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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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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党的开展主要倚赖抗战以来中共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派驻工作队方式完成。工作队由外来干部抽调组成,他们超脱于乡村原有权力关系网络,是中共加强领导和监督体制颇具用心的一环。其进驻村庄后,担负着发动群众、开展整党、重组基层权力系统的任务。根据抛开旧组织展开整党的方针,工作队的干部下乡后,“一头便钻到群众中去找贫雇”,①把注意对象集中到尚未翻身的贫农身上,组织贫农团,作为新的领导机构,“不愿与旧干部联系或不敢联系(怕别人责他是走了旧圈子),无形中把旧干部与工作团之间划了一道鸿沟”。②随着整党的开始,原有干部和组织遭到重大打击,晋绥“宣布了解散朔县县委、神池县委和右玉县委……有些地方甚至发展到宣布解散一切组织,宣布所有干部停职待查”。③宾县三宾区由区里出面向群众保证:“干部不洗脸擦黑,从中作难,就交给群众,群众要怎样处理,就可以怎样处理。”④
面对整党,普通党员起初并不十分在意,“因为他们懂得上级这一套,每次都说得很厉害,以后马马虎虎也就完了”。⑤雁北有些干部参加整党会议时还在琢磨:“不管开什么会也好,先脱了衣裳睡他几夜安生觉再说,还可抽时间到浑源城去玩玩。”⑥但是,随着工作队对群众的鼓动,以往积累的干群矛盾逐渐爆发,工作队又为之火上添油,使之不断激化后,干部受到的压力和打击已非同一般,殴打致残乃至致死事件时有发生。保德三区东庄一干部因扩兵中的强迫行为,“被和他有私仇的妇女们拿着木棍,只打三下,把下腿打断了。四区也曾发生过同样一件事”。⑦面对这样的危险,一部分区村级的干部,“因为过去曾多少犯过些错误,打过人,或使用过群众斗争果实,占过便宜,也整天害怕,‘不知何时交群众处理呀!’”⑧在整党激烈地区,干部人心惶惶,和顺县“普遍的形成干部害怕、发愁、着急,以至寻死服毒等现象”;⑨难石县“七区区长逃跑到山中自杀了,二区区长前天也吃了大烟,而这些人都还认为是问题不大的”。10
和党员干部的状况形成对照,一部分群众在整党中确有出气和当家做主的感觉。沙河新城工作队召开整党群众大会时,有些群众“说到干部对自己压迫,放声大哭。贫雇妇女周明的说:‘我这次破出死也要倒出自己的苦水来,去年俺到北掌村开贫雇会,提了村干部几条意见……说我是特务、造谣,狠狠的吊打了一顿,还准备扣我四十天。’群众情绪很高,午饭后又自动的集合起来”。11山西涉县经过群众性的整党后,群众反映:“‘当干部真不容易,一点脏也要洗脸啦!’群众对干部的火气全消了。”12宾县一位贫农更是深有感触:“我活五十来岁,不用说看见过,连听说都没有过老百姓还能管干部,这才叫真民主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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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沙河新城工作队摸得初步经验,暗访贫雇收效不大,表明态度打开局面》,《人民日报》1948年3月13日。
②《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35页。
③《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关于土改工作与整党工作基本总结提纲》,1949年1月30日,《农业编》,第507—508页。
④《宾县三宾区贫雇农大会批评立场不稳区干》,《东北日报》1947年12月14日。
⑤《武安九区试行整党民主填补运动的点滴经验》,《新华日报》(太行版)1948年4月23日。
⑥《地主富农分子的抵抗花样》,《战线》第1期,1947年12月5日。
⑦《保德及其他地区土改工作报告》,《土改通讯》第4期,1947年12月25日。
⑧《张稼夫同志由三分区来信》,《土改通讯》第3期。
⑨《不准逼死人命!》,《人民日报》1948年4月24日。
10《张稼夫同志由三分区来信》,《土改通讯》第3期。
11《沙河新城工作队摸得初步经验》,《人民日报》1948年3月13日。
12罗晶:《涉县原曲的自觉团结运动》,《晋察冀日报》1947年8月8日。
13《宾县三宾区贫雇农大会批评立场不稳区干》,《东北日报》194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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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被要求对群众意见“只可考虑,不能解释,只可反省,不可表功”的干部及不得运动之门而入的中农和其他阶层,对运动民主性的看法可能会有不同。①
