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民间金融何时停止血祭

12月18日下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浙江东阳吴英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被一审判处极刑并不奇怪,此前的8月5日,浙江缙云女老板杜益敏同样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杜益敏以高息集资款项7.09亿元,至案发有1.28亿元未能归还。同一年,乐清高秋荷、陈美兰等人均因相同原因被起诉,据称,温州当地掌握有10多起上亿元的非法集资案,涉及金额37亿元,将陆续处理。
  围绕吴英是否应该被处极刑的激烈争议,事实上是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长期争议。
  江浙民间集资盛行于当地,有几个案件高发期,典型的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抬会和最近几年的高息集资。民间集资是跟着经济周期走的,上世纪是当地市场经济发轫时期,草创时期的企业主急需资金,因此抬会集资等方式盛行,甚至有20余万人同时参加的“盛况”。而2007年之后,由于当地的实体经济逐步走下坡路,集资者资金链越绷越紧,允诺的利率越来越高,很容易整体崩塌、东窗事发。
  民间抬会与集资是粗糙原始的,大多数情况下是在熟人社会体系下的现金来往,既没有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也没有出纳和会计,仅靠白条、会单和流水账运作,甚至在事发后会计师事务所面对无头烂账无从审计。
  我们应该反思,一次又一次血的代价,为什么没有能够取缔民间集资?中国经济不需要血祭,需要的是机制。预防犯罪要靠市场高效的运作体系与严格明确的法律条文,恰恰在这两方面,存在巨大制度缺陷。
  我国现有的银行体系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高效的民间资金运作弥补了这一缺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浙江民间资本规模为7000亿~8000亿元,而民间融资规模在1300亿~1500亿元左右。另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调查,“在民众手里的温州民间流动资本大致有6000亿元的人民币,温州估计投资在房地产上的资本就达到了2000多亿,光在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就几乎达到1000个亿的民间资本。”
  虽然从规模上来说,与正规军不成比例——浙江正规金融机构目前的年贷款发放规模约在1.5万亿~2万亿元之间,民间融资规模不足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的10%——但当地中小企业的创业、当地企业与投资者调头寸走的都是高效而活跃的民间借贷之路。
  民间的高利贷有损社会秩序,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合法金融机构长期将存款利率压低在接近于零的水平,存款等同于财富缩水。虽然银监会等部门联手推进小额信贷公司,以期盘活民间资金,但两条硬杠使小额信贷公司无法发展——小额信贷公司不能吸储,在税费等方面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的待遇,还会收到地方政府的行政指令性贷款。更要命的是,在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千辛万苦将公司做大、可以升级为村镇银行之后,必须由国有金融机构控股,让外来者轻轻松松摘了桃子。
  可以肯定,只要不合理的资金使用体制不变,只有国有金融机构盘剥式的存贷差不变,民间金融就不可能消失。民间金融四处开花,正是我国信贷管理体制存在巨大缺陷的活写照。
  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模糊的,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向多少个公民借贷或者借贷多少属于合法范围,在什么条件下触犯《刑法》,法律没有给出明确规定。明知是高利贷借款还要主动借出款项者应该担负什么责任,法律同样茫无头绪。正因为法律的模糊,导致人们对吴英等案件持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如吴英的辩护律师认为吴英是企业经营的正常借款,而公诉人则定性为集资诈骗。
  中国的民间金融直到现在依然原始粗糙,曝光的案件牵头集资者或是下岗女工或是不认多少字的农妇,难道中国民间缺乏金融人才,难道中国民间企业家的创新能力不如200年前的票号掌柜吗?显然不是。正因为我国民间金融遭到打压,一次次被连根拔起,无法在法律的轨道下形成明确预期,无法形成行业发展所需要的制度性、市场性根基,因此出现短期化、原始化现象,永远在蛮荒的丛林中艰难跋涉。
对于这样的问题,敏感大家都有,尖利锐气却很少,叶檀是很少中的一个。
道理不错,可是没挑个合适的时机来讲。吴英是个玩庞氏骗局的骗子,这没有一点疑问,“2006年3月,经骆华梅和杨军介绍,吴英以成立公司需要注册资金为名向林卫平借款。首笔借款金额为500万元,支付时先扣除一个月利息60万元,实付440万元”正常的人都明白创办就要借这样高利息的债,不可能有什么正常生意可做;她也确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法依例死刑都并不冤枉。不合理的资金使用体制,国有金融机构盘剥式的存贷差,民间金融受压,造成民营经济不活种种确实应该关注的问题,老实说,与吴英关系不大。

比较起来,当年沈太福案,要是有人出来说道说道,是个更合适的例子。沈太福当年开出的利息是24%,其实在当时(92年)是正常的社会利息,公私账是分开的,本人有挥霍,但不能算挥霍无度:集资十亿,前后提了三百万自用,正常奖金也该有这点吧?最终沈太福就是用贪污这三百万的罪名处死的。其实这公司几乎没有损失,我看到的数字是说,经过追缴,最终损失两千万-----2%,还不知算没算进主动缴的一千一百万的税,也就是说,这公司本来是可能盈利的,仅因集资就杀头,比吴英冤多了。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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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案:宣判前40天已判死刑


