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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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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梅森——被遗忘的合众国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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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9 | 乔治·梅森——被遗忘的合众国缔造者
标签: 独立宣言 美国
作者:夏岩 编译
他是一个智慧的弗吉尼亚州人,与最初的四位美国总统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和麦迪逊是至交和战友。但是,他却拒绝在美国第一部《宪法》上签字。也正是他,设想出了《权利法案》。这是美国《宪法》的第一次修正案,此法在1791年通过之后,才使美国《宪法》成为一部可行的大法。他是谁呢?他的名字叫乔治·梅森(George Mason)。
在1787年,几乎整整一个夏天,费城的人们焦躁不安,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这是一个星期一的早晨,参加立宪大会的代表们聚集在弹痕累累的州议会大厦(今天的独立大厦)中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代表们争吵到最后一刻,仍然无一人完全赞同所取得的结果。
看来要完全达成一致是不可能的,按会议议程,各州代表终于依次在《宪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全体代表中间只有三个人拒绝在新《宪法》上签字,其中一人就是乔治·梅森。其实此人对于美国三部大法的形成所做出的贡献比任何人都大。这著名的三大法律文献即:《独立宣言》、《宪法》和《权利法案》。
当年的梅森已经62岁,身患痛风病,性情暴躁。他认为,根据这部宪法即将建立起来的联邦政府权力会过于集中,而且奴隶制仍然不能废除。另外,新《宪法》应该附有《权利法案》。这样的《宪法》没有保障民众的权益,所以,尽管他本人在《宪法》的起草过程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但现在决定不再支持它了。正如梅森所预料的那样,这一举动使众人瞠目,也使他疏远了某些人。人们永远无法得知,梅森当时是否意识到,他采取的立场对自己将意味着什么。
乔治·梅森于1725年出生在波托马克河上的一个种植园里。这地方就是今天弗吉尼亚的费尔法克斯县,离华盛顿城不远。他的父亲乔治·汤姆森·梅森死于轮船事故。那时小乔治年仅10岁,抚养他的义务便落在母亲安和舅舅约翰·默瑟的肩上。
在18世纪,图书稀少为贵。美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本《圣经》,一般富裕人家也只有几十本书。而默瑟生前却拥有1500本藏书。这间不同凡响的书房为青年梅森的成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梅森和他的朋友乔治·华盛顿一样,没有接受过多少正式的教育,默瑟的书房就是他真正的学校。
1746年,年方21岁的梅森已经拥有2万英亩的种植园(到他谢世时扩大到约10万英亩),这证明他是个成功的经营者。四年后他与另一种植园主的女儿安·艾尔贝克喜结伉俪,此后夫妻恩爱,直到23年后安因病去世。他们有过12个孩子,其中9个活了下来,5个儿子和4个女儿。虽然许多人认为乔治是个难以相处的人,但他对安却一往情深,充满温存,而且始终不渝。他尽管再婚过,但临终时,还是做出选择,一定要安寝在安的身旁。
安与乔治婚后十年中修建了新的家园。梅森的贡斯顿庄园就如同杰斐逊的蒙蒂塞罗庄园和华盛顿的弗农山庄,成为一代人杰的发祥地。
梅森选择了这个地方定居可谓用心良苦。他完全可以将贡斯顿庄园建在更宽敞的地方,因为他的家业已经是良田万亩了。但是此处为两大城市的中间地带,靠近交通要道。这条路一端通向殖民地的首府威廉斯堡,另一端通向当时北美最重要的城市费城。当年殖民者的领袖们远途归来后,总喜欢在这里逍遥数日,或纵马驰骋,或开怀畅饮,有时还在客厅里打打牌什么的。众人偶尔也谈及国是新闻。梅森总是卓有见地。杰斐逊深受他的影响,称他为“具有特殊智慧的人”。詹姆斯·麦迪逊也说过:“我同梅森的几次交谈都是在我路过他的贡斯顿庄园时,每一次都使我获益匪浅。”
梅森的意见能使其他合众国创建人折服,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快捷与敏锐,而主要还是因为他与这些人在本质上有所不同。他无意于个人名利,而是醉心于对政治哲理的探讨。他对政治问题有着深邃的见地,但是他自己也承认,他绝对无法忍受政治生活中那种争权夺利的同僚关系,他索性将一些官员称做“禄蠢”。
与梅森交谈过的人都很难忘记他,他的语言既不温文尔雅,也不含蓄圆滑。除了带着几分幽默以外,只是一味辛辣的讽刺。杰斐逊直言不讳地说:“他的语言既粗鲁又肆意,但却生动形象。其中那些玩世不恭的哲理,的确发人深省,使人刻骨铭心。”
在周围的朋友当中,惟一对他性格不介意的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们二人经常各自携夫人相聚。他们几乎无所不谈,如农场、时装和奴隶。奴隶问题总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实际上,华盛顿和梅森等当时殖民地的精英们从感情上已经厌恶这种做法了。
