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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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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给我“原罪”的家庭
在我国众多姓氏中,刘氏确曾辉煌过好几个世纪。两汉王朝持续了四百载,刘备、刘裕这两个枭雄建立过鼎立、偏安政权,匈奴人刘渊、沙陀人刘智远不仅姓刘而且建立的政权也称“汉”。皇族人口的繁衍比一般庶民百姓快,还有自以为姓氏寒微改姓刘氏的。今天人口普查,刘姓人口的数量仍位居全国第四。人们不曾想过,即或是刘邦嫡系裔孙,自己血管中流淌的血液,还能保存几许帝王的遗传基因?且看司马迁笔下这位汉王朝的缔造者,与朱温、赵匡胤、朱元璋等一样,都是无赖之徒。
打开地图,在华夏大地上可以找到两座“霍山”:一座逶迤于汾水、沁水之间,其主峰在今山西霍县东南数十里;一座绵亘于长江、淮水之间,其主峰在今安徽霍山县南数十里。远在宋代,我的先祖自河南项城迁徙来此。是受水旱灾害的逼迫,还是受到金人或蒙古人的驱赶,从语焉不详的家谱谱序中已经无从查考。霍山县位于安徽西部,界邻湖北,山多田少,石厚土薄,是不为国人所知的三等小县。虽盛产茶叶,知名度并不高。到是长在巉岩峭壁的缝隙中具有养阴生津功能的石斛,其质量居全国之最,这也只为中医郎中所知晓。从二十四史的人物传记中,我只发现一个籍贯霍山的名人,即东晋穆帝时任过宰相的何充。我在曾国藩的《家书》中,知道清朝道光年间,有位姓吴的刑部右侍郎,乃霍山人氏,其道德文章颇为曾折服。民国时期,有位任过安徽省检察厅厅长、代理省长,算是最显赫的。此人姓杨,留学日本前,还教过我祖父的书。我县参加红四方面军的万余人,锦衣还乡的只有两名少将。
我们聚居霍山的家族约万余人,大多从事农耕,绝少从政经商。明代晚期,出了一个进士,在河北衡水、山西繁畤任县令,后擢迁甘肃巩昌知府,迁霍数百年间,光耀门庭的只此一位。我被定为反共分子,流放西北二十余年,也许是我的先祖在这块荒寒贫瘠土地上搜刮过民脂民膏,几百年后,进行了祸延子孙的因果报应。我的高曾祖都是农夫,祖父考上了没有做官资格的秀才,在乡间教授生徒,兼营田产,我的家庭也就由GCD的同盟军变成要被消灭的敌人。皖西赤色暴动后,举家逃往他乡,我就在家庭陷于生活绝境时来到人间的。当时南中国内战激烈,在江西那块红土地上,国共双方都聘用外籍军事顾问,指导炎黄子孙如何进行愚蠢的相互厮杀,于是“九·一八”事变爆发了。这次我国面对的已不是明代骚扰东南沿海被戚继光、俞大猷赶下海的倭寇,而是学习西方崛起亚洲的新倭寇,再也不能象冷兵器时代用血肉和勇气筑起新的长城。内争招来外侮,外侮加深,内争又暂时停止。国共二度携手,祖父带着负债累累的这个家,回到了背离八载的故乡。庐舍化为灰烬,二十多口人只得分散居住在几户亲戚家中。不久又遭邻县土匪的洗劫,由于抢到钱财不多,愤然绑走了我的伯父叔父。在“交钱放人,逾期处死”的威胁下,祖父拍卖自己购置的田产,凑足了七千多银元,赎回了两个儿子的性命。西汉有位官员说了一句劝人不要聚财的醒世恒言:“夫富者,众之怨也。”可是人们总是穷则思富,富了希望更富,浑然不知富到大家眼睛发红时,就有杀身的危险。在集产等级专制的几十年间,千百万富人被监禁流放,或被处以极刑,子孙后代也被沦为没有人权的贱民。斗转星移,到了八十年代,等同于盗窃赃物的私有财产,由政策默许而得到法律确认,人们竟然忘记恍如昨日的惨痛教训,不遗余力地积累财富。贫苦出身当年曾向地主资本家进行过残酷斗争的共产党人,通过贪污、索贿、敲诈等手段,把剥夺私人财产而集中起来的公共财富,吞食为个人所有,有的锒铛入狱,有的丢了脑袋。“人为财死”这句古老的话,也适合这批自称特殊材料的人。
