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史鉴——甲午战争研究备要

  
  
  《史鉴——甲午战争研究备要》
  三、人物评价问题
  
  对甲午战争历史人物的评价,是甲午战争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近百年来,文学界对甲午战争中人物的研究从未间断过,而且对一些关键人物的研究越来越重视,讨论也越来越热烈,促进了甲午战争史研究的发展。甲午战争中涉及的历史人物很多,这里我们介绍几个争论较大的历史人物,以供进一步研究作参考。
  
  1.李鸿章
  
  关于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是非功过的评价,以往几乎众口一辞,大加挞伐,认为他是甲午战争中清军失败的主要责任者。随着甲午战争史研究的不断深入,文学界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同看法,对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讨论。
  
  (1)关于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一书中说:“李鸿章是甲午战争中满清方面的主角,不论西太后、光绪帝对他支持或反对,都只能起着次要作用。”这一观点普遍被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于是很多有关甲午战争的论著中,都认为甲午战争的失败,李鸿章应负主要责任。对此,竺柏松在《江汉论坛》1985年第1期上发表《李鸿章是中日甲午战争中清方“主角”论质疑》一文,“认为这些说法不仅与史实不符,而且客观上开脱了慈禧的罪责”。首先,该文认为,“慈禧是破坏甲午备战的罪魁”。文中指出:“甲午战前,李鸿章在备战方面(特别是海防建设方面)是做出了努力的,只是由于慈禧大量挪用海军经费修筑颐和园和筹备她六十万寿庆典,才造成北洋海军实力落后于日本并在黄海海战中失败的结果。”有些论著认为李鸿章至少是慈禧移款修园活动的“大帮凶”。竺文中则认为:“翁同龢当时任户部尚书,他不仅迎合慈僖,‘不能正言抗旨,樽节国用,以备不虞’,又因与李鸿章有矛盾,‘奏定十五年之内不得添置一枪一炮’,以窘李”,应该说“李鸿章倒是慈禧移款修园活动的受害者;如果要说有大帮凶的话,他应该是翁同龢其人。”那么“在甲午战前的备战活动中,李鸿章处于被慈僖、翁同龢限制的地位;而慈禧在其中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其二,文中认为“甲午和战均出慈禧”,“而李鸿章只是一个执行者”而已。其三,竺文认为“同甲午和战问题一样,马关条约中慈禧仍起着决定作用。李鸿章也只是一个执行者而己。”如在是否给全权大臣李鸿章以“商让土地之权”的问题上,是慈禧作了最后的决定。同时,在是否按日本所提出“尽头条款”与之订约的问题上,李鸿章也完全是“奉旨”行事,并且在是否批准《马关条约》并按时与日本换约的问题上,最后是慈僖拍板的,所以把李鸿章骂成“卖国贼”是不公正的。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还认为:李鸿章在日本谈判时,竭力保清政府的主权,与伊藤博文讨价还价,减少了赔款的数字,缩小了割地的范围,并在受伤之后仍然完成了使命。他们认为,无论派谁去日本谈判,这个条约都是要签订的,失败者在胜利者面前只能如此。张礼恒在《齐鲁学刊》第5期上发表《评马关谈判的李鸿章》一文,也认为“卖国贼”的帽子实在难以给李鸿章扣上,因为“签字前每一个字都电达北京,光绪皇帝根据军机处的意见,才授权签字”,而李鸿章为减少赔款数字,是尽了最大努力的。因此不能把责任推到他身上。·
  
  (2)关于李鸿章“避战保船”的问题。以往的著作,都指责李鸿章严令丁汝昌“避战保船”,导致了北洋舰队株守威海军港,直至全军覆灭。1989年许华在《福建论坛》第4期上发表《李鸿章“避战保船”新探》一文,提出了不同看法。文中认为这个说法主要见于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中所记载的关于李鸿章训斥丁汝昌:“汝善在威海守汝数只船勿失,余非汝事也”等二条电文。许文认为,在研究李鸿章对北洋海军的作战指挥时,仅据《东方兵事纪略》等书提供的非官方材料是不妥的,而更应当去引证《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等官方档案和当事人往来电文等第一手材料。文中列举了很多黄海海战后李鸿章给。7‘汝昌的电文以驳斥姚锡光之说:“l892年11月8日,又电丁汝昌:‘旅顺警急,朝旨严催派兵往援,并令章高元八营渡海,唐仁廉赴旅督守。寇在门庭,汝岂能避处威海,坐视溃裂?”1895年1月13日,又电令丁汝昌等将领:‘查倭如犯威,必以陆队由后路上岸抄截,而以兵船游弋口外,牵制我师。彼时兵轮当如何布置迎击,水陆相依,庶无疏失’。”许文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李鸿章主张北洋海军‘与炮台相依护’实行陆海协同作战,一旦情况紧急,应率舰出港,在岛岸火力援应下与敌接战。李鸿章根本没有严令丁汝昌舰队‘株守军港’。”文章接着指出:“经查证,笔者认为擅自决定株守军港的,是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因为在山东半岛的战役中,丁汝昌始终处于戴罪留任的境地,情绪低落,所以很难自如指挥战事。文中还列举了丁汝昌的两封信件为证。“1895年1月24日,丁汝昌呈电李鸿章说:‘至海军如败,万无退烟之理,惟有船没人尽而已。旨屡催出口决战,惟出则陆军将士寒心,大局更难设想’另外在1月27日丁汝昌给威海绥巩军统领戴宗囗的信中说:‘……迨事吃紧,不要出击,固罪;即出,而防或有危而不足回顾,尤罪。若自为图,使非要击,依旧蒙羞。利钝成败之机,彼时亦无暇过计也……’”由此许文得出结论:“在进退无路,无以解罪情况下,丁汝昌选择‘株守军港’直至船没人尽,也算是一种上佳的解脱了。”因此“北洋海军的覆灭,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李鸿章”。1991年季云飞在《南京社会科学》第6期上发表《北洋舰队覆灭原因再探》一文中则认为:“当日军迫近威海卫时,李鸿章不得不电令丁汝昌,称‘苦水师至力不能支时,不如出海拼战,即战不胜,或能留铁舰等退住烟台’的命令,并不是从夺回黄海制海权出发,而是在于保存舰船。”而李鸿章没有主动争夺黄海制海权,因此才最终导致了北洋舰队的覆没,所以李鸿章对此是有主的解脱了。”因此“北洋海军的覆灭,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李鸿章”。所以李鸿章对此是有主要责任的。目前争论仍在继续。
  
  2.丁汝昌
  
  丁汝昌作为北洋舰队的提督,评价他的功过是非,自然涉及到北洋舰队及甲午海战中的诸多具体问题.因此,近百年来史学界对他的评价有些变化。在我国.对丁汝昌的评价,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丁汝昌死后的十五年间,清政府把他定为降将,有人抨击他“性情浮华,毫无韬略”,而且还“畏葱无能,巧滑避敌”。把他看成是李鸿章妥协路线的忠实执行者。清末爱国诗人黄遵宪曾作《降将军歌》,诗中讽刺他“已降复死死为谁?”第二个时期是从19l0年末到70年代末期。宣统二年,清朝政府查明丁汝昌死的事实真相,孙家鼎奏请清政府将其复官,为其作了平反昭雪。池仲佑在《丁军门禹廷事略》中为其鸣不平道:“论者不察其详,咸以为公咎,至谓其献舰资敌。呜呼!世之无辜受谤未有如公之甚者也。”从此对丁汝昌的评价基本一致,认为他是一位顾全大局、英勇抗敌最后以身殉国的爱国将领。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一书中,称赞他“是一个有骨气的勇士”。1980年穆景元发表了《丁汝昌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爱国将领》(《锦州师院学报》),戚其章在《历史知识》l982年第6期上发表《爱国将领丁汝昌》等文章,都认为他是“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将领”,“他的名字应该写在近代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光荣史册上”。第三个时期是8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对丁汝昌的评价,文学界开始有了分歧。首先是季平子发表《丰岛海战》(《历史研究》1980年第4期)一文,提出丁汝昌所统帅的北洋舰队,“在战前就很胆怯,遭到丰岛之败后胆怯更甚”,而且在抗击日本侵略问题上“阳奉阴违”,因此不同意对丁汝昌作肯定的评价。接着廖宗麟发表《丁汝昌和旅顺之役》(《复旦学报》l982年第1期)一文,认为丁汝昌在旅顺之役中并没有尽到保卫国家的责任。”把他当作“爱国将领来加以颂扬,那是颂错了。”梁世灿在《论甲午战争时期的丁汝昌》(提交中日关系史第四次学术讨论会论文)中,认为丁汝昌在丰岛海战之后率舰队巡弋海面,始终谎报“未遇倭船”,“纯属避敌行为”,并且“一再贻误战机,最终导致了旅顺口失守和北洋舰队的全军覆没”。所以说,“他算不上一个爱国将领,罪过大于他一生的功劳。”
  
