准设文科研究所历史学部,抗战中与南开内迁昆明,合为西南联大,于1939年复建此部。
燕京大学历史学部 9 1928-1931年,燕大曾设国学研究所招研究生。1936年经教育部核准设立研究院历史学部。
中山大学历史学部 10 1932年前称语言历史研究所,1935年经教育部核准,改组为文科研究所,1939年西迁云南瀓江后分分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二部。
辅仁大学历史学部 18 原为研究院史学研究所,成立于1933年,1936年经教育部核准,改称文科研究所历史学部。
金陵大学历史学部 1 1936年经教育部核准建立,1940年开始招生。
中央大学历史学部 2 1941年设立。
浙江大学史地学部 14 1939年设立,并经教育部核准,后改称史地研究所。
东北大学史地学部 8 1940年成立史地经济研究室,分历史语言、地理地质、社会经济三组。1942年经教育部核准改为文科研究所史地学部。
武汉大学文史学部 7 1942年经教育部核准成立,分文学和史学二门。
(注:此表主要依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史地教育委员会工作总报告及参考资料》提供的各校研究院所申报数据,并参证其他相关文献制成,其机构名称及数据皆以1942年为准。)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防止滥施学位,教育部还规定文科研究所每年所授硕士学位,须上报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统一审核批准方为有效;凡不符条件之高校不予核准建立文科研究所并授学位,如抗战中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迁至四川成都后,聘顾颉刚为主任,先后邀胡厚宣、张维华、汤禾吉、钱穆、孙次舟、王育伊、韩儒林等名家入所,[ 《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在蓉》(1939-1945),山东省档案馆藏挡,卷宗号J109-03-3。]并招收了11名研究生。但当其于1940年向教育部申请成立文科研究所时,仍被教育部以“该校自迁川以来,校舍及图书各方多借助于私立华西协合大学。现时应集中人力物力,致力于本科各学系之充实及发展”为由搁置不批。[ 《教育部指令》(1940.9),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卷宗号J109-03-2。]这些监控措施或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应当说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1947年12月,教育部又发布《大学研究所暂行组织规程》,要求将高校研究院及其研究学部一律改为研究所,分别归口于相关学系,由系主任兼所主任,系内教师同时兼为研究所工作人员,但不减少教学课时,也不另支薪津。于是,各校历史学部紛紛改为史学研究所(史地学部则改为史地研究所)。[ 《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1948年12月初版,第575页。]此种系所一体的运作模式,固然有利于加强这类研究机构的教育功能,但在缺乏经费和科研力量增量投入的情况下,往往也易弱化其组织专业研究的规模与功能。
综上可见,193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现代史学研究机构的建制已基本形成了以中研院史语所和各大学研究院所史学部为代表的两种主流模式及其相应的配套制度,前者可称研究型机构,后者则主要为研究生教育机构。当然,从根本上说,两者的运作并非各守一隅、自为疆界,而是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既有分工侧重而又相互依托的关系。这是因为,高校文科研究院所史学部在发挥研究生教学功能外,通常都承担着大量科研任务。而非高校系统的研究机构实际上也对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倾注了相当关怀。特别是1940年5月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大学以外研究院所得招研究生授学位”的议案以后,[ 见《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工作概况等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卷宗号5—1347。]改变了原先非高校系统无学位教育资格的旧规,使中研院等一些高层次的研究机构亦得正式加入这项工作,[ 中研院自1934年以后即有少数研究所(如物理所)开始招研究生,然在1940年前并不能授学位。]从而拓宽了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渠道。不仅如此,会议还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强两者间合作的举措,如允许双方互商借用师资和设备;大学研究院所和中研院、北平研究院等所招研究生,可依需要先在大学攻读一年,再到专业研究机构从事研究一年等,以充分发挥各自在教学或实践条件方面的优势。
