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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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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文号脉之二〗脱臼的崇高
批评者也有额外顾虑,不常为人提及的一个是:被批评的东西过于浅显,在学理和智性上缺乏难度,批评者就可能出于“爱惜羽毛”之故,掉头他顾。于是,个别庸劣之物,遂堂而皇之地穿过这片无人狙击的开阔地,大踏步走向放肆。
“非常事件,平常感情”,这八个字是我两年前和朋友聊天时顺嘴提到的,我将其视为文学写作的初级常识。朋友当时鼓励我写出来,我一直懒得下笔。依我小见,这点微末道理原本无需阐述,它理应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默识默会于写作者的心灵深处。现在看来,我太乐观了。
这就说上一说。前句易解,小而言之,洗脸刷牙也是个事,但只要作者无力把它与人物建立关联,生活中的琐事就不配升格成文学上的细节。托尔斯泰在《复活》开篇曾以绣花针笔法提到聂赫留朵夫公爵修剪鼻毛,该细节所体现出的精致和优渥,由于和主人公日后的经历形成巨大反差,遂显出了不同寻常。总之,作家笔下的事,多少得带点稀罕,平凡也不等于清汤寡水。站在文学角度,公爵修剪鼻毛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在稀罕性上不啻旗鼓相当。再则,读者一卷在手,总是要瞧点稀罕的。这个话题就此略过。
需要讨论的是后者,即,文学作品中的情感与叙事,路径截然不同。所有的人间传奇都可能为人津津乐道,但人们不会被一种乖违常态的情感真正打动。情感的力量,悉拜共鸣所赐;共鸣的前提,缘于人同此心;人同此心的基础,来自人之常情。这一点,好莱坞玩得极为娴熟,在他们那里,故事尽可离奇怪诞,情感却力求平凡朴素,哪怕讲述一场发生在银河共和国的星球大战,登场人物已不复人间之相,穿插其中的情感,依旧毫无“绝地武士”的神通,片尾那滴溢出大魔头金属面罩的眼泪,仍出于寻常父子之情。《西游记》亦然,猪八戒虽说也有三十六变神通,但他的偷懒习气及对高老庄的向往,沾遍了人间烟火。说到八戒的可爱,十分中倒有八分,落脚在这些人之常情上——而不是猪之常情。在文学作品中,作者想象力的边界在哪里,主人公的手脚就拓展到哪里,一个人尽可做出不可理喻之事,却不能生出不可理喻之情。
这个道理是否过于简单了?意外的是,在吾国文苑,我们会隔三岔五地撞上“反其道而行之”的大作:事件了无奇处,情感却匪夷所思。我们盛产这号文人,他们判定自己具有情感上的特异功能,动辄就以一种不加铺垫兼超迈群英的方式,张扬自己的非凡。出现在他们作品里的情感,每常以拒绝共鸣为特色。尽管,拒绝共鸣,也就等于废除了情感的通用流通方式,纵有所得,亦不过一张百元假钞。
汶川地震后那首轰传于互联网上的《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即是在攀登变态崇高的山头时不慎闪了腰。其实,“纵做鬼,也幸福”的祈愿,与“先天下之忧而忧”或“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之类,在生成原理上并无二致,都最大化地远离了人之常情。在作品里胡乱拔高情感,原是不少汉语作家驾轻就熟的套路,那位作协副主席先生只是中了头奖而已。比如,另一位自称“含泪”的名家,历来擅长以一骑绝尘之态标举自身情感,当大家都沉浸于地震悲恸中时,他不仅要高调展示自己更加悲恸,还要强调自己岂止是悲恸,他的泪光里除了倒映出国家荣辱和民族气节,还有九万里山河。一句话,与他相比,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寻常哀痛,迅即降格为二等品了。摩罗先生曾干脆把某种圣贤级别的“孤独和寂寞”,宣布成“为我所独有”,而在张承志先生笔下,我更看到他用最迷人的第二人称,对自己进行妖娆化讴歌,比如这一段:“必须在今天回忆五年前那个开始。那一天你在一面陡土崖上,端详凝视着沙沟寺。这是在深知其味后的近乎崇拜的凝视。于是——激动在冰一样的冷静中涌起来了,你并没有觉悟到自己的凝视正穿透黄土层,你只是用蜡笔和油画棒,胡乱画了下来”。——作者的“端详凝视”,已然具有了改变对象物理形态的功能,听上去就像道人在念念有词,喝声道:“疾!”
对我来说,一切感人之所未感,恸人之所未恸的情感,都与人间无涉。英国随笔名家赫兹利特在《谈绘画的乐趣》一文结尾时写道:“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家时看见金星悬在一户穷苦人家的屋顶上,那一刻我的心里产生了许多别样的思想和情感,那种感觉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也是一种崇高,在作者写出之前,我从未产生类似情感,好在,一经作者写出,我立时在心里唤起了它,好像自己本来就有。反观某些中国作家笔下的情感,从来不会唤起我什么,我总疑心那是一种脱臼的崇高,老想着替它重新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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