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意识、市民意识与中国经济改革的精神动力
章星球
经过一番辩论后,自由主义者大苗能够承认自己的观点来自于马克思,只是强调这个“哲学”只是马克思对历史的继承和发展,不完全是马克思个人的成就而认为不能一言以蔽之地“拉倒”。由此我想起卢梭的“人民民主”和“公意”,马克思也没有完全的发明创新,而是对卢梭继承发展而已。然而,问题正在于,这样的含糊概念,下启黑格尔和马克思,酿造了极权主义灾难,其中黑格尔是个关键,大苗又提到“农民意识”的哲学源头又与黑格尔相关,就让我更加警惕了,要警惕的是,这很容易让市民意识成为一种改造意识的工具,而农民意识则沦落为被改造的对象,这点似乎已经被历史印证,并且仍然体现在当代某些官员的意识当中,所不同的仅仅可能在于,马克思毛泽东说要克服小农意识时,是要把农民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而我们的大苗则要把“猥琐”的农民意识改造成市民意识。然而有趣的是,面对同样一个卢梭,从康德到罗尔斯,却打开了一扇自由主义的大门。所以,这正是我们在处理“农民意识”这种含糊概念必时须借鉴和警惕的地方,处理得好,将有利于自由民主的进步,处理不好,就成为专制政府拒绝民主的托词,从我们可以观察和搜集的信息来看,党政官员高频度使用这一词汇,证明后一种趋势非常明显。为了避免党政官员不从自己的意识观念中找原因,却反而以“农民意识”、“农民素质”等理由拖延民主与制度改革,把农村贫困的制度性原因推诿到精神性原因上去,所以有必要撇清一下农民身份与农民意识的关系。
一个模糊的概念竟然可以在人类历史上开启一场灾难,由此可见概念界定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偏偏处于一个概念泛滥的时代,不仅已有的概念让我们头疼,还要面对诸如大苗自创的“农民式猥琐”一类全新概念。我并不反对任何人提出新概念,或许这正是人类区别于动物最大的荣耀和特质之一,我本人也乐于此道,因为有时候一些想法确实无法用现有概念来表达。但是我认为任何人提出任何概念,必须有一个起码的要求,就是要做到自圆其说。譬如你可以指鹿为马,我说是鹿你非说是马,“鹿”和“马”两个概念都是约定成俗,谈不上真理与谬误,但是你必须逻辑自圆,既然你说鹿是马,那你接下来就要谈马角、马蹄什么的,你不能又颠回去,说马怎么有角,马蹄怎么会是偶蹄什么的。当你指鹿为马,指马为鹿后,“鹿角”一类概念就莫名其妙了,这就是逻辑不能自圆。所以是鹿是马你可以说了算,却不能随意颠倒,鹿头马嘴不能由你随机搭配。否则就象毛泽东的辩证法,横竖都是他的对。
“农民意识”、“市民意识”这些个概念也是如此。
要分清这两个概念首先要区分“农民”和“市民”,目前至少存在两种界分方式。一种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区分,市民已经等同于国民或者公民,农民只是市民范畴内从事农业工作的群体。另一种是中国特色的,市民专指具有“城市户口”的群体。与此相对应,中国的农民概念,不仅专指那些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还包括那些已经从事非农业生产而尚未改变农民身份的人,包括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所以中国农民是指所有没有获得“城市户口”的具有农民身份的人。中国的旧市民则是指在计划体制下入住城市较长年限的群体,新市民则是通过个人奋斗从农民群体转移过来的“农转非”人士。
西方语境下的农民意识与市民意识的界分已经不再是针对其城市居民与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而言,因为此时“农民”已经在市民范畴之内。所以西方的“市民意识”与“农民意识”颇近于现代民主自由社会公民意识与封建社会臣民意识的区分。市民意识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在政治上体现为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协商意识,在经济上体现为自由竞争、自由交易精神、私权保护意识等,在文化上体现为自由思考自由表达开放多元等。与之相反,所谓的“农民意识”大概就是指政治上对专制的服从性依赖性、经济上的垄断意识和依附意识(强势阶层的垄断意识与弱势群体的依附意识)文化上的保守封闭权威意识等。我注意到大苗后文中也提到西方市民和市民意识的一段表述,但西方“市民意识”概念实际上与大苗强调的黑格尔、费尔巴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所谓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并无必然的联系。从被马教批判的所谓资产阶级唯心论出发一样可以探索“市民意识”这一概念,甚至,我倒是看到大苗钟情的马教虽然批判了小农意识,却并没有对应地倡导“市民意识”,这个细节值得大苗用心注意。
