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凌:重庆综合改革试点前后的回忆

重庆综合改革试点是1983年3月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主持下开始进行的,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重庆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改革最早、改革领域最为广泛,并且坚持最好的城市之一。
    建议选择重庆进行改革试点
    事情还要从1979年说起。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不久,四川改革搞得热火朝天。当时中央新建一个机构叫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是陈云同志。中财委派出调查组到各地调查,四川调查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刘明夫同志带队。
  四川省重庆市是长江、嘉陵江物资的集散地,长江上游的商贸城市,中国的老工业基地。重庆在抗战时是国民政府的陪都,曾经在全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国际上有名。但我们到重庆一看,城市破破烂烂,市一级的财政收入一年不过10个亿。这10个亿还得拿一块出来支援四川三州少数民族地区,根本没有能力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经济体制上,重庆的行政地位和周边的江津、万县、涪陵等专区是一样的,都是地市级。回想解放初我刚到重庆时,长江嘉陵江两岸大小船只穿梭往来、在岸边停得密密麻麻,农产品副食品交易熙熙攘攘,到处是一片繁荣景象。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禁止私人商业和船只往来,经济活动被封闭在行政区划范围内,割断了重庆与周边地区的往来,不但无法发挥城市对周围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而且给重庆农副产品供应带来很多困难。当时重庆有几百家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分别归中央各部和省各厅、市区各局分别管理,实行条条垂直领导,重庆市政府对这些企业没有任何管理和协调的权力,企业间难以形成专业化和协作关系。
  调查组研究了重庆这些情况,认为重庆的问题,关键是对城市的性质和城市的功能认识不清。城市是一个经济中心,是一个大小不同区域的经济中心,包括交通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教育中心、科技中心等,有的还是政治中心;它有几个特殊功能,就是经济的集散功能、吸引功能、辐射功能、服务功能等等。如果把一个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发挥出来,不仅城市的生产力能够大大提高,而且可以带动周围地区经济的发展。
    调查组回到成都后,我们向省委作了汇报。我们提出了“城市是经济中心”的概念,主张把城市和专区的体制区别开来,实行城市改革,积极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区域的发展。省委领导非常赞赏这个观点,也同意推进城市改革。但给重庆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力,对重庆来说是一个大改革,对四川省来说是一个更大的改革。省上各部门基本上是不赞成的,所以这件事就搁下来了。
    1982年初,四川大学有位老师给国务院写了一封信,他认为我国国有的小企业有机构成低,人的作用大,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大企业有机构成高,对国民经济影响大,不宜扩大自主权。当时国务院成立了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是由经济学家组成的,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同志为总干事。国务院将信转到发展研究中心,请大家讨论。讨论的结果,多数人不赞成这个观点。大家认为,大企业有机构成高,人的作用更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大,更应当扩大自主权。但怎么改,还需要实践。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1982年4月,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蒋一苇,各带了几位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到首钢进行试点。我和蒋一苇同志是在改革开放中认识的。由于认识一致,性情相投,很快就成了合作伙伴。为什么选择首钢呢?第一,首钢是当时国家确定的全国8个试点企业之一;第二,首钢本身对改革有很强烈的要求;第三,我是从首钢出来的,熟悉情况,一些领导人都是原来的老同志,还认识许多老工人。
    我们在首钢紧张地工作了40天,研究的结果是应该给予大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当时国有企业叫全民所有制企业,决策者是国家,首钢的生产计划由国家下达,原材料由国家调配,产品由国家销售,利润全部上缴国家,基建和技改投资由国家拨付,亏损由国家承担。我们与首钢共同研究,这种吃大锅饭的体制,对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很不利。首先应从上缴利润开始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于是我们和首钢的同志一起制定了一个改革方案,取名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我们的意见是,企业上缴给国家的利润要定一个基数,然后再确定一个每年递增的比例,由企业包干,若干年不变。留给企业的利润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住宅建设和奖金,国家不再拨付。当时我们的意见是以1979年首钢上缴给国家的利润为基数,每年递增5%,一定15年不变。剩下的钱用于首钢的技术改造,改造后的资产仍属于全民所有。我们把这个方案写成一个报告:《关于在首钢进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试点的建议》,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报给国务院。同时在报告里又附带提了一条建议,就是请批准在重庆进行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我们之所以提这条建议,是因为企业改革和城市改革有密切关系。城市不改革,企业改革很难推进。
