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批评与权利

陈丹青先生撰有一文《批评与权力》,取样美术界的批评生态,对国内批评界中批评与权力间的恶性互动关系,作了生动的揭示。我的读后感是,这个题目已经被陈先生料理干净,几无剩义了。

昨天读到陈先生一篇大作《我可不可以对权威轻声说“不”》(载《中国青年报》2008年9月9日),让我意识到,还有一个关联性问题没有得到料理,而陈先生本人,说来不幸,竟充当了一个反面标本,那就是“批评与权利”。

权力与权利,站在公民角度,是一对最易相混同时又最忌相杂的概念。但凡把两者看成小葱拌豆腐的,一般也就完成了公民初阶,可以升堂入室了。也是合当生事,两者的读音还一模一样,对于吾族吾民来说,这个相似纯属恶作剧,人为加剧了我们的理解成本。瞧,曾经把“批评与权力”阐发得如此犀利精微的陈丹青先生,转眼就在“批评与权利”的关系上闹了个趔趄。

陈丹青与韩寒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从文采角度批评了几位贴有大师标签的文人,如巴金、冰心。由于他们的批评只是停留在点名和下结论的粗放阶段,并未展开深入剖析,故我在小文《意见超市》里议论道:“我大致认为,他们说这几位作家文笔差劲时的态度,与他们表示讨厌某个品牌的衣服,属于同一层次。那只是一个私人看法,还远远不够格成为一个观点,无论我是否同意(多年前我在《齐人物论》里也讥评过巴金先生的文笔),我都不会认真对待。”(载《文汇读书周报》2008年7月4日)昨读陈丹青文章,惊悉他遭到了围剿,而且,围剿的程度还颇为恐怖,以致陈先生产生了“建立民族文学大法庭”的不安联想。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不过我得承认,认为巴金、冰心等人属于摸不得的老虎屁股,实与我的日常判断相左。这且不去管它,在我看来,陈丹青先生面临的问题,是批评涉嫌浮泛,结论之生猛与论据之踏空适成对照。如果陈先生以在电视台客串嘉宾不便充分发挥为由进行辩护,也说得过去,那么,这会儿从演播室回到自己电脑前了,就不妨好整以暇,把当初限于条件不便展开的内容,从从容容地说上一说。以我对陈先生的了解,这绝非难事,只要他兴致高,他还可以写得潇洒洗练,以至让人怀疑,与其说他是在写作,不如说他是在“弹琴复长啸”。谁知不然,他笔墨高天滚滚了半天,还弄出个华丽的舞台造型,临了却弄出这么一句话:“喳!在下是没资格,但合上书页、目光移开,总算有一份渺小的私权吧。”

请丹青大侠平身,容小可欠身叩问:这关权利什么事?

通常,批评作为一种权利,只有当其对应于公民批评时,才值得强调(其实也无需强调,批评本来就是一种权利)。显然,陈丹青批评巴金等人文笔差劲,不在公民批评的辖区,只能在文学批评的屋檐下权且栖身。那么,文学批评又关权利什么事呢?权利是个一般性概念,而文学批评有其特殊性要求,一般性概念不能证明特殊性要求,乃是一个基础常识。好比,我们断然不会把文从字顺这个写作行的一般性概念,视为衡量长篇小说的特殊标准。说到“渺小的私权”,你有我有大家有,私权面前人人平等,你自谦“渺小”,我决不敢自大“崇高”,但是,电视台请你去做嘉宾,难不成就为了供你行使“渺小的私权”?既如此,电视台何不请你家隔壁王姨呢?若非如此,你扯上“渺小的私权”,所为何来?