让群众出气毕竟不是整党的最终目标,扩大中共及其政权的群众基础,净化干部队伍,反对贪污和官僚主义,促进民主政治,这才是整党真正目的之所在。然而,在这些问题上,整党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初期整党强调发动群众,理应扩大中共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但实际结果却不尽然。由于整党首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其指向的又不仅仅是地主富农,而且包括中农,因此,中共在整党初期依靠的群众事实上相当有限:“对于中农根本不管。对于与村干比较接近的群众,称为‘保皇党’或是‘吃饱了的人。’”②中农在老区农村一般占有一半以上的人口,排除中农必然大大影响运动的代表性。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农会和贫农团应为土改中乡村合法执行机关,但整党初期,在强调贫雇农领导背景下,农会实际远未选出,乡村整党的主力是贫农团,而由于大批原来的贫农上升为新中农,贫雇农的比例在许多乡村已不到一半,晋绥报告:“贫雇农情况,老区一般占全村人口20—30%左右,半老区一般占30—40%以上。”③就是这些人,也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加入贫农团,陕甘宁边区的佳县城关三区大西沟村,“贫农团内仅有7人,其余的都是应名不做事”。④冀鲁豫六分区一个104户的村庄,获准加入贫农团的只有20人。⑤韩丁所在的张庄“几乎有一半的贫农都没有被邀加入临时贫农团”,整党的会议虽然在开,“参加的人却是稀稀拉拉,会议也开得马马虎虎”。⑥而且,贫农团本身状况也不容乐观:“老区贫农团,不能尽其领导一切的作用。因为贫农团本身很复杂。有的因为过去分的地坏、地远,或人口增加,经济不能发展;有的因为偶遭灾祸下降;有的是地、富还未转化;有的因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而致贫者。后一种人,占贫农中四分之一。”⑦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新领导层,既缺乏代表性,领导能力也很成问题,和整党净化组织的目标背道而驰。
事实上,农村中最贫穷的贫雇农被大量吸纳、充实到党内和干部队伍后,干部的贪污腐化甚至有变本加厉之势。仅仅一两个月过去,各地就普遍反映,新干部又在重蹈覆辙:“坏人混进贫农团及农会里来,不仅做了许多坏事,而且大吃浪喝,耗费斗争果实,集体贪污。”⑧镇川县总结新干部的几大问题:“借群众名义违反党的政策,乱斗一阵,大吃二喝”;“集体贪污”;“对群众随意捆吊、惩罚、敲诈”;“奸污妇女”。⑨这和原来那些有问题的干部几乎一模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新提拔的干部普遍文化低下,对党的认识模糊,他们之所以出来反对原来的干部,多是出于私仇、怨恨或取而代之的心理,极端者甚至将以往积累的一些怨气向共产党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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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38页。
②《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35页。
③《关于一九四八年我区分配土地的材料》,1948年7月5日,《农业编》,第477页。
④《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35页。
⑤潘复生:《在冀鲁豫重点区整党土改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第149页。
⑥韩丁:《翻身》,第355—356页。
⑦《关于分三类地区进行土改问题给毛泽东的复电》,《习仲勋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47页。
⑧《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34页。
⑨《镇川县土改工作总结》,《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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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县“二区西泉头贫农团副主席陈四喜,冒充共产党员,叫党员陈银根拿出党员名单,并用广播筒在房上谩骂共产党”。①佳县螅区二乡任甲村一二流子“自当了农会主任之后,称王称霸,无法无天,甚至高呼口号:‘打倒旧政府(按指区乡政府),取消共产党’”。②
当然,借整党攻击中共毕竟只是个别现象,更普遍的问题是组织遭到削弱,干部队伍瘫痪,生产和社会秩序受到影响。曾负责冀东地方工作的张明远回忆,这一时期,“由于片面强调‘劳而久苦穷三辈’,而忽视了‘根子’的历史和作风、能力等条件,致使有些被工作组扶持起来的新干部不能胜任工作,或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而党支部、老村干靠边或挨整,村政权也基本上瘫痪了。当时解放战争那么紧张,战勤任务很重,部队来了却找不到村干部,贫农团的人又没有工作经验,部队要担架,要供给都找不到人,连住房也没人管,很有意见”。③当时的材料也记载了这样的情况:“黎城二区仁庄村在生产上是有基础的。但去冬以来,生产没一点劲。主要原因是个别流氓操纵‘贫农团’,在村上横行霸道,赌钱喝酒,不事生产……加上干部摸不住整党的底,怕过关,躺倒不干,形成谁也不积极生产。”④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为避免工作出现差错,被推选出来的村代表,“凡百事都要请示‘掌柜’(即群众),有时为一小事开了一个农民大会……代表们说:‘瞎汉办事可难哩!’”⑤另方面,村工作的软弱并不意味着群众真正可以主导基层政权,比如我们可以看到,当有工作队干部提出“既经投票选举的干部就应该信任”时,马上被责备为不去考虑“贫雇农发动的如何,是否形成领导核心”。⑥凸显出有的地方党组织对阶级性考量下选举功能和群众意愿表达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
