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将事件揉进思想,将历史哲学融入历史本身”
“将事件揉进思想,将历史哲学融入历史本身”
——我读托克维尔的《回忆录:1848年革命》
作者陈家琪
从1848年2月24日到1852年12月2日,总共也就不到4年10个月的时间;但法国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多少让人眼花缭乱的历史事件啊;我曾无数次想通过列表的方式把这一段历史梳理清楚,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那些先后担任过政府首脑的大人物如基佐(Guizot)、梯也尔(Thiers)、巴罗(Barrot)、莫莱(Mole)、拉斐特(Laffitte)、佩利耶(Perier)、布罗伊(Broglie)和那些彼此在相互争斗中又不断联合的政治派别如正统派、奥尔良派、共和派、新山岳党人、秩序党人、左翼反对派、右翼激进派等等还是把我搞糊涂了,因为这些人名与派别对我来说还是生疏了一些,他们所要维护的价值在概念上也很抽象,不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几乎无法搞明白它的实际含义与具体所指,就与现在刚刚入学的大学生们听到文化大革命时的“联动”、“井冈山”、“八、一八”、“北斗星学会”、“省无联”、“湘江风雷”、“百万雄师”时的感觉一样。
托克维尔是一位极为敏锐、深邃的思想家,他的《论美国的民主》与《旧制度与大革命》这两本书不但列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而且无疑会被人们长久阅读下去,就如他自己所说:“倘若我要在世上留下自己的某些痕迹,这主要得靠我的写作而非我的行动”——尽管他参与了这一段历史的全过程,而且一直是议会议员,还担任过外交部长。当然,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也点到了他的名字:“可是,这些议员又通过自己的报告人托克维尔一致声称:国民议会无权建议废除共和国,这个权力只能属于为修改宪法而召集的议会。,此外,他们声称,宪法只能在‘合法的’基础上,就是说,只有在按照宪法规定的四分之三的多数票赞成修改时才能修改。”(《马恩选集》第一卷,第673—674页)
马克思为什么要在这里引用“某一派”议员的报告人托克维尔的这一声明,这一声明在全部事件中有何意义,这在下面再说;这里只指出这样一点:在《马恩选集》第一卷中,马克思共有四篇文章讨论的就是发生在这一时期的法国,它们分别是《六月革命》、《巴黎【改革报】论法国状况》、《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其中又包括四篇文章)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他的许多最为重要的观点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比如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阶级与阶级斗争的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策略问题、国家学说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马克思和托克维尔生活在同一时期,关注的是同一问题,写作的时间也相差无几;所不同的只是托克维尔是当事人,马克思是旁观者,也许真的是“旁观者清”,但不管怎么说,当事者的回忆(托克维尔极其注意对细节、人物性格及自己当时的心情的描写)还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相互参照和比对的文本;而且,我们并不大在意对具体事件如何进展的记述,我们更关心的是事件后面的观念(我觉得我们今天在谈论过去所发生的事件时,也应作如是的清理)。事实上,无论是托克维尔还是马克思,在谈到这一时期的历史时,也都如托克维尔自己所要求的那样,做到了“将事件揉进思想,将历史哲学融入历史本身”(见托克维尔的《回忆录:1848年法国革命·序言》,第14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下引此书,只注页码)