即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逻辑能够成立,一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也可能正因为其权利需要而更体现为上述政治经济与文化权利意识特征的“市民意识”。不过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却要演变成“非市民的身份存在(因其权利的不利地位)决定了市民意识(因其对权利的要求)的存在”。其实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大苗等朋友如果愿意悉心领会我界分“决定”与“制约”这对概念的深意,按“意识决定存在,存在制约意识”(注意下这是我的原创句式)的逻辑去理解事物,自会跳出框框,别有洞天。——注,这一对概念的界分是我尚在务农之际就已经建立的,是我认识社会的钥匙之一、也是我个人的精神动力与生存信心来源之一。放弃存在决定意识论,只承认存在对意识有制约性,才是真正理解了人,理解了人的自由意志,不仅为各种精神现象、各种特例提供了哲学解释空间,同时也承认意识会受到种种限制。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我常用一种审美的眼光去看待那些克服存在困境而成长的人类精神之花。从“存在制约意识”去研究农民意识,立场会更公正客观,会对优缺点两方面都有所研究,因而使“农民意识”很难成为一个批判工具或评价标准,而只能成为一种研究对象,尤其,我们会从中找到某些“市场意识”的元素,从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来看,这种元素显然主要不是来自于农民以外的另外两大群体——干部或计划体制下的城市居民,而是内生于农民群体之中。
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西方语境下的市民意识与农民意识是不能分别对应于我国这种户口制度下的市民与农民的。两者明显的交错,中国农民不一定在“市民意识”上逊于中国市民,中国市民的“农民意识”也不一定比中国农民来得轻。尤其是从农村出来通过个人奋斗而产生的新市民,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文化角度的市民意识都远比老市民强烈,尽管他们可能正是老市民最乐于以“农民意识”来评价的一个群体,甚至是在中国式“农民意识”这种话语霸权下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不在竞争第一线的家乡农民,很难听到这样的评价也不太在乎,但是新市民或者正在成为新市民的农民企业家、农民工显然比较在乎。
为什么从农村来的中国新市民和潜在的新市民会不满于这种评价呢?原因就在于正是按西方市民意识的界分方式,他们身上所体现的正是真正的市民精神。在政治上,他们的地位不利因而对平等、民主有更强烈的要求,在经济上,因为他们大多在民营企业,是民营企业主或者民营企业职工,所以他们更强烈要求公平竞争、自由交易,反对垄断和特权。这种情形非常类似于西方市民的成长期,彼时市民意识所对抗的与其是“农民意识”,毋宁说是贵族的垄断特权意识,而市民意识的实践主体正是当时大批涌向城市的农民,市民意识的成长过程是农民以新的观念新的权利要求去与城市贵族垄断地位抗争的过程,而不是城市贵族和相对优势阶层以一种“意识”去同化或“改造”农民——不知道大苗对“改造”一词会不会觉得有点恐怖。大苗说“农民意识指的就是现代以前的传统社会意识,非城市的、封闭的并排斥商业文明的传统社会意识”,从欧洲历史看,显然不是农民在排斥商业文明,而是特权垄断意识在排斥商业竞争,农民不具备排斥商业文明的权力,也很难产生拒绝商业的意识。这个不用看历史,谁在践履谁在排斥,看看大街上的贩夫走卒和城市权力对他们的鄙视与驱赶就知道了。
和欧洲曾经的历史一样,中国当代市民意识的成长,也更多体现在奔涌向城市的农民工和民营企业家包括无数个体工商户身上,与之相比,计划体制下造就的原城市居民,较多数依靠国有企事业和政府单位而生存,他们的意识中依附意识、垄断特权意识、对竞争的逃避意识、无法面对农村精英激烈竞争的封闭意识,反而更多体现为西方语义下的“市民意识”的反面,这一点我们的上海恐怕最为严重,不警惕政府官员的这种意识,上海的民营企业生存空间恐怕难有大的拓展。但是得城市生活的天然便利,老市民可能在消费上表现出有别于农村竞争者的一些情调,俗谓小资情调,还有皮肤比农村人嫩一些,脂肪多一些,肌肉软一些。这些便构成了中国式市民意识的主要内容。菜农举的那个喝咖啡的例子,一个农村青年奋斗多少年,终于可以和城市人一起喝咖啡。在中国城市居民概念中的市民意识便体现在喝咖啡上,而西方语义下的市民意识,则体现在这位农村青年喝咖啡之前的奋斗历程当中。前者为伪市民意识,后者才是真正的市民意识。伪市民意识实际上是因城市户口居民在二元体制社会中拥有的相对优势造成的体制内优越感,是一种与市民意识相悖的东西。
然而,在这个话语权遭到城市精英垄断的时代,我们无法避免两种概念划分方式的鹿头对马嘴。我的大苗老兄恐怕也难以解决如下难题,农民和市民的区分是中国特色的,农民意识和市民意识的区分却按西方标准。最后吊诡地让“农民意识”一词被一群骨子里的臣民拿来嘲笑真正市民精神践履者的一个工具。
其实,真正阻碍商业文明的力量并不是农民意识而是官僚意识和计划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伪市民意识。中国拥有农民身份者的“农民意识”与“市民意识”的隔阂其实远远小于官僚意识、伪市民意识相距地“市民意识”的距离。
