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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11-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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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平反王申酉冤案的前前后后
周克
1980年3月,彭冲同志离开上海。陈国栋同志接替他的工作,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胡立教同志调来上海,担任第二书记。不久,国栋约我见面。在这之前,他已经听说了我1979年初改正复出后第一次参加市委扩大会议上点名批评柯庆施等人打击报复、将我打成右派的发言,也听说了我出任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后带领一些同志创立领导科学、创办科学学研究所等动作,留下了一些印象。加上30年代末,他担任共青团江苏省委代理书记时,我在北平“一二·九”运动前后也是在上海团的系统中入了团并工作过。所以,他先问了当年共青团工作的一些情况。接着,他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想不想到市委来工作?后知道,那是陈丕显向他推荐我的。当时他给陈国栋建议,市委办公厅工作要加强,可以多设几个秘书长。这时,市委初步确定了要萧卡任秘书长,要我去做副秘书长。他说,市委要增加几个秘书长,你是不是愿意到市委办公厅来工作?我说,我已经20多年没有好好工作了,我希望能做点实际工作。在我的印象里,秘书长工作主要是照顾领导生活,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得管。我说,我不会、也不习惯做这些事情。国栋说,这样,你来了,吃喝拉撒这些事不找你。你来吧,好不好?我说,能在市委领导身边工作,我可以更好地学习,当然很高兴。特别是你今天开诚布公跟我谈了话,我很愿意。但是,我想说明,我是有个性的,喜欢独立思考,看到有些问题我会提,不一定合乎领导意图。这个时候假使你觉得我不合适坐这个位子了,就请告诉我,可以调动我的工作,我会坦然离开,不会有意见。他说,那好,那你就来吧。就这样,我从市科委到了市委办公厅工作。
开头一段时间,我还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秘书长的工作到底怎么干我也不懂。我的初步想法还是想搞经济。所以有一段时间,我集中看了许多相关资料,还到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去参加他们的活动,了解一点经济方面的工作和问题,也看一点儿科技工作方面的资料。
正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情况,就是复查王申酉的案件。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对我后来的工作影响很大。因为我介入了王申酉的案件,而且在市委常委会的激烈争论中我冲到了最前面,所以,当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李锐对我说,你成了矛盾的焦点。也因为在为王申酉平反的过程中我的表现,后来市委才考虑让我到市委组织部工作。实际上,王申酉案件变成了当时市委新班子中的一个难办的问题。
王申酉案件是前任市委班子定的,后任市委讨论给他复查平反,这就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困难和复杂性。王申酉案件的情况我今天不详细说了。原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施平同志的回忆录《六十年春秋风和雨》中已经有了详细记载。从我接触到的王申酉材料来看,这个同志政治上很成熟。他跟张志新还不一样,不仅仅是为刘少奇翻案、为刘少奇鸣冤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感觉到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运用、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很大的误区。他不同意毛主席的做法。他觉得毛主席的做法实际上是农业社会主义、乌托邦,在中国是不行的。他认为,从历史进程看,完全否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是不对的。他能提出这样一些见解,在当年是十分不容易的,表现了他政治上的成熟。他的许多想法并没有写成文章,都是写在日记上,或者写在给他恋爱对象的信上。最后,这些日记和信被查了出来,认为这是“反革命言论”,是“反革命信件”,认为他是恶毒攻击毛主席,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的1977年五一节前作为“阶级斗争新动向”的反革命事件给镇压了。这是很明显的一个冤案。
