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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08-12-3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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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汉宣帝与黄霸、于定国
亡命于民间的皇曾孙
汉宣帝刘询(原名刘病已,前91—前49,前74—前49在位)有个苦命的童年。他是汉武帝长子刘据的孙子、汉武帝的曾孙。汉武帝在自己这位长子7岁时就把他立为太子,可是在32年后,却因为怀疑太子在诅咒自己而派人去查抄太子的东宫。太子的卫队与使节发生冲突,结果父子各自调动军队在长安城里大战一场。这就是公元前91年爆发的“巫蛊之祸”。太子失踪,所有家属不是被屠杀就是被关押。刘病已刚出生才几个月,父母亲都被杀,襁褓中的他也被关入监狱。幸好办理这个专案的“廷尉监”(廷尉府的中级官员)邴吉很同情这个无辜的婴儿,命令在押的两个女犯为他哺乳,照顾他生活。
刘病已在监狱里长大到4岁时,汉武帝病重,又有“望气者”(观察气象预言吉凶的术士)说长安的监狱中“有天子气”。汉武帝派出使者到各个监狱进行搜查,要将所有在押男犯全部屠杀。好在邴吉还在监管刘病已被关押的监狱,他禁止使者进入监狱,刘病已又逃过一劫。汉武帝没几天就死了,朝廷照例发布大赦,刘病已被邴吉送到他自己的祖母家,得以第一次生活在监狱外的天空下。
刘病已后来被恢复了皇族身份,被送到掖庭(皇宫所属的工场区域)生活,当时的掖庭令张贺是刘据的老部下,对他很照顾,拿出自己的钱财供他读书。还为他娶了皇家工场一个小官的女儿为妻子。刘病已书读得不错,系统学习过儒家的《诗》、《论语》、《孝经》这些经典,不过也喜欢“游侠”,斗鸡走马,混迹社会下层。
公元前74年,汉昭帝病死,没有儿子。执掌军政大权的大将军霍光先是立了汉武帝一个孙子昌邑王刘贺,才27天,就认为不合适,把这位倒霉的国王赶出去,挑选了没有任何背景的刘病已来继承皇位。当时刘病已只是个没有任何贵族头衔、也没有正当职业的18岁小青年。
杂用霸王道的皇帝
刘病已当了皇帝后改名刘询,历史上称之为汉宣帝。不过在大将军霍光死以前的5年多时间里,这个皇帝很大程度上只是名义上的,就连他自己原配妻子都被霍氏下毒毒死,被逼着娶了霍光的女儿为皇后。这位皇帝隐忍不发,等到霍光死后,才逐步夺回自己应有的权力,废除霍皇后,并开始贯彻自己的政治抱负。
汉宣帝“亲政”后,在经济上贯彻济贫方针,多次宣布将皇帝的打猎游玩的“禁苑”及国有荒地出租给无地农民耕种;在政治上标榜要贯彻儒家的德教,发布过不少要求各地推荐孝廉贤良人才的诏书,强调官员承担有教化百姓的职责,大力表彰能够教化百姓的“循吏”。汉朝由此得以“中兴”。在意识形态上,汉宣帝也推行儒家学说的官方化,他召集并亲自出席了统一儒家学说的“石渠阁会议”,初步统一了经典的种类及其官方解释。
在法律上汉宣帝也做了很大的改革。在他亲政后的第二年,就宣布修改法律,他下诏书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都是天性。有了祸患发生的话,都会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对方。因此从今以后凡是儿子隐瞒父母的罪行、妻子隐瞒丈夫的罪行、孙子隐瞒祖父母罪行的,都不再构成窝藏包庇罪;父母隐瞒儿子罪行的、丈夫隐瞒妻子罪行的、祖父母隐瞒孙子罪行的,如果是因此构成了死罪的,都必须向廷尉上报,再由廷尉向皇帝报告决定。”这项改革理论上的根据虽然是儒家传统的“亲亲相隐,直在其中”的原则,但更可能是出于他自己切身的体会。