从权利角度为自己的文学批评抗辩,近乎搞笑。而陈丹青先生竟然一不做二不休,他以不失孩子气的倔犟,仗着那份“渺小的私权”,一口气罗列了大量他读不下去的大师名字,如雨果、马尔克斯。他好像忘了,文学批评是否成立,完全不依赖这份私权。文学批评首先是、最后仍然是一种能力,只有当批评者展示出这份能力,批评才是有力的,舍此概属瞎掰。以他提到的马尔克斯为例,他必须说出马尔克斯蹩脚在哪儿,而不是满足于念念素所不喜的大师名字。若是那样,“渺小的私权”倒是行使得过于充分了,“批评”又在哪儿呢?再则,《百年孤独》读不下去,到底是由于马尔克斯文采平庸,有辱陈丹青的高贵视听,还是陈丹青的文学鉴赏力尚待更上层楼,眼下只够得着马氏天才的半山腰,还阙疑着呢。这类私权,与其张扬,不如藏拙。

说了半天,初衷无非是想看到陈丹青先生正儿八经的批评罢了,别无他意。
老周的好文章。只是那一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颇有对指东打西的自首意味,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谢谢阿吕表扬。
为什么说我“指东打西”呀?自忖,没有,至少这里没有。因为,我说的正是青天白日下的大实话,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根本无法想像,就这么言不及意地说了几句巴金、冰心文采不好,有人竟然威胁着把韩寒“拖出去枪毙”。哪和哪呀。
比如在燕谈,有人批评陈丹青,也有人为他说好话,观点先不论,至少,态度上完全不存在陈丹青所陈述的那份凶险。
没有证据,当然不敢认定陈丹青在故意说谎,我之前在某个帖子里曾经假设:大概,他专门去一些愤青扎堆的地方瞧热闹去了。
附带一说,这篇小文的题旨,来自龙MM的提醒。虽然我读过《退步集》,但很多内容都忘记了,龙MM一说,我再去重温,遂引出小文开篇的对比。
有趣。

弄明白了

回头去阅读了相关文章和帖子议论,总算把这事儿的来龙去脉给弄清楚了。
就陈丹青先生一贯的作风和修养,电视前的一番结论和事后写下的那篇文章,我宁愿相信是他思维的偶然走神。

