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弘:邪恶是如何变成神圣的——“文革”英雄人物考 炎黄春秋 http://www.21ccom.net/newsinfo.asp?id=3067&cid=10360000 在“文革”的“大破大立”宣传中,军报连续推出许多“英雄人物”,作为“正面典型”来反复宣传,并通过对他们的宣传、评价,往里注入渗进自己正要鼓吹提倡的东西,为此他们不惜将某些一般言行加工拔高和利用改造,借题发挥,或索性制造、编造出一套又一套“英雄行为”、“先进思想”和“时代语言”。
王 杰
典型宣传的重要手法之一,就是将本来是在意外事故中偶然丧生的人物,说成一个英勇献身的“英雄人物”,将其树为“重大典型”来大吹特吹。
例如“文革”前夕大肆宣扬的王杰,原是和民兵在一起进行爆破训练时,由于不慎使炸药突然爆炸而不幸牺牲,所在部队最初将此事作为“事故死亡”上报并请示处理办法。部队出了事故死了人,当然是一件糟糕的事,不仅所在单位的“四好”一下吹了,还得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这时有人“活学活用”了毛主席的“辩证法”即“变正法”教导,灵机一动地将此事来个反戏正唱,经过有关方面特别是军报某些“笔杆子”的加工创造,结果就宣传并树起了一个因“活学活用”而“舍己为人”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的杰出典型,在报上连篇累牍地宣扬鼓吹了好几个月,使那个出了事故死了人的部队,不仅保住了“四好”荣誉,还出现了一个轰动全国的英雄人物,反使大家都因他的牺牲大沾光。事后我才知道,这次宣传正是按照林彪的直接授意进行的,事发并上报以后,林彪于1965年11月5日指示说:“我们宣传王杰同志,主要宣传他的优秀品质、模范行为和他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关于事故问题,可以避开。”军报就据此指示,借宣扬王杰的机会,宣传了军队在林彪倡导“活学活用”后的“伟大成果”,将本来的一件坏事,反过来吹成了一大好事。
刘英俊
也许是“好事”年年有,唯有“文革”多,就在“文革”运动全面展开时,黑龙江佳木斯的驻军部队,又出现了一个叫刘英俊的新典型。刘英俊为救护孩子拦惊马而献身,确是舍己为人的英雄行为。部队里组织人写出了稿子,要报道这一英勇事迹,并为此与军报进行联系。刘英俊所属部队23军搞报道的同志我都认识,他们来军报后向我说了一些其他情况,说是刘英俊在本连队曾被人认为是一个“后进战士”,即他有过一些牢骚怪话,还曾顶撞过某位领导,因此不太受人欢迎和注意,直到他因为拦车救人而牺牲,才开始对他进行表彰和宣传,认为他为本部队增了光。不过一旦需要宣传他,所有负面的东西不仅一点不见,反而被说成是一直“先进”和一贯“优秀”的“活学活用”出来的“英雄典范”。军报的宣传就是这样的。
对于刘英俊的宣传,军报一开始就大搞借题发挥和移花接木。报社派人将刘英俊的英雄事迹、成长过程及其思想道路,作了很大的发挥与提高,特别是加进了许多根本不是刘英俊的事或他说过的话,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强烈“文革”时代色彩的突出典型。1966年7月13日,军报发表了长篇通讯,生动详细地介绍了这位“毛泽东思想武装的又一个伟大共产主义战士”,同时用“毛主席语录”中的话,配发了以“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为题,画着刘英俊拦惊马场面的大幅美术作品。在当日的社论中,军报的
“笔杆子”学习他的活动的各种照片图片等等。直到8月10日又出了一个新的英雄典型,对刘英俊的宣传才基本收场。所有的文章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以刘英俊的事为“载体”,强加进军报本身正极力宣扬的各种最新精神和提法,实际上都是借题发挥甚至别有用心的。这种做法早已是军报的“优良传统”,这次仅仅是“发扬光大”而已。
蔡永祥
1966年10月31日,军报又从一版到二版发表了一篇本报记者、通讯员采写的重大报道,说是在杭州钱塘江大桥守桥连队出现了一个“文革”的“忠诚保卫者”蔡永祥,“一心为公舍身抢救红卫兵列车”。报道说,当年10月10日凌晨2时34分,一列载有大批大串连红卫兵的列车就要开到时,正在桥头警卫的蔡永祥,忽然发现桥南铁路上横着一根大木头,他马上意识到“这是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怀有刻骨仇恨的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活动!”就在列车已经驶近时,他奋勇上前全力抱起了那根大木头,使列车顺利通过,“红卫兵保住了,钱塘江大桥保住了!”只是蔡永祥也“壮烈地牺牲了!”同天报上发表了军报为蔡永祥写的第一篇社论:《一心为公的共产主义战士》,此后整个11月、12月都是对蔡永祥的先进事迹和向他学习的活动的连续报道。