与此同时,还应看到,其时高校和非高校研究机构之间的人员,实际上一直处于频繁的相互流动之中,前述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的成员,大多即为各高校在职教授;各研究所之间互聘兼职人员更是常事。当然,其间也会因争聘高层次人才而发生某种冲突,抗战时期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的经历便是一个明显例子。
该所西迁成都后,见战时内迁各国立大学经费普遍难以为继,亟望以其相对稳定之经费来源(因有霍尔基金资助)吸引尖端人才,提升自身的国学研究层次。时任国学所主任的顾颉刚即向校长刘书铭力荐钱穆和汤用彤,盛称钱氏著述“慎密谨严,蜚声学圃,实为今日国史界之第一人”,汤则“以新方法整理佛经甚有成绩”,只是担心“此二人均为北大台柱,如果一时俱去,则文学院失其重心,学生亦无所仰望,故此事只得迟迟为之。而宾四先生之来,亦不可泄漏消息,否则北大方面决不允可,尊处之聘将徒成虚语。刚意宾四先生老母在堂,拟请其以侍养为由,到苏之后而向北大辞职,而不即来成都。在此期间,校课由人分代,渠则一意编制地图,俟北大方面不再坚留,并已觅得替人之后再邀其前来,似较不着痕迹[ 关于钱穆离北大而受聘齐鲁事,钱氏晚年所作《师友杂忆》无此曲折说法,仅谓:“余在昆明,临行前,颉刚来访,彼获流亡成都之山东齐鲁大学聘,任其新设国学研究所主任职。实则此事由颉刚向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协商得款,乃始成立。颉刚来邀余同往,适北大历史系同学同来联大者至是已全部毕业,余允颉刚之约。惟既拟归苏州,须秋后始去成都。颉刚亦允之。”(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31页)然顾、刘两当事人均如是说,当不为无因。]……汤先生则迟一二年再说,只要钱先生来,汤先生必无不来之理也。”[顾颉刚:《致刘书铭》,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卷宗号J109-03-2。]研究所教师张维华也同时致书谓:“钱先生处,顾先生已与之谈过数次,其困难点在怎样摆脱北京大学而不致开罪同人及傅梦(孟)真先生,以免增加齐鲁将来之困难。顾先生所想之办法实属周全之至,如校长以为可行,可将聘书早日寄下,以便钱先生向北大辞职。”[张维华:《致刘书铭》,见同上。]可见颇费苦心。而其聘用胡厚宣一事,更与史语所起过一番争执。胡本任史语所考古组助理员,参与殷墟发掘及其出土甲骨整理工作多年。1940年秋应邀至齐鲁国学所任副教授。因事出突然,史语所对此深感不满,曾于当年8月26日、11月1日二次致书齐鲁大学,责其“利用美金收入,外汇高涨”之优势,以不正当手段挖人,“此类举动,似与学术机关之身份不合,且易在青年学者之心术上生不良之影响”。并称胡事先既未提出辞职,在合同期未满时,以请假送眷赴渝为名而离所不返,行前又抄录带走了大量史语所“所藏重要史料”,皆属背约,要求对方作出解释,并保证日后不得在齐鲁所办刊物登载“本所未经发表之任何材料”。[ 《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致齐鲁大学公函》,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卷宗号J109-03-2。]齐鲁方面则回书明确拒绝了这些指责。考胡厚宣之就聘齐鲁,当与该校所藏明义士搜集的大量甲骨对他的吸引有关,齐鲁方面也确曾计划让其参与此项甲骨整理。只是这批藏品当时并未随校内迁,抗战胜利后,又因明义士未归而不便开箱利用,[ 抗战胜利后,回母校出任齐鲁国学所所长的吴金鼎在致校长吴克明函中即称:“明义士之收藏近三万片,为世界最大一批之甲骨收藏。弟深望胡(厚宣)、明二君将来能合作研究,以其成绩归研究所出版……若明君不归,而让厚宣兄开箱研究其材料,此则大有碍于学术界之Courtesy(礼节),恐将因此而伤胡、明二君之感情,且使兄处于万分困难之地位,此点厚宣必能谅解也。”见山东省档案馆藏档,卷宗号J109-03-2。]致使其在齐鲁期间,始终无缘接触这批甲骨。
这些情况,要皆反映了当时人才流动的基本态势。应当说,这种充满竞争的人才流动机制,尽管存在着自身的缺陷,但从总体上看,显然有助于加强各类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并促进专业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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