马克思的思想与历史哲学已如上述,我们重点关注的是就这同一时期、同一事件而言,托克维尔作为一个当事人又表达了怎样的思想与历史哲学。
托克维尔的《回忆录》只写到1849年6月新内阁诞生(他就任外交部长)后的一些活动,不包括1852年12月2日的路易·波拿巴政变(但书中已有对这一结果的暗示);而且,相比较于马克思的论述,托克维尔无疑低调得多,他说这本《回忆录》只能在他死后出版,而且,他要反复说,这本回忆录“记忆之描述仅为我自己”,“它绝不是我为公众创作的一幅画。对此,即便我的密友也将一无所知,因为我要自由地描绘自我和他们……”,他想让这本书作为一面镜子,“我乐意在镜子中注视与我同时代的人和我自己。”(第45页)
更准确一点的说,他就是要在镜子中注视出现于各种事件中的“与我同时代的人和我自己。”
不说以后,仅就1848年后两年而言,发生的事件就太多了,从君主立宪、帝国、复辟王朝、七月王朝到七月王朝的崩溃、二月革命、六月起义、路易·波拿巴上台到各种政治派别间的争斗、共和国的诞生与失败等等,在所有这些事件中,在托克维尔笔下,揉进了他深思熟虑的思想的一个历史性事件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一件平时看起来很平常的事情:请客吃饭;在当时,这被称之为“宴会运动”。
成了“运动”,可见频繁,而且显然具有了政治意味;这意味其实就是针对着当时不准举行公共聚会这一法令而来的。
不准公共聚会,更不能示威游行,那么,请客吃饭总可以吧?于是,所有赞同选举与议会改革的人就开始不断“请客吃饭”,“在看来颇有节日气氛的名流聚会上,主张改革的人士围坐在长长的餐桌旁抒发政见,抨击官方,为共同的改革目标干杯。据统计,至1848年2月革命前夕,法国各地共举行过70次这样的聚会。”(该书中文版导言,第9页)
在社会名流频频举杯,抒发政见后面,有着人们在宴会桌上所看不见的社会底层的涌动,有着远远大于这一数字的民众正聚集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的革命激情,有共和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他们不是在抨击政府,而是想推翻暴政;他们也并不想改革议会或推翻某个内阁,而是要改变现今社会的整个基础,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不公问题。
托克维尔自己并没有参与这种“宴会运动”,尽管他也常常会去参加各种盛大舞会,但并不愿意在这种场合“抒发政见,抨击官方,为共同的改革目标干杯”。是害怕吗?显然有危险,但他并不是因为害怕。在一个舞会上,他见到了“宴会运动”组织者之一的奥哈纳(Hauranne),就对他说:“鼓起勇气,我亲爱的朋友,您在玩着一局危险的游戏。”这位朋友的回答是:“请相信,一切都将顺利进行,再说,确实应冒些风险,不经受如此考验就没有自由的政府。”托克维尔说:在我们这个除了人们狂热追求私利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激情的时代里,无私与真诚是两种罕见的优点(第59页)。他对此表示敬佩,但依然不会参加。
为什么?
他承认自己的理由有些站不住,而且认为这只是自己个人的独特感受,但他坚持这样认为:“宴会运动在政治上是拙劣导向,政客们的所作所为让我们产生了这种独特的感觉。”(第57页)
为什么?
正是在这里,托克维尔表达了自己下述的思想:
复辟时期的法国,“在这个如此组成、如此运作的政治世界中,最为缺乏的就是政治生活本身。在后期尤其如此。政治生活不大可能在一个宪法所划定的圈子里诞生,也无法在内维持下去,旧制度下的贵族阶级被征服,人民被排斥。由于一切事务均根据唯一一个阶级的利益,按照它的观点,在它的内部成员之间,人们无法找到各大党派可以相互论战的战场。立场、利益,由此而导致的观点等的异常一致,支配了基佐称之为合法的国家,剥夺了议会辩论的全部的独创性和全部的现世性,从而失去了全部真实的激情。”(第49—50页)