  从目前讨论的情况来看,分歧比较大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个是丰岛海战的前一天,北洋舰队未派大队接应,究竟责任在谁;一个是丁汝昌没有率北洋舰队救援旅顺的责任该由谁负;另一个是北洋舰队株守威海卫海口内,以致被动挨打,责任又该由谁负等方面。
  
  (1)丰岛海战前,北洋舰队未派主力接应的责任在谁?一种意见是以戚其章的《中日甲午威海之战》及孙克复的《论丁汝昌》(《湘潭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为代表,认为丁汝昌曾致电李鸿章,请求北洋舰队主力前往接应高升号等运兵船,但是被李鸿章制止,责任当然要由李鸿章来负。季平子在《丰岛海战》一文中则认为,李鸿章不准海军主力出海接应,是因为丁汝昌给李鸿章的电文中有“大队到彼,倭必开仗”等语,就是说责任应由丁汝昌负。戚其章在《建国以来中日甲午战争研究述评》中指出:开始李鸿章命令丁汝昌率领舰队接应,可“为什么李鸿章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了呢?因为他当时一心一意地依靠列强调停,而且不认为日本会真开战。”李鸿章希望保持和局,且认为只要列强出面调停,日本就会撤兵,但他心里也一直没有底。因此,当他得到日本有11艘军舰出海的消息,便于20日命令丁汝昌率领海军舰队主力出海接应,并授权只要日军开炮可即行还击。可是李鸿章的这个命令才发出去,俄国公使喀西尼便派参赞巴福禄来访,说他们已电请国家派兵驱逐在朝的日军。李鸿章相信了他的话,认为日本不敢贸然挑起战争。于是便改了主意,制止丁汝昌出海接应。“由此可见,此事的责任完全在于李鸿章一人,与丁汝昌是渺不相涉的。”
  
  (2)在旅顺危急之时,北洋舰队未能救援责任在谁?一种意见认为,责任应由李鸿章来负。如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一书说:“旅顺危急,丁汝昌请率海军力援旅顺,决一死战。李鸿章大骂说‘汝等在威海守汝数只船勿失,余非汝事’。”因此这个责任不在丁汝昌。
  
  另一种意见认为,在旅顺之战中,丁汝昌擅离职守,两度离开旅顺。如廖宗鹏在《丁汝昌和旅顺之役》中说:李鸿章“给北洋舰队规定了保卫旅顺的具体作战任务,”“并不像姚锡光所说的那样压制了丁汝昌,而是支持丁汝昌赴援旅顺的请求”,李还给丁汝昌转去了清廷关于“命令他率领北洋舰队反击日军”的谕旨。根本“没有让北洋舰队躲进威海卫,不准其出海作战的打算”,而是丁汝昌自己两次“擅自撤离旅顺”。
  
  戚其章在《建国以来中日甲午战争研究述评》一文中认为:加在丁汝昌两次“擅自撤离旅顺”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早在日军在花园口登陆前,李鸿章已经得到日军准备抄袭旅顺的消息,通过对战局的分析,日军攻占旅顺的结局李鸿章早已料到,甚至一些了解战局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如盛宣怀在致总署的电文中就说:“旅顺背后无炮台,敌抄后,我们单旅必失。”明知如此,但李鸿章仍然想通过清军的努力和英、法两国的调停保住旅顺。就在这段时间里,丁汝昌曾经两次率北洋舰队到旅顺。第一次到旅顺的时间是10月上旬,为期九天。在这以前,李鸿章电令丁汝昌派舰队“出口外,靠山巡查,略张声势”,“使彼知我船尚能行驶,其运兵船或不敢放胆横行,不必与彼寻战。”其实丁汝昌第一次到顺的时间是10月上旬,为期九天。在这以前,李鸿章电令丁汝昌派舰队“出口外,靠山巡查,略张声势”,“使彼知我船尚能行驶,其运兵船或不敢放胆横行,不必与彼寻战。”其实丁汝昌第一次到旅顺,正是日军逼近金州、大连湾时。而李鸿章仍命令丁汝昌:“如贼水陆来逼,兵船应驶出口,依傍炮台外,互相攻击,使被运船不得登岸。”戚其章认为李鸿章的这道命令是错误的。原因有二:“其一旅顺口非运船可登岸之处,何况日军已在从花园口登岸南下、也用不着再在旅顺口第二次登岸;其二,让舰队‘依傍炮台外’击敌,实际上是将战舰当作‘水炮台’使用,即使船队丧失了机动性,且亦不能解除旅顺严重的后路威胁。”10月l0日,也就是日军占领大连的当天,李鸿章又命令丁汝昌:“旅顺水师口岸,若船坞有失,船断不可全毁。口外无故船,须探明再定进止,汝自妥酌。”根据李鸿章的命今和当时的情况,丁汝昌便在当天夜里把舰队撤到了威海。随后,向李鸿章报告了撤离旅顺的理由。10月中旬,丁汝昌第二次率领舰队赴旅顺,只逗留了一天,主要目的是探察情况。丁汝昌还“登岸晤备统领”,并且对一些事情进行了部署。一方面清政府令船离开旅顺,另一方面由于洋头窝、小平岛两处日军雷艇太多,北洋舰队的“六船不能在旅外泊,夜间恐至失事”,因此丁汝昌率舰队于当晚返回威海;事实表明,丁汝昌也不会撤离旅顺。所以说“不能无中生有的给他妄加罪名。”
  
  (3)关于日本军舰包围威海,丁汝昌末率队出击的原因,目前学术界有三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丁汝昌不顾清政府的作战命令,拒绝出威海口迎击日军,从而造成日军在荣成登陆的恶果。如梁世灿《论甲午战争时期的丁汝昌》一文认为,丁汝昌事先就知道日军企图在荣成湾登陆的消息,而清政府亦曾令其“设法调度,相机迎击。”然而丁汝昌却不能执行命令主动串北洋舰队迎击日军,却“株守口内”,使日军得以顺利在荣成湾登陆。梁文认为:日军在荣成登陆以后,丁汝昌让舰队株守在威海口内,实际上是坐守待毙。尽管丁汝昌在最后的时候自杀殉国,但也决不能抹掉他忠实执行李鸿章的“避战保船”路线,导致北洋舰队全军覆灭的后果。
  
  第二种意见认为,丁汝昌之所以没有能出威海口迎击日军,是因为奉了李鸿章所下的死令,如孙克复在《论丁汝昌》一文中认为:1895年1月下旬,日军在山东半岛登陆,企图包围威海卫全歼北洋舰队,丁汝昌反对李鸿章“避战保船”,坚匿待毙的方针。他主张“与其安坐而待围攻,局若倍师而起,迎头痛击”。而李鸿章则压制了丁汝昌的正确主张,坚令北洋舰队“不许出战,不得轻离威海一步”,“如有违令出战,虽胜亦罪”。当时北洋舰队还有大小舰艇31艘,倘若丁汝昌不受李鸿章的压制,率舰队全力出击。即使不能粉碎日军的登岸计划,也会给敌人以沉重打击。这一点如日本海军将领伊东佑亨所说:“如果丁亲率舰队前来,派数只鱼雷艇进行袭击,我军焉能安全登陆。”正是由于李鸿章坚持“避战保船”的方针,日军才得以顺利登陆。
  
  第三种意见认为威海卫失守不能单纯归咎于哪一个人。戚其章在《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3期上发表《论北洋海军战役指挥问题》一文,对此进行了较为客观的分析,他认为:甲午海战爆发以后,北洋海军的确奉行了一条消极防御的方针。但是,也应该看到,到1895年1月北洋海军的作战方针又有了新的调整。如,当得到日军企图侵犯山东的消息后,清政府使命令李鸿章“悉心筹酌”。李鸿章于是提出了“水陆相依”的原则,并令。丁汝昌:“与洋员等悉心妥筹,详细电复,以凭核奏。”丁汝昌与洋员及水陆备将会议后,复电李鸿章:“倭若渡兵上岸,来犯威防,必有大队兵船、雷艇牵制口外。汝昌、恰禄与刘镇及诸将等再三筹划:若运出接战,我力太单,彼船舷快而多,顾此失被,即将敌数船,倘彼以大队急驶,封阻威口.则我船在外,进退无路,不免全失,威口亦危;若在口内株守,如两炮台有失,我则战舰无多,惟有依辅炮台,以收夹击之效。”这个方案是根据敌我双方力量对比,舰台依辅作战唯——可行的办法。同时还提出要加强威海后陆防御。方案中吸收了洋员及诸将的意见,由丁汝昌集中上报。得到了李鸿章的认可和清政府的批准。因此,戚其章在文章中指出:“在日军进攻威海的前夕,从清廷、李鸿章到威海守将,对这个方案都是表示赞同的,并不存在原则的分歧,即使这个方案还有什么缺点的话,也不能委过于丁汝昌一人。”
  