时代周报记者:陶喜年




  吴英案全记录:亿万富姐罪与罚
  在被警方控制2年10个月零11天后,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28岁的吴英听到的是死刑的一审判决。
  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长达近一小时的判决书宣读过程中,吴英一直镇定自若。即使听到“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的最后结果,吴英脸上依然看不出异样的表情。作为家中长女的她,反而在被带离法庭时嘱托家人“你们都保重”。但刚走出审判庭,吴英即流下泪水。
  对吴英来说,这是一个迟到许久的判决,结果近乎残酷。尽管律师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在二审、终审判决公布前,吴英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能否出现转机。
  自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组建伊始,本报记者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状况,全程见证了吴英纷繁复杂的3年人生轨迹。
  起步美容业
  与东阳市大部分年轻男子一样,吴英父亲吴永正1979年就远到甘肃玉门做包工头。吴英出生不久后就被父母带到甘肃,除了春节等偶尔跟父母回家外,吴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过。
  吴永正一心想生个儿子,结果一连生了4个女儿。7岁时,吴英被送回东阳,在塘下村小学读书。吴永正说,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但到北江镇初中后,吴英的成绩开始下滑,1995年7月毕业后,吴英干脆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当时正忙于在甘肃打一场耗时8年的官司,没有太多精力管吴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
  在东阳,吴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这家叫“吴小珍诊所”的美容店,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宁波慈溪,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
  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若干年后,俞亚素等一干宁波人,成为最早借钱给吴英的放贷者。
  吴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东阳,告诉父亲想继续读书。吴永正四处找人,总算连人带户口地把吴英安排到2年制的东阳市技校学习。但让吴永正失望的是,读了1年半后吴英又有了经商的念头,辍学离校。吴永正只有安排吴英重新到姑姑处学美容。他认为,吴英只有学到一门手艺,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2000年,还在吴小珍处学美容的吴英认识了东阳人周红波。次年,两人订婚。此时,吴英已积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红波为主要出资人,吴英出任老板,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
  2002年6月,吴英和周红波登记结婚。2003年8月,吴英盘掉原来的美容店,在周红波家所在的西街,新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生意越加火爆。当地人士透露,东阳市某些政府机关的女公务员,都成为吴英的长期客户。在美容店,吴英积累了众多人脉基础,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为了从广州等地进货,吴英开始到处出差,甚至连丈夫周红波都不清楚她具体去过哪些地方。在经历“贵族美容”的初创期后,周红波转而在市区好乐多超市租下摊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后由吴英一人打理。
  2005年3月,吴英从别人手中接过喜来登俱乐部,成为俱乐部的新老板。在重新装修后,喜来登成为当时东阳条件最好的KTV之一。一个月后,吴英又在东阳开出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此后,她还在义乌开出千足堂分店。吴英被刑拘后,作为唯一没有查封的实业,义乌千足堂直至今年还在吴英父亲的坚持下维持经营。
  2006年2月,吴英在母亲老家湖北荆门,开设了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次月,吴英又在浙江诸暨,注册成立另一家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
  本色神话
  25岁即拥有数百万身家,吴英在同龄者中无疑已是一个佼佼者。不过事后看来,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只是为组建本色集团做热身。
  2006年4月开始,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当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吴英的本色版图,直至当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方才组建完毕。
  本色引起当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费洗车(但必须在车牌处贴上本色的logo)和免费洗衣服务(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连续3次掮款:东阳西宅小学80万元,磐安贫困学生50万元,东阳光彩事业500万元。