当华盛顿对“畜奴制”的认识尚在形成之中时,梅森已经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解放黑奴。但这事在当时却并不那么简单。因为他们认为,奴隶们没有独立生活和劳动的能力,一但被解放,便无法生存下去。另一方面,对于种植园主们来说,解放黑奴无异于经济自杀。
几年过后,奴隶问题使梅森感到忍无可忍。他认为,解放奴隶已经势在必行。他还认识到,在考虑解放奴隶之前,一定要首先推行一项教育计划,使奴隶们能够掌握知识。
两位乔治皆以天下为己任,但各自充当的角色却大不相同。华盛顿雄心勃勃、精力充沛,当仁不让地成了美国革命的领袖;而梅森的性格适合幕后策划。他们的合作真可谓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华盛顿言语谨慎,处事稳重;而梅森则直言不讳,独步当时。他明确提出政教分离等主张,还坚决反对无名堂的税收。
1773年,梅森48岁,妻子安的去世使他悲痛欲绝,他想进一步脱离政治生活。但是,一年之后,在华盛顿的弗农山庄度过的一个夜晚改变了他的决定。他受到了华盛顿的殷切邀请,与华盛顿共同起草了《费尔法克斯决议》,阐述了殖民地人民反对《波士顿港口法》的立场。这就是梅森起草法律文献的开始。
1775年独立战争开始,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弗吉尼亚立宪会议邀请梅森接替华盛顿的职务,担任立宪会议的主席。他很快成为一位德高望重的领袖。出于天性,梅森对民众的权利特别关注。在长期从事制定法律的工作中,他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辛勤耕耘在美洲殖民地这块新鲜的土地上。他首创了一种政治磋商的方式以解决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种种矛盾。
1776年,弗吉尼亚召开代表大会,讨论如何改组立宪机构。年已51岁的梅森再次被拥戴为立宪会议的主席。大会责成他起草《权利宣言》,他感到责无旁贷,于是欣然受命。该宣言为后来制定《宪法》的修正案《权利法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年的5月4日是个星期六。在这一天,罗得岛这块不大的殖民地宣布从英国独立。这条新闻使弗吉尼亚人大为激动。梅森满怀热情地加紧工作。但是他马上发现,宣言起草委员会里有一群废物,他们提出了上千条不切合实际的条款。梅森力排众议,在一周之内,将这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全部推开,当仁不让地把握起草这一重要宣言的大权,大会的其他代表完全支持他的这一做法。
在《权利宣言》中,乔治·梅森第一次阐明了美国宪法的哲学思想和理论基础,这是美国政治观念的启蒙。核心思想就是:政府的惟一目的是保障人民的全部“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与“财产”。而人民的这些权利是“造物主赋予的,是不可剥夺的,比任何形式的政府都重要得多”。
整整一个夏天,梅森为起草弗吉尼亚州宪法和《权利宣言》而呕心沥血,这就为他在11年后成为美国宪法的总设计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麦迪逊和杰斐逊都与梅森关系密切,并经常与他通信交往。这两位政治家能宽容他的一切怪癖,将他看做是一位独具只眼、智慧超群的天才。他所强调的“人权天赋,不可剥夺”这一观念,在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政府可能承认,更不要说写入宪法了。梅森首先将其写入弗吉尼亚州宪法,而后来的美国宪法才以这一主导思想为宗旨,只有保障了个人生存、自由与致富的权利,整个社会才能发展,每个细胞的健康构成了整个肌体的健康。这一重要思想被乔治·梅森超前地提了出来,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
在起草著名的《独立宣言》时,梅森极力促成杰斐逊当此重任,因为他认为杰斐逊在许多方面的条件优于自己,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杰斐逊的受教育背景及人格赢得了大家的信赖。其实大家也公认:“我们信任杰斐逊,但是他的动机和内容显然是由乔治·梅森所提供的。”在起草《独立宣言》时,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协助杰斐逊仅仅将梅森的《权利宣言》做了一些文字上的改动,使之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政治文献。尤其是中间的精华段落,简直就是《权利宣言》的翻版: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惟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 ——《独立宣言》
弗吉尼亚州立宪大会在梅森的努力下圆满成功,通过了由他起草的《宪法》和《权利宣言》。梅森重返贡斯顿庄园,想过两天悠闲日子。但是,战争使他无法自乐于世外桃源。在美国革命战争的年代里,乔治·梅森不仅活跃在政坛和理论界,而且后来还投笔从戎。他发起募捐,装备了民兵团,自任上校团长,由此人称“梅森上校”。但是,梅森目睹了华盛顿为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在大陆会议中同那些平时横征暴敛、见利忘义之徒的曲意周旋。这些卑鄙、肮脏的政客行为使他深感厌恶。他最终解甲归田,逃离政界。