  3.刘步蟾
  
  如何评价北洋舰队右翼总兵、主力舰定远号管带刘步蟾,是文学界意见分歧最大,讨论最为激烈,也最引入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很多有关甲午战争的论著,大都对刘步蟾在战争中的表现待否定态度。如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一书中说:“刘步蟾违反议定的阵势,发出信号,令舰队横列,主力舰(定远、镇远两铁甲舰)居中他是卑污的懦夫,企图居中躲避炮火。”这种观点在史学界被普遍采纳。1957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汪伯岩《中国近代史讲话》也认为:“由于刘步蟾畏缩怯懦,违反规定,以致中国海军陷于不利地位。”这些否定刘步蟾的主要依据只是英国人泰莱的《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张荫麟译)中的一些记述。当时郭毅生、汤池安已对此提出了异议,他们在《论甲午中日黄海大战与中国北洋舰队》(《文史哲》,1957年第6期)一文中,提出泰莱回忆录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认为他对刘步蟾的指责,“都是含血喷人之词”。戚其章在《中日甲午威海之战》一书中也曾提到刘步蟾在黄海海战中的“奋勇督战”一事,但没有引起进一步讨论。1977年11月,在沈阳举行的《中国近代军事史》书稿讨论会上,戚其章再次提起刘步蟾的评价问题,认为刘步蟾是一位“具有民族气节,并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英勇战斗而最后献出自己生命的将领”,指出:“过去,一些帝国主义分子诬陷、诋毁他的种种不实之词,都是不足为据的”(该文发表于《破与立》杂志l978年第5期,题为《应该为刘步蟾恢复名誉》)。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1978年孙克复、关捷在4月13日《光明日报》上发表《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一文,认为刘步蟾是甲午战争期间奋勇抗击帝国主义侵略,杀敌立功,最后自杀殉国的爱国将领。他之所以在半个多世纪里被歪曲为临阵退缩,贪生怕死的懦夫,主要是人们误信了泰莱对刘的歪曲和攻击。上述文章发表之后,引出了一些针锋相对的文章,从此两种观点展开热烈地讨论。争论的中心问题是:
  
  (1)刘步蟾在黄海大战中是否擅自下令改变阵形。对此,有两种对立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刘步蟾为了躲避炮火,违反命令,故意发错信号,改变议定的阵形。萧一山在《清代通史》中采纳了泰莱的看法说:“丁汝昌偕右翼总兵刘步蟾在定远舰之飞桥上,与汉纳根及英员泰莱,共商应敌之策,决定排人字形阵式,分段纵列,以定远、镇远居先,充战斗之主力。时已至矣,乃起锚,船应机声而博跃,发出指挥舰队排布之信旗,而信旗所示,为诸船相并横列,以主舰居中,并非适所议决之阵势,泰莱见阵势已错,欲请更改,恐益涣散而不可收拾,两害相权,以保持现状为轻,乃自晾望台跃下,谓刘步蟾曰:‘总兵已错误之信号,请观众舰,然若更改,纷乱益甚。’然即直线之排列,亦未完全,盖两翼弱舰,觉其位置之危,逗留于后,船队因成半月之形,定远、镇远二主舰自然居于前方……此时,我舰所需要之号令,为全队向有移四度,或可使主力舰最先与敌舰接触,刘步蟾实胆怯,虽知此需要而不为,丁汝昌及汉纳根不习海事,均见不及此。”郑昌浚在《中日甲午海战》一书中,把“相并横列”视为“一字形阵势”,而吴如高在《略谈甲午海战北洋舰队的议定队形》(《江苏师院学报》1981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是“一种交错配置的双横阵”。戚其章在《建国以来中日甲午战争研究述评》中对此评论说:这种解释是试图把泰莱的说法与丁汝昌的海战报告牵强地拉在一起,以增加泰莱回忆的可靠性,因而离开了泰莱的原意。在黄海战役中,北洋舰队的确交换过阵形,但阵形的改变者是谁呢?很多材料证明是丁汝昌而非刘步蟾。孙克复、关捷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一文和《再论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辽宁大学学报》l979年第l期),以北洋舰队员高领导人丁汝昌和汉纳根的报告为根据,认为“阵形是由丁汝昌所采取,并非刘步蟾所擅改。”进而又指出:假如北洋舰队阵形不是由于丁汝昌所定,而是刘步蟾擅改。那么根据中外交料记载,泰莱发现刘改阵的时间是午前ll时左右,而海战开始是在午后12时50分,这期间相隔二个小时左右,双方舰队又相距二三十海里,为什么不把刘步蟾改的阵形再改过来呢?由此可见,北洋舰队的战斗队形,根本不是刘步蟾擅改的。另外,台湾学者郑天杰、赵梅卿在《中日甲午海战与李鸿章》一书中,针对萧一山的观点进行了批评,文中对改变阵形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把它视作第三种意见。书中写道:“查萧先生之此段叙述,大部采取自张荫麟所译之泰莱《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泰莱本人学历、经历、经验均较刘步蟾为差,惟年轻气盛,且具欧人的优越感,奉命为汉纳根之秘书,在刘舰上,无法显耀其才华,而由于自卑感作祟,行文自不免夸张自己能干,萧先生引用其文词,又加‘刘步蟾实胆怯……’之己见申述观感,以致一误再误,且参阅《冤海述闻》:‘我军阵势初本犄角鱼贯,至列队时,复令作犄角雁行,丁提督乘定远铁舰为督船,并镇远铁甲居中,致远、靖远为第二队,经远、来远为第三队,济远、广甲为第四队,超勇、扬威为第五队,分作左右翼,随督船而行。’再由各方搜集的双方初战阵势图,大抵有如上篇第三章所附者,日舰是以鱼贯阵(即单行纵队),我舰队原拟以单雁行阵向敌,亦即单横队,只是各舰速力参差,两翼不及赶上而形落后,终成为不规则之队形。萧先生对此所不甚了了,而亦不加参证。查我方主力舰定、镇两舰于建造时,尚注重巨炮厚甲政策,而巨炮则多安装于舰首。此时采用双翼雁行阵,可以充分发挥火力,实为最有力之队形。至于日舰队,由于全部已改换新式快炮,可以两舷发挥炮力,故采单鱼贯阵。双方炮备不同而阵列各异,是泰莱亦不甚了了也。海上交锋,无前方后方可言,岂可以加罪于不能辩白之死者刘步蟾,谓其胆怯,而令其承担战败之咎”(《中日甲午海战与李鸿章》华顾文化事业中心1979年版,第161—162页)。
  
  (2)刘步蟾是临阵畏惧的懦夫,还是英勇抗敌的战将?
  