这个案子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当时施平刚刚调去做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他强调要平反冤假错案,对这项工作抓得很紧。在平反冤假错案猛烈开展的时候,华师大有一个已经毕业了的研究生写信给施平,提出王申酉被杀这个问题可能有错,希望能不能去查一下。王申酉最后是从普陀区押到刑场的,所以施平就从普陀区公安局那里调他的材料来看。他看了以后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冤案,也不是一般的错案,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这是个人才!因此,他就向当时分管文教工作的市委书记夏征农报告。夏征农又向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讲了。夏征农、陈沂他们支持施平,说你可以直接打个报告给中央,提出你觉得应该对这个案子进行复查的意见。因为这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又是前任市委定的,中央决定复查的话,上海才好复查。否则难办!施平就打了报告给中纪委,不久,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认为上海应该复查。就在1980年春天市委召开的扩大会议上,施平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当时会场轰动了,甚至震动了!大家说:怎么回事?在我们上海也出现了类似张志新的问题?而且要比张志新的问题更严重的事件怎么会在粉碎“四人帮”后的上海出现?一定要复查!要赶快平反!这样,这件事就提到了市委的日程上来。
从我后来看到的材料,市委是在1980年的夏天接手复查,调阅材料的。开始时复查组组长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子展。大概复查了一段,很难有进展。这也可以理解,因为这个案子是在陈国栋、胡立教还没有来上海以前,在苏振华、倪志福主持下处决的。现在新任法院院长的他怎么敢翻这个案子呢?所以,这个案子的复查就很难办。因此,这个时候陈国栋就决定,增加复查组的成员,要我也作为复查组组长之一,参与复查工作。还是关做组长,我做副组长,我们共同工作,有事我和他商量。我建议增加人手,在复查组下成立一个王申酉案件复查工作办公室。我提名调入了5个人,最后扩大到7个。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叫陈浩。我提名他是有一定考虑的。陈浩同志是中国科学院下属一个研究所的所长。他给我最深的一个印象是,他们所里有一个人,“文化大革命”后期海军的一个高级领导指定所里对这个人非要给处分,非要判刑。他就敢于坚决顶住,说我就是不同意。而且还说,我不同意你们谁也不能抓。态度相当强硬,很有胆识,敢于坚持原则。我就向陈国栋推荐,调他来做我的助手。同时又调集了几位有政治水平、能坚持原则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成立了办公室。
我们首先调看王申酉的所有材料,包括他的遗书,别人揭发他的“罪证”,还有他到华东师大读书以后记的8本日记。这些日记里也有牢骚怪话,有对学校当局的,有对当时班主任老师、对指导老师不满意的话,有对“文化大革命”当中一些社会现象、对当时的市革委会的不满意。同时,我们又分别派人到普陀区委、到市高级人民法院去调查了解。我们问普陀区委、区公安局,判他死刑是怎么决定的?你们是怎么上报的?普陀区委的同志就告诉我们,王申酉被杀是在1977年4月27日。在这以前,区里的决定是“敌性内处”,到街道监督劳动。后来上面提出要判刑,我们当时提出来是有期徒刑。这样来解决。后来报到上海市高院,最后市委批下来是死刑,我们只是执行。起初区委只是作为刑事犯罪报上去的。那么,后来为什么变成死刑了呢?我们带着这个疑问派人到上海高级法院去了解,但是没有人敢说,只说是高院上报市委,最后市委批的。那么上报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这个情况封锁得厉害,没人对我们说,也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让我们看。原来批他案子时的高院院长叫宋季文,后来是上海市的一位常务副市长,这时已经调到北京去做轻工业部部长了。高院的同志只是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宋季文批的,高院党组报的,报到市委后批下来判死刑。我们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本来普陀区报上去的只是有期徒刑,根据什么理由、怎么就变成了“死刑,立即执行”?这个过程始终搞不清楚,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放弃。最后高院里有一个同志,这个同志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可能是出于义愤吧,就给我们反映,说是在上报这个过程中,高院报了多次,都给市委驳了回来,直到最后才变成了“死刑,立即执行”。这个反映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因此,我们就要求高院提供当时向市委上报的全部材料。从高院上报市委的材料当中我们看到,市高院曾经前后打了6次报告,直到第6次才最后确定“死刑,立即执行”。就是在最后第6次市高院给市委的报告当中,宋季文签的字,报告上还是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死刑,缓期执行”;第二个方案才是“死刑,立即执行”,请市委批。最后市委批了“死刑,立即执行”。那么再看前面的5次报告,每一次报告上的量刑都比前一次加码,因为每次在被市委退回来的报告上,都有市委领导的批示:“你们思想右倾”;“你们要很好作检查,思想右倾”。这个问题查到这里就很清楚了,这个责任不在高院。
这个问题搞清楚以后,我和关子展交换了意见。他因病正在家中休养,就由我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没想到,市委领导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从1980年夏一直到1981年4月的将近10个月当中,市委常委会前后讨论了13次,最后才得出平反的结论。这与1977年4月7日那天几分钟就决定了王申酉命运的那次市委常委会议比,平反的经历是那样地艰难!