    当时国家体改委已经意识到这一点,选择了湖北的沙市和江苏的常州两个城市进行改革试点。我们感到,这两个城市都是中等城市,绝大部分是小企业,而且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济关系非常简单。在这样的城市进行试点,很难找到改革城市体制的途径。所以我们在报告里就提出要选择一个经济关系比较复杂的大城市进行试点,并建议选择重庆。
    我们的报告送上去后,很快得到国务院批准,经过同有关部门的协调将每年上缴利润递增5%,改为每年递增7.2%,增加了2.2个百分点。在批准首钢进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的同时,国务院领导在批示中还有一句话:要国家体改委对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的建议进行研究。报告经过批准,我们非常高兴。在解决了首钢试点问题之后,原班人马又赶到重庆进行调查研究。重庆市委的王谦、于汉卿等同志听了我们的介绍非常高兴,积极为我们的调查提供条件。在北京,国家体改委也在研究国务院关于在重庆进行城市改革试点的批示。当时薄一波同志是国家体改委的第一副主任。薄一波同志在关于首钢试点的报告上批得密密麻麻,其中一个疑问,就是重庆具不具备试点的条件。
    我们一看薄一波同志的批示,担心重庆改革试点得不到批准,就决定兵分三路:我在重庆写调查报告;蒋一苇同志回北京,寻找渠道给薄一波同志汇报重庆的情况;另一部分人南下沙市、常州,了解试点情况。我把报告写好后,寄给蒋一苇同志修改,然后以我们两个人的名义,再报国务院;同时,通过薄一波同志的秘书贺光辉把报告送给了薄老。
    报告的名称是《关于在重庆进行综合试点的几点建议》。在报告中,我们突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突出了重庆经济关系的复杂性,搞好重庆市的改革,可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实践经验,有利于发挥重庆及其他城市经济中心的作用。同时,重庆又是国防工业集中的地方,搞好了重庆的改革也有利于发挥国防工业的作用。二是突出了重庆是改革最早、改革领域最为广泛、改革坚持最好的城市之一,领导和群众对改革有强烈的要求,有一支初具改革经验的干部队伍。三是突出了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重庆实行计划单列的意见。1978年邓小平视察四川时指出,重庆的计划可以单列,为此,四川省委曾向中央打过报告。1981年,国家计委准备对重庆实行计划单列,曾致函省、市征求意见;1981年四川省委决定在泸州市搞城市改革试点,国务院认为泸州没有代表性,指示将试点改在重庆。四是突出了“点”内“试”的原则。将“点”封闭起来,在“点”内打破常规,大胆试行一些特殊的体制和政策。在试验成功以前,其他城市不得仿效。以上四点意见,对中央下决心在重庆进行试点起了重要作用。
    关于国防工业体制和军工企业的改革问题,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都非常关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四川和重庆的改革都没有包括军工企业在内。
    中央决定在重庆实行计划单列
    我们关于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报告是1982年11月送上去的,1983年年初,中央批准在重庆进行改革试点,重庆狂喜,我们也很高兴。
    中央文件下来后,紧跟着就有一系列行动。中央是由薄老带队,有各部的正副部长几十人来到重庆;省里由管改革的书记刘西尧同志带队,有各厅的正副厅长参加;重庆由王谦和于汉卿带队,由有关局的负责人参加,加起来有100多人。我们课题组同志也参加了有关会议。
  为什么要三方面的人都来参加呢?因为重庆所实行的是几项涉及三方权力和利益的重大改革:
  第一,重庆要实行计划单列,赋予重庆市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力。当时国家还在实行计划经济。在国家计划中,还有分省计划。重庆要实行计划单列,就必须把重庆的计划从四川的计划中分离出来,在国家计划中单列。计划涉及许多指标项目,必须三方算账、谈判、衔接,才能建立起计划单列体制。
  第二,重庆企业的隶属关系非常复杂,有中央属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区属企业,还有街道企业,在改革中要求中央属、省属企业尽可能下放给重庆管理。这就要求三级政府部门进行谈判和交接。
  第三,财政计划单列是计划单列中的最重要的项目,涉及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利益。重庆是财政上缴单位。改革前上缴省,改革后要直接上缴中央;与此同时,必须减少四川上缴中央财政的份额。这样复杂的利益关系,必须三方算账、谈判,才能达成一致。
  所以那时我们开玩笑说,重庆开的是“骡马大会”。
    看到中央文件以后,我们决定写一篇文章,宣传在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意义,回答一些同志特别是省级部门同志的疑问。文章题目叫《发挥重庆经济中心的作用》。内容包括三部分。首先是对重庆的定性和定位。在文章中我们把重庆市定位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通过历史考察,我们提出重庆不仅现在而且在历史上就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抗战时期是重庆最繁荣的年代。第二是指出重庆要进行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打破行政区划,使重庆成为有关工业、能源、交通运输、科学技术、金融事业等综合发展的开放型城市;二、打破条块关系的束缚,使重庆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成为一个能管理全市企业的、有权组织全市经济的综合平衡和专业协作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城市;三、打破城乡分割,适当扩大重庆行政区范围,实行市管县的体制,使重庆成为一个以经济中心为依托的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的经济区;四、改革外贸体制,打通长江与海外的联系,使重庆成为一个内河外贸城市;五、改革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下,发挥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使重庆成为一个经济生活健康而活跃的城市。