  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刘步蟾是临阵丧胆的懦夫。持这种观点的人比较多。如范文澜在《中国近代灾》—‘书中也认为,他是“卑污的懦夫”。汪伯岩的《中国近代史讲话》中也认为他“畏缩怯懦”。而董蔡时在《有关甲午中日黄海海战的两种史籍记载的考释——再论刘步蟾在海战中的表现》(《江苏师院学报门982年第2期)一文中更认为“刘步蟾畏葸怯懦是一贯的”,并认为当时的抵抗派人士张百熙奏效他“怯懦昏庸,情尤可恶”,或斥其“尤为庸懦无耻,调遣赴援之始,该总兵即战栗无人色,开轮后即匿伏内舱不出”,黄海大战的实践证明,刘步蟾“确是贪生伯死的家伙”,甚至说:李鸿章之所以用刘步蟾担任右翼总兵,就是因为他“贪生怕死”,有利于推行其民族投降主义”。
  
  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步蟾在黄海海战中的表现,说明他是爱国抗敌将领。孙克复、关捷在《再论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一文中指出:刘步蟾“绝非畏葸怕死之徒,而是奋勇杀敌的爱国将领。”认为。丁汝昌受伤之后,刘步蟾代替他指挥,定远舰上全体官兵奋勇杀敌,多次重创敌舰,如炮打日舰吉野号,炮弹穿透甲板爆炸,击毙日军军官浅尾少尉及水兵一人。接着又击中比睿号大樯,打死水兵多人。不久又击中了日本海军军令部长桦山资纪乘坐的西京丸号的甲板,打穿军官室。击中日舰赤城号时,还击毙了正在观看海图的舰长板元少佐。当海战最后阶段,定远舰甲板失火,烈火燃烧,几乎漫延全舰时,刘步蟾仍然沉着应战,指挥全舰官兵“一面救火,一面抵抗”,毫不退避。何仁在1981年7月2日《北京晚报》上发表的《刘步蟾并非懦夫》一文,根据《清史稿》和山东巡抚李秉衡的奏折,认为刘步蟾在海战中“表现很好”,在威海危急时,为避免舰只资敌,毅然炸毁已不能作战的定远舰,随后自尽,“志节凛然,无愧舍生取义”。许华在1982年第2期的《航海》杂志上发表《清代海军宿将刘步蟾蒙冤考》中认为,刘步蟾在险恶的激战中,沉着地指挥定远舰战斗,时刻抓住战机打击敌人,是一位中国海军中最早的杰出将领。在近代中华民族反侵略斗争史上,用自己英勇悲壮的行动和生命,谱写了一首可歌可泣的诗篇,他的坚定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不可磨灭的。朱兰英在《刘步蟾爱国主义思想浅析》(《理论学习》月刊1989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刘步蟾作为清朝政府的一个高级将领,在帝国主义侵略加深、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关头,勤奋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谋求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在帝国主义挑起武装侵略的紧急关头,奋勇抵抗,宁死不屈,最后自杀殉国,表现了中华民族誓与侵略者血战到底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无愧是一个爱国将领。”戚其章在《建国以来中日甲午战争研究述评》中对翰林院编修张百熙的奏疏进行了分析,指出张百熙在奏折中揭发刘步蟾的话“纯系捕风捉影之谈”。因为“张百熙上奏的时间是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一日,而黄海海战发生于八月十八日”,他怎么会预见到十七天后发生的事呢?另外,“关于刘步蟾在海战开始前后所司何事,泰莱的记述非常清楚:当发现敌舰后,‘提督、总兵及汉纳根皆聚飞桥上’,‘共商量尚有苦干预备的时间’,临阵之前,泰莱又亲见刘步蟾‘立塔内之梯口,其旁为舵师’,密切观察敌舰行动,以指挥战斗。这进一步证明张百熙的揭发是毫无根据的。”
  
  归纳起来,对刘步蟾进行否定的学者,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的:
  
  第一个问题是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一书中提到的,认为刘步蟾擅改阵形目的是“企图居中躲避炮火”。对这个问题,戚其章在《英人泰莱(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质疑》和《述评》中进行了驳斥。文中列举北洋海军章程》中“提督在何海口,该口北洋兵船概听提督一人之令,总兵不得与提督平行”诸条文,指出刘步蟾作为总兵无权布阵,不可能自己决定舰只居中与否。另外,许多中日双方参战音及大量史料已经证明当时定远舰的位置并不居中,而是居前,并且是“当先迎敌”的。那么所谓刘步蟾贪生怕死把自己指挥的定远舰置于居中地位的问题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二个问题是董蔡时在《也论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一文中所谈到的,认为刘步蟾“远在大炮有效射程之外”发炮,“是临阵畏葸怯战的表现”。对此,孙克复、关捷在《再论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兼答董蔡时同志》一文中指出:“战争中总是要争取主动权,先发制人。”当时定远舰上的主炮为三十公分半,敌舰完全在有效射程之内,而且日方的有关记载也承认定远发的第一炮落在吉野左舷附近。接着发出的炮弹先后击中吉野、高干穗和秋津洲三舰。因此,把定远先发炮争取主动说成是“临阵畏忌怯战”,是没有根据的。
  
  第三个问题是董蔡时在前文中所提出的关于刘步蟾为了逃避与敌舰相接,反对北洋舰队转换航行角度。董蔡时在文中引证泰莱的话说:“当旗舰定远号发出向有移转四十五度的旗今后,他到了望口处,催促刘步蟾转舵,刘步蟾阳奉阴违。”竟下令盲目发炮,以致舰队未能向右转四十五度。对这个问题,戚其章在《英人泰莱(甲午中日海战见闻记)质疑》中给予了否定。戚文中引证了汉纳根的海战报告以及日方海战日记,否定了泰莱的回忆,由此证明北洋舰队“在接敌之初,确实向右转换过航向角度”。
  
  第四个问题是董蔡时在《也论应该正确评价刘步蟾》一文中所开列的有关其“唯权是夺,唯利是争”的罪状。对此,关捷、孙克复在《甲午战争中的几个问题》(《中学历史教学》1980年第3期)中认为:刘步蟾为维护北洋舰队的主权,同总教习英人琅威理及洋员泰莱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是应该肯定的。琅威理企图独揽水师大权,屡为刘步蟾所阻,因野心不遂,“愤而去职”。泰莱曾怂恿汉纳根到智利购议快船,由他指挥,李鸿章已表示赞同,也因为刘步蟾的反对而未遂。结果泰莱“每寻机诋毁之”。文中指出。刘步蟾与琅威理、泰莱之争,决不是个人之争。刘争的这个权,不让琅咸理掌握,“具有反对洋人控制海军的性质,是具有民族自尊心的表现”。朱兰英在刘步蟾爱国主义思想浅析》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北洋海军初建,帝国主义就力图控制它的生存和发展,李鸿章还用重金礼聘了许多英、德等国的洋员……这些洋教练、洋顾问实际上掌握了训练中国海军的全权。”因此,“刘步蟾与琅威理、泰莱的斗争,是反对帝国主义分子控制中国海军的斗争,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斗争,表现丁强烈的民族自尊感。”
  
  4.方伯谦
  
  方伯谦是济远管带。黄海海战结束后不久,被处以“军前正法”,斩首于旅顺口。罪名是在黄海海战中“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正法”。对于他的死,近百年来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很大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方伯谦被处死刑是罪有应得,这种观点在当时相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有关甲午战争著作中普遍持有。
  
  另一种意见认为方伯谦被杀是一大冤案,应予平反。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得出“按之军法”,“无冤可言”的结论为时尚早,相反把方伯谦的死说成是“军中冤之”,又缺乏事实依据。
  