这是总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当时的国王路易·菲利普正是利用了对手所犯或所不得不犯下的一些“低级错误”(比如举办“宴会运动”)开始在在国家事务中获得了优势。他公开指责说宴会运动的发起人是一些被盲目或敌对激情所煽动的人(第61页),于是他就使得人们产生了这样一个印象:他代表着“秩序”,“为了不与成功失之交臂,就绝对不能过分背离这位亲王的思想”,这样一来,议会中的辩论也就只能化作了字面上的纷争,而全体国民又十分厌烦听到他们的声音;上层的颓废、无能、停滞、无聊,与下层政治生活中开始显露的狂热的、不稳定的迹象,就把法国划分成了两个完全不等的区域。国家机器均匀而平静地运行着,国王深信只要他不步路易十八的后尘,不把手放在这个美丽的国家机器上面而让它自行循规运行,就可免于一切灾难。“他一心只顾保持它正常运转,按自己的目的使用,相信“革命的激情就会逐渐湮没在对物质享受的贪婪之中”(第100页,作者说,这是路易·菲利普亲王毕生的理念)。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中,他已经完全忘记了支撑这台精巧机器的社会本身;就好像一个只要钥匙还装在口袋,就拒绝相信有人已放火烧他的房子的人。”(第51页)
谁在放火烧社会这座“房子”?当然是社会的下层民众,是那些既不会在宴会上高谈阔论,抨击时政,也不可能在议会辩论中说些颓废、无能、停滞、无聊的话的人。
托克维尔是在写完《回忆录》后三年才动手写他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但我们相信在《回忆录》中,他就已经对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有了一个确定的认识,这就是大革命之所以会爆发,就是因为社会中的两大集团无法沟通,并分别生活在仇恨与懵懂不知之中。在他看来,社会已然被划分为上层与下层;上层就应该包容全国的政治生活,通过它们来体现下层的政治诉求和对这种诉求的有效限制(这正是当今西方社会两党制的社会基础);而下层民众本身呢?托克维尔无奈地说:在法国大革命过去了半个世纪以后,“他们不久前所做的一切足以证明他们不可能也不配自由的生活”,因为“他们依然如故,依然浮躁,依然不动脑筋,依然如他们的父辈一样,面对儆戒无动于衷,在危险面前鲁莽轻率。时代非但丝毫没有改变他们,而且把严肃的大事,如同过去把无关紧要的小事一样,草率地留给了他们。”(第103页)
在托克维尔的话语系统中,“不可能也不配自由的生活”就指的是“不可能也不配享有政治生活”,他们需要有人代表;事实上,经过了“二月革命”的巨大社会动荡后,无论托克维尔多么厌恶身边的政治家,也无论他已经意识到前面的路多么凶险,他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参加新的选举,并在大约12万位投票者中获得了110704张选票(第129页)。他相信他就可以代表他的家乡民众在议会中发出他们(其实也就是他自己)的声音。
他对民众自己的声音一直心存疑虑。
但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与马克思截然相反的理想化了的、精英主义立场;它也告诉我们,所谓的民主、共和,都是精英圈子里的运作,我们只能从他们代表了哪个阶层的利益来作出归属的判断。
在托克维尔看来,社会最可怕的就是当它被切成两块时,一无所有的人因欲望而结成一体;略有资财的人则因恐惧而结为一体(第131页),于是争斗就不是发生在议会中,而是发生在社会上,它也就显现出一切革命即将逼近的迹象。
法国大革命就是因此而爆发的,它取消了一切特权,废除了一切专权,但却让其中的一个残存了下来,这就是所有权。
托克维尔认为正是所有权才为社会筑起了一道围城,包括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都没有人想逾越这一界限;但这并不等于说它就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围城。事实上,当1848年2月革命临近时,深入社会下层民众心灵的学说“都以否认所有权为主要特征,至少,都旨在限制、消弱、废除它的行使。”(第52页)
马克思的学说就不说了,比如蒲鲁东在《什么是财产?》(1840年出版)一书中就断言“财产即盗窃”。托克维尔的许多言论其实都是在抨击类似的说法。在他看来,“人们向这些可怜的人们断言富人们的财富几乎都是从他们的身上窃取的,人们向他们断言,财富不均既有悖于伦理、社会,又与天理相悖。在需求和激情的推动下,许多人对此信以为真。这种含糊、错误的法律概念,与暴力混为一体,把某种潜能、某种韧性以及某种纯粹的武力永远不能具备的威力注入其间。”(第164页)
托克维尔为什么如此看重所有权问题?