整党过程中,农村长期积累的一些复杂的宗族、私仇及干群矛盾在群众运动中显得错综复杂,导致大量冤案错案出现。涉县更乐182名党员,被斗争的24人,其中17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处死,1人自杀,被扫地出门的12户。武委会主任江彦林被整死,“引起所有党员极端的恐怖与内心不满,甚至江彦林被杀后,附近东寨村支书,亲自看了杀的情景,回家后也自杀了(因为他了解江是很能干的人,而且错误比他轻的多)”。⑦据晋绥地区不完全统计,运动初期,村干部与党员有317人非正常死亡,其中,“二分区死一百零三人中,有坏分子十余人”,冤死者占了绝大多数。代县一干部被错定为地主成分,只是“因其当村干部后,就不参加劳动,摆架子,诈唬群众”。⑧农民在熟悉中共的话语后,在工作队配合下,往往会对其不满者加上政治帽子,这就是整党开始后突然在党内发现大批地主富农而后来纠偏时又销声匿迹的原因所在。同时,群众运动的白热化也极易流于冲动和非理性,在整党会议上,“群众会有象斗地主一样的慷慨激昂,同时会有夸大事实,捕风捉影的现象”。⑨自认有功而遭受冤屈的党员干部自然不像地主富农那样甘心低头,他们或者消极抵抗,或者公开顶撞,干部和贫农团之间冲突日渐激烈,“起初只是坏干部抵抗,此时则好坏党员、干部在情感上已结成一气,一致抵抗工作组和贫农团。”“双方互相攻击,大吵大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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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朔县土改工作的检查报告》,《土改通讯》第6期,1948年1月10日。
②《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32—133页。
③张明远:《我的回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第266页。
④《召开贫农中农干部团结大会,仁庄支部领导下种》,《人民日报》1948年6月1日。
⑤《山西崞县是怎样进行土改的?》,《土改整党参考资料》,华北新华书店编印,1948年,第21—22页。
⑥《代县土改工作报告》,《土改通讯》第5期,1948年1月5日。
⑦《四八年冶陶会议前后的更乐》,《太行革命根据地土地问题资料选编》,第351页。
⑧《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关于土改工作与整党工作基本总结提纲》,1949年1月30日,《农业编》,第508页;《代县三个月来土改工作的检讨与总结》,《土改通讯》第8期,1948年2月22日。
⑨《中共太行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基本总结》,《河南解放区的土地改革》,第293页。
10《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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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基层政权的派性也逐渐产生,通城“城关五乡玉马家坪6个党员,分为两派(前村后村)。在订成分中,发生先是前后村党员各自包庇本村,后来又形成前后村互相攻击。因为党员干部中有此偏向的存在,遂使农村群众中也普遍存在如此现象”。①这虽不完全是因整党而造成的,但整党至少没有克服甚至加剧了这些现象。
整党初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使中共解决干部问题的努力面临困难。不可否认,中共发动群众开展运动的目标有指向民主的要求,但实际结果却存在距离,这既和群众运动的本身特性有关,也和中共对农村阶级关系的判断有待进一步深入难以分开。事实上,强调纯而又纯的贫苦阶层,把中共当政以后生活变好并由贫农上升为新中农的农民视作排斥对象,并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其实,由于自身受益程度的不同,后者对中共的感情很可能并不逊于前者:“老区就要不怕中农当道,真正的、基本的好群众在中农阶层及一部分贫农中。”②而且,正如人们所观察到的:“边区经过几年来的经济发展,绝大部分的贫苦农民生活都逐渐改善,经济上升了。而目前最穷的人,又绝大多数是怕劳动、不务正、或失去劳力的人。但我们在开始发动群众时,只极端片面地了解,认为最穷的人便是基本群众,也不追究他致穷的根源,遂致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也变为基本群众了。”③抛弃占人口相对多数、且对中共抱有较深感情的中农尤其是新中农,单纯强调贫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群众运动事实上并不能真正反映普通农民的心声。
反思与收束