当时照例又选发了蔡永祥的日记及其手迹,那日记手迹当然是挑了又挑精选出来的片断,至于已更有军报对他的宣传评价。不过我去时这个纪念馆早已封闭了。有人悄悄向我透露,蔡永祥的英雄事迹宣传了不久,就偃旗息鼓甚至不好再提了。原来当时那个对“文革”运动“怀有刻骨仇恨”,居然在铁路轨道上放上大木头的“阶级敌人”一直没有找到,连那个“大木头”也不知哪儿去了。事件发生时正是凌晨,在场的只有蔡永祥一个值勤战士,他怎么知道即将开到的火车上坐的都是红卫兵、那火车后来又按时“顺利通过”?蔡永祥的英雄行为到底是谁又是怎样发现和被确认的?他当时推断的“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活动”,别人又是怎么知道的?几乎一切都是无从查究的“无头案”,所以不得不停止宣扬和不再提起这个“文革”的“忠诚保卫者”的“英雄事迹”了。
吕祥璧 李文忠 门合
对蔡永祥的宣传到1966年底才停息,紧接着1967年春季又出现了一个“为保卫红卫兵安全,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的“毛主席的好战士吕祥璧”,因此他将像“王杰、刘英俊、蔡永祥等同志一样,永远活在亿万人民的心里,永远激励和鼓舞着亿万人民。”引号中的话都引自军报1967年5月31日社论。这一社论的标题就是后来受到毛泽东严厉批评的林彪的一句名言:“大立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社论中除了大段引用林彪的指示外,说吕祥璧如何“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路线”,说他“为我们作出了树立毛泽东思想绝对权威的榜样”等等。不幸的战士吕祥璧,成为不到一年内的第三个被军报宣传所利用的牺牲者。
吕祥璧抢救红卫兵的事才过去几个月,江西又出了个事故。一批红卫兵正过一条江时,忽然翻了船,照例又是部队赶去抢救。有一个叫李文忠的战士,在抢救红卫兵时溺水牺牲了,这当然又成了英雄。军报很快为他掀起了又一个宣传热潮,连续发表社论和消息,将李文忠树为“支左爱民”模范,不仅一如既往地说他如何“活学活用”了毛泽东思想,又在社论和报道中将他的事迹和思想,总结概括出几句顺口溜式的新口号,这就是曾流行一时的“毛主席热爱我热爱,毛主席支持我支持,毛主席指示我照办,毛主席挥手我前进”。
在宣传李文忠两个多月后,西北地区又出了一个叫门合的部队基层干部,他在帮助民兵和农民试射防霜冻土火箭中,因意外爆炸事故而牺牲。据说门合在炸药就要爆炸时,迅速“扑向炸点,牺牲自己”,掩护了在场的群众。军报将门合宣传为“一切服从毛主席,一切紧跟毛主席,一切为着毛主席”的典范,又说他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光辉榜样”等等。上面引述的这句话,是当时由军报“笔杆子”和某些“左派理论家”们共同创造的一个据说是对马列主义的新贡献的新提法,远在西北地区基层工作从不接触理论研究的门合,根本不知道也从来没听说这一最新时代用语,但是却成了实践和体现这一时新理论的“光辉榜样”。
刘学保
在军报当时宣传出的“英雄人物”中,有一个一直活在人世间,他就是1968年4月24日见报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当天军报一版头条发表了记者、通讯员合写的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同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因此对刘学保的宣传,充满了“阶级斗争”的火药味与血腥气。
通讯中介绍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据说他当时看到“革命形势一派大好”,特别是“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了,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结果当然是“社会主义”的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他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