除了立法外,他更注重司法的公正。亲政后,他处死了以善于侦查民间犯罪出名的“能吏”赵广汉、被民间号为“屠伯”的严延年,提拔能够善待人民、稳定地方秩序的龚遂、朱邑等官员。下令各地不得任用“分破法律、出入人罪”(片面引用法律条文苛求罪名)的官吏。可能也是幼年时关在监狱的印象太深刻,他还多次下令清理监狱,禁止酷刑。
虽说汉宣帝以一位儒家理想的皇帝面孔出现,不过从内心深处来说,汉宣帝也是一个很现实的统治者,他熟悉社会情况,不相信单纯依靠儒家说教就可以治理天下。他一直采取的是树立榜样的办法来对百姓施行教化,在政治上,仍然相信并且依靠法律来推行治理。他的太子刘奭(后来的汉元帝)“柔仁好儒”,见汉宣帝所用的大多是“文法吏”,官员犯了错误就交给司法机关按照法律严惩,处以死刑也不足惜。有一次陪同汉宣帝吃饭的时候很小心的建议说:“陛下持刑太深,还是用儒生来做大臣比较适宜。”汉宣帝很不高兴,板起脸来,说:“我们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根本没有必要完全任德教,采用所谓的西周政治!而且那些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搞不清什么是名义、什么是实际,哪里可以胜任官职?”长叹一口气说:“乱我家者,太子也!”从此就不喜欢太子而爱小儿子,甚至曾经一度还想废了太子。
汉宣帝推行的这些政策,需要在官员队伍里树立一个清廉爱民的榜样,这个标兵式的人物就是黄霸。另外他也需要一个谨慎执法的好法官的典型,他树立的这个典型就是于定国。
精于事务的书吏
黄霸(?—前51)小时候学习法律,喜欢做官府的事务性工作,他从政府小职员做起,做过地方政府的统计、财务、司法等等基础工作,逐渐升迁为河南郡丞(郡守的副手),开始在官场里获得能干、公平的名声。汉宣帝听说黄霸担任河南郡丞的工作中表现最突出的是能够公平持法,就把黄霸召到京城长安来,让他担任最高司法机关廷尉府里的“廷尉正”,专门负责参与大案要案疑案的审理。几年下来,黄霸果然在这个最高司法机关的工作里得到好评。
黄霸本身是学习法律出身,并不熟悉儒家的理论。后来他转任丞相府长史(参谋性质)时,因为受到一个案件的牵连,和大儒出身的官员夏侯胜一起被关进廷尉大牢。他当时虽然背着一个死罪的罪名,但却毫不悲观,乘着这个时候,跟从夏侯胜学习儒家的经典《尚书》。这个案件拖了三年,等到案件撤销,他出廷尉大牢的时候,居然通了这一门儒家最难懂的经典,还和儒生集团的代表人物夏侯胜结下了生死师生之交。夏侯胜恢复了官职,立刻就千方百计向皇帝推荐黄霸,而汉宣帝也没有忘记自己原来打算树立的这个典型。于是一举将黄霸任命为扬州刺史。
3年后,汉宣帝又决心进一步将自己准备树立的这个典型派到最难治理的颖川郡去。为了让黄霸此行能够先声夺人、树立威信,汉宣帝还郑重其事的专门下一道诏书来任命“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黄霸为颍川太守,还指定黄霸座车的车盖,“特高一丈”,“以章有德”。
作为样板的地方治理
黄霸如此蒙受重视,当然也竭力效忠。汉宣帝经常下达“恩泽诏书”,可是各地官府大多都不向民众宣布,黄霸到任后专门挑选良吏,到各个县里去向百姓宣讲皇帝的诏令,使百姓都知道“皇恩浩荡”。他着力推行农耕为本的国策,命令所有的政府机构都要养鸡养猪,自给自足外用于救济民间鳏寡贫穷的困难户。他还制订一系列的“条教”,来教化百姓。在民间选拔“父老”,把百姓结成小组,由父老进行“劝善防奸”,务农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男女走路应该遵循男左女右,路上遇到对面来人,少应该让长、卑应该让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黄霸的这些措施琐碎繁杂,只有象黄霸这样精力过人的官员才能够督促检察,他的记性极好,经常找人谈话,牢记乡间各种细节,在见其他人时经常提醒某处有粮、某处有酒。有一次派官吏下乡微服巡查,那官吏不敢进政府的招待所休息,就在路上吃饭,被乌鸦抢走了肉。正好有个上城办事的人看见,和黄霸谈话中无意之间谈及。黄霸等那个官吏回来了,首先慰问说:“连吃饭都在野外,肉都被乌鸦抢走,辛苦了。”那官吏大吃一惊,汇报工作不敢有半点的隐瞒。
