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总理指示:各地宴会不要供应花生米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下发的一份正式文件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委:

近来对外宴会上吃花生米的现象相当普遍,北京吃,其他地方也吃。……根据总理指示,请各地今后举行对内对外宴会及其他特殊供应时一律不要供应花生米。”(1998年7月18日《北京青年报》)

1961年1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陈云提出:“现在供应紧张,应该‘两条腿走路’,即有些商品可以实行凭证分配的办法,有些商品应该是只要有钞票就可以买。”

对少数商品实行高价政策,是从高级糕点、糖果开始的,扩大到饭馆、商店等许多方面。

1961年2月,国务院确定,在3月底以前,把高价糕点的供应范围扩大到全国一切大中小城镇;把高价糖果的供应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城市和乡村。高价糕点和高价糖果,一律不凭证,不限量,充分供应。实行结果,全年销售高价糖果4.1亿斤,糕点3.9亿斤,共回笼货币33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

“高级饭馆”出台之前,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专门组织人到北京王府井著名的老字号“萃华楼”饭庄,调查炒肉片的成本和价格。

北京的餐饮业(各类餐馆、饭庄)奉市委之命于1960年7月30日实行就餐收粮票制度。仅保留少数高档饭馆,不收粮票,但实行高价销售,高价菜肴,计有东安市场内的东来顺、王府井大街路东的萃华楼饭庄、王府井大街北口路东华侨大厦内的大同酒家约18处,欲到这些高级饭馆用餐者须提前一日在饭庄门前预约,领取“号牌”,次日凭“号牌”入座用餐。每日“号牌”数额有限。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高价商品政策:贵州茅台从每斤2.97元提高为16元

1962年4月1日、20日、5月15日,国家先后对茶叶、自行车、酒、手表、砂糖等商品实行高价政策。

1962年的高价商品,扩大品种。除了**云南外,全国都推开。2月推出高价自行车。当时的平价车,每辆约160元;河北定价为每辆650元,广东定价为每辆590元。河北按此价格推销十多天,共售出4292辆。因此中央决定从4月起在全国农村普遍推开,同时在城市停止平价销售。从6月起城乡均销售高价自行车。

3月推出高价钟表。钟的高价比平价平均提高1.5倍,表的高价比平价平均提高1.73倍。

4月推出了以下品种:高价茶叶,比平价提高3倍左右。高价针织品,比平价高3.09倍。提高酒类销售价格,目的在于回笼货币和促进节约粮食酿酒。从4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对外宾、外侨设专门商品议价供应。提价的幅度,名酒(包括全国名酒和地方名酒)提得高些,大体比平价增加4~5.7倍,如贵州茅台,原价每斤2.97元,提高为16元,增加4.4倍;辽宁千山白酒,原价每斤1.2元,提高为8元,增加5.7倍。露酒次之,大体提高1.6~3.3倍,如山东金奖白兰地,原价每瓶3.53元,提高为15元,增加3.2倍;吉林通化葡萄酒,原价每瓶1.14元,提高为3元,增加1.6倍;啤酒再次之,大体提高0.8倍,如青岛熟啤酒,原价每瓶0.38元,提高为0.69元。高价卷烟,比平价高约4倍。

5月推出照相和照相材料价格。照相提价50% ,印照片提价100% ,胶卷提价75%~125% ,胶片提价150%;不分城乡一律按此价格执行。

从1962年下半年起,国家的高价政策逐步回落。(以上内容参考陈明远:《1960—1965年的高价商品出台》)

另据上海吴淞区志记载,1964年高价商品从16种减少为13种,物价普遍下降,上海牌半钢手表每只从100元降为80元,永久牌自行车每辆从185元降为173元。1965年市场价格继续稳中有降,至年底取消高价供应,与1963年相比零售物价总水平下降3.85%。

此后,根据经济形势的好转和集市价格的回落,又陆续调低了高价商品的价格。到1965年底,高价商品只有高级针织品一种,1969年退出高价。


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的茅台酒。国酒茅台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本图为五星商标,商标图案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为有利于外销,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商标于1958年改为“飞天”商标,图案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飞天”形象,寓意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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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60年代物质生活极为匮乏,体现在衣着上:“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家里小孩子多的,没有那么多新衣服,“新老大,旧老二,缝缝补补给老三。”那时穿补丁的衣服,随处可见,即使穿得不能再穿的衣服,也被用来拆了当补丁、纳鞋底。

