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土家野夫的《球球外传》。
谢谢宛然理解!
球球是只狗吗?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是的。
也是作品会馆读过的。
http://yantan.org/bbs/viewthread.php?tid=89055
长脚那种小人得志,就把更弱势的踩在脚下,仿佛那样他就变强了,能够决定生死,1967,一个让猥琐灵魂横行的年头!!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中国不是常常提醒日本人,要“以史为鉴”吗?应该把这类纪实文字,编入学校的课文,警戒我们的年轻一代,让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也首先得益于“以史为鉴”。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很高兴看到ee生气。
41# ee

王刚的。下次一定注意一下俏佳人。
邱大哥好文。

猫不当猫,狗不当狗的社会,一般人也不当人来看。
那长脚在哪?你就买1000斤猪油,要他说出猫的结局!!!!!!!!!!!!!!!!
老子下回去上海,要他变短脚!!!!!!!!!!!!!!!!

不要教训我,说什么“猫命”“人命”哪个贵,这里面并非“猫与 ...
ee 发表于 2009-10-8 00:02
一同去,让它变短脚!!!!!!!!!!
先灌它吃十斤猪油!!!!!!!!!!!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67年,没饥荒到这种地步吧,一个成年人,抢走孩子手里的猫咪回去吃掉,别指望他日后会忏悔,除非当时他只是忙着长了一对长脚,心还没来得及长。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谢谢各位侠士侠女仗义为咪咪出气!事隔多年,我已忘了那人的姓名摸样,长脚只是方便行文临时取的绰号。在一个不合理的社会,谁也不可能真过得好,那时得势的人最终也只会留下不幸的故事令人扼腕。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看过一个介绍说美国150年前就有专门的组织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在他们的推动下禁止虐待动物成为法律,相比之下我们的新中国新社会跟地狱类似吧


《长恨歌》里的长脚也是个坏家伙。
上海土话里,长脚还有别的贬意吧?不会是单是大脚的意思吧。
《长恨歌》里的长脚也是个坏家伙。
上海土话里,长脚还有别的贬意吧?不会是单是大脚的意思吧。
梅茗 发表于 2009-10-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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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不知道,也没看过《长恨歌》。碰巧吧?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看过一个介绍说美国150年前就有专门的组织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在他们的推动下禁止虐待动物成为法律,相比之下我们的新中国新社会跟地狱类似吧
歪弟 发表于 2009-1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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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年前还南北战争着吧?那时已经有这个法律了?要请教律师朋友了。
新社会的动物也不都在地狱里,领袖的白马不是还附祀太庙了嘛。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上海土话里“长脚”是“长腿”的意思,其实说的是这个人是“高个子”。例:姚明。没有贬义的。
67年,没饥荒到这种地步吧,一个成年人,抢走孩子手里的猫咪回去吃掉,别指望他日后会忏悔,除非当时他只是忙着长了一对长脚,心还没来得及长。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09-10-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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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饥荒的问题,真要吃猫,半夜等着抓一只,应该不是难事,还可以关起门来吃独食,赛过这样一群人,真要吃也就一人一两筷子。他不过就是要处处显示他的蛮横。这种人并无其他立身社会的本事,正好那时社会只提倡蛮横,他们就尽量耍蛮,适应社会。复旦写作班子吃香是后来的事,当时社会最叫得响的名头是上体司---------上海体育战线造反司令部,就讲究个蛮横能打。他绝不能在什么事上吃憋,他家的猪油丢了,一定要找个地方出气,要不他就不够蛮,丢了份,就可能被更蛮的人欺负,就无法在这变态社会上立足。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看到可怜的咪咪竟然是这样的结局,心痛。
总有一天,我会遇见我内心的生命,会遇见藏在我生命中的欢乐,尽管岁月以其闲散的尘埃迷糊了我的道路。
上海土话里“长脚”是“长腿”的意思,其实说的是这个人是“高个子”。例:姚明。没有贬义的。
九船城 发表于 2009-10-8 20:37
哦。谢谢九船~~
看过一个介绍说美国150年前就有专门的组织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在他们的推动下禁止虐待动物成为法律,相比之下我们的新中国新社会跟地狱类似吧
歪弟 发表于 2009-10-8 15:22
前几年发生过一个案件,北京一名牌大学学生刘海洋用浓硫酸泼黑熊,后来被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当初争论很大,律师认为既然我国没有虐待动物罪,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就不应该被定罪。
要是有虐待动物罪,就会有虐待百姓罪。这样一联想,动物遭罪也就理所当然了。
邱兄大作写得真好。读完令人抑郁,竟不知说什么。

抄家、批斗大会,都属于我童年最早的记忆。

咪咪的命运,其实一开始就可以想见。即使如今所谓盛世,不还是全市整县地展开屠狗运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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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好作,尤其是前半部的细腻,吊人胃口。
本帖最后由 ee 于 2009-10-9 07:43 编辑

也许不必计较什么“虐待动物”的法律,这里虐待的对象是人,一个小孩。这是对一个人的精神,人格,人性的虐待!
自言自语是个权利,也是享受……
细腻如丝,温柔如水。一个善良多情的少年郎。
看了这段文字,不禁自问:天地之间,还有比心灵更丰富的么?
俺的家园要严厉声讨“野猫”对人类家园的虐待罪行。。。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捕捉,拿获归案,一吃为快!
没人味的垃圾,滚。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看了这段文字,不禁自问:天地之间,还有比心灵更丰富的么?
驾一叶之扁舟 发表于 2009-10-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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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更容易受伤啊。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世界上的人,有好人与坏人的区分。同理,也会有讨人喜欢的猫,与令人厌恶的猫。俺注意观察过,邻居对社区里的野猫也有不同的情绪发作,一是喂食亲近,另一则是驱赶斥骂。。。归根结底,还是人的宠物心态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