如果我们从经济学意义来看,中国农民这个阶层的观念意识特征恰恰是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原动力,非常可惜的是,在今年各路学者搞的“改革成功经验总结”上,农民意识或小农意识这一中国改革最大的精神元素竟然缺位了。在改革前夕,我们可以把当时中国的社会人格分为三类,城市居民在计划体制下的伪市民人格、官僚人格、农民人格。在这三大社会人格当中,我认为农民人格可以说是一种前市场人格,是改革开放真正的精神动力,包括我们早期的企业家精神,都是直接从这一精神母体中孕育而出,这也正是早期企业家主要由农民出身者组成,到现在也仍然占较高比例的原因。
为什么在马克思话语体系下备受岐视的小农意识或农民意识,却可以作为一种前市场意识而驱动改革呢?这要从我国的农村政策和农业生产特点,结合前文提到的“意识决定存在,存在制约意识”这一逻辑来谈。我们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的角色存在,是由我们的意识与观念来决定的,一个人的意识决定了他想当医生,律师,或者空姐、舞蹈员,但是他的存在却制约他的决定,你想当医师,但没钱完成学业,你想舞蹈,却是个瘸子,也许你并不能如愿实现你的目标,但你的意志始终在种种制约条件下掌控着你人生的方向盘,决定着你的人生轨迹。即使你被无法抗拒的力量抛下悬崖,你摔出来的轨迹和最后的姿势也会与众不同,也只是受“制”的结果,而不是被“决定”的结果。人类自由意志的这种决定性,是人的一切尊严与权利的起点,社会存在不能决定它,而只能制约它,所以人世间总是充满各种奇迹,各种让我们感到惊讶或惊喜的事情,所以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表现出种种自由性和不确定性,所以自然科学中的决定论无法研究人类意识。但是社会存在对意识的制约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的三大社会群体,干部,工人和农民,是三种不同的社会存在,他们都受到各自不同的制约。计划体制是一个中心,离中心越近者,得其利益最多,受其制约也越大,对其依赖越深,工人其次,农民则处于末端。正是这样的社会存在,提供了一种条件使计划体制末端的农民经济观念的发育更有可能朝向于自由的方向。小岗村,承包制,便是计划体制从末端开始变质。在承包制下,每户农民其实都既是一个投资主体,又是一个生产主体和销售主体。有成本收益的盘算,有对更高销售价格和竞争市场的期待——农民很早就按统购统销原则向国家卖粮的同时,也在黑市收购者之间作选择,农民的市场需求,刺激了各种类型的“黑市”发展。在计划体制仍然严密控制着城市居民精神世界的时候,市场意识却在乡村萌芽,然后向城市蔓延。
打破计划体制的关键要靠非国有企业——或者说市场型企业的崛起,而市场型企业的崛起需要两种精神动力,一是企业家,二是自由劳工。企业家精神需要的是投资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等,而自由劳工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本质不同是他们和企业主的关系是建立在自由契约基础上的,没有铁饭碗,不可能象体制职工一样获得生老病死的保障。承包制下的农民,由于同时既是投资者又是工人,作为投资者要承担风险,要斤斤计较于成本与效益,要为种子化肥涨价发愁,要跑信用社愁贷款,只要土地稍微多一点或农活紧一点,还会有雇请短工或换工的需要,所以农户的经营模式实际上与企业经营在基本原理上是一致的;农民同时又是自己的工人,需要勤劳克苦、要追求劳动效率,插秧割禾都希望手脚能快上加快。所以,农民作为投资者和工人的双重身份孕育了最原始的企业家精神与自由劳工意识,这正是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崛起”的谜结所在,只有改革的总设计师把它当一个谜,对农民而言这不是谜。“做生意”的情结普遍弥漫于青年农民头脑中,如果说真正的“市民意识”以一个“市”即商人精神为中心的话,它在农民头脑中实在是太浓了。所以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与其说是来自于“设计”,不如说是起源于农村的自发市场秩序和农民意识中的市场精神。温州农民是这种市场秩序和市场意识的最典型代表。
把中国市场意识的母体归为小农意识,并不是一种无稽之谈,还可以从西方经济学中找到依据。针对于小农行为的研究,最著名的是“舒尔茨—波普金”命题,舒尔茨(Schultz )是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他认为农户相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农民比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S.波普金(Popkin)认为,小农的农场完全可以用资本主义的公司来刻画,也就是说,小农无论是在市场领域还是政治社会活动中,都更倾向于按理性的投资者的原则行事。除舒尔茨、波普金外,也有一些学者强调农民与资本家的区别性,如A.V.