这样坚持了多年,颍川大治,据说接连8年没有发生过大案,监狱里都生了草。颍川郡的治绩被评为天下第一。汉宣帝非常高兴,下诏书表彰颍川太守黄霸以“治行尤异”,官阶升一级,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汉宣帝还特意下诏恩赐颍川吏、民有行义者,每人二级爵位;“力田”的恩赐一级爵位;恩赐“贞妇、顺女”帛。
几个月后,黄霸被征到朝廷,不久就当了丞相。
弄巧成拙的举措
黄霸当了丞相后,很想把自己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去。
有一年他在召见各郡来长安汇报工作的“上计吏”时,授意手下的官员以及儒家的博士们提出建议,要求各地来京汇报的官员专门汇报本郡“兴利除害、成大化”的情况。凡是在汇报内容中有郡守教化百姓方法、设立了“条教”的,能够详细统计列举郡中有耕田人互让田界、男女分道行走、路不拾遗、有孝子、贤孙、悌弟、贞妇之类优秀事迹的,优先上殿;虽然能够列举一些这类事迹,但是没有具体统计数据的,第二批召见;如果郡守没有这方面“条教”措施的、郡中也没有此类事迹的,就要最后召见,并且要伏地请罪。
恰巧就在这天进行这方面专题汇报的时候,忽然有一批青色的大鸟飞到了丞相府的上空盘旋,黄霸不禁得意忘形,要手下人起草给皇帝的奏章:因为教化大行,上天降下神雀以示吉祥。这是因为汉宣帝本人非常喜欢这类凤凰、神雀之类的吉兆,曾经多次颁布诏书称颂上天降下这样的吉兆,黄霸以为这一次一定能够使皇帝高兴。
可是下面的几百名官吏中,有人暗自窃笑。原来这是京兆尹张敞家里饲养的鹖雀,是这位京兆尹在西北地区任官后带到长安来,经常在长安上空盘旋的。黄霸来长安不久,还没有认识这群鹖雀。这些人想等着看黄霸出丑。好在还是有的亲信官吏告诉他真相。黄霸大为扫兴,只得作罢。
这件事情传了出去,那位京兆尹张敞乘机上了一个奏章,说:“我们汉朝制订的法律就是用来惩恶扬善的,条文详尽,不可复加。今天丞相听取汇报时的这种倾向,恐怕会影响各地郡守舍弃法律自搞条教,争相搞虚伪的说教,有名无实,丧失淳厚朴实的风气,天下就会大乱。如果是在京师先搞让畔异路,道不拾遗,这或许还可以不增加贪鄙荒淫的行为,可是却是给天下树立一个作伪的榜样;如果是先要各外地的郡国推行,这更难于查实,只会让虚伪的风气到处流行。请陛下下令:各郡上报的孝廉、力田、方正之类优秀人物事迹必须确实无欺,郡中事务必须完全依照法律处理,不得擅自制订条教。有敢搞诈伪欺骗来获取名誉的,处以死刑。”
这位惯以“霸王道杂之”治天下的汉宣帝看了张敞的奏章,很是赞赏,下令照所奏施行。还特意派出自己身边的官员召集各地的上计吏,来宣讲张敞奏章的意思。黄霸大大的讨了个没趣。
法官本色的大臣
从黄霸的本色来说,他所擅长的实际上还是法官事务。据《通典》记载,在他当丞相时,有一年,在燕代之间(今河北)发生一个疑难案件:3个男子同娶一个女子为妻,那女子生育有一个儿子。后来发生纠纷要分开时,3个男子为争夺这个儿子形成诉讼。地方官府无法解决,只得上报朝廷。廷尉也没有办法解决,请求丞相黄霸判决,黄霸说:“这不是人类干的事,要用对付禽兽的办法来解决。”下令处死三个男子,把儿子归还给母亲。
