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张志新/任仲夷:未竟的平反




南方周末 赵蕾



    在依然严峻的政治空气下,任仲夷果敢地绕过“禁区”,为张志新平反定调。张志新对常识的坚守、冲破思想奴役的勇气,强烈地撼动着一个盲从时代的麻木民族。
    1979年春,中国人看到了现代社会以来最残酷的行刑方式。
     “没等张志新弄清是怎么回事,就被几个蹿上来的人按倒在水泥地上,头枕一块砖,强行切断了喉管。为了维持呼吸,就把一个三寸来长的小手指粗的不锈钢管插进气管里,再用线将连接着钢管的金属片缝在刀口两边的肉上。张志新奋力反抗,剧痛使她咬断舌尖,血水淌满了前胸。她脖颈上的伤口,不时地冒着带血的气泡,嘴里不时地呕吐着似血似水的唾液。”《辽宁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长篇报道,一步步试图还原这4年前的酷刑。这是个艰难的过程。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是谁下达的虐杀命令,是哪些人具体执行了虐杀命令的——他们的姓名、年龄、身份、这么多年来他们如何做到让自己的良心安宁。
    被披露部分的真相,使“张志新”三个字,一夜间在中国社会翻腾。愕然、愤懑、谴责、怜惜、喟叹、控诉、咏颂——各种情绪以累积了十年的惊人能量,在诗歌、连环画中持续发酵。
    张志新生前是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她之所以被虐杀,是因为她指出“文革”走的是左倾政治路线,当时全国弥漫着的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不对。她说:“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
    她的话没有深刻的哲理和独到的洞见;然而,她对常识的坚守、冲破思想奴役的勇气却强烈地撼动着一个盲从时代的麻木民族。张志新之死,使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获得了对极权政治的初次启蒙,找到了独立思考、坚守真理的精神力量。“党啊,我的党,你要将我引向何方?”当张志新把孤绝的遗言留给她至死追随的政党时,她或许没有想到,自己能在4年后沉冤昭雪,并引起空前的回响和共鸣。
    1979年的春天乍暖还寒。“文革”的阴霾还没散去。当年判处张志新死刑的原审法官,坚持他是“按照实事求是定罪的”。他对复审案件的法官说:“毛主席、毛主席著作,她(张志新)反了。你能翻案?”
    时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的任仲夷果敢地绕过“禁区”,为平反定调:张志新反对林彪、“四人帮”。他将张志新批评毛主席的言论,模糊笼统地列入神志不清时所讲,“把这些说成是她的,是不公平的”。3月,辽宁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张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的决定》。与此同时,国内否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极左思潮正在顽强逆流。
在依然严峻的政治空气下,任仲夷在各种场合,毫不讳言自己对张志新的赞赏和愧疚。
    任仲夷说,张志新的惟一“罪名”就是公开说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而且这些观点是对组织讲的。对他个人来说,听了觉得心中有愧。在看望张志新的母亲郝玉芝时,任仲夷坦承:“我不如志新,我不如她敢想,更不如她敢说。”
    更可贵的是,任仲夷将张志新悲剧的元凶指向专制制度。他坦言,张志新冤案绝非孤例,倘不健全民主法治,类似悲剧还将发生。依当时之政治情势,任仲夷所为所言承受的巨大风险,非今日我们所能想象。
    这从后来戛然而止的宣传活动可得印证。三个月后,张志新突然从主流宣传渠道消失,一切归于沉寂。这一“急刹车”,曾留给外界诸多猜想。有人说,这是张志新的第二次死亡。直到今天,张志新的审判案卷仍然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绝密档案封存。张志新案件的全貌还未得到完整披露。
    尽管如此,张志新之死给国人带来的震撼一直挥之不去,民间各种怀念她的文章、诗歌等时隐时现。人们为她建网上纪念馆、写墓志铭,祈愿这位30年前为冲破专制思想牢笼殉难的女性,能在另一个世界获得自由。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叹息,愤怒。希望历史记住这个正气凛然的女性的名字。
我很想考证一下“平反”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开始用的,它和“打倒”大概是反义词,其实这个两个词都是专制系统里的词汇。“打倒”来自权力,“平反”同样需要仰望权力。

另一个貌似很感人的词汇叫“解放思想”,同样是专制味道很浓,因为思想本来就是应该自由的,不需要解放。
最下流、最無恥的,也是最需要掩蓋的。張志新生前幾乎讓她最後崩潰的是,她被投入到男犯人的牢閒受盡強暴,用的名義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但是,後來的報道都出於“維護黨的形象”的需要,統統加以掩蓋了。
张志新确有“第三者”

陈禹山 

    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在北京曾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人说我姐姐有“作风问题”?陈对此避而未答。   
    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经披露了张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我对不起你们……这句话是双关的,既有自己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也有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那时陈觉得对英雄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   
    时隔20年,陈回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所依据的。陈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本人自白:她确实同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整个案卷中,所有指控张“反革命言论罪”的,她没有一处承认,她说: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卑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但她惟独坦率承认了自己有“婚外恋”,并说是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   
    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加上张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与张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相比,此点人性局限,仍是瑕不掩瑜,应该说无损于张志新作为一个真理斗士的高风亮节,在当时报道中回避这一点,毕竟还有点受“四人帮”英雄人物必须高大全的影响。其实,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胡耀邦批准宣传张志新   

    《一份血写的报告》带回北京后,陈禹山先交给部主任卢云审,而后由副总编殷参和总编杨西光审,但考虑到所披露的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好像是揭露无产阶级专政、揭露党的领导、太血淋淋、影响不好”等反对意见,稿子最终送交胡耀邦审阅。据杨西光传达,胡耀邦一字未改,准予发表,但是说了一句话:把行刑前割喉管的那句话去掉。   
    正是这一指示,《一份血写的报告》见报时,抹去了直接表述割喉管的文字。但是文章发表后,许多读者打电话追问:“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陈禹山和编辑部干事吴力田无法搪塞,只好如实告诉读者,是指割断了喉管。一位读者听后,在电话里哽噎说:“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在谈到被害的刘和珍君的一位战友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的伤痕而被枪杀的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在当时那种专政政治下,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张案报道讨论在3个月后奉命停止,据信与此有关。
这就是zg的杰作,一党至此,国何以堪?民何以堪?
转发一个帖子,作为话题材料——
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请问每一个所谓华夏子裔,海内海外,无论高位低位,包括我,能正视张志新的双目吗?
当纳粹德国在二战时犯下极大的反人类暴行,罪的轭不单直指千刀万剐的罪魁希特勒一伙,而是整个德意志民族。
是的,一个罪孽深重的未彻底悔改的民族。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这个罪该由谁来背?
这个例子早晚被拿出来作为再次革命的宣传工具,这将是张的第三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