就“文革”中军报所宣传的“英雄人物”来看,刘学保的事迹格外富有戏剧色彩。事实上,它真的是一部纯属虚构的,由他本人自编、自导、自演的丑剧、闹剧、惨剧。刘学保是一个极其残忍的杀人凶手,一个卑鄙恶劣的政治骗子,被他“砸烂狗头”的那个“阶级敌人”李世白,是一个老实本分和勤劳的林场老工人。事实真相是,1967年12月17日晚上,刘学保偶然看到李世白外出,就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和斧头,悄悄跟了上去,等李世白走近一座已不通车连行人都没有的破旧废桥时,刘学保突然扑上去用斧头朝李世白当头砍去,连砍几斧后又用尖刀往要害处连扎几下,使李世白死于非命。之后刘学保跑到桥下河滩上,将自己带来的一个引爆雷管拉响,炸伤了自己的左手表面,接着大声呼叫“抓反革命啊!”待有人来后他见人就说自己是如何为“保卫大桥”与“阶级敌人”李世白激烈博斗并战胜了他,最后终于保住了大桥的“英勇事迹”。他所属部队领导机关听说后,很快将这事报了上去,军报迅速组织了报道。此后刘学保不仅连升几级成为部队营级干部,还当上了兰州军区的党委委员,直至被“选”为“九大”代表,神气活现地到了北京,进了神圣的人民大会堂,多次“幸福地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与此相反的是,李世白一家突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儿子因喊冤被抓进监牢,老妻被迫改嫁给一个疯老头,其余孩子都流落异乡改名换姓苦度岁月。
然而历史无情人心是镜,天网恢恢法理难容。当年人们就对刘学保的“英雄行为”产生过怀疑,许多干部群众都曾公开表示,说李世白企图炸桥没有证据,刘学保根本不像也不是所谓的“英雄”,军报也收到了认为刘学保不是“英雄”、李世白也不是“反革命”的读者来信。但是在当时的政治空气下,这些怀疑者反而都受到了追查、重压和惩处。直到“文革”以后,这事才被重新提起。当地的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部门,经过了反复调查核实和技术鉴定,终于查明李世白确实是无辜的冤死者,刘学保的所谓“英雄事迹”完全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为此,林场所在的甘肃省永登县召开了公审大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接着公开为李世白及其全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及其应有权利。这些都登在上世纪80年代出版的《法律与生活》等报刊上,军报自己也不得不作了相应的报道。不过并未为此表示过自责和内疚,更绝口不提刘学保的犯罪与军报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因果关系。
刘学保实际上是在包括军报在内的舆论工具的宣传蛊惑和煽动教唆下,从一个二十来岁的普通战士,变成了杀人凶犯和政治骗子的。不知后来刘学保本人有所悔悟没有,我只知道对刘学保等人起过煽动教唆作用的军报的那些“笔杆子”们,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写过的文章,至今几乎从无悔意。不仅如此,他们还照常升至高位,如今有的已经离退休,正在安度晚年。而受过他们“教育”的刘学保之类的人物,也许正在“安度”着无期徒刑。
我写下这些,将他们的“历史功勋”立此存照。
附网友评论:有多少邪恶包装在神圣之中
作者:老醉汉 转自凯迪网络
刘学保的故事,发生在1967年文革时代。他的英勇事迹被编入小学课本,出版了连环画。用他的英勇事迹,对小学生和全体人民进行革命斗争阶级斗争教育。
刘学保是甘肃永登一个解放军部队的战士,在“支左”中,他发现一个叫李世白的阶级敌人要去炸毁一座桥梁。炸药包已经点燃,千钧一发之际,刘学保与阶级敌人奋力搏斗,杀死了敌人。然后他抱起炸药包扔出去,但是炸药包已经爆炸,刘学保倒在血泊之中。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在医院,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大桥保住没有”,而他自己,却失去了一条胳膊。
故事很感人。
刘学保成为当之无愧的英雄,是个难得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典型,记者纷至沓来。从1968年2月到5月,见诸报端的新闻报道,多达200多篇。英雄的事迹传到北京,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刊登报道:《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隆重刊出。随后,《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报刊,纷纷在头版头条显赫位置全文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刘学保理所当然成了体现毛泽东思想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
《解放军报》通讯还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豪言壮语,令人动容。
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
多么可敬可爱的英雄人物啊!