这就涉及到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涉及到什么才是一个社会维持稳定的根基。
法国大革命是政治革命,所以并没有逾越所有权这一道围墙;而现在临近的革命则已经把热情从政治转向了社会,开始认识到目前为止人世间的财产划分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所有权得以成立的基础也并不公正,于是革命的目的也就不仅仅是为了推翻一些法律,改变某届内阁,而是针对这个社会本身,是要动摇它目前赖以支撑的基础(第52—53页,请参见后面马克思的有关论述)。
所以,托克维尔说,他之所以不愿意参加“宴会运动”,背后最深层的原因就在于情况已经与当年的法国大革命时完全不同,因为现在所爆发的任何革命都将是针对社会而来,都与所有权的废除有关;而这一点又是所有参与“宴会运动”的人(我们相信这些人都是一些略有资产的人)都无法预料也无法控制的。当他参加在当地的竞选时,有人就曾厉声质问他为什么会脱离反对党的立场,他说:“我不想参加宴会运动是因为我不愿看到革命,而且我敢说,所有出息宴会的人倘若跟我一样预测到从中即将爆发的事件,他们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出席这些宴会的。因此在你们和我之间,我看到的唯一区别就是,我清楚你们在做什么,而你们自己却茫然不知。”(第124页)
但反过来看,“在宴会中集会的权利,又是我们最不容置疑、最必不可少的权利之一;如果否认这种权利,那就是践踏自由,就是蹂躏宪章”;所以当国王禁止再举行这样的宴会时,革命就爆发了。
就发生在政治革命领域里的革命而言,托克维尔说他的目标非常明确:“除了自由和人类尊严之外,我并无其他立场要捍卫。借助共和原则能够给予新政府的力量来保护社会种种旧法律,反对革新者发扬光大法国人民那显而易见的意愿,遏制巴黎工人的激情与欲望,因而以民主战胜愚民政策,这就是我唯一的目标。”(第137页)
相对于这一目标而言,他说,个人的正义感与荣誉感不但远远高于“保住部长之位的需要”(第215—216页),而且也高于何种政体最好的所有争论;在他心目中只有一个温和的共和政体才能满足他对于自由、尊严、正义感和荣誉感的希求。
1848年2月24日爆发的“二月革命”推翻了国王路易·菲利普的统治,恢复了共和体制(史称“第二共和”);在这一意义上,托克维尔认为“二月革命”是法国大革命的继续,它不但赶走了国王,而且让法国历史上最腐败(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追求公职以靠税收生活,托克维尔说,这是法国民族本身最重大的缺陷,也是民主立宪与中央集权相结合的产物,第69页)同时又是最不血腥的一个政府自行倒下。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一场骚乱,而把它定义为真正的革命,并在蜂拥而至的民众中喊出了“改革万岁!”的口号。
同年的“六月起义”却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从现象上看,这场起义的爆发与4月23日的议会选举有关,因为在选举中,工人代表在880个议席中只有区区18席。所以,这场“起义的目的就不在于改变政府的模式,而是在于变更社会秩序。说实话,它并非一场政治斗争(就迄今为止我们给予这个字眼的含义而言),而是一场阶级斗争,一种奴隶战争。从事实上看,起义显示了二月革命的特征,正如社会主义理论在思想上曾经显示二月革命的特征一样,……人们不应从起义中只看到工人的反应是激烈的、盲目的这一点,而应从起义中看到,他们为摆脱被人们称之为非法压迫的生存环境,为了开辟一条通往他们向往的幸福生活——很久以来人们就给他们指出,那是他们的权利——的道路而不惜使用武力,工人的这种力量是强大的。”(第163页)
“二月革命”成功了,“六月起义”失败了(或者说被镇压下去了),后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简单一点说,“二月革命”的目标是推翻国王,恢复共和,参加者是一大群“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市民”,领导者则就是那些“宴会运动”的参与者;面对的则是国王与军队。托克维尔说,“我一向留意到在革命时期最易失去理智而且往往也就是最懦弱的人,那就是军人”。于是,当曾经下令向民众开过枪的布若(Bugeaud)元帅也下令现在的指挥官贝多(Bedeau)将军镇压民众时,听着民众乱哄哄的呐喊,“再加上看到自己的士兵犹豫不决,有时还与对方暗中配合时,……此时的贝多就已方寸大乱:无人知晓他的慌乱会带来什么后果;无人知晓一小撮人怎么就攻占了议院,而且他们就在守卫议院的骑兵队手枪射程之内;其后,也无人知晓议会又是怎样被宣布罢免的,临时政府又是如何选举产生的。”(第78页)