在群众性整党问题逐渐暴露,农村局面日益复杂时,中共中央开始认真反思、检讨初期整党政策。1946年内战爆发后,鉴于特殊的时局,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一度将主要精力放在战争指导上,1947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战争形势的好转,毛泽东除继续指挥作战外,开始把更多精力放到社会政治建设上,土地改革作为中共重组中国社会政治秩序的重要一环,自然成为其关注的焦点。1948年初,经过几个月的冷静观察和细致调查,毛泽东等对土改和整党中出现的“左”的错误有了清醒认识和全盘了解,将纠正土改中“左”的错误提到极为重要的高度。作为一个战略高手,毛泽东告诫全党,在从事诸如土地改革、整党整军等关乎革命运动命运的历史性壮举时,应时时注意到:“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④针对近一段时期所出现的问题、错误,他特别强调:“最可怕的是领导同志的自满、自足、自己缺乏策略观点与政策观点而又对中央的指示熟视无睹(不细看这些指示,不研究这些指示,忙于不应当忙的事务工作而忽视了策略指导与政策指导这种自己责任上的主要工作)。”⑤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和毛泽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纠正“左”的错误。1948年2月,针对在干部队伍中抛弃中农的做法,毛泽东严厉批评道:“在这种贫农占少数,新老中农占多数的地区去组织贫农团,硬要指挥一切,这就是冒险的命令主义。”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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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城两区土改工作的总结及今后生产、救灾、整党工作的意见》,1947年12月16日至1948年3月16日,《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263页。
②《要注意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情绪》,《习仲勋文选》,第44页。
③《通城两区土改工作的总结及今后生产、救灾、整党工作的意见》,1947年12月16日至1948年3月16日,《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258页。
④毛泽东:《关于情况的通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98页。
⑤毛泽东致各中央局、分局、前委负责人电,1948年3月14日,见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828页。
⑥《毛泽东同志对李井泉同志关于老区贫农中农领导地位问题的报告的批示》,1948年2月19日,《农业编》,第4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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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就群众运动出现的问题毛泽东致函刘少奇指出:“无论作什么事,凡关涉群众的,都应有界限分明的政策。我感觉各地所犯的许多错误,主要的(坏人捣乱一项原因不是主要的)是由于领导机关所规定的政策缺乏明确性,未将许可做的事和不许可做的事公开明确地分清界限。”①作为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毛泽东的批评意味着中央准备下大力气纠正整党初期一些地方党组织指导方针的错误,整党从急风暴雨阶段转入和风细雨的收束时期。这一转变,从地方党组织的报告中可以清楚看出:“哪里是‘群众’‘自发’地搞起的,或是缺乏党的坚强领导与政策思想之指导,那里就愈糟糕。佳县以往2个月的土改中,凡一切自发性的运动都是有毛病的,必须加以改造与增强党的领导和党的政策思想之指导,使其走正轨有组织、有纪律,否则必然会出现更多的乱子。”②
对已经逐渐陷入贫雇农冲动的运动实行羁勒,在贫雇群众已经发动,运动呈现某种程度失控迹象后,确实更符合中共的现实需要。为此,中共开始重新检讨整党初期的积极分子政策,强调:“有少数积极分子态度是不正确的,对干部存着报复与‘取而代之’的心理,因此领导上特别注意要正确解决干群关系,决不能放手给少数脱离群众而又与干部对立的分子,而应放手发动老实农民,培养新积极分子,然后由群众在新老积极分子中找出思想正确,有能力的人组成领导集团来领导这一运动。”③提出:“整党的主力,在通常情况下,应该是也必须是支部内部的积极分子与较好分子。”④旧干部再次纳入到党信任、依靠对象中,而由于其广泛的人脉、影响,他们一旦被允许进入主流轨道,很快就可以重新获得领导地位,在新旧结合的干部体系中取得优势。如当时材料所说:“在新老干部的关系上,由于新干部缺乏工作能力,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不得不请教这些老党员,他们逐渐对老干部表示尊敬。”⑤
