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陈梧桐:质疑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错误明史观遭热捧?
陈梧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北京日报
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中文版1982年在中华书局出版后,赞誉之声不绝于耳,我买来一读,却觉得虽然视角比较独特,写法比较新颖,但史料的处理极不严谨,得出的结论也难令人苟同。此书虽然在总设计上属于“大历史”的范畴,但主要的研究方法却是“以论带史”的老套路,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
如何认识黄仁宇的“大历史”观
黄仁宇的“大历史”观,颇受某些人的热捧。何谓“大历史”?黄仁宇自己从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学术界的表述也是歧异迭出,令人莫衷一是。不过,综合黄仁宇在不同场合的有关论述,人们还是可以大体把握其要领的,这就是:提倡长时间、远距离、宽视界地检讨历史;强调抓“大环节”,通过透视社会组织结构和群众运动,来把握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和变化规律;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强调综合归纳和技术分析即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学理分析。黄仁宇所提倡的这些观察研究历史的方法,都不是他自己的发明,如长时间、远距离、宽视界地检讨历史,似乎就脱胎于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而又不及司马迁深邃;强调对社会组织结构及群众运动的考察,则源自于以布罗代尔为代表的年鉴学派。不过,将这些研究方法综合加以运用,并冠以“大历史”之名,确是出自黄仁宇的创意。吸收不同学派、不同学科的研究手段与方法,为己所用,这是有利于史学发展的好事。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必须注意:一是任何研究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都必须以科学的历史观为指导,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历史观不科学,再先进的手段,再高明的研究方法,也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二是任何研究手段和方法的引进和运用,都不能违背史学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和程序,这就是必须先从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做起,弄清事实真相,然后以之为依据进行分析研究,从中引出固有的结论,做到论从史出。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符合客观实际,才有生命力。否则,违背了史学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和程序,以论带史,再先进的手段,再高明的方法也是白搭。
《万历十五年》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在历史观和史学研究程序原则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先说历史观的问题。黄仁宇在谈到其“大历史”观的形成时,曾提到许多西方学者对他的启示和影响,其中包括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18世纪70年代,亚当·斯密在世界上最早提出中国社会长期“停滞论”的观点。斯密的观点,成为此后19世纪西方称霸世界格局形成时,西方中心论者的中国“停滞论”的理论的源头。马克斯·韦伯在20世纪初,又提出“精神文化决定论”,将中国“停滞论”加以理论化。黄仁宇就是在这种思潮的影响和指导之下开始从事明史研究的。他1974年出版的成名之作《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以下简称《财政与税收》),就是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提出所谓明代“倒退论”的观点的。书中说:“明代中国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周邻视为竞争对手,所以就要付出落后的代价。在明代统治者看来,他们没有必要修改他们的政策。相反,他们有理由继续推行传统的方针,不折不扣地以儒家学说为指导,认为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唐、宋、元各代的财政结构从来没有像明代这样僵化,它们的高层政府部门也不像明代那样承担很少实施责任。明代的财政管理具有收敛性,它将其运作能力降到最低限度,忽视了通过工商业发展来增加收入的策略,拒绝考虑民间、私人方面的帮助。财政管理总的来说是倒退,而不是进步。”“明代后期缺乏各种有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和条件。”“15世纪下半期是明朝历史上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这种“僵化”、“倒退”,不仅为清王朝所承袭,而且还影响到今天,“中国新近的一些经济问题”“可以追溯到16世纪”。这部著作所得出的论断,奠定了黄仁宇明史观的基础,成为他写作《万历十五年》的指导思想。
再说违背史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问题。作者在《万历十五年》中文版的《自序》中写道:“笔者以为,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这一看法,在拙著《财政史》(即《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已肇其端。本书力图使历史专题的研究大众化,因而采取了传记体的铺叙方式。书中所叙,不妨称为一个大失败的总记录。因为叙及的主要人物,有万历皇帝朱翊钧、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南京都察院都御史海瑞,蓟州总兵官戚继光,以知府身份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他们或身败,或名裂,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即便是侧面提及的人物,如冯保、高拱、张鲸、郑贵妃、福王常洵、俞大猷、卢镗,也统统没有好结果。这种情形,断非个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释,而是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上自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事实上,在《万历十五年》写作之前,作者已先有结论即《财政与税收》书中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理论所得的有关明史的若干论断。此书就是用这些论断来剪裁历史,挑选符合自己观点的材料加以印证而写成的。也就是说,《财政与税收》的论断,既是《万历十五年》的出发点,也是它的归宿地。这是一种典型的以论带史的做法。
这种以论带史的做法,不可避免地要带来两个弊端。一是以偏概全。明代中国有落后的一面,但并不是什么都落后,更不是倒退。明朝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都超过了前代的水平,也不落后于西方,以综合国力而言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如果看不到这一面,我们就无法解释明朝的统治何以能维持277年之久,成为中国历史上统治年代仅次于唐朝的第二个国祚绵长的封建王朝;也无法解释晚明时期的中国何以能在东方贸易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屡次击败西方殖民者的入侵。
二是对史料各取所需,搞“六经注我”。有学者曾对该书专写李贽的第七章征引的李贽著作做过仔细的核对,发现作者除置大量不利于他立论的史料于不顾之外,还常对李贽著作做了掐头去尾的技术处理,将李贽描绘成一个否定海瑞、蔡文姬、提倡寡妇守节、缺乏新的社会理想、消极悲观惧祸、一心要逃离尘世苦海的思想家,根本不是李贽的本来面目。此外,人们还发现,书中记述的史事,常有与文末注释中标明出处的史籍记载不相符合的现象。
总之,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由于作者错误的明史观,加之违反史学研究的规范,对史料采用各取所需甚至歪曲、篡改的手段,对具体历史事实的叙述并非全部真实、可靠,得出的结论也失之于偏颇、片面,作为学术著作尚不够格,作为大众读物传播的是错误的明史知识,实在不值得肯定和热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