相对来说,“六月起义”的被镇压却简单得多;起义者多为工人,他们的目标是废除所有制,没有明确的领导人(国民议会中的山岳党人也不敢赞同起义,他们对通过另外的途径来达到目标还存有幻想,但布朗基的影子一直都在起着实际的指导作用),只是一场“一个营类的国民反对另一个营垒的国民的暴乱”(其中女性很多,而且坚持到了最后),在短短四天时间里,就聚集起十余万手持武器的人,他们大都轮番接受过军事训练,而且“巴黎半数的工人曾在军队中服过役”,所以操纵各种武器没有任何问题。站在他们对面的是国民自卫军,是立即宣布巴黎进入紧急状态(戒严)的国民议会(难能可贵的是最反对这场起义的托克维尔此时对戒严令却投了反对票,他是这样说的:“此举与其说是出于深思熟虑不如说是出于本能。我生来蔑视和反感军事专制,这种情感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一听到戒严,心中顿生蔑视反感,盖过了危难所产生的情感。在这方面,我犯了个错误,幸好,学我样的人还不多。”第173页),是源源不断来自法国各地的各个阶层的人,他们多是农民、资产者、大业主和贵族,“大家混为一体,不分彼此”(第177页)。其中最无精打采的是士兵,因为他们还摆脱不了二月革命的阴影;最积极、最活跃的国民自卫队(来自各地的自愿军)和旧贵族、旧乡绅,包括业主、律师、医生、农夫。
农民进城与工人开战是镇压“六月起义”中一个最无法让我们理解的特点;按马克思的说法,他把农民定义为(占法国人民大多数的名义上的所有者)(《马恩选集》第一卷,第400页),所以当起义涉及到所有权时,农民们就站了出来保卫自己“名义上的所有权”。
“六月起义”就这样失败了,但作者说,他还是对这场胜利产生了深深的恐惧,因为他知道这场危机过后,国民的性格将会发生某种改变,这就是“对自由政体的恐惧或者对它的厌恶行将取代对独立的热爱。自由既已滥用,矫枉必然过正。”作为一个热爱自由与独立高于一切的人,在胜利后感到的是深深地悲凉,觉得所有的人,“不管是社会党人、山岳党人、共和党人还是自由党人,全部陷入威信扫地的境地,直至对1848年革命的独特记忆远去、淡忘,直至时代的普遍精神重新树立起来为止。”(第190页)
但马克思并不这样看。
马克思是这样分析问题的:七月王朝时的路易·菲利普集团所代表的只是资产阶级中的一个集团的利益,这个集团指的就是“金融贵族”,包括银行家、交易所大王和铁路大王、煤铁矿和森林所有者,他们“都不过是流氓无产者在资产阶级社会上层的再生罢了”((马恩选集)第一卷,第396页,原文就加有着重号,请高度注意马克思的这一论断)。那时的工业资产阶级只能算作反对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月革命”就是工人与工业资产阶级联合起来共同进行的斗争,因为“工人企图在资产阶级旁边捍卫自己的利益”(同上,第401页)。当工人发现自己的利益在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并未能得到实现时,“于是,原先无产阶级想要强迫二月共和国予以满足的那些要求,那些形式上过分而实际上琐碎的甚至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要求”,就不得不“由一个大胆的革命口号取而代之,这个口号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同上,第417页)
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二月革命”受到普遍赞美,“六月起义”则受到一致诅咒的原因所在。他说:“1848年2月25日使法国获得了共和制,6月25日强使法国接受了革命。在六月以后,革命意味着推翻资产阶级社会,而在2月以前,它却意味着推翻一种国家形式。”
“总之,只有六月失败才造成了所有那些使法国能够担起欧洲革命首倡作用的条件。只有浸过了六月起义者的鲜血之后,三色旗才变成了欧洲革命的旗帜——红旗!