  吴英最大的手笔,则是房产投资。仅几个月的时间,她即投入近1.6亿元,其中包括:东阳博大房产2200万元,通江花园近3000万元,望宁公寓5000多万元,湖北荆门1400万元,浙江诸暨近300万元等。吴英所购房产,大部分为沿街商铺,三年过去,这些房产都已大量增值,不过对身陷囹圄的吴英来说,这些增值已经于事无补。
  本色集团成立后,吴英对酒店的经营情有独钟。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气组建后(有些尚在装修即被查封),吴英还准备在全国复制这一概念,并在义乌开出了第一家连锁店。
  2006年10月底,因为杭州、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甚至对外宣称,本色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
  2006年11月1日,吴英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畅谈一个多小时。吴英将数亿元“自有资金”来源,归结为期货、炒房、美容业3个渠道。
  事实上,此时吴英的资金链已经趋紧。12月底,本报记者再次采访吴英时,她刚脱离义乌几个债权人的软禁,回到东阳。本色集团资金紧张的情况此后可见一斑:先是东阳、义乌等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然后是本色集团4900万元假汇票被没收、光彩事业500万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吴英被迫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尽管她的一些说法已不能自圆其说,但吴英依旧保持乐观,且欣然与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媒体记者一一合影。
  此时的吴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两周后的2007年2月7日晚10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北京筹措资金的吴英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团亦被查封。
  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团的神话只存在了短短10个月。
  庞杂的民间借贷网
  在吴英被刑拘前,包括媒体在内,几乎无人知道,本色集团投在东阳的数亿资金究竟来自何方。
  直到相关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清晰: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吴英案的《判决书》认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息,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这些人大多系吴英在宁波慈溪认识的朋友,或此后经人介绍。1979年出生的义乌人杨军,然后通过杨军认识了杨卫江,并借到了首批资金600万元。
  杨军与骆华梅认识,而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林卫平正是骆华梅的表哥,吴英就此认识林卫平。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此后经常每隔几天就有数百乃至上千万元的借款入账。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
  经杨卫江介绍,吴英又认识了杨卫陵,并与其合作投资铜期货。在期货投资出现4740万元亏损的情况下,吴英仍然“信守诺言”,归还杨卫陵等人3300万元投资,并“支付利润”1400万元。
  此后,吴英又经杨卫陵等人介绍,认识了律师杨志昂,并从杨志昂处借到3000多万元。
  法院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
  而吴英之所以能持续借到巨额资金,缘于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时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审时,吴英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事实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吴英开始为媒体关注时,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经接近断裂。12月底,一起“绑架案”的发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据吴英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软禁。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
  “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洲、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吴英说。
  吴英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两天后,本色集团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
  量刑争议
  按照吴英家属的说法,吴英想过被债权人绑架,但从未想过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吴英被刑拘2天后,吴英家人在北京和东阳同时向警方报案。
  时代周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2007年2月9日,在吴英不知下落的情况下,吴英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本色集团常务副总蒋辛幸等人,同债权人林卫平、骆华梅、徐玉兰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开会,商讨对策。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在吴英出现之前,本色集团授权由林卫平管理。林卫平等人还提出以借贷资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谈拢告吹。