第三是回答了对重庆改革的四个问题:一是把企业下放给市管,会不会又由部门所有制、地区所有制变成经济中心所有制?会不会出现城市之间的重复布点、重复生产、追求城市的大而全,破坏全省的合理布局?实行市管县的体制,会不会削弱对农村的领导,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省一级厅(局)基本上不直接管理企业,是不是会削弱省对国民经济的领导?这篇文章是由我和我的助手郭元唏同志联合写成的,就以我们两人的名义,于1983年2月19日在《四川日报》和《重庆日报》同时发表。这篇文章后来得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形成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比如哪些企业要下放,哪些权利要下放;重庆财政上缴,缴省里多少,缴国家多少,等等。根据这些方案,中央又下了文件,正式宣布重庆实行计划单列,重庆可以直接和中央各部打交道,可以参加中央召开的省一级的经济工作方面的会议,看省一级的经济工作方面的文件,同时还给了重庆一些比较优惠的政策。在重庆实行计划单列的同时,中央决定将重庆与永川专区合并,原永川专区的县由重庆市领导。省委书记谭启龙宣布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永川专区与重庆合并的决定。地委书记白兰芳同志立即到重庆,参加了市管县的改革。
   中央作出计划单列决定后,重庆大张旗鼓地开展了落实决定的工作。我和蒋一苇同志被聘为重庆市政府经济顾问,在重庆的各种会上做了许多场报告,提了许多建议。
  重庆的综合改革试点就这样轰轰烈烈地搞起来了。
    重庆的改革试点对我国的城市改革发挥了巨大的启动作用。各种各样的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的研讨会像雨后春笋一样,在全国展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在重庆、武汉、沈阳联合召开了三次全国性研讨会,把我国城市理论和城市改革的研究推向一个空前的高潮。我的两篇关于城市改革的理论文章:《关于中心城市改革的几个问题》、《城市经济商品化与城市开放》于1984年、1986年连续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
  像重庆这样的大城市我国还有多个,如武汉、沈阳、西安、广州等。他们都要求进行综合改革,武汉最积极。武汉当时的市委书记叫王群,市长就是后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王群带了队伍到重庆考察,找重庆市介绍经验,又把我找去给他们介绍重庆市改革的来龙去脉、改革模式和计划单列的政策等,请我到武汉给他们作报告,研究改革方案,又把我和蒋一苇同志聘为武汉市政府的经济顾问。
    1984年国务院领导去武汉视察,在城市改革问题上作了重要讲话。中心思想就是要积极推进城市改革,发挥大中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那时候重庆的改革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出来)。从此武汉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当时武汉基本上沿用了重庆的模式,也是和中央政府各个部门、省各厅(局)达成计划单列的协议,由中央下达文件加以肯定。事实上,武汉与重庆不同。武汉是省会城市,重庆是非省会城市。武汉改革中省、市的矛盾很尖锐,难度比重庆大得多。但当时正处在改革的热潮之中,改革的势头挡也挡不住。
  武汉之后是沈阳,当时的市长是现在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我和蒋一苇同志一起到沈阳参加他们的会议,改革的模式和武汉差不多,因为沈阳也是省会城市。西安、广州改革难度更大。虽然实行了计划单列,但财政始终没有单列起来。后来成都、青岛、大连、宁波、深圳都成了计划单列市。因为这些城市都能和中央各部门直接联系,和省一起参加中央有关经济方面的会议,冲破了省一级的束缚,政策也比省上宽松,城市就活起来了,但跟省里的矛盾也加深了。因为这些城市行政上是省辖市,而财政则要直接交中央,省上感到吃亏,在投资上就投向其他城市,扯皮的事也多起来。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央取消了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非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仍然保持至今。
  现在看来,对中心城市实行计划单列,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了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增强了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发挥了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带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意义是很大的。但因为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体制一直没有理顺,城市经济中心作用的发挥比较局限。
  经过这样一场改革,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很快。1996年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视察了重庆,江总书记的题词是:“发挥重庆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作用。”为了讨论如何贯彻江泽民总书记题词精神,重庆专门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从北京请了一些学者,我也被请去了。我被邀请在会上作了一场专题报告。我明确告诉重庆的同志,重庆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不是哪一个人定的,是历史形成的。江总书记题词,不是讲要在重庆建立一个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而是要把已经是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庆建设得更好。