艰苦自有艰苦的办法。上海服装鞋帽公司寿吉生,介绍拆洗缝补整旧如新。

大改小、旧翻新,比如退色的卡其衣裤、棉袄,翻一个面,又是一件很好的衣服;衬衫领子、袖口破了,换一条新领子,补一补袖口,又可穿一个时期;裤脚破了改短裤,长袖破了改短袖;裤脚嫌短,可以加长;裤后磨破可以补丁翻新,也可以改制成裙子、拉链衫或者两用衫。

在很多人家的箱底里,都积压了一些式样古老的衣服,这也可以拿出来加以利用。一件男式呢绒长衫可改一套中山装,也可以改制一件长大衣、二件两用衫、二条男式西裤或者一件派克大衣等59种服装。一件绸的或者夏布长衫,可改男女西裤各一条。一件老式马褂,可改一条男式裤子。一件中式裤子,可改成一件香港衫,旗袍裙或男女西裤。一件旗袍可改拉链衫、裙子、男女西裤、小孩连衫裙等几十种服装。一件小腰身短大衣,也可改成一件两用衫,等等。(1960年8月10日上海《青年报》)

1960年党中央决定:减少民用棉布供应。布票按人头发放,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吃商品粮的)每人全年4尺5寸,实际够打补丁用。当时的拆洗缝补业总有做不完的活儿——您送去无论多么破旧不堪的衣物都能补好、做上。打一块补丁,除了收钱,还要按尺寸大小收取布票。

1964年后,情况稍缓,发放布票略增。除布票外,还发行过:棉花票、绒衣票、汗衫票、背心票、裤衩票、胶鞋票、棉鞋票……有一时期,买缝衣线也收布票,一寸布票可买一小团。生了小孩的妇女,发给“油布票”一张,凭票可买到三尺油布。

1969年3月4日,中央就1969年城乡居民棉布分配问题发出通知,规定按人口平均的棉布基本定量为16尺1寸,比上年增加7尺1寸;各省、市、自治区的调剂用布,规定平均每人1尺,比上年增加5寸。买蚊帐布减收布票。这一年,全国居民每人平均棉布消费量达到21尺6寸,比上年增加6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

五六十年代,衣料多用平阳布、劳动布、斜纹、咔叽、灯芯绒、府绸。

只有过年,才会有新衣裳。

一开始,是大人拿布票去商店剪布,然后送到裁缝店里让师傅去做。在商店的某个角落,有一个木头做成的高高的台子,是那时的“收银处”,高台上面有许许多多的线,这些线连接到商店店堂里的各个柜台,顾客买了东西后,售货员就把票证、钞票什么的一起夹在挂在线上的铁夹子里,铁夹子就“嗖”的一下滑到“收银处”去,等那边结算好了,再“嗖”的一下子滑回来,整个交易过程就是这样。过年前,乡下的人进镇置办年货,那些铁家伙更是“嗖—嗖”地在头顶飞来飞去,场面异常壮观。

做好或买回家的新衣裳,一般是在大年三十晚上拿出来,挂在床顶的木架子上。小孩子常常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无限遐想地看着它,有时候还坐起来就近地细细地瞧,忘了外面是冰天雪地,寒气逼人,心里就想着明天一早能穿上它走亲串户,几乎是一夜无眠,舍不得睡觉,就盼望着天快快地亮起来。第二天,也不再死命地赖床了,赶紧穿上新衣裳,吃上一碗奶奶和妈妈三十晚上做的汤团,跑到外面去和小伙伴玩去,其中一个大的竞争项目就是:比谁的衣裳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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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京城竟找不到配白色西服的白色扣子

1960年的春天,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元帅结束了对缅甸、印度、尼泊尔的访问之后,准备去柬埔寨。可是,就在这期间,西哈努克亲王的父亲,苏拉玛里特国王去世了。唁电发出了。周恩来和陈毅商讨之后,决定按原计划访柬:不仅仅是友好访问,首先是去吊唁国王。

周恩来向北京发出紧急指示:为代表团全体成员紧急赶制一身白色西服送到昆明,以便及时更换这种表示吊丧的服色去柬埔寨。

赶制服装虽然快,麻烦却也不小。那时,举国一片蓝灰服色,单调惯了,工作人员联系遍北京市所有大小商店,竟买不到配白色西服用的白扣子。

各种办法想尽,或不合适,或来不及。白西服上总不能配个蓝色或灰色或黑色的纽扣。

幸亏王府井百货大楼的营业员急中生智,目光落在那乳白色香皂盒上。那香皂盒现在叫塑料盒,当年人们不这样叫,而是习惯叫“化学”。化学梳子,化学皂盒,等等。

“有办法了。”营业员拿出那乳白色的化学皂盒,“咱们自己赶制些白扣子行不行?”

