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股市监管当杜绝法治外随意性

作者:周俊生  

 创业板上市一个多月来,非但没有出现一些观察家所预言的暴跌风潮,反而成为整个A股市场中最有吸引力的一个板块。深圳证交所一位没有公开姓名的“负责人”日前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称,目前,创业板28只股票的平均市盈率达145倍,吉峰农机的市盈率最高?达到291倍。这位负责人认为,创业板已蕴含较大的市场风险。   

看来,这位负责人判定存在较大风险的理由就是目前创业板的市盈率已经很高,出于对自己治下的资本市场一贯的“母爱情结”,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降温,涨得最厉害的吉峰农机自然成为必须遭受枪打的“出头鸟”,一位在吉峰农机股票交易中以大笔申报、高价申报等方式拉抬股价至涨停的投资者“解某某”被实施为期三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同时,深交所还锁定了其他多个被认为有异动的账户,正在对其调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锁定某个投资者的账户、限制其交易,这在近期的资本市场监控中已是交易所的惯常手段。但是,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交易所既然设定了涨跌停板制度,也就意味着在这个幅度之内的价格都应该是允许的,为什么投资者出一个在允许范围内的报价,将股价拉至涨停就是违规?如果交易所认为一个股票直奔10%的涨停板是不可以的,那为什么不直接把涨停板调低到他们认可的幅度之内呢?这样,“解某某”纵有孙猴子般上天入地的本事,也不可能为所欲为了。至于那个“大笔申报”的罪名,就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交易所并没有规定一笔申报的上限必须在多少之内,那么究竟什么是“大笔”呢?似乎也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市场是一个自由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完全可以按着自己的意愿,凭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判断市场走势的能力和拥有资金的实力)进行交易活动。但是,这种法律框架必须是事先确定并且让投资者广泛知晓的,而不能由监管部门根据自己的判断自由裁量。交易所之所以对“解某某”进行监管并限制他的交易自由,理由自然是其可能涉嫌操纵市场。对于“操纵市场”这一罪名,我国现行的《证券法》给出了4个方面的定义,即:“(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其中的第二、第三条用市场语言来理解,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对倒交易”,这是操纵市场者为诱骗其他投资者跟风买进而采取的手段,出现的价格并不反映真实的市场买卖,所以理应受到严厉打击。但是,我不能不指出的是,其中的第一条,在概念上存在着较多的模糊之处,所谓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应该认为是一种正常的操作行为,也是目前一些机构投资者用来实现所谓“市场维稳”目标的惯常手段。这种行为只有当其买入或卖出的量达到一定的限额,才必须受到限制。这个限额是多少呢?《证券法》对此是有规定的,即第86条规定的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量的5%,到了这根线,投资者的行为才必须受到限制,反过来说,只要没有达到这个限额,投资者的行为应该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我不知道“解某某”的大笔交易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如果没有,显然交易所在对他的规管上执行的是另外一套标准。这套标准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投资者也无从知道。   

资本市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要求,应该也是对市场管理者的要求,这个法律就是《证券法》。《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所有具体的、细化的规定都应该符合《证券法》的精神,而不能照着管理部门的一时之需而随心所欲地变动。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并不意味着可以抛开公开的法律规定,根据自我的判断来对投资者的行为随意定性,如果认为《证券法》的这些法条已经滞后于市场的实际,不利于监管,那么监管部门应该先要促请人大修法。否则,每一个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都将面临动辄得咎的尴尬,因为他们即使按照《证券法》的要求进行操作,也可能触犯了管理部门自设的某种标准,这样一来,市场就成为一个人人自危的市场,从根本上说,投资者包括交易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也就可以被监管部门随意剥夺、无从保障了。   

其实,深圳证交所之所以要以“负责人”谈话的形式对创业板进行风险警示,无非是创业板市场的平均市盈率高了一点,如果目前这个市盈率不是“负责人”所说的145倍,而是只有14.5倍,“负责人”还会发表这样的风险警示吗?那个“解某某”的账户还会被锁掉吗?说不定,他的行为反倒是交易所鼓励的呢。就在“负责人”发表这个谈话以后,昨日,创业板股票出现全线下跌,那个不幸做了“出头鸟”的吉峰农机躺在跌停板上一动不动,难道这就是“负责人”所希望看到的效果吗?难道这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吗?(作者系本报财经评论员)
诗酒风流近散场,心情无限对斜阳,如今只剩燕双双。
病酒願爲千日醉,看花誤惹一身香,夜來有夢怕還鄉。
那些谈股的吧,看到这题目进去一看是空的,换个地方看见了,进去一看又是空的,好容易新贴一个,进去一看看到了,跟个贴再看,又被删了,是怕得罪深交所?这国家政府不能批评,连开赌场的都不能批评了?真见了鬼了!新浪都有,删什么劲啊?

http://news.sina.com.cn/pl/2009-12-05/0734191953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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