这样他又一次“归去来兮”。在贡斯顿庄园附近住着一位名叫萨拉·布伦特的女种植园主,已50岁出头,但风韵犹存。梅森向她求婚,萨拉也欣然接受。再婚使梅森得到了友情和温暖,但他再也无法找回与安在一起的那种激情和浪漫。
闲暇苦短,梅森又被邀请出席联邦立宪大会并参加制定联邦宪法,这一重大事件又使他感到责无旁贷。1787年5月的一个早晨,62岁的梅森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费城,这是他有生以来最长的一次旅行。尽管他早已厌倦了政治,但是对于立宪,他却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
大多数与会代表认为,这次会议无非是根据各州的利益与意见制定出一些妥协的条款而已。但是,麦迪逊心中却有着不同的想法。他打算搞一部全新的国家大法。但是,他知道,首先要得到弗吉尼亚代表们的支持,那就非常困难,然后还要说服整个大会,这就更不容易。麦迪逊决定向梅森求援。
梅森自始至终坚持着神圣的原则。在起草《宪法》的整个夏天里,他同反对者进行不懈的斗争。他所坚持的做法有时甚至违背他的自身利益或弗吉尼亚州的利益。为了保障普通人的合法权益,他敢于向任何权贵挑战。他坚持要将普选权写入宪法,给予新开发的西部各州完全平等的待遇。他担心联邦政府权力过大会损害各州人民的利益。另外,他还坚决反对买卖奴隶。
其他代表不同意他解放黑奴的要求,这使他十分失望。这还仅仅是他与众代表许多分歧中的一个。到了8月份,他已经宣布:“我宁愿砍下自己的右手,也不会在这部宪法上签字。”
立宪大会即将结束,梅森提出起草一部《权利法案》以补充宪法。但是,当代表们对此提案进行表决时,大多数代表显然都不同意他的意见。在每州一票的表决中,结果是10:0,就连他自己的州也反对,这对他是一次致命的打击。
梅森面临绝境,但还是做了最后的一搏。他分别写信给他的挚友,阐述了他对该《宪法》的16条反对意见。当这些信再次遭到冷遇时,他决定拒绝在这部新《宪法》上签字。由于梅森自始至终积极参加制定这部《宪法》,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他的此举不仅使所有代表惊愕,而且使他们在签字时感到非常尴尬。
尽管新《宪法》于1789年1月4日宣布正式生效,但是梅森的反对无疑为它蒙上了一层阴影。最感沮丧的人是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因为他将按照所颁布的新宪法执政。他认为这是梅森对他的公然背叛。富兰克林都签了字,为什么梅森就不能签呢?他俩自幼是知心好友,在战争年代又增进了友谊。但是,梅森后来在自传中写道:“……不能将个人的好恶强加于世人。”
尔后,梅森断绝了与华盛顿的往来。立宪大会后的第五年,梅森与世长辞。他死后不久,华盛顿又开始称他为自己的故友。
回到贡斯顿庄园后,梅森的政治前途变得异常暗淡。他已经不再是州里的政界领袖,也就更谈不上联邦的头面人物了。即使这样,人们还是推举他为美国国会的首届参议员。然而梅森毅然拒绝出任国会议员。
就在立宪会议结束的几年后,梅森做出的牺牲开始有了效果。在国会第一届会议之后,麦迪逊主持通过了《权利法案》,实现了梅森的愿望。对此,远在贡斯顿庄园的梅森发表了评论:
“我从最近通过的联邦宪法的修正案中获得了很大的满意。如果再能通过两三个这样的修正案的话,我愿意再次全身心地投入新政府的工作。”
遗憾的是,梅森未能重返政坛,他在1792年10月7日死于疟疾,这是一场当时发生在弗吉尼亚州的流行病,不少人染病身亡。更加令人遗憾的是,他在遗嘱中并未提出解放自己庄园的黑奴。如此壮举却让给了乔治·华盛顿。身为首届美国总统的华盛顿,深受梅森的影响,看到了畜奴制的丑恶,临死时在他的遗嘱中遣散了自己的所有黑奴,从此被传为佳话。
为什么梅森最终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这成了一个谜。不过据常理分析,可能梅森已经认识到个人力量的渺小,他做出再大的牺牲也无济于事。他不愿意让自己的庄园破产,因为他拥有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这些人后来显得比他的原则更为重要。而没有孩子的华盛顿却无此后顾之忧。
梅森死后,他的价值得到其他合众国缔造者的承认。但是,他们没有为他当众正名,他的讣告也非常简短。这主要是因为他拒绝在新《宪法》上签字,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梅森很快被国人忘记了。除了在弗吉尼亚州的学校里,人们还能从历史教科书上见到他的名字。
然而,在笃信民主的少数美国人的心目中,梅森这颗巨星的光辉永远不会泯没。他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美国政治。走进国会大厅,人们可以看到,梅森的大理石浮雕像与世界古今伟大的立法者并列:有率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和《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斐逊。在联合国成立之际,美国总统亨利·杜鲁门深切缅怀这位被遗忘的合众国缔造者。他的精神又一次体现在《国际人权宣言》当中。杜鲁门说:“认识到梅森丰功伟绩的美国人实在是寥寥可数。他在1776年所写的不朽的《权利宣言》乃强烈荡击人们头脑的篇章。这是一部最为光辉灿烂、最具先知创见的历史名著。作为《宪法》的补充件,《权利法案》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政治文献,它直接来自于梅森那惊人的、睿智的头脑和他那高瞻远瞩的爱国主义观念……因此,我说,乔治·梅森将永远在我们心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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