与此同时,中共对单纯依靠贫困者进行整党的做法也有所反思,强调经过十年来的建设,农村经济普遍发展,“极少贫人,一致的说都是不爱劳动,好抽洋烟,或遭其它不幸而破产……这些中间有的是可以改造的,也有少部分人是不可造就的了,所谓‘重贫轻品’的观点是不妥当的。二流子流氓甚至个别反革命分子,在某些地方钻了这一个孔(空)子,混进贫农团及农会中”。⑥1948年2月,毛泽东致电李井泉、习仲勋等,指示:“在农会中及乡村政府中,贫农积极分子如果获得中农同意(这是必需的条件),可以当农会会长、政府村长主席,但不一定要这样做,主要地要中农中思想正确办事公道的积极分子去做这些工作。”⑦李井泉在复电中表示:“今天实际情况贫农雇农劳动力少,出来工作很困难。因此,多选新中农积极分子领导工作,是能通过的,而且是必须的。”⑧根据这一判断,中共要求“各地群众自发的组织起来的‘贫农团’经过说服解释后,应该一律加以解散,特殊情况者可合并在农会中,组成贫雇小组……原来的农会、村政府、武委会等一切村级组织,在生产运动中仍为合法的领导机构”。⑨中共的组织路线重新回到原有的轨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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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致刘少奇》,1948年3月6日,《毛泽东书信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95—297页。
②《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134页。
③《正确解决干群关系的模范,武安冶陶群众评功拥干》,《人民日报》1947年5月13日。
④《我们应如何执行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工作的指示》,《彭真文选》,第155页。
⑤《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40页。
⑥《佳县两个月土改工作报告》,《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上,第132—134页。
⑦《毛泽东关于分三类地区实行土地改革问题给李井泉习仲勋等的指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卷,第34页。
⑧《李井泉同志关于老区贫农中农领导地位问题的报告》,1948年2月10日,《农业编》,第467页。
⑨《把生产救灾当作目前的中心工作》,《新华日报》(太行版)194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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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运动的收束,在打击和教育两种手段上,后期整党更强调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和组织教育,即所谓教育从严,处理从宽。整党程序也由召集群众大会公开整党变为先在党内酝酿,然后物色党外积极分子,“进行个别教育,使他能够认真负责地参加党的会议,提出言无不尽的精神与治病救人的态度,以便吸收正确意见,进行教育”。①对党员干部做出结论时,则“在各街分别召集贫农团小组与农会会员一起拟定对党员处分意见。同时支部也进行自拟处分,结合群众的具体意见进行了讲党、讲党纪”。②党组织由被动听从群众变为运动的领导者。至于具体的组织处理,按照中央组织部部长彭真的说法:“对过去犯错误的人,只要他愿意改正,处分一般应该从轻。”因为“共产党的领导者并不是法官,不能只是弄清干部是否有错误,作出判决,就算完成了任务,他是革命的领导者,对于党员干部,不仅要辨别他是正确还是错误,而且要教育、帮助、改造他们,并善于使用他们的所长”。③晋绥分局在有关指示中也强调:“凡是赞成土地改革者,党均不抛弃他们,凡被群众撤换,只要他过去是革命的,现在仍愿继续革命,党均给以学习及工作的机会。”④
贪污作为直接引发干部“洗脸”的要素,中共在运动初期下了很大决心,冀望一举涤污除垢,但经历整党初期的风波后,对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更多认识,处理方式明显趋于缓和。财务部门要求:“凡各种不同的贪污,应有各种不同的处理:例如有些干部贪污革命资财作为个人资财,准备脱离革命,另找个人出路,像这一类的干部,其本质上已背叛革命,不应采取姑息态度。另有些干部贪污革命资产,供给个人挥霍,但对别种革命工作仍然负责,则应令其痛改前非,否则予以应得之处分。”⑤地方上也强调:“贪污果实者处理,原则是弄清事实应严,解决问题应宽。因此,必须严格搞清是非,适当地处理问题。经济状况较好者,令其退出,如因退东西影响受饿者,则不必强制;极个别罪大恶极、问题严重者,交由政府依法论处。”⑥同时,对容易诱发贪污、浪费的村款问题,进一步加大统一管理力度,晋察冀区1948年年中决定:村款“自本年秋后开始由边区政府统一收支”。⑦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明确规定:村款一律在地方税款内统筹分配,由县政府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目摊派、募捐、强迫慰劳等。村干部则由政府发放津贴,使他们“既能照顾家庭生活,又有力量管理村政”。⑧