于是我们高呼:革命死了,革命万岁!”(同上,第418、419页)
(文化大革命时的大字报,基本上模仿的都是这样一种分析方式与语气,当笔者在电脑上重新打出这些话时,产生了强烈的时空到错的感觉)
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托克维尔与马克思在基本立场上完全对立,但二人对问题的分析以及对“二月革命”和“六月起义”的不同在根本点上的把握基本上是一致的。
于是也就有了两个人在历史哲学上的对立。
“历史”或指过去所发生的事件,或指对这些事件的记载、研究;“过去所发生的事件”不经记载则无所谓存在;而任何记载又都离不了记载者的研究(立场、观点、方法,如《史记》中每节后面的“太史公曰”);既然对事件的记载离不了研究,而研究又离不了他所依据的若干原则,那么所谓“历史哲学”,作为对历史的整体性把握,按照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的说法,就应该区分为原始的(记载)、反省的(对自身所依据原则的反省)和哲学的(对历史目的的阐明或辩护)。历史有无目的,这一目的是什么,这就使得历史不再与“过去”有关,而是与“未来”有关;这一点,显然得益于基督教的教诲。卡尔·洛维特在《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历史哲学的神学前提》中甚至认为“一切历史都毫无例外的依赖于神学、即依赖于把历史看作救赎历史(Heilsgeschehen)的神学解释。”(见该书“绪论”)于是他认为“现代的历史哲学发源自《圣经》中对某种践履的信仰,终于末世论(eschatologischen)典范的世俗化。”(同上)正是这种“圣经信仰的世俗化”给了我们一种理解历史行为和这种行为所可能具有的意义的理论尝试;换成现代的语言,也就是让我们相信历史有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洛维特说,人们只有在有所期待的时候,才会产生失望;“进步”的观念给了我们希望,使我们有所期待,但也同时给了我们失望,使我们相信可能就终极意义而言,历史并没有目的,于是也就没有了进步。
“末世论典范的世俗化”即虚无主义;“进步”观念的另一面就是“轮回”。
也许终其一生,马克思与托克维尔都还没有感受到这一点所带给人们的困惑,因为他们都还生活在一个乐观向上的时代。
对马克思来说,革命、红旗、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就是历史的目的或必然,因为他已经在“二月革命”为什么会发展为“六月起义”中看到了这一必然性。
相对而言,托克维尔要悲观一些。这种悲观可以划分为好几个层次:首先,就是他所理解的“共和政府,就是经选举产生的行政权”,由于国民的素质或其他原因,选举又总会与权力的不稳定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一向认为,共和国是一个无在野力量的政府,它总是承诺给予更多的自由,但实际上在这方面尚不及君主立宪制。”但他现在只有选择共和制,因为大多数国民的激情都表现在“对旧制度的憎恨以及对旧特权阶级的戒心”上,所以在没有看到任何其他已成熟的或更适宜的体制之前,他说他只能是一个“真诚维护共和政体”的人(第222—223页)。其次,30年来工业革命的发展,使得人们对物质享受的渴望日益强烈,加上“中央集权将所有革命活动都化简为占据巴黎以及攫取已装配完好的统治机器”上(第98页),这就使得“所有历史事件都依存于种种被一根宿命的链条相互串联在一起的重大的首要原因”,大家都以为只要解决了这一“首要原因”(也就是攫取了最高权力)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包括贫穷问题;托克维尔说,这在历史哲学上导致了一个完全错误的结论,就是一切重大历史事件只能用环境的偶然性来加以解释,而一切偶发事件又都归咎于“首要原因”;当“首要原因”没有解决时,人们就只能生活在对偶发事件的恐惧之中。最后,就是前面说过的,他发现“六月起义”的失败使得法国人民的民族性格业已发生了某种改变,即“对自由政体的恐惧或者对它的厌恶行将取代对独立的热爱。自由既已滥用,矫枉必然过正。”(第190页)他说,只有当人们对1848年的独特记忆渐渐远去、淡忘时,时代的普遍精神才可能重新树立起来;这里所说的“时代的普遍精神”其实就指的是作者所信仰的自由、独立、正义感、荣誉感,而这种“普遍精神”又恰恰只有通过对其的限制才能获得实现(“继一场如此猛烈的革命之后,惟一能采取的拯救自由的办法就是限制自由”,第239页);这就等于使得人们永远也无法淡忘对1848年的独特记忆。所以,当他临危授命,就任新一届内阁的部长后,就已经意识到“我们的胜利当前就肯定会导致我们的垮台。一旦我们恢复了秩序,我们就变得无用且碍手碍脚。”(第294页)