  但近百年来,为其翻案的多情总是不断地出现。据说方伯谦被杀不久,他的妻子就以方被诬陷为由,进京告御状。此后又有人撰写了《冤海述闻》及《海军大小记》为其翻案,本世纪30年代初,其孙又撰文为其鸣冤。1935年,张荫麟撰《甲午中国海军战绩考》文,认为方伯谦被杀是由于刘步蟾的陷害。由于以上翻案者所陈述的理由多属推论,还未能提供出否定方氏临阵退缩的充分证据,所以没有被文学界承认。直到70年代,随着甲午战争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文学界对方伯谦是否蒙冤的问题又进行了讨论,陆续出现了一些翻案文章。台湾学者郑天杰、赵梅卿在《中日甲午海战与李鸿章》一书中辟专章为方伯谦翻案,在该书第十七章中,他引证《普天忠愤集》中“甲午五月间,仁川、牙山等处倭船调兵往来不绝之时,方伯谦知日本人存心叵测,乃上条陈于李相中的五个内容指出:由以上五项条陈而观,方伯谦对政略、战略、战术,堪言修养功深,参之林泰曾五月二十三日仁川电李相之议,则此条陈似亦为当时海军将领之共同意见,无如李相不予采择,否则战局当不致失败至如此悲惨也。”书中还记述了方伯谦所率济远舰在海战中的表现。认为《冤海述闻》一书中所记冤情是可信的。李鸿章的奏报捏造事实,是为了达到“为丁脱罪,为己卸责”的目的。接着大陆史学工作者同时又展开了方伯谦被杀是否冤案的争论。归纳起来,有三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方伯谦被杀确系冤案,应该为其辨冤。季平子的《丰岛海战》(《历交研究N980年第4期)、《论方伯谦被杀问题》(《上海师院学报》1983年第3期),赵文润的《为甲午海战中的方伯谦辨冤》(《中学历文教学参考》1980年第2期),徐彻的《方伯谦被杀一案考析》(《辽宁师院学报》1981年第3期),陈贞寿、黄国盛、谢必震等的《方伯谦案新探》(《福建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刘志坚的《清季一大冤案——方伯谦被杀真相》(《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戴学稷撰写的《方伯谦及其海军生涯》(《福建论坛》1993年第1期)等文章都从几个方面为方伯谦辨冤。首先是关于方伯谦逃跑“致将船伍牵乱”的问题。清政府电渝处死方伯谦的主要罪名有二条,一是方伯谦逃跑,“致将船伍牵乱”;二是济远先逃,引起广甲随逃,方伯谦对此应负责任。而这两条罪名的成立与否,是判断方伯谦是否蒙冤的关键。陈贞寿等人的《方伯谦案新探》一文,根据新发现的史料《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稿本),并参考其他史籍,对此进行了剖析。《卢氏甲午前后杂记》中有这样一段对海战的记载:“时两军相隔犹一万码之外,而我军已开炮攻向敌舡,以为先下手为强。但所击皆不中;尽落于海。盖我军火炮仅能及五千码有奇,安能击万码外之敌舰。何不思之甚也,抑亦初经战阵心慌意乱耳。少等,敌船渐驶渐近,敌军开炮,首中统领旗竿,折断坠海漂流,……丁提督立于定远将台之上,为炮震落台下,伤足不能起立。督航旗帜为全军耳目所关,督旗一折,全军尽乱,耳目尽失,彼此不能相顾,各军其军,毫无纪律。”陈文指出:轻敌是兵家所忌,过早下令迫袭,“不及列队,零落而出”,导致了北洋舰队的不规则,失去了力量对比上的优势。另外,“指挥系统的失灵,是造成北洋舰队队形混乱的又一个关键性的原因。”该文作者还引证了浅野正恭的《日清海战史》中“定远之前椅击断,而不得揭信号,各舰遂各自运动,而纪律荡然”等记载,认为黄海之战中,北洋舰队队伍混乱以致受挫是整个舰队指挥问题,所谓方伯谦逃跑“致将船伍牵乱”,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其次是关于济远舰先逃引起广甲舰随逃的问题。陈贞寿等人在《方伯谦案新探》一文中引述了《卢氏甲午前后杂记》中的一段记载:“酣战之顷,忽有候舰名吉野者冲我军而入,自南而北。致远力前追击之,不能中其要害,反为其鱼雷所中。船忽酞倒,不一分钟已底儿朝天,全军覆没,……广甲适在致远之后,故窥见犹了了也。致远一覆,全军胆落,心愈慌乱。……广甲尤胆落,急返掉而逃。时来远火甚,前轮尽焚,已延机轮及于将台之下,乃离队自救。适趋广甲之侧,呼救不已。广甲不顾,来远怒击之,中其厕所。广甲开足轮机而逃,故来远再击之,已无及矣。济远当敌之冲迎击既久,炮多炸裂倾倒,无以应敌,于是亦逃。”论文作者指出:“这段记载说明,第一,广甲逃离战场并非在济远之后,而是在济远之前。清廷电渝说:‘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广甲管带吴敬荣,随济远退至中途搁礁’,是不符合事实的。第二,更重要的是,广甲与济远二舰撤出战场原因和性质完全不同。广甲之所以退出战场,纯出于畏敌逃命,而济远退出战场的原因和性质则与广甲相反。”如《冤海述闻》中所说:“济远中弹数十处,后炮座因放炮不停,炮针及螺钉俱震动溃裂,致炮不能旋转。大炮放至数十余出,炮盘溶化,钢饼、钢环坏不堪用,全船各处通语管亦被击坏。……且船中炮械全坏,无可战,只得保船西驶。”文中指出:“广甲在船炮无蒜,士卒末伤的情况下带头逃跑,属于临阵脱逃,而济远则属被迫撤离,更不存在方伯谦驾船先逃,广甲随逃的问题。”刘志坚在《清季一大冤案——方伯谦被杀真相》一文,通过对中外史实的分析,指出:“我们通过上面的分析,把这些退出战场的战舰排成一个次序,它应该是:扬威——广甲——济远。其次序与丁汝昌的报告相反,所以,济远首先逃跑的罪名是难以成立的。”同时还指出,在失去作战能力的情况下,“方伯谦采取‘保船西驶’的做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正确的‘。他挽救了一艘行将被毁的船舰。”
  
  另一种意见恰恰与之相反,认为方伯谦临阵脱逃,无冤可辨。如孙克复、关捷在《甲午中日海战史》一书中,也引用了大量中外资料,认定致远沉落,济远管带方伯谦见状大骇,“害怕敌舰掉过炮口轰击自己慌忙转舵逃遁”。随之,广甲亦逃跑。宫志远在《方伯谦被杀是历史冤案吗?》(《东岳论丛》1992年第5期)中指出:“方伯谦在黄海海战后被杀不能视为冤案,新发现的材料尚不能成为翻案的证据。”第一,文中认为方伯谦确因“临阵退缩”被杀。按《北洋海军章程》第14章规定:“凡水手逃亡者,拿回鞭责八十,临督一个月,临阵逃亡者,斩立决。”黄海海战后拟颁布的《海军惩劝章程》规定:“嗣后海军各船遇敌退缩即以军法从事。”而方伯谦正是因“临阵退缩”被杀。第二,济远系首先逃离战场。文中引证了中日双方有关对黄海海战的记载,对《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的可信程度进行—厂否定。为便于全面了解其观点,故对文中主要部分摘引如下:“印证中日双方对黄海海战的记载,我们实在无法否认济远先行逃离战场的事实。在《卢氏甲午前后杂记》中,卢氏极力证明广甲先逃而非济远先逃:‘致远既覆,超、扬既火,广甲尤胆落,急掉而逃,时来远火甚,前轮尽焚,己延至将台下,乃离队自救……济远当敌之冲迎既久,炮多炸裂倾倒,无以应敌,于是亦逃。’由于卢氏是广甲舰的二管轮,曾参加过黄海海战,故作者对此深信不疑。然而,笔者却感到卢氏所言值得推敲。从记载看,卢氏曾目睹了经远被击沉:方广甲之先逃也,有敌舰三艘尾其后,追之甚力,相距六七千码,广甲惧急,傍山边而逃,时经远傍山边而行,恐水浅船搁急转山边,适出广甲之后,挡住敌船,竞为敌船所中,卒然而沉。’据日方记载,经远于l7时左有沉没。”“可见广甲是在l7时左右逃离战场的,故卢氏对经远被击沉一串有所记载。奇怪的是,随广甲而逃的济远对此一无所知。方伯谦在给龚照屿的报告中称:‘昨上午十一点钟,我军大东沟外遇侯船十二艘,彼此开炮,先将彼队冲散,战至下午三点钟,我定远头桅折,致远、来远、超勇,扬威时已不见……余船仍在交战。济远在报告中竟漏掉经远被击沉这一重大密件,只能说明济远在经远被击沉前已逃离了战场。也就是说,济远先于广甲逃离战场。卢氏本想为方伯谦呼冤,却不想弄巧成拙,反作了济远先逃的佐证。”第三,该文认为:“济远无正当理由逃离战场。”文中对方伯谦所述离开战场的“船头漏裂”“炮械皆坏,无以应战”的二个理由加以否定,认为济远“船头漏裂不是致命之伤”,因为济远能以每小时12海里的速度撤回旅顺,而且返港的谙舰中只有济远被派去牵拉广甲,足以证明济远船头漏裂并非致命之伤,完全可以在战场上自行修理,坚持战斗。其次,济远炮械损失并不严重。《冤海述闻》及卢氏的说法不可信。而战后丁汝昌曾派人检查诸舰损伤情况,查明济远炮城仅尾栓炮套受损。另据《鸭绿江外战记》所述检查结果,证明济远炮械仅是部件被损。因此指出:方伯谦在黄海海战后,因“临阵退缩”被杀并不是什么冤案。
  
  有关方伯谦一案,文学界的争论十分热烈,随着探讨的不断深入,弄清了一些问题,但究竟方伯谦是否蒙冤,尚须进一步讨论。
  
  5邓世昌
  
  邓世昌是北洋舰队致远舰的管带。在黄海海战进行到最激烈的时候,他为了保护旗舰定远号,中弹累累,在弹药快用尽的时候,又与日舰吉野相遇,邓世昌下令开足马力,鼓快车向吉野撞去,被鱼雷击中,全舰200余名官兵除少数被救外,全部殉国。怎样看待邓世昌的这个行动,目前史学界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充分肯定邓世昌的这一自我牺牲行为。持这种意见的人很多,如戚其章在l982年纪念邓世昌殉国88周年所撰写的《略论邓世昌的爱国主义》(刊于山东教育出版社《中日甲午战争史论》)一文中,高度赞扬了邓世昌的英雄气概。雷远高主编的《中国近代反侵略战争史》(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中,盛赞他“在海战中他以自己的行动忠实地履行了誓言,为后人树立一个献身保卫祖国神圣事业的光辉榜样”。
  