对干部作风问题的处理,指导原则是尽可能缓和矛盾。武安九区赵庄“公安员李文科在以前一提起来群众就说:‘这人可是恶的很,吊人、打人是常事,乱戴特务帽子,至少要开除党籍。’”⑨最后在和缓的空气下给了警告处分。十里店原党支部书记“绑过人,打过人,拘留过人……卖过一支步枪和一些子弹”,10本人建议留党察看,经党支部讨论,决定给予当众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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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城两区土改工作的总结及今后生产、救灾、整党工作的意见》,1947年12月16日至1948年3月16日,《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264页。
②《党内解决群众解决结合进行,赵庄整党顺利完成》,《人民日报》1948年4月2日。
③《我们应如何执行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工作的指示》,《彭真文选》,第157页。
④《分局关于几个问题中纠正目前左的偏向的指示》,《土改通讯》第7期,1948年2月5日。
⑤《华北财办来函》,《斗争》第6期。
⑥《通城两区土改工作的总结及今后生产、救灾、整党工作的意见》,1947年12月16日至1948年3月16日,《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265页。
⑦《发展生产鼓励劳动致富,晋察冀颁布农业新税则》,《人民日报》1948年5月21日。
⑧《我们应如何执行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工作的指示》,《彭真文选》,第166页。《党内解决群众解决结合进行,赵庄整党顺利完成》,《人民日报》1948年4月2日。
⑨伊莎贝尔•柯鲁克、大卫•柯鲁克:《十里店》,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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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动中造成的一些冤案,也尽量采取化解态度:“进行错死农民(或干部)的善后工作,处理烧焦村庄的善后问题,应派最得力的干部,谨慎地、负责地进行,一般应当作农民内部的纠纷与误会(因错订成分)来加以调解,以达到完事宁人。”中共晋绥分局还郑重要求:“在某些工作做坏,死人太多、烧焦了的地区,扩大了农民内部矛盾、裂痕,加深农村某些宗族派系的斗争,影响了生产,甚至引起了农民对我党和民主政府的反感与不满。需要我们用很大力量,来改变这些村子的工作。”①
随着整党方针的纠正,一些在整党初期紧张空气中人们不敢公开表达的言论也渐渐浮出水面。中共冀鲁豫工作团明确指出:“组织不纯的现象固然有,但并不严重,只有个别组织的个别分子不纯。”②而就是在该区,整党运动初期他们的判断是:“目前不仅有相当数量落后村的农民尚在地主富农的统治下没翻身,即使在先进村、一般村中,也仍有不少地主富农化形隐藏在党内、会内,甚至居于领导地位。”③这种前后判断明显不同的状况在当时应为普遍现象。即使是一般农民,在看到纠偏政策出来后也反映:“当时很多事情确实不讲道理,但是谁也不敢说,一说就怕人家(指领导上)批评和地富不分家。”④富有戏剧性的是,有不少领导运动的工作队成员就是抽调自基层农民干部,他们一方面到别村去发动整党,另方面又要回到自己村去接受审查,初期整党中的问题他们应该是感同身受,但作为运动中的一环,他们却只能忠实执行上级的意旨。整党本以民主建政作为重要目标,上述明显有悖于民主空气的现象的出现,和中共地方党组织在整党初期的错误指导方针有相当关系,一旦问题被提到立场的高度,就难以有不同意见出现。尤其在把阶级问题和贪污腐败、强迫命令这样具有社会性质的问题纠缠在一起时,固然提高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同时又可能混淆问题的实质,使两头均不落实。因此,整党后期,随着中共对阶级判断上一些偏向的纠正,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整顿事实上也转变为以对基层干部的教育为主;而纠正群众的过火,民主建政的目标也随之被暂时搁置。群众运动从放到收,是中共领导下的群众运动带规律性的经验。
当然,中共在收束运动的过程中,仍然将保护群众的积极性作为重要目标。尤其对保护贫雇农、确立贫雇农领导地位的原则立场予以坚持。在纠偏过程中,确实有部分贫雇农表示不满:“八路军的每件事都计划得高,只有这件事办不好,吃里扒下、爬下吃里,弄成糊杂豆腐,害得惹下一圪垯人。”⑤冀鲁豫区赵台村一个贫农团委员对工作组抱怨:“打死我娘的事这样算完,我心里想不开!你们来时是要天给半个,现在连个枣也不给!”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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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关于土改工作与整党工作基本总结提纲》,1949年1月30日,《农业编》,第513、504页。
②《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30页。
③《冀鲁豫区党委对土改复查运动的初步检讨及今后意见通报》,1947年10月5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446页。
④《四八年冶陶会议前后的更乐》,《太行革命根据地土地问题资料选编》,第350页。