  林卫平是义乌有名的资金掮客,一人就向吴英放贷4.7亿元,超过吴英借贷资金的一半,案发时吴英尚欠林卫平借款3.2亿元。而法院认定吴英最终“集资诈骗”的金额,不过3.8亿元。
  让与会各方没有想到的是,林卫平、骆华梅两人开完会刚走出本色酒店,即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团被查封,来自义乌的掮客杨卫陵、杨志昂被拘留。此后,徐玉兰、杨军、杨卫江3人亦先后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吴英、林卫平等8人同时被批准逮捕。吴英案就此尘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8个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卫平向71人和1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515万元,除吴英外在义乌还有其他上线,借贷总额甚至超过吴英,然而只获刑6年。
  与林卫平等人的宣判较为平静不同,吴英案的审理,颇费波折。
  在今年4月16日吴英案开庭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诉书。
  在第一份起诉书中,吴英的罪名是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且两个罪名的主体都是本色集团,吴英作为本色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诉书中,罪名和主体都发生了变化,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吴英作为个人被列为被告。
  在东阳市检察院起诉阶段,吴英与林卫平等8人一起被起诉,但由于量刑规格发生变化,吴英被独立出来,其一审地点由东阳市人民法院更换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方也由东阳市检察院变更为金华市检察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的罪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据我们了解,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杨照东说。
  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
  吴英成名、被绑架和被刑拘后,吴英及其家人曾先后聘请过3任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在业内颇有名气,杨照东目前还是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此次宣判,杨照东因另有安排没有到庭。
  但对吴英最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样以“集资诈骗罪”入罪的杜益敏经最高法院复核,最终被执行死刑。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吴英案的开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这意味着,早在宣判前40天,吴英的死刑判决已经认定。
  民间借贷困局
  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即使在金华市中院内部,亦有不同声音。尤其在网络上,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当死的观点,占据一边倒的位置。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围绕吴英是否应被处极刑的激烈争议,事实上是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长期争议。
  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一直盛行,尤其在温州、金华等地。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
  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曾联合下发一个主题为“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杜益敏、吴英等诸多人物的出现,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之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杜益敏和吴英们的行为应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
  在12月22日发表的《非法的吴英与“合法”的贪腐》一文中,吴晓波得出一个结论,当代中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进的,因此具备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众多高级别的贪腐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
  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显然不仅仅是吴英一个人的事。
    吴英:我非十恶不赦
  出奇镇静的吴英
  12月18日下午2点整,时代周报记者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审判庭,旁听席上尚空无一人,只有书记员和几个执勤的法警先期到场。
  场面异常肃静。因消息封锁,到场旁听的只有区区几十人,让容纳数百人的审判大厅显得十分空落。除吴英家属、吴家亲戚朋友等10余人外,到场的几乎全是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执勤法警,对吴英案充满好奇的年轻法官,甚至还有法院的物管人员和清洁工。