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黄霸找得到办法来灵活处置案件,可是在遭遇政治问题时,他的想象力就很贫乏。他看到乐陵侯史高担任侍中官职,很得到汉宣帝的信任,就推荐史高出任“太尉”。汉宣帝派了尚书令当使者来传话说:“太尉这个官职已经很久没有委派人担任了,事务都由丞相来兼管,这是为了表示朝廷偃武兴文的意思。如果国家发生内乱、或者边境有战事,大臣都可以出任带兵职责。要知道向民间宣明教化,使百姓的情况通达上层,使司法没有冤刑,城市村落没有盗贼,是你的职责;但是任命将相职务的权力,还是我保留着的。乐陵侯史高现在就是帷幄近臣,是我的人,你为何要越职推荐?”汉宣帝还要求黄霸对此做出解释,黄霸只会脱掉帽子跪下叩头,几天都想不出回答的方法。此次再也不敢擅自出主意 了。
汉宣帝可能也明白,要黄霸这样只会一板一眼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的人当丞相确实有点勉为其难。但为了这个样板人物的典型象征意义,依然一直让黄霸担任丞相,直到黄霸因病去世。
黄霸当了5年的丞相,东汉时史学家班固在《汉书·黄霸传》评论说:“自汉兴,言治民吏,以霸为首。”
谨慎执法的于定国
于定国(?—前40)出身于一个法律世家。他的父亲在东海郡(现在山东省东部地区)长期担任帮助郡守处理审判事务的“掾吏”,谨慎小心,经他承办的案件,被处罚的人都心服口服,从来不记恨他,被家乡人民尊称为“于公”。有一次东海郡出了一件疑案,有个孝妇,在自己丈夫死后依旧一心侍奉婆婆,不愿改嫁。婆婆很感动,对人说:“媳妇如此辛苦,我一个要死的人还要连累年轻人干什么?”婆婆就在一天夜里上吊自杀了。那户人家的姑娘一口咬定是孝妇逼死了婆婆,孝妇被抓起来,屈打成招,承认杀死婆婆的罪名。于公知道了这件案子,再三向郡守说明要平反这件冤案,郡守不听。于公只得抱着卷宗在郡守的门前痛哭一场,辞职回家。那个孝妇被处死后,东海郡连着三年遭到旱灾,于公说,这就是那个孝妇被冤杀的缘故了。他杀了一头牛,亲自到孝妇的坟前祭扫。果然天降甘霖,旱情消除。全郡的人都对于公感激不尽,为他创立生祠纪念,号为“于公祠”。
于公出了名以后,对自己家族的前途很有自信,有一次家里的院墙门坏了众乡邻纷纷前来帮忙修理,于公说:“请大家把大门修得高一点、阔一点,可以让达官贵人坐的高盖车通过。我一生办理诉讼事务都注意积下阴德,从来不曾冤枉人,子孙一定会有作到大官的。”
这个预言果然应验在他的儿子于定国身上。于定国从小跟着父亲学习法律,父亲死后,接替父亲在东海郡的“决曹”任职。后来在汉武帝统治晚期被征调到中央的廷尉府为书吏,接连参与承办一些所谓的“谋反”案件的审理,在这过程中被认为是法律专门人才,补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在汉昭帝死后,昌邑王刘贺当皇帝的短暂的27天里,于定国曾经上书劝谏昌邑王。霍光废了昌邑王、改立汉宣帝后,检索档案,凡是在这27天里劝谏过昌邑王的大臣全都越级提拔,于定国因此接连升官,在汉宣帝登基后的第5年,被任命为廷尉。
于定国是一个法律专家,担任廷尉后却非常尊重儒家学者。他聘请了儒学学者来为自己讲儒家的《春秋》经典,完全以弟子的礼节迎送导师。对于其他的儒学学者也非常的重视,无论他们是什么身份,都平礼来往。得到了儒学学界的一致好评。在廷尉职位上,他对于疑难案件,总是谨慎推敲,从轻处断,得到了普遍赞扬。朝廷称颂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他足足当了18年的廷尉,是西汉皇朝廷尉职务上任职最久的记录。据说他还汇编了汉朝当时适用的法律,总共有960卷,定罪的法条有26272条。其中死罪有490条、1882个死罪罪名,而可以援引判决死罪的“死罪决事比”竟然有3472条之多。
于定国后升为御史大夫,黄霸死后,他接替了丞相的职位,并被封为西平侯。而于定国的儿子于永后来也官至御史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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