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过程大体是这样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认为,这是一起冤案,是应该平反的。其中更有人认为,要向中央建议,追认他是一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因为,王申酉虽然还不是党员,但有这么成熟的认识,应该定性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他被冤杀,太可惜了!但也有个别人坚决反对给王申酉平反,而且还搞了反调查,另外组织了一些人,搞对立的复查。他们专门研究王申酉的8本日记,从这里找他的“反动言论”,认为他早就是“持不同政见者”!因此,我在会上每次汇报,争论都很大。最激烈的争论有两次,而且都是直冲我而来,我不得不被迫当场起来驳斥。
第一场争论的过程主要是这样的:我首先向市委汇报了王申酉的情况,所谓“犯罪”的经过,他给女友写信的内容,日记是怎么回事;我还汇报了原来市委对他判死刑的决定过程,高院是如何6次上报,市委是怎么驳回,批评高院的思想右倾,直到最后高院报上来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方案,市委批的是立即执行,等等。等我刚刚汇报了这些情况后,那位坚决反对平反的领导就跳起来了。他直接训斥我说:你们只看他最后的信件,你们知道不知道他的反动日记?为什么对8本反动日记不查?不向市委汇报?日记里面完全是反动言论!是持不同政见的!可见他早就是持不同政见者!我只能被迫当场提出反驳。我说,我们也查了他的日记,可是,为什么不允许年轻人的思想有一个发展过程?我说,你是领导,你当然是马克思主义者。可是你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吗?毛主席还说他自己是从民主主义发展到马克思主义的呢!人的思想总有个发展过程,为什么对一个年轻学生就不允许他的认识有个发展过程呢?他最后是正确的嘛!我说,你不是经常教育下级尊重历史唯物主义,你这样说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吗?你说他写“反动日记”,当时是有具体的原因。当时在学校里受到压制。他是穷学生,把他的公费补助拿掉了,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他还受到迫害,不给他毕业,还几次干涉他的恋爱。他埋怨,他发牢骚,可以理解嘛!我特别对这位领导说,你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吗?这是一场争论。这场争论下来的时候,一位市委主要领导对我说,嗳,老周,你驳得他哑口无言!他表示支持。而我呢,会议一完马上拉住一位在场的市委老领导。我说,你是我们的老领导、老同志。会议这个气氛不行啊,对我拍台子,这象什么话?这个领导作风行吗?他说,哎,老周,别着急、别着急!好好谈,好好谈!慢慢来!我说,你要出来说话,这样的会风不行啊!当然我知道他说话也有难处。
另一次争论也是一位领导首先发难。他说,王申酉杀了,判死刑了,对不对今天可以研究。平反就平反,但是现在为什么要闹得这么大?为什么要小题大作?这明明是有人抓这个机会在整人嘛!过去中央苏区出现了AB团那么大的事情,也没掀起那么大的事,搞那么个复查,也没有来平反。现在提出来要这样搞,到底是什么意图?!我理解这位领导的这个意见是在暗指新市委在反老市委。我当时意识到这是在挑起新老市委的矛盾!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又讲了一番话。我说,我听了你说的话很难受。这么好的一个青年,给我们党错杀了,冤杀了!我们想到这件事都特别难受。我们应该觉得内愧!作为领导,我们应该以革命的良心,从这里接受教训!我们应该考虑怎么样做才能保证今后再也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从这里接受教训,来检查我们自己。这不是新老市委之间的问题,这是党的公道与良心么!照你这样讲,我们还有公道和良心吗?!