  另一种意见在肯定“邓世昌十分英勇并具有为祖国献身的可贵气节”的同时,指出他采取撞击敌舰的做法是错误的。有的同志把这种行为视作盲目蛮干的拼命主义。李荣华在提交中日关系史第四次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甲午中日黄海海战杂议》一文中,认为“运用军舰的触角,采取撞碰战术,在黄海海战之前,是经常使用的战术,但采用此项战术,必须军舰本身的速率优于敌舰,并有以舰首对敌舰之腰的条件。”而致远舰“自身的最高时速仅为18节,而吉野的速力达23节,可见吉野易于趋避,致远难以达到利用触角的目的。反之,由于致远去撞吉野,故驶至吉野近傍,为吉野所施放之鱼雷炸沉。因此,我认为邓世昌此举,实在下策,未能制敌,反为敌所制,并对舰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不仅使北洋水师丧失了主力军舰,且在战场上促成方伯谦、吴敬荣的骇极而遁,牵动了全舰队。”
  
  6.吴大澄
  
  吴大澄在甲午战争期间被清政府任命为督办东征军务副帅,可以说是甲午战争史上较为引人注目的人物。但对于他的评价,一直是处于贬斥之中。爱国诗人黄遵宪在其《渡辽将军歌》中,曾对他进行了讽刺:“两军相接战甫交,纷纷鸟散空营逃。”建国后的文学论著对他也多子否定。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和林增平的《中国近代史》都把他视作逃跑将军。许涤新在《百年心声》一书中,更把他说成“想做‘度辽将军”,,“梦想封侯”,而“卖国求荣的衣冠禽兽”。
  
  近年来,随着甲午战争史研究的不断深入,交学界对吴大澄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有人提出了与上述著作相反的观点。董万仑在1979年第6期《北方论丛》上发表《吴大澄评价问题简议》一文,认为身为湖南巡抚的吴大澄在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毅然“投笔从戎,奏请率军杀上战场”,当被任命为统辖关内外军务的副帅后,迅速督师出关,是“为了挽救祖国的垂亡,可以说已把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了。至于牛庄的失败原因很多,决不应归咎于吴大澄一人”。在吴出关时,“中国败局已定。‘大厦之倾也,非一木所能支’,这是腐朽的封建统治制度造成的后果。”文中指出:吴大澄为“保卫神圣国土方面做出了不少贡献。这样的历史人物应当在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史上享有一定地位。可是长期以来却视之为历史的罪人加以践踏,这是不公正的,吴大澄爱国之志不可灭,他不愧为中国近代史上一位屈指可数的爱国官员。”刘晓焕在1991年第6期《东岳论坛》上发表《吴大澄是“逃跑将军”吗?》,文中认为:“时人及后人对吴大澄的指责不符合历史事实。”接着他从当时的一些具体问题入手,分析了吴大澄撤退的客观原因。一是吴大澄由田庄台退扎双台子问题。文中认为吴大澄分析了战局,退守是战略的需要。如在1895年3月6日给清廷的电报中所说:已电告宋庆“会合全军,驻守田庄台,以顾营口”,他自己则“酌带数营,亲驻双台子,遏牛庄(日军)西窜之路”。吴大澄这种退保后路的办法,在当时十分必要。这种做法不仅得到了宋庆和刘坤一的支持,而且得到了清廷的赞同。二是吴大澄没有返捣牛庄、海城的问题。作者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没有这样做是有理由的。第一是牛庄之败挫伤了湘军的士气,新败之余,人心未齐,是无法打胜仗的;第二是兵力单薄,如果孤注一掷,后果不堪设想;第三是为了警惕日军再抄后路,以防重蹈牛庄覆辙。三是吴大澄由双台子退扎石山站问题,作者认为双台子在军事上有许多致命弱点,“无险可守,地方偏窄”,“易被包抄”,所以他退守石山站包括从石山站迟到锦州,清政府是赞同的,不存在什么临阵脱逃问题。所以,吴大澄并不是胆小如鼠的“逃跑将军”。
  
  陈崇桥在《湘军出关对日作战的溃败与吴大澄》(《辽宁大学学报》1982年第3期)一文,认为把吴大澄和李鸿章、叶志超等划为一类,是不妥的。把辽河之战失败的责任,只归咎于吴大澄一人固然不对,但是说吴不应负任何责任也是不对的。另外,把失败说成“大厦将倾一木难支”的局面而造成的,也不全面。这是因为吴大澄“浮燥不踏实,‘言大而夸’,‘不谙军旅’,结果导致战争失败”。
  
  7,刘永福
  
  刘永福在甲午战争时期为帮办台湾军务。对他在台湾抗日的表现,文学界认识很不一致,分歧意见很大。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
  
  一是刘永福向日军提出议和的问题,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是投降表现,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及郑昌没的《中日甲午战争》等论著,认为刘永福“经不起考验”,“在危急前屈服了,通过英国驻台南领班欧思纳向日军投降,日军令刘永福到‘牧野’旗舰上面商投降条件,永福将往,被步将阻拦,投降未成。”卢特在《刘永福是爱国有不是民族英雄》(《广西日报(1961年7月5日)一文中,认为他“苟且偷生,一再要求走投降的道路”。
  
  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水福不是投降,而是议和。施宣圆、吴树扬在《试论反割台斗争中的刘水福》(《社会科学研究(1983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说刘水福走投降道路的结论“是不事求是的”。刘水福确曾下书日本政府所派台湾总督海军大将桦山资纪,而且还与其他日军头目有书信来往。最初是桦山资纪致书刘水福:“足下才雄名高.能明公理,精通万国公法,若能体大清国皇帝圣旨之所在,速战兵戈,使民庶安培,则本总督持奏大日本皇帝,待以将礼,送还清国,各部将卒亦当有恕其罪,退还原籍。本总督捻足下声名也尚矣,故予布腹心,告以顺逆之理,取舍惟足下之所择,足下请审计之。”我们从信的字里行间可以清楚看出,这是一封劝降书。桦山资纪之所以亲自下书刘水福,是因为在此之前,刘永福已在台南誓师,决心领导抗日武装斗争,而且在安平口大败日军。虽然日军多次组织反攻,但损失惨重,进退维谷,处境困难,因此就来劝降。对此刘水福十分震怒,两天后即复信桦山资纪,斥责日本“背盟背义,弃好寻仇”,“无端侵我地土”,指出前此“牙山、、威海卫、旅顺等处之兵失机,非战之罪,实当权者之误耳”,望其“畅然晓悟,即刻撤回全师”,并表示“余奉命驻防台湾,当与台湾共存亡”。“况台南百姓遮道攀辕,涕泣请命,余既不敢忘效死勿去之心,又何忍视黎庶沉沦之苦?受整中兵,保此人民,成败利纯。在所不计。台南一隅,虽属编小,而余所部数十营.均系临阵敢死之士,兼有义民数万众,饮血枕戈,誓死前敌,粮调既足,军械胥精.内不成竭,外不待按,窃以为天下不亡台湾,虽妇竖亦知其然矣。”这封复信义正辞严,坚决驳回了日军的劝降,看不出有投降的迹象。过了三个多月,为什么刘永福却又主动写信提出议和了呢?由于义军没有外援,给养不继,而且黑旗军损失惨重。从战局来看,日军相继攻占了台中、新代之后,又从水陆同时分五路合围台南。台南危在旦夕,反割台斗争败局已定,无法挽回,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刘永福提出议和,是有其用意的。8月23日,刘永福通过英国安平领事欧思纳致书桦山资纪说:“缘自台湾开仗以来,数月之久,百姓受苦,更堪怜悯,惨不可言。现在本帮办欲免使百姓死亡受累,故本帮办亦愿将台湾让与贵国,先立条约两端:其一,要贵国厚待百姓,不可践辱,其台民不拘何项人等,均不得加罪残害,须当宽刑省法。其二,本帮办所部兵勇及随员人等,亦须厚待不可侮辱,将来须请照会闽浙总督、两广总督或南洋大臣,迅速用船载回内地。此二约乃因保民,免致生灵涂炭之苦,并免再开仗起见,如能见礼,目下即能成议。”从上述二约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出刘永福的议和是有条件的,并且以“对等国将领”的姿态出现,不卑不亢,我们也看不出刘永福有向敌人屈膝的意思,更谈不上“意欲投降”了。他的用心十分清楚,让出台南,一方面保持残余力量,一方面免除台湾人民再受战祸之苦。
  