  除金华当地一位党报记者外,庭审没有通知任何记者到场,也没有全程录像,由金华中院统一对外发通稿,以致第二天出现在各家媒体上的,几乎都是今年4月吴英案第一次开庭时的照片和视频。
  2时30分,主审法官宣布开庭,吴英被带入法庭。吴英照例穿着看守所的黄色囚服,留着马尾辫,神情镇定,脸型较上次开庭又消瘦了些许。
  一位法警给吴英解开手铐。审判长赵群直接宣读(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判决书。
  判决共有32页,一直宣读了50分钟。中间,吴英曾两次回头,望向家人所在位置。整个宣判过程,两位女法警都搀着吴英的胳膊。
  判决书过于冗长,听到一半,吴英父亲吴永正即在旁听席上睡着。3天前,他从律师处得知吴英要宣判的消息,一直没睡好觉,中午又喝了不少酒。吴英的母亲黎世梅坐在吴永正旁边,一直掩面抹泪。
  3时25分,判决书宣读到最后部分,全体起立。
  “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这个结果,黎世梅马上瘫在座位上,失声哭泣。吴英却出奇镇定,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但旋即,吴英的眼眶变红。
  法警将判决书交到吴英手中,吴英看了几眼,即卷在手中,闭上眼睛。法警再次给吴英戴上手铐,将吴英带离法庭。
  有人喊着吴英的名字,吴英边走边将身子转向旁听席,刚说完“你们都保重”,即被带出法庭。在审判庭外的过道里,一直以坚强示人的吴英,第一次流下泪水。
  “我没有骗人”
  没有人知道,听到死刑判决的吴英当时是什么心情。当天上午10时,吴英才从律师张雁峰那里得知,下午2时后要进行一审宣判。
  据张雁峰介绍,12月17日,即庭审前一天下午,两个法官带着今年4月开庭的笔录到看守所,让吴英签字。虽然法官没有明说,但在看守所羁押近3年的吴英,已经预感到对自己的宣判即将来临。
  但吴英依然倔强。她以笔录上错别字太多为由,拒绝签字,并表示自己“不是电脑”,8个月前庭审的很多话都忘了。最后,吴英根据法官的要求,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据说比实际日期早了一天)。之后,吴英特意加了一句话,大意为:“因为时间太长记不清,以当庭录音为准”。
  张雁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得知下午就要宣判,吴英显得有些紧张,对他说:“万一判死刑,就太惨了,我才20多岁。我根本就没骗别人,也没有挥霍,就是向别人借钱了。”
  自从2007年六七月间受理吴英案以来,张雁峰去看守所会见吴英已近20次。今年4月16日开庭后,张雁峰见过吴英三四次,每次吴英都显得有些着急,询问怎么还不判,会怎么判。根据原先的安排,宣判应该在今年国庆前进行,后因故推迟至今。
  在看守所期间,吴英曾通过明信片,给家里写过30多封信,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详见本报2009年4月23日《东阳富姐吴英回归本色》)。在得知干姐徐玉兰重获自由后,她给徐玉兰也寄了多张明信片,其中一封写道:如果有机会重新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做一个平凡的人,选择平平凡凡过一生。她还特地告诉干女儿吴晓丹:“我和你妈妈虽然出了这事,但你要记住,我们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人,我们只是人生道路上犯了一点点错误。”
  12月19日,一审宣判次日中午,吴英父亲吴永正回到浙江东阳。3年过去,东阳街头再也见不到任何本色的影子。本色洗衣店、洗车店所在的楼房,正在招租;本色集团所在的本色商贸,变成了梦依达商贸;本色概念酒店,虽然格局未变,但名字变成了百特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则成了苹果酒店。只有“本色一条街”汉宁西路上的一众商铺,至今依旧查封。
  吴英的老家在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余店,距离东阳市区颇远,一家人至今仍住在30年前盖好的一栋3层楼里。1981年5月吴英出生时,没有人想象得到,这个不足200人的小山村,会走出这么一位人物。
  村里人都听说了吴英一审被判死刑的消息,只有吴英的奶奶被蒙在鼓里。因父母长期在外做包工头,吴英长期跟奶奶生活,感情很深。
  黎世梅难以接受对吴英的死刑判决。她原以为会是无期,最差也是死缓。回到家后,除了做饭,她就躺在床上,一声不吭。只有吴永正一如既往地相信,吴英不该、也不会被判死刑,他要倾其所有,支持吴英上诉。
  12月18日庭审结束后,张雁峰曾赶到金华市看守所,希望见吴英一面,可惜错过会见时间,只有以留言形式宽慰吴英。时代周报记者获悉,直到12月22日下午,吴英尚没有决定是否上诉。当天晚上,吴永正紧急联系律师,希望其能说服吴英上诉。
  “法律是公平的,是死板和单一的,但执行法律的人是复杂和多变的。这就是我的命运。”今年6月30日,吴英在写给干姐徐玉兰的信中曾这样写道。
  吴英背后的公职放贷人
  “吴英被判死刑,对有些人来说是个好事,有些事就可以了结了。”12月21日,义乌一位曾通过掮客杨卫陵借钱给吴英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随着吴英案的一审宣判,有关义乌市官员通过资金掮客放贷给吴英的旧事,再度沉滓泛起。经时代周报记者独家调查,确有为数众多的义乌市公职人员,将数千万资金转借给吴英。
  至少25名公务员涉案
  2007年3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曾刊发《137人:吴英手中的“黑名单”》的调查。文章称,东阳与义乌警方已掌握了一张吴英背后的债权人名单。名单上50万元金额以上的义乌债权人有103人,加上东阳债主,共137人。
  “这份名单一旦公布出来将引起很大震动。”一位证实此消息的人士表示,103人中部分是官员。
  该报记者经过多方打听,确认名单中当地官员有义乌市公安系统的某队长,义乌市政府某官员,另有浙江省政府的一名处长涉案,该处长与吴英案中被捕的杨姓律师有涉。
  紧随其后,3月29日,新华网刊发新华社浙江分社记者的文章—《传言不实“亿万富姐”吴英案未涉领导干部》。文章称,警方已经约谈了绝大多数涉案债权人,目前没有涉及东阳和义乌两地的领导干部。经公安机关证实,这些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文章还特别指出,义乌、东阳两地市场经济活跃,百姓较为富裕,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行为也比较常见。