蔡亚诺夫(Chayanov)认为,小农的行为不同于资产拥有者,因为他不雇佣劳动,其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而不是追求利润,这有点象李大苗提过的观点,把雇佣劳动当作小农与资本家的本质区别。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从我自己的经验来看,小农并非不追求利润,小农做梦都想发财,不能轻易扩大投资,其实是各种具体条件限制造成的,例如土地不能私有化、不能自由交易,例如政府对农村教育投入不足,使他们缺少某些专业知识。而不是小农意识中对利润没有企求。相反,不雇佣劳动则是因为自己的劳动能够满足需求,而不是小农意识中有拒绝雇佣劳动的元素。所以这些根本不足以从本质上区分农民与资本家。J.斯科特(Scott )扩展了蔡亚诺夫的逻辑,认为小农经济坚守的是“安全第一”的原则,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或者说,他们宁愿选择回报较低但较为稳妥的策略,而不选择为较高回报去冒风险。其实,这仍然不足以构成农户与资本家的本质区别,因为同样的生存风险意识也普遍存在于现代企业家意识当中。相反,改革开放历程中,农民的冒险意识与农民以外的干部、工人、知识分子群体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大苗显然是以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研究意识现象来区分农民意识与企业家意识,因而特别强调“量”的因素,强调雇佣劳动甚至雇佣人数的多少,强调资本的数额。由此我想起改革开放之初的一些臭名昭著的政策,雇多少人以上就成了“资本主义尾巴”,和大苗的思维如出一辙。很显然大苗对康德哲学缺少理解,研究人类自身的意识观念,与研究自然科学在康德那里分属两种不同的范畴。你雇一个人或雇短工是农民意识,雇很多人就成为企业家意识,从康德哲学范畴来看是不能成立的。虽然同样研究了量与质的关系,但研究自然对象与研究人类自身意识,是两种不同的质量关系。当然我并不是要完全抹杀资本家与农民的区别,也不是说农民意识就是企业家精神,而只是要求在舒尔茨所强调的农民与资本家共性基础上来研究其区别性,这种区别性当然是非常大的。但是,只有看到了农民意识与企业家精神的共性后,你才能理解中国企业家的精神摇篮在哪里,才能理解中国经济改革成就的最大根源在哪里。它既不可能是在伪市民意识那里,也不可能是在官僚意识那里,也不可能是在计划体制下的酸腐知识分子那里,而只能来自于农民意识。而且农民意识不仅开启了中国经济改革成功之路,现在又在乡村演绎着村级民主,刺激着县镇直选和所谓局长直选,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驱动力量。所以我才敢说,在中国,真正的市民意识实践主体是以农民为主的,农民意识是市民意识的摇篮。
什么时候中国概念下以身份符号标称的“中国市民”能够拥有与自己的身份相符的“市民意识”呢?这从大苗和我都分别提到的市民意识概念中都可以找到答案。大苗已经说了,市民应包含的关于权利和社会治理关系,中国现在甚至很难说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市民”。从中国特色的“市民”到现代意义上的“市民”,还有很大的障碍需要跨越。因为,早在古希腊城邦时代,“市民”就已经参与甚至主宰的城市治理的事务,能否主宰城市治理事务才是市民的最重要标志。所以今天就开始嘲弄“农民意识”者,其实还不具备真正的市民人格。
中国城市居民的市民精神实践,不能满足于一点生活情调或城市户口特权上的优越感,而应该在追求平等自由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上作出表率。当农民已经在海选村长时,你是否愿意为你的投票权做点什么?当农民工勇对激烈的就业竞争,农民企业家在白热的产业竞争中挣扎时,你是否正满足于国有企事业或政府单位的安逸位置?你是否有勇气面对竞争和选票?你是否为你的言论、集会、信仰、出版等自由权利而作出过努力?
正是在西方“市民意识”定义下,中国的农民已成为“市民精神”实践的先锋,中国民主宪政的最大障碍早已不是农民。相反,计划体制时代形成的城市居民们急需从他们的新邻居们那里补补“市民意识”这堂课了。
然而,理顺了中国农民意识与企业家精神,市民意识的脉路,并不等于农民意识就可以因此享受赞美,完全不受批评了,而只是要打破农民与官僚、伪市民之间的话语权不平衡状态,是为了强调农村问题的制度性原因,反对以小农意识农民素质为理由拒绝制度改革。与此同时,中国的农民群体必须正视自己的不足,实际上农民因其生存状况所受限制,权利的被剥夺,教育水平的不足,而必然导致其人力资本结构中的某些缺陷,这些都需要农民、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不断去抗争和努力,通过政治诉求改变自己的权利和福利状况,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改善提高,使自己的农民意识得到升华而成长为现代市民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