  二是关于刘永福离台内渡问题的争论,也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他是临阵脱逃,贾逸君的《甲午中日战争》认为,“刘永福终于经不起考验,离弃了黑旗军和台湾人民,偕其义子刘成良,乘英船的厘土号逃回厦门。”卢待在《刘水福是爱国者不是民族英雄》一文中,认为刘水福之内渡是临阵脱逃,对台湾的抗日斗争造成了很大损失,是不可原谅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内渡是迫不得已的。施宣圆、吴树扬在《试论反割台斗争中的刘永福》中,认为刘永福之内渡直接原因有三个:一是清政府压迫和经济断援,使刘水福粮响枪械匮乏;二是帝国主义的相互勾结与疯狂的镇压,使刘水福的军队陷入绝境;三是军心涣散,内江纷起,使刘永福处于无用武之地。肖世荣在《刘水福是一个民族英雄》(《广西日报》1961年7月24日)一文中,认为他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壮烈牺牲,二是投降日寇,三是内渡大陆。刘水福选择第三条路,是比较现实可行的。
  
  戚其章在《建国以来甲午战争研究述评》一文中,提出了与上述意见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对刘水福不能过分苛求,但并不等于说内渡是他所能选择的一个最好方案。说内渡才是比较现实可行的一条路,只是一种推测,其实并不符合刘水福的思想。因为扣实已证明刘永福既无投降之意,也无“欲死之心”,这就无疑说他只有内渡一条路可走。其实当时大陆很多官员虽不敢违抗清廷严令助他军械,但对他是有期望的。在刘水福来说,他考虑的是“逐山”和“内渡”二条路。但难以做出决断。他在致高岛濒之助信中说:“若本帮办战不能胜,即率旧人退守内山,亦可支数年,而不时出战,决不会安居此地也。”事实上,他也作了“安排入内山”的准备,但又对进内山抗日缺乏信心,因此在日军包围台南时,打算通过议和来达到顺利内渡。当这条路被堵死之后,他又决定转移内山。这时,刘永福托人捎信给某道虽说:“誓不走(内渡),如万难支,决入内山作草寇,与遗民共存亡。”他召集部将会议,“或言退倚城东山,或言出城决战。”出城决战实孤注一掷,必败无疑,乃决议“迟于关帝庙庄,据山以守。”在当时来说,这是唯一正确的决策。据当时人称:“台北义民望刘入内心尤切,盖入内山有四利:一,地险侯不能入;一,粮足军不至饥;一,生番与倭为仇;一,义民到处相应。刘一日在内山,倭一日不安枕,犹之刘一日在越南保胜,法人一日不安枕也”,这一分析是相当透辟的。其后台湾局势的发展,也证明这一分析是正确的。如果当真实行此策,则台湾人民的武装抗日斗争必定会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就在这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的最后时刻,他却求助于神灵,得签云:“木有根枝水有源”,解曰:“出行多阻”。适在此时,谭钟麟托人带信来,促刘永福内渡。同时,台南“粮饷已罄,人心已变,将有哗溃之虞。”这样,他才终于决定“拼死也要内渡。”由此看来,尽管刘水福的离台内渡不必过多地苛责,却不能不承认这是他一次重大失误,为之掩饰是没有必要的。
  
  8.刘坤一
  
  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刘坤一被清政府任命为钦差大臣,统辖关内外军事。近百年来,文学界对他的评价大多是否定的。徐凤臣、赵矢元主编的《中国近代史》一书认为他“年老多病,日食鸦片二三两,空谈主战尚可,真正对日作战则说:‘队不齐,械不备,不能轻试’,既无信心,也无决心。”陈祟桥在《湘军出关对日作战的溃败与吴大澄》一文中,也指责刘坤一“毫无战意”,他把指挥机构设在远离战场的山海关,“不是仔细研究敌我双方势态和北方情形,而是只会躺在床上‘日吸鸦片二三两’。一日误传日军将至,坤一惧而三徒,可见胆怯至何种程度。”
  
  一种意见认为,刘坤一在甲午战争中的爱国言行,表明他是做出积极贡献的官员。关捷在《刘坤一与甲午中日战争》(《湘潭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一文中,具体分析了在甲午战争爆发前,刘坤一关心战局,加强长江防务,力主兼顾台湾的主张,记述了战争爆发后刘坤一在所辖江海门户“绸缪布置,刻刻提防”,而且关心整个战局的布置,多次向清廷建议选派大将赴前线统驭清军的言行。文章指出,刘坤一受命于危难之时,也是清政府中主和派妥协路线占上风之际。但却积极采取措施,以挽救危局,并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亲自办了三件大事:“第一,调度重兵,加强山海关一线防务,防敌侵扰京畿;第二,提出奉命出师筹划军前事宜,请帮办军务核议,以便遵照办理;第三,请调才识精明的京外人员,随营差遣。并且在清廷已派代表赴日谈判,北洋舰队覆灭,日军开始发动辽河下游战役的情况下,仍能部署前线诸军,即使在牛庄、营口、田庄台失陷之后,也并未垂头丧气,仍在山海关筹划军事。对陆海均加强了防御措施,还亲赴唐山,视察防务。这一切表明,“刘坤一为挽救危局是竭尽全力了”,因此“责难刘坤一空谈主战尚可,真正对日作战既无信心也无决心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
  
  《马关条约》签订后,刘坤一再赴唐山与诸将面商对策,认为日军已外强中干,因此提出与日军“持久”、“苦战”的建议,同时向清政府建议“展期换约”。竭力反对日本霸占台湾,支持唐景崧、丘逢甲的抗日斗争。认为“他作为清朝封地大吏的两江总督——钦差大臣,在甲午战争过程中,不仅关心战局,竭力主战,还能审查战局,布置兵力,组织抵抗日本侵略音的辽南战役,反对签订不平等条约,反对割台,支持台湾军民的抗日斗争,这在清军高级指挥宫中是很少见的。有的人说他与所有湘军官僚一样腐败无能,未免有些冤枉。”
  
  9。依克唐阿
  
  对依克唐阿在甲午战争中的活动,大体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持否定态度。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林增平的《中国近代史》以及贸逸君的《甲午中日战争》诸多论著,都认为依克唐阿在防守鸭绿江上游,阻止日军进攻辽东作战中是闻风丧胆的败将。当日本第一军二三十人从义州渡过鸭绿江,放一徘枪,依克唐阿所部即纷纷逃散,鸭绿江防线崩溃。另一种意见是肯定依克唐阿的战绩。孙克复在《依克唐阿与甲午战争》(《黑河学刊》1984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防守鸭绿江的不仅仅是依克唐阿所率的12营,还有倭恒额齐字练军6营,聂士成防军6营,宋庆毅军9营,刘盛休铭军12营,盛军l8营,奉军13营及江自康仁字虎勇5营,全由宋庆统领。而依克唐阿当时担任右翼指挥,防守东阳、苏甸及长甸河口,当日军占领侵恒额齐字练军所防守的蒲石河口后,依克唐阿立即派人增援,并组织反攻,最后收复了蒲石河口,接着日军又攻占了九连城和风凰城,宋庆毅军去向不明。依克唐阿及永山军担心“腹背受敌”,于是各营暂时退守宽甸。事实表明,蒲石河口、安平河口等地的失守,责任不在恢克唐阿,所以“那种责难由于依克唐阿首先率军败退以致造成鸭绿江防线崩溃的说法,是不符合实实的。”后来他同聂士成一起大败日军于草河岭,阻扼了日军打通摩天岭通道,由东路进犯辽阳的图谋。而且“他在抗击日军入侵辽东的战斗中,能够‘亲冒子弹’,不避艰危,奋勇抗敌,主动进攻,是做到了倍尽职守的”。在五复海城的战斗中,他先后与长顺、宋庆、吴大澄等担任指挥,但由于淮军、湘军及东北地方部队互不统属,缺乏严密的进攻计划和作战部署,最后导致了战斗的失败,作为指挥大员是有责任的,“但却非依克唐阿一人之过。相反,他在反攻作战中能亲临前线,督战指挥,比其他统帅还是略胜一筹的。”因此,对依克唐阿在甲午战争中的表现,还是应该基本肯定的。
  
