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礼到法

怎么突然转到这样一个大题目去了?

这个问题实在无法确证,因为古籍中对此只有片言只语。

只好根据世界上其他地方法律的演进过程,进行合理的推想。

在我们编写的教材里一般是这样解释的。

"礼"就是今天讲的法律,只不过是不成文的习惯法,以最重要的祭祀仪式来命名。“礼”是部族习惯法,非本部族的人不受“礼”的约束。

习惯法来自于最原始的部落习惯,其中最重要的习惯、以最高强制力贯彻的习惯有两个:一个是有关祭祀的习惯,一个是有关战争的习惯。前者被认为是保持本部落延续的关键,后者则是现实的本部落生存的关键。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祭祀祖先、获得神佑是最重要的,因此后来以此仪式为全部习惯法的统称。

原来的周礼有吉、凶、军、宾、嘉的“五礼”,显然战场纪律及规则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另外只有在战争环境下,才允许当场决断处死逃兵之类的同族人,是最极端的手段。对于俘虏的标记与预防性措施(砍手砍脚、阉割)成为一种“定型化”的手段,得名为“刑”(本字为“井”,青铜器的铸模)。因此“刑起于兵”。以后外族人混居后,逐渐将“刑”的适用范围扩大,来约束外族人。

后来春秋时期,外来人大量涌入各国(城邦),逐渐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部族统治者将原来口头流传的“刑”成文化并公开之。再到后来,全国上下都以“刑”为统一的法律。

原来作为习惯法的“礼”,有些被成文法吸收,有些经过儒家整理成为礼仪制度,并经儒家归纳提升为道德伦理体系(礼教),还有的就流散为民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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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由礼到法2

我们一般这样图示法律的产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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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谢谢老木匠:)

由礼到法

木匠还是老的匠,这个图示要顶!
今天,我就是高瑜

由礼到法1

木匠还是老的匠,这个图示要顶!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09-12-24 19:52
这个图是我画的,但是提出这个设想的,是你也认识的78级的老姚。他在23年前,我们编写第一部教材的时候就提出了这个说法,很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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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由礼到法

那就老姚一起顶!
今天,我就是高瑜

由礼到法

我们一般是这样讲的:

祭祀的作用:
至高神地位的抬升,融合各血缘部落
仪式的繁缛化——成为最重要的行为规范——“礼”
专业祭司集团的形成
触犯禁忌(塔布)——最古老的犯罪

战争的作用:
集中指挥——专制君主权力的来源
战场纪律成为重要的规则
对于战俘的伤害与标记成为刑罚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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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科生(包括法科)的流程图示,感觉真奇怪,没有工科生借以信服的逻辑导向,也分辨不清时序空间(维度)。

这种习惯,能否改改呢?
由礼到法

礼的演变示意:

周族祭祀祖先仪式

西周时期成为习惯法总称

(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变革)

朝廷立法——儒家整理—继续流传——儒家归纳
↓                   ↓                ↓               ↓
成文法律    礼仪制度  民间习俗    礼教伦理

同样,古罗马的习惯法也是以神灵旨意命名,和中国的“礼”相近,也是部族的习惯法。后来成为最高的评判境界“正义”。在公布12表法后,这个习惯法开始适用于所有的罗马公民——原来的平民、也就是过去的外来人及被解放奴隶——被称之为“市民法”。可是后来罗马远远超越了城邦的局限,成为一个巨大的帝国,适用于公民以外的自由民的法律就逐渐发展出来,号为“万民法”。

古代的习惯法:ius
——iustum(正义)
——ius civile(市民法)
——ius naturale(自然法)
——ius gentium(万民法)

制定法:lex(议会通过的规范)
        leges(制定法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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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讨论问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可以无视一些骚扰。

比如说几个朋友在现实世界里聊天,旁边跑过来一只野狗,汪汪乱叫不算,还拉出一大泡臭狗屎,几个朋友不仅无法视而不见,还得犯上一阵恶心,高雅的谈天也只好打断,都四下逃散去了。

网络上就不要紧。狗吠之声、狗屎之臭都远在天边之外,完全可以视而不见,大家继续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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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是郊望天地名山大川,人对万物的有亲情礼意;
祭是祭祖先,则是历史的自觉。
祭祀(偏指祀?)荐新尝新,又是与产业有关;
又且祭祀(偏指祭?)所以修孝悌,是为了人世,亦与西洋人的「天上荣光归尊神」不同。西洋则惟祀神,而对自然界对历史及产业皆不亲。
——胡兰成《山河岁月》。括号内为吹笛所加。
周礼按照春夏秋冬设官,其实已经有把习惯法(自然法?)融进礼的意思,按照季节设立官制,同时也在官职的职事的具体叙述中,再现了各个季节的礼制内容,官以族的形式出现,就形成了官族,在西方,用贵族表述,其实,配上爵级,中国的早期官族就是贵族。这样,周礼就是一部以贵族为核心的“公民法”,礼不下庶人,意思就是不是官族的事物,就不能按照礼来办理。这样设着官的周礼是怎么在实际中运转的,周礼本身没有细说,隔了时代的礼记和仪礼有所解释,但是已经跨了很大的时间距离,也就只能从后世的礼的运作去猜。好在礼记和吕氏春秋都是保留了按照季节论礼论事的传统,这也就使得周礼保留的习惯法的传统,在官族已经崩析之后的战国仍旧顽强地表现出来。其后是秦律的旁证,那篇郡守文书,当年杨宽先生就拿去和礼记对着读,比我看得深多了,作为学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周礼到秦律,礼制到王朝之法,从按照季节设官制礼定法这一点讲,一以贯之,前后继承的关系是十分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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