刘学保舍身保大桥,被记一等功,后来被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和将军们坐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过了几个月,他又被选为“九大”代表,到人民大会堂参与研究决定国务,并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
那个阶级敌人李世白,是林场一名普通干部,解放前曾当过宪兵连副连长,1949年在酒泉起义参加革命工作。这样的历史背景,自然就是阶级敌人。在刘学保跟李世白的殊死搏斗中,李世白颅骨被打的开放骨折,但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而死。李少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李的妻子被红卫兵遣送到甘肃农村四处流浪,后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投进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外逃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
刘学保的英雄事迹曾经也受到过人们的质疑,但愚弄人民的政治需要,使得质疑者受到严厉的打击迫害。打到四人帮文革结束后,经过深入调查了解,真相终于大白。
原来,刘学保为了当英雄,不惜杀死李少白,自残手臂,制造虚假炸桥案,欺骗社会,捞取荣誉。整整18年后,1985年7月,zhonggong甘肃省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曾担任《炎黄春秋》主编的卢弘在《“文革”中的“英雄”是怎样塑造出来的?》一文中说,“刘学保实际上是在包括军报在内的舆论工具的宣传蛊惑和煽动教唆下,从一个二十来岁的普通战士,变成了杀人凶犯和政治骗子的”是为一语中的,道破玄机。卢弘所举的文革英雄如王杰、刘英俊、蔡永祥、吕祥璧、李文忠、门合等英雄模范人物,无不是为政治宣传的需要而“制造”的虚假典型。
这些虚假典型对于年轻人的蛊惑毒害十分严重,终于让刘学保这样的英雄崇拜者走上前台,以杀人和自残来实现心中的英雄梦。
卢弘在文章中还说:“不知后来刘学保本人有所悔悟没有,我只知道对刘学保等人起过煽动教唆作用的军报的那些笔杆子们,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写过的文章,至今几乎从无悔意。不仅如此,他们还照常升至高位,如今有的已经离退休,正在安度晚年。而受过他们‘教育’的刘学保之类的人物,也许正在‘安度’着无期徒刑。”
这不能不发人深省!
联想到目前的反腐与打黑,那些被剥去画皮的官员、代表,他们哪一个没有一件神圣的外衣?所有落马的大大小小的赃官们,他们在没落马前,哪一个不是报纸、电视、广播里吹捧的清官人才?