  10.李光久
  
  李光久原系湘军将领,甲午战争期间率湘军老五营驻守牛庄。由于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的记载,很多史学论著中部把他描绘成贪生怕死的逃将,吸食鸦片的大烟鬼。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一书中说:当日军进攻牛庄的时候,“将士请李光久出队迎战,光久正吸鸦片烟,不发命令,日军已冲入市内,魏光煮、李光久弃军窜走”。很多有关著作都承袭了这一说法。苑书义等人编的《中国近代史新编》一书说:“当敌军将冲进牛庄市区时,守将李光久、藩司魏光煮还在吸食鸦片。闻警后,魏光煮只身先逃,李光久亦弃军而走。广大清军士兵自发的据屋墙死守,与日军展开激烈的巷战,牺牲者达二干人。”
  
  80年代后,文学界对李光久的评价出现了一些与上述完全相反的观点。廖宗麟在《李光久和牛庄之役》(《社会科学辑刊》1983年第l期)一文中,认为在日军进犯牛庄时,李光久督战迎头痛剿,毙敌甚多,生擒日军中尉山县朝喜殿等三人,后来又配合依克唐阿进攻唐王山,会合徐邦道、刘树元等分路进攻海城,生擒日军官冈本勇太郎。文章着重指出,日军进攻牛庄时,李光久正在外作战,闻报后率军疾行20里回援,“血战竞日”,直到子弹俱尽,不得不率队冲突而出。由此可见,在牛庄的战斗中,“李光久是尽了保卫国家的责任的”。孙克复在《论甲午牛庄之战》(《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4期)中,根据大量史料证明牛庄之战开始时,李光久根本不在市区内,更没有“吸食鸦片末已”的事。事实正好相反,李光久闻报率军到牛庄时,魏光煮的武威军“正在各军鼓衰力竭之际”,李光久即分兵三路投入战斗,但在战斗中伤亡惨重。可见,牛庄之战的失败,并不是湘军怯敌,更不是由于李光久吸鸦片不迎战,而是由于敌我兵力相差悬殊,以及诸将领对日军战略意图估计的错误。孙克复、关捷在《甲午中日陆战史》一书中,根据李光久、刘坤一、裕禄等人的报告以及王同愈的《切缘日记》、杜俞的《采寂堂书族》和日本参谋本部编的《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战史》等书的记载,更具体地指出:日军进攻牛庄时,市内只有魏光焘所部驻守。当日军攻入牛庄市内时,李光久才率领湘军五营从海战西三台子赶回牛庄,投入战斗,因此姚锡光说李光久在城里吸鸦片、不出战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11.卫汝贵
  
  廖宗麟在1991年第4期《安徽文学》上发表《卫汝贵被杀是一桩冤案》一文,文章认为“卫汝贵是一个勇赴国难,力御敌寇的爱国将领。”他的被杀完全是盛宣怀和其弟盛星怀的陷害。盛星怀是个野心勃勃、浮躁妄为的人,甲午战起之后,他利用其兄盛宣怀的关系,到了卫汝贵所统领的盛军,“想用生命作赌注,从这次随军出征中捞取尽可能多的政治资本”。他依仗乃兄作内援,在盛军中以太上皇自居。由于卫汝贵担心他的安全,多次劝他回国,他反而因怨成仇,把卫汝贵当成他升官进爵的绊脚石,于是便利用自己把持的电线通讯特权,企图用诬告陷害的方式整垮卫汝贵。在盛星怀的指使下,由其亲信洪熙出面,密告盛军在朝鲜“奸淫抢掠,无所不至”等等。通过其兄传给翁同龢,再由翁同龢泄露给言官。如此反复的诬陷,不仅损坏了卫汝贵在朝廷中的形象,也动摇了他的地位,使其处境十分危险。不久盛星怀在朝鲜战役中战死,盛宣怀自然就把卫汝贵当成泄愤的对象了。在盛宣怀兄弟的诬陷下,卫汝责在l2月以“平日待军刻薄寡恩,毫无约束,此次统带盛军临敌节节退缩,贻误大局,并有克扣军的,纵兵抢掠情事”等罪,被判“即行处决”。文中指出,11月l5日,宋庆经明查暗访,搜集了大量人证物证,复奏查办卫汝贵被查各节的情况,结论是:所参各款,多为传闻失实之词,唯独士卒进军赴韩途中骚乱一事,或许会有。但宋庆也声明是后路弃勇脱离管束后所为,与卫汝贵无直接关系。作者认为:“清政府加给卫汝贵的四条罪名,其中仅军纪不严一条,稍有影响可寻,然亦罪不至死。作为旧时代一名军人,卫汝贵身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毛病和缺点,从而贻人话柄,有损声誉。但军人的天职在于保家卫国,在抵御外敌的民族战争中的表现如何,才是评价一个军人的主要标准。在甲午战争中,卫汝贵勇赴国难,力挫强寇,不失一个爱国军人本色,其功不可没,应予肯定。他的死,完全是由于清政府推卸战败责任和盛宣怀兄弟倾轧诬陷的结果,是一桩冤案。”
  
  12.宋庆
  
  于耀洲在1989年第5期《社会科学辑刊》上发表《甲午辽河战役中的宋庆》一文,认为以往文学界对驻守营口的帮办北洋军务的宋庆所作的“惊逸奔骇”、“节节败退”,放弃营口的评价有失公允,相反纵观宋庆在甲午辽河战役中的言行,应予以肯定。文中指出:“宋庆为了守卫领土,抗击日军的进犯,特别是对守卫营口做了积极的努力。”在牛庄失陷后,宋庆率队仍然坚持驻守营口,但吴大澄屡次电催宋庆援助田庄台,宋庆只好亲率队伍援助吴大澄,结果营口被日军占领。盛京将军裕禄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也说:“初九日,宋庆因吴大澄迭次告急,即拔队赴田庄台。”在田庄台战斗中,宋庆率部与敌人展开血战,连日本侵略者也叹道:“敌兵亦不愧为闻名的白发将军宋的手下,不轻易露屈挠之色。”后因多种原因,日军攻陷田庄台,宋庆败退到双台子。作者认为:“宋庆在甲午辽河战斗中,既不是‘节节败退’,也不是放弃营口,而是一位应肯定的清军将领。”
  
  13.李秉衡
  
  对李秉衡在甲午战争中的表现,史学界意见有分歧,但大多数意见对他持否定态度,认为在山东半岛之战开始弧李秉衡对山东半岛的防务未作认真准备。近年来,交学界出现了不同看法。如张作宪在1984年第4期《历史知识》上刊文《李秉街与甲午战争》、张红军在l992年第5期《山东社会科学》上发表《李秉衡与甲午山东半岛之战》一文,认为这种否定李秉衡的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并指出“简单说他同一切封疆大吏一样昏庸无能是不恰当的。”“恰恰相反,李秉衡对加强山东半岛防务的态度是积极的,并作了尽其职权和能力所及的努力。”首先,李秉衡在亲自察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防务的正确主张。其次在具体措施上,他先后向山东半岛增兵一万余人,从外省奏调一批将领来山东。在军械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向外国订购毛瑟枪6000枝,还努力增加山东机器局的军火产量。在粮饷方面,他也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基本保证了战时的需要。文章还指出,在兵力部署方面及指挥方面,李秉衡的确有失误的地方,但是不能把威海陆路失守的责任完全归咎于他,更不能说其“按兵不动”。因为李秉衡毕竟派了11个营助守威海,虽比原拟少了四营,但根据当时情况看,即使15营全用于助守威海,恐怕也未必能阻止日军的进攻。“威海陆路失守的基本原因,首先在山东半岛清军兵力不足,而这正是由于清政府战略指导错误。”“把威海不守归咎于李秉衡的失误,这对他是不公正的。”另外,作者认为,以往人们指责李秉衡对北洋舰队的存亡是“不闻不问”的,也与事实不符。当时,李秉衡认为,要援救北洋舰队,必须反攻威海,只有厚集援兵方可实施。李秉衡多方求援,在他的恳请下,清廷已准调总兵丁槐等25营赴援山东,但中途变卦,只有马凤楼部马队行进较快,“其余各路援军迟迟不进,使北洋舰队终因坚守待援不果而惨遭歼灭。”文中认为:“综观李秉衡在山东半岛之战中的表现,他先是极力加强山东半岛防务,继而调兵助守威海,后又力争援救北洋舰队,其积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以往对于此役中的李秉衡的许多责难,有的系出于臆断,有的则失之夸大。李秉衡在兵力调度上虽有失误,但功过相较,其功大于过。他仍不失为甲午战争中一个值得肯定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