此外,在另一次会议上,有位领导同志提出了他的看法,认为这个错误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人,不要追究个人责任。他说,这个案子现在看是错杀了,但是,这不是个人问题啊!这是当时的政治形势决定的,不要过多责怪个人么!是当时的党中央、华国锋主席、汪东兴他们提出“两个凡是”,要抓阶级斗争新动向嘛!是在这个政治形势下处理的么!这位领导同志在当时真理标准讨论、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态度是明朗的。我也很尊重他。但是这时,我也不能完全同意他的意见。我仍然不得不提出我的不同意见。我说,其实,现在并没有谁要追究当事人的个人责任嘛!至于你说的当时还处在坚持“两个凡是”观点、抓阶级斗争新动向的政治形势下,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对政治形势还有不同看法。你说当时的政治形势不好,可是“四人帮”、马天水他们并没杀他,为什么粉碎“四人帮”后却要杀他?难道这时的政治形势比“四人帮”时的形势更坏?他这时又说,这个事情法院也有问题。我说,法院报了6次,5次都被打了回来!他说,法院提出死缓也有错误。我说,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说,假使不判他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缓,我们今天问题不就简单了么!平反一下就解决了嘛!人头落地是不能再装上去的么!
市委常委会讨论这一问题时,几乎每次都有争论,大的争论有这么三次。这些争论激烈到办公厅做记录的秘书都不敢记了,说是从来没有看到市委办公会议这样吵过。最后市委决定,采取比较折中的办法,作为一个追求真理的革命好青年被错杀,给王申酉平反。
在申报中央同意后,1981年4月3日,在上海展览馆电影院,以上海市委名义召开了为王申酉平反昭雪的大会,宣布撤销1977年4月上海法院的错误判决,肯定王申酉同志是一个勤奋学习、追求真理、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好青年、好同志。
应该说,当时我参加复查组的时候思想上还是有顾虑的。回家时我曾经给爱人老丁说:老丁啊,这是件麻烦事。我本想安安静静地去做点平凡的工作,现在这个复查工作明显矛盾很大,前后市委之间的矛盾肯定很尖锐。怎么办呢?老丁很认真也很郑重地对我说:老周啊,市委这样决定,你就干,我支持。假使这件事情做下来,其他的人有意见,要调你工作就调工作,要让你退你就退!中央为我们平反,耀邦同志为我们平反,难道我们不应该为别人平反?我们自己改正了、平反了,为什么不应该替别人主持公道,不为别人平反?既然要做就坚持原则!我们下来就下来,但原则一定要坚持!我支持你!她的支持始终对我起着重大作用!
经过这一过程,可能让市委领导对我有了新的了解。我想,他们原来会担心,我21年没有担任领导工作了,出来工作能不能跟得上形势?20多年没有锻炼了,领导经验还有没有?还能不能有维护党的政策、坚持原则的勇气?同时,经过这一段共同工作,我有了几个得力的同志。此后,他们和我一起搞干部考察工作,搞整党工作,都起了重要作用。当然,正因为这件事,从此我被某些人看作是有争议的人物,摆脱不了了!也正因如此,我在工作的升迁、工资的定级上都受到了多次阻压。其实,除了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我没有私敌。所以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能让他人去评说了!
我觉得值得深思的是,这一次经过激烈的争论斗争,还是不能对王申酉作出充分的应有的评价。只能提“是一个好学上进、有理想、有抱负的好青年”,而不是“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更值得深思的是,通过对王申酉这个冤案的平反,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识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公民,都有批评领导人的权利。不能以言定罪,以思想定罪,更不能以思想定死刑。这个问题在当时我们多数领导干部当中,可能都没有这个认识。直到耀邦同志和中央其他同志的努力下,才废除了思想犯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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