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3057
- 帖子
- 9
- 精华
- 1
- 注册时间
- 2008-11-16
访问个人博客
|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15:24
| 只看该作者
[旧文] 新人拜山贴:林冲夜奔,武松屠门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我最爱看其中的两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林冲这个人,我不喜欢,在他的身上,绝对能看到中国人最极端的两面性,顺民,暴民。林冲是温顺的,温顺到了,老婆被人调戏,他还忍得,也就因为他忍得,世上才有那么多的高衙内,专制皇权政体的奥秘,就在于把人都驯服成顺民,单单温顺,那还不够,还得夺其心智,成为愚民。被安了个擅闯白虎堂的罪名,野猪林遭遇劫杀,他还妄想着服刑期满,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可是,作恶者一旦作恶,便必须把恶做到彻底完全,因为他们永远猜不透你的心思,原来仅仅要一个安稳的生活。于是,结局早在衙内看中林冲老婆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要么林冲死,要么林冲反。
林冲是有点本事的,也有点豪侠气味的,否则鲁智深不可能看得上他。林冲又是有点运气的,否则草料厂一把火烧死了他,罪名还得他扛着。这种事,古代有,现代也有。飞机掉了汽车烧了,随便找个死人把罪名一安,皆大欢喜。原来只是有个把坏人捣乱而已 ,只要抓到了坏人,就又和谐了。
非逼着好人杀人不可,于是就有了下面这段杀人的描写:
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搠倒了。把陆谦上身衣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这一段,文字不多,相当生动,关键是解恨,把尖刀从仇人的心窝的扎进去,再把心肝都挖出来,这太让人感到愉悦了。只是,林冲真正的仇人在哪里呢?是富安陆谦和差拨么?肯定不是的,是远在东京的高太尉,和让高太尉能够肆无忌惮迫害他的制度,林冲对此无能为力,他既杀不了高太尉,也撼动不了那个体制,所以不反抗,他死,反抗了炮灰死。所以大宋不需要一个被逼到那种境地才反抗的林冲,大宋需要千万万只要侵犯了他的权益,就反抗到底的林冲,唯此,这种体制才有可能被撼动,因为做恶的成本增加,让上位者不得不尊重法律,尊重规则。有句话我始终是相信的,一群猪或绵羊是不可能产生民主制度的,只有一群狮子,一群豺狼,才可能产生民主制度。
另外一个我喜欢的章节,第三十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松和林冲不同,相对于后者,武松更加了无牵挂,如果一定要定一个阶级成分的话,流氓无产者应该是最准确的。这个阶层的特点很鲜明,一方面他们不认可这个体制对他们的约束,另外一方面,又最严格的遵守这个体制所提倡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看起来自相矛盾,其实内在相当一致,他们反对的不是这个体制本身,而是这个体制,并没有像其所宣称的那样,自律廉洁。因此,武松能够拒绝一切美女的诱惑,这正是这个体制所提倡的,而又对这个体制里的官员,毫无敬畏之心,甚至对东京的皇帝老儿,态度也不过是比出他的中指。
因此,相对林冲而言,他的反抗就要更加残暴和彻底:武松道:“恁地却饶你不得!”手起一刀,把这後槽杀了;
那两个女使正口里喃喃呐呐地怨怅,武松却倚了朴刀,掣出腰里那口带血刀来,把门一推,呀地推开门,抢入来,先把一个女使髻角儿揪住,一刀杀了。那一个却待要走,两只脚一似钉住了的,再要叫时,口里又似哑了的,端的是惊得呆了。休道是两个丫环,便是说话的见了也惊得口里半舌不展!武松手起一刀,也杀了;
说时迟,那时快,蒋门神急要挣扎时,武松早落一刀,劈脸剁着,和那交椅都砍翻了。武松便转身回过刀来。那张都监方才伸得脚动,被武松当时一刀,齐耳根连脖子砍着,扑地倒在楼板上。两个都在挣命。这张团练终是个武官出身,虽然酒醉,还有些气力;见剁翻了两个,料道走不迭,便提起一把交椅轮将来。武松早接个住,就势只一推。休说张团练酒後,便清醒时也近不得武松神力!扑地望後便倒了。武松赶入去,一刀先割下头来;
丫鬟急待回身。武松随在背後,手起刀落,早剁翻了一个。那一个便跪下讨饶。武松道:“却饶你不得!”揪住也是一刀。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
夫人问道:“楼上怎地大惊小怪?”武松抢到房前。夫人见条大汉入来,兀自问道:“是谁?”武松的刀早飞起,劈面门剁着,倒在房前声唤。武松按住,将去割头,刀切不入。武松心疑,就月光下看那刀时,已自都砍缺了。武松道:“可知割不下头来!”便抽身去厨房下拿取朴刀,丢了缺刀,翻身再入楼下来。只见灯明下前番那个唱曲儿的养娘玉兰引着两个小的,把灯照见夫人被杀在地下,方才叫得一声“苦也!”武松握着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着。两个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朴刀一个结果了,走出中堂,把闩拴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地下。
这通好杀,杀的血流成河,好不爽快,持刀杀了6警的杨+,和武松比,善良的好像幼儿园的顽童一般,男儿当世,有两大快:醉卧美人膝,怒斩仇人头,相对前者,后者更让人血脉贲张。
关于正义与和解,我和一挚友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为了寻求到真相。适当的和解是必须的也是正当的,比如当原先那些掌握权力者的做恶,倘若不肯原谅,便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和动荡。我以为,在现实考虑之上,有没有一个绝对的正义存在。比如,杀人便要偿命,害人便要受惩罚。当然他的报复到什么地步才算合适?比如武松杀到那种程度,究竟是义,还是非义?这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但无论如何,杀死要杀你的人,或者侮辱你的人,都是人本能中最正当不过的权力,文明社会中,应当由公权而非个人来行使这种权力,但某些地方,公权力完全失去公信的时候,这种权力就应自然过渡到自然人手上,从这个角度说,邓玉娇杀人被判有罪,实在是对法律精神最深刻的讽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