岔句话,帖主在本主贴中也引用到了,陈丹青先生在其大作中写道:“喳!在下是没资格……”,一个“喳”字,可以说,将陈丹青先生的文章风格之一斑给体现出来了。以小可区区阅读视野所及,还没见到一个在世作家,使用类似语言的(在陈的其他文章中,某些字句,来源可疑,仿佛陈先生还生活在民国,作文的腔调,迥异于现在的你我)。这是题外也算是关于“文采”的话,楼下各位,不必理会,防止在帖下继续跑题。
这个话题成就了老周的一篇好文章,我等功不可没啊。
我只是调侃一下你从“到底发生了什么”还“不清楚”出发,就开打了而已。老周既然不能肯定说“他专门去一些愤青扎堆的地方瞧热闹去了。”那顺着文章的理路,是大可以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其实不用清楚的”即可,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阿吕的建议,也行。
是,谢谢阿吕等诸兄与我掐架。我还写了另外一篇,自以为,比这篇稍好些呢,是专门从批评角度进行的。不像这篇,所涉,其实是对方一个业余的错误。不过,既然错误的影响这么大,就有了批评的必要性,也管不得业余还是专业了。
回笑笑书:陈丹青先生的文章,我历来欣赏,欣赏他与批评他,在我是两不耽误的事,甚至,全无冲突。文章好手往往是天生的,无迹可循,陈丹青即是一例。
至于“喳”字,作为一个飞来石般的拟景词,足以令文章充满声色。这是丹青流的强项,虽然,性质上仍然不过是写作过程中的“灵光一闪”,抚掌一笑可矣,过于高估,恐还不必。——主要是,这个词用坏了地方,“喳”之所得,不抵“渺小的权利”之所失,感受上,真有西施下嫁镇关西之感。
已经在本期的南方周末先读为快了。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9-18 22:54 发表
我还写了另外一篇,自以为,比这篇稍好些呢,是专门从批评角度进行的。。
期待看那一篇。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原帖由 网事情缘 于 2008-9-18 22:57 发表
已经在本期的南方周末先读为快了。
呵呵,刚刚读到报纸上的这篇。
俺是先读的燕谈版,后看到报纸上也有,过来报告一声,就给网事先生抢了先啦。
瞎说一下。似乎不能排除,陈丹青就是在媒体上表示了一种个人喜好,个人喜好,本不构成批评。譬如我可以说,在众多的鲁迅研究者中,我最欣赏王乾坤。这一说法,既不构成一种评估,也毫无学术味道,他人也不能要求我加以论证。而陈丹青后来的文章,也许也就是要表示:难道我就没有表达个人喜好的权利?假设(只是假设)是这样,泽雄兄的这篇大作,就成了无的放矢。呵呵,故意捣乱来着。
勇健:在我读到陈丹青那篇《我可不可以对权威轻声说“不”》之前,我和你持一样的看法:他们就是在电视台里顺嘴说说,从批评角度,可说连个批评的雏形都没有,我是不会理会的。
为什么他这篇短文让我改变看法呢,根源来自他不恰当的辩护。因为,他一面把话题挪转到“渺小的私权”,似乎提请批评者别当真,我只是玩玩的,一面却举了些明显动真格的例子,从西方世界邀来大量强援,意图很明显:如果人家那个算是批评,我这个也得算。然而,他所举的例子恰恰不能证明他从事的也是批评,因为,把新小说派针对巴尔扎克的批评,或伯林针对启蒙先贤的万言批评,同样视为是在行使“渺小的私权”,就是对别人的侮蔑了。
所以我认为,他举这些例子,就是为了曲线说明自己从事的也是批评,而我看到的正相反。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9-19 23:19 编辑 ]
同意勇健所议。窃以为,老周应该把上面这段意思补充进去,理据上就完备些了。有来由的“诛心”也比形式上就嫌“无的放失”要好。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阿吕:理据上,小文的首要目标,是说明批评不干权利什么事。无论陈丹青的批评从事得咋样,一级棒还是啥都没干,都不会影响小文的主要目标:你哪怕干得超级棒了,也不等于你在行使“渺小的私权”。所以,你强调的这段理据,与小文题旨并非密切关联。
老周:我以为这个问题早说清楚了,看来还得说。我以为陈并不认为他写《我可不可以对权威轻声说“不”》其目的在于展开一项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批评。你以为是,也未尝不可,但应该举出为什么连作者自己都认为不是文学批评的文章而你以为却是的理由。你在回复勇健的贴中讲了为什么你认为是的理由,即陈“从西方世界邀来大量强援,意图很明显:如果人家那个算是批评,我这个也得算。”那么,至少在推论出陈其实还是有比照前人对大师们的批评而同样在进行文学批评的意图,并以这个意图的推论作为你对他进行批评的一个逻辑前提。我说的“理据”指的就是这个前提。我是看了你的这段话,才弄清这个前提的。
当然,在我看来,陈举前人批评的例子,其实只是为了说明“大师是可以被批评的”,而非“应该怎样对大师批评”。当然你不会同意我的这一看法,我对此能够理解。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还在桥牌vs接龙呢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9-20 11:20 发表
当然,在我看来,陈举前人批评的例子,其实只是为了说明“大师是可以被批评的”,而非“应该怎样对大师批评”。当然你不会同意我的这一看法,我对此能够理解。
阿吕:是的,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正如我不同意“在论坛上回帖是为了说明网友有权在论坛可以回帖”一样。废话与观点,还是不能等同的。
对阿吕兄预表的理解,谨致谢意。
误会越多,美文越丰,纠过来缠过去,成就的恰好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哈?呵呵。
喜欢泽雄的文章,顺便跑题一点点:我记得你在另一个帖子里只是浅浅的露了一下身,后来如果有什么“滔天大浪”,浇湿的不该是你的那身衣服吧?玩笑哈玩笑哈。
呵呵,学习。
我建议先把郭沫若拖出来枪毙。“我就是我呀,我的我要爆了!”如果这样的东西也算是诗,那么诗就是垃圾。