我把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历史分为五个时期:中日《马关条约》被迫开埠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后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三峡工程建设时期。这五个时期,重庆扮演的都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的角色,而且每个时期都从不同的侧面强化了重庆作为经济中心作用的地位。如解放后30年,尽管重庆的经济辐射和吸引作用有所削弱,但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的基础大大增强了。现在重庆的任务是紧紧围绕三峡工程建设,在多个庞大市场中积极争取市场份额,把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1997年,经过中央批准,重庆成为直辖市。
  重庆成为直辖市,四川的区划减少了一块,原来的战略布局需要调整。省委专门开了一次会,研究重庆划出去以后四川的经济发展战略。我在会上提出的建议是“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1986年,省委讨论四川的发展战略时,我的建议是“依靠盆地、开发两翼”。当时我把四川分作三块:大体上东经104度(在成都附近)以西是一块,东经107度(在重庆偏东)是一块,东经104度到107度之间是一块。中间这一块(包括重庆和成都)大体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川盆地。四川盆地是人口、资源、工业、农业、城市最密集的地方,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东边一块大体是万县、涪陵一带,是三峡电站开发区;西边一块大体上是三州、雅安、攀枝花、宜宾地区,是川南、攀西能源、化工、黑色、稀有金属开发区。四川的发展后劲在两翼,但要开发两翼必须先发展盆地。后来四川实行了两条线战略,一条是以成都为中心,从绵阳到乐山一线,另一条是成都到重庆一线。重庆直辖后,四川的一翼划出去了,另一线不存在了,四川的战略布局怎么办?我和刘世庆同志一起研究了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经验:一个省要发展,必须集中力量让一个地区先发展,先富裕,然后带动全省的发展。广东是先发展珠江三角洲,江苏是先发展苏南地区,福建是先发展厦门、樟州、泉州三角区,山东是先发展胶东半岛。四川最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是包括成都、德阳、绵阳、乐山在内的成都平原经济区,为此,我们向省委提出了依托成都平原经济区的概念,主张四川应先发展这个地区,以带动全省的发展。这个建议为省委所采纳。在重庆实行计划单列不久,中央领导到贵州考察,为了发挥重庆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作用,推进西南地区的开发,在贵阳召开了川、云、贵、藏、渝四省五方会议,在他的建议下,决定把这个会确定为西南地区经济协调会,每年召开一次,各省轮流坐庄。第一次协调会后,在重庆建立了西南经济协作大厦,成立了联络处,出版了报纸。现在这个协调会已召开了20余次,成员扩大为六省、市、区(增加了广西),成为我国政府层面办得时间最长、效果最好的区域经济协调组织。在2002年召开的六省(市、区)七方(包括成都市)会议上,由四川坐庄主持。重庆市领导提出了川渝合作的建议,得到了四川省领导的积极响应。
  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提出从“十一五”开始国家要把五年计划改为规划,并提出在长三角、京津冀试点,还提到成渝地区。接着在全国范围开展“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的招标工作。四川省社科院和重庆市社科院组成联合课题组,由我牵头,向国家发改委投标。中标后,我们又开展了《成渝经济区发展思路研究》的课题研究,目的是为国家发改委编制“十一五”规划作一些前期准备工作。这个课题已于2004年10月完成,对重庆来说无疑又是一项重要改革。
  重庆市由一个封闭的省辖市到国家计划单列城市,到中央直辖市,再到成渝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改革。给中国改革提供了许多理论和实践经验。
  ——在理论上,破除了我国城市经济理论和政策上的五个方面的失误,确立了新的理论观念。1破除了城市是一个行政区域的理论,确立了城市是区域经济中心的理论;2破除了城市封闭性的理论,确立了城市开放性的理论;3破除了片面强调建设生产性城市的理论,确立了城市的多功能性理论;4破除了把城市单纯看成是工业基地的理论,确立了城市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理论;5破除了动员城市居民和知识青年下乡的逆城市化理论,确立了让农民进城从事二、三产业的城市化理论。
  ——在体制上,打破了计划经济下的条块分割体制,强化了城市经济的内在联系,建立了城市内外的专业化协作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确立了城市经济的商品性。通过城市改革的实践,打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传统观念,恢复了城市商品集散和交换的功能,使城市成为大小不同的中心市场,发挥了城市辐射、吸引和综合服务的功能。
  ——通过计划单列提高了中心城市的经济和行政地位。到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已有15个计划单列市直接拥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力,可以参加中央召开的省一级的经济方面的会议,大大促进了中心城市的发展和区域经济中心的作用。
  ——扩大了城市的行政区域。实行市领导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中心城市建城范围的扩大、辐射能力的增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作者时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兼职委员,重庆市、武汉市经济顾问。本文系作者2002年5月10日自述,2004年11月15日、2008年9月15日两次修改补充的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