也只好这样试试了。将乳白色的皂盒压切成圆扣子,试着缝到白西服上。还蛮般配!于是,工作人员买了几十个皂盒。压切成扣子,应急代用,赶制出了全套白西服,用专机送到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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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马路看橱窗,与阶级斗争也有关系?

1964年七八月份,有人写信给上海《青年报》,反映有市民喜欢荡马路看橱窗,觉得这是一种有益的活动,但也有人觉得,荡马路看橱窗,也有阶级斗争。一位叫“林宜”的来信说,闲荡马路,看橱窗,谈吃穿,不仅浪费大量时间,更重要的是会消磨我们的革命意志,为资产阶级思想侵蚀大开方便之门。

当然,也有人对此提出异议。1964年8月8日上海《青年报》刊登了署名“陈伟高”的文章说:

橱窗布置,这是百花齐放的艺术文化的一种,我们许多商店的橱窗布置也都是社会主义式的。荡荡马路,看看橱窗,怎么能和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呢?

无独有偶,北京的橱窗也引发了关注。

北京王府井大街的中国照相馆橱窗前,最近经常挤满了人,十分热闹,原来那里陈列出了一批新的肖像照。这些照片里的人物不是过去那些涂脂抹粉的美女和西装革履的“绅士”,而是北京市劳动模范;橱窗里还挂着大字标语:学习五好,争当五好。照相馆能突破常例地这样布置陈列品,方向是走对了。(杨恩璞:《面目一新》,1964年11月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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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兵头”

1964年5月2日,《天津晚报》发表了署名“董春燕”的群众来信《我烫“新式”发型为何被人议论》,信中写道:

我是一个青年女工,平时喜欢打扮打扮,烫个“新式”发型,或做一件时装,可是有些人背后对我冷言冷语,说什么怪模怪样,看着不顺眼,等等。我认为发型的多样性,是人民生活提高的具体表现。我想,爱美之心人人都有,特别是我们年轻人,总不能都梳辫子或剪短发吧。

同日的《天津晚报》发表了另一篇天津钢厂共青团干部马金安的来信《我们要什么样的美?》,他说:

“我们厂有的青年,留着油光光的‘燕尾式’大背头,也有的青年人留着小黑胡,穿着打扮怪模怪样的。……上述情况虽然是少数的,但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文化大革命”开始,稍微时髦的发型就被指责为“封资修”、“腐朽”生活方式的表现,走在大街上,会被红卫兵强行剃头剪发,稍有不服,就会被剃成“阴阳头”游街示众。红卫兵,男生大多剃成一寸长的短发平头(简称“寸头”),显得勇猛威武。女生大多短发或小辫,显得“英姿飒爽”。

女红卫兵的“红卫兵头”,一般是将辫子剪短至颈部,用织毛巾的竹针在头顶把头发从中间向两边分开,划线分出刘海,再用尺子划一道整整齐齐的横线,剪刀沿横线剪过,刘海便齐刷刷挂在脑门儿。接下来将一分为二的头发,一遍遍分别梳至头顶,最后用橡皮筋将头发紧紧箍成两把坚挺的刷子,再把两根“刷子”辫底部剪齐。

这种“刷子”发型的流行,源于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第一次接见红卫兵时给他佩戴红卫兵袖章的北师大女附中的宋彬彬。毛泽东对她说,不要文质彬彬嘛,要武嘛。她随即改名为宋要武。她的“刷子”发型被称为“红卫兵头”,也流行全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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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邱晓云

自行车凭票供应最晚是哪一年?

记得俺老爹当时怀揣辛苦几个月赚来的二百块钱,拿着表哥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张自行车票,高高兴兴去买,街上却被小偷盯上,钱被偷走了。老爹回来脸色乌黑。后来可能是借的钱,才买了这辆自行车。——我记不准时间了,应该是七十年代后半期,或者八十年代初的事。
自行车凭票供应最晚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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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清楚,82,83年还是要的,那时存200元怕是要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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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哦。上海人一年才能存二百块,那肯定就是我记错了。老爹给人做木匠零活儿,一年肯定是存不了这些钱的。
倒也不一定。那时我工资不到五十,积存两百元是很难的,但木匠这样挣活钱的,替人打家具,需求很旺,吃住在主人家,倒是容易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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