一个公民没权参政议政,纳税人不能监督政府的体制,孕育神圣下的邪恶怪胎便是必然。
网友评论:“英雄”是这样出炉的
作者:宝帘闲挂小银钩
今天看到报道说,关于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因为《大众电影》有文章有不同的说法,一些军人以及董存瑞的亲属向法院提起名誉诉讼。在有些国家法律中,死人没有名誉权,但中国则不是这样,死人的名誉权好像和活人的一样重要,甚至比活人的还重要,连柳下惠这近3000年前的古人,其后人(也不知是柳下惠的后人还是柳下跖的后人)隔三岔五要出来为祖宗争名誉权。
董存瑞的事,我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也许是英雄,也许不是,应该允许讨论。刘文彩,一个据说是十恶不赦的恶霸地主,现在也证明其恶霸行为基本是虚构。所以,不是说某些特定时刻产生的东西,都铁板钉钉,不能怀疑,而宣传尤其是靠不住的。这里我讲一个故事,刘学保舍身炸胳膊当英雄的故事。
刘学保的故事,发生在1967年。而今40以上的不少人可能知道。他当年的事迹,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出版了连环画,对小学生和全体人民进行英雄主义和阶级斗争的教育。故事说,刘学保是甘肃永登一个部队的战士,当他发现一个叫李世白的阶级敌人情况异常后,就尾随他,原来阶级敌人要去炸毁一座桥梁。炸药包已经点燃,千钧一发,刘学保顾不得许多,就与阶级敌人奋力搏斗,杀死了他。然后,抱起炸药包扔出去,但是炸药包已经爆炸,刘学保倒在血泊之中。等他醒来的时候,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问大桥保住没有。而他失去了一条胳膊。
刘学保成为英雄,“这是个难得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典型,一定要打响!”在一位将军的带领下,记者、编辑纷至沓来。从1968年2月到5月,见诸报端的新闻报道,竟达到200多篇。很快,“英雄”的“事迹”传到了北京。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刊登报道:《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随后《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报刊,纷纷在头版头条的显赫位置全文转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报道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后,他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社会主义”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刘学保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解放军报》通讯还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
刘学保因为舍身保大桥,记一等功,平步青云,几个月后被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常和将军们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又过了几个月他成了“九大”代表,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的国宴上喝起了“茅台”;又过了几个月,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
而那个所谓的阶级敌人李世白,是场部的一名普通干部,解放前曾当过宪兵连副连长,1949年在酒泉起义,“文革”初期确成了林场唯一的“群管”对象。事实上,刘学保用斧头砍、石头砸李世白的头颅,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但李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很快痛苦辞世。事件发生后,李少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李的妻子被红卫兵遣送到我的家乡甘肃定西的农村,后四处流浪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诬陷放火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进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
刘学保的英雄事迹本来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竖立英雄模范愚弄人民的政治需要使得质疑这个案子的人也受到打击迫害。只有文革结束拨乱反正的时候,问题才被真正提出来。经过深入的调查了解,真相终于大白:刘学保为了正当英雄,竟然不惜杀死李少白,自残手臂,制造虚假爆炸案件,欺骗社会,捞取荣誉。整整18年之后,1985年7月,zhonggong甘肃省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刘学保为什么丧心病狂至此?解放军报社老记者,曾担任过《炎黄春秋》主编的卢弘在《“文革”中的“英雄”是怎样塑造出来的?》一文中说,“刘学保实际上是在包括军报在内的舆论工具的宣传蛊惑和煽动教唆下,从一个二十来岁的普通战士,变成了杀人凶犯和政治骗子的”,卢弘所举的文革英雄如王杰、刘英俊、蔡永祥、吕祥璧、李文忠、门合无不是为政治宣传的需要制造的虚假典型,而这些虚假典型对于年轻人的蛊惑毒害十分严重,终于让刘学保这样的英雄崇拜者走上前台,以杀人和自残来实现心中的英雄梦。卢弘在文章中说:“不知后来刘学保本人有所悔悟没有,我只知道对刘学保等人起过煽动教唆作用的军报的那些‘笔杆子’们,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写过的文章,至今几乎从无悔意。不仅如此,他们还照常升至高位,如今有的已经离退休,正在安度晚年。而受过他们‘教育’的刘学保之类的人物,也许正在‘安度’着无期徒刑。”
1993年,我在《甘肃经济日报》的时候,一位在监狱工作的通讯员说起在他所在的兰州大沙坪阀门厂劳改监狱服刑的刘学保的事情。当时我俩合作写了一篇文章,关于“保桥英雄刘学保的过去和现在”,那篇文章在该报的读者范围内引起关注,因为刘学保服刑改造的情况没有任何报道。本来我们决定一起去监狱采访,但是由于办不成采访手续,我进不去监狱,就由通讯员在监狱里采访刘学保,我到图书馆查找资料,从资料上看到的报道的肉麻成都很难描述。而服刑的刘学保对于以前的事情守口如瓶,谈及不多,总之是毫无忏悔痛心之意;但因为劳动还算认真,多次减刑,不久就会出狱。现在,我想,刘学保早已出狱回到社会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