⑤《吴堡县政府、县委会关于土改纠偏的总结联合报告》,1948年5月8日,《解放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辑》,第275页。
⑥《中央局冀鲁豫工作团关于整党与民主运动向中央局并冀鲁豫区党委的报告》,1948年5月31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3辑文献部分(上),第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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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共从阶级立场出发,特别强调:“要依靠贫雇农,通过群众自己的觉悟认识来纠正。向他们说明纠偏对他们有很大好处,纠偏不仅是为了巩固过去运动的成就,而且也是为了他们今后的长远利益……今天贫雇农群众的锐气是非常宝贵的,在他们更好地团结中农之后,在农村中完成一切工作就有了保证。我们应当好好爱护贫雇农群众的这股锐气,不可因纠偏而稍加损伤。”①同时,制度化的政权和组织建设继续得到强调,彭真在1948年年中谈道:“人民掌握政权的最好的形式是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不但有选出其代表的完整权利,而且必须有随时召回其代表的充分权利。此外,在政权中还应设立检察机关,以防止政权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关于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应有明确的规定,权利必须尊重,义务必须履行,以便干部和群众都有所遵循。”②这个总结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中共的革命经验的,当然,这一制度建设的实施及其真正落实,由于战争环境的影响,推展的速度受到相当限制,对即将实现政权鼎革的中共而言,要完成这一任务还是任重而道远。
从初期的风暴大作到后期的和风细雨,新一轮的“洗脸”和中国共产党人为自己设定的宏大目标相比,运动的真正成绩尚存落差,乡村的民主选举制度和民主机制尚未建立,干部的产生仍然不能完全代表群众意愿,导致干部腐败的根源也没有得到彻底消除。当然,落实宏大目标,不是几次群众运动就可以达到的。1950年,当中共刚刚建立全国性政权时,毛泽东就指出:“整训干部已经成了极端迫切的任务,各阶层人民相当普遍地不满意我们许多干部的强迫命令主义的恶劣作风……如不及时加以整顿,即将脱离群众。”③整风仍然是中共不得不经常面对的课题。虽然存在种种不足,整党中发生的一切仍然在中共建政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迹,是值得加以认真总结的。整党期间中共表现出的发动群众的热情,整顿干部的决心,廉洁政治的目标,制度建设的提出,对于当时社会的震撼不应低估,一批抗战以来逐渐形成的农村权贵阶层由此退出了乡村基层政权的舞台,这对此后的干部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警示:“有一部分干部群众,看到过去审干,有些过火地方,恐怕将来若干年后,再来次审干。”④这种担心一方面可能影响到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但在监督机制尚未健全状况下,却也使其有所戒惧。
整体来看,1946—1948年的干部整改,透露出中共在当时状况下建设一个清明政治的雄心壮志。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集体从事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社会政治重组工程,独立自主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宏大的抱负做出了艰辛探索,其中包含的智慧、勇气、经验,半个多世纪后,仍然值得后人学习、尊重、总结。
附识:本文在修改过程中得到许多师友指正,张海鹏先生提出重要修改意见,杨天石、步平、汪朝光等先生均予具体指导,谨致衷心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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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东北局关于平分土地运动的基本总结》,1948年3月28日,《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1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97页。
②《我们应如何执行中央关于一九四八年工作的指示》,《彭真文选》,第165页。
③《关于春耕、起草土地法草案等问题的电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315页。
④《兴县五区石门庄错订成分与改正和退财物的经过》,《土改通讯》第10期,1948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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