我在两岁时,母亲便开始教我识字,进入小学前究竟能认识多少字,也不曾问过她,只是我在同龄儿童中识字是比较多的,这受益于母亲对我的学前教育。虽然国共合作了,在农村民宅墙壁上还依稀见到“杀人放火,共产共妻”的标语。上中学时,我已开始怀疑这种党同伐异宣传的真实性。关于“共产”,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共产党就是以此命名,并在党纲上明确写着“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至于其他三条罪状,我从绝无党派成见的村夫野老的口中,获得一些他们亲眼目击的事实。他们说,被杀或逃亡的地主老婆分不到土地,为生活所逼,只得改嫁给没有妻室的农民。关于焚烧民宅,红军烧过,国民党军队围剿红军时也烧过,都是坚壁清野,出于战争需要。杀人嘛!凡是没有逃脱的地主几乎无一幸存,地主杀光了,红军又自家杀自家,被杀红军的妻子为了活命,也只得改嫁他人。我们家乡还有一座筑起四个高大坟塚的陵园,读小学时我曾与同学们一道去过。园内建有一亭,亭内立着一块题名“万人墓”的石碑,亭柱上还镌刻一幅我当时读不懂的挽联,六十多年过去了,今天只记得“白杨新塚”四个字。内战期间,我们镇上驻有一个较高级别的肃反机构,各地肃出的“反共”分子都押到这里接受终审裁决,刑场设在紧靠河边的柳树林里,深夜行刑,一律用大刀斩首。刑毕,尸体都拉到由死刑犯人自己挖好的大坑埋掉。红军长征远去,由地方慈善机构出钱雇人,把身首脱离的散乱骨殖挖出,运到镇东半华里处,按头、上肢、下肢、脊椎肋骨,分别掩埋。1949年国民党军队败走,这座特殊丛葬坟墓被夷为平地,可是仍抹不去人们对内战惨祸的记忆。
何谓“国难当头”?何谓“民不聊生”?即或悟性很高不在内忧外患中长大的人,也不会读懂它的。八年抗日,中国许多省区一个地方就有三个乡、保长分别应付三个方面相互角逐的军队。我家从农民手中收来的地租,在交纳三份“国课”后,已所剩无几,当时有几个地主能过上“家有余粮鸡犬饱”的富裕生活?抗日烽火刚熄,内战硝烟又起,各阶层的税役负担依旧繁重,地主向贫苦农民要不上租,而向国民政府上交的税收却一分不少,我的父亲常常借贷完税,一筹莫展。1950年冬家乡土地改革,父亲写信给我说,土地分掉后,我如释重负,今后躬耕陇亩,自食其力。父子至亲,不说假话,这是他拥有田产不胜痛苦的肺腑之言。当时我在皖东一个县公安局工作,听信zhonggong的谎言,在给我父亲复信中,作了一番后来想起多么幼稚的马列主义说教。父亲死后二十余年,我回到家乡,母亲说当年你父亲听信自己儿子的话,起早贪黑在田间劳作,希望在zhonggong领导下做一个守法的老百姓。我父亲读过一年简易师范,任过小学教师,性情恬淡与世无争。在土改运动中,不论怎样耐心的阶级教育,没有一个农民检举揭发他,最终以“书写反诗”罪名判刑两年。村农委主席姓汪,河南商城人,一个十足的流氓无产者。他向我父亲要借六十块银元,实质是敲诈勒索,受到婉言拒绝后,向乡政府检举。一天晚上,他上门对我父亲进行训话时,发现我父亲正在书写反诗。我父亲不曾作过诗,此人又目不识丁,岂不荒唐?正在这个时候,我在出差中丢失了一份机要文件,通过家庭审查,大胆怀疑我把文件交给了敌特,随即受到拘禁,让我初次尝到了出身有产家庭的苦头。我失去自由的三个月中,正是“镇反”高潮时期,以县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组成的县审判委员会,具有死刑终审权。被处极刑的都是在zhonggong建国后再没有进行任何反共活动的国民党官员和地方上富有威望的士绅。其中不少是有益于社会的人,杀了多么可惜。我丢失的那份文件被人拾去,又交还给公安局。问题澄清了,领导认为我出身地主家庭不宜留在专政机关,调我到小学教书,我想读完高中,将来报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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