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美国总统为什么不给自己加薪

2007年 布什的总统年薪约为40万美元,切尼年薪约为20万美元。根据2004年7月13日《华盛顿邮报》的报道,包括总统在内的白宫工作人员共有431名,他们的平均工资为67750美元/年,美国公民的平均工资约为36764美元/年。
美国如果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工资,这让美国人听来是天大的笑话,为了避免自己给自己涨工资之嫌,美国法律规定。“利益回避”制度,即“谁提出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而是让下任官员收益,这就避免了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可能,也避免了公务员不干正事,天天琢磨给自己涨工资的现象。因为琢磨了半天,自己一分钱也得不到,只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美国国会议员要涨工资有个说法,《第27条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就有一句话:“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No law, vary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take effect, until an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intervened。)
这个法案是1789年9月25日提出的,直到1992年5月7日才生效。作为当官的要想涨工资,首先要经过代表人民的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的批准,然后还要由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
1789年最初有12条修正案被提出,但其中2条未能通过。1791年12月15日,其余的10条修正案获得通过,成为现在所称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草案中的第11条在1992年最终获得批准,成为宪法第27条修正案。这条修正案禁止国会提高对议员的薪酬。
美国第1任总统华盛顿在1789年任职时的工资为25,000美元员/年,可华盛顿没有领取,白干总统,分文不要。美国总统的这一工资标准一直延续到1873年第18任总统格兰特的第二任期,这时的工资为50,000美元/年,美国历史上的第1次总统加薪等了84年!
第一次加薪36年后,美国总统第2次加薪,1909年,第27任总统塔夫脱的工资为75,000美元/年。第3次加薪是40年后的1949年,第33任总统杜鲁门在第二任期时的工资为100,000美元/年。20年后,从第37任总统尼克松开始,总统第4次加薪,工资涨到200,000美元/年。
现在的第43任总统小布什很走运,一上台就赶上了总统涨工资,小布什的工资为400,000美元/年,这是美国总统的第5次涨工资。
美国总统涨工资,考虑的不是提高总统的待遇,而是维持总统的待遇,因为美元自身贬值的缘故,从购买力角度衡量,总统的实际待遇是下降的。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1美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36美元。现在小布什的工资虽然是400,000美元/年,但也就相当于1909年塔夫脱总统时期的11,111美元/年,在将近100年的时间里,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美国总统的工资缩水近7成。
难怪有人说,美国的官越当越穷。
克林顿总统到了后期竟连打官支付律师的费用都没有,靠朋友捐款给他请律师。现任总统小布什也不富裕,妻子经常因为经济拮据而和他吵架。
人人生而平等,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因而也来自人民;长官是他们的受托人与仆人,无论何时都应服从他们。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因为美国总统大多本身有钱,看不起那点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