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1228
- 帖子
- 171
- 精华
- 1
- 性别
- 男
- 来自
- 北京
- 注册时间
- 2007-4-12
访问个人博客
|
楼主
发表于 2008-6-3 10:0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 地震对房价的影响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数百万间房屋被毁灭,虽然大部分都是农民的自用房而非商品房,但是我觉得这次地震对房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的几乎所有的险种里面都包括一条:不可抗力。也就是,如果是遇到诸如地震、泥石流、海啸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合同中规定的所谓“损失”“赔偿”不在此列。比如我是供货商,你要求我在5月13日上午10:00将货物送到汶川,如果送不到,我将承担100万的损失,结果在12日的时候,汶川发生地震,我肯定送不到了,这中情况下,我不会承担100万损失,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但在中国的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我着实心痛了一把。地震发生后,几乎所有的银行业都表示它们并不承担地震风险,仍然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其理由是: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
这意味着,一旦房屋因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发生倒塌,承受损失的既不是银行,也不是开发商,而是购房者自己,并且,即使在房屋倒塌,不动产消失的情况下,贷款还必须继续偿还。虽然央行表示,将考虑灾区民众的具体情况,采取妥善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此事给购房人带来的震撼是显而易见的,过去那些热衷于买房的人开始考虑租房。
看看吧。国家的这些金融大牌,在这种不可抗力下,它们居然还能“按照所谓的正常程序有权追回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什么没有对于银行业这种不道德(说不道德已经很轻了)丑恶嘴脸的限制或者规范?我相信,在没有地震之前,国家一定收这个地区的房产交易税、契税、公积金吧。那么在汶川受灾这么严重的情况下,你们怎么能撒手不管(主要是指为什么不能用这些钱为那些受灾的人免费盖房)?在这里,很难说银行落井下石,但如果我是购房人,那么在连续三个月(具体期限,我不太知道,这里仅意思一下)不还款,银行有权收回房屋。那么好,你收房子吧,反正在我没有交完月供之前,房产证一直抵押在银行。那么这种情况下,银行还会向我主张还款权利吗?它会不会说:请问你的房子在那里?
地震对于房价的影响我认为,会在短期内产生抑制的作用。虽然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认为,你看,这一地震,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早点买房享受生活,于是有可能造成房价上涨,但我们得看到,至少在四川汶川等地,在将来安置灾民的时候,肯定会摧毁当地商品房市场,因为人民没钱买,政府无偿或者极低的价格卖出来(当然政府在灾后重建得大笔资金,至于是卖给有关系的,还是卖给有钱的,我们无权过问),对于当地或周边的地产界肯定会有不小冲击。其实国家安置房如果大量入市提供的话,拉低房价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关键是,你要理解,国家的解释:所谓国家,就是一定要为民争利,然后再来“赡养”你的这么一个虚无概念,你即说不出它的形状,也摸不到它的温度,但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的这么一个东西。 |
就想好好挣钱:孝敬父母、宠爱妻子、教育孩子、关心朋友、捐助慈善、实现梦想。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uykl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