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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表于 2009-10-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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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年,没饥荒到这种地步吧,一个成年人,抢走孩子手里的猫咪回去吃掉,别指望他日后会忏悔,除非当时他只是忙着长了一对长脚,心还没来得及长。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09-10-8 10:09 ~~~~~~~~~~~~~~~~~
不是饥荒的问题,真要吃猫,半夜等着抓一只,应该不是难事,还可以关起门来吃独食,赛过这样一群人,真要吃也就一人一两筷子。他不过就是要处处显示他的蛮横。这种人并无其他立身社会的本事,正好那时社会只提倡蛮横,他们就尽量耍蛮,适应社会。复旦写作班子吃香是后来的事,当时社会最叫得响的名头是上体司---------上海体育战线造反司令部,就讲究个蛮横能打。他绝不能在什么事上吃憋,他家的猪油丢了,一定要找个地方出气,要不他就不够蛮,丢了份,就可能被更蛮的人欺负,就无法在这变态社会上立足。 |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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