这其实就是他们这些“胜利者”在路易·波拿巴上台后的命运。
路易·波拿巴是全国选民于1848年12月10日直接投票选举的总统。
正是这位全民直选的总统在上台两年多以后,就又通过全民投票选举,实现了他的“雾月十八日”;到1852年11月21日,再经过全民投票,780万人赞成帝制,6万人弃权,25万人反对。这样,“第二共和”就完全合法的变成了“第二帝国”。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引述的托克维尔的那段话,就是针对路易·波拿巴上台不久就想解散由共和派议员控制的“制宪议会”而发表的言论。路易·波拿巴打出的旗号是“把完全实现国民主权的可能性还给国民”(《马恩选集》第一卷,第673页),而托克维尔,我们知道,从来就不相信这种所谓的“国民直选”,他更相信的是议会或议员中的四分之三多数。但马克思却在这里发现了托克维尔们的矛盾:路易·波拿巴既经合法选举产生,就具有了宪法所赋予的合法性,而议会中代表奥尔良王朝和正统王朝派的秩序党也就立即站在了波拿巴一边;波拿巴想修改宪法,无非就是想延长总统掌权的期限,托克维尔们站在议会一边反对修改宪法,意在限制波拿巴,但这样一来又等于是在以议会对抗宪法。马克思说:“所以,当波拿巴撕毁宪法时,他的行动是合乎议会精神的,而当他解散议会时,他的行动又是合乎宪法精神的。”(同上,第674页)
马克思能如此锐利,就在于他既不是“议会迷”,也不是“宪法迷”,他完全不相信仅靠议会、宪法这样一些条文或机构能限制住路易·波拿巴的个人野心。对他而言,就是面对“全国直选”这一结果,他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像法国人那样说他们的民族遭受了偷袭,那是不够的。民族和妇女一样,即使有片刻疏忽而让随便一个冒险者能加以奸污,也是不可宽恕的。这样的言谈并没有揭穿哑谜,而只是把它换了一个说法罢了。还应当说明,为什么三千六百万人的民族竟会被三个衣冠楚楚的骗子弄得措手不及而毫无抵抗地作了俘虏呢。”(同上,第608页)
至于托克维尔,作为路易·波拿巴麾下的一位内阁成员,他上任不久就意识到,一切困难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处理与这位民选总统的关系:“必须给他一个‘合法’的未来,以免他去寻找一个不合法的未来;因为,别指望他会甘于一个暂时的总统职位,想都不要这样想”,但又能怎么办呢?这是一个“城府之深足以比得上一个一生都在罗织阴谋中度过的人”,他面部僵化,不露声色,双眼呆滞、浑浊,头脑里充满着各种伟大而不协调的思想。“总之,可以说是他的疯狂而不是他的理智,在时势的推动下造就了他的成功与力量:因为世界就是一个奇特的舞台,在上面表演的最拙劣的家伙往往最获成功。”(《回忆录》,第225、298页)
这能算是对马克思所提出的问题的一个回答吗?显然不能。但又正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林毓生先生回忆殷海光先生时所讲过的一段话:“有一次课后,殷先生和五六个学生在台湾大学文学院大门口的草地上,大家的谈话开始涉及中国近现代史上的种种失误。我脱口发表自己的见解:‘中国近几十年来,凡是发生大影响的人,无一不是糊涂虫!’殷先生听后很激动,站起来严肃地对我说:‘毓生,我可以为你这句话写二十万字的注解!’”(《东方早报》,2009年8月2日的“访谈”)
也许,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托克维尔,他们就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发表的议论,在某种半真半假的意义上,也可以视为是在为“这句话”所做的注解。
当然,这里的“糊涂虫”与马克思所说的“衣冠楚楚的骗子”,与托克维尔所说的双眼呆滞、浑浊,“头脑里充满着各种伟大而不协调的思想”都应该具有着某种特殊的意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