回复 21楼 的帖子

哎哟,满山兄太生猛了。
想起早年看《尼罗河上的惨案》时听熟的一句台词:“对死人不存在诽谤。”
原帖由 满山 于 2009-3-11 22:41 发表
我建议先把郭沫若拖出来枪毙。“我就是我呀,我的我要爆了!”如果这样的东西也算是诗,那么诗就是垃圾。
某甲写下一句话,然后说那是诗;某乙认为那样的东西不是诗,但某乙也不用提议因此就宰了某甲吧。其实郭沫若那东西算不算诗,他自己说了不算,想当年那东西也是正经发在刊物上的,是编辑和主编们将其列在诗歌栏目里的,稍后有人编新文学大系又把他列名在诗人之中…………这些都怨不得郭沫若本人的。
泽雄,这人虽然死了,可是他的诗还在某些书上污人眼睛呢。不过郭沫若这个人应该还不算是靠这些破诗出名的。我很喜欢《甲申三百年祭》。要是当初他没有染上这种写诗的坏习惯就好了。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9-3-12 08:16 发表


某甲写下一句话,然后说那是诗;某乙认为那样的东西不是诗,但某乙也不用提议因此就宰了某甲吧。其实郭沫若那东西算不算诗,他自己说了不算,想当年那东西也是正经发在刊物上的,是编辑和主编们将其列在诗歌栏目里的,稍后有人编新文学大系又把他列名在诗人之中…………这些都怨不得郭沫若本人的。
人应该知道藏拙。他压根就不应该写。我不知道那些编辑和主编叫什么,不然我也郑重建议把这些人也枪毙掉。不过这些人恐怕也早就死了吧。
“藏拙”当然是大家都需要牢记的,可不管是我还是你,都没怎么藏拙呢,不是随便有点什么感想都浠哩糊涂地往外拿呀,咱们自己也都没藏好呢,别人要是说因此把咱俩都拉出去枪毙,就算你受得了,俺也受不了。将心比心吧。
《天狗》似乎还够不上垃圾,“大快人心事,打到四人帮”可以和之前的《致江青同志》配合着读一下,看你有没有吐的感觉。
原帖由 yezhiqiu 于 2009-3-13 11:38 发表
《天狗》似乎还够不上垃圾,“大快人心事,打到四人帮”可以和之前的《致江青同志》配合着读一下,看你有没有吐的感觉。
这两个我都没有读过,不过听说过他写过这一类东西。不过我说的是另一个意思。你刚才提到的这两个东西,不管算不算诗,它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郭老在特定的历史环境里一会儿要舔这个的屁股,过一会又要舔那个的屁股,这是形势使然。换了我们到那个时代,也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更加出格的事来呢。但是有一点我很自信,在任何时候,我都不会写出那样的诗来。这就是我的主张。不论诗写出来是做什么的,也不论诗里写的是什么,但是它一定要在形式上看起来是诗的样子。
“不论诗写出来是做什么的,也不论诗里写的是什么,但是它一定要在形式上看起来是诗的样子。”
——满山兄这话,似简实繁,要说清楚什么叫诗,如何才算诗的样子,简直是个宏大工程哩。
何况,郭沫若的东西,形式上往往倒不缺诗样,而是骨子里丧失诗魂。
满山说:“有一点我很自信,在任何时候,我都不会写出那样的诗来。”

第一,那样的诗还真不是一般随便什么人都写得出来的,所以你“不会写出那样的诗来”也许还不是主观上不愿意写,很有可能客观上你就不会写。

第二,有人给你6000万(不是意大利里拉,是美圆)做报酬的时候,你写不?如果觉得少,给60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