  新华网报道澄清了吴英案“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涉案,等于从另一角度承认有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官员涉案。在经济异常发达的县级市义乌,副局长、副镇长之类都是副科级,虽级别不高,但职权不小。义乌究竟有多少官员涉案,曾引发民间诸多猜想,义乌市行政机关内部亦多有议论。不过在此后的媒体报道中,再未有这方面的信息出现。
  然而,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有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了2007年5月31日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起诉意见书》。该《起诉意见书》共47页,详细罗列了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8人的每一笔资金借贷情况,其中涉案的义乌市公务员至少25人。
  在义乌6位资金掮客中,光林卫平一人就借给吴英4.7亿元。林卫平原系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单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
  《起诉意见书》认定,林卫平从义乌市文化局同事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130万元,其中包括蒋永贤900万元,应治中850万元,吴迎飞60万元,刘文宝、郑贤平各30万元,虞月青20万元,季孝伟、吴璀义各10万元。
  林卫平从其他义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80万元,其中包括义乌市环保局干部吕荣贵60万元,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干部楼灿茂240万元、吴光荣100万元、叶荣全120万元,义乌市稠城街道干部李金财200万元,义乌市稠江街道干部楼益仁10万元,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生骆臻斌250万元。
  此外,林卫平还从亲戚、战友处吸收存款6998万元。比如从在义乌苏溪农行工作的战友蒋乐周处吸存380万元。从远房亲戚、义乌市国税局干部孙朝阳处分5次共吸存资金1750万元,这是林卫平从单个公务员处吸存的最大资金。
  除林卫平外,从官员中吸收资金最多的是杨卫陵。《起诉意见书》认定,杨卫陵从应军处吸收资金110万元(应军另借给杨志昂350万元),从杨卫清处吸收资金130万,从赵晓处吸收60万,从季诚松处吸收55万元,从傅湘华、沈珉等人处各吸收50万元。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获悉,赵晓原系义乌市府办建设科科长,今年刚被提拔为义乌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季诚松原系义乌市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后任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傅湘华系义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应军系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沈珉为执行庭副庭长,杨卫清原为义乌市北苑派出所副所长、现为义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指导员。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义乌经发支行行长陈忠庆亦借给杨卫陵140万元。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该人士透露,2006年底,林卫平、杨卫陵等人将巨额资金借给吴英,导致大量资金从义乌流向东阳,引起当地银监部门的重视。杨卫陵和杨志昂通过特殊关系,获悉吴英资金链即将断裂的信息。2006年12月底,由两人主导,吴英被杨氏家族成员软禁达8天之久,其间被迫签署空白文件30余份。
  据吴英向律师反映,在其被软禁过程中,吴小英亦曾参与。目前,吴小英已调离义乌市府办,到义乌市科技局任科长。
  12月22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到吴小英,希望核实相关情况。吴小英表示,她没什么好对记者说的,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说法为准。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两天后,2007年2月12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案情进行通报。全市清理社会非法融资整顿金融秩序工作小组在会上成立,时任义乌市长的吴蔚荣亲任组长。
而吴英之所以能持续借到巨额资金,缘于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时支付利息。
  2008年4月16日庭审时,吴英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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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庞氏骗局。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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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一带高利贷火爆可见一斑。
经济类案件,凡主犯判死刑,我所担心的是,杀人灭口,如果他(她)不死,会让很多人寝食难安。具体到这个案件,很想听听有刀和何萍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